黑车大车C本交警怎么处罚?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卢红敏/文摄

  2020年国庆和中秋“合体”,八天长假将迎来出行高峰。今天起铁路进入黄金周运输,有时间的旅客也开始提前出行。海曙交通执法队对铁路宁波站区域、客运中心站、机场等三个主力交通枢纽场站进行执法检查,第一天就查获了3辆“黑车”。

  9月28日上午,海曙交通执法队8路执法中队分头行动。10时50分,在机场区域开展行动的执法人员在T2航站楼停车场发现一辆浙B69B**的轿车有违章嫌疑,执法人员上前对该车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车系驾驶员张某所拥有的非营运私家车,张某无业,平时以跑车为生,但是自己的车子因为年份的关系,无法注册为正规的网约车。当天上午,张某通过机场“黄牛”介绍,拉一个乘客去台州,与乘客谈妥车费为200元,刚准备上车出发,就被警惕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查处。根据现场乘客、驾驶员的询问材料,海曙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以该车涉嫌无证客运对车辆实施暂扣。

  上午11点左右,在宁波高速口设卡检查的执法人员也查处了一辆违规车辆。据悉,这是一辆宇通大客车,属于租赁车辆(非营运性质),车上29名旅客是宁波某旅行社组织前往舟山的散客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10座以上的租赁车辆需经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只能用于上下班接送。在对车辆驾驶员、导游等进行详细询问后,执法人员以涉嫌擅自从事旅游客运对该车实施暂扣。车上的乘客经与旅行社沟通后,由旅行社转派正规的旅游客车进行运输。

  行动首日,海曙交通运输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企业8家次,检查车辆113辆次,查处各类运输违章行为11起,其中非法营运“黑车”3起,违规大客车4起,出租车违章4起。

  海曙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

  1、长假出行要擦亮眼,一定要到正规的车站买票,乘坐正规的营运车辆出行。出行时,切勿听信“黄牛”等陌生人的话语。出行前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前往目的地的车票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乘坐网约车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APP软件下单,建议选择滴滴、首汽、曹操等相对较大的网约车平台,全称开启导航及安全模式,并通过平台进行结算,切不可贪图便宜取消订单与驾驶员进行私下交易。

  3、如在出行时误乘违规车辆,请记好车号,保存好相关凭证,可以拨打12328进行投诉;如有纠纷发生,请第一时间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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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哈尔滨交通执法“塌方式”腐败:251名公职人员被查处,传前交通局长自杀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疯狂大货车”“保护伞”涉案人员王伟庭审现场。

  从打“黑车”,到扫“黑警”

  “市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有13个交警大队,其中被市纪委调查、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就有12名大队长。此案教训沉痛,我们现在处于整改过程中。”一位不愿具名的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目前,他们压力很大。

  他所谈到的问题,是指近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哈尔滨交警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这122位公职人员中,出自公安系统的就有108人,其中交警达100人之多。

  两天后,6月27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人表态称,将全面开展队伍作风、接出警、执法质量、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勾结“黑中介”等方面专项整治。哈尔滨公安局将把每年的“6·27”作为全局“警示教育日”。

  当天,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兴东也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表示,“疯狂大货车”“保护伞”问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令人痛心。

  据《中国新闻周刊》获悉,这起交警涉贪的交通腐败案件并非孤案。早在2017年11月,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就已经通报查处了交通运输等部门129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一年时间里,哈尔滨市先后查处两起涉及交通、交警系统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涉案公职人员人数之多,案情之恶劣,实属罕见。在这两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分工明确、明码标价、互相掩护”,国家的执法部门俨然沦为了“生意场”,其“系统性、塌方式”的腐败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案件的源头要回溯至一年多以前。

  2017年1月4日,恰是隆冬时节,第33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开幕。作为哈尔滨当地一年一度的重要文化事件,冰雪节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乃至海外的游客。

  可是,当如此多游客蜂拥来到哈尔滨,却发现出行特别困难。大街上出租车寥寥。出租车都去哪儿了?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月4日当天,在哈尔滨一些出租车司机的微信群里,出现了一条“这几天集体休息,大家不要出车了”的微信。

  看到了这条微信之后,很多出租车司机就“心有灵犀”了。“我们就都不出车了。在有些路段,根本就看不到出租车。有些地方,出租车司机就算是看到有人打车,也不去拉他们。” 这位出租车司机如此回忆道。

  部分出租车“集体休息”,一时造成交通失灵。天寒地冻之中,游客、市民怨声载道,便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了出行不便的情况。

  出租公司也意识到了问题,便下令本公司的出租司机必须前往“冰雪大世界”景区附近的路段拉客。

  那么,为什么哈尔滨的出租车司机选择在这个时候罢工呢?

  “哈尔滨的黑车太多了,所以在冰雪节开幕的节骨眼上,哈尔滨全城的出租车就不干了,要求政府整治黑车。”一位当时参与“集体休息”的出租车司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次集体休息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抗议哈尔滨市面上存在的大量的无照运营黑车,以及高昂的份子钱。大家都知道,在火车站、景点、机场等很多地方都有大量的黑车公然运营,而交通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

  这位司机还表示,出租车司机们认定是“监管的干部收了黑钱,所以对这个问题选择性忽视”。

  “集体休息”抗议行为越闹越大,终于引起黑龙江省有关部门领导的注意。

  很快,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组成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行动联合调查组,开始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整顿。

  初步的整顿工作持续了20天。2017年1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辆及对相关人员处理的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017年1月24日,共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24辆,调查涉案人员39人。其中,对涉嫌违法人员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查处违纪公职人员8人。

  同时,该通报还公布了四个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描述称: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社会人员张某利用套牌和假牌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南岗公安分局松花江派出所民警杨殿学不仅帮助制作违法经营收支账簿,还利用自己警务人员身份,找执法民警为查扣非法营运出租车说情,并先后向交警动力大队民警陈殿茂、张晓光,交警南岗大队民警张立民,交警太平大队民警高肇升、协警秦岩,交警道外大队协警宋君等6名执法人员行贿,索要被查扣的非法营运出租车,并充当非法营运出租车“保护伞”。

  据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假出租车、“黑车”大量出现在哈尔滨街头,大致是从2005年开始的。在2007年,就有群众反映有人购买报废车辆,在不同区域套牌经营。到2015年、2016年,“黑车”现象达到顶峰,成百上千的黑出租车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小巷穿行,极大地扰乱了整个出租车行业,还让乘客深受其害。

  哈尔滨的非法营运出租车到底有多“黑”?纪检部门总结出三宗罪:一是漫天要价,有时甚至高达正常报价的数十倍;二是缺乏安全保障,大多黑车都是虚假牌照,出了问题常常一逃了之,根本找不到车主;三是有的黑车司机心存歹念伤害乘客,敲诈、勒索、抢劫、性侵等事件屡有发生。

  哈尔滨市的黑车团伙通常都有统一的标识,比如中间写着一个“福”字的红苹果,或者面朝车外的“禁止吸烟”字样等等。被买通的执法人员看到这些标识,就会心照不宣地假装没看到。

  正是由于这些黑车背后有着大大小小的“保护伞”,近几年哈尔滨市黑车问题越来越猖獗。“原来看见正规出租车还躲着走,后来就是明目张胆地进行抢客。”哈尔滨市纪委有关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是目前哈尔滨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旗下有1700余辆车。在前几年生意好的时候,公司的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五六千元。但是,由于“黑车”泛滥,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已降至三四千元。

  于是,出租车司机的不满情绪终于达到一个顶峰,他们利用冰雪节的时机,制造了“集体休息”事件以表达自己的诉求。

  肆无忌惮的“黑车”背后,是饱受诟病的法治环境问题。近几年,“投资不过山海关”这句话常被人提起,东北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相当恶劣,已经成为制约东北振兴的重要因素。

  东北三省官方多次表态,要痛下决心革除顽疾。2017年4月,刚履新不久的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表示,“要下大气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

  层层传导下,作为黑龙江省会的哈尔滨,“整顿作风、优化环境”成为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

  “作风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密不可分的,在干部和工作人员身上表现出的种种作风问题,汇集起来就是老百姓、办事人、投资者遇到的环境问题。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哈尔滨发展和影响哈尔滨外来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一份资料上如此写道。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有关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哈尔滨市主要领导提出,要求在2017年上半年,把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查处“保护伞”作为重要任务。为此,哈尔滨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查到车、抓住人、挖出伞、净环境,对涉案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2017年6月26日,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公安、检察、交通等机关和部门组成的 “6·26”专案组正式成立,其任务是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背后的“保护伞”。

  经过一个月的摸底排查后,专案组掌握了一些黑车非法营运线索,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一个月来专案组悄悄撒开的网,也在这个时候进行收网了。2017年7月27日凌晨4时,1200余名警察协同作战,开展抓捕行动,将“黑车”团伙头目及“黑车”驾驶员悉数抓获。

  此后,执纪审查人员顺藤摸瓜,将隐藏在“黑车”身后大大小小的“保护伞”如抽丝剥茧般一一挖了出来。

  李名实等人改变违法事实,减轻处罚的交通违法案件卷宗,达900余件,造成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据专案组掌握,从2013年开始至专案组调查之时,哈尔滨市共有6447辆本地下线出租车(即已经转为非运营性质的车辆),5080辆外地转入的下线出租车。而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监管不力,对下线出租车棚灯等专用标识没有强制去除,给非法营运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出租车真假难辨。此外,管理处配备的10台出租车电子营运证识别仪多年来无法正常使用,直接影响“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了有关通报。通报显示,“6·26” 专案组清查营转非下线出租车、报废车1.68万辆,查扣非法营运出租车214辆,打掉“黑车”团伙7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6人、“两规”措施2人,对174辆非法营运出租车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交通执法部门涉案甚深。其中,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监管不力,多人违规干预执法,接受请托为非法营运人员说情,收受好处费。

  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则是滥用职权,多人违规为非法营运人员减轻处罚,收受好处费。

  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监管不力,个别干部违规请托他人对非法营运人员予以关照。

  此外,哈尔滨市公安局基层单位也有民警、辅警违规,请托他人对非法营运人员予以关照,收受好处费;呼兰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滥用职权,个别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阿城区交通运输局及运输管理站监管不力,多人违规执法,为非法营运人员通风报信、关照说情,违规减轻处罚;双城区运输管理站滥用职权,多人违规处理非法营运人员、减轻处罚。

  还有一种性质更恶劣的“保护伞”,这些涉黑公职人员在专案组调查期间不但不收手,还给非法营运车主通风报信。例如,2017年7月27日早上,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副调研员肖明虎在得知公安机关展开抓捕“黑车”团伙行动后,立刻将此事告诉了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工作的朋友徐成功,因为他知道徐成功与“黑车”主有联系。肖明虎让徐成功通知“黑车”车主:“有的分局已经开始行动了,让他该旅游就去旅游,该玩就去玩一玩吧。”

  据此次调查,共有129名公职人员,为非法营运出租车充当了“保护伞”。 

交通运输局的“系统性腐败”

  在“6·26”专案组调查的129名公职人员中,上至哈尔滨市交通局局长、副局长,下至普通工作人员、稽查员等。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整个领导班子出现“系统性坍塌式腐败”: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洪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同时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延德,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亚飞,副巡视员戴连跃,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

  此外,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也出现系统性腐败:支队长王洪生、政委李伦、法制科科长徐文平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副调研员肖明虎涉嫌包庇、窝藏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若干名大队长滥用职权、收受好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3年9月,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洪生、政委李伦到执法支队任职后,经常有人找他们为非法营运车辆说情、要车、减轻处罚。这些人中有局领导、同事,省业务指导部门人员、支持支队业务的相关部门人员、老领导等,王洪生、李伦觉得不好拒绝,就找来支队法制科科长徐文平,商量怎样才能减轻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被查扣,应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罚款。那么,如何才能减轻处罚呢?徐文平说,解除这个事情“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非法营运司机有举报立功表现。王洪生和李伦就授意徐文平说,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就按照举报立功操作。

  从此以后,如果有人找王洪生、李伦为非法营运车辆说情、减轻处罚,对方只要通过短信把被扣车辆信息发给他们,他们转给徐文平,告诉徐文平“办好”,徐文平就明白他们的意思是减轻处罚。接着,徐文平就安排外勤大队带着被扣车司机上街去抓一辆非法营运车辆,作为举报立功的材料;或者让外勤大队直接抓一辆非法营运车辆算到这个司机头上;有时干脆直接找一本已经处理过的卷宗作为被扣车司机的举报材料。

  2017年10月26日,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免去了谭洪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11月1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的通报称: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洪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同时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14年,身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谭洪志就被相关人士举报。在互联网上,关于谭洪志涉嫌工程交易的举报线索清晰可见,但他一直“安然无恙”。直至2017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其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活动”才被调查。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年,谭洪志在被调查期间已自杀身亡。

  就此,《中国新闻周刊》向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求证谭洪志涉案情况以及自杀身亡经过,但至截稿时为止尚未得到回复。

  最近,作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洪志的前任,哈尔滨市原副市长贾剑涛也被相关部门调查。2018年4月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剑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05年至2012年,贾剑涛曾长期担任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一职。

  2007年谭洪志出任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并于2012年3月接替贾剑涛成为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的“一把手”。

  目前尚无确切消息证实谭洪志、贾剑涛的违法问题是否涉“黑车”保护伞案件,但交通运输局两位“一把手”先后被调查,可见哈尔滨交通运输系统性腐败的严重性。

  交警部门“问题严重”

  哈尔滨交通运输系统性腐败问题的查处,还远不是整个交通系统腐败案件的终结。

  “有一段时间,每到天黑的时候,在哈尔滨市区就会看到一辆辆满载残土、碎石或其他货物的大货车轰着油门横冲直撞,并且走一路洒一路,市民都躲着大货车走。”一位市民如此描述大货车的疯狂现象。

  大货车超载、超速、闯红灯、在大街上横冲直撞,难道大货车不怕被扣分,甚至吊销执照?执勤的交通警察为何对其视而不见?

  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疯狂大货车”问题,2017年10月2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就成立了“10·23”联合专案组,经过七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终于将这些隐藏在“疯狂大货车背后”的“保护伞”挖出来,一个“以恶经商、以商养官、以官护恶”的利益链被揭开。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10·23”专案组工作人员刘轶修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介绍说,专案组注意到,交警部门对大货车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问题处理并不是很多,但是群众却反映强烈,因此纪委人员从这个角度研究判断,有“保车”团伙在组织运输。

  所谓“保车”团伙,就是帮助违法的大货车,通过非法利益输送,向负有监管责任的交警部门寻求保护的犯罪团伙。这些团伙向大货车车主收取“保护费”,当这些大货车在道路运输中发生违法行为时,“保车”团伙分子就会联系路面执勤的交警,让交警不要拦截货车;或者在车辆被扣后,“保车”团伙人员去找交警队协调处理,让这些大货车不受处罚或减轻处罚。

“疯狂大货车”案调查卷宗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10·23”专案组工作人员巩斌也表示,这些车辆不分时间、不分路段地在相关区域疯狂运行,甚至有一些车辆为了能多拉一些货还进行了改装,超载问题非常严重,而这些都是在交警的查处范围之内。“如果说没有经过交警的允许,没有获得保护,是不可能跑的。”

  那么,谁在“保车”?“保车”团伙的钱砸向了哪里?他们又是如何有能量让违法的“疯狂大货车”免于处罚的?

  经过“10·23”专案组大量调查取证,六个保车团伙相继被调查了出来。其中一个名叫姜勇的“保车”团伙头目,在向寻求“保车”的车主收取一定费用后,共对车队所经过区域沿途不同的辖区大队、下属多个中队的21名交警行过贿。

  为了顺利过关,涉事的大货车车门上都喷上了姜勇车队的名称,用这种醒目的标识来告诉交警,这些车辆都是“自己人”。交警看到有姜勇车队的车违法通过的时候,或是不予查扣,或者减轻处罚,予以放行。

  警方以涉嫌干预执法、强迫交易等罪名,将这6个“保车”团伙头目控制。通过他们的供述,又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安交通警察队伍中,隐藏着多名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2018年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对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保护伞”122人。

  在这122名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中,既有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也有多个区交警大队的大队长、中队的中队长,以及普通民警。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公职人员级别高,违纪违法手段多样,性质恶劣。

  据调查,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上至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下至一线交警和基层工作人员,城区13个交警大队中12个大队有警员涉案,公安交警、公安民警共计108人违纪违法。除了交警系统以外,涉案的还有来自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

  在此次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122人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道里大队原大队长明常清、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11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的111人,有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有的则予以免职。

  以上122人中,级别最高的公职人员是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王伟。6月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涉嫌受贿、介绍受贿一案。

  王伟的前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王士奇早在2017年3月就被有关部门调查。

  根据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的通报,王士奇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其被审查的理由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10·23”专案组工作人员刘轶修说,从目前看,哈尔滨交警支队存在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有的部门是整个部门全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

  “此案暴露出的问题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只有强化刚性约束,抓常抓细抓长,才能斩断利益链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兴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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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谁能解开道路运输超载死结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这是道路运输司机中普遍奉行的“默认原则”,超载超限带来的额外利润几乎没有人愿意主动拒绝。

北京大兴区三江物流园,从事货运行业多年的“老司机”告诉凤凰网国际智库记者,在运输过程中,一路同行的不是安全,而是侥幸心理。“一边庆幸避开了执法部门对超载超限的检查,一边告诉自己只要仔细一些驾驶,就不会出安全事故。”一位不具名的司机如是说。

即使颁布了“史上最严治超令”,各地钻空子的屡见不鲜。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山东一些地段,交“小费”就让超载车辆过路,几乎是公开进行。在湖北,非法超载货车“犯案”更显隐蔽,在湖北随县的一处沙场,货车装运在晚上进行。有时一台货车因为装得太多,只能靠着铲车推着上坡。

实施新规必然给依靠超载超限提升收益的货运车辆带来冲击,从业者的经营会面临更大的挑战。货车司机是一个高危、辛苦,甚至风餐露宿的行业,往往一辆车就承载着一家人的经济收入。德意志国际合作机构交通行业高级研究员李静竹告诉凤凰网国际智库,由于道路货运行业是一个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的行业,在新规定实行可能在短期对从业者的经营情况构成影响时,部分城市出于稳定的考量,的确存在没有完全严格执法的现象。

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实行一年之后,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再次于2017年11月9日联合发布了《两部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总结了自2016年9月21日起的新一轮超载超限治理,在公安部与交通运输部专项行动中试行了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头执法、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

过去的超载超限治理方式,往往限于道路现场执法。被确定超载超限的车辆缴纳罚款后,可以继续行驶,甚至一些执法不严的情况下都无需将超重的货物卸下,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限制了治超工作的成果。《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了在治理超载超限时,货运车辆生产、销售、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并提出了“一超四罚”的政策,即发现超载货车,要追责车主、直接承运人、货运企业和货主。相比于过去的现场执法和处罚,全面的监管对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范的综合管理体系,将会成为更加高效的治理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说,“史上最严治超令”考验的还是各地方的“史上最准执行力”。

以综合的管理体系来治理超载超限,代表了国家推进精细化、规范化行业管理的趋势。作为吸纳了大量零散就业人口的道路货运行业而言,超载超限的治理已经超越了完善标准严格执法的工作层面,触及到了更深层的行业结构调整、从业人员结构性调整、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问题。期待治超工作能作为一个抓手,促进货运行业可持续发展。

严格的治超行动,看似阻断了通过货车超载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实则通过规范道路货运行业,促进运价稳步提升,保障行业经营者的盈利预期。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道路货运行业“默认原则”成为明日黄花,当“遵纪守法,安全到家”成为每一辆货运车辆的“新共识”,中国道路货运行业将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迈向全新的旅程。

2. 有公司就可以挂营运车吗

如果不挂靠公司,你的车不可能有营运资格,因为营运资格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挂靠单位的,而不直接发给任何一台车辆的,再由车辆挂靠在其有营运资格的挂靠单位,你才能有《道路运输证》,这是要通过挂靠企业的。

如果不挂靠,那你只有行驶证,而没有《道路运输证》,只有取得了《道路运输证》你才能驾驶货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对货车而言,光有行驶证是没用的。

营运车驾驶员应注意的交通事项

大家都知道,如果车辆越重、速度越快,那么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刹车制动的距离就越远,也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下雨天情况特殊,车辆超载超重更容易导致车辆打滑失控,所以下雨天更要注意车辆的载重情况,不可超载行驶。

非法辆一方面会容易造成超限超载的情况出现,导致压坏路面甚至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在非法改装车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为了保障货运车辆在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货运车辆的车主不可以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3、车辆未安装防护装置

如果货运车辆没有安装防护装置,那么当货运车辆与小轿车事故发生时,小轿车内的驾驶员生还的可能性将十分渺茫,如果防护装置安装不到位,也同样会造成安全事故,例如保险杠高度设置高过了轿车引擎盖,会导致小轿车钻入。所以每一辆货运车辆都应该正确到位的安装防护装置。

3. 非法改装车辆和严重超载车辆可否上路行驶

不可以,可能面临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扣留机动车处罚。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相关规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4. 关于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一事,你有何看法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21年1月26日,事故现场真的是惨不忍睹,而且事故程度十分严重。当时一辆搭载务工返乡人员的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了追尾货车的迹象,随后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场导致客车上所有人员当中7死7伤的惨状。至于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那辆搭载乘客的客车司机不应该追尾,最终判决结果,想必大家也都能想象而知。

最后在这里告知大家:黑车不可乘,生命诚可贵!

5. 交警查获非法改装及超载超限车辆,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 举报面包车改装拉货严重超载警察会管吗

你放心,警察一定会管的,对于非法改装还超载的车主会严厉处罚的,不会让那些违法行为危害大家的安全。

7. 汽车脱审改装超载上路怎样处罚

32"1、汽车脱审的话,在三个月以内,直接补办就可以,会收到口头警告,不罚款。2、汽车脱审超过三个月但是不到两年的话,需要缴纳罚款,50到200元不等,而且要扣3分。3、如果汽车超过两年都没有进行年检,那么车辆档案会被注销,恢复档案相对复杂。一般会交纳罚款才给予恢复的。

8. 轿运车行业存在的非法改装超载超限问题,现在治理的怎样了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确定相关部门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9. 最高罚3万!两轴车首当其冲!多地严查货车超载 “大吨小标”

【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不知不觉间,距离去年“5·21”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吨小标”现象,在这一年间是否有所改善?
前不久,在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计划2年内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和百吨王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国务院发话后,各地政府纷纷响应。近日,宁夏、河北、广东、湖南等全国多个省市的交管部门先后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针对货车“大吨小标”现象的超限超载治理行动。
北京:两轴车按行驶证查核载 超载一次罚1800元扣6分
6月8日起,北京延庆区开展治理两轴车超载超限工作,引起广泛关注。
据悉,此前,北京市延庆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告知书显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消除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安全隐患,按照交通部相关规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两轴货车车货总重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延庆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8日9时起,延庆区严查所有京籍或过境两轴货车,两轴车按行驶证核查超载,超出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一次罚款1800元,扣6分。
宁夏:开展专项行动整治货车“大吨小标”
自6月1日至8月31日,宁夏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把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3月1日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违法超载货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满30%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满50%的,处5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满10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河北:基本消除货车“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6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4月26日印发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印发实施相关方案的省份。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方面,河北省要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一灯一带”建设,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完成19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
山西大同:就货车“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线索
5月29日,大同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收集货车非法改装问题线索的通知》,按照公安部、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联合整治行动要求,现就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线索。
广东:加强“大吨小标”轻型货车的打击力度
近日,在广东省道安办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全省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并决定从5月起至今年年底(即8个月),以国务院督查室暗访曝光的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严重、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贩油肆虐、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货运行业5大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集中整治。
5月20日,深圳交警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深圳交警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行动。此外,深圳市将加大力度查处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吨小标”轻型货车的打击力度,着力从源头预防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月6日起至12月31日,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行为。
湖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杜绝“大吨小标”车辆上路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措施主要有九项,即开展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源头治理、落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货物装载地以及货物单位责任、健全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落实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治超、落实非法改装联合执法、稳步推进科技治超、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宣传引导相关企业主动履行治超职责。
其中,各地要切实把好上牌、年检关,杜绝“大吨小标”车辆上路,加快推动存量问题车辆退出市场。要严厉打击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和地下窝点。要督促年货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按规定配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计量称重和监控设备,并于6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
青海:杜绝“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登记上牌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各项措施,全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紧盯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等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紧盯机动车登记查验、驾驶人考试两个关键,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坚决杜绝为安全性能不达标、“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登记上牌。针对2019年度事故多发路段,会同养护、路政等部门深入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管养权限,分级报送,督促整改治理,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
距离5·21事件已经过去一年,此次,国务院要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大吨小标”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各地政府也纷纷做出响应,加大对各地交通运输行业违法现象的整治力度。除了上面提到的省市之外,安徽、河南、山东等地,也在严查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的行为。不知道这次,“大吨小标”这一顽疾能否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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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大货车非法改装,牵扯到驾吏证,车又被公司收回去了,车又不肯我开去处理驾驶证违章怎么办呢

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有违法未处理的,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督促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货运场站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还将联合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事货车、货箱改装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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