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平时上火了都会去喝王老吉,那它的配方是用什么原料才会有降火效果呢?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由用户提供并上传,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联系邮箱。资料中的图片、字体、音乐等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中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广告使用和商用。

}

  凉茶,是岭南文化的精粹之一。岭南人民根据本地的气候、水土等特性,在长期预防疾病与保健的过程中以中医养生理论为指导,中草药为基础,总结并研制出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等功效的凉茶,至今凉茶文化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

  最早的广东凉茶是由广东鹤山人王泽邦于1828年(清道光八年)始创的王老吉凉茶。王老吉凉茶可算是清热、解毒、美颜饮品的先驱。竹蔗茅根水也是广东的早期凉茶之一,有清热下火,生津止渴,润肺排毒之疗效。除了王老吉凉茶、竹蔗茅根水,夏桑菊、癍痧、罗汉果五花茶、酸梅汤等都是凉茶中的佼佼者。

  我们平时熟悉的、常用的有五花茶、夏桑菊、王老吉、癍痧等凉茶,都是由味苦性寒之药物组成,适合治疗四季感冒、头痛发热等积滞之症。其中又属癍痧、王老吉的药性最为寒凉,五花茶和夏桑菊相对平和一些。小儿七星茶由味甘性寒之药物组成,用于小儿感冒发热、烦躁咬牙等症。凉茶总体来说,比较适用于体质强壮、火旺湿盛、咽喉肿痛、大便干结、舌红苔黄腻者。但是,不少喝过凉茶的外地人唯一的感受就是一个字“苦”!

  苦是凉茶的一大标准?

  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喝起凉茶,苦成了大家判断凉茶的一大标准。在广东人的心里,不苦的凉茶算不上是凉茶。有一次,笔者在黄振龙买了一杯癍痧,味道苦得难以下咽,捏着鼻子闭着眼都喝不下去。一位同样是买癍痧喝的广州人黄先生,一口气就喝了,然后告诉笔者,凉茶都得这么苦,淡而无味只能称之为水,就称不上是凉茶。与此同时,凉茶店的店员也告诉笔者,每天都有不少人喝凉茶,而且苦茶居多,要是不苦,人们会认为那是偷工减料。

  那么,是不是苦的凉茶才算是好凉茶呢?其实,并不是所有凉茶都令人“苦”不堪言。凉茶虽然一开始是以清热泻火为目的研发出来的民间方子,味道多苦涩,但随着人们要求的提高,凉茶的不断改进,产生多种功能各有偏重配方不同的凉茶。现在的凉茶除了有清热泻火茶之外还多了清热祛湿、清热解毒、清热解暑、解表清里以及专攻某个部位火气的凉茶。这些凉茶的配方也有所不同。所以,不同的凉茶喝起来的味道不同。

  当你夏日暑热上火,口干舌燥,大便干结时候,你喝的是王老吉或者癍痧之类清热泻火的凉茶。由于这类凉茶用的中药以味辛甘寒凉为主,因此,喝下去的感觉就会比较苦、涩。而当你由肺热、肺燥引起的咳嗽、痰多,咽喉肿痛、口渴、口干,声音沙哑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一杯如罗汉果五花茶的凉茶,这样的凉茶一般比较清润,所以入口并不觉得苦,喝完反而有股甘甜留在口中。

  其实,并不是所有凉茶都苦,凉茶也有甜的。在平安堂凉茶店里,有一张关于凉茶的简介,里面就写着凉茶分苦茶和甜茶。苦茶系列就是以辛苦寒凉的中药为主的凉茶,例如癍痧、适感茶;甜茶是以清润甘甜为主的凉茶,例如菊花雪梨水、竹蔗茅根水、罗汉果五花茶等。所以,苦并不是判断所有凉茶是否有效的标准。有些人一味地认为苦的凉茶才有效,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而且会影响你的辩证用药,还有可能造成反效果,让凉茶变毒药。

  凉茶有甜茶,但这些不是凉茶

  虽然凉茶里有甜茶系列,可并不是凉茶铺里卖的所有甜丝丝的所谓凉茶都是凉茶。要有治病功效的才算得上是凉茶。

  “孩子,夏天别喝太多汽水,我们去喝凉茶。椰子汁好吗?”,在凉茶店门口,经常会看见这样一幕。许多母亲都会灌输给自己的孩子,夏天不能喝太多的汽水冷饮,可她们并不知道,她们的认知中,椰子汁是凉茶这样的概念也是错误的。像黄振龙凉茶、平安堂凉茶等凉茶店里卖的椰子汁都不能归为凉茶,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健康饮品,它的主要功能跟普通饮品一样都是解渴为主。

  就这个问题,黄振龙凉茶店沙河顶分店的店员称,在他们连锁店,椰子汁并不定义在凉茶范围内,但很多顾客都会误会,并将其与凉茶归在一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误会?归根结底是因为消费者认为黄振龙连锁店只是一间凉茶店。她表示,其实黄振龙连锁店是将凉茶和健康饮品结合在一起,所以他们店里销售的东西并不都是凉茶。

  一位有五十年从业经验的老中医这么说,要有功效的才能算得上是凉茶。基本所有凉茶都是中药熬制而成,其中包含了中草药的精华,能帮助人调节身体机能,增强身体免疫力等。就如金银花杭菊茶,主要成份为金银花、山芝麻和菊花,具有清热解毒,凉血消暑、降火利咽、生津止渴的功效,对热血毒痢、痛肿疔疮、温病发热特别有效果。在老中医的定义中,甘蔗水、椰子汁等只能称之为解暑滋润的饮品。他认为,椰子汁由天然蔬果提炼而成,虽然可以止渴解热,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显著的功效。

  随着凉茶文化的不断发展,很多商家都在做凉茶方面不断创新,改善工艺,将其包装为罐装凉茶,不仅可以长期存放,也方便销售。但是罐装凉茶又能不能称得上是凉茶呢?

  39健康网曾经做过一个关于罐装凉茶的横向对比,网友反响很大,留言不断。经过统计后发现,许多网友都不认同罐装凉茶,认为罐装凉茶的功效差强人意。有网友评论回复说,罐装的王老吉算不上凉茶,只能叫糖水。为什么罐装凉茶这么不受认同呢?

  许多人表示,罐装凉茶经加工之后,没有之前的苦涩味道,甜味增加了不少,同样的,功效也大不如前,几乎感受不到凉茶的清热下火作用。不少人宁愿走远点去凉茶铺喝一杯正宗的下火凉茶,也不会购买罐装凉茶。

  老中医感叹到,以前用炭火、大锅烧出来的凉茶才有味道,而且炭火均匀,药材在锅里慢慢熬,药里的精华才会渗透出来。而现在,讲究速度效率,很少人会这样细炖慢熬,做出来的凉茶还是有差距。

  经过时间的洗礼,凉茶的文化不断沉淀和发展,但其也在不断的发展中慢慢变质。凉茶的定义、理念、工艺等已经失去了最原始的味道。苦的才是凉茶,不懂得分辨凉茶这些都是对凉茶文化的错误认知,同时凉茶工艺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质变。在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作为中华药茶文化的组成部分,保护和发扬凉茶文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大家在喝凉茶的同时也要做到懂凉茶,识凉茶,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发扬这个伟大的岭南文化。

  • “香港脚”不痒停药 易复发
  • 5种补肾强身中药横向对比
  • 6款女性避孕药横向对比
  • 2009上半年新药特药巡礼
  • 益母草 女人永远的好朋友
  • 珍珠粉变贝壳粉 你被忽悠了
  • 146条民间小药方保身体健康

更多精彩尽在药品频道!

}

摘要:历时6年,经过商标驳回、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审查与又一轮行政诉讼,“怕上火喝王老吉”能否作为商标注册这一纷争有了新的进展。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广告语可谓家喻户晓。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欲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植物饮料等商品上,却因被认定带有欺骗性及不具有显著性,在商标审查阶段注册申请被驳回,广药集团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历时6年,经过商标驳回、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重新审查与又一轮行政诉讼,“怕上火喝王老吉”能否作为商标注册这一纷争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的判决显示,广药集团的主张最终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原商评委对第号“怕上火喝王老吉”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予以驳回的重审决定得以维持。

  据了解,2012年4月26日,广药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原商标局)提出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啤酒、果汁、水(饮料)、无酒精饮料、植物饮料、汽水、酸梅汤、苏打水等商品上。

  经审查,原商标局认为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王老吉”构成,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示的商品具有去火的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效产生误认。据此,原商标局于2013年11月4日作出商标驳回通知书,决定驳回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

  广药集团不服,随后向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4年12月30日,原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以涉案商标易使消费者对指定使用商品的功效、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从而导致消费者误购为由,决定对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广药集团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继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番诉讼中,案件争议焦点为涉案商标是否属于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2015年6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院作出判决认为,根据现有证据,“王老吉”作为一种凉茶商品,其本身具有清热润燥、解火祛湿等功效,不带有欺骗性。涉案商标是对其凉茶商品本身具有预防上火等功效的客观描述,而不是表明商品质量。涉案商标经过长期、大范围并持续地宣传、使用,所指向的凉茶商品与其商品来源已经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综上,法院判决撤销原商评委所作决定,并责令原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

  原商评委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判决认为,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王老吉”构成,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示的商品具有去火的功效,而涉案商标指定使用的啤酒、果汁、乳清饮料、果子粉、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蔬菜汁(饮料)、豆类饮料、无酒精果汁饮料、苏打水商品(下称涉案商品)通常不具有上述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涉案商品上,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效产生误认;涉案商标指定使用的水(饮料)、植物饮料、汽水、饮料制作配料、无酒精饮料、酸梅汤商品(下称复审商品)可能具有预防上火及去火的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并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功效等特点产生误认。同时,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由于降火可能是植物饮料等商品具有的功效特点,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是否具有显著性,原商评委应当在重新审查的过程中予以审查。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商评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原商评委重新进行审查认为,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王老吉”构成,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示的商品具有去火的功效,而涉案商品通常不具有上述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涉案商品上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效产生误认;复审商品可能具有预防上火及去火的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复审商品上,并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功效等特点产生误认。同时,由于降火可能是植物饮料等商品具有的功效特点,若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表示商品功效等特点的文字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综上,原商评委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复审决定,对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广药集团不服原商评委重新审查后作出的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一轮诉讼中,案件争议焦点为涉案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是否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之情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王老吉”构成,易使公众认为该标志指示的商品具有去火的功效,而复审商品可能具有预防上火及去火的功效,将涉案商标注册使用在复审商品上直接描述了商品的功效特点,不具有显著性;广药集团在先注册并长期使用的是“王老吉”商标,其提交的广告宣传证据显示“怕上火喝王老吉”通常在“王老吉”凉茶的广告中作为广告语使用,而非作为发挥识别商品来源作用的商标使用,其对“怕上火喝王老吉”的使用不能使其作为商标获得显著性。综上,法院于2019年6月4日判决驳回广药集团的诉讼请求。

  广药集团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和“王老吉”组成,“怕上火喝”指向的是广药集团具有极高知名度的品牌“王老吉”,涉案商标为广药集团独创的标识,既不构成对复审商品功效特点的直接表述,也与复审商品具有直接、必然和密切的关联,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显著性;同时,涉案商标经广药集团长期宣传使用具有极高知名度,与广药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效,取得了显著性并便于识别,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正如广药集团所述,涉案商标由“怕上火喝”和“王老吉”组成,其中“王老吉”系商标标志,“怕上火喝”在于强调“王老吉”商标,用以鼓励相关公众购买相关商品。涉案商标不同于一般的简单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其包含另外的商标“王老吉”,相关公众通常会认为其系广告用语或宣传口号,而不会将其作为商标认知。不同于商标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来源,广告用语或宣传口号的作用在于强调企业和商品信息、鼓励或刺激相关公众购买欲望。即使“怕上火喝王老吉”具有指向广药集团来源的作用,其亦由其中“王老吉”商标所指向,而非涉案商标本身。而且即便如广药集团所述该用语系由其独创,其整体上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具有商标的固有显著性。

  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提交的在案证据中,对于“怕上火喝王老吉”标志的使用均与“王老吉”商标紧密相连,不足以证明涉案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相关公众能够将其作为指代商品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广药集团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记者:王国浩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王老吉有没有清火的作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