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办理条件是什么样的?

  • 根据娄底市实际情况,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1. 借款申请人必须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所在单位及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2. 申请人必须是购买、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且自筹资金在20%以上;3.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4. 借款申请人必须有住房公积金中...

  •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2)结婚证及复印件3份;(3)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4)借款人及配偶正楷人名章;(5)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2份;(6)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

  • 房公积金贷款由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不同的。从你的缴存情况看,应该能达到当地规定的最高限额。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你至少要准备以下资料:(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国和契税完...

  • 贷款的年限就是贷款者的年龄和还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70年

  •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1.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

  • 凡在娄底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借款人及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并正常足额缴存了住房公积金。2、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办理中心认定的贷款担保手续。

  •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将从目前的每户15万元调高至20万元

  •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

  • 按照4%的年利率 公积金贷款贷19万 贷款年限20年来计算

  • 担保贷款10-1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贷款由于银行要为你办理抵押权证,所以时间比担保贷款要长。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

  • 你所提供的手续是在开发商那里领取申请表和借款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地方让你贴附各项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首付款凭证等等!以上的问题都不难,最主要是你要核实你的公积金账户缴存是否正常!!!以免影响你的公积金办理正常进行!!!

  • 可以的,娄底市是在3+5城市群里面的可以做公积金贷款。

  • 1.提交房地产权证(半年内) 2.契税完税证 3.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 4.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购房人与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同一户居住生活证明(须提取购房人直系亲属公积金的) 7.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

  • (1)在娄底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在其它县市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管理部最高审批权限为15万元,15万元以上的贷款须经娄底市中心审批,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退休年龄;(2)贷款额度的最终确定由购房总额、偿还能力(...

  •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娄底公积金贷款条件、娄底公积金贷款流程、娄底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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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假身份信息或者假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后果?经审议通过后重新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29日继续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中,成都市对10种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5月10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被纳入不良行为登记的职工,将被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包括离退休提取,死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办理申请。成都公积金中心可同时将职工骗提套取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点位

注意:这10种行为属于骗提套取

“住房公积金区别于其他的投资性基金和储蓄资金,通过筹集暂无购房需求职工的缴存资金,向有购房需求职工提供低息贷款,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特点。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承诺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治理骗提套取行为,正是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的必要举措。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相关人士解读,《办法》将适用于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缴存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处理。

封面新闻梳理发现,以下10种行为属于骗提套取行为。包括: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利用虚假自建房审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骗提套取行为。

不良行为将报送征信部门

对提供假材料的企业也将曝光

对缴存职工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包括:口头批评教育;不良行为登记和追回骗提套取资金。

口头批评教育是指,缴存职工存在骗提套取行为但被调查制止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其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其工作单位,如果缴存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议单位对该缴存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规范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行为。

不良行为登记指,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骗提套取职工个人信息及骗提套取行为记入成都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成都公积金中心暂停骗提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以及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全域提取业务办理资格;暂停受理骗提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包括离退休提取,死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办理申请,并将骗提套取职工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骗提套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骗提套取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良行为登记记录一并进行转移。

除对职工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外,对提供虚假材料,协助缴存职工骗提套取的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门户网站、互联网对外公布,并做以下处理:属于劳务派遣机构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向我市劳务派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住房委托代理销售、中介机构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向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缴存单位出具虚假资料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规行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同时,如果成都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帮助缴存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或不按规定处理,侵害缴存职工或单位合法权益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骗提套取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办法》是否适用于手机APP等线上渠道骗提套取行为的处理

答:适用。职工在线上渠道办理的提取业务,提供的产权证明、婚姻证明、承诺书等业务材料,从实物变为了电子影像,所记载的要素和对应的审核要点并未发生实质改变,不会影响对骗提套取行为的调查、核实和处置。

(二)以虚假承诺办理提取业务是否属于骗提套取行为?

答:属于。根据《办法》界定的十类骗提套取行为,可将虚假承诺的具体事项,如身份信息、房产信息、婚姻信息、工作关系等承诺事项,纳入骗提套取行为进行整治。

(三)对缴存职工的骗提套取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答:处理措施包括口头批评教育、不良行为登记、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同时,可将职工骗提套取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如果职工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可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四)被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有什么影响?

答:被纳入不良行为登记的职工,将被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包括离退休提取,死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办理申请。成都公积金中心可同时将职工骗提套取信息通报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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