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3、3张一寸免冠登记照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男22岁,女20岁以上的应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5、年满18岁以上的应出具社保单、医保单(重度残疾人由亲友交纳社保、医保的应由缴纳人书面声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租约、拆迁协议)
7、近三个月的电费单、水费单、话费单
8、男18-60岁,女18-55岁的在职职工和有正规职业人员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单位盖公章、财务章、领导签字及工资存折或银行打印的近6个月流水单并附单位电话、地址(不得低于900元/月,领基本生活费的除外)
9、男18-60岁,女18-55岁的在职职工和有正规职业人员提供的收入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社区、街道评审小组根据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布的行业评估标准予以核算(按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评估)
10、男18-60岁,女18-55岁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社区、街道评审小组调查并根据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布的行业评估标准予以核算(按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评估)
11、男18-60岁,女18-55岁的无业人员应出具求职、培训和推荐就业的证明材料,推荐就业二次以上且无正常理由拒绝就业的不予办理
12、男18-60岁,女18-55岁因病、因灾、因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化验单、病情诊断书;伤残鉴定报告书、事故裁决书、法院判决书;二级以上残疾证等
13、残疾人应出具残疾证,一级重度残疾人需单独施保的由街道残联出证明
14、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需提供补偿协议书
15、社区矫正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吸毒史的应出具尿检证明
16、人户分离的人员在居住地办理低保的,应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17、农业户口的需户籍地村委会出具承包土地证明、农业收入证明
19、社区评审小组会议记录、街道评议记录
办理低保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3、3张一寸免冠登记照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男22岁,女20岁以上的应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
5、年满18岁以上的应出具社保单、医保单(重度残疾人由亲友交纳社保、医保的应由缴纳人书面声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租约、拆迁协议)
7、近三个月的电费单、水费单、话费单
8、男18-60岁,女18-55岁的在职职工和有正规职业人员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单位盖公章、财务章、领导签字及工资存折或银行打印的近6个月流水单并附单位电话、地址(不得低于900元/月,领基本生活费的除外)
9、男18-60岁,女18-55岁的在职职工和有正规职业人员提供的收入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社区、街道评审小组根据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布的行业评估标准予以核算(按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评估)
10、男18-60岁,女18-55岁的灵活就业人员,由社区、街道评审小组调查并根据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布的行业评估标准予以核算(按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评估)
11、男18-60岁,女18-55岁的无业人员应出具求职、培训
和推荐就业的证明材料,推荐就业二次以上且无正常理由拒绝就业的不予办理
12、男18-60岁,女18-55岁因病、因灾、因残而丧失劳动
能力的应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化验单、病情诊断书;伤残鉴定报告书、事故裁决书、法院判决书;二级以上残疾证等
13、残疾人应出具残疾证,一级重度残疾人需单独施保的由
14、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需提供补偿协议书
15、社区矫正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
吸毒史的应出具尿检证明
16、人户分离的人员在居住地办理低保的,应由户籍所在地
社区出具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17、农业户口的需户籍地村委会出具承包土地证明、农业收
19、社区评审小组会议记录、街道评议记录
低收入核定和低保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什邡市低保、低收入调查核实联审表(1)
什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2)
什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诚信申报家庭收入财产承诺书
1.由户主本人(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直接向镇(街道、经开区)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受镇(街道、经开区)委托接受申请)
2. 提供每个家庭成员的户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家庭成员关系类相关证明 3.有效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类: 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判决书)、离异提供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出具的单身证明
5、以及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一、户主写出家庭情况介绍,包括详细家庭住址、人口、年龄、相互关系,健康状况,住房情况,各自收入情况,家庭年收入情况,就学情况(18岁以上子女就学要学校证明)、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原件等)残疾证、低保证、低保存折、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失业证)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填写《城镇低保年审复核表》一式两份、照片两张。
四、家庭成员中年龄在18—55(女50)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填写《陕西省劳动力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在上学的学生除外)
1、本次低保审核4月25日结束。
2、审核所需表格只提供样表,样表在假山北上台阶往北走十多米路西许文伟复印部。
3、因本次低保审核后需要装订档案,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复印或书写,包括家庭基本情况介绍,敬请各位居民理解!
法门镇景区社区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低保申请书。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收入证明: (1)有劳务雇佣关系的,应提供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如收入证明与社区、街道调查核实情况出入较大,还需提交工资领取签字复印件或银行交易明细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的,应提供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的收入情况证明。(夫妻、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3)无固定经济收入的,应提供本人陈述书写,经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签署公示情况意见、加盖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的收入证明。
(4)属涉农居民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的收入证明。
五.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参保收入证明;未缴纳的应出具由市社保部门开具的未参保凭证。 六.住房证明: (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产权人证明和联系方式。 (4)属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公房租赁相关证明材料。 七.婚姻情况证明:
(1)家庭成员中有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婚的应出具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凭证。
(2)家庭成员中有已婚的,应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后无再婚婚姻登记记录凭证。 八.人户分离的应提供本人陈述书写人户分离原因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
九.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病残证明:
(1)因患严重疾病(见附件一)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区(县)级或2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病情诊断相关报告单。
(2)身体残疾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
(3)法定劳动年龄段丧失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十一.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当年在校就读证明,并附上学校联系电话。
十二.申请人需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保信息、房屋信息、公积金信息、车辆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等信息情况如实填写。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