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关系罗马,以及德国战士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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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doub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载]基督教的希腊罗马渊源及其异教化(二)
七.&基督教教义的形成和“三位一体”说的确立
初期的基督教不仅受到来自罗马政府的迫害和镇压,还要面临来自犹太和希腊思想家的挑战,他们对基督教的信仰提出各种质疑,迫使基督徒做出回应,“护教运动”便这样兴起。比较著名的护教者有:查士丁(Justin&166年以前)、塔提安(生于130年左右)、德尔图良(Tertullian&160~240年)、克莱门特(216年以前)和俄里根(Origen&185~254年)。这个运动发展到各个教义问答学派兴起而达于顶点,其中最早的一个是由潘太奴斯于180年在亚历山大里亚建立的;潘太奴斯原先是斯多亚派的哲学家。这些学派的目标不仅在于保卫新教,论证其合理性,而且使教义系统化,以便牧师克尽职责,向异教徒和犹太改变信仰者宣讲基督教的原理。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领导人俄里根制定了内容广博的基督教神学,其中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护教者的著作中有这样的根本思想:尽管世界可以消逝,却呈现出理性和秩序的痕迹,而且指向一个永恒、不变、美好和正直的初始因、即一切生命和存在的源泉。这个基质超越一切生命和存在。上帝的崇高、权能、智慧、仁慈和善,超越人类的一切概念,非笔墨所能形容。但是,一切造化的初始因一定是唯理的,潜在于其中的理性总是它内在本性的一部分;宇宙之所以有秩序和目的,是由于上帝有理性和逻各斯。换言之,理性和善位于世界的根基,上帝是一切变化中永恒不变的基质。通过自由意志的活动,上帝发射出逻各斯。逻各斯来自上帝,有如光发自太阳一样。光发自太阳而不离开太阳;神圣的理性发出时,也不离开上帝。上帝自身产生理性,而不失去理性。逻各斯同上帝共在,同其所由产生的源泉共存。与此同时,逻各斯被设想为一个独立的人格,和上帝在本质上同一而不是在数目上同一;它和上帝永远在一起,是第二个上帝。逻各斯借耶稣基督而变成人,基督是逻各斯的化身,是“有血有肉的逻各斯”。圣灵也渊源于上帝,这发源于上帝而作预言的神灵被设想为实体。这些概念反映神圣理性的人格化,这在希腊的宗教哲学中是人们所熟知的:理性是世界赖以塑造的机关,上帝通过它间接施作用于世界。护教者强调上帝的超验性,又试图保存逻各斯的独立性。逻各斯和上帝由永相于共,一样悠久,正如通常所说的,潜在于上帝之中,其固有的本性是和上帝的同一的。护教者以希腊人为榜样,来说明世界的创造。上帝是万物的根基和目的,万物来自上帝,又复归于上帝。逻各斯是一切创造物的模型、原型或范本,这就是说,万物是依据理性的影象,由理性的能力或神圣的智慧所创造的。他们认为这一套思想是一个有人格的实体,这实体作为能动的原因,构成、保持和控制万物。创造出自上帝的爱和善,以及为人的利益。按照大多数护教者的说法,创造是在时间中发生的行为;按照俄里根的说法,上帝的创造是永恒的,创造物一直存在。他和亚里士多德一样,肯定宇宙永恒存在,但现存的世界已经有了一个开端,将要消逝,而为其它不同的世界所代替。
关于自由意志和人的堕落的说法是护教者的另一共同的论点。上帝创造精神,予以区分善恶和自由选择善恶的能力。有些精神选择了违背上帝的道路,趋向肉体,原离上帝,从而犯罪,在肉体中过着比较低级的生活。通过基督徒的生活和神圣的恩惠以及逻各斯启示的真理,人可以恢复已经失去的地位。停留在哈得斯(地狱)或涤罪所以后,在审判日,公正的人将享有永恒的生活,额外人不正直的人要永远遭到排斥。这种学说中所贯穿的思想是,按当时的情况,第一个人或上天的精灵,在犯罪时把罪恶带到世界上来,为此人类正在受难;只要超脱尘世的事物,力求重新和上帝结合,则有最后赎罪的希望。
基督教基本的一条信仰宣称,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拯救人类,上帝之子降世以解除人类的罪恶。这一简单的命题引起许多问题,基督教神学家争议了几个世纪,经过长期和激烈的辩论以后,才得到解决。这个命题含有三个重要概念,即上帝、耶稣基督和人。在救世的格局中,怎样看待上帝、天父,上帝之子和人性?天父和天父之子或逻各斯,天父之子和耶稣这个人,上帝和人,他们彼此的关系如何?关于逻各斯同上帝的关系或天父之子同天父的关系的问题,是公元325年尼西亚会议上争论最激烈的一个问题。阿里乌斯(Arius&256~336年)和他的门徒反对“三位一体”说,提出“一位论”,认为耶稣不是上帝,是上帝的创造物,只是个比较低级的神,而圣灵比基督还要低级。而以阿塔纳西乌斯(Athanasius)为领袖的反对派则认为,天父之子作为救世的本原,是天父所生而不是由他创造的;同天父一样悠久,同天父属于一个实体,充分享有天父的本性,而无损于天父,又不失其为另外一种人格。历史上的耶稣在本质上是逻各斯-上帝、或天父之子同人体的结合;这种化身是完全的化身。圣灵是第三种存在物;上帝是同一实体的三位一体,即本性同一的三种人格所组成。在尼西亚会议上阿里乌斯的反对派取得胜利,阿里乌斯派的教义遭到谴责,阿里乌斯及其门徒被开除出教会。“是天父所生,而不是由他创造的,同天父属于一个实体”这样的字句编入所谓尼西亚的信条中。阿里乌斯派(Arianism)主要流行于叙利亚及一些罗马帝国周围尤其东部地区的蛮族当中,灭亡西罗马帝国,统治意大利、西班牙等地的哥特人信奉的就是阿里乌斯主义。
波斯尼亚、伊里利亚信奉阿里乌斯派的塞尔维亚人、阿尔巴尼亚人被罗马人视为异端,一直不见容于罗马教会,后来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时期改信伊斯兰教,成为今天波黑、阿尔巴尼亚、科索沃的穆斯林。
引起争论的另一个问题,是耶稣这个人同逻各斯-上帝的关系问题,即基督论的问题。答案很多。而且构成许多派别,以支持不同的理论。聂斯托利派(Nestorianism)提出“二性二位说”,认为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是两种属性,玛利亚是作为人的基督的母亲而不是上帝的母亲,罗马人钉死的是作为人的耶稣,而作为神的基督并没有被钉死。431&年的以弗所会议中即将这样的思想判定为异端。聂斯托利派流行于叙利亚等地,受到罗马教会的迫害后逃往波斯,受到波斯保护,在波斯和中亚非常流行,并于唐朝时期传入中国,被称为“大秦景教”。在君士坦丁堡的一个主教欧迪奇(Eutyches)提出“一性说”(Monophysitism),认为基督的人性完全溶入神性,因此只有一个真正的属性——神性。他甚至认为基督完全是神,甚至没有肉体,只不过仅有人的外貌而已。在451年的查尔西顿第四次会议中拒绝了这样的教义,并声明基督的本身具有两种本性,及神性与人性,此两性相和而不相混,也没有改变。基督有两种性质,“每种性质本身都很完善,彼此又有区别,二者却完全结合在一个人的身上,这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这种解释为查尔西顿宗教会议所接受,变成正统教义。支持基督一性说的人继续修正他们的主张,有认为神人二性已经在基督里面相混而成为第三性,成为一种新的神人合一(God-man)的性质。553年在君士坦丁堡举行的第五次会议制止了基督一性说。而后又有“基督一志说”(Monotheletism)的出现,认为基督虽然有一种人性,但没有人的意志,只有神的意志。这样的主张也在680年君士坦丁堡的第六次会议中被判定为异端。5世纪中叶“一性派”流行于叙利亚,继承这派思想的一些东方教会——科普特教会、叙利亚教会、亚美尼亚教会一直保持独立,直到现在。
第三个需要正式解答的问题是,在救世的格局中人处于什么地位。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整个人类因第一个人或一个堕落的天使的犯罪而腐化,需要某种形式的神圣的帮助来赎罪。为了拯救人类,基督从天上下降到人间,这一基本心跳似乎赞成这样的解释:如果有必要解除人类的罪恶,显然人类不能自救,他是罪恶的奴仆,在本性上是罪人(原罪),或在某一点上已经成了罪人;无论如何。他不是自由的。承袭波斯人摩尼(277年以前)的学说、人数众多的摩尼教派拥护这种观点。摩尼以波斯的二元论和诺斯替教义来解释圣经,而且把基督教同拜火教始祖是学说结合起来。摩尼教宣传人的光明基质受黑暗基质、即物质的束缚,通过禁欲,弃绝酒肉、婚姻、财富和劳动,人能纯净化,回到他所由产生的光明的王国去。但是,对基督降世为人赎罪这一信条,有不同的看法。犯罪意味着有罪,有罪的人对此要负责任;在正确和错误之间可以自由选择的人,才能是罪犯。因此,如果人有罪,他必然曾经是自由的。经过另外的途径可以达到同样的结论。上帝是全能的,人则无能而不自由,难免犯罪;唯神迹能够解救他。或者说,上帝绝对正直和善,对罪恶不负责任;人是自由的,他自己是罪恶的承担者。
有一个叫裴拉鸠斯的僧侣也反对“原罪”说。他认为上帝是正直和善的上帝,他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因此人的本性根本上不是坏的。亚当犯罪或不犯罪,有自由;他的感官方面的性质是坏的,这决定了他的行动,而且他选择了犯罪的道路。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所以罪恶不能代代相传;犯罪意味着自由。自由是由为善的上帝所赐予的第一种礼品,是上帝施恩于人的初始的活动;为此,人不需要帮助,他能够抵抗罪恶并希望为善。但是,亚当犯罪的榜样是有害的,对他那坏榜样的模仿导致了难以克服的习惯,从而使人堕落。有人追问:“如果人不为罪恶所奴役,如果他选择的自由没有被破坏,神圣的恩惠和基督教对人类的赎罪起什么作用呢?”裴拉鸠斯回答说,在圣经、耶稣的教诲和榜样以及教会的教旨里面,神圣的恩惠的作用是启示人的认识,鼓舞人类意志择善而从。要进入天堂,必须受洗礼和信仰耶稣基督。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他精确地知道,人们在生活中要选择什么,即如何利用自由的权利,预先决定应予的赏赐。
另外一个反对“原罪”说的著名人物是贝拉基。贝拉基(Pelagius&354~418年),是一位不列颠的修道士,他反对“原罪”说,认为人生而无罪,并没有从亚当遗留下来的原罪,并对於行善与行恶都有完全的自由。因此新生的婴儿是无罪的,洗礼也不是洗去“原罪”。他还反对“恩宠论”,认为人生来就在恩宠之中,凭善行就能得救,无需“特别恩宠”。人有自由意志,可以辨别并选择善恶,所以行善得赏,作恶受罚。因此,他也反对“预定论”。贝拉基主义在431年的以弗所会议被斥为荒谬,后来逐渐消失。
在罗马帝国末期,奥古斯丁(Augustinus&353~430,本来是个摩尼教徒)把新柏拉图主义和《圣经》相融合,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基督教的教义,到此为止,以“三位一体”说、创世说、“原罪”说、禁欲主义、宿命论为主要信条的基督教教义才最终被确定下来。
显然,所谓基督教“正统”的“三位一体”说,只不过是希腊人罗马人的“正统”,只不过是给希腊人罗马人原有的哲学和宗教披上了一层基督教的外衣而已。“三位一体”说本身包含着永远无法解决的内在矛盾,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别说用这种鬼话来欺骗别人,就连同样信奉基督教的一些非希腊罗马的民族(哥特人、亚美尼亚人、叙利亚人、埃及人、阿拉伯人)也骗不了,因为这些民族没有受到太多罗马多神教思想的污染,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人类纯洁的天性。尼西亚会议以后,在一些某种程度上还保留了原始基督教信仰(或保留了人类纯洁的天性)的派别被排挤、被镇压以后,基督教已蜕变为一种完全罗马化的多神教,不再是约翰和耶稣向人们宣扬的那个崇拜独一上帝的原始基督教——拿撒勒派了!此时的教会已经被统治者和社会上层把持和利用,成为他们手里一种统治人民的有力工具。
前苏联学者克雷维列夫说:“三位一体”是基督教对多神教作了重大让步的结果。(《宗教史》克雷维列夫,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154页)英国学者埃利奥特说:那些相信“三位一体”的宗教只有用玩弄字眼的方法才避免了多神教的名义。如果说印度人、中国人是多神教徒的话,那么罗马教会和东方教会也是多神教徒,因为他们向圣母玛利亚以及圣徒祈求,向其他更低级的神祈求,所以说两者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印度教和佛教史纲》第一卷,埃利奥特,1982年版,63页)
有一种说法,说“基督教传入罗马,并不是罗马基督教化了,而是基督教罗马化了”,诚哉斯言!基督教在传入罗马的过程中深受希腊罗马哲学和多神教的影响,完全蜕变为一种适合罗马人思维方式和宗教习惯的宗教,其传入罗马以后异教化的表现还有以下几点:
1.&按犹太教律法,安息日应该是星期六(在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里到现在还保留着以星期六为安息日的叫法——在阿拉伯语里叫&yom&sebt&يوم&السبت,在希伯来语里叫yom&shabat&יום&שבת),耶稣本人和他的门徒也以星期六为安息日(《马太福音》12:1~18,《马可福音》2:23~28),可是到了公元321年教会却把安息日改为星期日,而星期日正是罗马多神教的太阳神阿波罗轮值的日子,在一些欧洲语言里到现在还保留着这种叫法,比如星期天在英语里叫Sunday,在德语里叫Sonntag&——意思是“太阳日”。
2.&过生日本来是异教的行为,早期的基督徒没有举行过庆祝耶稣生日的活动。以12月25日为圣诞节是4世纪后半叶经过教会推算才确定下来的——比尼西亚会议还要晚几十年呢!而在基督教传入罗马之前,罗马多神教就已经在12月25日为太阳神阿波罗庆祝生日了!&(其实,由于当时天文历算还不太精确,别说算准耶稣的生日,就连他出生的年份都算错了!根据《马太福音》2:1~18记载,受罗马人委派统治巴勒斯坦的“犹太王”以东人大希律在位时,耶稣诞生于耶路撒冷南边的伯利恒城,希律死前曾下令屠杀伯利恒地四境两岁以内的男孩,为了可除灭耶稣。公元前4年春,这个大希律病死于耶利哥城。因此耶稣应该诞生于公元前4年希律死去之前,学者们一般推定是在公元前7~4年之间,而不是教会所说的公元1年。公元1年耶稣已经好几岁了,都会说话了——讲一口流利的阿拉米语!)
3.&公元4世纪基督徒还是当着众人的面公开忏悔的,可是到5世纪就改成了向神父私下忏悔,还可以出钱请神父代为“赎罪”。
4.&到5世纪还用酒肉供奉殉道者的灵魂,这种供奉活动往往成为富裕信徒聚众吃喝的宴会。
5.&普遍流行圣徒崇拜,认为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家庭都要找一个圣徒做保护,希望他作为普通信徒和上帝之间的中介在上帝面前代为求情。普通信徒死了也要尽量埋在靠近圣徒坟墓的地方,以求沾光。因此许多富裕信徒争相购买靠近圣徒坟墓的土地,而掌握着圣徒坟墓周围土地所有权的教堂或修道院则乘机敲诈,大发横财。在这种丰厚利润的诱惑下,就出现了同一个圣徒在不同的地方拥有好几个甚至十几个尸骨的奇怪现象,在那个信仰至上、理性被湮没的时代,这种现象却被解释为其本身就是一种“神迹”——人类的理性无法理解的“神迹”。除此以外教会还向信徒兜售所谓“圣徒遗物”、“钉死基督的十字架”等物品以骗取他们的钱财。
6.&公元4世纪初还禁止挂画像,可是到了5世纪就在教堂里到处悬挂圣像,教会和教士还制作、出售圣像给信教群众,从而聚敛财物。
至于中世纪的罗马教会利用权势和宗教迷信肆意敲榨,出售赎罪券,买卖圣职,教会内部贿赂成风(几乎所有教皇都是靠贿赂枢机主教当选的),以教皇为首的高级教士生活奢侈腐化,荒淫无度,更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在这里就不详细叙述了。
教会的黑暗和腐败引发了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由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领导的宗教改革虽然动摇了天主教会在欧洲的统治地位,对欧洲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他们还是没有、也不可能摆脱基督教的局限,在神学上仍然保留了许多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荒谬理论,这使得基督教新教各教派和天主教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无论是路德宗,还是加尔文宗,新教各教派仍然是人类进步道路上的绊脚石。下面我们就通过这两个人的一些观点来了解一下新教的教义及其违反人类天性和社会规律的本质。
1.马丁路德最大的突破就是对“信仰”的全新理解。在他看来,“信仰”不是承认一些信条,而是一种与神相交的经历;“信仰”的对象不是一堆的信条,而是上帝本身。如果一个人愿意信任神的话,他便会将自己的生命向神开放,让神的生命注入他里面,成为他的“义”。因此信徒的“义”不是他们自己因善行得来的,而是因与基督联合从基督得来的。
中世纪的基督教已经流于形式,成为一种僵化的教条,信徒不注重个人内心信仰的建设,而是用遵守教会的信条取代了对上帝的信仰,企图按照教会的规定通过操练、善行来积聚功德,以求取得“义”。马丁路德提倡“因信称义”,对打破天主教僵化的教条主义固然有积极意义,可是他只提“因信称义”而不谈信仰与生活实践的结合,不谈遵守律法,犯了和保罗一样的错误,这也是基督教不可逾越的一个障碍,是一个非常不利于其自身的完善和发展的因素。如果一个人只有信仰,而没有实践,那他的信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不遵守最基本的律法,人的信仰又体现在哪里呢?比如,一个人有非常虔诚的信仰,但是没有遵行,常行奸淫之事,请问,他这样的信仰有用吗?
2.马丁路德领导宗教改革的时候有许多人文主义知识分子也支持他,其中有一位叫伊拉姆斯(Erasmus&)的知识分子在1524年写了一本《自由意志》的书,谈到人有自由意志做出选择。马丁路德看了这本书大为震怒,便写了《论为奴的意志》驳斥他,指出人在犯罪以后,便在罪的困锁中,没有自由;人要立志为善,但行出来的尽都是恶。他认为人既没有能力为善,也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称义,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谁得救,谁不能得救,都是出于神的拣选,人是没有能力选择的。马丁路德还认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实,人在犯罪后,根本连分辨善恶的能力也没有,更没有能力选择善。人在犯罪后,他的意志便沦为罪的奴仆,他没有不去犯罪的能力。即便人有能力选择这样做或那样做,但这选择出不了罪的范围,即是说,人可以选择这样犯罪或那样犯罪,无论他怎样选,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犯罪。
显然,马丁路德仍然没有摆脱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羁绊,在极力鼓吹宿命论。他为了附会“原罪”说达到这样顽固不化的地步,竟不惜否认人的自由意志和选择!由于马丁路德坚持这种顽固的立场,德国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抛弃了他,马丁路德从此也失去一个重要盟友的支持。这促使马丁路德更加依赖于德国各诸侯、贵族势力。他的“预定论”包含着无法解决的内在矛盾:既然一切都由上帝“预定”好了,人没有选择善恶的能力,那么上帝抛弃一个人,任其犯罪,然后又因这罪而惩罚他,这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3.在国家问题上马丁路德也接受了中世纪的观念,认为君主的权威是神授的,尽管他也承认君主的权力要从属于自然法。他一贯强调人民服从政府的必要性。起初,德国的农民也支持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但马丁路德的改革严重依赖贵族势力,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为了争取更大的权利,农民与贵族发生武斗。农民在一次叛乱中杀死了不少贵族和地主。马丁路德一看宗教改革引发了叛乱,便吓破了胆,反过来支持贵族镇压农民。这样一来,农民便觉得马丁路德出卖他们,因此也脱离了他的改教运动。他说:“叛乱不是正当的,不管它如何合乎正义;它的结果从来都是损害大于利益。我支持而且将始终支持那些身受叛乱之害的人们,不管他们的事业如何违反正义;而且我将反对举行叛乱的人,即使他们的事业合乎正义,因为叛乱发生后必然造成损失和流血。”为了维护他和诸侯贵族的同盟关系,竟到了牺牲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地步,马丁路德的反动立场由此可见一斑。当马丁路德越来越反动、成为诸侯的奴仆的时候,农民也抛弃了他,团结在人民宗教改革运动新的领袖闵采尔周围。——前面已经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代,一个不以社会公正为自己追求目标的宗教,就是一个不值得人去信仰的宗教,一个不维护社会下层利益的宗教就是一个失败的宗教。
4.中世纪的基督教会垄断了对《圣经》的解释权,教皇的谕令、宗教会议的决定和教会的传统成为信徒必须遵守的法律,而作为基督教根本经典的《圣经》却被置于次要地位,教会以此来从精神上严密地统治人民。马丁路德认为《圣经》是最高权威,是信徒信仰生活的唯一依据,这就等于是否定了天主教的权威,打击了天主教的统治地位。可是马丁路德主张“因信称义”,而《雅各书》常提到信徒的行为,认为信仰不能和生活实践相脱离,所以马丁路德对《雅各书》很有意见,认为它没有其他一些篇章那么重要。至于《旧约》,则更多地谈到了律法的重要性,所以马丁路德就觉得其中“因信称义”不及《新约》明显,也没有《新约》那么重要。也就是说,在马丁路德看来,“正典”里面还有“正典”,同样的《圣经》,信徒可以奉其中一部分为经典而遵守之,对另外一部分则可以弃之不论。马丁路德已经发现了《圣经》里面无法调和的内在矛盾,但是他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采取这种比较笨拙的办法。其实,马丁路德对《圣经》有这样的态度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从保罗开始,基督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传统,他们只是经典的利用者,而不是信奉者,更不是遵守者。这也是《圣经·新约》各篇章之间的矛盾、《新约》和《旧约》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圣经》中的各种内在矛盾是在《圣经》被编篡成书、基督教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问题,在《圣经》定型之后再伟大的基督教领袖也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5.天主教的圣礼有七种,又称七件圣事,其中最重要的是“洗礼”、“忏悔礼”和“圣餐礼”。“洗礼”是为洗刷掉人们生前所犯的罪过;“忏悔礼”是为使犯了罪而又愿意悔悟的人得到赦免;“圣餐礼”是共同吃面饼和喝葡萄酒,作为吃喝耶稣的身体和血液而和耶稣基督连成一体。至于“善功”,其内容可以由教会作任何解释,13世纪最著名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将善功论发展完善,规定为三个内容,即遵守《圣经》上记载的十条诫命;接受新约《福音书》上所说的基督的“劝勉”,实行禁欲,过贫穷和独身的生活;履行“圣礼”,他说这是最重要的善功,它是使人获得上帝恩典的有效途径。人没有自救的能力,必须依靠上帝的恩典,如果没有上帝的恩典,绝无得救的可能。“圣礼”是把上帝的恩典传授给人们的必不可少的媒介。而“圣礼”是必须由教士主持的,天主教会把“圣礼”说得越神圣、越重要,教会在拯救人的灵魂上作用就越大,教徒也随之越受教会的支配。中世纪西欧天主教会的权威就是靠帮助人们拯救灵魂而树立起来的。
马丁路德只保留了“洗礼”和“圣餐”两项宗教仪式,废除其余五项“圣礼”,同样是为了打击天主教的这种精神统治和垄断权力,可是他仍然不知道,“圣餐”根本就不是一种宗教仪式,“洗礼”也不是他所理解的那样可以洗掉人的“原罪”。
原始基督教有朴素的社会平等思想,主张建立人人平等、共同消费的理想社会和国家。他们的一些社团实行财产公有,彼此互助,一起聚会、祷告、听布道,一起用餐。“圣餐”只是为了让那些贫困的信徒和大家一起用餐,显示人人平等,也有济贫的性质,而不是什么宗教仪式。可是马丁路德食古不化,偏偏对《新约》里对“圣餐”的记录深信不疑,认为“圣餐”是一种宗教仪式,甚至认为那饼就是耶稣的身体,那酒也不折不扣地就是耶稣的血。——明明就是块饼,一杯酒,却偏偏要说那是耶稣的肉和血,骗谁啊?连三岁的小孩儿都不信!瞧瞧都把人的理智糟蹋到什么地位了?!还说信徒吃了那饼,喝了那酒,神的生命就会注入他的身体,里边就有了基督的灵,这样就可以和神合为一体!——这岂止是多神教信仰,明明就是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思想嘛!人的身体里面怎么会有上帝呢?伊斯兰教历史上出了一个很有名的神秘主义者叫哈拉智(خلاج),他就认为自己已经和安拉结合为一体,他的身体里面有安拉,说“我就是安拉”,甚至疯疯癫癫地指着自己身上穿的长袍说“这里面只有安拉”。此人被广大穆斯林视为异端,在伊斯兰教历史上留下了极不光彩的名声。洗礼是许多古代东方宗教的一种仪式,主要是为了在礼拜时保持身体的洁净。比如一个人宣布自己信仰伊斯兰教以后也要举行“洗礼”,从头到脚洗一遍,但那不是入教的仪式,伊斯兰教也没有什么入教仪式,一个人只要表示愿意接受伊斯兰教并当中念一遍“清真言”就在名义上被视为穆斯林。而基督教却把洗礼提高到入教仪式的地位,还以为这能洗去人的“原罪”,这就远离了东方宗教洗礼的本来含义。
6.马丁路德还有一个重要观点是“每个信徒都是自己的祭司”,每一个信徒都可以依照自己的理解对《圣经》做出解释,认为每一个人的工作都是神所召唤的,没有圣俗之分,把一切职业看成是在服事神、敬拜神,这就解放了人的个性,赋予了每个信徒充分的自由,对欧洲社会文化的发展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可是《圣经》本身就包含着许多无法解决的矛盾,如果再让每一个信徒去自由地做解释,势必会出现不同理解,在信徒之间引起争论,基督教新教分裂成几百个小教派就是最好的证明。
1加尔文和马丁路德一样,认为认为“信仰耶稣即可免罪”,人们要想得救,只能靠自己的笃信;他还认为《圣经》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教会和国家的权威也只能来源于《圣经》。但他比路德更为激进,提出了“预定论”的神学学说。加尔文说:“我们所谓的预定是指上帝以其永恒的旨意决定世界上每一个人所要成就的。永恒的生命为某些人已预定,对于另一些人,则是永罚。”上帝从创世纪以来,就把世人分成“选民”和“弃民”,前者注定得救,后者注定沉沦。这是人的意志无法改变的。可见,加尔文在这一点上还是保留了宿命论的观点,这也是坚持“原罪”说的必然结论。&
2&加尔文一方面坚决反对天主教义和罗马教廷,但另一方面又迫害他所反对的教派和个人。凡不同意他的主张的人,或遭迫害,或被迫离开日内瓦。著名的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和解剖学家塞尔维特因批判《圣经》和“三位一体”说,竟被加尔文用火烤了两个钟头以后烧死。由此可见加尔文的反动和残暴的一面。
综观整个基督教的历史,从保罗到尼西亚会议,是一种东方一神教在传入罗马的过程中完全罗马化、蜕变为一种多神教的历史,中世纪的基督教历史是欧洲历史上最黑暗、最腐败的一段历史,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则是换汤不换药,只是改革了一些皮毛,对基督教的那套荒谬的理论基本上原封不动的保留了下来。《圣经·新约》各篇章之间充满了种种矛盾,《圣经·新约》和《圣经·旧约》之间也有着无法调和的冲突,而整个《圣经》和人类的天性、和欧洲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更有着无法调和的根本冲突。正是这种种矛盾冲突刺激着欧洲人尤其知识分子的思想,引发了一轮又一轮改革运动,推动了欧洲历史前进的车轮。欧洲各民族在最近几百年来能取得如此辉煌伟大的成就,实在不能归功于基督教的宗教改革。从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运动,到法国启蒙运动、德国启蒙运动,整个欧洲现代化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基督教的历史,只有摆脱了基督教的束缚,人类才能得到解放,社会才能进步。今天的西方社会,基本上是反基督教的。据调查,今天的美国,有70%的人对基督教有很深的反感。人们对“灵魂”和“超自然”的事有兴趣,对上帝有兴趣,但是对“教会”没有好感。哈佛大学教授Henry&Louis&Gates在《纽约时报》撰文说,平日他尽可能不提及自己的宗教信仰。这不只是个人隐私,更是因为哈佛人视有宗教信仰的人为有“心智残障”。普林斯顿的社会学家Robert&Wuthnow也承认,对基督教(尤其是福音派)的排斥,是美国高等学府最大的公开秘密。这正是基督教那套违背人类天性、践踏人类理性的教义和不尽人情的制度导致的必然结果。在今天,恐怕基督教只有在中国、韩国这样没有一种象样的本土宗教的国家才有一点市场,在别的国家和地区就没有多大的活动空间了。在中国,基督教在知识分子当中也很不受欢迎,因为其理论太荒谬、太违背人的天性,信基督教还不如去读《论语》《孟子》《老子》《庄子》《荀子》《韩非子》等古代圣贤的著作呢。因为这些学派的思想比基督教更贴近人性,更有人情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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