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办理居住登记人去吗,他们上们登记了

5人办证即可预约上门服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南都讯 记者储诚松 通讯员梁景文 记者从三角镇流动人口办获悉,目前已经到了积分制入户、入学申请工作的高峰期。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和儿童随行卡,该办近日推出便民措施,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和儿童随行卡5人及以上的,通过预约即可享受上门办证、送证“一条龙”服务。
原标题:5人办证即可预约上门服务
南都讯 记者储诚松 通讯员梁景文 记者从三角镇流动人口办获悉,目前已经到了积分制入户、入学申请工作的高峰期。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和儿童随行卡,该办近日推出便民措施,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和儿童随行卡5人及以上的,通过预约即可享受上门办证、送证“一条龙”服务。据三角镇流动人口办介绍,节后部分厂企的生产较为紧张,不少流动人员抽不出时间前往办证大厅办证。为此,该办适时推出上门办证这一便民措施,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和儿童随行卡5人及以上的,即可通过预约享受上门办证、送证服务。据悉,除了上门服务外,该办为应对办证业务高峰,还在办证大厅开通绿色通道,对有需要的人员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式,实行优先登记办理,加快出证时间。据统计,3月份至今,三角镇已新办居住证143张,儿童随行卡121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12/03 09:23
12/03 09:07
12/03 08:12
12/03 08:12
12/03 09:26
09/07 09:38
09/07 09:38
09/07 09:39
09/07 09:39
09/07 09:39
04/26 09:49
04/23 08:47
04/23 08:57
04/23 09:14
04/23 09:22
凤凰新闻官方微信
播放数:124531
播放数:211435
播放数:104787
播放数:229996
48小时点击排行法律咨询-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
★律师费☆法律咨询100元起☆代写合同文书800元起☆代写诉状300元起☆调查户籍、车辆、股票、房产、工商等300元起胜诉收费,败诉退费☆法院诉讼、仲裁每审级2000元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000元起
 您的位置 &
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
沈洁手机:,答复法律咨询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文字号】沪府发[2014]2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登记及其相关服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应当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第四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部门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第五条 (租赁房屋条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租赁房屋居住,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其租赁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部门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其相关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与人口导向政策相匹配的财力分配和保障机制。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区县、镇(乡)街道职责)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落实在其行政区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后的相应服务具体事项。
第八条 (申请)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迁往现居住地,应当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的居住登记,由其监护人负责申请办理。
第九条 (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或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申请办理居住登记时提供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条 (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居住登记办理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第十一条 (凭证发放)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经审核,对符合办理要求的,当场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交申请人备存备查。
第十二条 (居住地认证)
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网上电子认证。
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供相应服务事项。
第十三条 (居住地变更)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前往现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居住登记。
第十四条 (注销)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并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抄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由该公安派出所要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一)登记人办理居住登记后非实际居住的;
(二)登记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
(三)登记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登记要求的。
第十五条 (救济)
对注销情况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予以复核。申请人居住情况经复核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抄告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由该公安派出所要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恢复已注销的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六条 (房屋出租人义务)
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配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对不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社区综合协管队报告。
第十七条 (社区综合协管队伍任务)
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在开展社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的日常采集中,对发现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应当督促其办理居住登记,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十八条 (信息系统)
本市依托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专业采集、一口整合、专业维护、资源共享”的机制,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 (违规处罚)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在非实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骗取相应居住地服务事项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者居住,或者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发现办理居住登记中有违反《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情形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细则)
由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收费咨询:
收费咨询:QQ
【律师上门】如果您距离我们较远,可就近约谈,如徐家汇、南方、锦江乐园、梅川路、南站、人民广场、中山公园、莘庄、或其他交通枢纽。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经济法,海事海商方向),经济学学士(保险精算方向),持有全国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参与多家新闻媒体法律评论,代理案件众多,经验丰富,精通多个法律领域,擅长婚姻法、房地产法、海商、国际贸易、合同法、公司法。
[风险代理]
考虑到我们团队的案件胜诉率较高,沈律师将律师行业名词“风险代理”称为“胜诉付费,败诉退费”,制定风险代理的完整制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败诉案件,48小时退费;预收律师费或保证金;以案件结果实收律师费。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20:00&周六周日 9:00~17:00
电话:13917766155
上海律师全国执业,胜诉付费,败诉退费,法律咨询和案件委托请来电预约协管上门登记身份证并拍照,说是办居住证是真的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协管上门登记身份证并拍照,说是办居住证是真的吗?
中国电信欺骗消费者,拿身份证登记送联系2张电信卡含有100话费,说是搞活动免费体验。月底可以注销,结果半年过去说是欠费。并且被告知签订了2年的合约协议。备注,送的2张卡从来没有使用过。也不知道他们当时就骗取身份证开通了
老板用员工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说是给协议避免责任,真的能够避免责任吗?有没有其他方法 就是说协议只能是我和他之间才有效,对于国家,对于法律是没有效果的吗?如果是律师写的协议也是没有效果的吗?
缓刑人员外出住房登记身份证会被查吗,还有外出走在街上被查身份证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您好,我想问问网上那个穿珍珠项目是不是真的,说是打500块有人会上门送珍珠过去然后填合同,等到弄好珍珠上门收货付现金,最后把刚开始交的500就可以退了,这都是真的不?
您好,我想问问网上那个穿珍珠项目是不是真的,说是打500块有人会上门送珍珠过去然后填合同,等到弄好珍珠上门收货付现金,最后把刚开始交的500就可以退了,这都是真的不?
入职,公司要求带着身份证原件,说是扫描存档,是真的吗,会不会被拿去乱用
遇到两人说是移动公司的什么活动,只要登记一下身份证号就可以领取礼品,就去登记了,又让拍照进行肖像认证,看是不是本人才行,就拍了。后来回家之后心里一直不安,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请问,刚才有两个警察在路边问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给我拍照和我手机也拍了,我问他他说是普查。我还是不懂为什么我在上海,我想问一下外国人到租的房子的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登记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上海,我想问一下外国人到租的房子的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您好,我想问一下,在上海居住的流动人口必须办理暂时居住证么。
本人专科学历,应该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但是临时居住证是强制办理的么?不办理就不能在上海居住和工作么?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也必须要有么?本人男,单身
我的户籍由学校迁回原籍到现在的现住地址一直都是现在实实在在的现住地址,现在派出所登记的现住地址是不知道属于那村委管辖的现住地址,没有在那里工作过,也没有属于我的房和地之类的财产,而且那是跟本就不存在的地址。怎么办是好?小孩都不知道该到那个学校就读
我是2008届毕业生,业后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在外省工作,现办理户口事宜,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无在户口生活和工作经历的证明,不给我开怎么办?谢谢!
我有一位外国朋友准备在春节左右来访,原计划是要住我家里的。按政策好像必须抵达之后24小时内要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我前天咨询了一下我家附近派出所,必须提供房产证、房东联络资料、我的身份证还有他本人的证件。现在问题是我住的是亲戚闲置房(不属于出租形式),他们一家也不在国内,我拿不到房产证,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我本人持上海身份证,户口属单位集体户口(是新上海人)。
我在无锡,我想咨询一下留学合同纠纷的事情,2012年12月我在上海一家中介办理留学,2013年6月初,由于种种原因我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于6月14号给中介提交了合同终止书,打电话给中介,他说一直帮我办理,直到今天他说签证都下来了,退款基本不可能,合同书上是写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结果前,扣6千剩下给我,如果学校下来了,扣2万,其他给退,如果拿到签证了就不退了,本来应该扣6千剩下给我的,但是中介一直拖我,拖到签证下来。现在不给退款了。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方离婚,房产登记在我和男方的名下,如果法院判产权归他,折价给我,判决后,男方拿着判决书到房产中心能把房产证上的我的名字销掉吗?
男方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改名后,法院判的折价款,男方不给,那我的权益就没有保障了!考虑到这,现在男方起诉离婚,我目前的态度是暂时不离婚,在开庭时可以不可以这样表达:我不愿离婚,因为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如果男方没给我折价款,到底男方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销掉房产证上我的名字?
我是桂林在校学生(非广西户口),男朋友是越南人,持旅游签证,他来桂林想找工作,有一公司也打算聘用他,
他现在住在我在校外租的房子里。
该怎么办理工作签证和相关的入住登记手续呢?说需要房东的房产证明还要房东的相关资料。有什么好解决有效的办法吗?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小孩的名字,但是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首付与还贷都是一方付出的,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分割房产,没有付首付及还贷另一方是否也是一样拥有相同的权力,谢谢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爸妈在家买的房子'房产证有他俩和我妹的名字'房贷我会每月还一部分'如果私底下公正以后房子我和我妹一人一半'这个协议有没有用'这个房子我有没有一半?
因为我已经买了一套房了'如果要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费用会很高'所以只写了他们3个人的名字,我把我每月用于还贷的记录保存好在加上我们几个人一起签的协议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如果我父母不在'那根据协议房产应该是我和我妹一人一半是吗?
我的一个外国朋友下个月要来我家,我们2个打算坐火车去上海和北京玩。我想问一下如果在火车上过夜的话,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该怎么办?还是到了上海或北京以后在当地的派出所办临时住宿登记呢?分享到:人人网51社区百度搜藏搜狐微博更多
团购排行Top10
报名车型姓名时间陈团员陆团员王团员董团员朱团员张团员张团员李团员顾团员李团员
团车网团购流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居住证未办理就业登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