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计生局丽水市检察院周宏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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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发干〔2011〕1号 任免信息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时间:&&&&来源:雨花区组织部&&&&&&&&字号:【】
关于李逾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环科园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工委):
  区委同意:
  李逾之、甘建国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吴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职务;
  史良、杨钦涵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胡波同志任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易海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党校办公室主任;
  唐智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李杏仁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兼)、长沙市雨花区接待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海毅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映凯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江希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机要保密局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纪检组长职务;
  钟智宏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尹江华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沙市雨花区人事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周敏(老干部局)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张辉煌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易强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刘助斌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琳、杨平(组织部)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罗玲(宣传部)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国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免去曹旭鑫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黄红军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刘娟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享受副科级待遇;
  免去罗宁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刘亚平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金柱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国武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主任科员;
  免去李健球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凌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潘武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石曙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吴石顺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书记、委员职务;
  贺立云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周红雨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史志档案局党组成员、书记、副局长,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敏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史志档案局党组书记、成员、副局长职务;
  曾振环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史志档案局党组副书记;
  刘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史志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张光祥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信访局副主任科员;
  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彭大鸣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
  钟波、刘西菁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朋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陈乾坤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党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傅志刚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刘虎其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汤艳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军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苏首如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彭谱诚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刘青云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朱怀喜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主任科员职务;
  连建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曾芬兰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符前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书记、主任科员;
  杨志余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职务;
  颜怀亮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职务;
  孙雷、肖跃武、李练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刘佩良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李铁新、李欣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
  李泽友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庆宏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舒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纪检组长,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局纪检组长职务;
  雷灵军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赵振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周宏伟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王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翚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职务;
  孙三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
  刘振球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
  辜大为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党委委员、书记;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韦炬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韩哲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陈泽香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纪委书记,免去其副主任科员职务;
  章春莲、王赞谊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肖司昊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长沙市雨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王文利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主任科员职务;
  宋朝晖、杨双峰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吴海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人事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罗春晖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夏顶稳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
  贺晓玲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蒋劲涛、李朝晖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袁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何小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谢松玲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书记、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张海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纪检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商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燕妮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共青团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陈智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邓卓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吴志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黄生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工业经济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邹霞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郭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委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工业经济局纪委书记职务;
  刘诺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刘伟华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钱永刚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阳伟军、吕伟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匡平洋同志任任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房屋产权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姚正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蛟龙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工业经济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亮友、赵华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黄意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汤小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房屋产权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常建伟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房屋产权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喻佑庚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房屋产权局主任科员职务;
  付光雄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纪委书记;
  吴敌之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黄国富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陈珊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黎岳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邓自新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工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张建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张杰、周清香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陈萍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城建投融资中心)党组书记;
  长沙市雨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城建投融资中心)邵广江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杨国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城建投融资中心)副主任科员;
  杭东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孔干雄、刘昕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黎锦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刘明生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勇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刘曙林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周佳祥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小军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刘松山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职务;
  易方顿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宁世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党工委委员;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办事处唐建明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主任科员职务;
  廖铁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劲松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锡泉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职务;
  章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副书记、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刘国华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委员(兼)职务;
  刘非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杨丹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党工委委员、主任科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冯斌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黄波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谢国富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强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超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文化体育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赵建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委员(兼)职务;
  尹新国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党委委员职务;
  李芳同志任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党工委委员。
  免去喻新义同志的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刘硕平同志的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段灿军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免去庄国敏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峥嵘同志不再享受副科级待遇;
  免去方金莲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黎华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工业经济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聂庆媛同志的政协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群团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黄练文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彭劲宇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游进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党委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杜江同志的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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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局党委作风建设,经请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同意,我局于日下午召开了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及区委组织部领导全程参加指导,&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无党派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会前,区卫生计生局党委精心准备,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会上,班子成员严格对照“三严三实”主题,充分发扬“剖析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精神,敞开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纪委常委刘双果同志进行了点评,认为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了区委的有关要求,会前准备细致充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宏伟同志率先垂范、自觉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到位,整改方向具体明确,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希望局领导班子带领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把雨花卫生计生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最后,周宏伟同志代表班子进行表态,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抓好对照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注重统筹兼顾,努力把雨花卫生计生事业推上新的台阶,真正做到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何托林:突出重点
主攻难点 加速推进计生工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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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托林:突出重点
主攻难点 加速推进计生工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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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上午,雨花区2012年第二季度人口和计生工作调度会在左家塘街道召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何托林,区人大副主任周凌云,区政府副区长张庆和,区人口计生局有关领导,及各街道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区计生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一季度区检情况,部署第二季度人口和计生工作。
  会议通报了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度检查结果,传达了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周宏伟局长强调,一要知耻后勇,认清目前底子薄、亮点弱的状况,统一认识,要有突破的勇气;二要知责思为,市、区通报的数据充分说明问题的存在,要有责任感、紧迫感,思考突破方法,制定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三要知难而进,用心则不为难,有责则不畏难,要以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争先进位。
  周凌云副主任以“万丈高楼平地起”、“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勉励全区计生干部立足基层,抓好基础,打造亮点,争取突破,做好今年人口计生工作。并对计生协会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庆和副区长指出了雨花区人口计生工作落后的原因,一是责任心不强,二是业务不熟,三是工作不扎实,四是创新意识不强。他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要做到“四个强化”,一要强化工作责任心,二要强化业务素质,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四要强化创新意识。同时,他明确两条纪律,一是在省、市检期间,各街道分管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二是不得干扰省、市检调查环境,对干扰调查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激励全体计生干部要以知耻后勇的态度对待当前计生工作,以壮士断臂的勇气抓好当前计生工作,以刮骨疗伤的方法提升当前人口计生工作。
  何托林部长要求,全区人口计生干部要清醒认识到雨花区在全市各区县之间的差距,从市、区的检查通报中找到问题症结,照单抓药,举一反三,稳步推动工作。一是要层层明确责任,区人口计生局要抓好指导、督查、奖惩,街道、社区要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二是要坚持督查通报制度,区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采取一月一通报,二月一讲评,半年一排名的机制,以绩效考核的方式推工作,抓落实。三是要切实做好当前工作,下半年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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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流动人口服务机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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