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运管所副所长述职报告所长谢宝平现在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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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南县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洛南县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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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政办发〔2013〕139号
石坡、巡检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年9月25日
洛南县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以提高路网基础水平,改善交通旅游条件,方便群众出行为目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化环境,严格占迁,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加快实现&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提供坚强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
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起于石坡镇独鹿沟口,终于巡检镇高山河村,路线全长28.02公里。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2014年12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15个月。该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两侧各0.5米宽硬路肩,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面层和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设计的主要工程数量为:清表42017平方米,路基填方66701立方米,挖土方46811立方米,炸石方71260立方米,挖台阶土方(陡坡路堤和填方交界、桥头、新旧路基衔接)11221立方米,软地基处理换填1161立方米,防护工程10912立方米,边沟4427立方米,22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83700平方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4993平方米,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54300平方米,18cm厚C20水泥混凝土基层16953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36400平方米,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47456平方米,硬路肩7654立方米,新建桥梁3座,修复利用桥梁2座,完全利用桥梁4座,涵洞77道,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9月25日-9月30日):采取印发公告、召开各类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石坡至高山河公路改造工程的意义,及时向社会和过往车辆公告分流路线,并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日-10月15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做好工程招投标、资金筹措等工作。同时,按照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具体做好勘测丈量、造册登记和拆迁补偿工作,全面完成占地拆迁任务,确保土地占用到位、拆迁补偿到位。
(三)工程建设阶段(2013年10月16日&2014年11月30日):按步骤实施路基、桥涵修建和路面铺设,按期完成路基、路面、排水等建设工程,确保如期建成通车。
(四)交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整理档案资料,对缺陷进行处理。做好财务决算和工程审计,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四、占地拆迁原则及补偿标准
(一)占地拆迁原则
1.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坡脚或边沟外15米以内)的违章建筑由所有人自行迁移,不予补偿;公路用地范围内(坡脚或边沟外1米)所栽植的树木不予补偿;蚕食公路耕种的作物不予补偿。
2.废弃的公用建筑物、国有单位所属的各种建筑物,一律由业主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3.电力、通讯、广播电视、水利等各种地上、地下设施由业主自行拆移,不予补偿。
4.按照有关规定,修建农村公路所占用土地,不分土地类别和所有权性质,一律只占不征,只对青苗予以适当补偿。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无偿划拨,集体土地由项目沿线镇协调村组自行调整。公路用地范围的土地划归公路部门管理,废弃土石、修建便道、临时设施等所占土地按临时用地对待,由施工单位按照不超过永久性占地青苗补偿标准的80%予以补偿。
5.建设所需砂、石等材料由国土、水务部门就近划定区域,石坡镇、巡检镇政府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无偿采集使用,任何单位、村组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平河道。
6.工程建设拌合场所需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选址,石坡镇、巡检镇负责协调解决,附属物和占地补偿按此办法规定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所占土地。
7.安置拆迁户宅基地由石坡、巡检镇及村组协调解决。国土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8.杆线迁移占地不予补偿,由石坡镇、巡检镇政府及村组负责协调解决。
(二)补偿标准
1.附属物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经济作物1000元/亩,粮食作物800元/亩。
(2)树木采伐指标由县林业部门给予办理,免收费用。具体补偿标准为:经济树木胸径在6厘米以下自行移栽,不予补偿;7厘米至10厘米的每株补偿50元;10厘米以上至20厘米的每株补偿200元;20厘米以上至30厘米的每株补偿300元;30厘米以上的每株补偿500元。非经济树木不予补偿,沿伸到公路路基范围内的树枝由树主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一律自行拆移,对符合补偿条件的,按不高于下述标准给予补偿:
(1)砖木结构&&&&&&&&&&&& 240元/平方米
(2)土木结构&&&&&&&&&&&& 120元/平方米
(3)简易房(含牛、羊圈)&&&&&& 30元/平方米
(4)砖围墙&&&&&&&&&&&&& 80元/米
(5)水井&&&&&&&&&&&&&& 80元/眼
(6)猪圈、厕所(砖石)&&&&&&& 100元/个
(7)沼气池、水池&&&&&&&&240元/平方米
(8)迁坟(地上坟)&&&& 900元/棺,空坟500元/棺
(9)迁坟(地下坟)&&&& 300元/棺
(三)兑付方式
占地拆迁补偿费由洛南县石高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处会同石坡镇、巡检镇共同核准后及时划拨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兑付到群众手中,兑付情况报县石高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交通管制
工程建设期间实行交通管制:2013年10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路基施工期间,过往车辆均应在交通管制时段内,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下安全通行;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路面施工期间,车辆择路线分流通行:1.去驾鹿、巡检方向的,可从石门&留题&黑山&驾鹿&巡检绕行;2.去巡检方向的,可从闫河桥&庄子河&杨树岭&巡检绕行。
六、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石高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石高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吴爱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昱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王& 平&&&&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杨占武&&&& 县发改局局长&&&
&&&& &&&李& 锋&&&& 县财政局局长&
&&&&&&& 李湛泉&&&& 县监察局局长&&&
&&&&&&& 屈生慧&&&& 县水务局局长&&&&
&&&& &&&董继龙&&&& 县国土局局长
&&&&&&& 何爱龙&&&& 县环保局局长&&&&&
&&&& &&&张& 昰&&&& 县林业局局长&&&&
&&&&& &&苏银育&&&& 县公安局副局长
&&& &&&&荆彦龙&&&& 县安监局局长
&&&& &&&吴鑫虎&&&& 县农管局局长&&&&
&&& &&&&冯新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谢宝平&&& 县运管所所长
田进芳&&&& 县电力局局长
&&&& &&&韦军平&&&& 县电信局局长
&&&&&&& 韩& 磊&&&&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 &&郝少宏&& 县移动公司经理
&&&& &&&田少波&&&& 县联通公司经理
&&&&&&& 刘& 伟&&&& 石坡镇镇长
&&&&&&& 苏& 赟&&&& 巡检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石高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石坡镇、巡检镇:具体负责占地拆迁与环境保障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会同工程管理处完成占地拆迁工作任务;负责做好拆迁安置和村组土地的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工程的采砂、取石、取土、弃土场地指定及施工拌合场等临时用地问题。
2.交通局: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国土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工程占地、土地调整、工程临时用地划定、地面附属物拆迁等工作。负责拆迁户建房用地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4.水务局:负责协调处理河道采砂工作,划定采砂区域,减免相关费用。
5.林业局:负责办理工程占用林地、山地、荒坡、树木砍伐的各种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6.公安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治安环境和安全管理,从严查处扰乱和破坏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安全实施爆破,加强爆破物品使用管理。
7.安监局:配合抓好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交警大队、运管所: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运输车辆疏导和分流工作。
9.电信局、电力局、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施工范围内杆线的迁移、施工中线路保护工作。杆线迁移工作必须于9月底前完成,免收任何费用;电力局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架设好临时电力线路,确保工程建设电力供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石高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确定包抓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全力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石坡镇、巡检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抽调责任心强的干部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工程管理。各相关镇政府和项目承建单位要把安全管理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实行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教育群众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上将石高公路改造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程占地、拆迁和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配合紧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镇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消极应付的部门、镇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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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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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发〔2014〕14号
印发 洛南县 2014 期间 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关于印发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发〔2014〕14号
发布时间:&&&来源:洛南县政府&&&作者:佚名&&&发布人:吴军&&&阅读次数:次
洛政办发〔2014〕14号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4年1月16日
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努力打造平安祥和的春节交通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净化运输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经营秩序。重点做好打击“黑车”非法经营,从严查处无证非法运营的面包车、商务车、小轿车、三轮电瓶车,拼座从事班线营运的出租车等非法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道路运输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二)做好客运站场周边环境整治,依法查处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占用车道堵塞交通等行为。严打盗窃、偷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三)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各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运输企业、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严把“三品”检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安全生产检查关,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洛南县2014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爱武&&&&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乔凤鸣&&&&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刘&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 &&王&平&&&县交通局局长
&&&&&&&&&&& &&杨占武&&&县发改局局长
&&&&&&&&&& &&&冯新民&&&县交管大队大队长兼公安局副局长
    &&& &&荆彦龙&&&县安监局局长
    &&& &&尤正启&&&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局负责人
    && &&&吴明亮&&&县工商局局长   &&&
    & &&&&李&涛&&&县人社局局长
    && &&&杨善文&&&县民政局局长
&&&& &&&石洛军&&&县文广局局长
&&&& &&&潘丽丽&&&县信访局局长
&&&&&&&&&& &&&郭百姓&&&县残联理事长
&&&&&&&&&& &&&杨&锋&&&县交通局副局长
&&&&&&&&&& &&&谢宝平&&&县运管所所长兼交通局副局长
职责: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王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大队大队长冯新民、交通局副局长杨锋、运管所所长谢宝平为副主任,从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运管所等部门各临时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交通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交流通报信息,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建立联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执法环境保障,严厉打击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黑恶势力,从严查处扰乱春运秩序和专项整治活动正常开展的非法行为。
3.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大重点路段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酒驾、超员、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清理客运站、医院、超市门前占道停车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4.城管部门负责做好 “黑车”、电瓶三轮车非法占道停放清理整顿,积极提供“黑车”非法营运的信息,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5.运管部门负责做好非法从事“黑车”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组建执法队伍,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镇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月16日开始到2月28日结束。由县交通、公安、交警、住建、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运输市场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车站周边、人员密集地等重点区域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改善经营环境,保障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运输站场、重点路段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采取下发通知、张贴通告、印发传单、组建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违法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扎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和调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导致重大事件或损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效。各参与整治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服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妥善予以解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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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南县景丹公路景村至油房街段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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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政办发〔2013〕138号
景村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洛南县景丹公路景村至油房街段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洛南县景丹公路景村至油房街段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景丹公路景村至油房街段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原则
以提高路网基础水平、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方便群众出行为目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化环境,严格占迁,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加快实现&一市三基五业&宏伟蓝图提供坚强公路交通保障。
二、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
景丹公路景村至油房街段改造工程项目,起于景村镇景村街村,经分水岭,终于洛南县与丹凤县交界(丹凤县油房街),路线全长20公里。计划于2013年9月启动,2014年8月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12个月。该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两侧各0.5米宽土路肩;路面结构为24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天然砂砾基层。设计的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石方42735.6立方米,特殊路基处理2172立方米,防护工程828.5立方米,涵洞150.2米/15道,24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2000平方米,20厘米厚天然砂砾基层平方米。设计概算2664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000万元,自筹1664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31日):采取召开各类会议、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景丹公路改造工程的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制定招投标方案,实施工程招投标。考察确定招投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方案及法定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景村镇及县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全面完成占地拆迁及杆线迁移任务,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按步骤组织实施挡土墙、桥涵、路基和路面、排水、安保、标志等工程,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景丹公路如期建成通车。工程建设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全段交通封闭,过往车辆择路绕行。
(三)交工验收阶段(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对缺陷进行处理。做好财务决算和工程审计,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四、占地拆迁原则
(一)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坡脚或边沟外15米以内)的违章建筑由所有人自行迁移,不予补偿;公路法定用地内(坡脚或边沟外1米)所栽植的树木、青苗不予补偿;蚕食公路耕种的作物不予补偿。
(二)废弃的公用建筑物、国有单位所属的各种建筑物,一律由业主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三)电力、通讯、广播电视、水利等各种地上、地下设施由业主自行拆移。
(四)所占用土地参照《商洛市国债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办法》规定,农村公路永久性占地不分土地类别和所有权性质,一律只占不征。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无偿划拨,集体土地由项目沿线镇协调村组自行调整。根据《公路法》规定,公路坡脚或水沟外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划归公路部门管理,废弃土石、修建便道、临时设施等所占土地按临时用地对待,不予补偿。
(五)建设所需砂、石等材料由国土、水务部门就近划定区域,景村镇政府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无偿采集使用,任何单位、村组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平河道。
(六)工程建设拌合场所需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选址,景村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所占土地。
(七)安置拆迁户宅基地由景村镇及村组协调解决。国土部门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杆线迁移占地不予补偿,由景村镇政府及村组负责协调解决。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景丹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景丹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吴爱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昱&&&&&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王& 平&&&&&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杨占武&&&&& 县发改局局长&&&
&&&&&&& 李& 锋&&&&& 县财政局局长&&&&
屈生慧&&&&& 县水务局局长&&&&
&&&&&&& 董继龙&&&&& 县国土局局长
&&&&&&& 何爱龙&&&&& 县环保局局长&&&&&
&&&&&&& 张& 昰&&&&& 县林业局局长&&&&
&&&&&&& 苏银育&&&&& 县公安局副局长
&&&&&&& 荆彦龙&&&&& 县安监局局长
&&&&&&& 吴鑫虎&&&&& 县农管局局长
&&&&&&& 冯新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 &谢宝平&&&&& 县运管所所长
&&&&&&& 田进芳&&&&& 县电力局局长&&&&
&&&&&&& 韦军平&&&&& 县电信局局长
&&&&&&& 韩& 磊&&&&&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 郝少宏&&&&& 县移动公司经理
&&&&&&& 田少波&&&&& 县联通公司经理
&&&&&&& 李海英&&&&& 景村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成立景丹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景村镇政府:具体负责占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会同工程管理处开展宣传动员、实地丈量、造册登记等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占地拆迁工作任务;负责做好拆迁安置和村组土地的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工程的采砂、取石、取土、弃土场地协调及施工拌合场等临时用地问题。
2.交通局: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国土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工程占地、土地调整、工程临时用地划定、地面附属物拆迁等工作。负责拆迁户建房用地审批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4.水务局:负责协调处理河道采砂工作,划定采砂区域,减免相关费用。
5.林业局:负责办理工程占用林地、山地、荒坡、树木砍伐的各种手续,减免相关费用。
6.公安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治安环境和安全管理,从严查处扰乱和破坏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安全实施爆破,加强爆破物品使用管理。
7.安监局:配合抓好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交警大队、运管所: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运输车辆疏导和分流工作。
9.电信局、电力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施工范围内杆线的迁移、施工中线路保护工作。杆线迁移工作必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免收任何费用;电力局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架设好工程临时电力线路,确保工程建设电力供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景丹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确定包抓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全力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景村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抽调责任心强的干部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强化工程管理。景村镇政府、县交通局和项目施工单位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实行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教育群众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上将丹景公路改造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程占地、拆迁、安置和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配合紧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镇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消极应付的部门、镇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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