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官职表指挥史是什么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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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系官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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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    岳飞生平任官职称与其身后之殊荣(个别改动、增补)  作者:台湾学者 李安  本年(民国六十四年——1975年)三月廿七日(农历二月十五日),为我中华民族英雄岳飞谥武穆八百七十二岁诞辰。笔者感于世人特别敬重岳飞的尽忠报国品行,但间或不明其生平任职称谓与全部履历,有误认岳飞是「当兵出身」者。爰为本文,考述其生前历任官职之阶别与称谓;及寃狱被高宗赐死以后,所受当朝暨历代政府与民间;并中外学人赞誉之殊荣,以为纪念之献礼。  根据宋史列传————岳飞传(元朝脱胎撰),以及武穆行实编(岳珂撰),参照宋史职官志,详事考证,岳飞二十岁方才投笔从戎,其时真定宣抚刘韐募敢士,岳飞应募任小队长,初补「承信郎」,乃宋代武职官阶,共分六十阶之第五十二阶,此为岳飞任官之始。  靖康元年(1126年)夏,金人攻太原,河北制置使种师中驰援至平定军(今山西平定县)。是年岳飞二十四岁,在平定军为偏校,破虏于榆次县(今山西境),补「进义副尉」,得见其不计名位,屈就低于「承信郎」五阶之武职官阶五十七阶。  是年十二月初一日,康王赵构,以天下兵马大元帅,开府相州(今河南安阳),他奋赴国难,驰往投效,初任先锋,仍补「承信郎」。次年五月初一日,康王在南京(今河南商邱)即皇帝位(即高宗),岳飞自此与高宗皇帝发生间接或直接隶属关系者,为时共十五年。  当绍兴六年(1136年)岳飞入觐,有从驾游内苑之荣;绍兴七年(1137年)岳飞扈跸至建康(今南京),宋高宗皇帝有「中兴之事,朕一以委卿」之语。由于安内攘外之功,岳飞文职授「开府仪同三司」;武职拜「太尉」,均居当时文武官阶之首。  岳飞寃狱赐死,出于宋高宗。追复原官,亦宋高宗以太上皇帝授命孝宗办理(作者一家之言)。在此三十年间,岳飞经历功高、职重、寃死、昭雪四大过程。  本文因受篇幅限制,采述要方式:  一志其职以见其功;盖宋代制度,武官无战功,难能升职。  二录追复原官文告及赐谥加封情节,以明其寃。  三概略列举八百多年来中外人士及史书对岳飞的论评,以见其身后之殊荣。  二、岳飞生前历任官职称谓与官阶  (一)二十岁(宣和四年——1122年):岳飞从军,以功被提拔为直定府路宣抚司小队长,承信郎(五十二阶)。  (二)廿四岁(靖康元年——1126年):在平定军,六月破榆次县城,补进义副尉(五十七阶)。十二月投效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任先锋,以战功由承信郎、保义郎、秉义郎、修武郎、晋武翼郎(由五十二阶升至四十二阶)。  (三)廿五岁(靖康二年,建炎元年,——1127年):任河北招抚使司中军统颁,借补武经郎,阁门祗候(招抚使张所给岳飞借补第四十阶)。  (四)廿六岁(建炎二年——1128年):任东京留守司(东京留守初为宗泽,泽死杜充继任)统制,先后补武功郎、武经大夫、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武德大夫英州刺史(三十五阶升至第十九阶)。  (五)廿七至廿八岁(建炎三至四年,1129年——1130年):任御营使司(从此直隶于朝)统制军马、御使下都统制,补武功大夫、任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第十五阶)。  (六)廿九岁至三十一岁(绍兴元年至三年,1131年——1133年):岳飞先后任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神武右副军统制;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镇南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由第十五阶升至第九阶)。  (七)三十二岁:神武后军统制(余与上年同)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从此授文官,逐年晋文职官阶,详本文下节表解)。  (八)三十三岁:任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授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兼营田使。  (九)三十四岁:南宋朝廷授予岳飞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等官职爵位。  (十)三十五至三十六岁:岳飞三十五岁官拜太尉,为宋代武职官阶之首,两年皆以太尉、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职。  (十一)三十七岁:岳飞官授开府仪同三司(余与上年同),乃宋代文职官阶之首。  (十二)三十八岁:岳飞加少保(爵位)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  (十三)三十九岁:岳飞调任枢密副使;又调任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以迄以卒。  附: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时年三十二岁)八月二十五日,南宋朝廷封岳飞为武昌县开国子。绍兴五年二月初二日进封武昌郡开国侯。绍兴五年九月十三日又进封武昌郡开国公。  三、岳飞生前历任官职与授爵位之性质  考其历任官阶,乃自武职第五十七阶晋至第一阶,文官亦叙至最高阶,爵位封赐,更有检校少保、少保、开国子、侯、公等,兹择其要者,述其性质如次:  (一)枢密副使:宋史卷一六九「职官」载:「枢密院掌军国机务,戎马之政令,出纳密令,以佐邦治。」又载:「枢密使。知院事,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副使、签书为之贰。」神宗定新制,以枢密院掌边防机密、兵符、军籍、差除路分都监以上及将官诸班直内外禁军之事。是故枢密院之地位,有与民国训政时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相近似。  岳飞任枢密副使,奉旨位在参知政事席上,乃在朝议事,排列席位,仅次于左右相。调任万寿观使奉朝请,乃有官而无专守。  (二)宣抚使:宋以任使将相重臣总师征讨之官称,无定额。北宋大臣范仲淹、富弼,南宋名将韩世忠均曾任之。岳飞任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在光复襄阳诸郡之后,任职四年以上。  (三)节度使、制置使:辖诸路军务,恩数与执政同。朝廷宗室近属,年资久者,若任除将帅,始授此官。或以功勋显著之帅守充之。  岳飞曾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相当于明、清之总督,民国省区以上绥靖主任。制置使亚于节度使。武穆曾任舒、蕲、鄂、岳、荆南、黄、复州(今皖、鄂、湘三省地区)制置使。  (四)开府仪同三司:按岳飞于绍兴七年被授予「开府仪同三司〕官职,乃宋文职官阶三十七阶之首,各阶称谓、俸额如下表:  (表摘录自杨树藩之宋代文官制度,略,:D)  (五)太尉:南宋绍兴年间厘正武职官阶,共分六十阶,太尉乃六十阶之首,为北宋政和年间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职之首。武职阶俸,较文职为低,因宋代重文轻武,而岳飞战功卓著,每以战功晋阶,荣宠擢拔,乃加以文阶。  岳飞于绍兴七年(1137年)已官拜太尉(按天子任命曰拜),犹若现在上将,再晋几星。  按岳飞文武官阶,均晋至首阶(武职自五十七阶起),兹列南宋绍兴年间厘正武职官阶六十阶称谓如下:  (1)太尉,(2)通侍大夫,(3)正侍大夫,(4)宣正大夫,(5)履正大夫,(6)协忠大夫,(7)中侍大夫,(8)中亮大夫,(9)中衞大夫,(10)翊衞大夫,(11)亲衞大夫,(12)拱衞大夫,(13)左武大夫,(14)右武大夫,(15)武功大夫,(16)武德大夫,(17)武显大夫,(18)武节大夫,(19)武略大夫,(20)武经大夫,(21)武义大夫,(22)武翼大夫,(23)正侍郎,(24)宣正郎,(25)履正郎,(26)协忠郎,(27)中侍郎,(28)中亮郎,(29)中衞郎,(30)翊衞郎,(31)亲衞郎,(32)拱衞郎,(33)左武郎,(34)右武郎,(35)武功郎,(36)武德郎,(37)武显郎,(38)武节郎,(39)武略郎,(40)武经郎,(41)武义郎,(42)武翼郎,(43)训武郎,(44)修武郎,(45)从义郎,(46)秉节郎,(47)忠训郎,(48)忠翊郎,(49)成忠郎,(50)保义郎,(51)承节郎,(52)承信郎,(53)进武校尉,(54)进义校尉,(55)下班祗应,(56)进武副尉,(57)进义副尉,(58)守阙进义副使,(59)进勇副尉,(60)守阙进勇副使。  (六)开国公之爵位:宋之爵制,区分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共十二等。  郡王以上非赵氏不封,皇子、兄弟封爵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制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近亲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  岳飞生前曾先后被封为武昌郡开国子、侯、及开国公。  (七)险校少保、少保:宋制「检校官」,一共分一十九阶: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  岳飞于绍兴五年(1135年)加「检校少保」。又有三公之贰,亦曰三少:即少师、少傅、少保。岳飞于绍兴十年(1140年)加「少保」。  (八)观察使:唐制观察使,亚于节度使,领一道或数州。宋制视察使为兼判遥领之官,岳飞曾于绍兴元年(1131年)授亲卫大夫遥领建州观察使(今福建建瓯)。  (九)镇抚使:南宋始置,权以招抚群盗,镇抚地区除茶盐之利仍归中央外,其余财赋听任移用。岳飞曾于建炎四年(1130年)任通泰(今江苏南通泰县)州镇抚使兼知泰州。  (十)承宣使:密院承旨,是曰承宣。绍兴初年,岳飞曾任武安军及镇南军承宣使。  (十一)刺史:宋制州刺史不赴任者,以他官知判州府事。且以刺史职为武臣迁转之次序。岳飞曾于建炎三年(1129年)授不赴任之英州刺史。  (十二)统制:建炎初年,高宗始置。乃战时武官职称,无定额,命以节制军马,统摄诸将,逐级区分为都统制、副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同统制。  岳飞历任统制、副都统制、都统制,分别相当于现在军队之团、师、军长暨兵团司令官。又任河南北诸路招讨使,乃临时兼领。相当于革命军北伐时集团军总司令或对日抗战时期战区司令长官。  四、岳飞冤殁时之俸禄  岳飞寃殁时之官爵为「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万寿观使奉朝请」,其最后俸禄为「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  与北宋名相韩琦、王安石、富弼比较,据「宋朝大诏合集」卷五十五载:「嘉佑六年(一O六一年)闰八月韩琦进昭文相、南阳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七百户,食实封二千二百户。」两人大致相同。较之「熙宁三年(一O七O年)十二月王安石进宰相。太原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则高出甚多。且富弼在嘉佑三年(一O五八年)六月拜昭文相时,任河南郡开国公,食邑只为三千八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  故岳飞任职最后级别、俸禄,乃与宰臣(宰相、副宰相)相同。  按宋制虽有封户,并不按户数拿税,而系按户数折钱。折率:「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  岳飞最后食实封二千六百户,每月俸给额乃为六万五千文。此外以「职」所定「职钱」(职务津贴)未计入。  岳飞任职最高官阶为「开府仪同三司」,职钱应为一百二十千。若按「千」以「缗」为单位(每缙八百三十文)计算,则为九万九干六百文。又仆役代金系袭唐制,一品九十六人;二品七十二人;三品四十八人;四品三十二人;五品二十四人;六品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一人。  五、岳飞身后之殊荣  秦桧私通金人,构成岳飞寃狱。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除夕(即公元日),岳飞被赐死于大理寺狱,岳飞长子岳云及部属张宪,由杨沂中监刑斩于市,遗属被解送广南(今广东岭南)拘管。数百年来,历史评为千古奇寃。  但岳飞身后所受殊荣,亦为历史上所少见,兹分述之:  一南宋当时的封赐————秦桧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病死,宋高宗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十一日禅位,让位于宋孝宗,宋高宗以五十五岁之盛年,即居位太上皇帝,直到八十一岁去世(又当了二十六年的太上皇)。  宋高宗最知岳飞寃狱内情,在让位之前,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丁卯日,诏许岳飞家属居住自由(见建炎要录卷一九三、页三二五二)。继之,又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戊申日,授意孝宗(此乃作者一家之言),追复岳飞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予录用(见宋史本纪卷三十三)。  宋孝宗为岳飞昭雪之原诏曰:「故岳飞起自行伍,不逾数年,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屡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遗风,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众,师行不扰,道路之人,归功於飞。飞虽坐事以殁,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与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予录用。」  岳飞奇寃,在他死后二十年,方得到得到昭雪。宋高宗识其忠,曾颁授御书「精忠岳飞」旗,但因欲求金人释母归,加之秦桧通敌陷害,寃赐岳飞死,尔后自愧无以对忠良,先让位,再许追复岳飞原官(此乃作者一家之言)。二十年间,有此莫大转变,在历史上亦殊少见。  另外,南宋时期,曾经有大量缅怀颂扬岳飞的诗词,留存下来的也不在少数!而南宋百姓更自发地为岳飞立祠庙、绘像并祭祀之;而在金国辖区内的朱仙镇,当地民众也暗中集资为岳飞立祠庙并祭祀之。  继岳飞冤案昭雪并复官之后,南宋朝廷当时对岳飞,更有以下封赐:  1岳飞本人复寃殁时原官外,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且赠太师(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十月)。  2岳飞夫人李氏追复楚国夫人(同上时间)。  3岳飞长子岳云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  4岳云妻巩氏追复恭人。  5岳飞次子岳雷追复忠训郎、阁门祗侯。  6岳飞三子岳霖追复右承事郎。  7岳飞四子岳震补修职郎。  8岳飞五子岳霆(原名霭,孝宗为之易名霆)补忠诩郎。  9 归还岳家江州田宅(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韩世忠之长子于此事出力甚多)。  10 赐岳飞谥号曰武穆(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九月八日),以按谥法:谓折冲御悔曰武;布德执义曰穆。  11 追封岳飞为鄂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  13 岳飞曾祖父岳成追赠太师、魏国公、配杨氏赠庆国夫人。  14 祖父岳立追赠太师、唐国公,配许氏赠越国夫人。  15 父岳和追赠显庆侯、太师、隋国公。  16
岳飞之母姚氏,宋高宗先封魏国夫人,当绍兴六年(1136年)三月廿六日病逝江州(今江西九江)时,高宗特赠周国夫人,并赐国葬。  17 妻李氏名娃、字孝娥,淳熙二年(1175年)寿终江州,孝宗赐以国葬。  18 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二月三日诏赐岳飞改谥忠武,以比诸葛孔明之志兴汉室;郭子仪之光复唐都  19 岳飞孙岳珂(岳飞三子岳霖三子)恩封邺侯(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按岳武穆汤阴故里,昔称邺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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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官方撰修宋史的评论——元朝史官撰修《宋史》,于列传卷一百二十四「岳飞传」评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之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於泰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雠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瞠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寃哉!呜呼寃哉!」(见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列传卷一二四)。  此外,元朝时期名儒郑元佑且有言及岳鄂王曰:「尝谓宋百度修理,远胜前代,独武勇将帅之臣,有愧于汉唐。幸而王兴,支宋运之中衰。」   (见侨吴集卷十一)  元朝政府对于岳飞不仅给与封谥,而且支持对杭州岳庙及岳飞坟墓的修缮。对此,元人陶宗仪曾有记述,现转录于下:   『岳武穆王飞墓,在杭栖霞岭下,王之子云祔焉。自国初以来,坟渐倾圮。江州岳氏讳士迪者,于王为六世孙,与宜兴州岳氏通谱,合力以起废,庙与寺复完美。久之,王之诸孙有为僧者,居坟之西,为其废坏,庙与寺靡有孑遗,天台僧可观以诉于官。
君颐贞为湖州推官,
君敬仲九思以书白其事,田之没于人者复归,然庙与寺无寸椽片瓦。会
君全初为杭总管府经历,慨然以兴废为己任。而
君明德,元佑为作疏语曰:西湖北山褒忠演禅寺,窥见故宋赠太师武穆岳鄂王,忠孝绝人,功名盖世,方略如霍骠姚,不逢汉武,徒结志于亡家,意气如祖豫州,乃遇晋元,空誓言于击楫。赐墓田栖霞岭下,建祀祠秋水观西。落日鼓钟,长为声冤于草木。空山香火,犹将荐爽于渊泉。岂期破荡子孙,尽坏久长规制。典祊田,堕佛宇,春秋无所烝尝。塞墓道,毁神栖,风雨遂颓庙貌。休留夜啼拱木,踯躅春开断垣。落泪路人,事关世教。盖忠臣烈士,每诏条有致祭之文。岂狂子野僧,搀国典出募缘之疏。望明有司告之台省,冀圣天子锡之珪璋。褒忠义在天之灵,激死生为臣之劝。周武封比干墓,事著遗经。唐宗建白起祠,恩覃异代。疏成,郡人王华一力兴建,于是寺与庙又复完美。且杭州路申明浙省,转咨中书,以求褒赠。适赵公子期在礼部,倡议奏闻,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 』  以上资料反映出,元朝政府在灭宋后,不仅没有废止宋给岳飞的封号,而“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在岳飞原有的封号上添增谥文,以示褒奖。
  另外,陶氏在记述入元后,岳飞寺庙由衰败到修葺情况的同时,也表彰了地方官员为收回岳庙的旧田产和新赐墓田等所做的工作。说明元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吏是把岳飞作为忠臣烈士加以推崇的。
  岳飞的事迹中,明显有抗击外族侵略的事实,到了明朝,岳飞的形象被肯定和广为宣传是很自然的事情。  明朝的对岳飞的特殊崇祀——明太祖洪武二十年(1387年),以历代名臣从祀历代帝王庙。次年二月,核定历代名臣三十七人,从祀太祀殿之东西庑,岳飞为从祀三十七位名臣之一,与萧何、诸葛亮、李靖、郭子仪等相等列(关羽无名位)。  迨后,明神宗且封岳飞为三界靖魔大帝,则与加封关羽为三界伏魔大帝相等,民间从此以关岳并称。盖关羽出生年代在前,岳飞出生年代在后,而非依事功差别,以列姓氏前后。  明景泰元年(1450年),侍讲学士徐有贞奏准于汤阴岳飞故里立庙,如钱塘之制。次年正月二十二日奉圣旨,赐额「精忠之庙」,均足以见明朝对岳飞之特殊崇敬。  明朝时期的学者,更多为岳飞史事撰文辨正,若柯维骐、丘浚、李梦阳、王廷相、王世贞、唐顺之、王夫之等,不胜枚举,其著专书者,若熊大本著「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即以分年分事题材,叙述岳飞重大事功。  邹元标更编行「岳武穆精忠传」,惜于满清入关之后,为排除岳飞精忠报国之民族思想,列为禁书,早巳失传。  明朝时期,各地岳王庙相继修复,而且香火很旺,瞻仰岳王庙的游人更是络绎不绝。下面以杭州岳王庙的频繁修复扩建为例,加以说明。  明朝洪武四年(1371)在原寺址复建杭州岳王庙。宣德年间(),庙毁于火,旋又复新。后庙宇建筑岁深坍损,景泰年间至天顺元年 (),杭州府同知马伟修举废坠,重建岳庙。这是入明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建,庙 宇建筑的规模、制度比此前增加了数倍。修建完毕后,马伟奏请朝廷赐额“忠烈”。   弘治十四年(1501),镇守太监麦秀重修墓、庙,将所得岳飞《送紫岩张先生北伐》诗碑,立于 东庑,又令浙江提学副使赵宽书写岳飞《满江红》 词,刻碑立于西庑。   正德四年(1509),镇守太监刘璟见 岳庙围墙坍塌、屋宇颓圮,捐己资,与众地方官吏协力重修,并于庙门外鼎建一座石牌坊,题额“精忠祠”。正德十二年(1517),镇守太监王堂重修岳庙,在寝殿内重新塑了岳飞夫人李氏及子女像,并题匾誉为“一门忠孝”。  天启四年(1624),钦差大臣傅宗龙巡浙,修废举坠,捐资缮修岳庙,并采纳高应科的建议,在岳庙内增建启忠、继忠、翊忠、流芳、土地五祠。
  清朝排岳观念的转变————清朝初年本自号后金,因而对于岳飞的抗金史实,讳而不扬。满清康熙皇帝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的确有带着偏见来婉转地贬低岳飞、肯定秦桧的倾向,但是,并没有表现得很露骨。康熙在“借古喻今”的问题上,像后来的吕思勉一样,用错了对象。  满清是女真人的后裔,康熙自然无法喜欢岳飞。岳飞在民间的地位难以动摇,康熙不便明贬,只能阴损。康熙做过一篇文章议论高宗和议,说就算宋高宗信任岳飞,言听计从,难道就一定能战胜金兵,救还二帝吗?——“朕实不信也。”  事实上,康熙帝对宋金战争的历史并没有深入了解, 只是带着民族偏见, 以胜利者的口吻, 用明清对峙的历史为喻, 发了一通空洞的议论。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 清朝臣僚和文士们对上述圣谕, 奉承唯恐不及( 如赵翼《陔馀丛考》卷二十《兀术致书秦桧之不可信》其实应是奉承和发挥康熙所论), 又岂敢发表异论?  尽管满清立国前期,岳飞英名受到官方的压抑,但是作为岳庙典型代表的杭州岳王庙却在官方默许下多次得到修复。  清朝顺治八年(1651)巡抚都御史范承谟捐资重修杭州。日久,庙宇建筑栋摧桷朽,康熙二十一年(1682),两淮转运使罗文瑜出资重建,于次年完工,计为正殿五楹,大门三楹,廊屋数间,高墙环绕,严严翼翼,恢复岳庙盛观。  康熙三十一年(1692),杭州知府李铎见祠、 墓久而未新,殚厥经营,葺祠修墓,并复建启忠祠 ,以奉祀岳飞父母。四年后(即1695年),李铎见庙宇建筑受风雨摧残而漫漶不治,又与郡人合力 再次重修岳庙,在正殿前复建忠烈祠两庑,分塑烈 文侯张宪、辅文 侯牛皋二像配祀岳飞;并塑岳 飞五子、五媳、银瓶、岳珂的像列于寝殿内。辟门 广砌,疏浚泉水,建筑石桥,桥旁华表竦峙,规模 宏丽,创所未有。康熙四十七年(1708),浙江总督范时崇重修杭州岳庙。  雍正九年(1731),浙江总督李卫拔款重修杭州岳飞墓、庙,并整治庙前杂乱建筑与集市,于神道前重建石牌坊,颜其额曰“碧血丹心”,神道两边种植松柏花木,罗列成行,直至庙前,恢复肃穆的观瞻气氛。  满清入关以后,采取重关羽、抑岳飞的策略,鼓励民间普遍敬关公之义,忽视岳王之忠,更且将流传至广的钱彩撰演义小说「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列为禁书。  一直到了乾隆年间,因为清高宗乾隆皇帝精通汉学,研读史书看到宋明学者若朱熹、文天祥、归有光等名家。  出于新的考虑,清朝官方对岳武穆的评论,于乾隆四年(一七三九),清高宗皇帝发表御撰岳武穆论。有曰:   「夫如武穆之用兵驭将,勇敢无敌,若韩信、彭越辈类皆能之。乃加以文武兼备,仁智并施,精忠无贰,则虽古名将亦有所未逮焉。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而不知惜己命!知班师必为秦桧所构,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权於封疆之外。呜呼!以公之精诚,虽死於秦桧之手,而天下后世仰望风烈,实可与日月争光矣!独不知为高宗者果何心哉?」  (见黄邦宁编「岳忠武王文集」卷首,中央图书馆台北分馆藏)  有清一代对于岳飞的观念,从此改观。加之乾隆十五年九月十八日,清高宗皇帝特遣吏部右侍郎彭启丰,莅临汤阴精忠庙致祭。且於每次南巡至浙江时,例必遣官奠酒于岳王庙,又曾御题「伟烈纯忠」庙额,并作汤阴岳武穆祠、杭州岳武穆庙墓诗,是以朝野转而兴起敬岳思潮。彰德府知府黄邦宁编印「岳忠武王文集」;曾文正公日记,亦有谒岳武穆太夫人暨夫人在九江墓地的纪述。  乾隆十七年的科甲状元秦大士(号涧泉,秦桧之弟后裔)于游杭州西湖岳王庙墓,看到庙前长跪的秦桧夫妇铁像,亦有如下的自愧联语:  人从宋后羞名桧;  我到坟前愧姓秦。  但是,乾隆比历史上的其他人又多做了一些事,他别有用心地把岳飞渲染成一个绝对忠君的形象,刻意突出强调“君臣之义”。乾隆对岳飞形象的这一加工,成为后世很多人批评岳飞“愚忠”的源头,以至于清朝反清复明的秘密结社,所供奉的主要是关羽,却不愿供奉“愚忠”的岳飞。直到满清末年,以国父(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才改变了民间秘密结社的方式,在“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下,把岳飞当成了反抗满清统治的旗帜。  乾隆年间,因高宗皇帝自辛未至甲辰(),曾先后六次南巡到杭州,每次南巡,或亲自驾幸岳飞墓、祠,或委派皇子、大臣拜谒,这期间,地方官府对岳飞墓、祠更是随时修葺,鼎新庙貌,以待临幸。  嘉庆六年(1801),浙江巡抚阮元重修杭州岳庙,大门额曰“岳王庙”。
  民国以来的敬重——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满清政府,中华民国开国以来,对於民族英雄岳飞的敬重,要如下述:  1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政府命令以关岳合祀,作为武庙(见国史馆藏「政府公报」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九一五号)  2民国七年 国父手书壮岳飞联语,文曰:「环翠楼中虬髯客,涌金门外岳飞魂。」 (见商务出版胡汉民「不匮室诗钞」,注:「民国七年 国父道经日本箱根,日友宫崎寅藏偕同志数人来迎,即设洗尘宴於环翠楼中,席间宫崎求书存念,国父即席挥笔而赠以一联。」)  3民国四十八年三月,经总统 蒋公校阅亲题书名且撰志序言之「历代名将传」,将岳飞列南宋第一。该书由中央文物供应社印行,国防部令发三军将士,列为必读之书。总统序言有云:「我国民革命军将校,辄宜以此百有八十三贤,以为其『崇德、修慝、辨惑』取则之资。」  4蒋院长经国先生,创筑台湾东西横贯公路於四十九年竣工时,特在花莲天祥风景区建立「鄂王亭」,用彰忠烈。亭中塑立隶体书法名家赵恒惖撰并书亭记有云:「盖期登临者,覩名兴怀,追慕遗烈,慨然激发收复河山,中兴邦国之壮志焉。」  5台湾最著名的观光风景区南投日月潭,当兴修文武庙时,经当局指示,恭立孔子、关羽、岳飞三位圣哲像,以供中外游客瞻仰。  6曾参加辛亥三月二十九日黄花岗之役,革命元宿郑烈先生於抗日战争八年期间,在最高法院、检察长任内,详考群籍,撰成岳飞报国史实的「精忠柏史剧」四十卷,因抗战时期流行话剧,故以戏剧题材写出,实际是一部岳飞的史书,於三十七年由苏州监狱印刷,由顾筱园发行。  7民国以来曾任封疆大吏的李汉魂,生平最崇敬岳飞,行旅所及,凡有关岳飞遗迹,必参观考证,抗战胜利後,在杭州养病,以研究所得,编著「岳武穆年谱」一书,於三十六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8民国五十五年,当局责由正中书展出版「民族英雄及单命先烈传记」,其中岳飞一篇,系蒋复璁先生编辑。  9笔者籍隶汤阴,与武穆同乡里,幼秉庭训,对於岳飞景仰至深,是以凡有岳飞史事著述,无分古今书籍或报章杂志论文,多尽力搜阅,研究分析,且承史学大师姚从吾先生多年指教,於五十八年十二月撰成五十余万言之「岳飞史迹考」一书,交正中书局出版,五十九年六月再版,今後尚拟以赓续研究所得,再以补编刊行。  10民国六十二年十一月,监察院根据退役军官陈缮检举,经教育内政两委员会会同调查,详加审阅,认为林瑞翰著中国通史中,有关断章曲解,毁及岳飞史事部份,确属不当,函请行政院查照决议处理,显见民意所在,对民族英雄不容任意诋毁,业经著者迅加修正。笔者曾就此事始末,依据学理剖析,撰成「岳飞史事正论」一文,在民Z宪政半月刊四十五卷三、四期发表,国立编译馆於六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以国秘字第三十号来函有言:「评论正确,留作编辑历史教科书之参考。」  11 笔者籍隶河南省汤阴县,与岳武穆同乡里,幼秉庭训,对于岳飞景仰至深,是以凡有岳飞史事著述,无分古今书籍或报章杂志论文,多尽力搜阅,研究分析,且承史学大师姚从吾先生多年指教,于民国五十八年十二月撰成五十余万言之「岳飞史迹考」一书,交正中书局出版,五十九年六月再版,今后尚拟以赓续研究所得,再以补编刊行。  六、结 论  综上举述,再读一位美国学者Hellmut Wilhelm所撰「岳飞传」,对于岳飞的论评:  「岳飞的生命就这样了结了;但是他在中国历史及传统上所扮演的角色,却没有了结。他为自己,为他的军队,以及他的事业,创造了传奇的事迹。他虽未能藉此拯救自己或他的国家,但却为后代,树立了一个使人信服的典范。作为一个曙光初现的新时代的英雄,让我们借康培尔(Campbell)的一句话来形容他,他分担了『最严酷的考验,不是在他种族胜利的得意时光中,而是在他个人失意沈默中。』」  (见中山学术文化基金董事会委托中央研究院中美人文社会科学合作委员会编译,正中书局印行之「中国历史人物论集」)。  古今中外人士对于这位民族伟人的崇敬,从以上各节介绍可以得到概括的了解,他确属古代的青年才俊,历史上精忠不贰的楷模,现在我们……(以下删节若干字,:D)。自宜效法他的精忠报国精神,以纪念其八百七十二岁诞辰。  (东方杂志复刊第八卷第九期,民国六十四年三月。)
  自南宋以来,岳飞就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杰出英雄人物,成为后世学习崇拜的楷模。岳飞的爱国精神和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代的华夏子孙和中华儿女,激励着古往今来的众多志士仁人!尤其是在国难当头的历史转折点,岳飞爱国精神所产生的感召力更为震撼。  岳飞早已成为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象征之一,承载了中国人太大的爱国精神和忠义信念,所以孙中山先生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历史上,崇拜、敬仰岳飞的仁人志士数不胜数,而以岳飞为榜样,奋起反抗外来侵略和压迫的英雄和勇士也有很多很多,这样的英雄和勇士,无论是留名后世的,或者是没有留名后世的,何止成千上万,正是这些英雄和勇士们的奋斗牺牲,才使华夏民族能够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才使历经磨难的中国能够顽强不屈地继续存在,并发展复兴。例如,南宋时期的陆游、毕再遇、孟珙、文天祥、陆秀夫,明朝时期的徐达、于谦、戚继光、郑成功、张煌言,清朝末年的林则徐、邓世昌、孙中山,抗战时期的张自忠、戴安澜、薛岳、贺龙等很多民族英雄,都是崇拜岳飞且以岳飞为榜样的。  邓广铭教授评价岳飞:岳家军的战斗实践,证实了它的战斗力之特别强大。至于其所以特别强大的原因所在,固与岳飞平素的操练和教阅分不开,而更加重要的,则是因为具备了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都具体反映出来,岳飞是如何地要把他的部队与人民大众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还具体反映出来,岳飞确实是一个卓荦不群的战略家和军事家。   王曾瑜教授评价岳飞: 为着光复故土,南北重新统一,维护文明和进步,岳飞不屈不挠地奋斗了后半生,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仍履践着自己“尽忠报国”的誓言,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   张其凡教授评价岳飞的军事才能: 指挥大兵团,发动进攻战,战强敌而胜之,威震敌胆,环顾两宋三百年间,唯岳飞一人而已。他的战略战术,他的军事思想,是两宋军事思想宝库中不可多得的一笔珍贵宝藏。       龚延明教授评价岳飞的爱国精神和高尚情操: 岳飞,在中国,几乎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在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和宁死不屈的高尚情操,八百多年来,一直在感染和鼓舞着后来人。可以说,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岳飞已成了一面爱国统一的旗帜,廉洁奉公的楷模,蔑视权贵、伸张正义的正人,以身殉志、宁死不屈的英雄。     绍兴二年(1132年),南宋爱国名臣李纲在给朝臣的书信中指出:『岳飞年齿方壮,治军严肃,能立奇功,近来之所难得,……,异时定为中兴名将。』   以下摘录南宋朝廷在绍兴初年给岳飞升官的部分诏书中对岳飞的评价:『(岳飞)料敌出奇,洞识韬钤之奥;摧锋决胜,身先矢石之危。』『(岳飞)千里行师,见秋毫之无犯;百城按堵,闻犬吠之不惊!』『(岳飞)精忠许国,沈毅冠军,身先百战之锋,气盖万夫之敌。机权果达,谋成而动则有功;威信著明,师行而耕者不变。久宣劳于边圉,实捍难于邦家。有公孙谦退不伐之风,有叔子怀柔初附之略。』   绍兴六年(1136年),闻知岳家军北伐战果辉煌,势如破竹般收复襄汉六郡,宋高宗赵构在诏书中欣喜地评价岳飞:『卿学深韬略,动中事机,加兵宛、叶之间,夺险松柏之塞。仍俘甲马,登闻三捷之功,实冠万人之勇!』   金军中流传着一句关于岳飞的著名评语:『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绍兴十年(1140年),南宋朝廷在授予岳飞“少保”官位的制词公文中评价岳飞:『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武昌郡开国公、食邑四千户、食实封一千七百户岳飞:智合韬钤,灵钟河岳,气吞强虏,壮哉汉将之威棱;志清中原。奋若晋臣之忠概。师屡临于京洛,名远震于荒夷。』   绍兴十二年(1142年),岳飞遇害后不久,金国使者刘祹评价岳飞:『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 』(《说郛》卷18叶寘《坦斋笔衡》,以及赵葵《行营杂录&》)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南宋太学生倪朴上书宋高宗,要求南宋朝廷尽快给岳飞平反昭雪,倪朴在其上书中写道:『臣闻故将岳飞,忠义无比,志清宇宙,一旦为权臣所害,天下痛其冤,至今大小犹云云也!夫孝妇之冤不伸,犹历年为之不雨。况忠臣义士,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无尺寸之封,而反受大戮,其怨怒之气,岂不充积于天地之间哉?…………臣愿复故将岳飞之封爵,禄其子孙,以伸其冤抑之气。』   岳飞遇害后二十年,金国皇帝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寇,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宋孝宗在位期间,岳飞冤案得到昭雪。岳飞冤案昭雪后,宋孝宗在非正式场合对岳飞三子岳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乾道六年(1170年),南宋湖北转运司在湖北武昌为岳飞立庙的公文中评价岳飞:『伏见故少保岳飞顷提十万之众,留屯鄂、汉,纪律严明,秋毫无犯,捐躯殉国,有百战百胜之功。至今鄂州一军士卒整肃可用者,皆飞之力也。(岳飞)去世已三十年,遗风余烈,邦人不忘,绘其相而祀者,十室而九。』   淳熙五年(1178年),南宋朝廷在给岳飞评定谥号的官方公文《忠愍谥议》中评价岳飞:『故岳飞起自行伍,不逾数年,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屡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遗风,至今不泯。』『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   而在为岳飞定谥号的官方公文《武穆谥议》中,南宋官员对岳飞廉洁奉公、舍身报国的精神也多有称誉:『呜乎!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岳飞)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临阵亲冒矢石,为士卒先,摧精击锐,不胜不止,则不知有其身。忠义殉国,史册所载,何以尚兹!』   在岳飞遇害六十多年之后,金国皇帝在诏书中则直接承认了岳飞战功卓著、威名远播。金国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南宋开禧二年),金章宗在招诱南宋大将吴曦叛变的诏书中写到:『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参夷之诛,可不畏哉!』(《金史》卷98《完颜纲传》)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与门生论岳飞:『问(门生):“岳侯若做事,何如张、韩?” 曰(朱熹):“张、韩所不及,都是他识道理了。”  问(门生):“岳侯以上者,当时有谁?”  曰(朱熹):“次第无人。”』      南宋学者曹彦约称赞岳飞:『若夫智略足以料敌,鉴裁足以用人,纪律严而下不忍怨,粮运竭而众不忍叛,身死八十年,闻风者犹且悦之,其惟岳飞呼!古之所谓名将,不过于此。然而南北分合,应有定时,忠邪生死,应有定数,岂权臣一日所能自为之?哀哉!』   文天祥评价岳飞之一: 『岳先生,我宋之吕尚也。建功树绩,载在史册,千百世后,如见其生。至于笔法,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尤足见干城之选,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 』    文天祥评价岳飞之二(摘录自文天祥给岳飞曾孙岳觌的回信):「惟中兴之初,先武穆王手扶天戈,忠义与日月争光,名在旗常,功在社稷,天报勋劳,克昌厥后,虽百世可知也。」   编著《宋史》的元朝史官对岳飞的评价:『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  明太祖朱元璋评价岳飞:纯正不曲,书如其人。    明神宗朱翊钧评价岳飞:咨尔宋忠臣岳飞,精忠贯日,大孝昭天,愤泄靖康之耻,誓清朔漠之师。   满清乾隆皇帝评价岳飞:惟尔公忠秉性,智勇超伦。     孙中山评价岳飞: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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