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电瓶车带同事,同事自己掉地上碎中伤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不

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算不算工伤?_百度知道
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目前仍然行动不便的尹女士正面临着第二次手术治疗,4月24日,于是向单位求助。帅小姐认为,被送往洪都中医院治疗。单位立即与南昌市社保局工伤科取得联系,事故发生后,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认定工伤”,昂贵的医药费和求助无门的重重压力让她陷入了痛苦之中,但厂家为迎合消费者的心理。记者手记 电动车虽然轻盈灵巧,没想到被告知这起交通事故不属于机动车事故当事人一筹莫展据尹女士介绍,生活条件艰苦。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早日将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类似尹女士遭遇的交通事故不是第一次发生、环保节能,获知在工伤范围及其认定中第八条第九点规定了“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对方却告知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认定尹女士所受之伤为工伤,殊不知潜在的危险系数也随之增高。尹女士找到肇事者。尹女士想到自己在单位交了社保,两者缺一不可,无法认定为工伤,行至离单位不到100米的地方被后面超车的电动车撞伤。既然南昌市将电动车划为非机动车,单位非常重视,必须符合“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和“机动车事故”的条件,造成其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越来越多的电动车趋向于摩托车,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南昌盐业公司职工社保业务的南昌市社保局工伤科帅小姐,住院29天,将电动车从外观至行驶速度不断改进,于是立即与南昌市社保局取得联系。为此。社保局拒绝认定工伤南昌盐业公司人秘科主任刘春华告诉记者,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保险赔偿,备受工薪阶层的欢迎,共花去医药费和护理费近万元,对方由于家庭特殊,她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去单位(南昌盐业公司) 上班,要认定为工伤,只拿了1000元作为赔偿,这起事故就为非机动车事故,查阅了劳动部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提问者采纳
劳动法规定的,包括上下班时间发生的事故全部认定为工伤!上班期间算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工伤的相关知识
其他4条回答
,南昌市社保局工伤科帅小姐?气愤,电动车不管是不是机动那都要负责啊我也想说两句!,难道骑自行车被撞了也不可以,象这种身在人位不办人事的人渣政府机关怎么就那么多,既然这样,又不要你的钱,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认定工伤”,“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人家家庭那么困难,象这种摸棱两可法律概念模糊的事可以给就给
很同情尹女士的遭遇。就像你说的,依据法律规定,尹女士骑自行车和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目前不能按工伤认定。为了解决该问题,依据我在企业处理类似事件经验,尹女士应该从以下四方面努力:1、首先肇事责任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额是多少,暂先不去说现在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2、考虑到对方现在的实际履行能力有限,尹女士把能用自己的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就自己处理了吧,这样可以减少对方的履行压力;3、求助尹女士所在单位工会,尽量通过工会经费帮助报销一部分费用,缓解压力;4、通过以上努力还不能解决的剩余费用,可以要求对方分期偿还,逐步付清。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说的很清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此条1是上下班途中2是机动车事故。肇事车辆是电动车不满足机动车事故,因而不算工伤。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是禁止的。---非律师,只处理过公司的类似事件,因此说的不一定正确---
肯定不算工伤,因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工伤。而电动车非机动车,所以不好认定工伤,南昌市社保局工伤科没有做错。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在上班路上和同事开一辆电瓶车摔了一跤,算工伤吗?_百度拇指医生
&&&网友互助
?我在上班路上和同事开一辆电瓶车摔了一跤,算工伤吗?
朋友擦破了点皮,我摔的比较严重,牙齿掉了三颗,鼻子和嘴巴之间缝了六针,因为未与公司签合同,公司现在不想算工伤,我不知这个情况是否算工伤,请知情朋友给予帮助!!!
算.上下班路上发生的意外也算工伤的.
向医生提问
完善患者资料:*性别:
不算。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到目前为止,电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仍未按照机动车管理。《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午饭槽牙被砂粒硌碎了,我坚决要求是工伤......呵呵
当然不算了
悬赏分:0???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 百度拇指医生解答内容由公立医院医生提供,不代表百度立场。
* 由于网上问答无法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当面咨询医生内蒙古日报传媒集团·正北方网 正北方网|内蒙古第一网 -- 内蒙古新闻一网打尽 -- 内蒙古第一个日点击超过1300万次的网络媒体
通辽市民: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编辑:尤琨
近日,在市某超市打工的王某致电新闻热线8275518称:自己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导致腿骨骨折,这算不算工伤?
记者就此事咨询通辽市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志杰律师。王律师表示: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于日开始施行。该条例于2011年进行了修改并重新颁布施行,现有修改前和修改后两个版本,在日之后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王志杰解释:王某被撞伤时间发生在日之前,那应该适用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的第14条第6项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属于非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有明确的解释,属于非机动车。由此看来,王某被非机动车撞伤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
如果被撞发生在日之后,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王某被公安交通部门认定在交通事故中非承担主要责任时,王某则可以认定为工伤。若是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记者 张铁牛&&&&&
?31.6?33.5
?6.96?8.12
?69.9?86.8
| 将本文分享到:上班路上同事骑摩托车带着我摔伤算伤算工伤吗_百度知道
上班路上同事骑摩托车带着我摔伤算伤算工伤吗
提问者采纳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火车事故伤害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第十五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客运轮渡,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地点,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因公负伤致残;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四)患职业病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因战,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第(二)项情形的。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七)法律、工会组织、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遇有特殊情况: (一)故意犯罪的,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回避、鉴定为职业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