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债权人有权出卖吗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将担保物转移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将担保物转移将负什么法律责任
09-09-17 &匿名提问 发布
这个可能要注意以下几点:1、担保是你丈夫的个人行为还是其代表公司的公司行为如果是个人行为将是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担保则是有限责任2、原则上个人担保应该告知其妻子,但银行大都默认客户已告知3、如果你们有一个婚姻财产公正,表明家庭(包括生意)为某一方的财产并非婚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能随意处置,可能可以起到一定的规避建议你先问清楚担保的形式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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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扣押权是英美法中规定的债权人扣留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的保证的权利。优先权在《法国民法典》中规定,是某一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总财产、特定动产或不动产,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同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实行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取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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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可以要求另一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要看情况,虽然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是只要有财产可以执行的,保证人仍然享有线诉抗辩权。如果人跑了,财产也没有,那么属于下列法条规定的第一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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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担保人起诉债权人(抵押权人)返还抵押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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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坤乾 &来源:http://www.bj148.net&
[房地产抵押]担保人起诉债权人(抵押权人)返还抵押物
&& 6月18日,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因抵押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担保物权,抵押人请求返还抵押物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判决抵押权人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抵押人李某用于担保张某向其借款的抵押物。
&&& 日,李某因建房缺钱向王某借款50000元,张某同意用其享有的价值62000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保,双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王某拿到该抵押物的他项权证后,将50000元现金借给李某,借款期限为一年(日至日)。
&& 王某认为有张某的抵押物作保,李某有钱他会赔还自已,因此一直没有向李某追索。
&&&& 日,担保人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担保权人王某归还自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订立的抵押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归还期限,其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即日至日),王某未在此期间主张李某履行还款义务,该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没有发生中断的情形,故诉讼时效期间至日结束。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抵押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未行使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消灭。据此,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
&&& 吴坤乾律师提示:
1、担保物权的存续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为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超过此时间,担保物权消灭。
3、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因此在实现抵押权时一并主张&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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