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人才服务站河北省人才周末上班吗吗

人事代理服务(含保留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市内调整等)
个人、企业、单位
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科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工作日)
现场办结(注:市内调整需15个工作日)
粤价〔2005〕24号
视具体项目而定
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一:人事代理知识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以及人事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实行的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
二.人事代理范围及对象
(1)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地驻莞企业(机构)等调进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3)企业改制(转制)后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5)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7)在用人单位当临工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8)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暂无落实接收单位,本人要求并已办理调进(接收)手续的人员。
(9)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军官。
三.人事代理承办的业务
(1)提供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为代理人员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3)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转正定级。
(4)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5)为待业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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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二:人事代理的办理程序
人事代理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两种。单位首次委托代理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委托代理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办理程序如下:
1、毕业生: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毕业生登记表归个人档案。
2、市外调进:外地调进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凭对方干部介绍信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报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3、市内调整
(1)因辞职等原因需要将人事关系转出并委托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的人员。
(2)已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转换代理单位或办理单位代理与个人代理相互转换手续的人员。
以上两类市内调整人员需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局讨论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代理,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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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三:毕业生转正定级的办理程序
转正是国家认可该毕业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并准予将其纳入人才(干部)队伍管理的一个程序;定级是依据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来确定档案工资级别。
转正是出具行政介绍信的前提,定级是出具工资介绍信的前提。凡与我办签订了人事代理合同的毕业生,在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提出转正定级要求。办理程序如下:
1、持《人事代理合同》到人事代理科提出转正申请,符合条件的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见转正审批表》、《转正定级呈批表》和《干部履历表》。
2、填写后并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批并签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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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四:委托管理户口须知
凡与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即人事关系及档案在本办的),并付清相关费用的人员及其子女。(备注:违反计划生育者须接受有关部门各项处理完毕后)
二、借用户口须知
集体户口中个人的户口卡个人不能保管,但有权借用。
借用手续: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毕业证及学位证)和押金300元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凡借用户口卡的应如实告知前台工作人员所需办理事情,借用期为一个月,借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户口卡,归还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及押金凭证;如需延期应在借出时间到期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及押金凭证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户口卡者,本办将暂停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直至归还户口卡为止;如有遗失,需由本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再到户籍办理窗口申请补办,本办审核同意后开具相关证明,由本人持该证明自行到南城公安分局补办。
户主卡原件不得外借,中心人才市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卡复印件
三、迁出户口办理程序
1、迁到南城或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迁证到“户籍管理”窗口借出本人户口卡及出具同意迁出证明,再持相关资料到南城公安分局办理迁出手续。
2、东莞市内迁移,凭东莞市公安局出具的准迁证到“户籍管理”窗口借出本人户口卡,再持相关资料到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注销及入户手续。
3、考上市外院校读书的,由学校开具的入学通知书到“户籍管理”窗口借出本人户口卡及出具同意迁出证明,再持相关资料到南城公安分局办理迁出手续
4、备案登记:归还已注销的户口卡、迁出回执(如东莞市内的须提供新的户口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押金收据。
四、注意事项
1、出国定居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公安分局申办户口注销手续。
2、凡委托本办管理户口的人员,如要将人事关系或档案调出,必须在调动期间,从调入地公安部门取得同意迁入证明,并在正式调出人事关系前,先办理户口迁出。
3、户籍挂靠人员的工作单位、地址、本人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本中心集体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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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五: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1、一孩生育登记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保健手册、学习合格证、《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代理须单位加意见、经办人签名、盖单位公章)、《计划生育合同书》一式两份(夫妻双方签名)【备注:女方户籍不在本集体户人员须回女方户籍地办理】
2、计划生育服务证(仅限女方户籍在本办):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全家户口薄、小孩出生证、一孩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证)、女方本季度查环查孕证明(计生机构)【如有一方户籍不在本集体户,须先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女方一寸彩照一张到“户籍管理”窗口领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本办审核同意后,再到南城计生办办理。
3、独生子女光荣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小孩一寸彩照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回另一方户籍地居委会、街道计生办加意见、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4、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未婚: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一张到“户籍管理”窗口领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本办审核同意后,再到南城计生办办理。
已婚: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全家户口薄、小孩出生证、一孩准生证、女方本季度查环查孕证明(计生机构)【如有一方户籍不在本集体户,须先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一寸彩照一张到“户籍管理”窗口领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本办审核同意后,再到南城计生办办理。
5、计划生育证明:
未婚: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管理”窗口办理。
初婚计生证明: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全家户口薄、小孩出生证、一孩准生证、女方本季度查环查孕证明(计生机构)【如有一方户籍不在本集体户,须先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再婚计生证明:除提供上述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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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六:企业引进人才对象的和条件
(一)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的人才,且年龄在50岁以下;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级资格的经营管理人才,且年龄在50岁以下;
(四)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学历的人才,且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且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并经用人单位1年以上(以购买社会保险时间为准)聘(试)用而表现优秀,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才;
(七)引进的人才必须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纪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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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七:企业调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
一、申请调档:
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填报《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调进对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职称证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经镇(街)或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局讨论后,符合调进条件的,发函商调。不符合条件的,批复用人单位及其镇(街)或主管局。
二、符合调进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商调:
1、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向对方人力资源部门发函调档案,并填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随档案寄来)。
2、收到档案后,用人单位派人审查档案,同时填写《引进科技干部审批表》、《阅档情况复函》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户口由镇(街)人才服务站管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还需到单位所属的镇(街)人才服务站加具意见)送交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已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还要填写有关职称确认表格并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3、市人力资源局讨论后,同意调进的,向对方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商调干部函》(即调令);不同意调进的,批复用人单位及其镇(街)或主管局,并回复对方人力资源部门和将其档案退回。
三、同意调进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调令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持《商调干部函》(调令)、《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逾期不再办理。
2、凭《商调干部函》、《准予迁入证明》到对方人力资源、公安等部门办理干部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户口转移手续。
3、凭对方人力资源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人事代理合同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期限内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若有职称的还须带上职称确认表格)
4、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所属的户口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备注:用人单位或拟引进的人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自确定之日起壹年以内不予办理人员调进手续,拟引进人才的档案退回原处。
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
企业调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材料清单
材 料 名 称
《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调进单位公章、所属镇街人才服务站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如最高学历为非统招的,还须提交统招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学位证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复印件
职称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引进科技干部审批表》
《阅档情况复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户口由镇(街)新型社区管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还需到单位所属的镇(街)人才服务站加具意见)
已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还要填写有关职称确认表格并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网址:http://rlzyj.)
到市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调令发出20个工作日内)
《商调干部函》(调令)
《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以市公安局户政科规定的具体材料为准)
到对方人力资源、公安部门办理手续
《商调干部函》(调令)
《准予迁入证明》(东莞市公安局开具)
到市人才管理办报到,办理人事代理
《干部介绍信》(调出方人事部门开具)
《工资转移证》(调出方人事部门开具)
《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户口迁移证》
若有职称的还须带上职称确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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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八:调出专业技术人员程序
由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发来《商调干部函》,调动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拟调干部登记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事局讨论后,同意调出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寄出档案和同意调出函;不同意调出的,通知调动人员本人。
二、转移人事关系
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档案,审查后,同意调进的需向调动人员出具《调令》,由调动人员本人或委托其他人携《调令》到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出《干部介绍信》,调动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和对方户口准迁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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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九:档案管理
1、保管人事档案类别须知:
(1)委托我办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2)未落实单位的东莞生源及本市院校毕业生档案;
(3)东莞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移交的辞(退)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4)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批准接收的市外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2、人事档案转递须知
(1)档案转入:
当事人或用人单位在我办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将上述类别的档案转入我办办理档案保管。市内流动人员的档案可在办理好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后,由经办人送至人事代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存档手续。
拟调入的市外人员档案须由原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转递至我办。当事人可在档案寄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
(2)档案转出:
①委托我办人事代理的人员如要调出档案,可参阅相关的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后,在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调出手续。
②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要领取当年度经本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局批准接收的毕业生档案,须由经办人员持接收单位的证明、《干部介绍信》及经办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经我办审核同意后,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退回:
如市外引进人才因不符合引进条件等原因,或毕业生因改派等原因,人事档案需退回原单位、学校或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的,可按下述要求办理:
①市外引进人才退档
未发“调令”的市外引进人才须持“退档申请”(单位申请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由本人签名)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
已发“调令”的市外引进人才须持《商调干部函》(调令)、《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退档申请”(单位申请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由本人签名)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
②毕业生改派退档
改派:已办理报到的毕业生申请改派,须持《干部介绍信》、离职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申请。未办理报到的毕业生申请改派,须持《报到证》、离职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申请。
退档:档案要退回学校的,改派后须持毕业院校出具的调档函及毕业生本人户口本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退档手续。档案要退回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的,改派后须持毕业生本人户口本、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调档函以及学校发出的新的《报到证》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退档手续。
应届毕业生当年改派不收取档案保管费,至第二年1月1日开始按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3、查阅人事档案须知:
(1)凡与我办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查阅员工档案的,须由2名以上人事干部持阅档介绍信及阅档人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向我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填写《档案查阅登记本》并到指定的工作间阅档。
(2)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如需查阅人事档案,须由2名以上干部持阅档介绍信及阅档人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向我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填写《档案查阅登记本》并到指定的工作间阅档。
(3)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拆散、圈划、污损,更不得擅自增减材料。如有疑点,应向管理人员查询。
(4)查阅档案的单位人事干部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特殊情况须抄录、复印少量内容者,须登记备案。如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中取证的,须开具取证介绍信报我办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进行。
(5)其他无关单位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他人或本人的档案。
(6)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4、借用档案单项材料须知:
委托代理的单位或个人,如有需要,可借用档案内的职称、入党、商调等材料。借用时,应出示人事代理协议、借用人身份证、档案人身份证,并填写借条,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5、接收归档材料须知:
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或当事人,如有档案相关人的学籍(须验证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归档)、入党、职称、转正定级、年度考核、任职等重要材料,可交来我办归档。有关材料经审核鉴别后,归入当事人的档案。
6、人事档案管理注意事项须知:
(1)个人不得保管、查阅本人和他人的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组织行为,当事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转往市外的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3)干部人事档案是国家的机密材料,务必保持其严密性和完整性,如有残缺破损或未加封条的干部档案,我办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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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十:本市生源毕业生报到须知
1、毕业生必须在《报到证》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
2、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个人自主择业与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就业单位。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原户籍所在镇街的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报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卡》,并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如需迁移户口,凭《户口迁移证》和《入户介绍信》到镇街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如以后落实就业单位,再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就业手续。
4、到教育、卫生系统就业的毕业生,分别到市教育局、卫生局办理报到。
5、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含已签《就业协议书》的市外生源),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手续:
(1)如果就业单位接收人事关系的,首先凭《报到证》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然后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镇街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再由镇街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介绍到接收单位报到。
(2)如果就业单位不能或不接收人事关系的,凭《报到证》、《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办理人事关系代理手续。
(3)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凭《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干部介绍信》到镇街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6、决定回原籍自主择业的毕业生, 到原户籍所在地镇街的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毕业生回原籍自主择业登记表》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卡》,分别到村委会、镇街人才服务站签意见,再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凭《毕业生自主择业入户证明》到镇街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关系迁回入学前所在地。
7、广东省已不再签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中专毕业生就业按不同性质的工作单位实行分类管理。
(1)落实就业单位的,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到人力资源部门登记。
(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其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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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业务指南之十一:外地生源毕业生报到须知
1、已在东莞市落实接收单位并经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同意接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须在《报到证》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凭《报到证》、《毕业生登记表》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2、到教育、卫生系统就业的毕业生,分别到市教育局、卫生局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3、已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限期内到接收单位所在的镇(街)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再由镇(街)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介绍到接收单位报到。人事关系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的,要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先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人事代理合同书》与接收单位签定好,然后凭《人事代理合同书》、《干部介绍信》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关系由镇(街)人才服务站代理的,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第一,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第二,要告知接收单位或镇(街)人才服务站年底前派员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档案。
5、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内允许报考研究生和申请出国出港留学。见习期内经市人力资源局同意允许在市内调整和流动,但见习期内擅离工作单位的,作辞退处理。见习期满后,个人要写出书面总结并申请转正,由单位填写《大、中专生转正审批表》,并由镇(街)人才服务站签意见后送市人力资源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后需要流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6、本人要求来我市就业(人事、户籍关系迁入东莞),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请直接与市人才管理办公室联系。
7、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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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30东莞人才服务中心上班吗?就是宏远酒店的那个~ 想过去弄下档案的事儿~谢啦, 东莞人才服务中心上班吗?就是
东莞人才服务中心上班吗?就是宏远酒店的那个~ 想过去弄下档案的事儿~谢啦 问题补充:
是想问周末上不上班的~平时要上班 只要一座空城 东莞人才服务中心上班吗?就是宏远酒店的那个~ 想过去弄下档案的事儿~谢啦
周一至周五都有上班的。你上班时间过去吧 周末很少上班的。这些单位都是双休的
在南城宏远酒店的下面有个中心人才市场。请及时采纳为最佳答案。周一至周五上班。你上班时间去吧,学历鉴定服务,然后坐车去南城步行街或者宏远中心人才市场下车就是了。你可以先坐车到东莞南城车站或者东莞汽车总站,那里有户口迁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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