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南京卷烟厂非法集资资

如何辨别是非法集资还是合法集资?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如果创建集资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如果向公众集资应该提供哪些证件给大家看,证明是合法的。我一个朋友最近参与了一项集资,看起来就像中毒太深的感觉,天天叫大家去参与,我是觉得有可能是非法集资,可我不知道应该从哪下手去查是否真实合法。请各位律师帮帮忙,避免更多的人上当。谢谢
厦门易联盟倒后,公司会有什么罪?我们这些会员受害者能做什么?
买公务员集资建房转让房,要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需交首款10万,转让费3万,房屋正在修建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转让协议能受到法律保护吗?签订转让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能不能现在转让的时候就过户,到时房产证上就直接是我的名字。谢谢!
通过朋友了解到这个他们所谓的项目,但是自己怕这真的是一次机会,所以很揪心,这个模式是1+3模式,2-3年赚6-800W,而其又在异地从事,但是行业里面的人感觉很真诚,而其个个都是很有层面的,都是商人,高官,海归,但是自己很担心这个是非法传销,非法集资,怕之前的朋友被骗,也怕自己一时的决定害了身边的亲朋好友!跪求真相...
你好:我一个朋友在圣沃,现在被拘留所拘留了,接下来会被定罪么?什么处罚?像他们这样又没有私吞客户的钱,都交公司了,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好?
大专毕业户口迁回农村老家,我独立户口,户别居民家庭户口,请问我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能不能享受农村政策
9月16日晚,有一辆汽车跟在我车的后面,我发现的时候是22:30,为了确认他是否是在跟踪我,我伪装去加油(司机我认识,我们之前有一点过节),再这个过程中,我确认他是在跟踪我,并且,车上还有其他人(带司机不少于三个人),之后,我就和他兜圈,大概两个半小时以后,他离开了。然后,就在9月23日晚,我商店的门口,我发现我的面包车副驾驶侧的前门、中门被踢凹了进去(因为上面还有数个脚印),当时是23:00左右,我还没来的及报警,他和另外三个人出现在我面前,向我挑衅,然...
我买的小资产房,签的集资建房,请问合法吗?
我们镇上由政府盖了一批房子,却没有房产证我想知道这样得房子是合法的吗,可以交易吗。能办理过户吗,可以享受应有的等合法权益哪。
网络资本运作、网资是非法集资的行业吗?合法吗? 1,网资是传销吗,是非法集资吗?
网络资本运作是从异地连锁销售/人际网升级到互联网上面的,目的是宣传新的营销理念,通过互联网能够更快的让大家知道,以达到成功的从老的模式向新的模式过渡。大家要清楚,传-销并不是什么坏东西,正是因为后期做成了绑架勒索,杀人,放火之类的事情,危害了社会的治安,后来国家才正式取缔的,而网资一次性投资,有电脑和网线就行了,没有再次投资,不可能危害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影响...>>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
来源: &&&&&&责任编辑:高富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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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究竟属于正当公司业务,还是非法集资?
  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9年独资成立北京鼎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是帮助客户开立账户、投资咨询等。公司成立后,实际主要从事招揽客户入资委托理财、进行外盘黄金炒作业务,先后共吸纳众多投资人资金共计600余万元。
  2010年初经朋友介绍,投资人郭某结识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向郭某许诺,一旦郭某选择鼎盛公司的委托理财服务,即可获得高额收益。郭某遂与胡某签订四份为期一年的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利息均为每季度返息8.75%。根据上述四份协议,郭某先后共投资180万元。对于上述四份投资,鼎盛公司前三个季度均能返息,但称在第四季度由于公司业务亏损,本金和利息均无法偿付。经对鼎盛公司及胡某关联账户进行调查,确实存在很多笔在境外理财汇款的业务。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办公司与投资人签订了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接受投资人入资进行境外理财业务,向客户返还本息后,收取手续费营利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公司业务,还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形式?
  如何判断委托合同是否合法
  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办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接受郭某等人的委托,利用投资资金境外炒作黄金,以此获取资产收益,属于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判断此案中的委托理财合同是否合法,关键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委托理财服务的主体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根据我国金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事金融类理财活动,必须具备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特许经营资质,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登记。胡某在注册成立鼎盛公司时,其经营范围为代为开立账户、投资咨询等,并不具备委托金融理财的营业资格,不属于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的适格主体。因此,从合同签订主体上,就可以判断此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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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理财小知识:如何判断非法集资vs委托理财
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9年独资成立北京鼎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是帮助客户开立账户、投资咨询等。公司成立后,实际主要从事招揽客户入资委托、进行外盘炒作业务,先后共吸纳众多投资人资金共计600余万元。2010年初经朋友介绍,投资人郭某结识犯罪嫌疑人胡某。胡某向郭某许诺,一旦郭某选择鼎盛公司的委托理财服务,即可获得高额收益。郭某遂与胡某签订四份为期一年的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利息均为每季度返息8.75%。根据上述四份协议,郭某先后共投资180万元。对于上述四份投资,鼎盛公司前三个季度均能返息,但称在第四季度由于公司业务亏损,本金和利息均无法偿付。经对鼎盛公司及胡某关联账户进行调查,确实存在很多笔在境外理财汇款的业务。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办公司与投资人签订了书面的委托理财协议,接受投资人入资进行境外理财业务,向客户返还本息后,收取手续费营利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公司业务,还是非法集资的一种形式?如何判断委托合同是否合法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办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接受郭某等人的委托,利用投资资金境外炒作黄金,以此获取资产收益,属于类委托理财合同。判断此案中的委托理财合同是否合法,关键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委托理财服务的主体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根据我国金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从事金融类理财活动,必须具备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特许经营资质,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登记。胡某在注册成立鼎盛公司时,其经营范围为代为开立账户、投资咨询等,并不具备委托金融理财的营业资格,不属于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的适格主体。因此,从合同签订主体上,就可以判断此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二是从委托理财合同内容本身进行分析,委托理财是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从事的,委托理财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委托理财收益由委托人享有的理财活动。在本案中,鼎盛公司承诺投资保本、固定收益,并将公司所有客户的投资钱款混同经营,并没有以委托客户名义从事理财活动,更没有告知公司客户存在的理财风险,反而是在书面协议上列明“赚了给你固定收益、亏了也会给你固定收益”的保底条款,由鼎盛公司一力承担所有境外理财风险。由此可以看出,鼎盛公司与客户间已经不再是委托理财关系,而属于借贷关系,实际上是以高额利益相诱惑,吸收客户存款的行为。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9项规定,“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证券公司不得承诺收益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是建立在资产管理合同之上的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体现的是客户的意愿, 其投资风险是由客户自行承担。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委托理财。因此,普通投资者在甄别判断是合法委托理财还是非法集资时,就要看签订合同中有无承诺保本、保收益,是否以投资客户名义独立使用。如果证券公司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不仅承诺保本、保收益,且将客户资金混同经营使用,就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一旦发现自己陷入非法委托理财陷阱,应当积极寻求法律手段挽回自身损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确认委托理财合同无效的民事诉讼,要求理财公司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返还相关投资款项。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司法机关报案,以及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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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T04版:理财·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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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我们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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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二、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三、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四、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五、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六、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遐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抉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资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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