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和中国越南雨季是什么时候候签订的检疫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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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和中国发表联合声明
值国家主席从6月19日至21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南和中国两国发表了《越中联合声明》,谨向读者介绍《越中联合声明》全文如下:越中联合声明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于2013年6月19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张晋创主席同习近平主席举行了会谈;分别会见了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张晋创主席还前往省访问。二、双方回顾了越中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越中友好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重申将遵循两国领导人多年来就发展越中友好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坚持 “睦邻友好、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 的方针和 “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 的精神,不断增进战略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越中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三、越中均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双方视对方的发展为自身发展的机遇,同意重点在以下领域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一)通过双边互访、热线电话、多边场合会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持高层接触,加强战略沟通,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越方欢迎中国领导人尽早访越,中方欢迎越南领导人来华访问和参会。(二)双方积极评价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成果,同意继续用好这一重要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互利合作,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落实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推动两国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三)双方对近年两党关系发展表示满意,同意深化两党合作,推进两党中央对外部门和宣传部门交流合作机制顺利运转,加强党政干部培训合作。双方同意密切配合,共同办好第九次两党理论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促进各自党和国家的建设。(四)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外交部合作,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领导经常交往,举办年度外交磋商,加强两部对口司局交流。(五)双方积极评价第七次两国防务安全磋商成果,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往,发挥好防务安全磋商机制和国防部直通电话的作用,增进双方互信。深入开展军队党务和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加强人员培训和青年军官交往。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越中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修订版)》,继续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 逻。深化边海防合作,年内开展两次两国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加强在地区多边安全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探讨开展防务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六)双方同意深化执法安全合作,充分发挥两国公安部合作打击犯罪会议机制作用,密切执法高层和业务部门互访,推进在打击跨国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尽快开展各领域执法联合行动,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双方同意推动两国海警部门开展交流合作。双方同意下半年尽快启动《越中引渡条约》谈判。(七)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战略协调,落实好《越中2012-2016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及重点合作项目清单,进一步推进农业和渔业、交通运输、能源、矿业、制造业和配套工业、服务业合作以及“两廊一圈”区域合作。双方将用好双边经贸合委会机制,落实好《越南工贸部和中国商务部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保持双边贸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增长,争取提前实现2015年双边贸易额600亿美元的目标。继续推进越中能源、工业园区、陆地互联互通等重大经贸合作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建设凭祥-河内高速公路等连接两国陆地边境地区的公路和铁路项目。双方同意加强双边金融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双方金融机构向双边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继续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包括鼓励在边境贸易中使用本币支付结算。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为投资企业创造安全便利条件。(八)双方同意继续深化农业合作,完善农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农业领域能力建设,推广包括杂交水稻在内的优质高产农作物品种,促进农产品加工与贸易发展,重点推进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高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水平。(九)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落实好《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越中文化协定2013-2015年执行计划》,在对方国家早日建成文化中心,加强在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双方同意下半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越中青年大联欢,同时继续办好越中青年友好会见、越中人民论坛会议等活动,加大越中友好宣传,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十)双方同意深化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鼓励和支持两国科技和产业界在农业、信息通讯、新能源、环保、水资源管理利用和保护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联合研究与开发、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十一)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边境省区特别是越南奠边、莱州、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广宁七省同中国广东、、海南、云南四省(区)之间的合作,发挥两国地方有关合作机制作用,重点推进经贸、交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领域合作,促进两国边境省区的共同发展。(十二)双方同意认真落实两国陆地边界联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积极评价此访期间建立两国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同意推动两国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口岸通行条件,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服务两国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尽快启动越中北仑河二桥建设。双方同意下半年举行《北仑河口地区自由航行协定》和《板约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和保护协定》新一轮谈判,争取尽快取得实质进展。双方将加强在界河整治、跨界河流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十三)双方将继续落实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积极探索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新方式。双方高度评价此访期间签署的《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农业部关于建立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的协议》,妥善处理两国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使之符合两国友好关系。四、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同意两党两国领导人就越中海上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对话,从战略高度和两国关系大局出发,指导和推进海上问题的妥善解决。双方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越中政府边界谈判等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双方同意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大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力度,稳步推进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年内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启动共同考察,尽早确定合作区域和领域,落实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任务。双方欢迎两国有关企业签署的越中北部湾协议区联合勘探协议修改协议,同意扩大协议区面积,延长协议期限,共同推动北部湾内跨界油气构造联合勘探尽快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同意加大越中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谈判密度,年内实施越中海上联合搜救、北部湾海洋和岛屿环境管理合作研究、红河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海域全新世沉积演化对比研究等3个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中的1至2个项目,继续推进在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上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在海上争议最终解决前,保持冷静和克制,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同时用好两国外交部海上危机管控热线,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不使其影响越中关系大局以及东海和平稳定。双方同意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共同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五、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 “台独” 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六、双方认为,越中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上具有相似和相近的立场。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地区论坛、东盟-中国、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等多边场合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双方同意,以今年东盟-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全面落实领导人同中国达成的各项共识,办好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不断拓展和深化东盟同中国在经贸、互联互通、海洋、社会人文等领域合作,为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更大贡献。七、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国政府落实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越中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修订版)》、《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农业部关于建立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的协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协议》、《越中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越中两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和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13年 -2017年合作备忘录》、《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北部湾协议区联合勘探协议第四次修改协议》及多项经济合作文件。八、双方对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华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张晋创主席对访华期间受到中方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越南。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新文网-VNA) 【东盟论坛: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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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向中国出口大米的植物检疫议定书
【国家与国际组织】&
【条约分类】&
【条约种类】&
【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
【签订日期】&
【生效日期】&
【时效性】&
【签订地点】河内&
【保存机关】&
【唯一标志】&
【全文】【法宝引证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越南
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向
中国出口大米的植物检疫议定书
  为确保越南大米安全输华,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保护动植物健康,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和SPS协定有关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AQSIQ)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以下简称MARD),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越方须严格按照此议定书的要求对输华大米进行检疫,保证输华大米不带有中方关注的下列检疫性有害生物: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米蛾(Corcyra cephalonica)(活虫)、水稻茎线虫 (Ditylenchus angustus)、独脚金(Striga asiatica)和Aphelenchoides nechaleos。对经检疫合格的每批大米要出具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方的植物检疫要求,并注明具体产地。
 输华大米须来自水稻茎线虫(Ditylenchus angustus)和 Aphelenchoides nechaleos的非发生地或非发生地点。MARD应根据ISPM之第10号标准的要求在3年内建立上述2种有害生物的非发生地或非发生地点,并由AQSIQ确认。
 MARD需在水稻生长期和贮藏期进行有害生物的调查和防治,重点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简称PPD)有义务将有害生物的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定期通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对于新发生的有害生物,PPD应及时向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通报。中方关注越南可能发生的新Red Stripe,PPD应及时向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通报该有害生物在越南的研究进展。
 输华大米不得带有土壤及检疫性杂草的种子。
 输华的大米应进行熏蒸处理,以保证大米中不带有活的昆虫,特别是仓储性害虫,同时由PPD下属的熏蒸公司出具官方的熏蒸处理证书。大米装运前,运输工具要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消毒、杀虫处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混入大米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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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越南日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3时35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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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中越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于2013年6月19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张晋创主席举行了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分别会见了张晋创主席。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除北京外,张晋创主席还前往广东省访问。
    二、双方回顾了中越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中越友好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重申将遵循两国领导人多年来就发展中越友好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坚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不断增进战略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中越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三、中越均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双方视对方的发展为自身发展的机遇,同意重点在以下领域深化全面战略合作:
    (一)通过双边互访、热线电话、多边场合会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保持高层接触,加强战略沟通,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中方欢迎越南领导人来华访问和参会,越方欢迎中国领导人尽早访越。
    (二)双方积极评价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成果,同意继续用好这一重要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互利合作,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双方同意共同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推动两国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
    (三)双方对近年两党关系发展表示满意,同意深化两党合作,推进两党中央对外部门和宣传部门交流合作机制顺利运转,加强党政干部培训合作。双方同意密切配合,共同办好第九次两党理论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促进各自党和国家的建设。
    (四)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外交部合作,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领导经常交往,举办年度外交磋商,加强两部对口司局交流。
    (五)双方积极评价第七次两国防务安全磋商成果,同意保持两军高层交往,发挥好防务安全磋商机制和国防部直通电话的作用,增进双方互信。深入开展军队党务和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加强人员培训和青年军官交往。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中越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修订版)》,继续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深化边海防合作,年内开展两次两国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加强在地区多边安全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探讨开展防务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
    (六)双方同意深化执法安全合作,充分发挥两国公安部合作打击犯罪会议机制作用,密切执法高层和业务部门互访,推进在打击跨国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尽快开展各领域执法联合行动,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双方同意推动两国海警部门开展交流合作。双方同意下半年尽快启动《中越引渡条约》谈判。
    (七)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战略协调,落实好《中越2012-2016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及重点合作项目清单,进一步推进农业和渔业、交通运输、能源、矿业、制造业和配套工业、服务业合作以及“两廊一圈”区域合作。双方将用好双边经贸合委会机制,落实好《中国商务部和越南工贸部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保持双边贸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增长,争取提前实现2015年双边贸易额600亿美元的目标。继续推进中越能源、工业园区、陆地互联互通等重大经贸合作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建设凭祥-河内高速公路等连接两国陆地边境地区的公路和铁路项目。双方同意加强双边金融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双方金融机构向双边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继续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包括鼓励在边境贸易中使用本币支付结算。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为投资企业创造安全便利条件。
    (八)双方同意继续深化农业合作,完善农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农业领域能力建设,推广包括杂交水稻在内的优质高产农作物品种,促进农产品加工与贸易发展,重点推进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进出口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提高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水平。
    (九)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落实好《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中越文化协定2013-2015年执行计划》,在对方国家早日建成文化中心,加强在文化产业、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双方同意下半年在华举办第二届中越青年大联欢,同时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中越人民论坛会议等活动,加大中越友好宣传,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
    (十)双方同意深化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鼓励和支持两国科技和产业界在农业、信息通讯、新能源、环保、水资源管理利用和保护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联合研究与开发、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十一)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边境省区特别是中国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区)同越南奠边、莱州、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广宁七省之间的合作,发挥两国地方有关合作机制作用,重点推进经贸、交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领域合作,促进两国边境省区的共同发展。
    (十二)双方同意认真落实两国陆地边界联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积极评价此访期间建立两国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同意推动两国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口岸通行条件,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服务两国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尽快启动中越北仑河二桥建设。双方同意下半年举行《北仑河口地区自由航行协定》和《德天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和保护协定》新一轮谈判,争取尽快取得实质进展。双方将加强在界河整治、跨界河流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三)双方将继续落实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积极探索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新方式。双方高度评价此访期间签署的《中国农业部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建立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的协议》,妥善处理两国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使之符合两国友好关系。
    四、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了意见,同意两党两国领导人就中越海上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对话,从战略高度和两国关系大局出发,指导和推进海上问题的妥善解决。双方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等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双方同意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大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力度,稳步推进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年内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启动共同考察,尽早确定合作区域和领域,落实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任务。双方欢迎两国有关企业签署的中越北部湾协议区联合勘探协议修改协议,同意扩大协议区面积,延长协议期限,共同推动北部湾内跨界油气构造联合勘探尽快取得积极进展。
    双方同意加大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谈判密度,年内实施中越海上联合搜救、北部湾海洋和岛屿环境管理合作研究、红河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海域全新世沉积演化对比研究等3个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中的1至2个项目,继续推进在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上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在海上争议最终解决前,保持冷静和克制,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同时用好两国外交部海上危机管控热线,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不使其影响中越关系大局以及南海和平稳定。双方同意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共同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
    五、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六、双方认为,中越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上具有相似和相近的立场。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盟地区论坛、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等多边场合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双方同意,以今年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国同东盟国家领导人达成的各项共识,办好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同东盟在经贸、互联互通、海洋、社会人文等领域合作,为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七、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越两国政府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越国防部边防合作协议(修订版)》、《中国农业部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建立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的协议》、《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协议》、《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2013年-2017年合作备忘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越南油气总公司关于北部湾协议区联合勘探协议第四次修改协议》及多项经济合作文件。
    八、双方对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访华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张晋创主席对访华期间受到中方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邀请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越南。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钱彤)国家主席习近平19日在人民大会堂同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习近平指出,中越互为重要邻邦和合作伙伴。两国关系60多年走过的历程留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不管遇到任何问题和干扰,中越双方要朝着友好合作的道路坚定不移往前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
    李克强说,中越互为邻居和伙伴,两国关系从历史、地缘和现实角度对双方都很重要。昨天习近平主席同你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务实合作空间广阔。双方应增进政治互信,扩大贸易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合作,不断打造新亮点。
    新华社河内6月18日电(记者 杨威 章建华 闫建华)应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将于19日至21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临行前,张晋创18日在首都河内接受了中国媒体的联合采访。他表示,越南中国是友好邻邦,两国人民间有着悠久的传统友谊,祝愿两国友好关系和全面合作世代相传。
    张晋创说,近年来,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双方政治交往不断推进,两国经济、贸易、投资、旅游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两国各部门、行业、地方、人民团体间的交流也不断拓宽深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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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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