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各民族共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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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事业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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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主编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主办单位:建议用IE5.5以上版本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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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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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版 理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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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广西日报&& &&&& &&&&
  何龙群  核心观点:各民族的相互交流融合、共同团结奋斗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是中国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民族平等、团结得以真正实现的政治保障;维护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每一个民族都肩负着神圣职责。  民族团结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深刻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和共同职责。  一、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历史必然  中国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是各民族之间彼此交融的历史。我国历史上出现过三次大规模的民族融合:第一次在春秋战国时期,第二次从两晋南北朝到唐代,第三次从五代十国到明朝初期,每一次民族融合带来的是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三次大规模的民族融合的结果是秦汉、唐宋、明清的大统一;每一次统一都不是简单的历史重复,都有一些新的民族融合于多民族的国家之中,最终凝聚为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在旧的社会制度下各民族之间不可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关系,民族间也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战争,但是,中国历史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不断增进各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和认同感。各民族的相互交流融合、共同团结奋斗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近代以来,在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中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御外侮,为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团结奋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促使民族交流融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更加深入,长期孕育和积淀的团结、统一、和谐的宝贵民族精神,时刻滋养和激励着中华民族不断开拓前行。在这一过程中,各族人民交错聚居、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血脉相连的情谊越积越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社会关系发展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基本国情。中国各族人民都为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创造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推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步,作出了自己的重要贡献。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时代主流。  二、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伟大祖国是各民族的共有家园,各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里,各族同胞同根同源,过去、现在、未来都荣辱与共。各民族利益的实现,有赖于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维护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也有依赖于各民族利益的契合与融合。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密切交往、和睦相处的时期,大都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时期;民族大家庭的经济越发展、社会越繁荣,越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进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民族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发展的共同利益更加普遍和凸显。我们的国家代表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同各个民族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就成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之间建立的平等互助、和谐共生社会关系的内在机制。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族际之间的团结是实现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的前提。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孤立于国际社会实现自身的发展,因而需要和平、合作的国际环境;同样,对于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没有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地区能够孤立地实现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自身发展能力不足是普遍现象,需要国家扶持和发达地区的支援,也需要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中国的每一个民族,都需要在这种团结合作的社会氛围和族际关系中实现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努力推动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而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亦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团结、和睦,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幸福安康。反之,任何对国家不利、牺牲民族利益的事情,最终都会损害到包括各族群众在内的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切身利益。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睦,是国家快速发展、持久繁荣的牢固社会基础,是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条件。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不断丰富和拓展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使各民族利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  三、中国共产党是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中流砥柱  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是民族平等、团结得以真正实现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一,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思想为基础,以宽广的眼界、博大的胸怀来考虑和处理民族问题。既全面考虑了我们这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事实,又全面考虑了我国56个民族在发展水平和文化风俗上存在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基本事实;既深刻总结了我国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又积极借鉴了世界上一些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始终切实遵循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个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原则,始终大力弘扬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始终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当家做主,促进各民族从政治上的平等到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平等。中国共产党积极稳健地在各民族聚居区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多。同时,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制度把区域因素与民族因素结合起来,把政治与经济因素结合起来,既利于祖国统一,又利于各民族当家做主;既利于民族间的团结,又利于相互交流和帮助;既利于各民族全面进步,又利于地区繁荣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是民族团结发展的成功之路。  第三,制定一系列符合民族地区情况的方针、政策,在实践中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共产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繁荣进步的民族政策是一脉相承并与时俱进的。近年来更是加大力度。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国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以及120个自治县(旗)中的83个自治县(旗)被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还有3个自治州参照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2005年8月,《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年)》正式发布,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第一个《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国家在民族地区安排了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重大项目,修建了一批机场、高速公路、水电枢纽、通信等基础设施。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相继大规模地实施了惠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出口公路建设”、“西部通县油路工程”、“县际和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交通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中央财政还在社会保障、扶贫、教育、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干部异地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2000年到200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8个民族省区专项转移支付5971.37亿元。并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在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先富帮后富,密切了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同胞情谊。  第四,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机构和设施建设,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文化人才的培养,文学艺术的创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最近,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等具体目标,为事关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政策制定、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提供了战略规划和明确指导,有利于提高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促进了各民族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在国际上也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可以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四、努力成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  维护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每一个民族都肩负着神圣职责,团结才能共生共荣,团结才能共同进步。这种团结应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思想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奋斗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  (一)坚定不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和“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中,让民族团结作为伟大的事业代代相传。同时,不断倡导各民族开放包容的胸怀气度。任何一个民族的繁荣发展都需要具备开放的胸怀和包容的气度,狭隘的民族心理和排外的民族情绪是有害无益的,把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是没有前途的。要根据各民族相互交往的新特点,建立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要紧密结合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继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打牢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继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巩固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将东部率先发展的战略转向了以西部大开发为主导的发展,其目的就是要缩小和消除经济社会发展中区域之间、民族之间普遍存在的不平衡。这本身就是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战略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巩固民族团结的一项根本性的任务。近年来,广西从“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到“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再到“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正在实施的“兴边富民行动”,都体现了这一努力。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巩固民族团结提供制度保障。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是实现民族团结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保障。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民族问题上的集中体现,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保证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可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各级国家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充分尊重并切实保障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同时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监督,明确监督主体,完善监督机制,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发挥应有作用。  (四)从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视角去扶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巩固民族团结提供精神力量。民族文化体现着民族的心理,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向心力。尊重一个民族,首先必须尊重这个民族的文化。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各民族共性因素增多是一个方面,但是不能因此忽视民族特点长期存在的特性;而且要从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视角去扶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正确处理继承、改革、发展的关系,让现代化内容体现民族文化特色,让民族文化再现时代特征。广西的《八桂大歌》、《印象·刘三姐》、南宁国际民歌节等文化品牌,正是在国家扶持、政府支持、民族努力的情况下实现的,是广西多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集中体现。  (五)防范、打击和惩治破坏安定团结、伤害民族关系的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以及其他各种用爆炸、暗杀等手段妄图分裂国家、危害社会的恐怖主义活动。这些犯罪活动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但他们经常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或披着民族、宗教的外衣迷惑欺骗群众。所以,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等三股反动势力,就必须彻底剥掉其画皮,驳倒其反动观点,使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清其反民族、反宗教的真实面貌。这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细致的“民心工程”,也是维护民族团结、捍卫祖国统一、反对各种形式的分裂破坏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我们坚信,任何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行径,终究是不得人心的,终究会被各族人民所唾弃。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50周年大庆时,中央领导人对广西的民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称赞广西是“民族团结的模范”、“‘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肩负起促进民族团结的神圣职责,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局面,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作者系广西民族大学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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