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继承人盗用继承人房产抵押贷款作抵押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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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遗产税税费怎么算
来源:华律网 | 时间:日 | 浏览:5857 次
什么是房屋继承遗产税?房屋继承遗产税如何计算呢?房屋继承遗产税费用都包括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房屋继承遗产税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那么,房屋继承遗产税费用有哪些呢?缴纳房屋继承遗产税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房屋继承遗产税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2)(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2] 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流程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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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 [来访路线]协议公正房产不得转让、赠与、抵押,唯一继承人是我.这个协议一直有效吗,我有哪些权利。_百度知道
协议公正房产不得转让、赠与、抵押,唯一继承人是我.这个协议一直有效吗,我有哪些权利。
母亲不愿与他打官司决定将部分房产过户给他,现在因为父亲反悔,这个协议有效吗、抵押。请问我父亲要是反悔,与他协议房产不得转让、赠与,唯一继承人是我,我母亲在离婚后创造的财富我有份吗?离婚协议中我是跟我父亲,我弟弟跟我母亲我父母在去年11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房产大部分归我母亲所有
提问者采纳
当然这个协议仍然有效,在你未成年时,母亲有抚养义务。母亲在离婚后创造的财富你没有继承权
那就是说我母亲离婚后的财产只有我弟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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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法律效力。
协议有效,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例如,你父亲将房产转让,由于所有权人是他,他有权处分房产,买受人买房也受到法律保护,变更登记后,买方就获得房产了。而你则无法根据那个协议否定房屋买卖的效力。所以,这份协议的实际意义不大。你母亲离婚后取得财产,在她去世后就成为遗产,你是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协议上写了不得转让也不行吗?还有我是跟我父亲,我弟弟跟我母亲的
1、协议约定,只能约束你父亲,约束不了其他人(比如买方。假如是你买房子,你会未卜先知去问卖方“你前妻允许你卖吗”??)2、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无所谓,不影响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你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同样,你弟弟也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这是血缘关系决定的。
该协议是依法生效的,任何人不得反悔,你父亲无权提出反悔,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你这种属于赠与合同争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及撤销权行使期间的规定。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本是使受赠人取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应赋予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重要内容。 (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依该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三项法定情形有如下含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至于受赠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否须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一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则有所不同。如德国规定,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亲近属有重大侵害行为或重大忘恩负义的行为时,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而我国台湾地区则规定,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最近亲属,有故意侵害之行为,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以及对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由此可见,对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德国的撤销条件较为宽松,并未特别指出是故意行为,也没有强调达到犯罪的程度,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我国台湾地区的条件则较为严格,既明确为故意行为,又需构成犯罪。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只要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不限于故意和犯罪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撤销权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我认为该协议无效。违法法律对所有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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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在16岁的时候被非继承人非法卖给别人了,我现在还可以要回来吗?用什么方法?_百度知道
我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在16岁的时候被非继承人非法卖给别人了,我现在还可以要回来吗?用什么方法?
但是如果对于我们这类基本法盲的公民来讲不应该!关于法律规定时间限制为20年,法律应该是建立在维护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定制的,如有谁碰到类似的问题最好,本人联系方式,我之前一直没钱,在1976年的时候卖的,因为不公平,必有重谢,现在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房子!(此事情是发生在我岳母身上,好无赖,听别人讲要花好多钱才可以办好,但是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有解决的办法,请求助时间已经过了37年,房子位置在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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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房子都37年了,这样的案子请律师要花多少,都不知道装修多少次了?不可能说人家买了你的房子帮你装修了你现在要回来却一分钱都不给人家吧,你要回来后你是要拆了还是要卖了,人家到哪里哭去,如果打赢了那就是千古奇案了。没意义?你自己算算吧。打官司的费用呢,根本就没得打,零零总总的算下来你拿回这栋房子后最大利益就是卖了没了?人家帮你装修的钱你要退回去吧?你这个案子可不容易,你把房子要回来了,你现在要回房子的话现在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要去哪里住,要是没人住现在估计也是危楼了,最终结果你自己还要倒贴点钱进去?他们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房子的,真金白银买的
没有办法了。那个时候并没有物权法,再者时间这么久,诉讼时效早就过了。
已过除斥期你的权利已作废除非当事人愿意给予赔偿,法律并不以你是不是法盲为考量,法律自颁布起已向全民公布,所以你以法盲为理由不能成立你自己也承认之前你已知道你的权利,但你却从未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去行使,这是你对己之权益的消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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