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多少岁免予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不以犯罪论处以及不负刑事责任三者间的区别与联系_百度知道
免于刑事处罚、不以犯罪论处以及不负刑事责任三者间的区别与联系
但是因为行为人的某种主体特征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例如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指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从而不需要判处刑罚。3,但是犯罪的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指行为本身构成犯罪你好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没有“不以犯罪论处”的名词和叙述
首先谢谢你的第二和第三条解答,但是请问你研究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第十三条的条文注释吗?关于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就谈到了但书规定的“这类行为不构成犯罪,而非为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以犯罪论处”,怎么能说没有“不以犯罪论处”这个叙述呢?
你好不好意思,我没有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我认为你说的是学理或者立法解释中有“不以犯罪论处”的用语,而我说的是《刑法》条文中没有这个名词或者用语,司法实践中也没有。我是实务工作者,不是专业法学研究人员,可能理解和回答不正确,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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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免于刑事处罚去看刑法15条的8种情况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虽然违法但还没达到犯罪的程度,如年龄不到 精神病人 无意识行为,只行为人无非难可能性
免于刑事处罚就是有罪,但量刑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处罚;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是指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但因犯罪主体不适格,因此法律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提问者说的其是“不认为是犯罪,这在刑诉法第十五也有。本人认为不认为是犯罪,是指符合法理上的犯罪构成要件,即有违法犯罪行为,但因情节未达到刑法或司法机关的追诉标准,就只能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如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就是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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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两被告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重庆日报数字报
第003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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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一审宣判
两被告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据新华社昆明12月18日电&(记者&王&研)18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张安芬、刘仕华犯容留卖淫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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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一审宣判
两被告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 A08版:国内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 &&&&18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张安芬、刘仕华犯容留卖淫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张安芬与刘仕华合谋让刘仕华的女儿刘某某从事卖淫。 &&&&日,刘某某与王某某谈好嫖资,带回住处后因被巡防人员发现,张安芬、刘仕华让刘某某与祁某某采取换衣服的办法欺骗巡防人员,导致巡防人员错抓了祁某某等人。此后公安人员向刘仕华、张安芬了解事件的真实经过时,刘仕华主动陈述了其伙同张安芬容留刘某某卖淫的事实。 &&&&法院认为:从公诉机关当庭提交并出示的证据来看,并无违反法律程序非法取证的情形,且警方进行讯问或询问均有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证人证言可相互印证,故被告人的翻供无证据印证;关于被告方“家长为未成年人提供住所,不管该未成年人是否有卖淫行为,作为家长都无法构成容留卖淫”的观点。刘仕华、张安芬具有提供场所容留刘某某卖淫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也实施了提供卖淫场所的行为。因此,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观点均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妇女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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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几点思考.pdf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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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纬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
王向红 史开银
摘 要 免于刑事处罚对预防和减少犯罪、教育和感化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刑法的规定过于笼
统,相关司法解释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失当之处。本文从未成年犯罪和再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入手,分
析宽泛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弊端,以尝试提出对未成年人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处罚 刑事政策
作者简介:王向红,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法官;史开银,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中图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以及少量诈骗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如聚众斗殴、寻衅
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
滋事,侵犯人身类犯罪如强奸、故意伤害等。其中以侵犯财产的
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
盗窃犯罪占主要比例。
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免予刑事处罚,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
二、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原因
中一种特殊的非刑罚处理方法或称非刑罚处置措施,即对犯罪者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由于审判人员思想上和
作有罪宣告、免去刑罚处罚 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
认识上的不统一,在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时,难免会失之偏颇,过
害不大的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是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
于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和惩罚,会扩大打击面,其结果使
内容,可以有效避免刑罚的弊端,体现了《刑法》的轻缓化,尤其在
未成年犯罪人产生自卑心理,甚至从此一蹶不振或者破罐破摔。
预防和减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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