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与社会福利存在怎样的关系

社会福利主要有什么?
社会福利主要有什么?
08-11-14 & 发布
社会福利 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二)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社会福利主要有(儿童福利 )、( 残疾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抚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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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社会福利主要有(儿童福利 )、( 残疾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抚恤 )等。 答案2: 1.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4.为婴幼儿、少年儿童提供的儿童福利; 5.为妇女提供的妇女福利; 6.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 答案3: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答案4:社会福利主要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 至于哪个对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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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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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份的分类:   (一)社会福利的二分法   1.剩余性社会性福利与制度性社会福利   2.积极的社会福利与消极性的社会福利   3.公共福利与私人福利   (二)社会福利的三分法   1.剩余性社会福利,财政福利,职业福利   2.剩余性社会福利,工业成就--表现模式和制度再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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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社会是“按需分配”的初级形式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投稿 文章作者:康新贵
  摘  要:概括的说,福利社会制度,是指通过对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进行干预或调整,缩小二极分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并使之达到当代应有的水平。福利社会制度是按人的低层次需求(生理和安全需求)进行分配,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即按人的全部合理需求进行分配。因此,从社会财富的分配角度讲,福利社会制度是“按需分配”制度的初级形式。   关键词:低层次需求分配 按需分配   一、福利国家(社会)政策概况  
  社会福利是指为了促进个人的功能发挥和使之获得最低的生活水平而提供一系列项目、好处和服务。广义上,社会福利包括四个因素:收入补贴计划、健康、教育和福利服务。①   一般认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建成了“福利国家”,如西欧、北欧各国。各个国家的实际做法不尽相同,福利国家一般是指私人企业生产物质产品,而政府则提供旨在提高文明和文化水准所必不可少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包括社会保险、卫生保健、住房建筑、教育、文化活动等内容的国家。建立“福利国家”的目的是有意识地运用政治权力和组织管理的力量,主要是在分配领域,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通过税收和福利补助调整不同阶层的收入,缩小二极分化,缓解不同阶层的矛盾,使社会获得稳定。   如在英国保守党执政的年,最上层20%家庭的平均初始年收入是40330英镑/年,与最下层20%家庭年收入2024英镑/年相比,二者收入差距是19.9倍;在考虑货币福利、实物福利和税收后,最终收入分别变为28640英镑/年和7720英镑/年,二者相比为3.7倍。②   法国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私人机构共同经营的,但是国家的色彩强一些,所以它的体系有社会主义的味道。在法国只要一人工作,一家人都会获得保险。不仅大公司要为雇员提供保险,小公司也有这个义务。失去工作也不会马上失去医疗保险。
  加拿大则拥有世界上最慷慨的医疗保健制度。这个保健制度由政府提供,费用都由国家承担,比社会主义色彩浓厚的法国还好。如果按美国人的观点,至少在医疗保健上,加拿大实行的是共产主义制度。因为是全民保健,每一个公民和永久居民均可以享有,它包括所有主要医护和治疗。③
  德国是世界上福利制度最慷慨的国家之一,德国一个四口之家的补贴每月可以达到1600欧元,但同时该国却面临着高失业率。很多经济学家都担心这种“慷慨”福利政策会养“懒汉”。在德国,有些低工资工人也可以享受到福利待遇,大约有100万接受该项福利的人有正当工作。德国首相默克尔承认,有很多德国人就为了能够领到津贴,而有意缩短工作时间。④   相比之下,印度是个贫穷国家,印度人民院(下院)22日以高票通过了执政党联盟提交的《国家农村雇佣保证法案》,决心解决印度最大问题——贫困问题。根据规定,所有的农村家庭都是这项法案的实施对象。法案将保证每户家庭人均每天得到最低60卢比(约合12元人民币)的生活费和100天的劳动时间。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样的扶贫法案,对全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长期受到失业和贫困困扰的印度来说,此举是该国迈向福利国家的第一步。⑤日,《人民日报》刊发的《印度百姓看病不难》的报道:印度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建立了一套包括国家级、邦(省)级、地区级、县级和乡级医院在内的政府医疗服务体系。除此之外还有各级医疗中心。与此同时,政府也鼓励私立医院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为贫穷患者适度减免医疗费用。如此就构成了一个立体的医疗网络。条件不太好的医疗中心,承担着大众的医疗服务;而私立医院,则为那些对医疗有较高要求的人提供服务。⑥印度大学每学期的学费是多少呢?据日《环球时报》报道,是200卢比(约合4.65美元)。住宿费是60卢比(约合1.40美元)。教材自己到书店购买。收费最高的信息技术学院每学期学费也不过600卢比(约合13.95美元)。⑦   瑞典在个人所得税中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时边际税率曾达85%),在收入政策上照顾低收入者,加上福利制度中一些扶贫措施,从而有效地抑制了社会两极分化。1977年瑞典全国收入最高的10%的人和最低的10%的人的收入差距经税收和福利相平衡后由10比1降到大约4比1。这一政策使国民收入分配产生了有利于劳方的变化,劳动所得(工资加雇主为其支付的相当工资总额约40%的社会保险金)与资方所得(利润加折旧费)相比已由战后初期的1比1,上升为六十年代的2比1和七十年代的3比1,有些年头甚至达到4比1。这种发展使财产占有的差距也在缩小。1930年至1970年间占家庭总数1%的最富有者的财产占家庭总财产的比例由47%降到23%。社会结构因此开始由传统的金字塔型向枣核型演变。⑧   据《南方》杂志报道:巴西虽然是拥有1.8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赶上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并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免费义务8年教育和全民社会保障制度。⑨   英国前首相布莱尔主张“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对社会福利的基本主张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人力资本上投资,而最好不要直接提供经济帮助,为了取代‘福利国家’这个概念,我们应当提出‘社会投资国家’这个概念,这一概念适用于一个推行积极福利政策的社会。”⑩一句话,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而不是不要社会福利。“用‘福利社会’取代‘福利国家’已经成为一个约定的基调,……,福利供给的重组应当与积极发展公民社会结合起来。”⑾与此相应,布莱尔在总结他所领导的政府的“工作重点时,把优先权赋予教育、教育、教育。”⑿   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对“福利国家”的讨论“把重点转向了‘对可能性的再分配’对人类潜能的开发应当在最大程度上取代‘事后’的再分配。”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布莱尔的“第三条道路”对英国福利制度的改变,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讨论的重点转移,是建立在英国、欧洲已有的较为完备的社会福利制度之上的,是对“从摇篮到墓地”式福利制度的改变。这与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现状有着根本的不同。   西方社会的福利制度有二种不同的模式,一种传承英国的《济贫法》传统,以有选择的补救和扶助贫困者和贫困家庭作为政府社会功能的基本出发点,一种因袭德国的《社会保险法》,以制度性的阶级调和作为政府社会干预的基本措施,使社会各阶级都承担工业社会的风险。这两种模式相互影响,成为西方建设福利国家的蓝本。总而言之,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市场本身无法回避和克服的缺陷,迫使国家不得不利用政治权力保护公民免受社会风险,成为建设福利国家的基本共识。在这种共识的指导下,西方国家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以30%左右的税率将财富从个人征收到国家手中,然后将其中的30%—80%转移支付到社会各阶层。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转移支付率占平均税率的30.7%,西德为55%,瑞典为78.9%,英国为78.4%。⒁根据社会转移支付率占平均税率的比例,瑞典和英国是典型的高福利国家,国家福利功能大,美国是低福利国家,国家福利功能小。国家福利功能小并不一定意味着福利小,因为福利可以来自于国家,也可以来源于市场和社会。目前流行的学说是以福利社会取代福利国家,救济式的消极扶贫转向积极的福利政策。但无论如何,社会福利保障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干预。   总体上说,建设福利国家、福利社会,是通过对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进行干预和调整,缩小二极分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通过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等。   二、西方福利国家产生的历史原因——福利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各种需要分为五个层次,依次序上升。1.生理需要;2.安全需要;3.社交需要;4.尊重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⒂其中生理需要是人的各种需要中最基本、最强烈的一种,是对生存的基本需要,它是推动人的行为的最强大的动力。如果人的这种最基本的生理机能需要得不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人的生存就会很困难,他的生命就缺乏最基本的保障。因为他的生命的存在缺乏最基本的保障,他就会为此而无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在人的需求的五个层次中,生理和安全需求是低层次的需要,是人的本能的对生命延续的需求。在低层次需求没有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前,对大多数一般人来说,很难产生高层次需求。这种低层次需求,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背景,有不同的内容和含义,对其需求满足的程度要求也有所不同。在同一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对低层次(生理和安全)的需求构成了社会平均的低层次需求水平。个人与社会平均的低层次需求水平之间的差距过大,其满足程度过分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会使人产生强烈的对低层次的需求。   当人的低层次需要,生理、安全需要不能得到最低程度的满足时,人就可能会挺而走险,尤其是对青壮年来说,青春的血液使他们不可能坐以待毙;当这个人群占人口的较大比例甚至是占多数时,暴力革命就必然爆发。西方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统治者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是有正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公正、正义价值观念的追求,西方各国终于先后形成了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的理念并予以实行,使西方社会的资本主义相对平稳的发展起来。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有劳动能力而不从事劳动,靠流浪乞讨生活的人被视为懒惰。在工业社会,大工业形成大市场,市场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在冷酷的市场竞争中,劳动力成为商品,成为赢利的工具,一切不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个人都被无情的抛弃。疾病、伤残、老龄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减员、技术进步、个人技术知识的老化、陈旧过时、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等等,都可能使非懒惰的人们失业,丧失生活来源,使他们陷入无以为生的困境。他们是工业化、市场竞争的牺牲者。这种牺牲也使他们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使他们可能组织起来敌视、反对、对抗社会对他们的不公正与不合理。如此,社会阶级矛盾就趋于尖锐的对立。如何对待、处理这种矛盾,各国统治者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和政策,既表现在政治制度方面,又是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对社会公正与正义的追求不同。这里,主要由知识分子形成的对社会公正、正义价值目标的文化氛围,是政府采取不同政策的基础因素。   历史学家汤因比说:当人民无法为自己获取一种对于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东西时,……,政府就应当进行干预,并且为人民提供这种东西。理查德·蒂特马斯说:政府越来越被认为是有适当的职能,甚至是义务去解除穷人,甚至是社会所有阶级的痛苦与张力。比特里斯·韦伯认为:政府全面的保护所有个人的政策,是一个对症下药的、满足公民最低需要的政策。⒃   福利国家的出现,正是在这种社会需求和社会公正、正义的价值观念的交互作用中产生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政府出面提供与个人及家庭收入相应的最低收入保障;二是政府有责任帮助个人和家庭抵御社会风险可能带来的危机;三是政府保证所有的个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享受尽可能最好的、不确定上限的服务。⒄福利国家是工业化时代国家社会功能的具体体现。   同时,福利国家的兴起,与这些国家普遍推行的民主普选制密不可分。公民的投票影响、左右了参加竞选的各政治党派和候选人的政治态度和策略,而需要社会提供帮助的人群总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尽管他们需要社会帮助的需求可能有所不同。任何参加竞选的党派都不能忽视这些群体手中的选票,当然也就不能忽视这些群体的利益诉求。可以这么说,正是普选制导致了国家政策法律对社会各阶层的认同。   三、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福利社会制度是这种分配制度的初级形式。   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尽管这个理想在今天还远不能实现,但它作为人类追求的最高理想是不能放弃的。正如物理学中的理想状态,汽油发动机通过汽油的燃烧产生热能,并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最理想的状态是100%的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这在目前是不可能的,目前的转化率大约只有30%左右,但100%的转化——这种理想状态是科技工作者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正是在这个理想目标的召唤下,科技工作者们正在付出努力,一代又一代,不断的将转化比例提高。尽管最终也不可能实现100%的转化,但99.99%的转化率,也是十分理想的成就。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最高理想状态,正是人类社会,尤其是劳动者阶级及其政党应当追求的目标,最终可能也无法实现“完全的按需分配”,但大部分的实现将会使劳动者阶级获得极高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这个理想是劳动者阶级的政党应当追求的理想目标,离开了这个理想,劳动者阶级的政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资本家阶级已经过上了基本上能够“按需要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生活,而劳动者阶级政党存在的必要就是站在劳动者阶级的立场,为劳动者阶级谋取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瑞典社民党是全世界劳动者阶级政党的榜样。瑞典社民党党纲指出:瑞典社民党的意识形态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强调“在资本与劳动的冲突中,社会民主党始终代表劳方的利益。社民党现在是、而且永远是反对资本主义的政党,始终是资方统治经济和社会的要求的对手。”⒅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上来说,瑞典社民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因为社民党不仅在理论上旗帜鲜明的坚持做劳动者阶级的代言人,在实际行动上,在其执政的过程中,极大的维护了劳动人民的利益,提高了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1.社民党长期执政并坚持进行社会变革的结果使瑞典在西方国家中成为社会差距最小、社会再分配程度最高,而工资和奖金收益之类的市场收入占职工可支配收入比例最低的国家。2.社民党把建立全面的社会福利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中间站”,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将其推广到人生的全过程和全国人民。企业每年按法律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后即不必再为其生老病死操心。而职工无论干什么工作或居住在什么地方都可享受到大体相同的社会保障,因而对经济结构变革和社会变革持欢迎态度。 3.社会差距较小。长期以来瑞典在个人所得税中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时边际税率曾达85%),在收入政策上照顾低收入者,加上福利制度中一些扶贫措施,从而有效地抑制了社会两极分化。”⒆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制度在目前不可能实现,但一个理性、人道的社会应当尽可能的为社会民众尤其是中下层民众提供不确定上限的福利服务,以使他们不断的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瑞典为国民提供了从“摇篮到墓地”的整套社会福利,这个福利政策,主要是有利于位于社会中下层的普通民众,因为资本家阶级不需要这个福利。或许在其他国家,受经济发展状况水平的制约,目前还不能提供如此优厚的社会福利,但作为人类理想的最高目标的追求者,这是目前应当追求的目标,为劳动者阶级建设福利社会。   总而言之,福利社会制度是按人的低层次需求(生理和安全需求)进行分配,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即按人的全部合理需求进行分配。因此,从社会财富的分配角度讲,福利社会制度是“按需分配”制度的初级形式。   四、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国目前应当建设福利社会,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是由那些人组成?   当今中国社会已分化为四个阶级: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由分化为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三个子阶层。国家管理人阶层,即由国家权力的实际控制者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在1999年,这个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2.1%。资本家阶层。主要由大、中资本家组成。在1999年,以大、中私营企业主构成的资本家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0.3%以下。中产阶级——即中间阶层,从来源上看,包括“传统的中产阶级”和 “新中产阶级”: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7%左右。劳动者阶层。这个阶层被细分为三个子阶层:贫困型、温饱型、发展型。贫困型:主要指贫困山区的农民、年老体弱和无技能的城市下岗职工、失业和半失业人员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10%左右。温饱型: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以体力劳动为生。典型的如一般企业的产业工人、服务行业中的普通服务员、建筑业的民工、自给自足的农民、小个体户、普通营业员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70%左右,是社会的主体。发展型:是指智力型劳动者,他们是劳动者阶层的最高层。典型的如技术工人、公司中的普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中介行业中的一般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教师等。他们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估计在10%左右。整个劳动者阶级在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90%左右,中产阶级占7%左右,国家管理人占2.1%,资本家占0.3%以内。⒇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从分配制度上说,就是以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为最高目标。当然这个目标目前还远不能实现。因此,《党章》又规定: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什么是和谐社会?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认为: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21)   总而言之,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   如何实现和谐社会?有学者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抓住调节利益关系这个关键。因为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所奋斗的一切归根到底都与其利益相关。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处理和协调好利益关系,也就把握了工作的重点。   如何调整利益关系?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坚持以追求公正与正义为最高价值准则?对这个原则问题的回答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   当前进行的改革,是对各种制度的革新和扬弃。制度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这种调整,是以追求公平与正义为最高价值目标?还是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直接关系到利益调整的结果。无须讳言,在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错误思潮的指导下,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二极分化,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基尼系数已达0.47,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警戒线为0.40)。(22)当代中国社会的四个阶层中,劳动者阶层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中产阶级尚未壮大,资本家阶级是极少数人。劳动者阶层已沦落为弱势群体,在工资、教育、医疗、住房、下岗、劳动保障等重大社会问题上,其利益被严重剥夺,社会出现严重的不公正。高昂的大学学费、医疗费、住房价格已成为压在劳动者阶层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加上低工资、极低的生活保障、失业、下岗、养老等等问题,劳动者阶层已不堪负重。劳动者阶层中大部分人的生活处于温饱、贫困线上,一旦发生较大的疾病、子女上大学、需要购房、意外事故等,对他们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灾难性打击,他们随时有可能因此而崩溃。有病无钱医治、因下岗生活困难、因交不起大学学费而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此等等,如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在一个社会阶层多元化的社会里,不同阶层对社会需求、期望的不同,要求社会对此作出积极的反应,求同存异,最大限度的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追求,平衡、整合各阶层的利益,使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缓和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张力。从而使社会趋于稳定发展,避免大规模的暴力阶级斗争。社会的稳定、生活的安定对每个阶层的成员来说都是重要的。   每个阶层因其对社会的期望的不同,对社会公正、正义的理解和要求也就不同。对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而言,他们对公正与正义的企求集中在机会公正,期望社会能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公正的平等竞争的机会;对于年老体弱、病残、低文化、低技能的温饱型、贫困型劳动者来说,则更希望社会为他们提供医疗服务、失业救济、必须的生活保障、住房帮助、免费教育等社会福利;对发展型劳动者来说,对社会保障和机会公正的要求兼而有之,他们一方面渴求发展机会的公平,一方面因自身财产的有限而期望社会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对于贫困型劳动者阶层,救济、补救式的社会福利保障是必不可少的,理性、人道的多元化社会应当为他们提供必需的最低生活保障,以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存问题。对于温饱型劳动者阶层,这种补救式的社会保障可以使他们免于陷入贫困型之中。   公正包含二方面的内容,一是机会公正,二是结果公正。机会公正是结果公正的必要条件,没有机会公正,不可能有结果公正。同时,公正与正义具有时代的含义,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方针政策以及法律制度,应当体现当代应有的公正与正义。对整个劳动者阶层,尤其是中、青年劳动者,教育——包括正规的大学教育和各种应用技术的培训更新,是劳动者阶级改变生存状况和向上流动的一个有效途径。教育投入,这种在英国被称为积极福利政策的福利制度,已被证明是一个有效的方式。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更新劳动者知识和技能,使他们更易于找到合适的工作,摆脱贫困状况走向向上发展之路。这种积极福利政策是追求社会机会公正的具体体现。试想,一个缺乏接受良好教育的青年如何与接受了良好教育的青年进行竞争?尽管在考取大学时对他们的录取分数线是相同的,但他们之间的竞争显然没有真正的机会公正,因为他们各自所处的教育环境差距太大,他们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机会公正,是社会各阶层均认可和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因此,一个理性的多元化社会应当尽可能的利用这种共同的价值目标而实现事实上的机会公正。   同时结果公正也是十分重要的。公正与正义具有时代的特征和横向比较的意义。从补救式福利保障来说,救济的标准和水平应当达到当代人所应有的必需具备的基本生活水平。从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来说,结果公正则无疑具有横向比较的意义。初次分配主要解决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正的主要指标是分配比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正。目前我国总工资占GDP的比例为41%左右,资本主义国家为50—60%之间,如美国,国民总产值的70%是劳动报酬。而我国的情况恰恰相反,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瑞典的劳动所得(工资加雇主为其支付的相当工资总额约40%的社会保险金)与资方所得(利润加折旧费)相比,在二次大战战后初期为1比1,六十年代为2比1,七十年代为3比1,八十年代为2比1,有些年头甚至达到4比1。(23)中国的这一比例恰恰相反,2004年为0.65比1,(24)远远低于瑞典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的比例水平。我国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工资所占的比例显然是偏低和不公正的。这种初次分配上的不公正,使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社会福利支出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然而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形成占主导地位的建设福利社会的价值观念。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12%。在发达国家中,社会保障的支出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在英国中央财政支出总额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32%,卫生及社区服务支出约占17%,教育支出约占12%;(25)2004,我国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出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5%,新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美国为75%;近年来,我国每年在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数第一,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国比我国低之外,绝大部分国家都是高于我们。(26)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实行的低工资、高积累和对工人的包福利(包括住房、养老、医疗、免费教育等,农民被排斥在外),那么现在,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住房、养老、医疗、教育学费等都要由个人全部或部分承担,并且目前在一些经济领域里国家推行私有制,国退民进,在这种情况下,再实行低工资就没有任何理由了。如果说在公有制时代里,低工资导致高积累,高积累起来的财富属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现在的高积累,对股份制等形式的私有制来说,高积累是把职工在公正条件下应当得到的工资收入积累到了投资人手中。这种结果的不公正是导致劳动者阶层贫困化的首要原因,同时,也加重了国家进行福利支出的负担。   现代国家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对外安全,一是对内安全。对外安全就是抵御外寇,对内安全就是调节国民收入、建设福利社会,以保障社会中下层的基本生活水平,缓和阶级矛盾,使社会平稳发展。尤其在我国目前,劳动者阶级已沦落为弱势群体,他们自身的生理、安全的低层次需求,包括住房、养老、医疗、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都不能完全靠自己解决,尤其是温饱型劳动者和贫困型劳动者。   在劳动所得与资方所得的比例和社会福利的投入上,我国的水平是很低的,这是劳动者阶级普遍贫困化的主要原因。劳动者阶级依然贫困化,这与社会主义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严重不符。多元化社会要求各阶层共同生存,共存的最起码的基础性保障是人的生理、安全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且达到当代应有的水平,这就更加需要加快步伐建设福利社会,否则何以共存?何以和谐?   五、建设福利社会是法治社会的要求   何谓法治?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就是已有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而被遵守的法律又是良好的。一般的说,法治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方略、原则、模式、精神和社会状态。它至少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法治与人治相对应,国家在多种治理国家的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社会控制手段;2、法治是依法治国,法律就成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手段。因此法律体系应当是完备的;3、法治社会的法律,应当是对社会起良好作用的法,即良法。法律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公平与正义;4、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法律制度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5、法律表现为一种文明的法的精神,这种精神包括法律至上、适用平等、权力制约、权力平衡、正当程序等等;6、法治还表现为一种理性的社会状态和理想的社会秩序,它是一种在法律管束住了国家权力以后,而使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现代民主有三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基本原则是“服从多数”,又称多数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正常的政治行为中,是否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有无民主意识的主要内容之一。只有实施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才有可能实现多数人的统治。多数人的统治,虽然不一定能达到“最好”,但一般却可以防止发生“最坏”。民主的第二个原则是“遵循程序”原则,多数人的意志要通过法定程序得到表现和确认。民主的第三个原则是“保护少数”,这个原则要求,只要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就应当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并且应当充分保护少数人的正当利益。民主的这三个原则共同构成了民主的完整体系。(27)从公民的权利角度看,从积极意义上讲,民主就是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现代民主就是遵循预定的程序,在平等的基础上形成大多数人的统治;从消极意义上讲,民主意味着没有特权。民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真正的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享有管理国家和其他一切社会事物的权利。   按照民主的基本原则,少数服从多数,法律首先要体现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诉求。这是民主对法治的基本要求,离开了民主,就没有法治。只有体现了大多数人意志的法律,才是良法,是法治;只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法,是法律与专制的结合,法成为专制的工具,它就不是法治。从法治的基本含义方面说,民主与法治密不可分,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没有民主也就谈不上法治。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实行法律至上,法是治理社会的首要手段。立法的主要内容,就是确定、设立权利与义务,而权利与义务的背后所反映的是利益关系。   当今中国社会已分化为四个阶层,每个阶层都有其相对独立的利益需求,每个阶层都力图使本阶层的利益最大化。利益所指向的标的物——资源总是有限和稀缺的,不可能满足各个阶层的全部需要。因此,各阶层对利益的争夺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争夺利益,有二种基本方式,一是暴力、二是非暴力的政治妥协。暴力意味着推翻现政府的统治。一个理性的社会,应当选择非暴力的方式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采用这种方式,各阶层势必都力图使本阶层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由国家制定并保障其实施的法律,使本阶层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实现本阶层利益最大化的愿望。如此,这种对利益的争夺就表现为对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影响。很明显,哪个阶层在国家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影响大,所制定的法律就会自然的有利于哪个阶层。   在中国社会目前分化的四个阶层中,劳动者阶层占90%左右,其中温饱型劳动者占社会整体组成的70%左右,是社会的主体阶层。毫无疑问,中国的民主,按照“多数人统治”的原则,只能是由以劳动者阶层占主导地位的统治。然而社会现实与理想总是有一定的差距。在现实中,尽管劳动者占多数,但却已不可避免的沦落为弱势群体,这是不容回避的公认的事实。而形成这一事实的基本原因之一,是劳动者阶层在制定关系到他们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时,没有真正的实行“多数人统治”的原则,以至于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偏离了保护多数人利益的轨道,不正常的使多数人的群体沦落为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今中国离法治社会的要求还差的很远。   我国《宪法》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很难想象,一个由温饱型劳动者为主体的弱势劳动者阶层,如何实现统治国家的权力。只有当每一个公民都能平等的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形成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人的统治”,这个社会才是民主的,也只有如此,才有资格称为法治社会。这里,民主政权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法治存在的前提,没有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事实的存在,就不可能创立法治。离开了民主制度、民主程序,根本不可能制定出既有科学性又有人民性的法律。   从民主的角度来说,民主的核心原则是多数人的统治,而中国的多数人——劳动者阶级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调整国民收入的第一、二次分配,使之达到当代应有的公平正义水平,解决他们具体的生活困难且达到当代应有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是当今中国社会所必须追求的价值目标,要实现这个价值目标,就必须建设福利社会。   参考文献:1、美国 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第十版 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2001年4月第3次印刷,第279页;2、A李培林  李强  孙立平等著 《中国社会分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99页;3、车耳,《福利国家加拿大》,光明网,2日;4、储信艳,《德国福利制度全方位国家照顾 财政不堪重负》,《中华妈妈网》,日;5、黄力颖,《印度立法年斥资4000亿卢比扶贫 迈向福利国家?》,《中国经济网》,日;6.7、《中国与印度医疗和学费之比较》,《天涯杂谈》,日;8.18.19.23、高锋,《瑞典社民党的理论、政策创新与瑞典历史变迁 》 网络《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日发布;9、《南方》中共广东省委主管、主办,2005年第11期;10.11.12.13、[英]安东尼·吉登斯著 郑戈 渠敬东 黄平 译《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14.16.17、周弘《福利国家向何处去》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7月第一版第18-19页;第10页、第12-13页;第17页;15、美国 弗兰克o戈布尔(Frank Goble)著 《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  译者  吕明  陈红雯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7年;20、康新贵 《当代中国社会四个阶层的划分与阶层矛盾》 《中国社会学网 》2007月;21、郑杭生,《和谐社会与社会学》,网络,《人民网》,日;22、李全兴,《综述如何认识我国的基尼系数》,网络《学说连线》,日发布;24、《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25、齐志宏,《多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的国际比较分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年3月24;26、中国经济周刊,《专家建议:每年3000亿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人民网》日。27、 赵震江、付子堂著  《现代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第一版,第375-3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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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 摘 要:《大败局》揭示的十大明星企业昙花一现的兴衰史的“失败基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在当代中国企业群中是普遍存在的,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建立企业伦理公平机制,这与中国长期缺乏产生伦理公平观念及其机制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条件直接相关。因此,研究建立企业伦理公平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伦理公平的核心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相对平衡的统一性关系,其机制就是创设和维护这种关系的“工作机理”或“工作原理”,它是相关制度、观念和结构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整合的结晶。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本身不能形成“机制”,所谓“诚信机制”是不合逻辑的。中国现代企业伦理公平建设面临一系列挑战,需要理清实践路向,循序渐进地展开。   关键词:现代企业伦理;公平机制;诚信;“诚信机制”;实践路向   引言:从十大明星企业的“失败基因”说起      2001年,中国出版界发生一件惹人注目的事情:《大败局》在短短8个月内印刷了11次,发行至205170册。该书真实地叙述了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至成书之前,十大明星企业昙花一现的兴衰史。作者在题为“从中国企业的‘失败基因’谈起”的序言中写道:“这些企业家中的绝大多数就他们个人品质和道德而言算得上无可挑剔,甚至律己之严达到苛刻的地步,他们的生活都十分简朴,不讲究吃穿排场,不做一般暴发户的摆阔嘴脸,为人真诚坦直,做事认真投入。”“可是,当我们考察其市场行为的时候,我们又看到另一番景象。他们对民众智商极度地蔑视,在营销和推广上无不夸大其词,随心所欲,他们对市场游戏规则十分地漠然,对待竞争对手冷酷无情,兵行诡异。”概言之,“他们是一群对自己、对部下、对企业负责的企业家,而对社会和整个经济秩序的均衡有序则缺少最起码的责任感,这种反差造成了他们的个人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分裂症状”。公德与私德相比品位之差如此令人瞠目,缘起何故?作者认为是一种共同的“失败基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1997年,一位经济学家曾预言:“我估计再过10年,现在民营企业200个中间有一个保留下来就不简单,垮台的垮台,成长的成长。”如今10年过去了,中国企业的命运是否应了这位经济学家的预言,我们不得而知,也不必深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代中国的企业确实存在“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的问题,十大明星企业的“失败基因”不过只是其中的代表而已。学界一些人一直在追问中国企业为什么会存有共同的“失败基因”——“普遍缺乏道德感和人文关怀意识”,所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建立“诚信机制”。不能说这个结论是不正确的,但若是进一步追问就会浮出这样一些深层的问题:在道德传统源远流长的中国,企业为什么会普遍存在“诚信机制”缺失的问题呢?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能够形成机制吗?它作为一种道德传统是否需要变革自身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挥应有的作用?   笔者以为,从伦理学的视角来分析十大明星企业“失败基因”就会发现,它们落人“大败局”的深层原因不是没有建立什么“诚信机制”,而是没有建立反映现代企业伦理要求的公平机制,“经济人”普遍缺乏与其对应的“道德人”的公平观念,所谓“诚信机制”缺失只不过是因为“道德人”普遍缺乏公平观念的“失败表征”而已。   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应的伦理精神和伦理调节,这是自古以来不证自明的公理,也是国际社会近现代以来企业公认和通行的惯例,对此《大败局》中的企业家们也是心知肚明的,他们试图以重视道德自律来影响企业的行为方式就是明证。但是,遗憾的是这些企业家们却没有看到,现代企业伦理精神的本质内涵已经不是自身的严于律己等,而是企业普遍存在和实行的公平观念;伦理调节已经主要不是依靠真诚待人,而是依靠企业创建的公平机制。十大明星企业的领跑人多是具有良好的道德人格跃上现代企业竞争的平台的,但是他们失败了,他们的“大败局”给我们一个极为重要的警示:中国的企业要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培育和倡导公平观念,建立企业伦理公平机制。      一、中国企业伦理公平机制缺失的原因分析      公平作为多学科的历史范畴,其要义是权利与义务之间建构的某种合理性平衡关系,对作为伦理范畴的公平自然也应作如是观。在中国,公平作为伦理范畴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出现的,其标志就是“道德权利”这一新概念的提出。二十多年来,关注伦理公平问题的文论时而见诸报刊,但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学科地位——没有进入主流的伦理学体系和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伦理学课程,更没有作为企业伦理的核心价值加以倡导,并相应地建立起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   中国社会长期缺乏产生伦理公平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封建社会,普遍分散的小农经济要求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与之相适应,由此形成以专制政治扼制分散经济的社会结构模式,与这种社会结构模式相适应的伦理文化便是儒学。儒学的立论前提是“人性善”(宋明理学提出的“天理”与“人心”不过是其衍生形式而已),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伦伦理强调的是“推己及人”,政治伦理推行的是“三纲五常”,两者的实质内涵和基本的价值倾向都是道德义务论和政治责任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革命传统道德,充分反映了劳苦大众要求推翻不平等的社会制度、翻身得解放和当家作主人的正义呼声。政治伦理以共产党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怕流血牺牲的无私献身精神和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务实态度为基本内容。人伦伦理则以大力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做“纯粹的人”这种新道德为基本内容,本质上依然是“义务论”、“责任论”的伦理道德体系。革命传统道德在革命年代发挥了教育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政权、建立新中国的伟大作用,在共和国成立后曾一度成为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精神支柱。但并没有受到顺应历史演进时势的洗礼,实现与时俱进的创新和发展,反而因受“左”的思潮的严重干扰而脱离新中国社会与人的道德进步的客观要求,“义务论”和“责任论”的倾向更为明显。如革命传统道德中的人伦伦理被曲解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假设,既规避了道德权利,又模糊了道德义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结构在“基础”的意义上就抽去了公平赖以生存的历史条件,生产经营的责任在企业,权利在政府,企业是经济活动的责任主体却不是权利主体。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发展新时期以后,我们的主要精力是向前看,向外看,不仅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方面是这样,文化道德建设方面其实也是这样,似乎无暇顾及如何看待自己的新老意义上的两种传统道德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社会道德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警觉,促使我们不得不反观一下自己的道德文明史。但在这期间,对两种传统道德在整体结构上所存在的片面的义务论倾向,却一直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的进步就是越来越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但多是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意义上的,而不是伦理学和道德建设意义上的。   从以上简要回顾和分析不难看出,中华民族缺乏伦理公平意识,没有养成在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相对平衡关系上看待道德问题、进行道德建设和道德评价的习惯,没有形成尊重伦理公平的传统。我们的伦理文化和道德资源可谓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道德富国”,但就缺乏伦理公平观念和公平机制而论,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道德贫国”。我们正是在缺乏伦理公平意识和道德经验的情况下跨入需要用公平观念和公平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新时期的。如果说,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及与此相适应的专制和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为夺取政权而出生入死的革命战争,是形成义务论道德体系的天然温床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及与此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下,传统的义务论道德体系就再也找不到其广泛存在的逻辑根据了,它需要更新、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须在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相对应性的平衡关系上建立伦理公平机制,这是一个不容回避和忽视的时代课题。   经过近三十年改革开放大潮的洗礼,中国人已经渐渐地在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可是,对于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制经济”与“道德经济”,人们就见仁见智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命题,很多人的理解只是停留在刑法法理的表层——你不依法生产与经营就治你的罪,并不问这一命题深层的道义蕴涵。法律历来是维护社会基本道义的,法律对社会和人的终极关怀并非体现在自身的展现,而是在社会基本道义的价值实现。所谓“法制经济”就是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的经济,就是依法实行公平竞争即公平占有物力、人力和市场力的经济,促使市场经济成为“道德经济”。虽然公平是历史范畴,不同历史时代有不同的公平观念以及维护公平的法制,但自古以来法制所追求的核心价值都是以公平为内容的社会基本道义,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制自然也是这样。   对于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这一命题,目前国人多限于“诚信经济”的层面,而所关注的“诚信”也多为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自己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是否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生产经营的产品及其活动是否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而极少涉及生产经营者在与消费者、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应享有的道义上的权利。如此理解“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的命题,实际上就抽去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人”的道德权利,所谓“道德经济”就成了只对“经济人”提出义务和责任要求的经济,从而使得“法制经济”与“道德经济”在市场经济运作体制内发生分离,违背了法制与道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内在统一的逻辑关系,所谓“诚信机制”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道德经济”也无从谈起。   我们并不反对在“诚信经济”的意义上来理解“道德经济”,也不反对通过建立“诚信机制”来促使市场经济成为道德经济,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应当如何建立“诚信机制”,促使市场经济成为“诚信经济”和“道德经济”。在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要“互为诚信”。“法制经济”要求“经济人”在“法人”的意义上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如果“道德经济”却要求“经济人”只以“道德人”的名义履行道德义务,不同时赋予“道德人”以道德权利,这在实践逻辑上能够行得通吗?在任何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内在本质和价值趋向都是一致的。不难想见,如果不用伦理公平的观念和机制来说明和评价“经济人”的道德作为,所谓市场经济也应是“道德经济”及“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社会舆论”罢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作方式如果缺乏伦理公平观念和机制,势必会在“基础”和“基本动力”的意义上妨碍“竖立其上”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妨碍整个社会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的质量,妨碍营造崇尚公平与正义的时代精神和社会风尚。当代中国有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官员腐败落马多与行贿受贿有关,行贿受贿多与企业经营有关,企业行贿多与不公平(不正当)竞争的机制有关,而不公平(不正当)竞争机制又多与缺乏伦理公平意识和机制有关。从这个腐败“生存链”来看,腐败其实只是企业缺乏伦理公平观念及其机制的“集中表现”,有效惩治腐败不应当忽视从“基础”建设做起。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我国企业如果不能普遍建立包含伦理公平在内的公平竞争机制,政治上的腐败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与“诚信机制”      前文已经提到,诚信是不可能形成机制的,“诚信机制”这一命题本身不能成立。机制是一种由不同事物依据一定的逻辑联系建构而形成的工作机理或工作原理,它以一定的“关系”为生成前提,诚信作为一种具体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本身并不具备这样的“关系”条件,它只能为构建伦理机制提供思想和观念方面的支撑。  何谓机制?学界至今尚没有明晰的学理性界说。《现代汉语词典》认为它是一个自然科学的概念,泛指一个系统各元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大约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就开始使用机制这一概念,但人们都是在“难表其意”、“各行其是”的情况下使用的,使用时多将其理解为制度。这显然是不准确的。制度是形成机制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一种机制的形成须有三个必备的基本条件:一是制度,二是说明和支持制度的观念,三是执行制度和培育观念的机构;机制在本质上既不是制度和机构那样的“实体”,也不是思想观念那样的“虚体”,而是由制度、观念和机构这三个方面基本条件整合成的工作机理或工作原理。公平机制,就是由确认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关系的制度和机构及与此相关的公平观念和执行手段整合成的工作机理或工作原理。   在任何一种特定的公平机制中,伦理公平机制是以“渗透”的方式而存在的,对企业伦理公平机制自然也应作如是观。因此,企业伦理公平机制是相对独立的,一般不可离开其他公平机制来谈论伦理公平机制,但尽管如此,说明和评价其相对独立性的生态方式和工作机理的道德主题语,依然必须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某种平衡性关系。由此可以推论,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能够以其特定的“社会关系”内涵体现现代企业的伦理精神,而诚信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中国人所理解的伦理与道德是两个相互关联的不同概念,两者被混为一谈其实是学界的一种误解。实际上,中国人惯于在特定的“关系”的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而把道德看成是一种可以用来“说教”和构建伦理的“思想质料”。马克思曾将全部的社会关系划分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两种基本类型。后来,列宁说思想的社会关系就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是人们维持生存活动的形式(结果)”。思想的社会关系是由物质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又对物质的社会关系具有支配性的重要影响,影响物质的社会关系的实际状态和发展水平。伦理就属于这样的“思想的社会关系”。中国人所理解和把握的伦理就是这样一种内含不同“辈分差别”的“思想的社会关系”。如《礼记·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众庶者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说的是政治伦理意义上的等级关系。再如《说文解字》说:“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说的是人伦伦理意义上的不同辈分之间的关系。道德,不论是社会之“道”还是个人之“德”,所指都是一种广泛渗透在其他社会意识和人的素质结构中的特殊的思想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理解范式,本身不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范畴,而属于“思想”范畴。道德的观念和价值标准是因说明和维护伦理关系而被提炼和提倡的,两者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伦理是本而道德是末,伦理是体而道德是用。在任何一个社会,道德提倡、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都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塑造合乎时代要求的道德人格并以此构建反映时代要求的伦理关系。就是说,道德对人类的终极关怀是通过人创设某种机制使之成为构建伦理关系的“思想质料”而实现的。道德本身无价值,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价值可能。   从诚信的涵义、立论前提和要求对象来看,诚信道德也不可能形成公平机制。   中国古人阐释的“诚”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一”,指的是“诚”的实存状态,即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外部世界的一种本原性的实在或规律,具有本体论的意义。《礼记·中庸》说:“诚者,一也。”在这里,“诚”与“真”、“实”是相同的,强调的是表里如一。《增颖,清颖(音jiong)》说:“诚,无伪也,真也,实也。”二是“至诚”,内含动宾结构,指认识和把握“诚”的态度,亦即“求真”、“求实”的态度,具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意义。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历史上,“诚”与“信”是相通互训的,具有内在的质的同一性,如《说文解字》说:“诚,信也,从言成声”,又说:“信,诚也,从人从言”。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信”强调“守”与“用”,把“说”与“做”(“用”)统一起来,做到言行一致。概言之,诚信之间,“诚”为体,“信”为用;“诚”主内思,“信”主外行;表里如一与言行一致的统一即诚实守信,是传统诚信的构词逻辑。这种传统内涵和逻辑形式,在今人的理解中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诚信道德的立论前提是“人性善”,与儒学“推己及人”的价值内核及趋向是一致的。从这个前提出发,把诚信道德的提倡和价值实现的责任寄托在人的“善心”和“善举”上,强调个体对于他人和社会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正因如此,诚信的道德要求是单向的,漠视道德权利的必要性及其与道德义务之间构建某种合理性的对应性关系的重要性,因此它的提倡和价值实现缺乏“相互性”的基础,而“相互性”正是一切道德提倡和价值实现内在的“工作机理”或“工作原理”。所以,诚信本身是不可能形成什么道德机制的,更不可能形成公平机制。   在中国封建社会,诚信道德的提倡和价值实现依靠的不是自身内含的机制即所谓“诚信机制”,而是外在的机制即“推行诚信的机制”。这种机制,道德上依靠的是耳提面命的说教、树碑立传的示范,特别是振聋发聩的强大的社会舆论,政治上依靠的是仕途的褒贬和升迁,刑法上依靠的是“严惩不贷”的惩罚。不言而喻,这样的推行机制是封建专制的产物,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倡和推行诚信道德当然要借鉴封建社会推行“诚信机制”的一些合理性认识和做法,但同时必须看到它的价值实现的历史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今天,我们在企业乃至全社会提倡和推行诚信道德必须明确三个基本认识。其一,提倡和推行诚信道德的立足点不是人们普遍存在“利他心”即所谓“人性善”,而是人们普遍存在“利己心”即所谓“人性恶”。“利己心”人皆有之,缺乏道德感的人会因此而滋生“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心理倾向,并常表现出“表里不一”、“言行不一”的行为特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运作的公平机制就是为了激发和有效控制人的“利己”之“恶”而建立的——你有“利己”的权利但没有损人损公的权利,相反要有允许别人“利己”和维护公共权益的义务与责任,这就要求要在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某种平衡关系的意义上建立“公平合理”的“道德契约”,实行既要“推己及人(公)”,也要“推人(公)及己”的道德原则。其二,提倡和推行诚信道德不能只是提出单向性要求,把社会与人的道德进步寄托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假说逻辑上,而遵循“人与人”、“相互性”的实践逻辑。如讲诚信,不能只是要求孩子对家长讲诚信、学生对老师讲诚信、公民对政府讲诚信、群众对领导和管理者讲诚信、消费者对生产经营者讲诚信,而在企业不能只是企业主向员工提出的道德要求,如此等等,反之亦然。其三,正因如此,提倡和推行诚信道德需要以“人人都可能不讲诚信”为认识前提,需要把自己讲诚信的义务与责任同要求他人讲诚信的权利统一起来,统一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统一在生产经营者(法人)之间,统一在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不同阶层不同人群之间,等等。体现这种统一要求的只能是公平机制。   从这种分析的角度看,现代企业伦理中的诚信道德只有在健全企业伦理公平机制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也才可能展现其应有的道德价值。企业伦理的公平机制正是培育诚信道德(社会之“道”和个人之“德”)的机制:所谓“诚信机制”只有在伦理公平机制的建设和运作过程中才能逐步形成(假如存在什么“诚信机制”的话)。      三、企业伦理公平机制建设的实践路向      企业伦理公平机制的形成依赖建设,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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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社会福利主要有(儿童福利 )、( 残疾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抚恤 )等。答案2:1.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4.为婴幼儿、少年儿童提供的儿童福利; 5.为妇女提供的妇女福利; 6.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答案3: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答案4:社会福利主要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至于哪个对 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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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二)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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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社会福利主要有(儿童福利 )、( 残疾人福利)、( 老年人福利)、(抚恤 )等。答案2:1.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4.为婴幼儿、少年儿童提供的儿童福利; 5.为妇女提供的妇女福利; 6.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答案3: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答案4:社会福利主要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至于哪个对 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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