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 执行期可工程延期情况说明

你现在的位置:
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两年
编辑:孙燕旅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两年
 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重点对群众关心的再审和执行两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使市民更进一步了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本报记者特约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王金海进行解读。
  再审方面
  1.再审理由增加为哪十三种情况?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另外,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必须启动再审程序。
  2.再审审查期限为多长时间?
  修订前的《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期限,导致有些再审案件久拖不决,造成群众对法院公平、公证的形象大打折扣。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明确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由本院院长批准。
  执行方面
  1.对不履行判决的一方有哪些惩罚?
  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其中,对个人的罚款金额,由修订前的1000元以下增加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由修订前的1000元至3万元以下增加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个人,执行法院还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这一修订,增加了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将有利于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怎么办?
  针对有的执行案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长期得不到执行等情况,赋予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由其他法院执行的权利。也就是说,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这一规定,无形中给执行法院增加了压力,将更有效地敦促执行法院履行职责,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一方的合法权益。
  3.当事人申请执行期限为多久?
  修订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延长为二年,并规定,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比方说,在申请执行的最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因病住院无法行使权利,则在其出院后的六个月内,仍可申请执行。记者黄亮
相关阅读:
北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Copyright (C) 1998 - 2014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版权所有 北国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沈网警备案号
北国网官方微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辽B-2-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60937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辽)字第243号
制作单位:北国网
运营部电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计算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山东鸿正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7月7日&& 法释〔2014〕8号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六条 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七条 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对吉林省地方各税延期缴纳税款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及思考--《吉林财税》1999年04期
对吉林省地方各税延期缴纳税款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及思考
【摘要】:
【关键词】:
【分类号】:F812.42【正文快照】:
为了严密和规范延期缴纳税款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征收管理,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我们组织各地对全省1996-lop年两年间的延期缴纳税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对全省地方各税延期缴纳税款执行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一、基本情况全省年共审批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王军;;[J];财会通讯(综合版);1980年05期
;[J];财会通讯(综合版);1982年03期
李寿平;;[J];武汉金融;1984年12期
李分明;[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5年01期
李志维;[J];金融教学与研究;1987年03期
冯有仁;;[J];会计之友(上);1987年01期
吴殿金;郑伦一;;[J];会计之友(上);1987年01期
吴君善;;[J];广西财务与会计;1987年09期
陈逢书;;[J];财会月刊;1987年02期
翟连升;[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9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傅昆水;;[A];福建省钱币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东南亚历史货币暨海上丝绸之路货币研讨会专辑[C];1994年
李毅;;[A];新世纪 新思考[C];1999年
肖健章;;[A];纪念李人林文集[C];1999年
李向明;;[A];改革与探索——吉林省税务科研优秀论文集[C];2001年
冈本隆司;;[A];辛亥革命与20世纪的中国——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C];2001年
陈恒;;[A];海南省税务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全省第十一次税收理论研讨会专辑[C];2002年
陈长征;陈海平;;[A];海南省税务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全省第十一次税收理论研讨会专辑[C];2002年
;[A];2001年度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经验汇编[C];2002年
程从实;何序;;[A];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协200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C];2003年
于丹;;[A];讨论“三个代表”哲学思考研讨会论文集[C];2003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徐明;[N];安徽日报;2000年
孟勇;[N];安徽日报;2000年
邓辉;[N];中国保险报;2000年
冀专;[N];中国财经报;2000年
;[N];中国财经报;2000年
隋治文;[N];中国财经报;2000年
洪日南;[N];中国财经报;2000年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商学院保险系;[N];中国财经报;2000年
令文;[N];中国财经报;2000年
段伟平;[N];中国妇女报;2000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陈兰兰;[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陈康;[D];西南财经大学;2000年
曾科;[D];四川大学;2003年
张英欣;[D];吉林大学;2004年
麦日华;[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胡清;[D];吉林大学;2004年
陈秋霞;[D];吉林大学;2004年
李德希;[D];四川大学;2004年
孙爱辉;[D];吉林大学;2006年
李云飞;[D];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
黄建兵;[D];苏州大学;2006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服务热线:010--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4号从延迟满足任务看儿童期热执行功能与冷执行功能的关系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从延迟满足任务看儿童期热执行功能与冷执行功能的关系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延期收汇情况说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