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板结怎么办被霸占,镇政府模拟两可,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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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东郊盐场被收回,是征用土地还是霸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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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家乡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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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东郊盐场被收回,是征用土地还是霸占土地?
  我们是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中南村委的全体村民(总人口:2650人)。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但取得了新民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的伟大的胜利,同时还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新世纪伊始又投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唯有我们东郊镇中南村委会全体村民在邓小平部署的分“三步走”中,第一、二步还未走完,脱贫致富举步维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可望不可就。
  树有根,水有源。中南村委会村民的生产、生活之难事须得从头说起。
  中南村委会自明清以来就发挥着依田傍海的地域优势,长期以来形成了“半农半盐”的经济模式,广大村民“以农养盐、以盐促农”,良性循环的经济产业链条十分牢固。因此,村民丰衣足衣,沟仔圩集市场繁荣、商贾云集、遐迩闻名。“半农半盐”的产业结构还带动了交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文化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了确保当地农民合法的产业权益,1953年文昌县人民政府还向中南村民颁发了土地证(包括农田和盐田两部分,现仍有土地证的为据)。
  自1953――1956年中南村民的私营制盐业(特制熟盐)和农业一样逐步走上了集体化道路,1958年进入人民公社后,中南盐场就归属东郊人民公社管理,也就更名为东郊公社盐场。本来公社化后,实行三级所有制,哪一级管理也是可以的。但1960年一场“共产风”竟然把东郊盐场刮走了。当时文昌县政府领导一句话就等于“王法”了,没有下达文件、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收、征用,没有作过半点补偿,竟然把东郊公社盐场(即中南盐场)的2000多亩盐田划为“文昌县地方国营盐场”。中南村民就这样顿失“半壁江山”(制盐业没有了)。中南村民原先靠两条腿走路(粮盐并举)发展集体经济,从此变成了“唱独脚戏”(单一农业)无声无色,由于严重失地导致经济滑坡,每况愈下,农民生活难度时艰,终于酿造出一场文昌县历史上罕见的盐灶村民“抢盐事件”,但是全体中南村民始终认为:这不算“抢盐”而应称之为“担盐”,因为盐场的所有权完全属本地农民的,文昌县地方国营盐场强占了当地农民的土地资源,强占了中南盐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造成了农民生活无着落,才出现这样在法律程序上的不太规范的行为。尽管自从“担盐”事件发生后,文昌县委县政府对中南村委会农民的生活问题有一定的关注,每年给中南村委会拨给粮差补贴几万元人民币,但我们认为:这对温饱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的农民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治标尚不足,何谈治本,贫困的隐患始终是当地农民最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各级党委、各级人民政府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及时把文昌市地方国营盐场(88年已调整产业,改为养虾,现再次更名为“文昌市地方国营虾场”)归还给中南村委会。还我土地,还我盐场(虾场),让我生存,让我发展,这是中南村委会2000多村民最基本、最合理、最合法的诉求。
  我们的理由是:
  &1、从发展道理方面看:原文昌县政府及领导1958年宣布东郊公社盐场为“文昌县地方国营盐场”的作法完全违背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之一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可是原文昌县政府在东郊镇中南这个人口密集的地区圈地搞地方国营企业,造成中南村委会村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地失去了,资源配置永远无法合理化,土地资源匮缺必然成为制约当地农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脚点和归宿点在于“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试问:原文昌县政府宁可置中南村委会2000多村民困苦于不顾,而仅仅顾及文昌虾场的70名职工,这与弃了西瓜捡芝麻的笨拙作法有何区别。到底哪种作法代表了“最广大的人民根本利益”,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
  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其核心是“以人为本”。那么原文昌县政府强占民地民业的作法对这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但无益反而有害。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是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试问:原文昌县政府强占了中南盐场已经半个世纪了,搞出了什么名堂,发展依靠着谁,又为了谁,发展的成果又与谁共享了。盐场改为虾场后以每年10―20万元不等的租金由台商承包了多年,说实在仅仅富了台商。苦了当地农民。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党的领导同志务必去认真贯彻和落实。
  &2、从法律法规方面看:原文昌县政府于1958年占用中南村委会村民的土地作为文昌县地方国营盐场完全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的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可是原文昌县政府把东郊盐场变更为文昌县地方国营盐场,当时仅凭原政府领导的一句话,既不下文征收、征用,竟不作半点补偿。这能叫做征用土地吗?不!!!纯属非法霸占土地。首先原文昌县政府在法律前提上犯了错误,《宪法》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这个前提下才可以征收、征用。试问:70名盐场职工与2000多名村民群众相比,哪个是大公哪个是小公。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指出:“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又指出:“……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见原文昌县政府有什么权力,依了哪一条法征收征用东郊镇中南盐场2000多亩土地,这不是明摆着的强占豪夺吗?在今天这个法治社会里我们觉得实在太荒谬无过了。毫无法律根据甚至顶着法律干,不是大错特错的事吗?那么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党一贯的良好作风和办事的原则。因此,我们一再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应该正视原文昌县政府的错误作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足额地把文昌盐场(即文昌虾场)归还给中南村委会。
  &3、1981年“担盐”事件出现前后,我们曾向工作组、县政府作过关于“还我盐场”的专题反映,但问题没有解决。2003年―2005年全国都在搞土地确权,我们再次把这个历史上错误的问题,多次通过信访向市政府作过反映,可是政府部门始终没有把盐场的归属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致使问题一拖再拖。执政为民就应该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就应该关心“三农”、关注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中南农民讨回盐场这样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得不到解决,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仍得不到解决吗?中南农民的信访之路其慢慢而修远,我们已经走过许多个年头,但犹如泥牛入海无消息,文昌市政府从未作过回复。有鉴以上情况,我们全体村民深切希望广大网民关心、关注在道义上竭力支持这个弱势群体―中南村委会全体农民,在社会舆论方面大力谴责那时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
  &此致!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中南村委会全体村组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是发表人的观点和意见,不代表海南省政府立场和观点。
& 转 办 意 见
  您反映的问题已按《信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于 日 转送文昌市政府办办理。文昌市政府办将依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答复。感谢您对“网上信访”工作的支持。
        海南省信访局        
& 办 理 意 见
文昌东郊盐场被收回,是征用土地还是霸占土地?
联系电话:
[这只是评论区,政府部门答复请点进行答复。]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政府假借修路为由非法霸占东竹昌村村民土地 不签字就强制占地 请问我们村民该怎么办
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政府假借修路为由非法霸占东竹昌村村民土地 不签字就强制占地 请问我们村民该怎么办
现在正在僵持中
这个大队真是坏透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坏群众的生活。像这样的大队就应该滚蛋啦。大家就因该团结起来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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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领域专家2013年10月12日开始,指派10多辆大型工程车辆,在徐屋村民小组营盘山脚下一带农田耕地上强行推土填土。10月15日,徐屋小组众多村民代表上访到惠阳区国土局、监察局、信访局等部门,要求立即停工,制止非法征地。但时至今日,平潭镇政府不但没有停工,反而增加推土填地速度。短短几日,几十亩近百亩农田已经变成黄土泥地。严重破坏现有农田耕地(种植水稻)和山地,损坏村民利益。
川龙村是个岛村,四周被西枝江环围,环境优美。1992年经济泡沫时期曾有惠州市旅游局等单位联合征用川龙村,开发旅游项目,但实为炒卖地皮,什么也没做,最后不了了之,项目流产,征地失效。村民在地上复耕复种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川龙村领导也更换多届。2008年——2013年期间相互轮任为川龙村书记和主任香海燕、徐伟庭,两人为了想变相独自控制徐屋村小组土地,常以有老板投资开发为名,征用徐屋村全村土地(其实没有实际项目,“老板”实为为他们两人或与他人合作),巧妙奸计,欺蒙村民,威逼利诱,2010年2月,其两人利用村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和权威,以个人名义或村委会名非法强征徐屋小组土地近三百二十七百亩,支付征地果树补偿费,要求徐屋村民在征地果树补偿协议上签名。凡没有签名的村民,几乎都受到各种各样的恐吓、打击、报复、刁难、欺压。个别村民受到暴力威胁,多个家庭果树被偷砍,地上种的作物被拔弃,快要收成的经济作物一夜间被偷毁,报案后当地政府至今三年没有处理。逼征手段十分恶劣。徐屋小组虽然人口众多近千人。但人心较散,几十年没有开过村民大会,现任的所谓村小组干部都是由人随意指定的。小组村务管理十分混乱,薄弱、落后,甚至愚昧,大多数村民对征地程序、政策法规的知情度几乎为零,任由自私强蛮村干部的欺瞒和摆布。作为本村人的村书记和主任,正是巧妙利用了徐屋小组的这些致命弱点,极其轻易地控制了徐屋小组土地,其个人架空了村民集体,暗中操作转手炒卖土地,与平潭镇政府联合,谋取巨额暴利。川龙村干部、川龙村委会、平潭政府原本就没有资格和权力征用我们土地,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开会讨论协商决定,没有真实项目、没有合法有效的征地批文,却又相互串通,纵容勾结。未征推土、未征填土就是变相的强征土地的粗暴行为,性质恶劣,严重违法,严重犯罪。
现在,川龙村徐屋小组部分受蒙骗村民已逐步觉醒,与村书记徐伟庭个人,村主任香海燕个人或川龙村委会签订的所谓征地协议完全违法无效。涉及全村近千人生计问题,平潭镇政府不顾村民生死,不考虑村民生活就业,没有任何开会协商,没有任何通知公告,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袭般地大面积推填耕地,令村民愕然,更令村民愤怒。徐屋村民要求平潭镇政府出示征地批文,副书记张庆良却拿出惠阳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1)17号]充当批文蒙骗愚弄村民,纪要文中显示:首期拟要供地三百亩开发房地产,并逐期供地,如此重大问题,政府却一直把徐屋小组村民蒙在鼓里。在向惠阳区有关部门上访之前,徐屋村民对被征地面积、位置、区域、规划、用途、价格等问题一概不知。没有任何有关征地文件资料,从没见过惠阳区政府(和开发商)派人到徐屋小组与村民协商。
平潭镇政府强行推填徐屋小组营盘山脚下和西枝江江边一带土地,从其过程不难看出,不是为了发展徐屋小组的经济和改善村民生活,深藏恶意、低价强征,高价转出、与民争利、抢夺民利,暗中侵吞村民巨额财产。天理难容!在巨额利益面前,平潭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完全失去人性,甚至变态。我们并不反对征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用地是商业征地,开发模式、价格条件、安置方案等问题都非常复杂。但村民都有必要的知情权,政府(或开发商)必须要和村民进行详细沟通或协商。但平潭镇政府只把徐屋小组村民当做可随意欺压的羔羊,任意侵占土地。至今平潭镇政府仍在继续推填徐屋小组营盘山脚下和西枝江河堤下一带农田和耕地,单方意愿强占土地,已严重侵犯徐屋村民利益,危及徐屋村民的生存,剥夺村民发展空间,断绝年轻后代创业用地之路,性质恶劣。我们弱势村民在万般无奈之下,现特向上级党领导和政府部门反映实情。
网友评论(共&27&条)
镇府征用卢屋甫农民耕地,农民没签名强行开工...
官官相互。現在的新選委員會全都是一夥的,舊的退出,卻迎新人。都是一夥老江湖。這屆還是照樣聽上屆的擺佈,一起謀利。我想說,為什麼沒有一個中央下基層代表清查村委會?無論哪個城市,農村,都有一個淨壇使者。習近平做的很好。在這些偏僻的小農村,更需要你的關懷。
官官相互。現在的新選委員會全都是一夥的,舊的退出,卻迎新人。都是一夥老江湖。這屆還是照樣聽上屆的擺佈,一起謀利。我想說,為什麼沒有一個中央下基層代表清查村委會?無論哪個城市,農村,都有一個淨壇使者。習近平做的很好。在這些偏僻的小農村,更需要你的關懷。
现在不是社会主义了
我们村也有个土匪吕方就
別指望政府了
官商勾结,可怜了我们这些老百姓!
强烈抗议乱征土地,3万零一亩就把土地卖了将来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怎样生存。
徐伟庭,你这么叼你家里人知道?你对的起你祖宗十八代吗?缺德事做多了生孩子没屁眼。小心你儿子跟你妈一样。
土地没有了,农民的生活保障谁来负责????
出了这样的事情,政府在哪里?为人民服务为到了哪里?的天下就是这样的天下吗?如果这样的事情没有大白天下,还人民以公道,那天理何在????
天理难容,平潭镇府几十年来就没有做过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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