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肇事,受害方自动挡车档位介绍图,车主把钥匙给受害方,再也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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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再引热议:停车被堵,你有没有好点子
宝马525车损约五六万 X5车主恶意肇事被刑事立案
律师称: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并尽量消除危害后果,可以不予起诉
凤起都市花园,居民们用停车牌或锥形筒摆在自家车库门前,防止车库被堵。记者 林云龙 摄
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宝马X5被堵在自己车库门口,着急外出的车主火了,一脚油门连撞三下,撞向堵路的宝马525,&杀&开了一条通道扬长而去()。
  昨天,这起因停车难引发的战争有了最新进展&&
  宝马X5虽然已和对方达成和解,愿意赔偿,但他仍可能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因为他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而且数额比较巨大。据了解,白色宝马525的定损在五六万元。
  宝马撞宝马,是城市停车难演变出的一个极端案例。
  但是停车被堵的事情,并不只发生在凤起都市花园一个小区。
  撞车前,X5车主差不多等了20多分钟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凤起都市花园。
  物业主任丁国忠跟我们说了事情的进展:&我们从派出所了解到,现在事情已经差不多处理好了。X5车主很配合,也愿意赔偿那位车主的损失,这事情也算是过去了。&
  在丁主任看来,这事也不能全怪宝马X5。
  &X5车主下楼,看到有车子堵住车库,就和保安说了,要求联系宝马525的车主,把车挪开。我们的保安查询了宝马525车主的电话。可电话打过去,不是车主本人。好不容易联系上了,那位车主在洗澡。后来,X5车主吃完早饭回来,看到车子还没移开就急了,又叫保安。没有办法保安又上楼找了一趟,525的车主才让丈母娘拿着车钥匙,让对方帮忙挪一下车。&
  丁主任说,X5车主等525来挪车等了20多分钟:&其实换位思考一下,也难怪这位车主会生气了。等了这么长时间,到头来还要他帮着挪车,万一车子挪动过程中发生擦碰,这责任算谁的啊。&
  丁主任说,他们平时私底下也和X5车主接触过,他还是蛮好说话的,以前也有车子挡在他家车库门口,只要帮忙联系挪车,他也都很理解。前天这件事,可能是真被惹急了。
  初步估计宝马525车损五六万,公安已刑事立案
  记者随后从公安部门核实到,双方车主目前都还比较和气,X5车主也表示愿意做出赔偿。但是宝马X5恶意肇事并非双方言和就可以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已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
  据了解,宝马525定损情况还没出来,公安机关正积极寻求鉴定机构进行公证的定损确认。但初步估计,宝马损失会在五六万元。根据法律法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了。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表示,故意损坏财物达5000元以上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自然就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宝马X5车主一定会受刑事处罚。如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能和受害方达成和解,征得谅解,并尽量消除危害结果的话,检察机关届时也可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不予起诉。&李律师说。
  凤起都市花园,每天至少有100辆车找不到地方停
  在采访中,凤起都市花园丁主任也向记者叹起了小区停车难的&苦经&。
  他报出了一串数据:小区二期一共有8幢住宅楼,一幢商务楼。住宅居民一共有597户,商务楼有521户。前年,物业统计的登记在册的车辆有550多辆(现在估计不止这个数)。
  但是小区路面车位136个,地下车位220个,地面车库30个。粗粗一算,停车缺口就有100多个。
  &那些路面停车包月的车主,我们一再强调,先到先停,要是小区停满了,就只能在外面自己找车位。&丁主任说,一般来说,保安看到有车子停在车库门前,都会劝导车主开走。
  &但是,过了晚上12点就比较麻烦。如果车主把车停在人家车库门口,碰巧保安没有当场发现。等看到了,车主早就上楼了。半夜三更的,也不好上楼叫业主把车挪走,只能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联系。&
  丁主任说,接下来,小区也会对停车这块加强管理,要求业主在办理停车证时一定要留下本人的电话。同时,他也希望业主在停车时能够文明停车。真的碰到这种情况,能在车上留下自己的电话,方便保安第一时间联系。
  停车被堵,这些点子可以试试看
  X5撞宝马525,让停车难的老话题昨天再次引起热议。很多居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因为停车难,车子被堵的事时有发生。在这件事情上,除了指责宝马X5车主鲁莽的,也有为他抱不平的。
  邹女士是金都苑小区的居民,去年她花了20多万元买了一个车库,结果花钱买来苦头吃。&车库买来以后,车子是有地方停了,可却常常被堵。要用自己的车,还得征得别人的同意。&
  &早上出门,别人的车还在车库门前停着。运气好的话,车主马上下来移车了,运气不好,就得等。&她说,有次早上要去趟绍兴,可是车子被堵出不去,人也找不到,最终只能打的出门。
  更令邹女士气愤的是,车子被堵到后来,倒变成了她的错。&有时候深夜叫人来移车,人家不愿意。还有次有个正在打麻将的车主竟然朝我发火,说我坏了他的手气。&
  &长此以往,还真容易产生偏激的念头。&邹女士说,停车再难也需要大家互相体谅啊。
  针对停车被堵,其实这些点子不妨一试&&
  车前留个手机号:实在没办法堵了人家的车,请在车前留个24小时开通的手机号,方便保安联系,及时挪车。
  车子挂空挡:这个办法目前不少城市都在试用,比如兰州。他们会在停车位紧张的停车场,要求新进来的车辆挂空挡以方便让路。
  在兰州东方红广场一地下停车场,除了固定车位,与停车位垂直的通道也有一排停车位,看管人员通常安排汽车挂空挡停在通道内。这样,如果停车位的车要走,他们可以将堵在前面的汽车前后推动,以便车辆顺畅出行。
记者 徐建国 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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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即时报请教各位有爱心有正义感的侠士高人们:  5月29日 晚19:30,我的父亲天津立达信和物业公司职工孙学奇从公司骑自行车出来正常下班途中在卫津南路与云际道口骑自行车被一辆从北京开来的牌照为冀BQR988的唐山吉奥雪豹牌吉普连人带车撞飞。    伤情严重:脊柱神经受损 肺出血 脑外伤...医院当时下病危。    肇事司机 常立起 当时未逃逸。据交警部门笔录肇事司机 常立起 并非车主,肇事车辆是由其老叔 常宝满 向 刘殿存 借用的。    从6月5日起我们受害方家属再无见过肇事司机 常立起 ,向交警队问及,回复肇事车辆已扣,并且也留了肇事司机 常立起 (身份证上的)和肇事车主 刘殿存 (行车本上的)的相关信息。今后由肇事司机的老鼠 常宝满 作为代理人处理车祸相关事宜。    其间经交通部门检验结果:  
6月8日 交警队出具《事故车辆安全性能鉴定意见书》,肇事车辆的行车制动性能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前照灯性能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6月15日 出具《事故车辆车速鉴定意见书》,肇事车辆制动前的行驶速度不小于 81.1km/h    7月1日 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常立起 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孙学奇 负次要责任。    7月12日 受害人孙学奇病情再次发生重大变化,腿部出现深静脉血栓,需进行第二次腰部下网拦截血栓手术。预计手术费及术后用药共4万元,联系肇事方,肇事方代理人常宝满以家中远房表亲去世为由,拒绝来津交付相关费用。后经受害方家属苦苦哀求,在受害方银行账户中汇入1万元           7月13日 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后》,并告知家属必须尽早手术而且手术后伤者需要终身服药以维持生命。受害方家属再次苦苦哀求肇事方来津,肇事方代理人常宝满(肇事司机叔叔)常立国(肇事司机大哥)抵达后交付医院押金1万元,并承诺次日(7月14日)10:00前再交医院5万元押金。            7月14日 8:00左右受害方与肇事方电话联系,肇事方代理人常宝满称需前往交通队办理提车事宜稍后回去医院交付手术相关费用。受害方家属9:00左右与交通队核实,交通队办案交警称并未与肇事方约定今日提车也并未见到肇事方过来。受害方家属再次与肇事方电话联系,肇事方代理人称已经返回唐山,让受害方家属自己想办法筹集手术及后续治疗费用。后交警部门办案交警与肇事方取得联系约定7月15日下午到交警队处理车祸相关事宜并进行调解。            7月15日 交通队与肇事方代理人约定7月15日下午到交通队处理车祸相关事宜。受害方家属与办案交警联系,据交通队事故处理该事故警官称肇事方当日下午未出现在东风里交警队,并且之后拒接交通队之后的所有联系电话。      其间受害方家属之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催要医药费。受害方家属接通肇事方代理人常宝满的电话后,肇事方提出:想要医药费,就自己到唐山来取而且必须给是伤者孙学奇的女儿孙颖前往唐山才行。问及时间地点,肇事方代理人要求受害方女儿到了唐山后再给他打电话,之后再告诉受害方女儿下一个地点在那里。受害方家属将此情况及时上报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不建议受害方家属冒然前往唐山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并继续不断与肇事方联系,但均为取得联系。      受害方家属在电话中和肇事方代理人充分说明由于医院要求病人家属必须24小时陪护,以防出现意外状况时无直系亲属签字,所以受害人女儿孙颖不能亲自前往唐山,受害方提议由受害方授权一人代表孙颖前往唐山取医药费。肇事方代理人反对,并指明想要后续医药费必须要受害方女儿前往唐山才可以。问及原因,肇事方称必须给伤者孙学奇女儿来的原因是要在唐山与受害方女儿商谈车祸解决方案等事宜,别人来做不了主。受害方在电话中告诉肇事方中国是法治社会,车祸已经在交通队备案,如有什么想法请他们和交通队联系。但肇事方拒绝和交通队联系并仍坚持必须受害人女儿小颖亲自前往唐山,否则谁来都不接待后挂断电话。        我们找交通队帮助找肇事司机,交通队说他们也是很久没见过肇事司机 常立起 了,所谓代理人 常宝满 不接电话他们也没办法。建议我们去法院和肇事方打官司。    我们想打官司却发现肇事司机留给交警队的身份证住址并非现住址,传票根本无法送达,公告需要半年。我父亲的伤情是拖不起 半年的。对于我们来说打官司的成本太高了。    请教高人,交通队是否应该应该帮助我们联系唐山当地警方把肇事司机找出来?  交通队扣下的肇事车辆能否拍卖用于支付我父亲的后续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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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受害方,我们怎么样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啊。
  请教高人,交通队是否应该应该帮助我们联系唐山当地警方把肇事司机找出来?    交通队扣下的肇事车辆能否拍卖用于支付我父亲的后续医药费?      
  1、找不到司机就找车主。  2、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肇事车辆以支付后续医药费。
  太感谢iamtianxingjian正义的回帖了。  \(^o^)/~。  我们有和车主 刘殿存 通过电话,他说这事和他也挺冤的,我们告他也没办法。他说他问过律师了,最多他只承担车辆等值的赔偿,也就是最多6万元。让我们最好别打他的注意,还是找肇事司机 常立起 和他老叔 常宝满。  
    不知是哪位号称自己是天才律师给他说的他只车辆等值的赔偿。    照他这么一说,以后全中国的老百姓都不敢上街了。因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死掉了,对方只承担车辆等值的赔偿就可以了。那么骑着1500块钱的摩托车出去把人撞死了,那我就只赔1500吗?    这种说法简直是太好笑了。    我建议LZ还是自己聘一个律师处理这事,要不然事情越拖得久越麻烦。不要以为车主说的都是对的,因为他始终站在他的立场。    当然,我说的也不一定对。        
  我们今天上午找律师问过了,车主只负担车辆管理不当都责任,最多只赔偿车辆等值的金额。我听完快要疯掉,这都是哪门子的法律啊!~全国老百姓以后都不敢上街了!~  律师说打官司的关键还是要找到肇事司机 常立起 他才是事故主要赔偿人。可交警队留点地址传票都无法送达!~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朋友跟我借车回去看望父母,车肇事了,朋友下半身瘫痪,以此朋友将我告上法庭
朋友跟我借车回去看望父母,车肇事了,朋友下半身瘫痪,以此朋友将我告上法庭
朋友跟我借车回去看望病重的父母,朋友不会开车,他自己请了另外朋友帮他开车,在途中,车肇事了,朋友下半身瘫痪,以此朋友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朋友能告倒我吗,会以什么责任告我,这官司我赢的可能性大不,急急
无照的车开出去,撞人了,车主有责任。借给无证的人,还有责任。但都是次要责任。肇事人无证驾驶,负主要责任。车的损失应该赔偿。
借车给别人,别人出了车祸,车主也要承担责任?这个看起来似乎车主有点“冤”的事,在法律上却是有根有据。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温州平阳一家鞋业厂的职工小李跟几个小兄弟一起在大排档喝酒,11点多接到电话说还有一个朋友要来,正喝到兴头上的小李就要一起的小余骑自己的摩托车去接个人。小余也喝了酒,而且没驾照,他想了
想,就拿了小李的摩托车钥匙,还顺便带上了小刘。
现在已经没人知道是因为小余喝高了还是有危险动作,在途中,摩托车直愣愣地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货车。小余小刘双双身亡。
令工友们很意外的是,9月份,摩托车主小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后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
昨天,小李收到了判决书,“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官这么解释,小李的行为属于“指使他人违章驾驶”,后来导致车辆碰撞,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这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已经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但是,因为考虑到小李是个聋哑人,还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所以就判得轻一点。
把车借给别人,出事了车主要承担责任,其间的沉重教训舟山人王某更是有深切体会。去年8月,舟山发生了当地有史以来最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辆桑塔纳撞翻了两辆摩托车,造成4人死亡。
当时肇事的桑塔纳也是借来开开的。因为驾驶员死了,最后的赔偿问题就落到了车主王某身上,扣除保险赔偿部分,他还要赔偿近百万。
尽管王某的性质和上面那个案子里的小李有点不一样,王某没有明知故犯地“主动指示”,似乎没有过错,但是,他也要承担责任,浙联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戴和平这么解释,正因为是这个人的车和另一个驾驶员共同造成了事故,所以车主和借车的驾驶员构成共同侵害,那出了事故就要共同承担。
至于怎么个承担法,要他们各自分配的,但舟山案例中驾驶员死了,那么,承担的重任就落到了车主身上。
你好,如果你朋友有驾照,没有喝酒,并且你的车况良好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先等责任认定出来再说。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原则上,车辆出借人对借用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且因该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者将机动车出借给无驾驶资质的,或依出借时情形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到2007年了,可是2005年的一场官司还没有结束,让老陈够烦的。让老陈勤口不爽的是,感觉自己没犯任何错误,却成了被告,还要为别人的错误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老陈为人豪爽,爱交朋友。他自己那辆桑塔纳2000也是只要朋友需要,都立马答应借出。老陈没想到的是,这种“义举”让他吃足了苦头。“那是2005年11月,我一哥们说要用车,我知道他有驾照,所以想也没想就把车子借给他了。”    谁知,老陈这哥们开车出了车祸。这车祸也真让听者个个吐舌头。    据交警部门查勘认定,当时在一弯道,老陈哥们猛踩油门超越一辆普桑。就在老陈哥们以为成功超车时,却意外发现路面有很多石子,他必须减速确保车子平稳行驶。    刹车!因为车子猛地减速,加上后面的普桑准备不足,结果桑塔纳2000的右后门一下子刮到了普桑的车头。后面的普桑紧急刹车,车子一下失控,冲向了路边。不巧的是,路旁刚好有一棵大树,普桑结结实实地撞在了树上。惨剧就这样发生了,普桑司机因此撞得颅骨骨折。生命危险!    普桑司机将老陈哥们、老陈、车辆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浦口法院。第一次保险公司赔了20万多元。    第二次,受伤司机再次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前几天,浦口法院作出赔偿,除去保险公司的赔偿赞用外,老陈哥们需要赔偿1.5万多元,而老陈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意味着什么?如果老陈哥们没有能力履行赔偿款项的话,那就要老陈掏腰包了。或者说,受伤的司机有权选择让老陈哥们赔偿,也可选择让老陈来赔偿。
  老陈觉得很冤,“我只是借了一下车嘛,事故是朋友出的,我为啥承担责任呢?”为什么呢?原因是交警发现老陈车子的刹车尾灯不亮,和这起事故是有一定关系的,因此法院判决老陈承担连带责任。
一年前的车祸今天还在伤人 把车借给别人风险真当大啊!
《迎亲路上的惨剧车祸当天的婚礼》,这起悲情车祸,都市快报去年5月18日曾作详尽报道。虽然时隔一年,但这起惨剧依然让很多人记忆犹新。有人为此叹息,有人为此痛苦,有人为此悔恨。
日上午9点,临安02省道於潜太阳镇附近,一辆帕萨特婚车突然冲过道路中间的
隔离带,骑在绿化带上滑行30多米后,飞向对向车道,与一辆大客车猛烈相撞。婚车司机死亡,一对姐妹伴娘一死一伤。
这对姐妹伴娘姓郑,是新郎汪某的表妹。车祸发生后,当场死亡的是妹妹。姐姐住院56天,虽逃过一死,但左肾丧失功能,肋骨、颈部受伤,分别构成8级和10级伤残。
临安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应某因超速酿成车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应某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死伤者家属也没有向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去年12月,姐妹伴娘的家属将新郎汪某作为第一被告,车主临安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姐妹俩的死亡补偿款、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应某违章驾车导致郑家姐妹死伤,应承担全部责任,现应某已经死亡,新郎汪某作为实际借车人(肇事帕萨特是新郎向朋友借来迎亲用的),应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司机应某是征得车主同意后,才驾车去迎亲的,因此,车主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宣判,新郎汪某赔偿伴娘姐妹死亡补偿款、医疗费等共计32万元,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后,新郎和车主不服,上诉至杭州市中级法院。上周,三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昨天,法院准许撤诉。
新郎汪某说,按照和解协议,伴娘姐妹的家属体谅他和车主的难处,将法院判定的32万元赔偿款,降低到28万元,其中,新郎汪某支付13万元,车主支付15万元。
尽管达成协议,车主盛某也觉得很冤。一次借车,让他不但损失了一辆车(帕萨特报废),还要额外再赔一笔钱。
借车给人出了车祸,车主承担什么责任?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把机动车借给别人,一旦出了车祸,肇事司机是第一责任人,而车主就是第二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车祸发生后,如果肇事司机死亡,而他的遗产不够赔偿的话,车祸受害方可进一步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本案中,伴娘姐妹的家属向借车人新郎汪某追索赔偿,同时,向出借车子的车主追索赔偿,就符合上述法理。
王律师说,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车祸受害人的利益。正因为借车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车主应慎重为好。对于亲友借车,王律师建议,最好的办法是婉言拒绝。如果实在推不过去,宁可自己开车当车夫,或者到租赁公司帮他租一辆车。
》》这不禁让人想起吴晶晶的案件,吴晶晶家人两次向车主索赔无果,而本起案件车主却赔了15万元,
好心把车借给朋友 酒后出车祸替朋友背上数万元债
14:29:05今晨6点
  胶东在线消息 姜某本来一片好心把自己的轿车借给朋友李某用,但是李某驾车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将人撞成重伤,作为车主的姜某“无辜”地背上了数万元的债务,朋友俩也为此反目成仇。这是前不久发生在蓬莱市区的一件事。
  蓬莱市民李某和姜某是好朋友。3月2日,姜某要到乡下走亲戚,因考虑到路远,便借姜某的夏利轿车用。姜某知道李某虽然会开车,但还没有考取驾照,虽然很不情愿借车,但碍于多年的交情,犹豫再三把车钥匙交给了李某,并叮嘱他:“多加小心,不要喝酒,否则出了事我可不负责任。”李某也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出了事我负责!”
  但李某经不住乡下亲戚的苦劝,多饮了几杯酒,在开车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将一位农家妇女的大腿撞成粉碎性骨折,光治疗费用就花去4万多元。李某因家庭贫困,支付不起如此昂贵的费用,被受害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李某、姜某共同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并对受害人今后的生活给予负责。姜某本出于好心借车给李某,却落了个身背数万元债务的后果。姜某看起来着实冤枉,但法律是无情的。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姜某明知李某没有驾驶资格,却碍于情面,违反条例借车给他,教训是深刻的。其实生活中像姜某这样借车的人不在少数。无证驾驶的人因驾驶技术不过关,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心理素质不高,驾驶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一个“马路杀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难脱其责。
借车给别人出事了怎么办? 1 我把自己的车租借给朋友开,我的朋友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车借给第三方开(都有驾照),结果第三方出车祸生亡,我现在想知道的是,在这个事件中我承不承担什么责任?此事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解决?望高人给以指点,谢谢! 共0条评论... 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九[学者] 以你个人真实资料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意外时,不论你是自己驾驶该机动车辆,还是将该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裁决,你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当时在该机动车辆上人员的伤亡赔偿。 特别提醒的是不论你是助人为乐还是商业运输。 案例1:本单位有一员工将自己的一部小轿车借给同事,该同事驾驶该车辆搭乘女友及女友父母亲、女友姐姐出游。在高速公路该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该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女友姐姐轻伤,女友父母亲重伤,女友高位截瘫(任职高薪行业,容貌在单位内属于十佳之列)。交警部门裁决,该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负责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伤者日后按照交通法规定的生活所需费用。目前,事故的医疗费用已经高达50余万元RMB,该车驾驶员已经无力承担全部费用,交警部门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车主继续支付医疗费余额,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车上乘员座位险应承担的每人一万元,共计5万元保险费用。其余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及生活费用,都将要该机动车辆车主和该机动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估计两人最终承担此次该机动车辆事故的全部金额将在100万元RMB左右。 案例2:借来花车撞了车   日,26岁的小廖结婚了,他向朋友林某借了一辆“农夫车”做花车,邻居陈某当起了司机。中午,正在酒家里苦等亲友来喝喜酒的新郎小廖突然接到陈某的电话,说他在途中与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黄某受伤,由于陈某在行驶时超越了黄线,交警判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   接下来,小廖一家有如度日如年:一叠叠人民币换来一张张医疗费用单。   新郎被判担主责   出事后,小廖与司机陈某商量,伤者的医疗费用和损失赔偿两人各出一半,就不用好心借车给自己的车主林某出钱了,但未能达成协议。后来,伤者将小廖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结果是:司机陈某没有责任,小廖承担主要责任,车主林某负连带责任。小廖倍感委屈:“我摆酒只花了一万多元,现在医疗费、官司费已经出了12万多元。车不是我开的,我也不在现场,为何肇事司机反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小廖提起上诉,要求陈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久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追加肇事司机陈某承担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点评:   受益人确有责任   对于此案,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的王炜洲律师解释道:车主的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补充性责任,车主林某借车给他人而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侵害,说明车主对其借出车辆行为本身有所失察或对车辆的使用监督不力,因此需要承担对受伤害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既非司机又非车主的小廖为何要承担主要责任呢?王炜洲律师认为,小廖作为实际受益人,他与陈某其实是构成了一种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由于被帮工人实际上是帮工行为的受益者,法律出于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目的,只要帮工人不是出于严重过错(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对其在帮工过程中本人受到的伤害和对第三人的伤害,被帮工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希望提醒各位车主对自己以及他人负责任。 回答: 01:10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有数了,感谢个位!
八、[学长] 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三方都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您出借的车子虽作为您的所有品,但第三方在拥有使用权的时候车祸死亡在道义上补偿这方面是您的自主权问题不归属于法律上的赔偿范围.七[新手] 先搞清楚,是租还是借,这是两个不同的结果,如果是租的话,可能上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是借的话,那车主是要承担很大的一部份法律责任的
六、[学弟] 如果是租的话,你没有责任,他们还得陪你车(车毁坏了的话),首先你是合法经营,租车给他就行成了租赁关系,不负责,另外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给别人的,那时的使用权就是他,有责任就在你朋友身上,这样的事可装沉默,但记住你们的租赁合同,无论是口头的书面的都要准备妥当!以防第三方起诉!要他陪车的话,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都会接,稳赢的,不用请律师也可到法院起诉!大中秋的,祝你早日解决!
五、[法律专家] 你(车主)和肇事司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请交警队与各方调解,如果你的车买了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一同参与调解理赔.如果调解不成,受害方起诉,你只有应诉了.四、[神] 如果你的车有保险,应当先理赔。 赔偿不足部分,由你和肇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你是车主,法律有规定。三
[学长] 你无须负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首先,发生车祸的是第三方,而与之相关的是租借你的车的朋友,你身为车主,但你是在不知情情况下,你的车被第三方使用,只要能证明你的确不知情,你就无任何法律关系,与该交通事故无关。 其次,第三方出的车祸,应由致使车祸发生的双方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而并非是你,但如果是汽车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你有可能付上法律责任,但你只要证明你是在不知情下,车子被二手转用,还有你租借该车给朋友时,车辆没有任何技术问题,你仍然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最后,假如第一和第二条你都能解释清楚,你有权利向你朋友,发生事故的双方追讨车辆的损失费用,另外,你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偿。
二[法律专家] 如系借用关系,原则上由肇事者来赔偿,至于车主的责任可看具体情况,在天津市车主一般在借用车辆的价值范围内担责
.一、[文曲星] 1、无论你是把车租给朋友或借给朋友开,只要是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不知情当然也是没经同意)转给第三人使用,并且事故不是由于车辆本有故障而你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就没有你的责任。 2、如果你的车因此次车祸受到损坏,你有权利请求肇事双方和你的朋友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的具体数额,应由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评估; 3、如果你的车辆购买了保险,车辆损失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赔偿后,你就不能再找其他当事人赔偿损了,此时你的赔偿权已经转移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后再找相关当事人赔偿,保险公司能否获得赔偿或得到多少赔偿都与你无关了,这叫做代位赔偿。
本报讯(记者 黄志富)车主将轿车借给朋友用,借车人又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开,结果车侧翻于堰塘内,造成借车人和乘车人两死一伤,车辆严重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借车人死亡,车主有无责任?责任该谁承担?这起车祸引出56万余元的巨额赔偿诉讼。
  日上午,卢某某带上有驾驶证的李某,向三台县某公司陈某借车,陈某确认是卢某某让李某开车后,将车借给了卢某某。李某随后驾车同卢某某到三台县潼川镇。之后李某离开办事,卢某某将车开到芦溪镇。当天下午2时30分,卢某某叫三台县某公司雇员王某某驾车,从芦溪镇方向往三台县城方向行驶,行至省道205线330KM+850M处,王某某将车驶向公路右侧,侧翻于堰塘内,造成卢某某和乘车人胡某当场溺水死亡,乘车人赖某某受伤,王某某脱险,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三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后,死者卢某某、胡某的亲属等五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走上法庭,除起诉肇事司机王某某外,还将车主陈某、第三人三台县某公司一并推上被告席,索要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56.75万元,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陈某借车给死者卢某某时,知道卢是叫有驾驶证的人开车,属正常借车,无过错,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人三台县某公司虽系王某某的雇主,但公司并未安排王某某驾驶车辆,王某某驾驶车辆系受死者卢某某之托,与履行职责无关,故第三人三台县某公司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死者卢某某明知王某某无驾驶证而让其驾驶车辆,有一定过错,应减轻王某某的赔偿责任。今年4月2日,三台县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五原告元。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不服,向绵阳中院提起上诉。
  记者日前从绵阳市中级法院获悉,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机动车已成为家庭中常见的消费品,从亲戚、朋友那里借车出游、办事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自然多了起来。今年3月20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车主张先生将车辆借给朋友赵先生,结果出了车祸,赵先生负全责。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主张先生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1月,车主
刘某无偿将车辆借给黄某,结果发生交通事故。4月10日,山东临沂法院判决,尽管车主刘某无过错,但仍被判令赔偿受害人10万余元。
  同样是无偿借车给他人,出了车祸后,为何有的法院判令车主承担责任,而有的法院却判令车主不承担责任呢?
  最高人民法院刘法官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取消了原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规定,而是采用了“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由于表述过于原则,实践中,受害方可以向机动车一方的驾驶员、车主、实际控制人主张权利,因此,审判中就出现了不同的判例。比如,安徽、贵州、天津等地的法院,对于无过错车主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山东等地的法院则根据车主是否有过错来判令是否担责。
  由于对于车主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宗玉呼吁,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
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车主负连带责任?如果没有出于什么利益借车给朋友,朋友出了车祸,那车主要负责吗?提问者:m909886gh [山东 - 青岛]投拆 最佳答案
车主负连带责任: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反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出卖方虽保有车辆所有权,但对车辆不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  机动车主作为雇主对机动车的运营享有“运行利益”,其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的规定,直接确定机动车主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五、出租或有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出租或有偿借用高度危险作业的车辆,车主对公共安全负有更大的责任,车主对车辆负有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义务,对租借人负有谨慎审查以确保车辆交付适宜驾驶人员使用。车主虽然丧失对车辆的支配,但是其自愿放弃且目的是为了取得运营经济利益,因此,不管车主出借有无过错,但其享有“运行利益”,应与租借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况且,车主应当对运营车辆积极投保第三责任强制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化解车辆运营风险。  六、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如果出借人有过错(比如车辆存在安全瑕疵、出借给无资格人驾驶等),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无过错,且对车辆又不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不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拥有的高度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义务,因此,车主应当在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车辆作为侵权物、国家设立强制责任险的精神相一致。  七、车辆被质押、被修理保管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车辆被质押、被修理保管情况下,车主丧失了对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肇事者驾驶车辆非出于车主自愿,因此车主无过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登记法定车主)的责任承担  在挂靠情况下,挂靠人(实际机动车使用者)对外都是以被挂靠人名义出现的,被挂靠人负有谨慎监管挂靠人管理使用车辆义务,有义务缴纳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和有关商业三者险,而且对机动车运营享有“运行利益”,为保护不特定第三者利益,被挂靠人应当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挂靠人追偿。  九、肇事者擅自驾驶(盗窃除外)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肇事者擅自驾驶情况下,如果车主无疏于管理的过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自己所有的危险物疏于管理,致使他人方便随意擅自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应当与擅自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以加强高度危险作业的机动车所有者谨慎保管使用义务,更好地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种车祸情形 车主要担责
1 把车借给醉汉 车主也要担责
好心借车给朋友,也要先审查其有没有驾驶资格?喝没喝过酒?《意见》规定,把车借给无驾照的或醉汉,车主也要担责。但只要借用人有驾照,在当时也能驾驶车辆,且借出的车无缺陷的,可免责。
2 家人驾车闯祸 车主连带赔偿
家人驾车闯祸,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意见》明确规定,驾驶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有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驶人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有驾驶证学车 出事后要担责
《意见》规定,驾驶人取得了驾照后,由驾驶培训机构指派教练员陪练时,发生车祸致人伤亡,不论是驾驶人自行提供的车辆,还是驾驶培训机构提供的车,驾驶人与驾校都将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三种车祸情形 车主不担责
1 擅驾他人车辆 闯祸后自己赔
《意见》规定,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自己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管理义务的,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 道路设施不全 出事车主免责
《意见》规定,道路配套设施设置不符合道路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当道路出现损毁时,未及时设置相应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相关职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遇到“碰吃族” 驾驶员不担责
《意见》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方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为了骗钱,有的人瞄准机会,专门去撞车造成受伤的“碰吃族”,他们的损害赔偿将不被认可。
车祸赔偿下月起执行“同命同价”
条件为农村人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
市高院刘竹梅副院长说,“同命不同价”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以前的交通事故中,城镇人和农村人在死亡后,其赔偿标准确实有区别,城镇人口的赔偿通常比农村居民的要高得多,这主要是因双方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所决定。
但随着社会发展,一部分农村居民已到城市打工、生活,他们除了户籍不同外,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完全一致。经过征求意见后,市高院最终敲定只要农村户口的居民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车祸赔偿将按城市标准来赔。
购租房合同暂住证可证明
在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如何证明自己来城市的时间长短呢?
市高院民一庭黄灿波副庭长说,要是农村居民在城镇生活时购买有住房,也有正当的工作,要证明自己在城镇生活的时间长短很好办,只要出示购房合同就可以。要是在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是租房住,那就要注意了。在租房后可要保存好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以及到附近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等,这可保证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能为自己提供强有力的证明。
黄副庭长还打了个比方。他说,一个从农村到城镇的三口之家,由丈夫一人每月数千元的工资维持生活的,如果妻子或小孩不幸遇上车祸死亡。这个小孩即使是农村户口,同样将受到按城镇人口赔偿的待遇。
挂靠车租赁车出事企业要担责
近年来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许多肇事车辆都是挂靠、承包经营的,但法院在审理中因划分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法律适用难度大,使受害人的救济得不到充分保障。市高院昨日出台《意见》明确规定,挂靠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被挂靠单位、发包人、出租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悉,在此前征求意见过程中,作为被挂靠单位、发包人、出租人的汽车运营企业认为,该“意见”确立的连带责任过于苛刻,建议以保险金或者获取的利益为限承担责任。对此,市高院副院长刘竹梅表示,法院是从优先保护受害人利益出发制定此“意见”的。如果规定以保险金为限承担责任,运营企业为追求利益,必然会选择购买最低金额的保险,甚至不购买商业保险,使得受害人的救济得不到充分保障。
刘竹梅副院长表示:“出台此‘意见’也是为了促使汽车运营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模式,切实担负起对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责任,从而达到减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的效果。”
两种情形可酌情减轻车方赔偿
情形1:无偿搭车出车祸受伤亡 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但是要是机动车基于经营目的提供无偿搭乘的,以及受害人按照规定免票的除外。
情形2:环卫工作业未设警示牌 环卫工人在作业时,如果未按照规范要求采取必要安全、警示措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相当于是确定了环卫工人的路权,只要环卫工能按规定操作,在清扫马路时,被机动车撞伤的,将由车方负全责。
“私了”不合理可请求法院裁判
《意见》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具有证明纠纷事实的效力。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有关法律规定确定相应赔偿责任,不能直接依据赔偿协议确定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合理的“私了”,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重新主张其权益。至于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不能反悔。
出借私家车撞死人:百万赔款该不该连带赔付
日,距私家车主赵连琴的马自达6型轿车被人借用后肇事致死两人那一天,刚刚好9个月,这起案件的民事赔偿诉讼有了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应赔偿受害者家属的1267536元,除去12.2万元的交强险理赔外,剩下部分,赵连琴和她实际借出车辆的儿子郑勃荣要承担连带责任。换言之,如果肇事司机赔不出的话,这1145536元赔款,原告完全有理由向赵连琴母子追讨……
这一结果让赵连琴当庭呆若木鸡。对受害者家属的悲痛,她很理解同情,没有这笔赔偿,他们日后的生活不敢想象;可是对赔款要她来承担,她又确实始料不及:车主是她的名字没错,车也确实是儿子借出去的,可肇事者毕竟是别人呀!惨剧发生后,良心和道义债已经让母子俩食不甘味、夜不能寝,如今又突然被扯进高达百万元的赔偿债务,以她每个月900元的退休工资和刚入社会的儿子每月不高的收入,他们该怎么办?
善意出借爱车,驾车者鲁莽撞死白领夫妇
现年51岁的赵连琴来自浙江缙云县五云镇,刚刚从一家企业退休。日,考虑到儿子郑勃荣7月份就要大学毕业,为了让他融入社会有个更高的起点,以找到一份好工作,她拿出家中的全部积蓄,还向亲戚借了一些钱,给儿子购买了一辆黑色的马自达6型轿车。
上了牌照不久,赵连琴就把车交到了儿子的手上,并千叮咛万嘱咐:开车不要超速,不要喝酒,更不能不要命地飙车,安全第一。
尽管百般交代,可日晚21点左右,她还是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妈,出车祸了!是咱家的车。撞了两个人!车不是我开的。”
儿子在电话里已经吓得语无伦次,她也被吓呆了:被撞的人怎么样?谁开的车?为什么车要给别人开?这一系列问题还来不及问出口,她就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等清醒过来,儿子已经挂断电话,而且关了机。儿子是否已被拘留?那两个人是凶是吉?整整一夜,赵连琴一遍遍地祈祷着,希望被撞者能平安生还。
第二天一大早,赵连琴就坐车往杭州赶。3月17日中午,她见到了已接受过杭州滨江区交警大队讯问的儿子,了解了大致的情况。
3月16日18时左右,儿子随同乡、同学武东到杭州滨江区瑞丽健身中心健身,武东把他介绍给了这里的教练茹钟。茹钟也是大学刚毕业不久,三个年轻人相谈甚欢。聊了几句,茹钟突然想起得回家取一下墙纸,提出借武东的车用一下,几分钟就回来。偏偏武东那天没开车,就想到了郑勃荣那台马自达。郑勃荣一向仗义,而且初次见面情面难却,于是爽快地交出了车钥匙。
茹钟租住的景芳小区就在闻涛路附近。钱塘江边的3月,傍晚时分,还透着丝丝寒意,闻涛路上行人甚少。为了快去快回,茹钟明知闻涛路限速40公里/小时,却将车开到了100公里/小时以上。18点45分左右,意外出现了!在盛元慧谷附近一个角度较大的转弯处,茹钟突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边,为了避让,他急打方向,结果致使车辆失控,左前轮撞上路中央的绿化隔离带,又反弹到右边比快车道高50厘米的人行道上,一头撞向江堤护栏。一对正靠在护栏上欣赏江景的青年男女瞬间被撞飞!
撞人之后车子又走了一个Z字形,在原地转了一圈,横着在堤岸上滑行出去,尾部朝西足足倒退了50米才停了下来。左边的车门已经变形打不开。魂飞魄散的茹钟只好从右边的车门下来,战战兢兢走到护栏边,果然看到两个人影漂在江面上,他几乎瘫倒在地……
正在江边散步的人纷纷惊逃。茹钟哆嗦着用一条毛巾遮住车牌,马上打110报警。滨江区交警大队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没一会儿海事巡逻艇也赶到事发地点,组织打捞。
“结果怎么样?人救过来了吗?”赵连琴提心吊胆地问起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可儿子却摇摇头:这对年轻夫妻,已于当天晚上身亡!
待到后来知道了死者夫妇的情况,赵连琴更是心如刀绞:被毁掉的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啊!
丈夫许旭东,今年32岁,1998年从原浙江医科大学(后并入浙江大学)药学系毕业,在宁波的一家医药公司任销售代表,2002年来到杭州。经过几年的打拼,任职中美合资施贵宝公司地区经理。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是一个美丽的杭州姑娘。两人2007年初刚组成了小家庭,遇难时儿子才四个多月大!
他们本来只是要到钱塘江边散散步的呀!他们住的小区西北角有扇大铁门,从那里到江边只要几分钟。夫妻俩把宝宝交给老家来的父母照顾,手拉手从大铁门出来,直接上了紧挨着钱塘江南岸的观景大道——闻涛路。当时他们一定没有想到,不过短短几分钟的路,通往的竟是黄泉;近在咫尺的家门,他们再也走不回去了……
茹钟虽然通过了呼吸和血液检测,证明不存在酒后驾车行为,但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发当晚,就被滨江区交警大队刑事拘留了。郑勃荣虽然没有被拘留,但也极度恐慌。看着脸色发青的儿子,赵连琴恨不得当场抽他两巴掌:“一个家一下子就被你们毁了。我一再告诫你不要随便借车给别人,你就是不听我的话。现在闯下这么大的祸,这天大的责任谁担得起啊?”
想到两条好端端的人命就这么没有了,郑勃荣也深深地低下了头,年轻的面庞上早已淌满痛悔的泪水。
你不应该赔 本来你们之间就是无偿的借用合同 除非你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 你才负赔偿责任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的感言:谢谢 满意答案
楼主确定您的朋友告你了吗?这样情况他最多以告:您借给他的车有故障,导致他车祸。
但是这种情况他要胜诉太麻烦了,他要怎么证明您借给他的车是有故障呢,法律是讲证据的。
相反另外一方面,楼主是可以起诉您朋友的,因为他借您的车,又损坏了您的车,是要照价赔偿的。
的感言:谢谢 相关知识
其他回答 (21)
首先,你朋友请的另一个朋友有驾照吗?
其次,造成事故的是你的车有问题,还是驾驶员的问题。
如果是驾驶员问题
你只是次要责任
摊上这种恩将仇报的事,太倒霉了!!!
那先要搞清楚
1.是司机的错 2.还是车本身有问题
有证,也不是车的问题,也没喝酒,对方要求赔付70万,我真的很倒霉
这种情况你是有理的,我觉得告不上。借车的是他,你又不是开车的、只是给他借个车罢了。肯定告不上,要能告上那不乱了出车祸的人都去找卖车的了。你那朋友挺不够意思的。
你朋友真不是人,出事了告你,可能会连带点责任吧!不会太大,打电话咨询律师啊!在这你是找不到答案的。
你有一定责任,但不大。首先是朋友因事主动向你借车的,其次你也不是他的司机而他另请人开车。他告你的话,最多以所借车辆的所有人是你来告你。
放心。。你绝对没事的。他最多以故障车借他为理由。。你会赢的哦。。请个律师。。什么问题都没有,。。你朋友的朋友就有麻烦了。你最多就车有麻烦。。这样的朋友让他死好了,以后交朋友要看情况啊。 。。
昨天我朋友说要是真的赔70万,还不如出30万叫人把他弄死算求了,虽是气话,但也有些道理
傻事千万不要做啊。。现在你是没太大的麻烦。。要真那个人弄死了,,你就麻烦了,,,
你这个大笨蛋!
明知道朋友不会开车还借车给他!
这不是和“明知道强盗有可能杀人还帮他找凶器”一样吗!
错误发生的根源就在你错误的开头!
而且还让借车的朋友告上了法庭
你这朋友还真是“厚道”啊!
很遗憾地告诉你
自认倒霉吧
起码你得付一半的责任
除非你找到个铁嘴律师
不过那是电视里的把戏啦
为你感到悲哀!
真是愚蠢的开头!
别着急,冷静的想好每一步,然后再去做,你的初衷是好的,相信好人会有好报的,我们大家都支持你!
对此事你应该快点找律师咨询一下。本人因为你能赢的可能性不大,车不要紧,有车保险,但是得赔一部分钱。
第一、你朋友请的另一个朋友有驾照吗?
第二、造成事故的是你的车有问题,还是驾驶员的问题。
第三、如果你的朋友没有驾驶证你可以会有点麻烦,要是车子问题就更麻烦了。
第四、相信法律让它来给你一个公道吧!
法律是公正的,你在这里问也没用,大家都是门外汉,都是为了积分抄一些答案或乱答。
说句真心的,你也真倒霉,你去找律师咨询下吧,听这里的人乱答没用的。
有责任也没办法,谁不会犯错,你请另外朋友帮他开车,那个朋友有驾照没,而且是你的车,如果那个朋友没有驾照的话比较严重,而且把车给没驾照的人开是违法的,要吊销2年的,我刚在学小车,理论。
其它法律的你去找个律师咨询吧,在这基本都是乱答的,行不通。
星晴上,祝你一路顺丰
谢谢你的指点,首先那开车的人不是我请的,是我朋友找的
哦,那没事,你责任不大,只是借车,开车的是他自已找的。
真是想象不到的麻烦,
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
这种事情还是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
因为他们是内行
如果你的车没有什么问题,不用急,没事
还是找律师好好问问吧
邻居说:我的菜刀坏了,借你的给我先用用。
他却拿来自杀。
朋友说:我最近手头紧,能借我100元么?
他却拿来卖毒药自杀。
他告不了你的。
你赢的可能性很大!!!
有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好事变成了坏事,你什么朋友呀,不过也怪可怜的呢,谁让你借车给他了呢,吃一堑长一志吧,花点钱买个教训,好人真的很难做呢,不过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呢。
平时应该还算可以的朋友,真是倒霉啊,天啊,我该怎么办?70万啊,弄不好老婆工作就没啊
怎么这么多呀,不会吧,找个律师吧,应该不会这么多。还有最好和朋友好好商量一下,私下解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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