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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600215)-公司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6002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吉林省长春市)
人民币普通股:75,000,000股
重要提示: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单位:人民币元) 面值
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发行日期:日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副主承销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推荐人: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日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上下文中另有说明外,下列名词之含义应由以下释义规范:
发起人:指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指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股:指本次发行的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指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承销协议:指本公司与主承销商签署的新股承销协议
承销团:指以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承销商而组成的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团
开发区:指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A股:指每股面值为1元的不记名人民币普通股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现行有关证券管理法律、法规编写。旨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和认购的各项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确信所摘内容与招股说明书正文一致且无任何重大遗漏、虚假及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新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招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投资者自行负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应支付的税款和相关费用,发行人、承销商和推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此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89号文批准。
三、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8号
联系人:杨永学
2、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茂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10层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毛妍
3、副主承销商:
(1)名称: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咸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电话:(010)
联系人:赵宏亮
(2)名称: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中义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安路80号
联系人:金梅香
4、分销商:
(1)名称:长春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有
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125号
联系人:李国强
(2)名称: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显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电话:(010)
联系人:崔玲
(3)名称: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外大街168号
电话:(010)18
联系人:卢树奇
(4)名称: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效明
地址:北京站东街6号金安皇都大酒店五层
电话:(010)
联系人:樊泓(5)
名称: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耀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
联系人:李春光
(6)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道夫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电话:(010)
联系人:马天骄
(7)名称: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乃洁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号
联系人:张迹
(8)名称: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雪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20号
联系人:孙原
(9)名称: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玉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188号
联系人:李春
(10)名称:沈阳北方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兴明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9号
电话:(024)
联系人:孟凡刚
(11)名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B11号
电话:(010)
联系人:陈丹旭
(12)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五喜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盛庭苑酒店B座22层
电话:(021)
联系人:徐菲
(13)名称:国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庆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3号深纺大厦C座1楼
联系人:姜鸣
(14)名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惠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58号明源大厦5楼
联系人:姚大跃
5、上市推荐人
名称: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10层
6、发行人律师:
名称:吉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杨继芳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72号
联系人:丛义
经办律师:丛义
7、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苏志鸿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5A3
电话:(010)
联系人:颜羽
经办律师:颜羽、徐莹、任丽颖
8、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庆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陆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电话:(010)
联系人:宋志刚、刘进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冯德志、张庆澜
9、土地评估机构:
名称:吉林省土地估价所
法定代表人:焦春华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路10号
项目负责人:上官建军
经办评估人员:上官建军、赵铭明
10、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长春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凤岐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天宝街3号
联系人:张凤岐、刘克
经办评估人员:张凤岐、刘克
11、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名称: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慈光路2号
12、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吉林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64号火炬大厦4楼
联系人:江连波
名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
传真:(021)
四、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日期:日
3、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
4、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1998]28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新股发行可向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批准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每只证券投资基金申请配售新股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5%,证券投资基金经配售购入的股票自该股票上市之日起持有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基金配售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近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5、承销起止日期:日至日
6、发行方式:上网定价
7、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8、发行数量:7500万股
9、发行价格及确定价格的办法:
发行价格:每股9.50元。
发行价格=1999年预测税后利润/加权平均股本×发行市盈率
=1999年预测税后利润/(发行前股本+本次发行股本数
×(12-发行月份)/12)×发行市盈率
=13897.5/(1×(12-7)/12)×14.39
=9.50(元)
10、预计实收金额:本次发行总市值71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预计实收金额69600万元。
11、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早申请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五、风险因素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和本招股说明书概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主要风险本公司是以开发区内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为主业的企业,其潜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经营风险
(1)重要原材料的限制
本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成片开发业务。由于开发区目前只是初具规模,开发面积将不断扩大,基础设施还需配套,所需重要的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将会影响本公司的开发成本和整体收益。
(2)产品价格方面的限制
本公司供电、供热及供气等公益设施,在经营过程中,其收费标准受政府调控影响较大。这将直接影响本公司经营公益设施的收益。
(3)涉足新领域的风险
本公司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后,将涉足生物制药领域。由此可能带来公司在经营经验、专业知识、专业人才及管理方面的不足和困难,对医药产品的开发和经营产生影响。
(4)产业结构过度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经营业务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开发与建设,且大多局限于开发区内,缺少多样性和互补性,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经营风险。
(5)融资能力的局限性
本公司的融资能力受国家金融政策及基础设施产业政策的双重影响。因此,公司在筹措长期建设资金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
2、行业风险
(1)依赖有限的自然资源
从长远发展来看,本公司从事的土地成片开发业务受到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制约。这对本公司业务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行业发展的限制因素
本公司所处的基础设施行业本身具有资金投入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因此,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受到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的限制;另一方面,开发区的建设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之间存在的经济周期关系也会对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的制约。
3、市场风险
本公司开发的土地能否按合理的价格及时转让,资金能否顺利周转,将对本公司业务的连续开展和滚动开发战略的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开发区招商引资规模和进度也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4、政策风险
如果国家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发生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税负水平和融资成本,进而对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速度产生影响。
5、其他风险
(1)募股资金投向新项目的风险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及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等项目,本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测的因素,对项目的完成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将对本公司的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2)兼并长春市中药厂的风险
本公司出于优势互补的需要,以承担债务的方式兼并了长春市中药厂。尽管长春市中药厂具备良好的自然条件和较为完备的生产设施,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债务负担较重,市场占有率下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本公司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后,如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亏损局面,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3)股市风险
股市受国家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政策、行业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及前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场行情变幻莫测。二级市场的价格对于政治、经济、政策、自然条件变化、投资者心理素质等方面反应敏感。股票投资风险与收益并存,投资收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B.风险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本公司拟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之对策
(1)对重要原材料的限制之对策
本公司一方面将尽快完成对开发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另一方面针对原材料的限制采取以下办法:一是利用有利的交通条件,与现有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稳定现有原材料供应渠道;二是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积极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从而确保原材料价格的公正性和货源的稳定性。
(2)产品价格方面的限制之对策
本公司将通过改善内部经营机制、降低建设与经营成本来克服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
(3)涉足新领域的风险之对策
为提高本公司对医药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本公司制订了多项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国内外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本公司经营管理。
(4)产业结构过度集中的风险之对策
针对产业结构过度集中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以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逐步加大对生物制药和高新技术等高附加值产业的投资规模,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分散由于产业结构过度集中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5)融资能力的局限性之对策
本次发行成功后,本公司近期发展资金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行业,本公司将积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增强融资能力。
2、行业风险对策
(1)依赖有限自然资源之对策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搞好开发建设。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逐年加大对医药、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将主营业务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过渡,使公司的业务逐渐摆脱对土地资源的依赖。
(2)行业发展的限制因素之对策
本公司将优化投资结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使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同时,本公司将在建设预算与经营管理上加大科技含量,以最低的消耗获取最佳的利润,以弥补不足。
3、市场风险之对策
对于目前尚未完全开发的土地,本公司将缩短建设项目投入产出的周期,提高回报率,增强市场应变能力,从而实现土地转让的利润最大化,确立本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同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构,促进有实力的企业进区。
4、政策风险之对策
本公司在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的同时,将通过提高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建设质量,拓展业务领域,同时开展其它各项经营活动,形成多个利润来源,从而减少因宏观政策影响对本公司业务产生的冲击,依靠增强自身实力来降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之对策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
本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与自身状况,一方面要求扩大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质量;另一方面需要扩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为此,本公司对投资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若本次A股发行成功,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按照计划投入上述项目,加强对收购项目的管理,努力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带来的风险。
(2)兼并收购长春市中药厂的风险之对策
为了保证收购后本公司能够使长春市中药厂顺利走出困境并盈利,增强本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本公司对收购长春市中药厂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拟采取调整其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核算和考核,降低生产成本,坚决实行减员增效,提高劳动效率等措施。本公司还将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根据已拟定的兼并总体方案,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步骤,以保证有关的配套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注入资金使其尽快达到满负荷生产,实现扭亏为盈。
(3)股市风险之对策
针对股市风险,本公司除了将以稳定增长的业绩报答投资者,还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对本公司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披露,对传媒上的误导信息给予及时、公开澄清,避免公司股价的不正常波动,维护股东的利益。
六、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股票如果发行成功,预计将实募资金69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一)开发区集中供热站工程及新建热力网工程项目
1、开发区集中供热站工程项目总投资16700万元,项目建设期二年。该项目已由长春市计划委员会长计建字[号文件批准,并经吉林省计委以吉计资字[号文和国家计委以计司投资函[号文确认。
2、开发区新建热力网工程项目,该项目是供热站的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8728万元。分别投入以下项目:浦东路北部热力网工程投资2872万元、临河街东部热力网工程投资2930万元、东环城路西部热力网工程投资2926万元。该项目已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经技管[号文件批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述热力站、热力网建成后,每年销售收入13072.5万元,扣除成本费用后实现利润3051万元,投资利润率12%。项目建成第一年,可实现税后利润611.78万元。
(二)新建两座63千伏变电所及送电线路。该项目总投资4580万元,分别投入以下项目:新建63千伏1号变电所及其开闭所投资1756万元、新建63千伏2号变电所及其开闭所投资1861万元、新建66千伏线路工程投资963万元。该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经技管字[号文件批准。
按照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协议,从第一台主变投入运营之日起十年为限,管委会将以用户供电贴费返还的收入来补偿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收益。如每年补偿回收额达不到公司投资的20%即达不到916万元,则由管委会以地方财政收入补偿,十年后产权无偿交给国家。
(三)修建开发区路网工程及排水工程项目。
1、修建新外环路、卫星路、南湖大路道路和排水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4万元,分别投入以下项目:新外环路北段道路投资2664.86万元、新外环路中段道路投资2532.05万元、新外环路南段道路投资2532.09万元、卫星路东段道路投资1088.00万元、卫星路西段投资2176.00万元、南湖大路西段投资2011.00万元。。该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经技管字[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
2、修建新开河路、新外环路(二期工程)、南湖大路(二期工程)、北一路、公平路道路和排水工程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5236万元。分别投入以下各项目新开河路北段投资1925.31万元、新开河路中段投资2095.84万元、新开河路南段投资2095.85万元、新外环路南段投资1528.88万元、新外环路东段投资2160.12万元、南湖大路东段道路投资2449.00万元、北一路投资959.00万元、公平路投资2022.00万元。该项目已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经技管[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
道路建设投资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摊到受益地块中,通过受益地块土地增值和使用权的转让来实现投资回收和利润实现。开发区道路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开发区更快、更好地发展。
在上述基础设施建成后,本公司将部分完成国务院规划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5平方公里的开发工作。这5平方公里土地预计在5年内完成转让,每年转让大约1平方公里,预计每年实现利润1亿元左右,投资利润率35%,投资回收期3年。
(四)兼并项目:兼并长春市中药厂本项目已经长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长经贸字[1998]14号文批准。
(1)长春市中药厂概况
长春市中药厂是成立于1951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系国家中二类中成药生产企业,中国500家最大医药工业企业之一,其主导产品北芪精口服液、肝宁片、狼疮丸等均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1993年以来,该厂由于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改革形势的变化,资金严重短缺,债务负担沉重,市场占有率逐年降低,终于导致企业连年亏损,目前已处于无法自救的困难境地。截止日,该厂资产总额为70,473,992.93元,负债总额为94,248,530.22元,所有者权益为-23,774,537.29元,濒临破产状态。
(2)兼并方式:
本公司以承担债务式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其非经营性资产已剥离,离退休职工已参加社会统筹。按照中国证监会[1997]8号文件关于″零净资产兼并″的要求,本公司与长春市医药管理局签定了协议,并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签署协议,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承担兼并协议生效之日的长春市中药厂的资不抵债部分。
(3)资金运用项目
兼并成功后,拟用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注入该厂进行技改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①开发蛹虫草新药系列产品。
″蛹虫草菌粉″和″蛹虫草菌粉胶囊″是该厂自主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药产品。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购置更新设备、厂房改造和新建生产线等技改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期为一年,达产期为二年。项目达产后年生产蛹虫草菌粉20吨、蛹虫草菌粉胶囊3亿粒。年增销售收入13500万元,年实现利润3064万元,投资利润率76.60%,投资回收期2年。该项目已由卫生部(97)Z-134号、(97)Z-135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批准生产。
②拟用募集资金的1000万元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以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运作的需要。
(五)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
长春东皇实业公司是1994年6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营商贸、仓储租赁、来料加工。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157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8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无形资产10800万元。负债3901万元,净资产11807万元,在册职工65人。1998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4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14万元,净利润167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43%。东皇实业公司资产中有40公顷的土地资源,本公司收购东皇实业公司后,拟用该土地作价入股与外商合资,营建一个工业小区,以调整本公司的产业结构,实现优势互补。
本公司已和长春东皇实业公司的资产所有者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代行国资局职能)签署协议,就收购方式、收购价格、职工安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拟利用募股约12000万元整体收购东皇实业公司。最后实施价格以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价值为准。
二、募集资金项目运用表
单位:万元
一、开发区集中供热站工程及新建热力网工程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站工程
长计建字[号
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热力网工程
1年 长经计管字[号
二、新建两座63千伏变电所及送电线路
1年 长经计管字[号
三、修建开发区路网工程及排水工程项目
1.修建新外环路、卫星路、南湖大路
道路和排水工程
1年 长经计管字[号
2.修建新开河路、新外环路(二期工
字程)、南湖大路(二期工程)、北一路、
公平路道路和排水工程
长经计管[号四、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及蛹虫草新药
系列产品的生产
卫生部(97)Z-134、(
97)Z-135号
五、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
开发区财政局协议
以上建设项目共需要资金74248万元。公司计划将募股资金于1999年一次性投入各项目,资金缺口4648万元由银行贷款解决。
七、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本公司股利的分配实行同股同利的原则。股东按持股比例参加分配,公司当年亏损或没有盈利时,不分配股利。
公司按规定上交税金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及比例分配:
A、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C、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10%)
D、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E、支付股东股利
2、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每项不超过10%外,每一年度的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提出分配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定。本公司股利每年派付一次(经股东大会决议暂不分配的除外)。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公布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分红方案按有关规定公告。
3、本公司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形式分派股利。现金股利以人民币派付。
4、本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法律和法规代扣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5、根据本公司1999年2月股东大会决议,新老股东共同享受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本公司在发行股票后第一个盈利年度派发股利,预计上市后首次分配股利的时间是2000年第二季度。
八、发行人情况
1、本公司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chun
Economic&Technical DevelopmentZone,
Developmentand
Construction(Group) Co.,Ltd.
2、公司成立时间:日
3、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8号
公司总部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
4、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1993年3月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体改联字[号文件批准,由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三家国有独资企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全资入股,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由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开发区财政局持有。1998年9月更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成立后,全资入股的三家发起人注销了法人资格,其中开发建设总公司的资产成为股份公司的主体资产,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工程建设总公司成为股份公司的分公司。
5、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结构本公司组织及管理结构如下图所示(见附图)
6、职工状况
本公司现有职工1278人,其中:A、按职工的专业构成分类:管理人员408人,生产人员41人,其它829人。B、按职工教育程度分类:大学185人,大专545人,中专166人,高中技校178人,其它204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本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障员工享有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待业保险待遇,定期缴纳各种保险金,为职工投办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7、发行人经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开发区内城市基础、公益设施的开发建设;
(2)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
(3)进出口贸易、医药、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开发与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
8、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本公司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主体,主要业务包括:
(1)负责开发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地成片开发业务,包括″七通一平″工程;
(2)为引资而进行的标准厂房的建设等。
9、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5年来,本公司共修建了道路总长50公里,铺设了污水排放管道8.15万米,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标准厂房达10.5万多平方米。同时还修建了写字楼、学校、医院、商场以及花园式居民小区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基本上满足了广大客商投资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的开发建设有力地改善了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一些世界著名的大跨国公司纷纷到开发区投资兴业,如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德国的海拉公司、西门子公司,英国的皮尔金顿公司等等。
10、本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发行人业务以负责开发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地成片开发业务,包括″七通一平″工程,以及为引资而进行的标准厂房的建设等为主业。土地开发收入、基础设施收入、建筑安装及其他、出口商品销售收入是主营业收入。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
基础设施承建收入
建筑安装及其他收入
出口商品销售收入
11、优惠政策:
所得税:根据长府函[1994]35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年度的所得税予以全额返还。1997年度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征,当年按18%返还,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根据吉政函[1998]95号文件规定,本公司1998年至1999年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征,当年按18%返还,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12、关于土地使用权
经长春市资产评估中心长资评字[1993]第275号、273号、274号对本公司三家发起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三宗,土地面积536530平方米进行评估,总价值14710.77万元,全部折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评估结果已经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土地估价结果的批复》(吉土批字[1998号]1号)确认。
13、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
本公司所属的11家全资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但与本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一般性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无特殊的关系。本公司尚无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也不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股东,所以目前不存在关联交易。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张树森,董事长,男,45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委区政府干部、宣传部副部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委主任、书记。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玉成,董事,男,5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余海清,董事,男,4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赵擎麾,董事,女,32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长春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制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
王者馥,董事,男,40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中药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
国里,董事,男,44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现任长春市中药厂总经理。
李志强,董事,男,47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柴油机厂研究所所长。现任本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经理。
李淑贤,董事,女,42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长春市市政工程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
桂琦,董事,男,40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企管部副经理。
王峥嵘,董事,男,50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柴油机厂518车间副主任、吉林省柴油机厂机动处主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电气服务分公司总经理。
杨永学,董事,男,3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现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梁法瑕,监事长,女,46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处处长、区企事业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春杰,监事,男,41岁,大学学历,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现任长春市中药厂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赵岫,监事,男,45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处处长。现任开发区房地产总公司书记、兼副总经理。
孔平,监事,男,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春市节水办副主任、长春市公用局纪委委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副经理、城管处副处长、书记。现任本公司电气服务分公司书记。
李彦,监事,女,4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长春市照明工程研究所。现任开发区进出口公司副经理。
魏阁明,监事,男,51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长春市煤炭供销公司。现任本公司市政修建分公司经理。
曹丽君,监事,女,33岁,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干事、妇联副主席,现任本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
十、经营业绩
1、生产经营的一般情况本公司负责开发区域的开发与经营,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经过多年的开发,开发区域内5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招商引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已走上了良性循环、滚动发展的道路。目前,本公司已成为集基础设施建设、医药、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类企业。
2、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
本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地成片开发业务,经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最近三年经营业绩如下: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二.主营业务利润
三.利润总额
十一、股本
1、股本形成:
本公司是1993年3月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体改字[号文件批准,由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三家国有独资企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全资入股,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国家股11720万股,内部职工股6280万股。国有股权由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开发区财政局持有。股本至今未发生变化。
2、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票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内部职工股
3、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发行的内部职工股6280万股已全部按规定于日至11月22日在吉林省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托管,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文[1999]66号文确认。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内部职工股在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上市后三年内不上市交易。
4、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本次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发行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票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内部职工股
社会公众股
5、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净资产总额、股本及每股净资产情况。
净资产总额(万元)
股本(万股)
每股净资产(元)
6、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7、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持有股份数额及比例
持股量(股)
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总会计师
副总工程师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十二、主要会计资料
以下内容全文引自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庆审字(1998)第158号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日、日、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1996年度、1997年度、1998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1998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日、日、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1996年度、1997年度、199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1998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及合并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中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一般情况:
公司法定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股本(发行后):人民币25,500万元,其中国家股11,720万元,内部职工股6,280万元,社会公众股7,5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8号
经营范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城市基础、公益设施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进出贸易、医药、电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开发与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综合服务业等。
2、历史沿革公司于1993年6月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联字[号文件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总股本为18,000万股,其中国家股11,720万股,内部职工股6,280万股。
二、公司采用的一般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帐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日以前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日起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公司年会计报表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了调整。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的折算
对发生的非记帐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发生时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各外币帐户的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差额记入汇兑损益。
6、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会[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通知”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的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均相互抵销,母公司和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致,若不一致时,已按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实际投资额
母公司持有
的股权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事达装饰工程公司
建筑装饰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油站
石油制品零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
电气工程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工程公司
电信工程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艺公司商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际贸易公司商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术合作公司商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木制品公司商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筑安装公司建筑施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进出口公司商贸
7、坏帐核算方法
确认坏帐的标准为:⑴、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偿还;⑵、债务人具有明显特征不能偿还债务。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
8、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除分公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材料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外,存货发出均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9、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占被投资单位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10、长期债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以及应计利息后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11、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原价按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评估确认后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计价。单位价值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以上(含2,000元),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4%,实行分类折旧。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期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12、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销
股本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记帐,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平均摊销。
13、土地的核算方法
用于开发转让的土地计入存货-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科目,公司自用的土地计入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平均摊销。
14、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日起五年内平均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15、借款费用的处理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记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与开发房地产有关的,在开发产品销售以前计入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成本。
16、应付债券的核算
应付债券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帐,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按直线法摊销,债券利息按权责发生制计提或摊销。
17、收入实现的确认
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9、利润分配办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以下顺序及比例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5%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分配股利。
17%、13%
15%、33%
个人所得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 0%-30%
土地使用税
依据长春市政府长府函(1994)35号文规定,本公司年度所得税予以全额返还,1997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当年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依据吉林省政府吉政函(1998)95号文规定,本公司年所得税按33%计征,由当地财政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参与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四、日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
注释1、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1998年比1997年增长100.84%,系由于1998年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增加且货币资金回笼主要集中的12月份。
2、应收票据
长春中东工贸有限公司
应收票据1998年比1997年增长1,429.41%,□系由于1998年增加长春中东工贸有限公司13,000,000.00元应收票据数额较大。
3、应收帐款
大额应收帐款明细如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实业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沿子村
罗兰电器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资贸易总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办
长春华商经贸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村
长春市财政学校
长春市猴王电焊条厂
长春市第四建筑公司十三工程处
长春市华新建筑工程公司
吉林天华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北银投资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设计院
应收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应收帐款1997年比1996年增长64.50%,系由于1997年基础设施承建工程收入增加,竣工结算时部分承建费没有及时兑付。
4、预付帐款
大额预付帐款明细如下:
河南省第二建筑公司
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直属工程
预付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预付帐款1998年比1997年增长39.56%,系由于1998年预付河南二建工程款3,246,297.61元,吉林省一建直属工程处2,388,400.00元,数额较大所致。
5、其他应收款
大额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944,945.92
垫付工程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实业总公司
15,807,971.04
垫付材料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建材经销处
11,800,000.00
垫付材料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粮油分公司
3,013,124.26
结算往来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装鞋业公司
2,933,314.38
结算往来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资贸易公司
2,674,062.70
结算往来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州酒店
1,837,465.06
垫付工程款
长春二道电业局
1,603,850.28
电费保证金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公司
1,154,200.00
垫付材料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
1,132,975.00
垫付工程款
白城机械设备公司
1,100,000.00
垫付工程款
长春通力工艺品公司
1,038,972.39
垫付材料款
长春市中药厂
1,000,000.00
垫付原料款
其它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其它应收款1997年比1996年增长82.63%、1998年比1997年增长50.94%,系由于年基础设施承建工程增加,公司垫付的工程款数额较大所致。
7、待摊费用
8、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期限(年)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长春通力工艺品有限公司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原值
房屋、建筑物
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
1997年比1996年增长83.70%、1998年比1997年增长53.14%,系由于年固定资产增加数额较大,计提折旧增加。
10、在建工程
调峰锅炉房
(1998)84号
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数中没有利息资本化金额
在建工程1998年比1997年增加55,495,549.80元系由于根据长经技管(1998)84号文新建调峰锅炉房一座。
11、无形资产
本期摊销 累计摊销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46年11个月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接受投资 731.09
房屋使用权
房屋使用权
房屋使用权
12、开办费
原始发生额
本期摊销额
累计摊销额
剩余摊销年限
606,574.83
101,780.29
364,090.28
242,484.55
13、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发生额
本期摊销额
累计摊销额
长期待摊费用1997年比1996年减少38.46%,系由于年两年发生的装修费用6,130,000元,按五年摊销,每年摊销1,226,000元所致
14、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中20,000,000.00元已到期,正在办理展期手续。
短期借款1997年比1996年增长98.15%、1998年比1997年增长114.47%,系由于年土地成片开发投入增加、基础设施承建工程增加且部分工程需垫付工程款、应付债券到期、新建调峰锅炉一座,故增加银行短期借款。
15、应付帐款:
大额应付帐款明细如下:
吉林化建集团长春工程指挥部
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第六工程处
铁道部第十三工程局第二工程处
长春华兴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有限公司
盖洲市锅炉成套铺机厂
公主岭市范家屯给水设备厂
吉林亚都电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二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四建筑工程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建筑工程队
长春南湖塑料钢窗厂
九台市华侨开关厂
长春市福地材料厂
春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长春电业局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太阳物资贸易公司
吉化集团长春工程项目经理部
东北输油局辽阳钢管厂大连供应站
辽宁西丰聚脂泡沫厂
吉林省税务局
应付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应付帐款1997年比1996年减少40.96%,系由于1997年支付工程款数额较大。
16、预收帐款
大额预收帐款明细如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局电控开关厂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皇房地产公司
长春康达医用有限公司
吉林省粮油培训中心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成都市消防支队
长春市环卫处
延边云梯车集资办
预收帐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7、应付股利
2,567,056,20
公司已公告于98年10月9日开始发放96、
97年现金红利,部分个人股东尚未领取
应付股利1997年比1996年增长95.38%,系由于依据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按照1997年末股本分配现金红利0.15元/股,增加应付股利;1998年比1997年减少95.71%,系由于1998年9月公司发放年两年红利。
18、未交税金
-93,191.04
17%、13%
未抵扣进项税
个人所得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
土地使用税
-13,688.27
多交的土地使用税
由于客户欠付工程款较大,经税务局同意缓交部分税金。
应交税金1997年比1996年增长89.88%,系由于199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税率变化(1996年母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为0,子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为33%;1997年母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为33%),应交税金增加;1998年比1997年减少61.77%,系由于1998年上缴1997年税金及1998年当年税金。
19、其他未交款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应交增值税3%
20、其他应付款
大额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吉林飞达建筑工程公司
6,763,653.00
代收工程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实业总公司
1,466,268.91
代收锅炉款
长春衡兴实业有限公司
860,000.00
*职工集资建房款
778,964.93
职工集资款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处
618,921.11
吉林省扶贫中心
554,625.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质检站
550,000.00
工程保修费
吉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代收电费保证金
*注:职工集资建房款是本公司职工集资,公司代职工建房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其它应付款1997年比1996年增长54.80%,系由于1997年代收代付往来款增加。
21、预提费用
2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第(97008)号发
行地方证券批准书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1998年比1997年增长100%,系由于将1999年到期的应付债券本息由应付债券科目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已于1999年3月全部偿还。
内部职工股
本公司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3)5号文及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1993)3号文批准筹建,公司成立时总股本180,000,000股,其中国家股117,200,000股,内部职工股62,800,000股,已由长春会计师事务所长会师股字(1993)第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成立至今股本未发生变动。
24、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90,277,828.89元中股本溢价90,000,249.00元是公司成立时按1:1.5溢价发行180,000,000股形成(尾数249.00元系零股产生),277,579.89元是公司接受捐赠形成。资本公积1995年至日没有发生变动。
25、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26、主营业务收入
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
基础设施承建收入
建筑安装及其他收入
出口商品销售收入
2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教育税附加
28、其他业务利润
代理费收入
销售材料954,004.81合计
29、财务费用
汇兑净损失
30、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31、补贴收入
土地价差补贴
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经技管(1995)30号文《关于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土地转让给予补贴的通知》,自1995年至2000年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协议,本公司从开发区购入的土地按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划设计进行开发建设,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的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七通一平”或满足特定客户要求后,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价格进行转让,当指导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差额部分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予以补贴。
32、营业外收入
清理固定资产
33、营业外支出
清理固定资产损失
34、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
会计利润与应
纳税所得差额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抵销、参与合并控股子公司盈亏抵销、业务招待费超支、工资超计税工资。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抵销、参与合并控股子公司盈亏抵销、业务招待费超支、工资超计税工资。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抵销、参与合并控股子公司盈亏抵销、业务招待费超支、工资超计税工资。
依据长春市政府长府函(1994)35号文规定,本公司1996年度所得税予以全额返还,1997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当年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依据吉林省政府吉政函(1998)95号文规定,本公司年所得税按33%计征,由当地财政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参与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35、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3,213,874.28元主要是:
(1)、为其他单位代收的工程材料、设备款;
(2)、收回为其他单位垫付的材料款、设备款;
(3)、为其他单位代理进口收到的款项;
(4)、为电业局代收的电费保证金。
36、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2,845,780.40元主要是:
(1)、支付为其他单位代收的工程材料、设备款;
(2)、为其他单位垫付材料款、设备款;
(3)、支付为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款项;
(4)、支付为电业局代收的电费保证金;
(5)、公司管理费用支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除外)。
(二)、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长春中东工贸有限公司
3、应收帐款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4、预付帐款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中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垫付工程款48,578,115.59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7、长期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
事达装饰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
油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电气安装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
信工程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艺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
际贸易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技
术合作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木
制品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程建筑安装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
出口总公司合计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
9、在建工程
调峰锅炉房
长经技管(1998)84号
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数没有利息资本化金额
10、无形资产
剩余返销年限
12、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中元已到期,正在办理展期手续。
13、应付帐款: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4、预收帐款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5、应付股利
公司已公告于98年10月9日开始发放96、
97年现金红利,部分个人股东尚未领取
16、未交税金
17%、13%
15%-33%
个人所得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
*土地使用税
-.70/平方米
*注:土地使用税为负数是多交的土地使用税金。
由于客户欠付工程款较大,经税务局同意缓交部分税金。
17、其他未交款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应交增值税3%
18、其他应付款
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9、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
长春市计划委员会第(97008)号发
行地方证券批准书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已于1999年3月全部偿还。
20、股本
内部职工股
本公司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3)5号文及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1993)3号文批准筹建,公司成立时总股本股,其中国家股股,内部职工股股,已由长春会计师事务所长会师股字(1993)第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成立至今股本未发生变动。
21、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90,277,828.89元中股本溢价90,000,249.00元是公司成立时按1:1.5溢价发行180,000,000股形成(尾数249.00元系零股产生),277,579.89元是公司接受捐赠形成。资本公积1995年至日没有发生变动。
22、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23、主营业务收入
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
基础设施承建收入
建筑安装及其他收入
2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教育税附加
25、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长期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
26、补贴收入
土地价差补贴
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经技管(1995)30号文《关于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土地转让给予补贴的通知》,自1995年至2000年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协议,本公司从开发区购入的土地按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划设计进行开发建设,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的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七通一平”或满足特定客户要求后,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价格进行转让,当指导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差额部分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予以补贴。
27、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
会计利润与应
纳税所得差额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抵销、参与合并控股子公司盈亏抵销
、业务招待费超支、工资超计税工资。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抵销、参与合并控股子公司盈亏抵销、业务招待费超支、工资超计税工资。
据长春市政府长府函(1994)35号文规定,本公司1996年度所得税予以全额返还,1997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当年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依据吉林省政府吉政函(1998)95号文规定,本公司年所得税按33%计征,由当地财政返还18%,返还部分作为税后利润。
参与合并报表控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无六、或有事项无
七、承诺事项
依据长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长经贸字[1998]14号文批准,本公司将在上市后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并投资4,000万元用于发展蛹虫草系列新药
八、期后事项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付债券23,970,333.00元)在1999年3月已全部偿还。
主要财务指标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税后利润(元)
十三、资产评估
(一)资产评估情况
长春市资产评估中心就发起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投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长资评字[1993]第273号、274号和27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已分别经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长国资评字[1993]30号、31号和65号文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日
专项工程支出
土地使用权
二、资产评估增值的原因
资产评估值与帐面净值之间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有:
1、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及市场比较法评估,被评估的土地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部,系未开发用地,总面积为421,109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269.25元,评估价值为113,383,598.00元,比帐面价值87,500,000.00元增值25,883,598.00元。
2、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总公司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及市场比较法评估,被评估的土地系开发用地,总面积为100,066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290.81元,评估价值为29,100,193.00元,比帐面价值25,000,000.00元增值4,100,193.00元。
3、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及市场比较法评估,被评估的宗地系办公用地,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面积为15,355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为301.15元,评估价值为4,624,158.00元,比帐面价值2,155,000.00元增值2,469,158.00元。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32,452,949元,增值率为28.30%;资产评估增值32,452,949.00元,增值率为21.88%;净资产评估增值32,452,949.00元,评估增值率为22.46%。
三、评估方法
1、对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及市场比较法。
2、对流动资产的评估采用以验证核实的帐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对专项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十四、盈利预测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以下全文引自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中庆审字[1998]第159号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贵公司1999年度的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进行了审核。贵公司董事会对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须承担全部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它们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椐《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进行的,并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已充分披露,没有证据表明这些基本假设是不合理的,盈利预测已按照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所选用的会计政策与贵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相一致。
附送材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中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盈利预测,是根据公司历年已实现开发经营指标和今后开发建设的发展规划,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所编制的。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经董事会认真研究,决定将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如下:
一、盈利预测基准
(一)盈利预测以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三年经营业绩为基础,以预测期间的开发建设经营能力、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为依据所编制的。
(二)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计算方法与前期一致。
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一)国家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制度无重大改变。
(二)现行信贷利率、汇率及市场情况无重大改变。
(三)现行税赋基准及税率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开发经营计划、购销合同能按期实现。
(五)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三、盈利预测表
合并盈利预测表
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已审实现数 1999年预测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其中:返还所得税
减:营业外收支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15%)
减:所得税(33%)
五、净利润(税负为15%)
净利润(税率为33%)
注:若所得税负按15%计算,本公司1999年盈利预测按全面摊薄为0.55元/股;若所得税率按33%计算,则本公司1999年盈利预测按全面摊薄为0.43元/股。
母公司盈利预测表
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已审实现数 1999年预测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其中:返还所得税
减:营业外净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15%)
所得税(33%)
五、净利润(15%)
净利润(33%)
四、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公司1999年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计划完成产值55,000万元,其中:土地成片开发12,000万元,施工产值39,000万元,工业产值4,000万元。
(二)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其他业务利润等项目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1、销售收入的预测
199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988万元,其中: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11,636万元,基础设施承建收入31,948万元。建筑安装及其它收入2,320万元,出口商品销售收入1,084万元。1999年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500万元,比1998年增长11.7%,其中:土地成片开发转让收入1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基础设施承建收入35,22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出口商品销售收入1,280万元,比上年增长18%,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系兼并长春市中药厂新增产品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
主要根据1998年实际成本水平,并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不会对主营业务成本产生大的影响,因此1999年主营业务成本基本保持上年水平。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现行税率计算,1998年实际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2,074.8万元,其中:营业税1,883.1万元,城建税134.2万元,教育费附加57.5万元。1999年预计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1851.2万元,其中:营业税1,656.6万,城建税136.2万元,教育费附加58.4万元。
主要依据政府优惠政策,按33%税率计征,当年返还18%作为税后利润。
5、管理费用
1999年预计支出管理费用2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95.2万元,提高9%,主要原因是兼并长春市中药厂而增加的管理费用500万元,如扣除兼并药厂管理费用因素,实际1999年管理费用比上年降低17%。
6、财务费用
1998年公司财务费用实际支出1265万元,1999年预计发生财务费用1450万元,较上年增加185万元,提高15%,提高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其中预计发生债券利息160万元,银行贷款利息净支出1290万元。
7、营业费用
1998年实际支出113.8万元。1999年预计支出600万元,比上年增加486.2万元,提高427%,主要是兼并长春市中药厂所发生的销售费用。
8、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主要是进出口代理收入50万元。
9、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主要依据本年计划转让土地面积及指导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测算。1999年预计取得土地补偿费收入1200万元。预计转让40万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补偿30元,即1200万元。
10、营业外支出
1999年预计发生100万元,主要是清理固定资产损失。
十五、公司发展规划
本公司将在目前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发挥体制优势,利用本次新股发行上市的契机,有步骤地实施以下规划,以实现企业规模和效益的飞跃。
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战略
本公司将坚持以开发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地成片开发,包括开发区域内的“七通一平”工程及为招商引资而进行的标准厂房的建设等为主业,融经贸于一体,不断扩展业务,增强本公司的发展后劲。
2、发行人的发展目标和规模
本公司在上市后仍以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为基础,以贸易、医药等行业发展为辅。这一目标的实现,与建立高新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密不可分的。今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同时利用开发区的政策与体制优势,吸引具有综合素质和专业才能的优秀人才来本公司参与经营管理。
3、发行人发展计划
本公司将利用一部分募集资金,进一步完成开发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为扩大开发区的开发范围和完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同时运用开发区的地域优势、政策体制优势,更加合理、更大规模、更加有效地吸引外资,继续作出自己的努力。
另外,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专门招商机构,重点促进国际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及新崛起的民营高科技产业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企业的进区。
4、发行人的人员扩充计划
本公司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步强化企业人才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行高素质人才战略,把人才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通过不同层次的员工培训,将公司员工的现代科技意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保证。
5、发行人的管理计划
本公司将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结合产业体系转变和成为上市公司的良好时机,全面推进公司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更为完善和现代化的人事、财务、投资、经营管理制度,以适应本公司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力争通过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上述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实业投入,使公司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十六、重要合同及重大诉讼事项
一、重要合同
(1)土地开发协议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了《土地出让与开发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对国务院规划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10平方公里土地具有优先开发权。
(2)建设经营协议
号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了《63千伏变电所及送配电线路建设经营协议》,协议就新建两座63千伏变电所及送配电线路的建设和经营达成一致。
(3)土地开发转让补偿协议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了《土地开发转让补偿协议》,协议就转让价格、补偿金额及补偿办法达成一致。
(4)兼并协议
日本公司与长春市医药管理局签定了《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兼并长春市中药厂有关问题的协议》,协议就兼并方式、兼并步骤、职工处置及注入资金等事宜作出规定。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分局签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就土地出让价格及土地出让面积等事宜达成协议。
(6)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就有关基础设施的工程量、工程价款及工程进度等事宜达成协议。
(7)承销协议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定了《承销协议》,协议就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承销本公司7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事宜作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
、承销团的组成、承销费及双方权利义务等。
(8)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净资产负值的处理协议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签订了《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净资产负值的处理协议》,协议就长春市中药厂净资产负值的偿还方式、偿还时间等事宜达成一致。
(9)长期借款合同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定了《借款合同》,合同就贷款金额、利率、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10)短期借款合同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定了《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合同就贷款金额、利率、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11)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协议书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签订了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协议书》,协议就收购方式、收购价格、职工安置等事项达成一致。
二、重大诉讼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十七、其它重要事项
本公司将在上市后兼并长春市中药厂(简称中药厂),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进一步扩大本公司规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本项目已经长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长经贸字[1998]14号文批准。
1.被兼并企业概况
长春市中药厂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中二类企业、原中国500家最大医药工业企业之一,隶属于长春市医药管理局。中药厂位于长春市凯旋路21号,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企业现有职工1031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16人,在职职工815人。
截止日,该厂资产总额为70,473,992.93元,负债总额为94,248,530.22元,所有者权益为-23,774,537.29元。
该企业目前可生产13个剂型、222种中西成药,其主导产品主要有北芪精口服液、鹿尾巴精、肝宁片、狼疮丸等。产品品种结构合理,并具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在东北仍占有50%左右的市场,部分产品已打入关内,且销路较好。另外,经该厂十余年的努力,研制出了两个高附加值的国家级一类新药,即蛹虫草菌粉和蛹虫草菌粉胶囊,并于1997年末已取得国家颁布的一类新药批准证书和生产批号。
1993年以来,该企业由于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与改革形势的变化,资金严重短缺,债务负担沉重,市场占有率逐年降低,终于导致企业连年亏损,目前已处于无法自救的困难境地。但是该厂自行开发的国家级一类新药产品蛹虫草菌粉和蛹虫草菌粉胶囊,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只是由于资金不足,该新药生产项目暂时无法上马。
2.兼并方式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公司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长春市中药厂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采取承债方式兼并长春市中药厂,其非经营性资产已剥离,离退休职工已参加社会统筹。按照中国证监会[1997]8号文件关于“零净资产兼并”的要求,本公司已与长春市医药管理局签定了协议,并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签署协议,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承担兼并协议生效之日的长春市中药厂的资不抵债部分。
3.兼并方案:
第一步:本公司以承担债务式兼并长春市中药厂,承继其全部权利与义务。该项目已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1998]6号文列入兼并计划。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10号文,长春市中药厂所欠借款本金可享受银行停息和分期5至7年偿还本金的优惠政策。通过对长春市中药厂实施重整后整体移交本公司。第二步: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接收长春市中药厂全部资产,承担相应债务,并将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注入该厂进行技改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4.资金运用项目
兼并成功后,拟用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注入该厂进行技改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总之,待本公司正式上市募集资金完成后,将按计划分期分批向该企业注入资金,发展壮大长春市中药厂。
二、收购长春东皇实业公司
长春东皇实业公司是1994年6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营商贸、仓储租赁、来料加工。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157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8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无形资产10800万元。负债3901万元,净资产11807万元,在册职工65人。1998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4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14万元,净利润167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43%。东皇实业公司资产中有40公顷的土地资源,本公司收购东皇实业公司后,拟用该土地作价入股与外商合资,营建一个工业小区,以调整本公司的产业结构,实现优势互补。
本公司已和长春东皇实业公司的资产所有者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代行国资局职能)签署协议,就收购方式、收购价格、职工安置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拟利用募股约12000万元整体收购东皇实业公司。最后实施价格以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价值为准。
十八、备查文件及查阅地点
一、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
2.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
3.发行人成立的注册登记文件
4.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批准发行上市的文件
5.承销协议
6.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确认报告
7.重要合同
8.验证笔录
9.证监会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查阅期间:日至日
三、查阅地点:长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8号
联系人:杨永学
北京: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0号投资银行部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毛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减:存货跌价准备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代销商品款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存货跌价损失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取的租金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增值税款
支付的所得税款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减: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净额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减:存货跌价准备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净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代销商品款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存货跌价损失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取的租金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增值税款
支付的所得税款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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