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上一句,放屁的理论!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时光洗尽了铅华,岁月望穿了往事,一纸素笺,写不完人生的篇章;一琴弦音,谱不尽寄望的深情!流韵婵娟梦花楼,独享清墨染花香。
如果,爱,可以没有伤痛,你我是不是可以更多一份勇敢,万水千山不受阻,深情眷恋不惧负,执笔合心,脉脉含情,共诉一世长情不渝!
如果,爱,可以没有伤痛,你我的人生,是不是就可以少一份遗憾,多一份圆满?当夜幕降临,望月色清寒,内心依旧一念即暖!
如果,爱,真的可以没有伤痛,你我的内心,是不是便可以不再有唏嘘感叹,即便各自一方天,也是身远心相近。?
人生,总是为情所困;情深,总是为伤所中!相思的渡口,缠绵绕骨。有缘相识,却无缘相守,任凭残香铺满路,泪洒花笺无以顾!韶华弹指芳菲暮,身陷红尘谁人度?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如果,你已是我最深的眷恋,那我可曾是你心头的牵念?我为你凝神盼顾,情深难诉,你又为谁心存歉疚,忧思难复?
以一支素笔,画一颗玲珑心,你便是我心湖中,最美的涟漪。不问情缘何处?不拘君心何故,我都要以一朵花开的姿态,静守着那一隅的芬芳。求之不得,弃之难舍!我会用最深情的温柔,轻抚着我们灿若烟花的似水无痕,你若不弃,我便不离!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临窗听雨念君安,弦曲渐乱泪轻弹!缠绵如雾,伤感无数,如果今生有约,可否来生相依?我愿陪你万世轮回,与你红尘相伴,策马奔腾,对酒当歌,伴你共享人世繁华;两情相悦,两心相融,我愿与你绿绮传情,抚琴痴诉,用你心,换我心,许你心灵交汇,柔情似水,始知相忆深。
独守一纸墨染,瘦笔如花;书写一段眷恋,如痴如狂!如果世间真有神话存在,我一定要为爱谱写一段绝世传奇,然后倾尽一世深情,付尽一生所爱,携手共老,生死相依,情刻骨,爱融血,让至死不渝的真情,演绎心中最美的,伴海枯石烂,随地老天荒,爱你,初心皆不改!(文/心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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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初恋是不是用来练手的?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但身边的朋友都说“初恋是来练手的,别抱太大希望“。不知道他们说得对不对?如果初恋不是用来练手的,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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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个回答
正确的恋爱观:认真对待每一份感情。
安慰失恋的人的话你也信。
此题甚好。题目及其答案正好反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追女孩技巧。首先,我来回答楼主的问题。================================================你这还没有开始初恋。只是初追而已。你的朋友们说这句话,是他们在自我回顾的时候,觉得初恋的经历(或是初次喜欢上一个人,初次追一个人),帮助他们在感情的道路上更成熟了。所以他们这么说并不是错。他们希望你第一次追女孩能享受过程,但不要太执着于最终结果。毕竟第一次追女孩很有可能追不到,而追到以后,大多数初恋的结局也是分手。他们并不是劝你要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好了,以上是单纯的回答问题。当我打完上述答案,又看了一遍本题的其它所有答案。我确定认为,我的答案才是最能给题主解惑的答案。如果本题答案是以准确度来排名,我的答案应该排第一,而绝对不是现在排在前两位的,已然超过千票的两个答案。但是,我认为那两个高票答案确实值得这么多票。而我的这个答案能超过50票,已经很不错了。我说这些,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我是想送给题主一个礼物,也许能帮到你在第一次追女孩的过程中,少走一些弯路。这个礼物就是:人与人的沟通,有时候要带着一点感性。本题的两个高票答案就很感性,所以它们吸引的票数多。你在和女孩沟通的过程中,你的思维要保持理性,这能让你在一段感情中保持清醒。但你的表达却要带着感性,这样往往更能吸引女孩。打个比方。你和这个姑娘在一起吃饭,她之前也没有谈过恋爱。然后闲聊中,她问了一个和你类似的问题:【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人说,初恋是拿来练手的,你怎么看?】你应该怎么回答她?假定你很认同我的答案,那你是否应该把我上述的答案说给她听呢?必须不是!这说出来就没感觉了。你应该采用此题排名最前的两个答案中的一个,我更推荐的是 的答案。也就是说,你的整个内在思维过程应该是这样的:step1. 你听到了妹子的问题。step2. 你在脑子中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是:【网上的这种说法并不是错。他们是劝人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不要太执着于最终结果。毕竟,初恋的大多数结局都是分手。】step3. 你最终表达给妹子听的语言却是 的高票答案: (要带着一点点悲愤的情绪来说)连我这种极度悲观加现实主义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真不知道感情世界被摧残成什么样子的人才会做出这样的总结。一个大学应届毕业生,抱着第一份工绝对干不长久的心态去求职面试,我想知道有几个HR会敢收了你。孩子,当你发现你对另一个人有好感的时候,说明你正在长大与成熟,你学会了去欣赏另一个人的优点,哪怕你欣赏的仅仅只是她的外表。不要听那些旁门左道的见解,因为他们在放屁而已,一股屁,无论当时多么臭,最终还是会被空气所稀释。他们在试图用一种玩世不恭去解释自己失败的感情经历,他们不光自己无能,他们还试图将你拉下水。少年,如果你能在头脑和语言表达中完成这样的思维和情绪转换,你就牛逼大了!我这不是在教你口是心非。你并没有尝试骗她什么。你是想让你了解,感染和带动一个女人的情绪,往往不是通过用道理说服她来实现的(当然,也不绝对)。预祝你追女孩成功!-------------------------------------------------最后,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平台:追女孩的学问
第一次养花 你担心的要命 怕水浇多了涝 水少了枯 你小心翼翼 生怕有一点点不妥 你整天想着 我应该让它晒晒太阳 我应该给它拍照看它长大的过程 我应该用它最喜欢的水浇它 我想让别人都知道我有一朵好花 我太喜欢这朵花了它还是死了 你甚至不知道为什么 是水浇多了 还是少了 是没有晒够阳光 还是太阳太足它又偏偏喜欢阴凉 它死了之后 你很久都没有养过花 你怕养不好 你怕它再死了 你会再难过一场后来 你养了另一朵花 这朵花不一样 你很久不浇水 它不会有事 你一次浇了很多水 它也没事 你越来越喜欢它 你甚至想 为什么之前的那朵不是这样的呢 要是它也这样 我就一定能养好它 那我现在就还能天天看到它 而不是看到它的照片出神其实 第二朵花有可能就是容易养的 也有可能 它以前没那么好养 但它不得不这样改变自己才能生存 毕竟 很多人是不会知道它究竟多久需要浇一次水 一次该浇多少现在 你想起第一朵花 你怪她也怪自己 但是终有一天 你明白了 你们都没错 只是那时候你还不会养花 她又太不容易养活了再后来 你觉得养花很容易 你熟练地掌握每朵花的习性 你不会给喜欢阴凉的花晒太阳 你不会给喜欢水的花晾着好几天 但你再也没法用这些经验去再养一次最初的那朵花了 那朵让你琢磨不透 让你日思夜想 让你悲痛欲绝的 第一朵花
以大便为目的的吃饭是吃不出味道的。
就像做一个物理实验,每个人都做了一遍,但大部分人都失败了,他们需要做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无数次,于是他们会回过头来告诉你:第一次做都会失败的,练练手就得了。你会抱着必败的心思去做吗?好的心态是成功的开始。合格的朋友应该告诉你他们失败的经验,告诉你怎样才能成功,而不是盼着你重蹈覆辙在一旁做隔岸观火状,尽管成功的几率并不算大,但还是有不少人成功了不是吗?加油。时间不会重来,生活从来都没有练习。
你会发现你身边的那些朋友,他们不只是初恋,每场爱情都是用来练手的,结果练了多年手也不灵便,到了想抓住的时候还是抓不住。
这种认真你就输了的立场本身就代表着失败我跟我媳妇儿就是初恋 明年结婚 你感受一下初恋结婚是最理想的状态 也是最难做到的 祝各位通过两个人的努力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首先谢邀(虽然不知道我班学习委员要我答这个是要做什么)。知友eno-one的回答似乎有点过于激进了,不过我也认同这种论调对一个刚刚要开始人生第一段恋情的人来说未免太残酷,我愿意从另一个角度来谈一谈这个问题。人生是残酷的,我们必须承认大部分人是不会和自己的初恋走到最后的,但是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的话,无论未来是多么的晦暗,我相信你也应该满怀希望的和你的另一半走到最后吧。。。我就和题主谈谈自己的经历吧,我相信题主也应该是90后,应该会给你一点帮助吧,我不会劝你以一种积极亦或不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件事情,因为我自己的事情真的有点乱。反正你自己判断咯……我和我的初恋 S是小学同学,也算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吧。我相信很多人都像我一样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异性朋友,开始只是童言无忌的孩子不知男女有别,到了十岁十一岁左右的时候,我就渐渐的有了那种意识,成天和 S 腻在一块,平常在一起学习,有时候还会和她一起被学校选去参加一些活动,如果我和哪个女生多说几句话,她也会很小女人一般的生气,总之就是很亲密了。我记得08年的时候,我在上六年级,有一次我和我爸爸说,S 对我最好了,我刚刚吻了她,我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之类的。我爸爸当时就和我讲了类似这种『初恋就是练手的』的论调,我当时很生气,因为他和我妈妈就是初中时认识的,都是对方的初恋啊,为什么我爸爸就这么看空我的感情呢?爸爸说我以后就会懂了。后来我真的就懂了。。。我和 S 的初中还是在一个学校,但是是在不同的学部所以不在一个地方上学。上了初中之后就渐渐的有了真正那种恋情的感觉了,周末约出来牵着她的小手去看个电影什么的,但是好景不长。初二那年的夏天她告诉我她家移民到加拿大,其实我之前就知道这件事情,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很突然地就知道她要离开我了,我还很淡定的跟她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是其实心里的天已经塌了,回家就和爸爸说我们家不要移民去 LA 了,S 她要去加拿大。爸爸很生气的教育了我,先是说枫叶国如何如何不好(他和我一样是高端加拿大黑的说…),又说我没有出息被一个小姑娘影响了,总之,我去加拿大的事儿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后来就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当时我觉得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就这样离开我了,但是还是和她保持着联系,偶尔聊聊天。直到有一天放学回家以后,我突然发现 S 在 QQ 上把我拉黑了,当时我就
freak out 了,我的死党当时和我讲她一定是和哪个温哥华高富帅跑了彻底不理我了,我很生气,尝试用一起方法联系她,就是得不到回应。因为这件事儿,我很郁闷,常常有想要自杀的念头。初三那年,我被这件事极大的影响了,文学课上读到了伤感的诗句就会忍不住哭出来,被最喜欢我的老师赶出教室,我还曾经吃了二十片左右的止痛药尝试自杀,但是在夜里三点的时候,胃实在受不了就全都吐了出来,没有死成,手脚还麻木了半个月。时间可以抹平一切伤痕,是的。上了高中我也找了新的女朋友,而我爸爸由于种种原因放弃了投资移民,想送我去费城念高中。我因为舍不得我现在的女朋友只是在那里呆了一阵子最终放弃了这个机会。在我和S失去联系20个月以后,一个夏天的午后,S在
QQ 上找到了我,问我 SAT准备的如何,想要考什么学校。那一刻,我先是惊愕后来又有着一丝恼怒,但是我还是答应了和她见面。她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般音容笑貌,或许是变得更漂亮了。我和她出去吃个饭自己总有一种特别屌丝的感觉,因为她真的很优秀,我的死党们见过她之后都觉得她简直是在发光。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再和我联系,她说她只是觉得这段感情不会有什么结果,与其知道我跟别人在一起,还不如直接把我拉黑。其实她也并没有跟别人交往,她妈妈怕她被那帮温哥华的熊孩子带坏了,举家搬到 Windsor,在一个几乎没有中国人的教会女校里念书。其实她并不想抛弃我,但是事实就是我们在这地球的两端,不会有什么未来。她带了她两年以来写的厚厚一大摞日记,里面全部是回忆我们小时候的事情,还有一个人在寄宿学校里被人欺负之后对我的哭诉。我当时被感动的都要融化了,因为我可不是什么偶像剧里的男主角,我只是一个长着一张大叔脸的普普通通的高中生罢了。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那个暑假我们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她说她现在也想明白了,既然她没有办法忘了我,那就和我一辈子在一起吧。她也会去美国念本科,她说无论我考到哪里她都会想办法跟着我的。Rekindle our relationship?Nope.我当时已经有了女友,我很爱她不想去背叛她。所以最后,我还是把充满怨念的 S 送回了加拿大。今年的暑假,S 又从 Windsor 回来和我聚一聚,现在她的心态好多了。直到今天我们还是深深地爱着对方的,她也理解我不会抛弃我的女朋友和她在一起。现在我们就像是普通的异性朋友一样,在假期偶尔出去吃个饭看场电影什么的,只不过不会再一次在临别的时候轻吻她,她也不会再一次在电影院里倚着我和我悄悄地说话了。现在我想明白了一点,我和 S 就好比是同一端点发出的两条射线,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只会渐行渐远。事实上,我们已经分开了太久,我们恐怕不会完全理解对方的有些行为,即便我们互相喜欢着,我们在一起也是不合适的。当人回忆起他们的初恋的时候,因为时间的流逝他们只会记得他们爱人那最美好的一面,但是实际上人都已经变了。S 曾经和我说上了大学要和我在一起,让我天天给她做好吃的,事实是她的标准化成绩很差,不可能和我考到一个大学。人的性格也是会变的,我从小时候那个很可爱的文艺青年变成了一个圆滑而冷血的大叔,在一起闲聊的时候,我只会谈国债收益率和 Supreme Court 对 DOMA的判决,她也只会谈那些她喜欢的我都没听说过的艺术家;我讨厌她现在的穿着,挎着 birkin 穿着 D&G总是有一种炫富的感觉,而她憎恨我的理念,在美国呆的时间不长却有着一种虚伪的东岸腔调,出门吃个饭也要穿着法式衬衫。说到底,我们爱的只是过去的的对方,当 Gastby最终和 Daisy 在一起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吧。说实话,我觉得我和 S 最后不会再一起过日子,因为我们分开了很久,我们在一起谈的总是过去,就像
Gastby 和 Daisy 谈在 Alabama的那段日子。对我而言初恋不会是练手,反而可能是我今生今世最为刻苦铭心的一段感情,但是即便是在一起,说句实话,也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比起很多七零八零九零后,我还算是幸运的,因为直到今天我的初恋 S 跟我说她没有爱过除了我意外的任何人,得益于 Skype 和 Facebook,比起我父亲那辈的人面临的困境,我能很容易的和她联系。在成长的路上,我会看很多风景经历很多人,真的让我从此原地踏步我恐怕也很难接受吧。初恋永远是每个人心中最美好的一片净土,很多时候我们不应该让残酷的现实把这段感情污染。很多时候,人们会慢慢淡忘自己的初恋,然后在多年之后的那场同学聚会上看到早已为人父母的那个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想和一个人从七八岁到二十多岁坚持下来真的是太难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在大学或者公司里面找一个不错的人就结婚罢了,真正能和自己青梅竹马在一起一辈子的确实不多。这不是因为极度悲观或者现实主义,这只是许多人对未来的一种理性预期罢了。初恋是不是练手的?说句实话,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被许多意外所左右的,你想要维持一个长期稳定的状态确实很难,但是把这段最纯真最美好的感情说成是练手的,未免有些过于犬儒世故了。既然深爱着一个人,就不应该放弃希望。 -------------------------------------------------------------------------------------------------------------------------------------------写完才发现题主已经大二了。。。我以为题主是像我一样的小孩才会问这种问题,你都大二了,看我写的这些似乎不太合适啊,不过既然已经写了,我还是贴出来吧,希望对别人能够有所帮助。
谈恋爱就像考托福。你肯定是想第一次就考一个高分的,因为考一次不便宜。但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的第一次考托福都是打了水漂。所以他们考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自己满意。当然,也有人第一次就考了110+。他们就不用再考了。而谈恋爱的过程与此同理。谁不想第一次就遇到对的人?谁想花费那么多精力、经历那么多纠结才找到那个TA?只不过现实不允许而已。另外我想指出的是,“初恋是来练手的”是一句事实,是用来描述大多数人的现实处境。它并不是指初恋时应有的态度。在初恋的时候,全心全意的付出才是正确的。即使没能走到最后,你也会成长很多。就和备考托福一样(好啰嗦)。。。每一次你都要用心准备,因为它总是有代价的。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太阳,便否认了光的存在。
啥也不多说“唯有珍惜眼前人”祝好。
在一个月内见证几起分手之后,我突然想回答这个问题了。初恋一定分手,这个确实不是必然的结果,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有一定的道理。(谈恋爱也有天才初恋也可以一路顺风)。有些情况下,症结在于初恋缺乏经验难以平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会往往是第二抡的。张爱玲《流言》大多情况下,我们在恋爱之前,其实并不是真的对恋爱一无所知,反而往往会有自己的一份憧憬和期望。比如曾经我希望我的另一半很帅,穿着白衬衣带着我在林荫道穿梭;或者很有文化,当我的心灵导师;或者很成功,光鲜亮丽;或者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显示自己的忠贞不屈。所以我们起初是带着自己的想象来面对眼前的人:第一次将自己的生活和另外一个人交织重叠在一起,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亲密关系,第一次用放大镜来观察另一个人的生活。你可以回忆一下你的初恋,第一次和一个异性相处(真的是第一次的,以前谈过的认为不成功不愿意承认的那0.5段也要算上):会不会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傻?自己也犯了很多错误?现在明白冷战不好,当时难道你真的没有冷战吗?有没有以伤害对方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委屈和可怜?有没有拿捏着可怜的自尊心不愿意道歉,希望上演自己在街边哭着然后对方淋着雨还能找到你的剧情?有没有在感情出现情况的时候,不及时化解,反而将对方越推越远,还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有没有光看中对方某一方面在一起,结果越来越不合适?有没有以“想和你过一辈子”来胁迫对方,逼得太紧,管的太严,期望太高?结果谈了恋爱深度交往之后,一直做着哥哥梦的小女孩儿发现眼前的男人更像儿子,近距离的生活让你发现那个一直学习很好的学霸也很懒散一点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上进——“怎么会有未来?”,缺点满盆满钵,越深入离自己原来的期望越远。但是,请注意,这个不是悲观,只是缺乏经验导致难以客观判断、正确决断、避免错误。谈恋爱是两个人共同成长的过程,但是两个人在不同方面的成长速度可能并不相同。可能在性的方面,男生就比女生要早熟一点,过早的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认为女方不愿意满足他,认为恋爱不幸福。其实不见得,她只是还不知道那是什么而已,也许你需要一点耐心等她明白,慢慢引导——说不定后来发现她如狼似虎。可能在事业学业等方面,女生比男生要早熟一点,对男生提出较高的期望,房子车子都想到了,但是他还处于没有目标的神游状态,女生觉得他不上进,分手了。两种结果,一种庆幸自己当时离开得早,一种人家触底反弹,现在变成了李嘉诚。谈恋爱有点次数之后这些事情都不是事儿,但是初恋可能会非常认真地认为这个是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对 “自己下一个会更好” 怀有更大期望。但是很多情况下并不见得,因为这个男人幼稚,扔了,换了一个觉得成熟的,过了一年,发现他有时候也幼稚。就像玩两人三足,因节奏不一致失却了平衡倒下,换人当然可以,但是更需要的是磨合与练习。对于刚刚初恋的人的建议,多加沟通,共同成长,避免错误,学会包容。对于还没初恋的人,早开始早取经,成年了犯错代价更大,正儿八经到了适婚年龄的节骨眼儿上就越来越少人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给你试错的机会了。一点经验---------------------------------------------------------------------------------------------------------------------第一次反思自己,是因为第一个所谓男朋友P。他背着我勾搭别人,我打扫卫生扫出了一张他俩传的纸条。“我喜欢你”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呀” “我一年半之前就开始喜欢你了” ……我看了之后脊椎发凉,当初他就是这么和我说的,一模一样的话,而我问的和那个女生一模一样的问题,看着他俩的纸条,仿佛看着我们的一样!我一直以为自己的特别,其实并没有那么特别,我不知道P在写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态,会不会在心里偷笑,用同样的方法就可以泡到妞儿?因为这件事我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在面对甜言蜜语的时候也多了一层考虑,不会直接喜出望外。而且在这段关系中,自己几乎犯了所有不该犯的错误(请参考上面某一段)。整个历程虽然也有恋爱的甜蜜,但是更多的是恋爱的痛苦。在下一段恋爱中,前一个男生从某种程度上矫正了我对男性的期望,提高了我感情的幸福指数,因为犯过错误就知道如何避免,快乐的相处才能让我更深入地了解男朋友,从而懂得如何真正欣赏一个异性,逐步从外表过渡到内心,有更客观、综合的考虑,能够发现并感受到他的魅力,在各方面都比之前成熟起来。一个出生不久的小孩子,年龄小的可能会觉得丑,成年人就会发出“哇!好可爱!”,排除掉客气的因素,由于经历过,明白如何欣赏一个婴儿的美。所以以前如果认识一个男生,很可能觉得他“不帅”,但是现在就会很自然地认为一个人是“帅哥”,因为懂得发现他的魅力,不会过于理想化。
初恋不是用来练手的,我来讲一个故事吧。初恋就像一壶开水,不管曾经多么沸腾,放上一段时间,终究会变成一壶凉白开。12001年,我19岁,我考上了大学,我的情感世界热血沸腾。九月,入校后照惯例开始军训,天气照惯例持续高温。大操场上,我们01级的新生,分成几十个队列,汗流脊背的练习军姿和正步走。这种天气对于一个胖子而言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煎熬。其实,我本来不是一个胖子,高三一年,我熬夜冲刺,我妈每晚用两个荷包蛋和一大碗挂面汤迅速送我“出栏”,1米83,190斤的身高,让我成为新生中一个大号目标人物,一眼就被我们的女教官相中,被任命做了班长。那天,我和女教官并排坐在队列之前,休整过后,女教官要求大家迅速起身立正。由于军训的迷彩装不是量身定制,而我又恰巧跨入了微胖界——伴着我起身挺立,“咔哧”一声,我的迷彩裤忽然开裆爆裂,我和女教官迅速淹没在一片排山倒海的笑声之中。我一时蒙圈,红着脑袋跟女教官汇报:“报告教官,我裤子开裆了。”女教官镇定自若,她大胳膊一轮,仙人指路一般说到:“到我宿舍去吧,抽屉里有针线,你自己简单处理一下。”2我迈着细碎的步子走过操场,挪到女教官的宿舍,作贼似的,快速的从抽屉里翻出针线。我根本不懂缝补衣服,我能做的就是用大针脚对着开裆的迷彩裤做简单的包扎。可是不管我用什么针法缝合,缝好后只要走上两步,立马就重新开裆。如是几次,毫无进展。最后,正当我决定要把线穿进去,用双手打一个死扣的时候,隔壁床铺上忽然“噗嗤”一声传出一声清脆的笑声。原来我进门的时候无比心急,都没看清宿舍前排的一张床上还躺着一个跟我一样花绿的“迷彩妞”。“你应该在线的一头先打个结。”迷彩妞笑笑说。我本来稍稍平静的心一下子又“突突突”的狂跳起来,我的脸像刚出炉的烤山芋,又红又烫。好在“迷彩妞”很知趣,只是仰面注视着天花板,慢慢悠悠的指点我。我加快了缝合的速度,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也缝进去。缝完后,我迅速的向她道谢:“谢谢了!”她终于抬起头向我笑了笑,“我是01经管的张明俊”那个笑容很甜,在那个湿热的夏天,像一块透明的水晶之恋果冻。我从女教官的宿舍快步冲向我的队列,裤子上的开口缝得很结实。我跑过一排茂密的白杨树,阳光斑驳在墨翠的树叶间,我觉得那样子美极了,简直是绿织锦上闪烁的明珠。3“你那天怎么会在教官的宿舍休息?”“天气太热,我就假装中暑晕过去了。”这是我们认识2年以后的事情,我问她的时候,她正在摆弄自己的新手机,她头也不抬的笑笑,继续说到:“老天安排我在哪里守株待兔呗!”军训结束后我和罗子杰,吕浩还有刘国伟分到了一间宿舍。刘国伟进了院篮球队,罗子杰和吕浩是文艺青年,每天在宿舍讨论组件乐队的事情。我是一个在学校了没有生存目标的摇摆人,有时候刘国伟拉我,走,我跟打球去!有时候罗子杰和吕浩拉我,走,跟我们搞音乐的混,有前途。我其实一直特好奇,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遇见那个女孩。有时候,心里有一种疙瘩是解不开的,而且不能抓挠,越抓越大,越挠越痒。直到有一天,午饭的时候我听见校广播站的广播,有一个糯甜而熟悉的声音:大家好,我是01级的张明俊。又到了午后的明俊时光了——罗子杰用胳膊跨过我的脖子,摸着我的下颌说:“苏秦,快吃吧,你下巴张了半天不累啊?”我说:“你听,她就是那果冻!”吕浩凑过来说:“哥哥,恭喜你,你摊上大主了,那是经管的院花!”4三个月后,刘国伟代表学院拿了新生杯篮球赛的冠军,罗子杰和吕浩进了琴行做学徒,他们给未来的乐队起名“骡子和驴”。我还是一无事成,除了每天做着在学校里各个角落偶遇院花的白日梦。秋天到来的时候,校报记者团搞了一个“爱在无边落木萧萧下”的征文比赛,比赛的奖金并不优厚,但是获奖作品将会在学校广播里朗读。我想,就算我这辈子不能认识她,听她朗诵我的文章,应该也是无比美丽的一件事情。我没有盲目的自信,多年来写作一直是我的强项,自打上了大学以后,刘国伟那些写给高中小师妹情书都是我代笔的。既然小师妹对他文武双全的“伟哥”无比倾倒,我也有信心,我一定能得奖,即便是得一个小小的奖。征文比赛的稿子我前前后后改了七遍,交稿的前一天晚上,熄灯后我点上蜡烛誊写了两次,刘国伟说,你要是拿出这劲头给我师妹写一封,我师妹肯定驾着五彩祥云就来找我了。比赛的结果是我获得了二等奖,并列获奖的那个人居然是张明俊。我们在文学的门槛上率先比肩了。奖金是校报记者团的团长亲自送到我的寝室的,他说:“苏同学,我看你的文笔不错,想不想加入校学生会,进校报做一名记者?”要知道,校报记者团的办公室紧挨着校广播站,于是我迫不及待回答:“太可以了!”团长话锋一转说:“你成了校报记者,就是自己人了,这次奖金其实没怎么到位,只能先给你一半了,你明天能到校报记者团报到吗?”我于是又迫不及待的说:“太可以了!”5贴了150块钱加上这次征文比赛的奖金,我请罗子杰、吕浩和刘国伟到肯德基大搓了一顿。吕浩边啃鸡腿说:“听说这个院花样样都很优秀,围追堵截的男生很多啊,你得抓紧啊!”我说:“我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还有点好奇。”罗子杰吐出嘴里啃了一半的鸡翅说:“那个,好奇害死猫啊!”刘国伟插话说:“我代表院篮球队力挺你哦!那个,能再来份大杯可乐吗?”其实我到了校报记者团以后和张明俊的接触并不多。她是中午的节目,一般上午下课后急匆匆赶到播音室,播完节目后,休息一小会儿又急匆匆的赶去上下午课。有时候,我到了她没来,有时候,她做节目,而我又被外派采访。我们虽然已经认识,大部分的时候,我们只是那种见面说声嗨,分开说声拜的普通学友。6绝佳的一次机会来了。我和张明俊被派去外校采访一个大学生辩论赛的最佳辩手,回到我们校区时已经过了食堂晚饭的时间。我便主动的邀请她去吃饭。张明俊果然是校园里的名人,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姊妹饭店吃饭的时候,邻桌老有人主动跟她问好,饭吃到一半,有个肥的彪悍的男生,居然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坐到了我们桌。男生像握着一把菜刀一样握着玫瑰花,他说,“交个朋友而已,没有别的意思。”张明俊开始很淡定,让男生坐下来慢慢聊。我觉得我的脑袋热的发烫,烫得跟一高瓦数的大灯泡似得。我用眼神询问张明俊,要不要把眼前这个不友好的“菜刀男”哄出去。菜刀男软磨硬泡就是不肯离去,我看张明俊也越来越紧张,便坐到菜刀男的面前说到:“同学,外面说两句怎么样?”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无视菜刀男,头摇得很嚣张,爷们劲头十足。菜刀男根本就不接我的话。我撞着胆子站起来,走到菜刀男的面前,拎住他的衣领子说:“外面说两句,有种出来吗?”说完,顺手把玫瑰也抄了出来。菜刀男随我走出姊妹饭店,张明俊也起身要追出来,我示意她坐下,我一个人来摆平。5钟后,我信步踱回酒桌,气定神闲的坐在张明俊对面。张明俊问我:“怎么样?”我说:“走啦,没事啊!”张明俊追问我:“你怎么说的?”我说:“我们俩都没带钱,你有吗?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张明俊哈哈大笑起来:“苏秦,你肯定是骗人。”我说:“我没骗你,张明俊。”张明俊说:“嗯,你叫我明俊吧——算啦!还是叫我俊俊吧!我爸妈我姐都叫我俊俊的!”吃饭的气氛后来一直很好,我开始“俊俊、俊俊”的叫她,感觉那晚夜色美好的一塌糊涂,直到俊俊说:“其实,我特别不喜欢胖子!”7那天晚上,我当然没有跟菜刀男说我们都没带钱。我跟他说的是,张明俊是我女朋友!我说:“你他妈的躲她远一点。要是不服,熄灯以后来5号楼301找我单挑。”这件事情,最后由刘国伟找院篮球队的朋友帮忙摆平,菜刀男和我各带了一票人在学校宿舍楼底下“站队”,只是我的队友身高都在1.80米以上,而菜刀男找来队伍,嫣然是来参加拔河比赛的胖墩连。我因此也认识了很多院篮球队的朋友。我下定论决心,我要打篮球,我要减肥,我要成为俊俊心中一个“瘦子”。我减肥练球的计划比较魔鬼。第一是省掉了晚餐,第二是5000米慢跑,第三是每天坚持投1000个篮以及100次折返跑三步上篮。我用晚饭省下的钱买两大杯可口可乐,拉着刘国伟陪我练球。本来我在高中时期有过一些篮球基础,又加上我“惨绝人寰”魔鬼训练,我的球技进步神速。3个月后,刘国伟投篮水平已经赶不上我,又过了2个月,我跟刘国伟玩“斗牛”(一对一三步上篮攻防),他已经完全不是我的对手。刘国伟终于把我引荐进了院篮球队。我后来成了球队的神射手。8这个时期,我生活的关键词是篮球。当然还有胃疼,由于长期不吃晚饭加上剧烈运动,我的胃每晚睡前都争鸣不已。吕浩说:“你丫这胃忒凄惨了,求你啦,吃点吧,哥们!”罗子杰说:“你这胃晚上呼噜的比刘国伟的呼噜声都大!”刘国伟说:“他那哪是胃打呼噜啊,那是胃在叫,胃在叫春啊!”我的体重从原来的190斤直降到145斤,我已经瘦成了一个风筝架子,春天风大的时候,我都有一种逆风飞扬的快感。我们班的女生也大为吃惊,我们团支书甚至还问过我吃的什么特效减肥药。吕浩插过一句说:“介孩子,让爱情滋润的就剩一把贱骨头了!”我和俊俊交往日益密切起来,由于在校报做记者,有很多机会供稿给广播站,我开始尝试着写一些现代诗。有一天,灵感乍现,我写了一组叫做“我爱”的现代诗,每一篇诗都以“我爱”开头,内容里藏着明和俊的字眼。这些“居心叵测”小破诗,伴着俊俊的甜美的声音,在校园里,像明澈而温润的春光,像吹面不含的杨柳风,像叽叽喳喳的灰喜鹊一样,将我暗藏的心事,播撒在希望的田野上。不知道俊俊是毫无察觉,还是故意装懵,有一次她说,苏秦,你这个系列怎么还没完没了,念得我牙都倒了,你还酸个没底,你能来点直接点的行不?9我常常和俊俊一起吃午饭,她是那种优雅的南方女子,猫食动物:几口饭,几筷子青菜就能吃饱,我眼里虽然饿出了火星子,可是,风卷残云般的扒几口饭菜,就看见俊俊在对面玩手机了,于是我用大手一抹嘴说:“走吧,我也吃饱了!”青春期的时光充满了“馋意”,一个人的爱恋是胃上的隐隐作痛。03年的学校篮球赛,电气学院和经管学院挣总冠军。决赛前,我作为电气学院院队的队长接受校广播站张明俊同学的采访。采访结束时,俊俊问我:“你们有几成胜算?”我说:“是必胜!”俊俊说:“你还是低调点吧,不然稿子不好播,万一输了,也不好收场的。”我说:“还是必胜!”俊俊说:“谦虚点,又不会死人的。”我说:“那你播的时候说六成吧!”俊俊说:“这还差不多!输了你要请我吃大餐。”我说:“赢了你做我女朋友行吗?”俊俊很害羞的笑起来,她说:“我这里开着录音笔呢!不带你这样以公肥私的!”我说:“没事,这骨碌可以掐了不播,我们电气是必胜的。”比赛打得很焦灼,比分交替上升,上半场时候,我心态还很放松,每打进一球,必要向场下找俊俊对视一眼,然后坏笑一下,双手比成一个“V字”。因为是决赛,双方队员身体对抗非常的激烈,到了下半场时,我明显感觉体力不支,我咬牙坚持,比分依然是交替上升。我们教练忍不住在场下骂:“苏秦,跟我往里冲,你他妈的老是比二干什么?”到了第四节,我三步上篮的时候被对方挤了一下,落地时没站稳,一下扭到了脚腕,我坐在地板上疼的嗷嗷直叫,吕浩跟罗子杰,把我抬了下去。刘国伟替补我上场。我悔恨至极,眼看比赛结束却不能在赛场上搏杀,我不敢抬头,不敢去看俊俊。我就低着头,瞪着我肿的跟茄子似的右脚踝。最后30秒,对方四次犯规停表,比分40平,我把袜子拉起来,盖上茄子脚踝,咬着嘴唇跟教练要求返场,教练问“你行吗?”我说:“撑一下没事的,我比他们都准。”接下来的剧情十分狗血,我替换刘国伟上场,站都站不稳,对方球员上来防手,我一抬步,就疼痛难耐再次跌在地板上打滚,对方球员上来揪着我的衣领子怒吼:“我操!他装的!我根本就没碰他!”裁判判罚违体犯规,怒吼男被清场,我获得罚球机会。球场上静的鸦雀无声,连拉拉队员的喘气声都听得见——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在一片欢呼喝彩和稀稀落落的口哨及骂娘声中,站上了罚球线。这时候,俊俊居然站在电气学院的拉拉队里注视着我,我的心嘭嘭嘭的狂跳起来,球场上变得鸦雀无声,甚至连拉拉队员的喘气声都听得见。我比划着“二字”,被一批狂热的球迷簇拥着,高举起来,电气学院赢了,虽然剧情足够狗血,我的热情又被打了鸡血,艰难的胜利,让我兴奋的鸡犬不宁。最重要的是,人群散去之后,俊俊留了下来,自此成了我名正言顺的女朋友。10俊俊挎着我的臂弯在宁大的校园里招摇过市,我成了“名人“的男朋友,遇到有人跟俊俊点头问好,我也眼神示意,甚至有点飘飘然的感觉。有一次,偶遇菜刀男,俊俊甩了甩飘逸的长发,将头紧紧的扎进我的怀里。让我一时间幸福的水深火热。当然我和俊俊也有分歧。比如她总是觉得我身上有点农民的土气,特别是一口“山懂料称”的大葱味普通话,让她很难接受。我闻过思改,立马就报了普通话学习班。又比如,她嫌我不懂音乐,我就主动要求加入吕浩和罗子杰的演唱组合。刘国伟说:“我怎么感觉你始终追不上人家的进度呢?”大三上学期的时候,“骡子和驴”演唱组合已经小有名气,罗子杰弹主音吉他,吕浩是键盘手兼说唱。得知我要入伙,骡子和驴都喜出望外。只有刘国伟泼了冷水。他说,苏秦来了,你们乐队得改名吧,叫什么好呢?他说:“叫骡子和驴和禽兽?”罗子杰说:“还是叫畜牲组合吧?”吕浩说:“畜生太霸气侧漏了,还是牲口低调一些,叫牲口组合怎么样?”我说:“就用cattle这个名字吧,翻译成汉语是牲口的意思,美式俚语里代表小妞!”骡子和驴异口同声的说:“小妞好,小妞好!”11加入Cattle合唱团之后,我起初的目标是做一名贝斯手,练个3个月,琴行的老师说,你的手指头太粗笨,天分不足,玩不了这细巧的玩意儿。我看你的节奏感还行,改练架子鼓可能还有希望。可是琴行里架子鼓是不能外租的(因为生手经常敲破鼓),买不起军鼓,我只能成了Cattle合唱团的一个端茶倒水的闲人。22周岁生日那天我收到了俊俊给我的生日礼物。她那天让我帮她去新华书店买一套英语六级的复习资料。我回来以后,罗子杰说让我到机械学院绘图室的排练房里来一趟,我以为是送茶水,拎着两个暖瓶蔫茄子似的就去了,谁知道在哪里我看到了刚刚架装好的整套军鼓——俊俊送我的22周岁生日礼物。吕浩眼珠子瞪得跟牛蛋子似的跟我学舌:“你那妮子,太血腥了!三千块钱划卡,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后来我知道,那天俊俊故意把我支开,拉着罗子杰和吕浩去给我买了架子鼓,3000块钱,那是她那年全优的奖学金。Cattle合唱团的排练的第一首歌是唐朝乐队的《天堂》,俊俊说我在和声“不在理会尘世忧伤,抛开一切走进天堂”那句时,样子嚣张极了,完全是拎着菜刀男出门PK的小痞子样,可是她很喜欢。我用Cattle合唱团走穴的第一笔银子给俊俊买了一条爱马仕的丝巾,那款丝巾的名字叫做“定音鼓手”,灵感来自雨果的诗《鼓手的未婚妻》。俊俊戴上丝巾开心极了,尽管她阅物无数,一打眼就知道那条是B货。她为了掩饰兴奋,故意低头摆弄手机,我问她:“大一军训那会,你那天怎么会在教官的宿舍休息?”她懒懒的回答:“老天安排我在哪里守株待兔呗!”12因为排练安排的很频繁,我的功课逐渐落了下来,有时候为了去外地赶一个场子,不得不全天翘课。俊俊开始挺支持我搞乐队,在我准备英语四级考试的时候,还帮我做了复习提纲,把一本模拟题上有深度、有难度的题目全部标记,方便我快速学习提高。可是,我为了参加冰力先锋的乐队选拔赛,最终错过了四级考试,这件事让她大为不悦。大四上学期的时候,我跟俊俊第一次去她的象山老家。之前我只听说她家境不错,根本不知道他父亲居然是一个房产公司的副总。不仅钱多多,而且房子也特多。我在宁波生活了3年多,基本的宁波话都能听懂,可是象山话比宁波话难懂十倍,每句话都像拐着玩在唱歌似的。吃饭的全过程,我傻子一样,一句话也插不上,连俊俊在上海外贸公司的姐姐也故意讲弯弯绕的象山话难为我。虽然俊俊的父母和姐姐没对我表达什么,可是态度上的忽视远比语言上的冷嘲热讽杀伤力大百倍。坐上大巴的时候,我有一种被羞辱的沮丧,一句话也没搭理俊俊。一路上,一个人“浸淫”于胃痛之中。13更大的分歧在考研这件事上。俊俊希望我能跟她一起考上海的研究生,可是我的家境并不好,父母能供我读出本科已经相当艰辛了。最终谈了几次,我还是放弃考研。Cattle合唱团在冰力先锋的舞台上顺利过关斩将,成了浙江赛区的十强。我跟罗子杰、吕浩,每天忙着乐队巡演的事情,错过了最后一次考英语四级的机会,还差点没完成毕业设计。俊俊问我搞乐队是不是我最大的兴趣,是不是前途不要了,理想也不要了,爱情也不要了?我夜莫名其妙的跟她在半争吵起来,好像在有意在释放去她家受到的羞辱一样,我说,我不用你管,不用你养,不用这么瞎操心。她哭着跑回宿舍,半个月没在搭理我。毕业的时候,俊俊作为全校的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言,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同济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我因为英语四级没过,进不了外企或者好国企,只在一家民营的电梯公司,签了一个修电梯的工作。刘国伟奔着她小师妹回了北京。吕浩和罗子杰留了下来,也都是签的民企,乐队的事基本还能搞下去。俊俊在台上发言的时候,吕浩一直在问我:“苏秦,那是你的女朋友吗?我怎么觉得离咱们这么遥远啊?”刘国伟说:“那个是大众的女神,苏秦,我看你丫从来没追上过人家!”14修电梯算是一个技术工作,因为涉及到关人急救,公司要求员工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这害的我起初在周末都不敢离开宁波半步,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又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之后,我用半年的积蓄给俊俊买了条铂金链子,请了2天的长假,跳上火车跑去上海看她。俊俊这半年的变化很大,人变得更加漂亮,衣服穿得更加大牌,虽然我们每晚也通电话,可是看不到人,感觉不到体温,那种相隔千里的冰凉完全不同于朝夕厮守。大约用了一天的磨合,我才找到大学的那种感觉,第二天,她送我回宁波,我们不停的说话,饭也没顾上吃,我在火车一路胃疼,疼出了久违的幸福。又过了三个月我去看她,她居然和一个男生在外面吃饭,当然,男生和女生吃饭没什么不正常,只是那个男的一看就是不怀好意的人。他看到我时,居然用一种得意洋洋姿态来嘲弄我,我当时就像拎菜刀男一样,把那个男的纠出来PK。俊俊把我叫住了,歇斯底里的叫我:“苏秦,你住手!你能不能别整天就想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我第二次去看她,拿了第一次送给她的铂金链子回来,我知道自己做人很失败,我的胃也很失败,一路隐隐的疼回宁波。吕浩和罗子杰开始劝我:“追自己喜欢的女人的脚步是不是很累,苏秦,放手吧!你们已经不合适了!”15我和俊俊最大的分歧在于地域。她当然希望我能去上海和她会和。我觉得上海人才济济,消费又高,很难立足。而且上海没有骡子和驴,也做不了摇滚乐。我希望她能回来,毕竟宁波是她的家乡,而且我在单位也越做越好,还当上了一个区域小主管。时间就这么一直拖着,耗着,争吵一直继续,我们关系越来越僵化,直到俊俊研究生毕业。俊俊进了她姐姐的外贸公司,当年就被安排到西雅图去驻站学习。我猜她姐一定是有意为之,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俊俊也十分想去。“多少同学挤破脑袋想去外面看看,都没机会,我是不会放弃的!”俊俊说。“我希望你能在我和工作之间做一个抉择。”我说。“苏秦,你不要逼我!”俊俊回答。——是不是爱一个人就要让她自由飞翔?总之,最后是我妥协了,我选择了放弃。我和罗子杰、吕浩,在A8助唱的时候,排拍了一首新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那天我破天荒的做了一次主唱,唱的极high,还喝了一箱啤酒。借酒精燃烧的醉意,在半睡半醒之间我拨通了俊俊的电话,只说了一句:“咱们分手,你去飞吧!”俊俊回拨过来时,我正对着马桶狂吐不止,我听不清俊俊到底说了些什么,隐约的觉得她哭得很厉害,最后,俊俊挂断了电话,我的胆汁把瓷缸染成了绿色。16时间是个好东西。俊俊飞去离西雅图的时候,我们已经能冷静的对坐下来讲和平分手的事情,冷静得好像两个局外人,讲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俊俊说:“我们这就是真的分手了?!”我说:“可不呗!那还能咋地?”俊俊说:“我先发个毒誓,我张明俊和苏秦自日正式分手,从此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我说:“你真够绝情的!”俊俊说:“你也得发一个毒誓!你跟着我说——我苏秦今生今世只爱张明俊一个女人,今后不管娶妻生子,生老病死,只爱张明俊一个人,只对她一个人好,只对她动真感情!”我说:“你丫临走还要摆我一刀,张明俊,你太贪心了,不带你这样的!”俊俊进登机楼的时候,扎着我送她的那条“鼓手的未婚妻”的爱马仕。我说:“你甭得瑟了,这条是假的,还我吧,到那边买条真的去!”俊俊说:“我偏不,我就爱戴假货!”我说:“听说外国人在机场专查假名牌,万一你一下飞机就被抓了现行咋办?”俊俊说:“抓了我,就把我遣送回来呗,我本来就一大陆行货,回来咱俩就结婚,你也甭得瑟了!”末了,俊俊说:“最后了,再亲一个呗!”我凑过去,俊俊在我的嘴唇上,使劲的咬了一大口头,我疼得嗷嗷直叫。“我走了,以后不能再疼你了,一次疼足!”俊俊转身进了安检门。我看见她转身时,分明在眼角涂抹着什么。17多功能礼堂里,大幕拉开,追光灯照在我金光闪闪的架子鼓上!罗子杰用尖啸的声音高呼:“张明俊在台下吗?这首《天堂》向你致敬!苏秦爱你,我们cattle永远爱你!”追光灯在人群里四下寻找,最终定格在俊俊的脸上。我脱光上衣,打出一套华丽的鼓点,键盘和主音吉他切入,我开始咆哮:“不在理会尘世忧伤,抛开一切走进天堂!”吕浩小声的嘀咕:“太浪啦!太浪啦!哪个小妞能扛得住这个攻势?”我被凌晨三点钟的闹铃拽出梦境。起床,洗脸,开电脑,上MSN大洋彼岸,有个丫头正在大言不惭违背着自己的毒誓:“苏秦,网上聊天不算老死不相往来的!”我说:“分了就是分了,咱别老是黏着了行不?”丫头说:“今天我不能陪你多聊了,有外单进来,我得去工厂验货!”我说:“你老忙先吧,我去睡个回笼觉!回见!”罗子杰劝我:“分了就是分了,你们俩这是打算死气掰列到天荒地老啊?”吕浩此时也陷入热恋,顾不上多挤兑我,他说:“苏秦,你可以死心了,我就是搞不明白,全世界到处都是森林,你丫为什么非得搁一棵树上自杀呢?”2009年国庆之后,我和俊俊联系越来越少,直到圣诞节,俊俊本来可以休假回家,可是她放弃了。有一天她问我:“咱俩是真分了吗?”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说: “你一直都是自由身!”俊俊说:“那我在这里找个男朋友,不算给你带绿帽子吧?”我说:“我没那个福分,什么绿帽子,红帽子,我现在连你的蓝颜都算不上,你能抽空给我点颜色看看就不错了!”日,西雅图的情人节,俊俊发了一张照片给我,她钻在一个白色巨人的臂弯里,像一个雕工精湛的东方瓷器。对了,那个白巨人,居然是一个死胖子。2010年圣诞节,俊俊仍未回国。她说的对——我们要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圣诞节我跟罗子杰和吕浩去A8狂欢,喝的天昏地暗,吐得人事不省。18我被骡子和驴拉进医院的时候,我的胃已经痛如刀割。吕浩后来说:“那个当值的小医生极其傲慢,她说没什么事,死不了,不用洗胃了!吊两只6542就得了!”罗子杰说:“要是我兄弟有事,我绝饶不了你!”小医生说:“怕你兄弟有事,甭跟他喝酒不就得了!”吕浩后来又说:“你家这个宋云简直一北京大喇,一句话没把我跟骡子都噎死!”不好意思,我断篇了,忘了交代宋云是谁?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是最美妙的!照这个逻辑,我和宋云初见的那天一定美妙的要死,美妙到我都断了篇,我完全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一个月后我又去鄞州二院检查,我总觉得我的胃隐隐作痛,而且疼的很蹊跷,丝毫没有爱情的味道。门诊上坐着一个梳着牛角辫的小姑娘,那天的太阳极好,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小医生的脸颊上,她的脸上三三两两的散布着雀斑,鹅黄色纤细的绒毛,密密匝匝的招摇乍竖,一副青春期资深黄毛丫头的模样。做完简单的检查,我问她:“你刚大学毕业吧?”她说:“那又怎样呢?”我说:“没什么?瞎问!”她说:“没事别老喝大酒了,忒伤胃!”我说:“没喝酒,我有老胃病,以前大学饿得。”她说:“小样,你换个马甲我就认识你了?上个月半夜来要求洗胃的是你吧!”我说:“是吧,我记不清了,是不是俩老男人送我来的?!”她说:“先做个胃镜再说吧,这样查不出来了!”我说:“做胃镜是不是很痛苦啊?“她说:“你一个大老爷们怕什么?下个星期我就去胃镜室了,你留个电话,到时候,我约你做吧!最多下手轻一点,你犯不上害怕!”我说:“行吧——”她说:“我叫宋云,你电话留一个可以叫外面的人进来了!”19没想到10天以后,真的接到了宋云的电话。我本来是想慢慢耗着自个在家修养的——做胃镜,还是有点怕人,不过跟人家姑娘约好的事情,又不太好意思推辞掉。管他呢,反正死不了。没想到,宋云人小小的,手法还不错,整个过程我基本没觉得怎么痛苦,微微有些恶心的时候,胃镜已经做好了。做完后,宋云一脸严肃的跟我说:“有点慢性浅表性胃炎,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是那句话,死不了,但要是想好好活着呢,还得把酒戒了。”她正得瑟个没完,忽然电话就响了。她一接电话,马上暴露资深黄毛丫头的原型:“哎呀,那个火车票太难买了,我还是坐大巴到杭州中转吧!中国铁路真是该千刀万剐呀!”我心想,如果哪天中国铁路的得了胃病,我一定推荐他到你这儿来做胃镜,给你一个为民除害的机会。“你胡笑什么?”宋云问。“没笑什么!很巧啊,我刚好最近要去杭州培训。你哪天走?”我问。“腊月二十七。”她说。“那我尽量安排那天去吧,顺道捎上你!”我说。“靠谱吗?”“靠谱,我开车还行的,最多下手轻一点,你犯不上害怕!”宋云抄起电话又回拨回去说:“不用大巴了,基本搞定了!”19我跟宋云的事一直顺利的出奇,用刘国伟的话说,一定是老天看不下去你这个老男人整天闷骚,搁你腚后踹你一脚,送你踏上一列开往春天的火车。宋云是那种心直口快、知无不言的女孩,嘴里藏不住事。我只是问了一句,你家里人都怎样?她就打开了话匣子,祖上三代都交代的门清。杭州到了,她下车时跟我说:“这回麻烦你了,年后回宁波请你吃个便饭吧?”我说:“年后我有个饭局,我老同学从北京带着老婆过来,搞家庭聚会,几个同学都和牌了,就我这儿还单调将呢?要不,你过来,算给我随个份子?”宋云说:“靠谱吗?”我说:“靠谱,与会的都是资深良家妇女!”宋云说:“那成了!”宋云微笑时十分可爱,那些雀斑灵动起来,在面颊上轻舞飞扬。不知怎么,她招手的样子就让我想起俊俊了,一瞬间胃里翻江倒海,全是酸楚。最终宋云跟我去参加了那个八人聚会,刘国伟带着她的小师妹,骡子和驴也都拖家带口。罗子杰当场揭露刘国伟拿着我写的情书欺骗小师妹感情的故事。宋云瞪大眼睛说:“苏秦,你还有这能耐?!”刘国伟趁机出来给自己解围说:“他能耐多的是呢!他还会打篮球,他还能唱摇滚,有一首《天堂》小样唱的可邪门了!”这种斯热同学关系的家庭聚会气氛十分诡异,前一刻还在聊幸福的生活,后一刻就聊到了性生活。吕浩说:“晚上大刘两口子去睡苏秦哪儿吧!给他压压床,暖暖房,这个老闹男人太寂寞了!”罗子杰说:“就是!苏秦可以去宋大夫那凑合几天,宋大夫再给他治治老胃病!”那天的氛围极好,大家又都喝了酒,宋云也没多推辞,我就住她哪儿了,我们的事一直顺利的出奇,仿佛老天一直在背后有意撺掇。后来我说:“咱俩都老大不小了,你要是不嫌弃我,咱俩就搁一块先杵着!”宋云说:“那成了!”20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爱情是个很累的运动。跟自己爱的玫瑰和爱自己的玫瑰在一起,都是一项很累的运动。说到底,跟自己爱的玫瑰在一起,睡醒觉就要开始奔跑,跟爱自己的在一起,做梦都会想着追逐。宋云说:“苏秦,你就堕落吧,你就一辈子甭洗脸刷牙洗衣服做饭!”可是俊俊一个电话说要见面,我就油头粉面、西装革履的瞎捣腾。2011年的圣诞节,俊俊终于回国探亲,她说想到学校里再走一走,我就陪她回了趟宁大,双桥镇上的小饭店里,我俩肆无忌惮的在包厢里狂吻。最后,她说她晚上必须走,她先生在上海订了一套婚纱,第二天要拍外景。我像是一个铁钉一样,被她的一锤子楔在双桥镇上,死不瞑目的送她远行。2012年春节之后,她要回西雅图,我跟宋云撒谎说单位在上海有培训,跑去上海又偷偷见了俊俊,俊俊说:“你有宋云的照片吗?我想见识一下,完了我给你看看我的婚纱吧!”我说:“不带你这么玩我的,以后,还是老死不相往来为妙!”回到宁波之后,我又大醉了一场。这次喝得很大,直接胃出血,宋云大发了脾气:“苏秦,你以后好自为之吧,再不戒酒,就不是两只6542的事了!我看你这辈就快654321了!”我低头认错。最后宋云还是原谅了我,她说:“有些病是治不好的。要靠将养,以后我下班给你熬小米山药粥吧!”212012年圣诞节,寒凉的西北风刺进了我的胸口,我的胃又隐隐作痛起来。本来我不想去见俊俊的,正巧那晚宋云加班,我在家无聊的发慌,俊俊的电话就进来了:“——你有时间吗?万豪有意式的冰激凌大餐。”待我油头粉面的装点齐整,我收到了宋云发给我的短信。接着我彻底放弃去见俊俊打算,一个人打开电视机,打开天然气炉。宋云在短信上说:“粥在冰箱里,自己热!”这只是一个俗套爱情故事,每次在我胃疼的时候,我都能嗅到爱情的气息。222013年,我31岁,我换了新工作,我的情感世界尘埃落定。初恋不是用来练手的,而往往是你一失手,这辈子就会被倒扣双手。来新浪微博找我 @天涯午歌
1、即便是为了练手,也要全力以赴,否则完全起不到练手的效果。2、当你全力以赴去做,自然会有收获。那么如果不巧这次没成,回头看看,对于以后的路,这确实也有点练手的作用。3、你可以学好做菜练练手,也可以打好台球练练手,这都是个人的事。但恋爱是双方的交流,更可能是双方投入大量经济、时间、情感等高成本交流,所以如果真想练手,出于尊重,要不要告诉人家一声?
我也曾这样对身边人说过。但是针对的是他与异性的沟通有障碍(参见生活大爆炸raj),对爱情的印象还是停留在脑残偶像剧上。而且我的原话是这样,找一个有感觉的姑娘正了八经谈一场恋爱吧。从头去经历,当你用心的跟一个女孩在一起。经历了刚追女孩时的忐忑不安,初初恋爱时的甜蜜、幸福,也经历了疲倦期的争吵,乏味,甚至是出现裂痕时撕心裂肺的痛苦。无论你们最后能否在一起。你都会感谢她带给你的一切。她教会你成长,怎样和女孩交流,如何哄姑娘开心等。总之,你对女孩的一切印象都会因她而改变。可毕竟,初恋时我们还年少,不懂爱情。不考虑家庭,经济,能力,将来,只是单纯的喜欢那个人。你可以说它纯粹,也可以说它羸弱。那时,我们没有很多社会经验,不懂交流技巧,沟通方式,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只有一颗愿意对方好的心。因此,总会觉得对方不理解自己。我明明是在对你好啊!怎么你就是不理解,还要跟我吵架。就像那句我想要一个苹果,你却给了一车橘子。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初恋的成功率并不高,不是不爱,而是不懂得怎么爱。不让他报太大希望,只是因为那孩子太实在,怕他受伤太深,提前打个预防针而已。如果你对异性还是处在一个幻想的完美阶段,没有对异性有一个清醒正确的认识,不知道男人有多么伟大与猥琐/女人有多么柔情似水与小肚鸡肠。我也会建议你去谈一场恋爱,当然,一定要用心,真心,贴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恋爱的含义,懂得珍惜。在下一次遇到真爱的时候,不会因为一些幼稚的理由,因为不懂得如何去爱而错过。当然,如果你是个善良的孩子,容易深陷其中,我也会加一句,成就成,不成就算了。没关系,初恋都这样,就当练练手了。
拿初恋练手的必被初恋练手,玩弄感情的必会被感情玩弄。人生很多事,必要郑重其事才行。
我是来歪楼的。求折叠
楼上已经有很多人回答了你的问题。
希望以后不会有人问,为什么说第一次结婚是用来练手的?
我们打半场篮球的时候,常常有些事儿妈的人,要练一个,就是投一个篮,不作数。练了这个手呢,进了也不算进比分,不进也照样不失去球权。且,练的这个进了,后面也不一定能进,不进也不代表之后就不进了。常常比较痛苦的事情是,提出练一个的人进了个球,但是之后就再没拿到过球,就下场了。比较常见。
呃…… 其实我有点不能理解目前那个高票答案的愤怒和激动是由何而来,这句话完全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理解吧?没有必要带着恶意来看这句话吧……?似乎反对这句话的人认为,不能因为大部分初恋都失败了就否认初恋成功的可能性,但是我觉得对于初恋而言,结果是最不重要的东西了,而不在意结果,注重实际操作的体验和收获这点,很符合「练手」的定义,所以我是认同这句话的?无论是中国传统的教育也好,诸多艺术作品的影响也好,人们总觉得「婚姻」是恋爱的最好的结局,「走进婚姻的殿堂」、「修成正果」、「结束xx年恋爱长跑」……等等俗语,都在传达一个信息:结婚是成功的恋爱,分手是失败的恋爱。初恋结婚,等于未经过失败直接取得成功,自然是「最高的成就」了。很多该问题下的回答也表示,「那是因为他们失败了才这样说。」但是,这样的成败论本身是否过于粗暴?一个毫无经验的人通过一段段恋爱逐渐学会了爱人的能力,逐渐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伴侣,这些能力都不是平白获取的,是需要不断地「练习」,或者说「练手」的。只要能从每段感情中得到收获,这段感情就不是无意义的,更不算是「失败」。过于粗暴的「恋爱成败论」导致的就是,很多还没有经验的年轻人,抱着「谈一场走进婚姻的初恋」的崇高志向,并以此为追求的目标。但是没有任何经验和阅历的情况下,这种期待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非常纯粹自然的美好情感,但是婚姻却意味着责任和现实的压力。带着这种和自己能力不符的压力交往,很有可能随着双方的成长,当感情已经出现危机、两人不再适合彼此的时候仍然勉强维持,最后演变成互相折磨、伤痕累累的分手。我觉得这是所谓的「初恋情结」,因为心心念念「这可是珍贵的初恋,不能失败啊」,而无法单纯的享受恋爱的过程本身。相反的,如果不去在意结果如何,把第一次恋爱当做初学者的练习,因为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也不会在一开始就计划无法掌握的未来,抱着轻松的心态入门,即使分开了也很容易释然。等到经验充分了,再去考虑长远的计划,这样会不会更好一点呢?如果拿工作比较的话,公司通常会先把一些小项目交给新员工「练手」,等到经验丰富了,再去负责重要的项目吧?大多数人也是需要先谈几段恋爱「练手」,最后再上手「婚姻」这种高级项目,并没有错啊。稍微跑题,我觉得对于第一次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很多女孩子受到各种文学作品的熏陶,会把第一次幻想成撒着玫瑰花瓣的盛大仪式,在美妙的爱情中和爱人神圣的结合……之类。但是经历过的都会知道,大多数人的第一次都是痛苦而狼狈的,很多姑娘会因此产生巨大的落差感……所以对于准备和男友初体验的妹子们,我也会建议她们不要赋予第一次过于深刻的意义和期待,就当作是新人练手好了~ 所以初恋也是一样,怀抱简单的心态,不要过多的考虑未来啊结果啊走到最后之类的复杂的事情,单纯的享受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就好了~ 毕竟你是,恋爱初心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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