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羁押九个月未判

羁押期间重拳致人脾脏破裂 数罪并罚重判四年九个月【】【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20:18:59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蔡荣秀 12月12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缓刑期内又犯盗窃罪被判实刑,在上诉期间羁押在南平市看守所。7月25日,陈某某在起床洗漱时发现其牙具被清洗更换过,经询问得知是被同监室的小江(化名)误用。在责问未得到回应后,陈某某握拳击打小江腹部,将小江打倒在地。随后,陈某某被同监室的其他人员劝开。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江脾脏破裂,该损伤属重伤。延平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并采纳羁押机关建议从重处罚的意见,因此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与原犯两罪余刑一年十个月零四日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零四日。(责任编辑:葛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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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于2012年3月由中院立案同年5月25日开庭,但是到现在时隔14个月还没有宣判,这算超期羁押吗?_百度知道
故意伤害案件于2012年3月由中院立案同年5月25日开庭,但是到现在时隔14个月还没有宣判,这算超期羁押吗?
判决书已经定下来,可是人家老找理由说,当时法院认定被害人的伤是由他两造成的!所以他们才迟迟不下判决问具体承办法官,现在这个归案以后又说是这个人来,此案现在涉及一个是冤案。先谢了,请法律界人士指点! 本地同级法院纪检部门不管用,被害人只有一处伤,判决也不下我们应该找那个部门反映,但是不送达算不算程序违法,难道这就没有个时效吗。可是到现在一直不送达,过几天送达了,每次问都是是说过几天送达了,2005年同案的两个就已经宣判了,他去年12月份就说判决已经定下来了。我们也是实在没办发了,他们就是推来推去,我一直的催,那样的话应该像那个部门反映。此案是一个共同犯罪案件!再继续关押。本案中的另两个被告要申诉还是在等这个的判决呢,向上级反映人家说找该案的承办法官?但是法院这么长时间就是不下判决
肖小勇&律师
来自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超期羁押,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手续您好
办理取保是很难的,关键是案子比较复杂。有感兴趣此案的我可以把前期已经判决了的两个判决书跟死亡鉴定书,还有现在在押的起诉书一并呈上。也可以私聊。本人QQ
可以把相关材料发到我的邮箱,我先了解一下。
您的邮箱号码是多少了?晚上我给你上传。
李保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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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天信律师事务所故意伤害现被羁押九个月没有结果是否属于超期羁押?_百度知道
故意伤害现被羁押九个月没有结果是否属于超期羁押?
案子是在逮捕了7个多月的时候开了一次庭.从开庭致现在早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了,现在还没有结果,检察院没有同意.听说还有一两年没有结果的,家里面很急,还是没有结果.我们从在逮捕后两个月左右的时候要求过取保后审,我们能否再次要求取保后审,从逮捕到现在已经9个多月了我老公因为涉嫌故意伤害,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不太可能有一两年没结果的,别急,应该是在补充侦查期限内.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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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可能是证据不足 补充侦查可以再要求一次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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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故意杀人被抓 被羁押3年法院仍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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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给当地法院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获批准河南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他夜送朋友回家后第二天,警方在村子附近发现女尸 他因涉嫌杀人被捕
家属称,从检察院批捕至今,该案一直未审判,属超期羁押
律师:从立案侦查到法院一审宣判,应在一年半内有结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称,由于证据原因,案件正在补充调查
李政 仝存瑞
3年多前的一个夜晚,驻马店后水田村一村民送醉酒的邻村朋友回家。第二天,警方在该村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
随后,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将该村民逮捕,羁押看守所。如今,该村民被羁押在看守所近3年,法院仍未审判。他是凶手吗?为何羁押3年不判?
晚上送醉酒朋友,一小时后回家
他叫关银忠,家住驻马店板桥镇后水田村,3年前,他47岁。
日晚7时,关银忠从厨房端了碗面条叫家人吃饭。关银忠的妻子王连明说,饭后,丈夫来到侧房,和患了癌症的老母亲聊天,之后又去卧室看电视剧。
当晚11时许,邻村的小张(音)喝多后来到家里,通知他们到时过去参加儿子的婚礼。
“银忠没喝酒,扶着小张,(晚)11时50分许才送他出门。”王连明回忆,银忠回到家时,离凌晨1点差4分钟。
他在看守所里蹲了近三年
3月21日早上,在后水田村一块田地里,有村民发现一具女尸。很快,派出所来了人。
关银忠的弟弟关忠诚说,民警两次问话后,4月18日,泌阳县公安局带人将关银忠刑事拘留。5月23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了关银忠,将其送往泌阳县看守所。
参与当时案件侦办的梁警官证实,逮捕关银忠的理由是,“涉嫌故意杀人”。
而据王连明透露,警察还曾怀疑死者陈某被强奸,但逮捕证上没有关于强奸的信息。对此,梁警官称,“强奸也有,但没认定。”
记者试图联系20日晚上被关银忠送回家的小张,但没有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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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未满十六周岁渋及故意伤害,公安机关是否能把他羁押在看守所_百度知道
未满十六周岁渋及故意伤害,公安机关是否能把他羁押在看守所
他定性为从犯,使对方鉴定为重伤,头部开颅手术帮朋友打架
来自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
请直接致电本律师或到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本律师办公室面谈,为您解答如下,我是河南(郑州)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负刑事责任。 声明,详细了解案情后。由于没有全面掌握案情,律师在没有全面了解案情及对案件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对咨询的问题只能作出初步分析判断:鉴于网络咨询的局限性。如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当事人私自按照此意见办理案件所产生的后果与律师无关,到看守所会见及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不作为当事人办案的依据,本律师的意见仅供参考,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以更好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您好
张春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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