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什么是党委主体责任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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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体责任
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抓好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14年第四期(总第212期)
来源:《福建交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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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三个建设”为主线,扎实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全行业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解决组织观念虚无化、组织生活庸俗化、组织纪律空泛化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认真遵守好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要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制订好我省行业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
  一是强化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在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担负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实施好“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支持纪委强化监督职责方面:要支持纪委强化对同级班子及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组织纪律、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方面的监督;支持纪委强化对驻在部门或所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纪律、作风、廉政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支持纪委强化对驻在部门行风、政风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要结合今年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好今年的廉政教育。为突出廉政教育的重点,今年拟从3月份开始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为期半年以“勤政、廉洁、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廉政氛围。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热点领域风险防控。要针对当前交通运输系统易出问题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领域以及公款公车使用问题和领导干部廉洁问题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的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打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要根据当前的突出问题,巩固“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经营活动,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深化“工程治理、规范市场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好“严明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强化执法监督、整肃政风行风”的专项治理。
  五是强化案件查处和惩腐力度。对交通运输系统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要突出查案的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好案后整改,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推进制度完善等治本功能。
  (三)实化党的作风建设。要深入持续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行业去年莆田市、晋安区和闽侯县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及明查暗访被扣分影响民评成绩的教训。特别要借助最近省纪委组织对交通运输系统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的契机,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公务接待存在的超标准接待、接待费中列支烟、酒、茶叶以及其他土特产等礼品费用、审批与报销手续不完善和接待费集中在年初和年尾,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会议费预算编制随意性、借召开会议聚餐,公车运行管理存在的违规借用其他单位公车、超编使用公车、运行费用普遍偏高、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并在此基础上,出台系统和单位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严肃查处问题,定期通报等措施,建立确保落实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实化交通运输系统的作风建设。
  二、以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主线,扎实抓好今年的行业党建工作
  (一)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着力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收尾不收场,通过落实整改,总结经验,形成可操作性的规章巩固活动成果;要通过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将“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等持续整治“四风”;要通过落实机关干部蹲点调研、驻村任职、建立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到行政服务中心、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服务群众,推进“四下基层”;要通过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落实“马上就办”,加强效能建设。
  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着力取得成效,做好自选动作。要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落实为民办实事好事,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围绕“六个好”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全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好、机关作风形象好、单位履职业绩好、工作机制运行好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要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十次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要促进改革发展。通过推动思想解放,打造优质软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建,来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要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强化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拓展“1263”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推动机制,更好地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使党建工作更加成熟定型。
  (三)深入推进党建三级联创和党建带三建工作。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是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以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好、机关作风形象好、单位履职业绩好为目标,抓好系统带动,上下联动,打造一批行业党建工作品牌,争取更多的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评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实施党建带创工程,是提升工青妇组织活力的重要抓手。要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主题,抓好党建带工建;以“巾帼立新功”为主题,抓好党建带妇建;以创建各类“青年文明号”为重点,抓好党建带团建;以发挥统一战线作用为重点,抓好统战工作。
  三、以提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整体成效为主线,扎实抓好今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培育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活动,深入践行“三个倡导”,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诚信福建”教育,深化“学雷锋”活动,宣扬身边“道德模范”,形成行业好风尚。
  (二)深化群众性创建。要通过开展核心价值倡导行动、道德模范引领行动、文明主题创建行动、文化品牌培育行动和行业形象塑造行动,深入推进“学、树、建、创”活动;通过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人民满意公务员”,形成讲文明做模范的新风。
  (三)抓好各类考评迎检。今年是文明单位届期总评年。要通过实化“五个一”建设,完善创建总结、内业资料和现场考察准备,整改复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争取在届期总评中落实“拓展提升”。
  今年同时是第七届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的届期总评年。要巩固提升去年前年考评肯定的成绩,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好标准化创建总结、内业资料和现场考察准备,特别是个别拉后腿的设区市要迎头赶上,争取在届期总评中落实厅党组提出的“保九争八”“上升层次”的创建目标。
  四、以落实责任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第一要强化担责意识,解决“要不要抓”的问题。第二要实化履责抓手,解决“会不会抓”的问题。第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解决“抓实不实”的问题。□
  (本文系4月1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兆民在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所做报告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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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朱克江: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者:jw&&&编辑:gf&&&浏览数:2564&&&来源:盐城镜鉴网&&&&[
18:14:24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利用今天集中座谈的机会,下面,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同大家进行一次集体谈话,也是一次集中学习,主要目的是强化党委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中央政治局多次听取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5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召开的有关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讨论通过《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全省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也高度重视,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专门作出部署,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是中央根据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这一重任。首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党的建设最重要的是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党抓各项工作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抓在手上、放松不得,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大家一定要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切实强化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其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一个地方的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好,反腐败的力度就大;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坚决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第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当前任务所要求的。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反腐败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要严格。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 二、要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完善的责任体系是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前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衔接的主体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1)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各板块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2)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班长”,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时刻牢记抓大事、谋全局,抓发展、保稳定,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真正做到对党负责、为民尽责、自律守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状态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委的决策部署,沉到一线全力抓落实,扑下身子为民办实事,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在位必尽责、在岗在状态。(3)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要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形成责任传导机制。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大家要当清醒人,要从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决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资本和工具;要当明白人,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当局中人,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
&&&&&&& 三、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市委始终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守土有责”、种好“责任田”。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省委出台的意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重抓五个方面,这里我结合盐城实际,跟大家再强调一下:要落实好“用人”的责任,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腐败;落实好“纠正”的责任,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十项专项清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好“监督”的责任,带头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落实好“支持”的责任,继续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落实好“管理”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当前,要狠抓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要狠抓作风建设。作风正则人心齐、事业兴。这段时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一律”要求,大力整治“四风”顽疾,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但我们必须看到,良好的作风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必须长期抓、持续抓、反复抓。下一步,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坚持领导带头,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建章立制,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作风、转作风、改作风,努力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的根本好转。二要严明党的纪律。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腐败问题也往往是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最重要的就在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心系盐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争当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要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加注重维护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要坚决严惩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摆在我们面前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查处那些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对射阳发生的系列腐败案件,市纪委待案件查结后,要迅速牵头组织专门班子,深入进行调研,深挖发案原因,揭示发案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充分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 四、要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如果不明确责任,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市连续多年坚持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集中对县处级领导班子进行检查考核;各地也都按照下查一级的要求,每年开展检查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统一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切实强化考核的鲜明导向。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报告制度。根据省委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每年1月31日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对这项制度,市委、包括我本人要带头抓好落实,大家也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交账”。二是述廉制度,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党的全委会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三是评议制度,即下级党政正职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后,要接受纪委委员的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四是谈话制度,即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及时提醒督促谈话对象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五是追究制度,就是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严明的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履行管党治党之责。(在6月10日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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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市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上的讲话
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 平
今天召开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各部门党委(党组)怎样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党的理论的一个重要突破。近一阶段,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都在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层层传达学习贯彻。市委书记陈刚专门约谈了10个区(市、县)党委书记和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党工委书记,在会上,我代表市纪委还向市委三位负责同志---陈刚书记和文新、保建两位副书记专题汇报了纪检监察近期工作进展情况,这是市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之后,按照市委要求,我和市纪委副书记分别约谈了区(市、县)的党委书记、区(市、县)长、纪委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同志们作了一些交流。为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今天请来了部分市直有关单位的“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这里特别说明的是,与会各位更是以党委(党组)书记的身份来参加这次会议,大家所在的单位都是负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的一些重要责任单位,有很多需要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所以作为牵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应切实承担起相关牵头任务。
昨天,原本安排参会的个别部门负责同志来请假,说有重要工作需要出差,询问能否安排其他同志参会。我的意见是,同意他请假,但是不换人,因为这次会议突出的就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谈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问题,与单位部门的纪检组长、分管领导等其他人谈不合适。刚才,各位就这一阶段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作了介绍,总的感受是,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都有了一定认识。比如说,大家都知道“两个责任”的提出;大家都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知道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率先垂范;大家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各位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但同时,也感受到大家的认识还有差距,至少存在认识不全面的问题。当然,关于认识,我们都有一个逐步学习提高的过程。刚才,有的同志在汇报中,还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提的都很好。我们都将一一研究,抓好落实。下面,围绕此次约谈主题,借助这个机会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提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全党提出“两个责任”,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当前为什么要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我认为,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强调主体责任,是为了更好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为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总书记讲的新的历史特点至少有五个方面:一是如何在推动世界政治格局多极化的进程中实现中国和平发展,实现两个100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二是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三是如何防止颜色革命的发生。四是如何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五是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五个方面的特点,同样也可以说是强调主体责任的时代背景。面对当今深刻复杂变化的世界形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强化对党、以国家、对民族负责的时代责任,为实现全面小康、实现现代化尽职尽责。
第二,强调主体责任,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需要。从哲学角度讲,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事物变化的基础,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生作用。治理国家的内因是什么,就是我们的党,所以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从内因上解决好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吹响了激动人心、凝聚力量的“中国梦”伟大号角,执政之初就出台八项规定,强调政治局带头,总书记率先垂范,提出“将自己的舒适度降低些,将老百姓的舒适度提高些”,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改进作风,国内外空前关注,方方面面呼声很高。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关注,所寄予的这种厚望,既是我们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动力,更是巨大压力。当前的态势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倒逼机制,如果出现反弹,就没有办法回应社会和群众期盼,我们只能进、不能退。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全党动手,坚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既是一种鲜明的政治态度,更是一种庄重的政治承诺。
第三,强调主体责任,是为了更好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需要。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十八大以前,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提出了“两个依然”,就是“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还是概括为“两个依然”,即“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都是“两个依然”,但十八大后提出的“两个依然”内涵极其深刻丰富,更加深刻的揭示了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我理解,一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随着党执政时间的增加和党员队伍的变化,党的自身建设面临许多新课题新考验,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验将是长期的、复杂的,管党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二是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大量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老百姓不满意、不理解的地方还较多。总的来看,党面临的挑战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国内,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就是来自党内的严峻挑战之一,现在到了自己跟自己较劲的时候。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王岐山书记指出,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我的理解,不想腐是在事前,把关口前移,在预防上作文章;不能腐是在事中,在过程当中实现有效的监督;不敢腐,是当事前的教育预防和事中的制度约束没有发挥作用,就通过查处案件,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使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这三项措施要求完全符合中央一贯提出的惩防体系建设,就是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这也是我们当前的阶段性任务。从我们的理解来看,目前,事前的教育预防和事中的制度约束都还不尽完善,“不想”有个过程,“不能”也有个提高贯彻的过程,现在的目标主要还是落实 “不敢”,就是王岐山书记所强调的,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当前反腐败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第四,强调主体责任,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需要。早在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又颁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不够严肃,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我们党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管党”、“治党”不是主要任务,更不是中心工作,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即使担任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也把主要精力用在处理政务上,把心思花在经济、社会、文化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中,而对于党的建设和管理,则是“有时间就抓、没时间就不抓”,或者是“出了问题才不得不抓”。现实中,我们经常听说某领导因为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但很少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因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这就带来了“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严肃指出,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这些问题,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由此使得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强调主体责任,就是要坚决改变这种状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从理念、从口号、从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主体责任作了明确阐述,原话是这样讲的: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这段重要讲话,对主体责任包含的5项基本内容作了系统阐述,非常全面、明确、具体。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从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我们应该深刻地体会到,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五是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今年4月,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在贵州调研期间,也对“主体责任”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解读。他谈到,主体责任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党委(党组)集体的责任。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有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听取和审计报告两项责任;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有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统筹、检查、考核、报告、保障九项责任。另一方面,是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包括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示范表率四项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的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管好自己、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从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可以看出,党委的主体责任,集中体现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做到总负责、总牵头、总协调。总体而言,当前,全市上下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由“浅”入“深”,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逐步形成。但在个别地方和一些部门,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一家的事,一见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或纪检监察方面的任务,统统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把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助”职责变成了“主责”、“全责”;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过问了、参加会议了,责任就算到位了,工作做得好不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大家不要忘记,自己除了担任行政职务外,还有党内职务和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认为我们对干部进行了教育和监督,加强了制度建设进行预防,如果干部还出问题,是干部自身的事,与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没有直接的责任;四是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腐败案件和违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关系。现在中央明确规定,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为此,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主体责任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好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
三、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
王岐山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赵克志书记在5月12日与部分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集体谈话时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陈刚书记在5月29日约谈区(市、县)党委书记时,要求各级党委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是贯彻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组织者、实施者,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要经常做到“五问”:讲党风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学懂、弄清、真信;提党风廉政工作要求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以身作则;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一岗双责”;督查党风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出现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亲自协调推动处理。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通过一级抓一级,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第二,要坚定立场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要严明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要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方党委对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个部门党委(党组)对本部门负责。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有领导干部都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就会形成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二是要真抓严管,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管理,严是一种爱、是一种关心,不要把对干部的管理庸俗化,看起来是爱护干部,实际上是在害干部,是为政失德、为政不善。古人讲,行善止恶是最大的功德,但是,该行善而不行是积恶,该止恶而不止也是积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宁愿受到干部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因此,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是要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而不是做“老好人”。要敢抓敢管,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及时提醒挽救干部,就是积德行善。
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据了解,中央纪委正在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责任追究情形,中央纪委概括为八个方面:第一,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第二,发生严重违反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或者是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没有有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三,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者阻挠调查的;第四,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的;第五,本地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制度存在明显漏洞,经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仍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不正之风的;第六,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是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第七,对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失教、失管、失察责任的;第八,对下级党委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力的。也就是说,凡是出现此类荒了自己“责任田”的情形,党委(党组)必须承担主体责任,而这个责任最后就要落实到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身上。这八个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各位务必时刻牢记,随时拿出来对照检查。为此,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希望各位真正做到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不管是谁,都脱不了干系,都要被追责。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
第四,要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就当前的工作来讲,有五项重点:一是要常态化抓作风。各级党委(党组)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要继续抓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解决,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要时间、重要节点,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在深化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使改进作风成为工作常态。二是要零容忍抓反腐。在查办案件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犹豫,就是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千万不能论亲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万不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千万不能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要清醒地认识到,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这不仅是教育警示干部,更是关心爱护干部。三是要持续性抓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很多问题需要顶层设计与底层突破相结合,从市里面来讲,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 “两个全覆盖”,我们正在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探索具有贵阳特色的工作模式。同时,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等方面,着手研究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统筹抓好纪律检查体制各项改革的落实。赵克志书记最近强调,抓主体责任必须深化改革。为此,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源头防腐、支持纪检工作、带头廉洁从政,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要全力以赴抓推进。比如,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市委《关于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的工作措施》中明确要求,7月31日前各级各部门完成权力清单的梳理和公示,这项工作进行得到底如何,党委(党组)书记们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做到心中有数,让权力清单真正“落地”。比如,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等要制定我市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比如,对清理出来的超标办公用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五是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所谓“三转”,就是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坚决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这些主业。推进“三转”是当前反腐败形势任务所需,是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但不是纪委一家的事。陈刚书记在5月29日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时已经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都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目前已完成各区(市、县)、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情况的清理工作,大部份单位落实得较好,但也有的单位仍然存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的情况,希望大家务必重视,彻底退出。如果今后发现哪个单位再安排纪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出了问题,当然首先要追究纪委的责任,同样也要追究党委(党组)的责任。
最后,借此机会,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打个招呼,提个醒。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新起点,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履行好主体责任,管住自己,管住家属,管住身边人,确保自己清、家属清、身边清。要慎微。古人说: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腐败犯罪,是从小事、小节和不检点开始的。过去讲的“谨小慎微",是讲不大气。但是,在廉洁自律、反贪拒腐方面,还是“谨小慎微"好,这是贬语褒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很多人的蜕化变质,是从作风方面的小问题开始的。什么是“奢”,从字面上看,“大、者”,就是事情做过了,讲排场,重形式,图享受,与我们发展阶段不相适应,与我们应该办的事情不符合。由“奢”到“贪”只是一步之遥。要慎独。就是能够自我约束。在拒腐保廉上,要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无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要慎友。我们要善交友,而不是滥交友;要交益友,而不要交损友。要交友有方、交友有度。要牢记,在权力和友情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逾越了,不但会毁了友情,而且会害了自己。
总之,希望同志们一定要切实履行好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在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的同时,更有力地支持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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