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撤消超生社会抚养费起诉,起诉费出多少

撤消乡镇势在必行
立志改造世界和推动社会进步!
  胡运动,1963年1月出生。
十三岁当农民,
十六岁获资源县理科高考第一名,
二十岁大学毕业当教师,
三十岁下海,
三十五岁被公招为钦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四十五岁创立大共和网。
胡运动文集正待出版,诚邀有实力的出版社合作。作者所得稿酬全部捐给世界共和基金会,用于资助贫困生上大学、大学生在校创业及毕业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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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乡镇势在必行
  纵观我国乡镇一级政府,人员的调出、调进皆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都靠上级财政划拨,所有执法部门统归上级垂直管理。可见,中国乡镇一级政府已经成了既无人事权,也无财政权,又无执法权的“空壳政府”。
  可是,乡镇干部又是所有“吃皇粮”者中最苦、最累、最冤的人。有人说,乡镇干部不是干部。他们是苦行僧,待遇很低却要干很复杂很艰巨的工作;他们是受气包,从上到下,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们骂个狗血淋头;他们是工作狂,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是常事,饥一顿饱一顿、泥满身汗遍体、风里来雨里去更属正常。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只管发号施令,把所有的农村工作都推给乡镇一级去落实,而且不问过程,只看结果,动不动来一个“一票否决”(即一项指标达不到,有关人员就会被罢官免职)。乡镇干部们为了保饭碗,只好充当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冷面杀手,为完成指标不择手段,以至于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作风蛮横。
  2007年2月,广西柳州融水县和梧州苍梧县两地因超生问题严重被自治区处以“红牌”,有关官员以失职和渎职罪受到处罚。而玉林博白县和梧州蝶山区则被处以“黄牌警告”,并勒令其在9月前作出改善,否则有关官员也将受到处罚。这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博白县因而迅速掀起了一场“计生运动风暴”,规定凡是1980年以后超生的,不管以前有没有被罚款,一律要缴交一至七万元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
  毫无疑问,这一任务最后还是压给了各个乡镇去落实。于是,所有乡镇干部全体出动,他们每人一身制服,一顶钢帽,一支电筒,一根电棒,一副手铐。进村以后,他们以三光政策(抓光、罚光、抄光)对付超生民众,到处抓人结扎、堕胎、上环,有钱的交钱,缴不起钱的就抄家,将值钱的电器、农具、粮食抢走,猪、牛、鸡、鸭抓走,不值钱的生活用品如锅、茶壶等打碎,甚至连门和窗都撬走,把屋顶砸穿。政策一实施,县内顿时民怨沸腾。
  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民众将这一切归罪于乡镇政府,将满腔仇恨对准乡镇干部。~19日,博白县一些乡镇相继发生了大规模群体性暴乱事件。数以万计的民众围堵乡镇政府,砸坏政府办公设施,毁坏政府大门和围墙,烧毁文件档案和车辆,打死打伤乡镇干部。
  中国从1979年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一直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可在博白,家里小孩一两个是不正常的,两个以上才叫正常,五六个也习以为常。解放初,博白县总人口只有49万,如今则达160万之多,足见该县超生何等之严重!这难道是乡镇干部之过吗?准不准生,罚不罚款,全由县计生部门说了算;罚多罚少,全上交到县里去了。所以有人认为博白的乡镇干部这次死得冤、伤得冤。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博白县之所以严重超生,完全是县政府一手造成的。为了敛财,政府故意让计生工作时松时紧,松的时候让老百姓超生多生,紧的时候就有名目来罚款收费。试想:如果博白县的计生工作一开始就严格从紧,全县没有了超生户,又哪来“超生款”可罚?
  在中国,博白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计生工作如此,治安、环保、土地、矿产、林业等等工作都是如此,时而松,时而紧。执法人员在松的时候对黄赌毒盗、环境污染、违规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等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常常是得了执法对象的好处之后就不了了之,有些甚至充当起违法者的保护伞。山西黑砖窑事件就是例证。而紧的时候则突然掀起一场“严打”运动,让乡镇干部冲锋陷阵,乱罚滥没,把违规违法者往死里整。一旦上面追究起责任来,县里的各执法部门就把责任推给乡镇,让乡镇干部去当替罪羊。浙江省台州市新桥镇政府因受上级部门委托,对本镇的污染企业进行了一次大清理,被清理的污染企业却以“镇政府没有执法权”为由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致使新桥镇政府败诉,并在当地电视台曝光。
  日《法制日报》报道,近年来,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权问题日益凸显。一位乡镇干部告诉记者,尽管法律法规都明确乡镇政府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实际执法实践中,乡镇政府总是被推到最前面去“冲锋陷阵”,乡镇政府败诉率高自然就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跟乡镇政府“有责无权”相对应的是上级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有权无责”。这些部门通常没有油水不行动,好处自己得,工作交给乡镇干,以至于上面部门的人老是没事干,乡镇干部的事一天到晚干不完。这就给了人们一种错觉,以为乡镇一级政府非常重要,不可或缺。可是,乡镇政府因为没有财政权,想为下面的村里办点好事却无能为力;因为没有审批权,老百姓有什么请求,自己又做不了主;因为没有人事权,想选贤任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也只能是空想;因为没有执法权,眼睁睁看着辖区内有人违规违法却不能名正言顺地予以处理和处罚。试想,这样的空壳政府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之后,乡镇已经找不出纯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了,最多是替上级部门代为行政、代为执法而已。乡镇一级政府的存在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助长上级部门的衙门习气和官僚作风,二是导致干群矛盾加剧和群体性暴乱事件频发。
  综上所述,我国撤消乡镇建制势在必行。那么,怎样撤?撤消乡镇之后又怎样保证政令畅通?
  (一)乡镇与其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合并
  撤消乡镇,将其并入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城镇化程度高的乡镇定为镇,否则为村,但镇跟村属于同一行政层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或镇民委员会。
  (二)实行县议会制
  参照西方议会制,对县人大和政协进行改革,人大相当于众议院(下议院),政协相当于参议院(上议院),由人大和政协共同组成县议会。相应的各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为县众议员和参议员,享受县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即正科级)的待遇,由县财政供养。各村的议员跟其他议员一样统一实行竞选制。每个村的议员因为通过激烈的竞选,由村民民主选举出来,是村民最信得过的“代表”,肯定会忠实地为村民代言,为全村谋利。另外,每个村议员因为跟其他公务员一样拿财政工资,负有向村民宣传贯彻政策、法律、法规的职责,以及对本村发生的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举报的职责。为此,可以相应地制定一些考核指标,例如,计生、治安、环保、土地、矿产、林业等违规违法一例规定扣多少工资,指标完成得好则给予奖励。甚至可以要求每个议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写出调查报告,积极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建言献策。这样一来,各村的议员就成了政府与农民之间上传下达的核心和纽带,加上他们在本村德高望重,做村民的工作比过去的乡镇干部强过百倍。所以,撤消乡镇建制,实行县议会制,既可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又可保证政令畅通。
  (三)人源分流
  撤消乡镇,实行县议会制后,原乡镇干部一部分分散到各村镇,竞选村(镇)民委员会干部和县议员。一旦有谁竞选上县议员,等于一步登上了县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级别,这对于每一个乡镇干部来说都极具吸引力。与此同时,县政府及其部门也要进行必要的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择优汰劣,鼓励乡镇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由于县政府及其部门涉农方面的工作过去一直都是“雇佣”乡镇干部去冲锋陷阵,将乡镇干部充实到县政府及其部门还有利于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
  机构改革必然涉及到机关人员的精简,加上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吸纳一批优秀的乡镇干部,从而使一大批人员从原机关单位精简下来。为此,各县通过发展公益事业,如兴办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体育馆、养老院、疗养院、福利院、就业培训中心、社会调查中心、免费公交中心等等,让精简下来的机关人员优先竞争这些公益事业单位的职位,他们在取得这些公益事业单位职位后,仍然拿财政工资。他们除了从过去习惯于吃拿卡要的“官老爷”变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外,其他没有多大的变化。这样的改革既突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色,又体现了以人为本。
上篇:11.
下篇:13.
◆――胡运动博客文选第一卷
大共和主义社会:每个人出生之后皆可享受免费的就医和就学,学业结束即可就业,全社会无待业和失业者。
All Rights Reserved离婚诉讼,对抚养权的争议,被告方已收到传票,现双方已协商好抚养权,被告能不出庭吗?现在还能撤消诉讼改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离婚诉讼,对抚养权的争议,被告方已收到传票,现双方已协商好抚养权问题,被告能不出庭吗?现在还能撤消诉讼改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吗?
7月19号第一次起诉的,23号接到她的电话,估计她已经知道传票送来过(那天她可能是上班,传票地址写住地)。今天8月10号本来下午开庭的。律师通知我,她拒收传票。法院的理由是: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无法签收。 她是在同城工作的。莫非她已经搬走?(我离家3个多月,自己租房子)。
此种情形,是公告送达合适还是送单位合适? 不知道送单位是否会引起她的极端情绪? 她还是在国有银行工作的呢。 不可能辞职回老家躲起来了把?
情况说明:离婚诉讼已经开庭两次了,但是未当庭裁决,已由简易程序进入
普通程序,法官说现在要与两位人民陪审员合议之后才能裁决,也
可能会再次开庭。在第二次开庭庭上,女方放出口风说会去做绝育
手术。我想问问:为争孩子抚养权,女方如果去做绝育手术的话,这样有效么?
诉讼离婚,房产分配能不能在判决抚养权后再协商?
男女双方都是离婚后再婚的,男方抚养以前的一个女儿,女方没有。现在又生了一个女儿,这个新生的,算不算是超生?
同上,财产问题等判决离婚和确定小孩抚养权归属后,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起诉讼
离婚后已经独立抚养孩子至今,现在孩子考上大学,我可否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大学
09年经人介绍与认识不到三个月的老公结婚,2010年12月生亿女儿,女儿生下来老公便不在家了,常年在外,偶尔回去个一半天,每次回去都是拿东西的,共同财产10000多块,他全部拿走,对家庭我以及孩子丝毫不闻不问不负责任,无奈我出去打工,维持孩子的生活费,孩子由我母亲代为照顾,但是我一个女人而已,支撑不下去了,打电话给他,他总说没有时间,我只好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可是他现在说离婚可以,但是孩子他要,女儿才一岁半,会判给他吗?他可是从来都不管女儿的,但是我们这里...
离婚时有一个四岁女儿、抚养权归他、女方每个月给予五百元抚养费、财产纠纷女方什么都不要、男方离婚前欠女方父母一万元钱、说离婚后一年内还给、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现在男方不想抚养孩子、但是还不想交出抚养权说是寄养在女方家里、半年后接走、到时候给半年费用,去年男方欺骗女方说孩子上学、可是孩子一直都没上学、现在女方想要回抚养权、不然不给抚养孩子、现在欠款不还女方打算从抚养费里扣除,这种情况女方怎么能要回孩子。
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经人的介绍买的一块80平方的地在买的过程中左变右变当时我就要求他退回我的钱!但他说那是不可能的你要就要地要钱就没有无耐之下只好定下了。过程我们有签过一些合同。但我去报建才知道那里建不了房子政府不给盖。现在我把那人告上法庭开庭的那天他没到庭!现在我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了
离婚时协商孩子由女方抚养,但现在女方无工作,无法照顾,协商后决定孩子转给男方抚养,男方一次性给女方一部分费用补偿,请问需要重新去民政局办理,还是需要什么其他手续, 已经协商好了,问题是到哪里办理,需要找律师办理手续,还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就可以农民交不起超生罚款自杀&当地次日取消捆绑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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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民交不起超生罚款自杀 当地次日取消捆绑式执法
儿子手捧王光荣的遗像
在捱过穷困、债务、病痛和牢狱之灾之后,37岁的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最终被4个孩子的2.25万元“超生罚款”压垮了。
3月3日,就在当地小学开学报名当天,王光荣割腕自杀。
近些年来,将计划生育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执法”的现象并不罕见,在国内的某些地方,被捆绑的不单是义务教育,户籍管理、医保报销、结婚登记、身份证明等也包含在内。
一位父亲的死亡
今年3月3日,开学报名当天,这位4个孩子的父亲用美工刀片割断了自己的手腕,自杀身亡。
消息通过网络传出,迅速引发关注。舆论的矛头指向被计生政策捆绑的义务教育――学生开学报名时,需要带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超生罚款”缴清证明(即“计生证明”),不然无法进校读书。
不过,兴义当地很快辟谣,称王光荣之死与“超生罚款”无关,4个孩子均已在当天入学。至于王光荣的死因,“正在调查”。与此同时,王光荣的妻子吴金敏获得了6万元的安葬费以及政府帮忙建房的承诺。
王光荣的家庭生活充满坎坷,他为了给家里留个男丁而四处躲避,靠打零工养家,缺钱的他曾因讨100元的债而捅伤别人,因此坐牢4年。而王光荣多年的病痛,也让这个家庭愈发贫困,债台高筑。
“天文数字”的罚款
王光荣有4个孩子,除最小的儿子外,其余3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和次女在万屯读初一,三女儿和儿子在村子里的下坝小学读小学。
开学前,他从万屯镇计生站得知,自己要缴纳共计2.25万元的超生罚款。于是,夫妻俩开始四处借钱。但是同村人有不少也要交罚款,不少人也选择举债或者卖牲口凑钱,他们也借不出多余的钱。
3月3日,是开学的日子,已经多次向王光荣催要“计生证明”的孩子,又一次向父亲提起了这件事儿。12点50分左右,正在别人家帮忙干活的吴金敏,听邻居说他们家有“砰砰”的响声,就赶紧跑回家。
她推开门,看到王光荣跪在床边,头栽倒在地上的一个土坑里。屋里光线很暗,她还以为丈夫晕倒了。吴金敏赶紧上前,丈夫已经浑身冰凉,“土坑里都流满了血”。随后,她在丈夫身边找到了割腕用的刀片。
突然取消的
“捆绑式执法”
贵州自去年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来,这一做法得以强化。巧合的是,在王光荣死后第二天,当地媒体报道,3月3日,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兴义市委书记桑维亮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就抓好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整改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原与教育捆绑的‘双诚信双承诺’文件作废”。这也是贵州唯一一个地方,明确表态取缔将义务教育与计生政策捆绑执行。在贵州其他地方,“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仍在推进。
因一个“罚”字酿成的悲剧
交不起超生罚款
男子喝农药身亡
因为长期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于去年12月4日上午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艾连坤家中讨要说法,最终在村支书家中喝农药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此前维持生计的7000斤玉米被村支书带人拉走。
没交罚款办不来低保
农妇被弃乡政府后死亡
为了能申请到每月100余元的农村低保,4月18日,湖南武冈市晏田乡农妇邓元姣被丈夫弃留于晏田乡政府。70多个小时后,半身瘫痪的邓元姣在乡政府办公室身亡。而邓元姣没有获得低保的原因,则是乡里有政策――没有缴纳计生违法罚款和社会抚养费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超生家庭交不起罚款
孩子被抱走23年
23年前,四川省达州市的一个村庄,当时只有半岁大的女孩谢先梅,被计生办工作人员从交不起200元超生罚款的父母身边带走,交给单身人士领养,此举被称作“调剂”,在23年前的达州是一种处理超生婴儿的举措。经过多年苦苦寻亲,最终,她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团聚。
去向不明的巨额资金
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征缴费用未缴入国库
去年9月起,国家卫计委官员多次表示,各省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欢迎社会监督。但去年仅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征收情况,共计超200亿元。
计划生育制度实施30余年,全国社会抚养费收了多少,可从这200亿元中窥见一斑。但是,这笔钱的去向并没有被公开。
两周后,国家审计署首次公布9省45县年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结果:几乎每个县都存在如下问题:漏报计划外生育人数;征收标准不公,基层自由裁量权过大;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实际征缴费用未缴入国库;基层政府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
正在改变的现状
个别省市超生落户与罚款脱钩
由于未能缴纳罚款,有不少孩子成了黑户。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有1300多万人没有户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这些黑户人口以后面临着就学、就业、出远门、结婚生子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社会福利。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
分析人士指出,个别省市公安部门将超生的新生儿办理户口与罚款“脱钩”,这可能意味着其他省市此类户籍政策也会逐步松动。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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