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诈骗罪量刑刑判几年

问题编号:4755895
量刑能判几年
量刑能判几年
提问者:广东-广州综合咨询浏览18次 13:40:57
共有 7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41061称赞:0什么情况 13:47:0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深圳)帮助网友:18863称赞:2要看是什么犯罪及犯罪情节如何。 16:26:0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6654称赞:0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减少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可以与我联系 17:19:0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19105称赞:1结合案情,, 17:27:2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19956称赞:0,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17:53:0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QQ (广东-中山)帮助网友:442称赞:1你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8:11:5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东-广州)帮助网友:27565称赞:4本律师擅长处理此类案件,本律师建议:你们可以委托律师维权,最大程度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最好带上涉案的相关材料与律师当面详谈。可联系本律师维权,请来电详谈。 10:22:05
已帮助39人&已帮助36人&已帮助39人&已帮助44人&已帮助46人&已帮助34人&已帮助15人&已帮助12人&
已帮助48人&已帮助65人&已帮助57人&已帮助49人&已帮助62人&已帮助43人&已帮助46人&已帮助60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渎职罪量刑
来源:华律网时间:浏览:4775 次
根据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大家都在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1 2什么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所谓招收学生徇... 2 3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甚至... 3 4社区矫正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环境... 4 5我国法律上规定,对已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5
您可能感兴趣的结婚五天就开溜骗婚骗财被判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焦作7月26日电
一个媒人与三名女人预谋后,假借结婚的名义骗婚骗财,最终落了个既退赃款又被惩罚的结果。今天,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家住该县的吕某让邻村40多岁的中年男子张某给自己的儿子介绍对象。同年5月,张某与陈来香、陈小妹(二人均另案处理)和30岁的陈英进行预谋,让陈英和吕某的儿子假借结婚骗取吕家的钱财。&&随后,介绍人张某等人隐瞒陈英已结婚的事实,将陈英介绍给吕某的儿子。去年5月18日,陈英和吕某的儿子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陈英向吕家索要彩礼24000元及手机、衣物等价值数千元的物品。后几个人将24000元现金进行分赃。&&5天后,陈英以回江苏学车为由离开博爱县,并一去不返。后陈英到江苏省江阴市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陈英家属退还赃款27000元。案件审理期间,介绍人张某退交非法所得款1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英、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陈英和张某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程贵忠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我的位置: >
【重伤害判几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时间:| 来源:中顾法律网
推荐阅读: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描述越详细、回答越准确。中顾法律网万名律师为您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想尽快获得众多律师的观点,请点击
上一篇文章:04-14
下一篇文章:04-15
接下来您还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看看大家都在关注什么
免费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向律师电话咨询免费,请说明来源于中顾法律网
故意伤害罪文章推荐
最新故意伤害罪文章
我来说两句排行
如果您遇到方面的问题,可查找专业为您服务 或
免责声明:中顾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按地区查找刑事辩护律师
欢迎交互友情链接(正开展分站合作),具体咨询QQ,或者进入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 > 正文
伙同他人骗婚竟动真感情 女子依旧被判刑
来源:  发布于: 19:11:22
&&&& 扬子晚报网1月19日讯(通讯员 周立虎 记者 范木晓子) 广西人孙娇(女),好逸恶劳,想不劳而获,伙同另两人用骗婚的手段骗取别人的钱财。可在分完所骗赃款后,孙娇被男方家人的真诚体贴所感动,又想继续与男方生活。然而,盐城阜宁法院还是以被告人孙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500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孙玉姣的共同诈骗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外地来的&媳妇&
  去年9月,陈姐带上孙娇,从广西来到了阜宁人&老周&家中,此前双方已经电话联系,老周早已联系上了当地一位想要娶媳妇的人家。&今天有个男方家过来相亲,你们两个人做好准备。&
  第二天上午,男方李金辉一下子看中了孙娇,当时在现场就说愿意和孙娇相处。此时,孙娇等三人都打着自己的算盘。陈姐自称是孙娇的嫂子,老周说这两位是自己广西的远房亲戚,想嫁到江浙一带来。三人主动配合和男子聊天,也聊了一些婚姻具体方面的事,如彩礼、介绍费等。
  第二天,孙娇和李金辉拿了结婚证。孙娇收了男方家的&礼金&34600元,后孙娇分得10000元。剩下的老周和陈姐瓜分。
  &丫头,你过去以后要听话,想家了就给嫂子打个电话。&去男方家前,陈姐还特意叮嘱了几句,孙娇一听便懂。
  逃跑的&新娘&
  孙娇住到男方家后,男方家的父母很高兴。儿子娶不上媳妇一直是老两口的一块心病,这彩礼钱,还是跟亲戚朋友东拼西凑来的。看到媳妇不光人年轻漂亮,脾气也非常好,嘴也甜。一口一个&爸妈&叫得两位老人心里开了花。
  虽然是骗婚,但孙娇在李金辉家的日子过得倒也滋润。丈夫李金辉百般呵护不说,公婆二人每天都好饭好菜伺候,连换下的衣服,婆婆也抢着去洗。这让孙娇很是感动。20天后,陈姐悄悄打来电话,提醒孙娇该找机会溜掉。几分纠结与犹豫后,孙娇还是决定离开李金辉家。于是,她对李金辉说,嫂子来电话了,说母亲生病了,想回去看看。老实的李金辉没多想,相信了孙娇的话。从此,孙娇一去不回。
  在意识到是被骗婚后,李金辉报了警。而此时的孙娇内心也发生了变化。她觉得李家人那样真心地对自己,自己不该这样一走了之。更何况李金辉为人老实,是个值得依靠过日子的男人。想到这,孙娇打算过阵子再回到李金辉的身边。
  骗婚外的真情
  就在此时,因骗婚受害人报案,随着同案犯相继落网,很快,孙娇就遇到了找上门的警察。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后,孙娇主动退还了9000元&彩礼钱&,并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和李金辉生活。李金辉也表示,既然孙娇愿意和他共同生活,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
  阜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孙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孙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姣退出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受贿罪量刑标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