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歌曲 没有你没有人权

青豆虾仁共23篇译文 翻译等级:LV5
龙腾网翻译
最新译文:
美国点击排行榜
美国评论排行榜
友情提醒:龙腾网友发言前,请仔细阅读 ,龙腾严禁人身攻击、脏字辱骂等违规行为,请龙腾网友自觉维护龙腾良好的讨论氛围.龙腾欢迎网友对翻译提出意见和建议,但请勿打击翻译积极性,勿对翻译出言不逊,违者龙腾将不得已做出相应处理.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没有人权的新中国令人愤怒-股城网
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没有人权的新中国令人愤怒
发布时间: 17:21:59
编辑:haiqiong
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暴力强拆令人愤怒,然而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官商勾结,警察称不好处理、也不便立案,并说这是普遍现象。这种手段和流氓黑社会有何区别,为什么不立案?穿同一条裤子吗?这是赤裸裸的失职渎职、包庇开发商的行为。包庇开发商阴谋引网友炮轰。
夫妻半夜裸体被绑强拆
又是一起强拆事件,这次强拆令人气愤的是,夫妻半夜被人绑架,还导致当事人崔红梅心脏病发作,深处险境。和其他强拆案件相同的是:被违法拆迁后受害人都是无人管,政府相关部门不问。和其他强拆事件不同的是:临沭县公安局不立案、不追查、不取证是赤裸裸的失职渎职、包庇开发商的行为。
5月28日,山东临沐县,崔社梅夫妇的生活在一个晚上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夫妻赤身裸体被绑架,家里房子被夷为平地,全部家产和价值50多万元的财物也被埋在废墟之下。没有正规的安置补偿协议,没有走正规的招拍挂制度,开发商就这样进行强拆。
强拆事件在中国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对夫妇半夜裸体被绑着遭到强拆的的事情最近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夫妻事后向相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却遭到拒绝,引来不少人的质疑,一众网友纷纷怒斥当地无良开发商及有关部门的行为。
事发后,临沭县公安局称:因为是与拆迁有关的,警察便不好处理、也不便立案,并说这是普遍现象。公安局坚持不立案、不追查、不取证,坚持赤裸裸的失职渎职,坚持包庇开发商。
这样既牵涉到强拆,又牵涉到绑架罪的案子公案不立案,政府不处理,税纳人养你们是干什么的?这样下去何以能改善干群关系?对如此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官员怎就熟视无睹呢?人民警察保护的是有钱有势人的利益?还是维护人民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利益?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股城网严正声明:未经允许不准转载与抄袭!
●【往下看,下一页更精彩】●
相关文章:、、、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股城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股城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股城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 座机:020- 传真:020-
广州齐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All Rights Reserved.没有互联网,没有美国,中国的人权事业会怎么样?
时间: 12:06
没有互联网,没有美国,中国的人权事业会怎么样?
美国此番提交关于中国人权报告的内容,一下子在中国大陆激起千层浪,而此次关于中国人权的问题,以及人权究竟与什么有关系,却在大陆没有直接表明。值此人权问题再次成为中国大陆国民关注的问题之时,我们有必要继续学习毛泽东的精神,即要“宜将剩勇追穷寇”地挖出来,以让我们正视更多的问题,特别是我们需要对“人权”、“主权”、“治权”、“人权与经济”、“人权与政治”等相关话题的关系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一、此次人权问题的公开需要首先质疑
我们今天提到美国对中国大陆人权事业的批评,然后在“国家”意识的掩护下,爱国主义又一次被使用了,而其中最根本的人权问题,反而被转移了。如美国对中国人权的“抹黑”究竟到什么程度?美国对中国人权的“抹黑”内容是什么?美国的“抹黑”是不是还有很多不为中国大陆国民所知道的?
首先,如果中国人权存在被抹黑的问题,我们就更需要注意了,比如,为什么我们可以反驳,却不能把对方如何“抹黑”的内容公开出来?所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你不公布出来,国民怎么知道美国是不是存在“抹黑”行为?以遮遮掩掩的“这一人权报告在论及中国(包括西藏、香港和澳门)人权状况时,开头便指中国为‘独裁国家’,称在主要领域中国的人权形势继续恶化。报告全然无视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历史性进步,戴着有色眼镜将中国人权状况描绘得一无是处”、“然而,中国共产党内部纪律程序不透明,尚不清楚人权和行政渎职者是否得到一贯的惩处”两段话来说明对方抹黑了中国人权,这显然与过去共产党讲究的“讲事实,摆道理”有出入。
就人权问题来说,美国监督中国大陆,也算是美国的一个贡献。毕竟,没有美国等国家对中国的人权进行监督,中国最近几年所谓的“人权进步”就无法说出来,也不能作为向国际社会、大陆国民交代。
其次,引用朝鲜对美国人权的批评,本身就有问题。朝鲜对美国的反驳,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作为我们引用的必要,甚至是有些自取其辱。
其一、时间上有质疑的地方。我们注意到了,朝鲜此次对美国的批评,是在5月22日的文章,即中国大陆媒体自己所引用的话“朝鲜中央通讯社5月22日发表了控告书,揭发美国的‘反人权罪行’。控告书称,美国在国内任凭‘人权肿瘤’滋长,在国外无恶不作,在人权方面是天下第一号的“无赖国家”,并控诉美国才是应坐在世界人权法庭被告席上的‘重犯’。”如此算来,美国尚且没有提交人权报道,朝鲜就已经在批评美国了,这里说明了什么问题?以正常逻辑来说,只能算是朝鲜媒体每天都在针对美国的问题进行批评和反驳。因此,这类文章很普遍,根本不知道中国大陆这个“伟大的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引用。
其二、如果朝鲜在5月22日就知道了美国的人权报告有批评朝鲜的东西,为什么中国大陆有关方面在22日之前或当天也提出自己批评美国人权?显然,从新闻消息的角度来说,封锁这些比较敏感事实,应该是某方最希望的,处于夹缝且又不得不面对时,也不是承认问题,而是积极去反驳、反辩。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没有互联网,中国大陆对人权问题就不可能公开或及时报道。这个问题,我们从70年代美国开始中国,而长期没有过公开报道,就可以得出该结论。
其三、以一个邪恶的朝鲜批评美国的文章来看,朝鲜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只要朝鲜没有瓦解,没有实现自由、民主和法治,这个非常兴奋于意识形态宣传的专制国家就不会停止对美国的批评,而对于自己国内每年因饥饿死去的数十万人民、对专制恐怖统治、特务统治的迫害,朝鲜就根本不敢公布出来。在一个每天只有“金日成、金正日万岁”的专制国,这些批评美国的消息,一点都没有色彩,也根本不值得任何一个有责任、有自己的国家援引。既然中国一直对国民说,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那么一个大国援引朝鲜的不负责任的文章,就显得很不得体,也显得自己没有水平。
第三、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据说是高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高级社会,那么,这样高级的社会,为什么在人权问题上反而不如低级的资本主义社会?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低级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评?
我们每一次都能够看到这些话题,即中国国情、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然而,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既然这么一个高级的社会,为什么其人权一直被忽视?又为什么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权不能接受低级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监督?社会主义的人权标准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确立一个社会主义人权的标准,以这个标准去衡量一下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权,特别是西方国家的人权,看看究竟社会主义国家先进,还是资本主义先进,也好让国民决定自己是否喜欢社会主义社会,或者是否能够感受到社会主义的先进性、优越性?
二、人权究竟是什么?
对于人权,本人在陈光诚事件、希拉里访华之际已经有过分析,即当时撰写的《从陈光诚事件看人权、主权和治权的问题》。该文的观点为:
人权高于主权,没有人权就没有主权
“人权高于主权” ?估计很多中国大陆人会觉得有问题,特别是受到所谓“爱国主义”情绪影响的部分人士。他们甚至会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是串通了西方国家。显然,这个“爱国主义”观的人是存在问题的,他们混淆了“民族国家”或“民族主义”和“主权”的区别。
人权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人作为人基本权利,也是人之所以区别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它包括很多具体的权利,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平等的权利”、“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权利”、“政治的权利的自由参政权”等等,而且,人权也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改变的。
人权既然是人的权利,那么人权与主权有什么关系呢?或者说,怎么能说“没有人权就没有主权”?
毫无疑问,在此没有胡说八道,也没有混淆视听。没有人权就没有主权,这是有西方正统政治学学说的依据的。我们很多中国大陆人都知道,在近代西方存在“社会契约论”的政治学说,即我们大家非常熟悉的卢梭的“每个人出让自己的全部权利,组建政府。当政府有违人民的意愿,人民有权推翻或更改政府,重新组建新的政府”。
根据社会契约论来说,国家或政府,其权力的依据,乃是由每个个体的权利组成的,即每个人出让自己的私权,然后结合成为国家或政府。然后,如果国家或政府做出了违背人民意愿的行为时,人民有权更换国家或政府,重新组建一个新的政府,这也就是“主权在民”的意思。换言之,主权是由个体的“人权”出让组合出来的。因此,国家行驶的“权力”,本身就来自于一般国民的授予,即国家权受制于人民权利。没有每一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利,就不存在国家权。从这说,没有人权,就没有主权;主权必须受制于国民的权利授予或收回。【1】
三、对主权与治权的问题的认识
我们现在的人权问题,一被西方国家,特别是被美国提出批评,中国大陆立即就会反击、反驳和针锋相对地批评美国人权。这种行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是完全属于那种“仇恨心态”的逆反思维,即凡是自己不喜欢的国家,它们说什么,我都要发表文章反对一下,以证明自己还存在声音。
然后,就在自己统治区内进行所谓的“主权”宣传,却完全忽视了主权究竟是什么意思。从主权的根本上说,主权乃是所有国民的,而并非像我们大陆所宣传的“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尊严。
主权在民,这个问题我们早在100多年前就已经确立下来了。当年国父们在建立中华民国时,明确选择民主共和政体,而且在大陆历史书上,我们一直说“袁世凯复辟称帝不得人心,说明民主共和已经深入人心了”,既然自己都承认民主共和深入人心,为什么对民主共和的意思不能告诉国民呢?
何为民主共和?所谓民主共和,即国家权力由全体国民所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主权在民”。主权在全体国民手中,而不是主权属于政府。
对于政府而言,它仅享有治权,即依照国家宪法的规定,直接行使行政权,而且这个行政权不具有世袭性和独断性。
主权不变,治权却可以不断地改变。如我们在民国以后的100多年里,主权一直没有发生巨大变化,但治权却变动较大。
四、 人权与经济的关系
我们在大陆看主权问题、人权问题,总是不难看到一个话题,即中国要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就必须“稳定压倒一切”。对于他国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批评,主权是一个理由,而发展经济则是另一个主要原因,如前几天中国大陆某人回复英国人权报道对中国人权的批评文章,其主要引用的观点就是:
中国改革开放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不断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在过去的2011年,经过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中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人民的总体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更加有效,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收入分配差异较大、城乡区域发展、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等问题对人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更好实现构成较为长期的制约,在更加有效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方面也还有待进一步地改进和加强。但从根本上说,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水平是否不断提高,不能简单地进行横向比较,更不能像英国这样拿自己人权保障方面做得相对成熟的经验来与中国某些有待改善的方面来进行类比,进而得出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不真实结论。
在中国这样一个巨型国家里快速推进现代化,让数亿人摆脱贫困,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对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都照顾周全,只能是极少数人服从绝大多数。【2】
发展经济或经济发展,是不是可以作为人权的借口?这个问题显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我们从中国历史上完全可以找到问题。如汉朝、唐朝、两宋、明朝,乃至清朝,中国的经济发展都一直有过飞速,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这些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王朝,为什么没有在人权问题上取得巨大进步呢?
以晚清来说,在1840年鸦片战争时,中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依然是全球第一,而且是之后几个国家的总和,可是我们在这个经济综合第一时期,为什么没有在人权上超过同期的英国呢?
五、人权与政治制度的问题
显而易见,人权与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如何发展等问题,没有任何关系,直接把人权混淆在经济发展等问题之中,是混淆概念,也是转移国民视线。
就人权而来,一个国家在宪法上都会明确宣布国民拥有什么权利,但是,这些为国民而设置的权利如何转化为具体的人权,就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规定中国人民拥有众多权利,可是我们在现实中却完全绝缘这些权利。
为什么你拥有这些权利,即“你应该有”人权,却不能真正享受这些人权?又为什么有人会千方百计地阻碍国民行使这些人权?又为什么有人不希望国民知道这些权利属于自己?又为什么党和政府不告诉国民如何行使自己宪法上的权利?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自己去反思的。
人权,宪法上明确写了,但是,“应该拥有”的权利,为什么在现实中会遇到困难?又是什么具体的困难?
政治制度的构建为什么会阻碍中国大陆国民去行使宪法上的权利?又是否是人权最大的难题?
相关文章,敬请各位链接以下文章
《从陈光诚事件看人权、主权和治权的问题》
《人民日报》:“资产阶级民主有欺骗性”还要欺骗多久?
【1】《从陈光诚事件看人权、主权和治权的问题》
【2】《评价中国人权的状况不能违背基本的客观事实》/4042731.shtml?pvid=tc_news&a=&b=%E5%A3%B0%E9%9F%B3%3A%E8%AF%84%E4%BB%B7%E4%B8%AD%E5%9B%BD%E4%BA%BA%E6%9D%83%E7%8A%B6%E5%86%B5%20%E4%B8%8D%E8%83%BD%E8%BF%9D%E8%83%8C%E5%9F%BA%E6%9C%AC%E7%9A%84%E5%AE%A2%E8%A7%82%E4%BA%8B%E5%AE%9E
阅读(0)| 评论
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
博主最新日志中国没有人权 要律师干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中国没有人权,只有政府的人说了算,律师能跟政府斗吗,还不如找记者,公开他的黑暗, 要律师干吗
最近,我收到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文书,抄袭对象是在200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而我是在2010年发表的论文,并且附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一篇学术文献检测报告单,要求我五日内予以回应。其实我是从网上抄袭别人的一篇文章,起初是用来作开会发言用的,后来修改后投的稿,且并未获取任何利益。原作者是否授权于该律师事务所也无从得知。那我是面对律师事务所,还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还是原作者本人呢?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的朋友90年的,从小父母离异,判给了父亲,后父亲遗弃他走了,再没有任何联系到的亲人了。
我朋友的父亲母亲都是韩国人,朋友是在美国纽约出生,录指纹了的,拿的是美国护照,也有社会保险号(号码不记得了),在美国生活了4年就随父亲出境了。
在中国北京上的小学,后付钱没有留下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离开了他...
现在我的朋友只记得出生的护照号,其他任何证明的材料都没有,亲人也没有,我的这个朋友坎坷的从一个合法身份的未成年人一直摸爬滚打到现在,上学、找工...
我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发的风险提示函,说我去年发表的一篇职称论文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附带法律意见书、学术文献检测报告单,无原作者授权证明文件,要求我5日内处理完毕,让交1000元作者费3000元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我如何处理?
本周五收到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五年前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文书,我应该怎么处理?发给我的有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我和他们联系了,让交4000元和解,如果不和解的话,向单位领导反映。
有朋友最近收到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著作权风险提示函 及 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说是著作侵权,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有 怎么才算是侵权?有无具体要求,比如雷同率达到多少才算?
中国文著协与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的行为是否为诈骗。
他们通过网上搜索,认为某一篇论文或著作,和过去某一篇重复率较高,达到了侵权标准,不管论文是否过了诉讼期,既联合向你发出风险函,提出两种解决方法:1、内部和解解决,前提是先交4000元钱给文著协,这钱催的特紧,让人产生受诈骗的感觉;2、如果不同意内部和解或交钱晚了,即威胁向单位写揭发信,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败诉要交50万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该如何解决,诉讼期是多少。
我昨天收到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五年前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文书,我应该怎么处理? 发给我的有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
我孩子在英国工作任客户经理,工作很顺利,在原单位工作三年年年评为优秀员工,。在一个月前有一个同行业的公司招聘他,工资和奖金都比现在的单位好,我孩子就向本单位提出了辞职书。原单位就对我孩子进行了调查,在电脑中发现我孩子有将单位客户名单邮到本人邮箱一事(我孩子是作为工作之便使用的,因为有时在家中也必须与客户联系)为此孩子原单位在我孩子提出辞职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发信给我孩子要去参加单位听证会~~~。我们父母在中国很是着急,为何原单位还要做这样?后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联合国人权宣言 中国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