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查封扣押期限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的在案财物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D.自救行为  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  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择一重罪处罚  6.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侵占罪既遂  B.构成侵占罪未遂  C.构成盗窃罪既遂  D.构成盗窃罪未遂  7.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抢劫罪B.构成抢夺罪  C.构成盗窃罪D.构成侵占罪  8.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先并后减”;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  D.“先减后并”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先并后减”轻  9.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10.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B.广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事后查明,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乙构成虚假广告罪  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400万元。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息向丁借款500万元,且按期归还本息。丁尝到甜头后,多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丁构成非法经营罪  11.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12.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  13.下列哪种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  A.甲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曹某包养情人并匿名举报,使曹某失去晋升机会  B.乙捏造“文某明知王某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人而向其提供资金”的事实,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C.丙捏造同事贾某受贿10万元的事实,并写成500份传单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  D.丁匿名举报单位领导王某贪污救灾款50万元。事后查明,王某只贪污了救灾款5000元  14.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意外事件  15.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自行车(价值1万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要购买,催促店主去50米之外的库房拿货。店主临走时对甲说:“我去拿锁,你帮我看一下店。”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诈骗罪B.盗窃罪  C.侵占罪D.职务侵占罪  16.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17.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用假币到电器商场购买手机,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乙受王某之托将价值5万元的手表送给10公里外的朱某,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据为己有。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1万元。丙收款50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D.丁为孩子升学,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育局长何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18.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  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9.无业人员甲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某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在该局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时,甲向干部乙声称:“如果不给我2万元,你这次绝对没有机会。”乙为获得岗位,只好送甲2万元。关于对甲的行为的处理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B.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C.对甲的行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D.甲触犯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受贿罪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20.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A.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B.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C.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D.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  A.公开审判原则  B.言词审理原则  C.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  22.张某以侮辱罪对王某提起自诉。一审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即发生法律效力  B.调解书经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无论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本案中调解书并未生效,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2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应当提审  24.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25.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  B.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  C.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  26.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27.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有权决定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是哪一个机关?  A.省监狱管理机关  B.负责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  C.负责监所监督的检察院  D.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  28.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29.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C.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30.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  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  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31.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2.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3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34.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35.辛某到县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强奸,公安机关传讯了陈某,陈某称他与辛某是恋爱关系。公安机关遂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向辛某送达了不立案通知书。辛某对不立案决定不服而采取的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A.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B.要求县检察院撤销该不立案决定  C.请求该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向该县法院提起自诉  36.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径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37.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38.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39.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40.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商城。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虽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某村丙小组的名义起诉  B.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  C.应当以乙区人民政府为被告  D.法院经审理如果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  41.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镇农贸市场,但长期拖欠工资。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应付工资50%的赔偿金。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自该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提出  B.县劳动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该县法院受理  C.县劳动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  D.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执行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2.李某和钱某参加省教委组织的“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后省教委以“通报”形式,对李某、钱某等4名作弊考生进行了处理,并通知当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三年之内不准报考。李某、钱某等均得知该通报内容。李某向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省政府未予答复。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通报不服提起的诉讼  B.李某对省教委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通知钱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法院应当受理李某对省政府不予答复行为提起的诉讼  D.钱某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处理依据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被诉处理决定合法的依据  43.甲有乙、丙两子。甲与乙曾订立赡养协议,并将自己的10棵荔枝树全部给乙。县政府向乙颁发了10棵荔枝树的林权证。甲去世后,丙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要求镇政府处理。镇政府重新分割了荔枝树,还派员将荔枝果摘下变卖,保存价款3000元,烂果400斤交由乙处理。乙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诉讼过程中,县政府颁发给乙的林权证仍然有效  B.如果乙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乙提出被告应赔偿荔枝烂果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准许  D.镇政府变卖荔枝果并保存价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44.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45.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C.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D.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  46.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  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  47.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  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C.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48.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49.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  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  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  50.李某涉嫌盗窃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法院审理时发现,李某系受人教唆,且是从犯,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后李某以自己年龄不满16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因此撤销原判,改判李某无罪并解除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不予赔偿  B.对于一审有罪判决至二审无罪判决期间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C.对于一审判决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D.对于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李某受到的羁押损失,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52.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54.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在本案中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B.刘某在本案中存在打击错误  C.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55.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构成拐骗儿童罪  C.属于拐卖儿童罪未遂  D.属于拐骗儿童罪中止  56.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57.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58.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  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  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59.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60.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61.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盗窃罪  B.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  C.崔某构成窝藏罪  D.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62.关于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收藏家甲受托为江某的藏品进行鉴定,甲明知该藏品价值100万,但故意贬其价值后以1万元收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文物贩子乙收购一些赝品,冒充文物低价卖给洪某。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店主丙在柜台内陈列了两块标价5万元的玉石,韩某讲价后以3万元购买其中一块,周某讲价后以3000元购买了另一块。丙对韩某构成诈骗罪  D.画家丁临摹了著名画家范某的油画并署上范某的名章,通过画廊以5万元出售给田某,丁非法获利3万元。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63.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64.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B.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C.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D.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65.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66.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67.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68.在侦查中,下列哪些情形,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  A.张某刑讯逼供案,在场的人指认他犯罪  B.姚某徇私枉法案,在取保候审期间企图自杀  C.王某贪污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毁灭证据并串供  D.高某受贿案,在其家中发现赃款、赃物  69.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70.关于人民陪审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各级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  B.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  C.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71.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退回补充侦查  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72.关于刑事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三盗窃李四电视机一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将电视机发还李四  B.王五被控贩卖毒品,作为证据使用的海洛因应当随案移送当庭出示质证  C.马六被控受贿金条若干,未随案移送,判决生效后,根据法院通知该金条由查封、扣押的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D.牛七涉嫌受贿罪,在侦查期间自杀身亡,检察机关应当通知金融机构将冻结的牛七的存款、汇款上缴国库  73.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工作是应当进行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B.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D.有被害人的,必须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7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  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75.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A.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B.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  C.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D.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检察人员可以安排其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通话  76.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  A.公诉人B.自诉人  C.被害人D.控方证人  77.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78.被取保候审人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保证金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  B.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  C.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D.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79.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A.乙的母亲B.乙的祖父  C.乙本人  D.乙的好友丙  80.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81.刘某参加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市卫生局查明刘某在报名时提供的系虚假材料,于是向刘某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告知书》。刘某提出听证申请,被拒绝。市卫生局随后撤销了刘某的《医师资格证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卫生局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B.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C.市政府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D.市卫生局撤销《医师资格证书》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销  82.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  B.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  C.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D.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抵押证明违法  83.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起诉  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  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  84.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张某的证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  B.张某的证词有张某的签字后,即可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C.现场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刘某的签名  D.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85.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86.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路面被污染的沿途三个区的执法机关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如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三个区的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B.对该运输公司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  D.本案的违法行为人是该运输公司和司机  87.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88.某市监察局经初步调查,认定该市教育局局长魏某在出国考查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决定对其进行查处。依据《行政监察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魏某的调查属重要检查事项,立案应报市政府和省级监察机关备案  B.某市监察局可以责令魏某在指定地点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若不配合,该局有权扣留魏某  C.在调查期间,监察局可以作出暂停魏某执行职务的决定  D.经调查认定魏某不存在违纪事实,监察局应撤销此案并告知某市教育局及其上级机关  89.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不慎将李某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撞坏。事后,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李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李某曾与其协商赔偿  B.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该公安人员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  D.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  90.县工商部门以办理营业执照存在问题为由查封了张某开办的美容店。查封时,工商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损失属于县工商部门应予赔偿的费用?  A.张某因美容店被查封损坏而生病支付的医疗费  B.美容店被损坏仪器及窗户所需修复费用  C.美容店被查封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D.张某根据前一个月利润计算的被查封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2.甲公司从澳大利亚某公司购买了2万吨化肥运抵某市。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且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提取货物,遂以保证金的名义向甲公司收缴人民币200万元。随后作出罚款1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认为处罚过重,但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海关可以直接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抵缴部分罚款  B.海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  C.海关应当自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D.海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93.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儿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二审法院应当维持一审判决  C.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一)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待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请回答94-97题。  94.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B.甲不知道乙将公款用于犯罪活动,所以甲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D.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95.关于乙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B.乙与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乙归还30万元公款的行为导致甲犯贪污罪,故乙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  D.对乙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  96.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97.银行职员丙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C.洗钱罪  D.赃物犯罪  (二)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98-100题。  98.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99.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00.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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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涉案财物,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虽然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涉案财物的处置都有规定,也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但目前涉案财物处置工作随意性大,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救济不到位等问题非常突出,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将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司法程序作为加强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最高检随后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作了具体规定。本文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务,就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规范处理作分析。
一、涉案财物的法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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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规定大致勾勒了涉案财产的范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从其他办案机关接收的财物及其孳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这一规定细化了涉案财物的范围,但后者将“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作为涉案财物的范围,这一兜底性的概念界限较为模糊,要避免成为随意扩大涉案财物范围的借口。笔者认为,涉案财物应该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界定,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一)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所直接或者间接取得的财物。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是因为,被认定为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财物,行为人系恶意占有,不能享有该财物所有权。因此,如果犯罪所得尚未退缴的,法院在判决书主文中一般另立一条:赃款赃物继续追缴。当然,何谓“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实践中掌握并不一致。因为在刑法中,有时使用“违法所得”的概念,也有的条文使用的是“犯罪所得”的概念。犯罪所得无疑属于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未必就是犯罪所得,违法所得的范围要广一些。
违法所得的财物大致有以下两类:
1.直接违法所得(赃款赃物)。行为人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直接取得、占有和控制的财产,称之为直接的犯罪所得,也就是所谓赃款赃物。包括以下三种财物:
(1)犯罪直接取得的他人财物。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犯罪人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合同诈骗案中,犯罪人所骗得的财物等。这些财物在诉讼中是最典型的赃款赃物。行贿案件中,如果行为人通过行贿获得财产刑利益的,也应属于赃款赃物。如某国有公司通过拍卖支付2000万元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历经数年没有开发。行为人通过行贿于市分管领导,从该国有公司按原价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按照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市价,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升至5000万元,则该宗地的3000万元升值部分就是行贿取得的非法所得。
(2)犯罪所生之物。犯罪所生之物是犯罪之前本不存在,通过犯罪所生成的物品。犯罪所生之物不同于犯罪所得,“犯罪所生之物强调某物是犯罪过程中产生的,是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所制造的。犯罪行为实施之前不存在此物,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也是犯罪所生之物的产生过程。”但在实务中,犯罪所生之物一般纳入违法所得范围。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行为人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就是犯罪所生之物;行为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人实施伪造假币的行为,所制造的假币,都属于犯罪所生之物,传统上也属于赃物的范围。
(3)赃款、赃物处分后的所得。在赃款赃物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处置的情况下,不但其处置后的所得仍属于非法所得,形成赃款,而且被处置的财产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追缴,形成赃物。例如,将诈骗所得的汽车销赃,销赃后的所得是赃款,被销赃的汽车追回后又是赃物。又如,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2014年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也就是说,非法吸收的资金本身是赃款,帮助吸收资金人员得到其处分的款项,同样属于赃款的范围。
2.间接的违法所得。间接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犯罪所得所产生的收益(主要是孳息)。犯罪所得收益不是直接的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与孳息在法律上也是并列的不同概念(如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任何人不能从犯罪中获益”的原则,犯罪所得的收益也应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实务中,犯罪所得收益应该包括四类:
(1)犯罪所得的孳息。民法上的孳息有两种类型:“以自然属性而产生的出产物、收获物为天然孳息……物以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4]某项财物一旦为犯罪所得,就形成赃款赃物,其后,该犯罪所得无论是自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无论是查封、扣押财产前的孳息,还是查封、扣押财产后产生的孳息,都应作为犯罪所得收益予以追缴。例如,最高法1993年印发的《关于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应否计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不应作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数额计算。但该利息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贪污、挪用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
(2)用于违法活动产生的收益。如用诈骗所得放高利贷,所获得的高息应属于犯罪所得的收益。
(3)“射幸”活动产生的收益。“射幸”是指碰运气的“侥幸”行为,“射幸”所得是指偶然碰运气取得的收益。对行为人将违法所得用于某种“射幸”活动(包括合法的或者非法的“射幸”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如用于购买彩票而中奖获得的收益,或者用于赌博所赢得的款项,一般也作为犯罪所得的收益,纳入犯罪所得收益的范围。
(4)投资或者置业产生的收益。最高法2014年印发的《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如行为人将违法所得投资股票、期货,所获得的收益也应作为犯罪所得收益予以没收。
不过,在将犯罪所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其犯罪所得收益的认定应有一定限缩,应将其限制在由赃款赃物直接产生的基础上(如投资股票、购买房产等)。如果行为人将犯罪所得投入正常的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仅是资金的投入,还包括其他资源投入,此种情况下的收益主要也不是由犯罪所得直接产生,不能轻易归纳为犯罪所得收益。例如,行为人将犯罪所得用于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完工后获得了正常的盈利,应视为合法所得,不应作为犯罪所得收益予以没收。又如,行贿人通过行贿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升值部分应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但行为人将土地开发房地产后的获利,则不属于行贿的非法所得范围,不应作为没收的对象。
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但当犯罪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其他财产的情况下,能否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扣押,例如,犯罪嫌疑人将骗得的一辆轿车销赃,赃款被其挥霍,能否扣押其合法等值财产(如其合法拥有的另一辆轿车),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扣押、冻结和没收”的条款中,将“与犯罪所得价值相当的财产”“犯罪所得已经部分或全部转变为或转化为其他财产”“混合财产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都纳入可以扣押、冻结财产的范围。
(二)违禁品
违禁品,一般指国家规定限制生产、购买、运输和持有的枪支弹药、刀具、爆炸物品、淫秽物品、假币、毒品等。违禁品或者不具备物的属性或者属于禁止、限制流通物。原持有人因财物本身的性质而直接丧失对该财物的占有,由国家予以没收。违禁品既可能是行为人的犯罪所得(如非法窃取的违禁品),也可能是犯罪所生之物(如伪造的假币),还有可能本来属于犯罪人本人使用而非法所有的违禁品(如管制刀具)。
(三)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是指供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而使用的属于其个人所有的钱款和物品。一项财物是否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结合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意识地将该涉案财物为犯罪活动利用,客观上是否利用了该财物等作判断。
1.“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基本特征:
(1)该财物的权属属于本人所有的明确性。立法强调的是必须是“本人”的财物。包括犯罪人权属明确的本人独有的财物,也包括享有部分所有权的物品。例如,走私犯罪案件中,行为人专门运输走私物品的汽车是家庭所有的,但犯罪人也享有所有权,也应作为犯罪工具没收。临时借来的他人财物,不是本人的财物。当然,如果他人明知该财物用于犯罪活动而提供,则提供犯罪工具本身就是犯罪的帮助行为,应作为本人财物认定。
(2)用于犯罪的专门性。“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本来是合法的财产,行为人对财物享有合法权益,而且工具本身是中性的,既可以为犯罪所用,也可以用于日常生活或合法业务活动中。只是由于其使用方式具有违法性,才直接导致行为人丧失对该财物所享有的物上权利。此种没收虽然不属于刑罚种类,但本身是对犯罪人合法利益的一种剥夺,具有惩罚的属性。因此,“供犯罪所用的财物”的范围,应体现罪刑相当的原则,作限缩解释。例如,对于在轻罪案件中,没收的犯罪人财物“应是专门或者主要用于实施犯罪之物,即该财物之取得或者存在的目的应是为了实施犯罪,该物品与犯罪行为间存在经常性的、密切的联系。对于那些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生活、只是偶尔为犯罪所用的财物进行没收则有违设立没收制度之本意。如在伪造证件过程中使用的复印机,一般不应没收,但若该复印机的购买即是为了伪造证件或者购买后主要用于伪造证件,则应属没收之列。”“两高”印发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对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予没收。
(3)对犯罪所起作用的重要性。并不是所有与犯罪有联系或者使用的财物都一律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对于非直接或专门用于犯罪的财物是否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要结合该财物与犯罪形成的关联程度以及财物的价值与犯罪情节的轻重比较,遵循关联性原则和相当性原则,作出符合常情常理的认定。”如对海上走私而言,船只无疑是必要的运输工具;对贩毒而言,手机等通讯设备是重要的联系工具;生产伪劣产品或者伪造货币的机器设备,都可以直接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有论者指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只有对犯罪起决定性作用的,才属于没收的对象,“如果对犯罪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则不是没收的对象。”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偏颇。例如,先用汽车将走私分子送到码头,走私分子出海走私。汽车当然为该犯罪的实施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总体上作用不大,汽车就不能作为犯罪工具没收。但如果该汽车经常用于接送走私分子,即使对犯罪只起到辅助作用,也应作为“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予以没收。
2.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类型。通常包括以下三种财物:(1)与犯罪行为无法分割的组成物。通常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之物。比如,行贿案件中,用于行贿的款物,本来属于行贿人的合法财产,一旦用于行贿,就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2)被直接作为作案工具使用的财物。例如,供走私所用的船只等运输工具。(3)为犯罪所支出的财物。例如,行为人为购买假币而筹集的资金,等等。
二、涉案财物的追缴和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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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由于犯罪分子作案取得赃款赃物以后,或者用于挥霍,或者去向不明,致使追缴赃物的判决成为法院开出的“白条”。涉案财物查扣、追缴情况如何,对刑事诉讼效果影响极大。因此,采取有效举措追缴涉案财物,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一)非法所得的追缴
追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进行追查、收缴。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分子已转移、隐藏的赃物追查下落,予以收缴。
虽然原物已经追缴,但原物已有损坏、贬值;虽然本金已经退赔,但还有利息损失,等等。此时,尽管赃款和赃物已经全部追缴,但被害人的损失仍未得到弥补。因为这些损失对被害人而言,“仅是直接的物质损失”,仍应当继续追缴。如时值30万元汽车被不法占有和使用后,已经贬值折旧到市价不到10万元,则20万元应继续追缴。对于赃物被处理后的升值部分,则应作为赃物的孳息予以追缴。
在赃款赃物已经由犯罪人处置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能否向第三人追缴。根据“两高”印发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这实际上确认了赃款赃物在处理给第三人的情况下,是否追缴,关键看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即使获得的是他人的赃款赃物,在一定程度上也受法律保护,而不予追缴,这一规定体现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财产权利的精神。而对于第三人恶意所得的赃款赃物,则依法可以追缴。实务中也有这样的典型案件。例如,张某等人利用高息引存包括马某公司在内的十七家单位的资金到银行,在银行实施票据诈骗行为。涉案金额为1.4亿元,所付马某公司等单位的高息为张某等人实施票据诈骗犯罪所得赃款。据此,侦查机关扣押了马某公司在银行账户下的5500万元存款。案件侦查过程中,马某则提出愿将收取的高息交还银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侦查机关遂将1272万元返还给被害银行。2011年12月13日,马某以侦查机关错误追缴了其财产为由申请国家赔偿。最高法国家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票据诈骗犯罪所得赃款支付给本案赔偿请求人的高息部分予以追缴并返还被骗银行,其行为并无不当。赔偿请求人收取高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不符合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情形。马某提出其收取高息属善意取得不应予以追缴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责令退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违法所得挥霍、使用或者毁坏的情况下,责令其按照违法所得财物的价值退赔。在共同犯罪中,共犯人(无论是主犯、从犯、胁从犯或者教唆犯)都应对共犯的共同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所得承担连带退赔责任。即使同案犯中,只有部分涉案人员到案,到案的共犯均要承担连带的返还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违法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或者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被告人或者家庭成员对用于家庭生活的非法所得都有退赔的义务。
(三)违法所得没收的特别程序
以往的实务中,刑事诉讼启动后遇到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的,其违法所得的追缴往往也就不了了之,即使有扣押的财物,随后的处置也极不规范,无法有效维护被害人的权益。鉴于此,修改后刑诉法第五编第三章增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明确规定了“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四)海外追赃的国际合作
近年来,一些经济犯罪分子在犯罪的同时,通过洗钱等渠道将赃款赃物转移境外,为自己和家人办理出国手续,一些人甚至还取得外国的永久居留或居住身份。有风吹草动,就外逃境外,给追赃带来很多困难。随着我国加入和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等,建立了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渠道,海外追赃通常与追逃结合进行,现阶段采取的追逃追赃方法主要有引渡、劝返、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等合作方式。通过这些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使犯罪分子转移境外的赃款悉数或者部分追回。为了改变当前境外追逃追赃多头参与的现状,《意见》提出健全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规定公安部确定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到境外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以形成追逃追赃合力。
(五)追缴赃款赃物中的激励措施
赃款赃物追缴过程中,鼓励被告人尤其是鼓励被告人亲属积极退赃和赔偿。退赃情况一直是法院量刑轻重的重要酌定情节。不但鼓励被告人自己退赃,对不涉案的亲友代为退赃也持肯定的态度。本来,不涉案的犯罪人亲友不具有退赔的义务,但在亲属代为退赔(赔偿)的情况下,客观上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获得从宽处理。鉴于亲属的代为退赃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目的,司法中一般应满足亲属的这一功利追求,从宽处罚。早在1987年,最高法《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中指出,被告人是成年人,其违法所得都由自己挥霍,无法追缴的,应责令被告人退赔,其家属没有代为退赔的义务。被告人在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其个人应有部分的,只能在其个人应有部分的范围内,责令被告人退赔。如果被告人对责令其本人退赔的违法所得已无实际上的退赔能力,但其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考虑具体情况,收下亲属自愿代被告人退赔的款项,并视为被告人主动退赔的款项。属于上述情况,“已经作了退赔的,均可视为被告人退赃较好,可以依法适当从宽处罚。”为了保证亲友代为退还或者赔偿的自愿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代为退还或者赔偿的人员应当在清单上注明系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主动代为犯罪嫌疑人退还或者赔偿。
激励措施不仅仅在量刑过程中,近年来拓展到了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央政法委2014年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不仅应当考察其是否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而且应当考察其是否通过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主动赔偿损失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最高法2014年发布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最高法2015年2月发布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中的案例3显示:罪犯陈某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11年3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75.59万元。执行机关以陈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报请对其减刑。安徽高院审理后认为,罪犯陈某作为金融犯罪罪犯,诈骗他人巨款,案发后拒不供述赃款去向,且至今不退赃,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未能消除,不能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依法裁定对其不予减刑。
三、涉案财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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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最高法2012年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调查其权属情况,比如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在此基础上,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赃物、罚没财物统一拍卖等变价处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对罚没物品和追回赃物的处理,一直沿用国营商业部门作价收购的方式。也有一些部门通过各自的渠道甚至在本系统内部作价处理,缺乏公开、透明,成为财政流失的一个渠道,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发的《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物处理的公开拍卖制度。最高法2014年印发的《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执行财产需要变价的,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拍卖、变卖等变价措施。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需要退赔被害人的,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被害人不同意以物退赔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实务中,一个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判决生效,需要经历较长的诉讼过程,而扣押的一些易贬值的物品或者价格波动较大的财产,如果等到案件审理终结时再处理,可能已经严重损耗或者贬值,这无论是对被害人还是对被告人都是一种利益损失。因此,《意见》要求完善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对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易贬值的汽车、船艇等物品,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规定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所得款项统一存人各单位唯一合规账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也有相关的内容。及时处理,基本保证了罚没财物实现变现价值的最大化。
(二)赃款赃物和罚没财物的归属
1.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在存在着被害人的犯罪中,赃款赃物首先应用于返还合法所有的被害人。行为人因实行犯罪所得之物,因该财物原属被害人而非行为人所有,也非属没收归国家所有的标的。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有观点认为,“及时返还并不意味着在诉讼过程中随时返还,司法机关应当在作出终结诉讼程序的决定后才能将赃款赃物返还给被害人,即先定案,后返还。”这种观点有可能扩大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不利于被害人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诉讼过程中,如果查明属于被害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被害人的非法财产,自不在返还之列),可以不待有罪判决确定就返还给被害人。最高法2013年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意见》也强调,完善涉案财物审前返还程序,规定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都应当及时返还。不过,“判决前已经发还被害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先行返还是否合理合法,尤其对于被告人、其他被害人或者第三人对先行返还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法庭上查证清楚,并在判决主文中予以明确。”返还被害人的财产以司法机关追缴和犯罪人退赔的财产为限,如果有孳息的,孳息(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也一并返还给被害人(但犯罪人违法“射幸”活动所得,如赌博等获得的收益,在没收范围,不应由被害人所得)。根据2013年最高法作出的《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判决前已经发还被害人的财产,应当在判决中注明。涉案财产权属不明的,如集资诈骗案中,被害人众多,扣押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此时,扣押财产的权属不明确状态,待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按比例发还给各被害人,以平等保护各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有疑问的是,向犯罪人追缴的营利所得是否可以作为被害人的损失予以返还。例如,集资诈骗案中,虽然绝大部分集资款已经被犯罪人挥霍或者损失,但尚有部分集资款在股市投资,并获得了部分收益。投入股市的本金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予以返还。而营利所得也应作为非法所得追缴,追缴后是上缴国库还是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这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做法不一。笔者认为,犯罪人的收益来自于被害人的财产,因此,这部分所得应首先满足于归还被害人的本金。当然,这仅是指合法投资而言,如果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所得(如将集资款用于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则营利所得则应予没收。
2.上缴国库的涉案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的赃款赃物以及自然或者法定孳息之外的犯罪所得收益、作为犯罪工具使用的财物以及被害人无法联系、被害人明确表示放弃退赔财产所有权或被害单位已经不存在也无财产继承单位的财产,都应该统一上缴国库。鉴于以往赃款赃物和罚没财物提成制度的诸多流弊,早在1986年3月7日,财政部下发的《对〈关于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作两点原则修改的紧急通知》规定,“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不提成,不退库,办案费用补助由财政机关专项拨付。”同年稍后印发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处理办法》再次规定,“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没款、赃款和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一律作为国家‘罚没收入’或‘追回赃款和赃物变价款收入’,如数上缴国库。任何机关都不得截留、坐支。对截留、坐支或拖交的,财政机关有权扣发其机关经费或通知银行从其经费存款中扣交。除因错案可予以退还外,财政机关不得办理收入退库。”1998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制发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这就从制度上确立了赃款如数上缴国库的原则。
3.部分涉案赃物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如果涉案财物系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违禁品(如毒品、武器弹药等),也应交由药品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实务中,涉案的违禁品一般予以销毁或者没收。如果违禁品为第三人所有,是否没收,则需要视第三人所有是否被特许。如果第三人所有也是违禁的,则予以没收。如果行为人是从合法所有的人或者单位通过犯罪取得违禁品,则仍可能属于返还之列。例如,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从医院骗取了杜冷丁等精神药物,虽然对普通人来讲是违禁品,但对医院而言,是合法持有人,应予以返还被害人(医院)。
转自:说刑品案
文字:孙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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