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所列暗恋行为清单每项暗恋行为清单首次违反都属于首次违法适用首违不罚吗?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包容审慎监管理念

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三新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预留一定的观察期,出现问题要及时引导和处置。

在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应当严守执法监管底线。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对《免罚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且具备改正条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于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最大限度给予当事人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执法中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冀市监规〔2021〕10号),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宣传教育与追踪改正相结合

对具有可以适用《免罚清单》列举情形的,执法人员应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法提出改正的内容及要求,责令改正。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核查,视改正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市场主体诉求,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

1.《免罚清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省局将根据制定依据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修订版本。《免罚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免罚清单》中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2.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发生的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不适用《免罚清单》。

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本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制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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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首次违章免罚条件

目前只有在深圳才可以获得首次违章免除处罚的机会。

一、“首违免罚”需同时具备的6种条件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三)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四)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该违法行为被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首违不罚具体适用条件是什么

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如下:

3、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三个要件必须是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初次违法主要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同一领域、同一空间内第一次有某种违法行为。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任何一个,都不得适用首违不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方式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违反限行规定闯限行,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实际,出台了《通告》。其中对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实施限行措施,主要是基于两点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区车辆保有量日益增加,限行重型车辆可以有效减轻市区交通压力。二是为了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减少重型车辆尾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

首违免罚6种条件是什么

“首违免罚”需具备6种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3、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含)以下。

6、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二、什么样的违法行为可申请?

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的违法行为。

三、怎么申请“首违免罚”

1、到申请“首违免罚”所对应的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收到申请的交警部门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及时限办理。

2、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

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将上线试运行。系统运行后,交警部门将会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手机推送可以申请“首违免罚”的信息,申请人收到信息后可以通过短信、网上深圳交警、深圳交警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5种实名认证方式之中的任意1种提出申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

四、“首违免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执法单位窗口办理

1、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持单位委托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机和网上自助办理

1、手机办理申请的车主在收到交警局发送的符合“首违免罚”的短信后,回复相关认证码确认申请即可受理。

2、网上自助办理需要输入车主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手机收到的认证码、车牌号码、发动机后4为编码等认证信息。

首违免罚6种条件是什么?

1 2015年1月1日后,在深圳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2 深圳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

3 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 违法行为发生前二十四个月内该车本市无交通违法记录。

5 违法行为被处罚款五百元(含)以下。

6 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深圳交警部门全国首创“首违免罚”。即日起,深圳车主符合六项条件,即可申请“首违免罚”。2015年1月1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今年年初以来,有25万宗交通违法,符合首违免罚的有2万多宗。

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和5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

申请“首违免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要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

深圳交警部门强调, “首违免罚”的违法行为必须是2015年1月1号以后,在深圳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总共有几种情形

首违不罚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2、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轻微;

3、行为人有及时改正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及时纠正;

2、非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及时纠正。

根据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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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多地升级涉企“免罚轻罚”清单

首违不罚,让执法有尺度有温度

苏州近日将执行两年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升级到3.0版,涉及2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455项行政处罚事项,并新纳入“首违不罚”的规定。

“首违不罚”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重大突破。去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其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谭芙蓉介绍,该市涉企“免罚轻罚”3.0版清单纳入“首违不罚”规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比如,广告主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未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或收费清单,明码标价不规范等情况,在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3个要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免罚。

省内多地陆续升级“免罚轻罚”清单,并明确“首违不罚”事项。5月8日,南通市场监管领域升级出台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在原来85项基础上扩充到对18个领域141项轻微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无锡发布轻罚清单1.0版、免罚清单2.0版,涉及食品经营、知识产权、质检、价格、工商等7个领域的“无心之过”。淮安今年初全面推广涉企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313项,占比最多,并进一步探索“三张清单+”。常州此前梳理出涉企免罚清单相关内容295项,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明确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正在研究扩大“专精特新”领域“免罚轻罚”事项。

“首违不罚”,给了企业纠错空间。无锡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网站上发布产品宣传广告,其中出现“全球年产能最大”“亚洲地区唯一”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系首次违法且立即删除广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免罚条件。“受罚会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不处罚给了企业改过的机会,也促进我们提升守法合规意识。”企业负责人于先生表示。

今年一季度,淮安共有2714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三张清单”,累计为企业减负2492万元,其中免罚案件达到1634件,涉及金额315万元。“免罚涉案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免掉这笔钱,对很多小微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也给了企业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淮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丁大勇说。

“首违不罚”,并非一免了之。多地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及时改正要求。常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张方圆告诉记者,该市农业农村局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指导建议书》,帮助其分析违法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引导其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执法过程中要兼顾处罚和教育,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任瑞平提醒,“免罚轻罚”清单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规范性文件,因此应当依法公开;未公开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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