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0二二年十一月份总工会发放疫情慰问金期间对低保户有什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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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民生热线记者以及陕西各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调查和回复了网友反映的54条留言,请投诉举报人及时查阅。

1、网友投诉:《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强制新生购买公寓用品》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强迫学生购买公寓用品,寄过来的入学通知上明明写的是学生自愿选购新生公寓用品,结果打电话过去学院说你可以自己带,但是为了统一管理你还是必须要买学校发的公寓用品。希望学校管理人性化。…

有回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强制购买公寓用品 部门回复》

陕西省教育厅回复: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9055号)反映“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强制新生购买公寓用品”的网民留言办理函收悉。我厅立即责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对网民反映事情进行调查核实,现…

2、网友投诉:《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一班主任私收学生奖学金》

本人是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级的一名学生,在校期间,本着身为一名大学生的责任,谨遵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大一以优异成绩升入大二。大一下半学期,学校评选奖助学金,在班主任未说明具体情况下,同学填写助学金和相…

有回复:《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私收奖学金 未发现此现象》

陕西省教育厅回复: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09055号)反映“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一班主任私收学生奖学金”的网民留言办理函收悉。我厅立即责成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对网民反映事情进行调查核实,…

3、网友投诉:《铁路局后八栋小区物业虚假宣传欺骗业主》

我是铁路局后八栋小区业主,华衡物业公司在21年以提前缴纳22年全年物业费可办理22年停车服务为由让业主提前缴费,缴纳后不落实,不公开,私下办理22年停车服务,推脱为业主办理停车服务,不透明,各执一词,…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4、网友投诉:《西安市北辰大道泰和居小区业主出行难》

西安市解封数日,可北辰大道泰和居小区业主出行难,1月22日给12345和物业打电话物业管理人员说,领导放假不在无法解决此事,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小区东西长,东边居住的业主要是出西门返回东门坐公交车,…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5、网友投诉:《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医护人员购买房屋十年未交房》

咸阳双星地产与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合建房,三百余医护人员购买十年未交房,对所有购房者带来巨大不变和生活压力,请住建局及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有回复:《延大医学院合建房相关问题 咸阳住建局回复》

咸阳市住建局回复:经了解核实,该项目截止目前未在我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因合作双方涉法涉诉,导致相关手续进度缓慢,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6、网友投诉:《咸阳融创御河宸院拖延退款 30多万血汗钱不给退》

尊敬的领导:本人爱人于2021年10月在融创御河宸院看房,当时因她农村户口无工作,害怕银行贷款批不下来所以不敢交付首付,但置业顾问王某承诺贷款批不下来给全额退款,后经王某经理亲口承诺办不成退款,202…

有回复:《咸阳融创御河宸院拖延退款 9月15日前退款》

咸阳市住建局回复:经了解,购房人于2021年11月29日在该项目购买DK6-10-10804号房源,交纳定金2万元,随后支付首付款326742元,于今年2月办理银行面签,贷款银行认定购房人不具备办理按…

7、网友投诉:《咸阳龙湖彩虹郦城项目拖欠工资至今未解决》

彩虹一路,龙湖彩虹郦城,宝鸡建安项目部,我们22人,从2020年到2022年2月,帮他项目部干活,幸苦的血汗钱,到今天也没给我们,希望领导帮忙解决。…

有回复:《龙湖彩虹郦城拖欠工资 已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回复:接市治欠办《关于调查处理网友吴树建反映龙湖彩虹郦城项目宝鸡建安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函》后,支队立即联系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一、欠薪项目概…

8、网友投诉:《陕西大宇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人与工友丁永良,于今年2月份,跟陕西大宇浩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水电安装工作,公司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马庄街道福景佳苑2号楼2单元1903室,拖欠我和工友丁永良,共计78673元工资,至今为止,…

有回复:《陕西大宇浩安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工资 部门回复》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回复:接市局转发西部网《关于调查处理网友反映陕西大宇浩安建筑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函》后,支队立即联系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核实,按照文件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一、欠薪…

9、网友投诉:《鄠邑区祖庵北市村停水 群众几天没有水生活困难》

鄠邑区祖庵北市村停水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几天没有水,生活困难,大队班子不作为,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大家集体投诉。…

有回复:《鄠邑区祖庵北市村停水 已全面恢复北市村供水》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街办回复:收到此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情况回复如下:通过调查发现,系之前北市村自来水管破裂,街办已经协调水厂处理此问题,9月5日已全面恢复北市村…

10、网友投诉:《西安航天名城小区住户已包月还加收停车费》

我是航天基地航天名城小区住户,我于2021年11月3号租住航天名城小区,当时咨询小区物业每月收取200元包月停车费,并于12月3日以预存停车费名义缴纳200元,在11月4号5号早上出门时被门口保安各收…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11、网友投诉:《赛高国际小区物业电梯经常发生故障》

未央路126号赛高国际小区物业只收费不服务,电梯事故每天都有发生,业主群均有聊天记录,且多次反映无果,疫情期间不扫码不测温小区大门敞开,所有人自由进出,身为业主已经很多天没有扫码登记直接进出入小区,且…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12、网友投诉:《岐山县胡新村村民的独生子女补贴金去哪了?》

我叫范双洲,住岐山县安乐镇胡新村郑家磨三组。1991年,我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孩范晨晨,第二年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至今已经30多年,按国家政策,独生子女证家庭每年有政府优待金。20…

有回复:《胡新村村民未领到独生子女补贴金 情况不实》

岐山县蔡家坡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回复:1、郑三组村民范某、李某夫妇1994年8月24日生育一女,于2008年2月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按照当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保健费每人每月5元,夫妻二人每月10元,一年是1…

13、网友投诉:《关于乾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护士的工资事宜》

我是乾县人民医院一名临聘护士,关于我本人的月度工资有重重疑问,一周前曾向医院主管人事薪酬的聂姓领导发信息询问、请教,时至今日都未曾获得回复,信息也就石沉大海了。疑惑如下:1.医院虽与本人签署了临时聘用…

有回复:《乾县人民医院临聘护士工资事宜 医院回复》

乾县人民医院回复:接到该投诉后,我院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了一支由院长担任组长、人事、财务、绩效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该投诉里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1.五险不齐全问题:我院是差额财政拨款单位,在没…

14、网友投诉:《长武县昭仁天下小区物业不清理小区垃圾》

长武县昭仁天下物业收取物业费后不清理小区垃圾,不设垃圾桶 ,物业经理李某某扬言没交垃圾清理费,所以不给清理垃圾,不设垃圾桶,物业经理把物业公司搞成自己家的,但凡业主表示对物业的工作不满 就被踢出群,收…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15、网友投诉:《神木市迎宾路街道居民请求重新铺设道路路面》

神木市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兴南社区第五网格道路使用地砖大概铺设于二十多年前,历经时间和雨雪考验,届时已破烂不堪到处是坑或洞,已无法承担第五网格居民正常安全出行需求。居民集体每年向社区网格负责人李某等同志多…

有回复:《神木市迎宾路街道路面破损 责成加快改造进度》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网调字〔2022〕第08103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经核实,网民反映北街小巷道路破损情况属实,目前我市迎宾路街道已将该道路改造列入2022年市…

16、网友投诉:《神木市北元集团水泥公司厂外雨水井口常开 无人管?》

神木市锦界北元集团水泥公司厂外雨水井口常开,一次我家小孩差点掉进去,井口周围也没有设置警示提示。观察了几天,发现下完雨,好几天仍然留着水,水还留着有点大,酸臭酸臭的,到底是雨水井还是污水井乱排乱放,井…

有回复:《神木市北元集团水泥厂外雨水井口常开 已治理》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网调字〔2022〕第08103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经核实,网民反映北元集团水泥厂外雨水井盖情况属实,目前我市高新区管委会已更换水泥厂外雨水井…

17、网友投诉:《神木市瑶渠煤矿未征先采 乡村道路多次被破坏》

陕西省神木市瑶渠煤矿未征先采,导致我村神木市解家堡乡坬地湾村道路多次破坏,水源断截,多次反映当地政府未果,仍未解决问题!希望可以给个说法。…

有回复:《神木瑶渠煤矿未征先采破坏乡村道路 部门回复》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网调字〔2022〕第08103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一)道路塌陷问题。经核实,塌陷道路已明确由矿方负责修复,但为确保修复质量,塌陷道路需进行…

18、网友投诉:《乳腺癌患者因疫情防控如何去商洛中心医院就医?》

本人媳妇因患乳腺癌住在洛南阳光庭院,必须每月去一次商洛中心医院注射内分泌治疗针,但目前无法从洛南去商洛中心医院治疗。与防肺办电话确认需自行确认是否可以下高速及医院是否可以接诊,目前本人比较着急,如无法…

有回复:《乳腺癌患者因疫情防控如何就诊 问题已解决》

洛南县人民政府四皓街道办事处回复:9月8日,接西部网反馈我县四皓街办阳光庭院小区一群众反映患乳腺癌需要到商洛中心医院就诊,但因疫情无法前往,求助县防肺办后仍没有很好解决。接反馈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派专…

19、网友投诉:《商南县金丝峡镇政府拖欠合作项目资金六年多》

具体情况如下:1、2016年9月,我代表西安科技大学与商南县金丝峡镇政府签订“金丝峡美丽乡村景观提升设计”项目合同,合同额为35万元,约定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为初步成果提交汇报付一半,正式成果提交后付一…

有回复:《政府拖欠合作项目资金六年多 金丝峡镇回复》

中共金丝峡镇委员会回复:经核实,2016年9月网友代表西安科技大学同金丝峡镇签订《金丝峡美丽乡村景观提升设计》合同,由于2017年项目执行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合同终止。经沟通,网友同意金丝峡镇政府在后期…

20、网友投诉:《西安中材工贸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九万元》

本人刘明洋带班组:宁远锁、刘忠安、刘明红、刘星、柯亮、刘忠树、杜正意、刘忠全8人,自2021年11月12号进场在西安市长安区锦业二路陕六建中熔电器项目工程,给西安中材工贸有限公司做外墙涂料,至2022…

有回复:《西安中材工贸公司拖欠工资九万元 高新区回复》

中共西安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回复: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智能电气产业基地综合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中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君胜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涉事劳务单位:西安中材工贸有限公司。项…

21、网友投诉:《碑林区艺华大厦小区安保无证上岗 居住安全无保障》

我是文艺路艺华大厦业主,我反应我们小区,物业无作为,大门保安,也都没上岗证,无证上岗,到底是业主保护他们,还是他们保护业主,希望我们的职能部门,好好查查,还业主一个安全居住环境。…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2、网友投诉:《西安碧桂园凤凰城天域装修缺陷过多 物业:就这样的房子爱收不收》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本人在西安市碧桂园凤凰城天域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一处地下车位,均与陕西省建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因为房屋质量和物业服务问题已经于2021年11月与物业沟通交涉过,至今…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3、网友投诉:《阿房四路福星苑物业断电 强制收取变压器增容费》

西安市阿房四路3号福星苑小区物业为了收取变压器增容费,高温天气强制断电,逼迫业主缴费。…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4、网友投诉:《咸阳市壹品兰轩小区物业限制业主买水买电》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中的两个问题一、关于变相停水、停电夏天将至,正是用水电的高峰期,咸阳市壹品兰轩小区的业主却遭受到变相停水停电的尴尬.每周只可以购水电一次,每次水只购10元,电费不能超过60元,业…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5、网友投诉:《乾县奉天馨苑小区物业管理太差劲 请督促治理》

乾县奉天馨苑小区业主交的物业费都干了什么?门卫根本啥事都不管,不管是不是小区里面业主的车都让进,里面地方本来就小,还停了好多外面人的僵尸车,把车位一直占着都不挪,停了好久都没见动过,外面人把车放里面,…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6、网友投诉:《铜川新区幸福里一期物业对小区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是铜川新区幸福里一期小区业主,最近看到抖音里,西安不到一个月之内,多个小区出现高层火灾,想到我们幸福里小区,把小区垃圾旁的纸箱、塑料等易燃品拿回家中存放,不止一两次而是长达整年之久,如果存放的这些易…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7、网友投诉:《碑林博物馆家属院内乱点烟火 污染环境》

大学东路碑林博物馆家属院近日有一群人,每天晩20点左右,按时用垃圾桶点燃垃圾,产生浓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且完全隐患巨大!忘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8、网友投诉:《西安市碑林区地矿局家属院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西安市碑林区地矿局家属院是一个集办公和生活在一起的大杂院,实行三供一业后,引入锦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三级物业收费(按最高标准收费),但物业未与业主签订任何协议,并且小区任何配套设施都没有,小区脏乱…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29、网友投诉:《沣东新城西纺物业办自己的电动车都飞线充电》

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办西纺物业西纺二村老小区二村村长办公室后面库房成了电动车飞线充电重灾区,由于房屋上有天然气管道再加上和其它楼离的近,这样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中飞线充电有物业办自己的电动车…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30、网友投诉:《杨凌水韵天伦居物业乱收公摊电费 希望政府监管》

杨凌水韵天伦居西安华茂物业属于三星级服务,物业费9毛,费用不低而服务却大大缩水,小区照明设施不达标,卫生差,车辆乱停乱放,小区配套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物业在小区大肆敛财降低成本压榨业主,收取公摊电费没有…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31、网友投诉:《沣东新城上林街办渭水园小区物业不作为 垃圾满地》

2021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办渭水园小区物业被新来的物业替换后,物业的组织成立业委会一家独大,安置小区垃圾满地,乱收停车费,路灯没有开过,小区监控物业自己看就好这,业主去看永远都是坏的,或者没有,业…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32、网友投诉:《咸阳市渭城区塞纳绿洲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咸阳市渭城区民生西路43号塞纳绿洲小区的业主。塞纳绿洲是陕西女皇实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该小区自交房之日起就存在许多违规违法事件,业主们长期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违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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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网友投诉:《昆明时光DK1高层无备用电梯 物业区别对待业主》

尊敬的政府:沣东新城昆明时光小区作为民生保障项目,DK1为两栋33层住宅,每次停电没有任何电梯备用,业主都需要自行爬楼回家,家里有老人小孩的苦不堪言。然而立丰昆明时光物业对DK1区别对待,DK2,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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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网友投诉:《三桥西纺社区电动车在天然气管道下面飞线充电》

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办西纺物业西纺二村老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严重,还有的车在天然气管道下面拉线充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但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有关部门严加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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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网友投诉:《咸阳市渭城区望塬小区大门瓷砖脱落 威胁行人安全》

咸阳市渭城区望塬小区大门拱桥处瓷砖经常脱落掉下来,有伤人危险,物业不管,请领导为业主做主,要求物业将危险瓷砖清理,以免砸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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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网友投诉:《渭城区东院小区无干净自来水、路灯 请解决》

渭城区文林路中铁21局3处东院小区,很多年一直存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恳求政府关注。1.至今无法饮用干净的自来水,一下雨,全是泥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2.至今小区内没有路灯。这里生活的都是一线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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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网友投诉:《华州区碧桂园华府地下车位费高于一线大都市》

我于2021年6月15日将华州区碧桂园华府车位费高于一线城市,反应至渭南市12345,华州区政府给出答复是华州区正在加紧出台《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预计年底将出台!目前,已经过去将近一年时间,华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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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网友投诉:《中央领域二期项目物业强制行收取不合理费用》

投诉咸阳永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陕西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领域二期项目)办理装修时,物业强制行收取不合理费用,不缴纳不让业主装修。每平方8元的垃圾清运费,砸墙的话额外收取每平方200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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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网友投诉:《天朗蓝湖树小区业主破坏小区配套绿化带》

西安市科技路西口天朗蓝湖树小区,多年来一直存着小区7~8号楼业主持续毁林毁绿,将一楼住户将小区配套绿化带破坏后,用铁丝网圈完占为己有,尤其最近7号楼1单元1楼住户将数棵大树砍伐,将绿地全部毁坏,持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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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网友投诉:《西安市航天美居小区问题多 业主要求退还费用》

西安市航天西路110号航天美居小区航佳物业1,水电暖三项全部物业代收费,水3.5每吨电0.61元每度暖7元每平方米每月物业费1.2元,且每次连发票也没,周边小区三供一业全覆盖,航佳物业既不征求业主意见…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41、网友投诉:《张家村58号经委家属院化粪池长时间未清理》

张家村街道红缨路张家村58号经委家属院,单元楼化粪池长时间未清理,现在已经倒灌至一楼屋外!由于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疫情期间,给住户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希望社区和街道办领导能够给协调处理一下,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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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42、网友投诉:《秦宝小区50号楼住户的困扰:同一个小区待遇不一样》

我是秦宝小区50号楼的住户,生活一直被困扰着,虽然属于秦宝小区,无门卫,无车位,无保安,该楼西边紧邻秦宝小区北苑,东边紧邻秦宝小区北区,北面一墙之隔是中华世纪城,南面一墙之隔是秦宝幼托中心,该楼左右被…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43、网友投诉:《咸阳市长威小区道路坑洼难走 反映多次无人管》

尊敬的领导好!我们长威小区是咸阳市人民西路上一个很老旧的小区,里边门户条块混乱,亲戚朋友、外卖员进来似入迷宫,根本找不着北。平时环境状况脏乱差(一遇到上级检查就还好)。现在很紧迫的问题是大门口那一段儿…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44、网友投诉:《长武县昭仁天下小区物业不作为 垃圾满地都是》

一是我们小区除了过年那两天,其他时间一个路灯都没开,晚上黑乎乎的,业主一直反映,但是人家要省电,物业费收房的时候可都交了的;二是长期不处理垃圾,现在有点户主已经住进来,有的今年开始装修,生活垃圾和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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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网友投诉:《林凯城7号楼二单元30层 电动车乘梯上楼 物业不作为》

应急管理部下发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出了答案——该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该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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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网友投诉:《扶风县怡心苑不给住户办理停车服务 还乱涨价》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请求协调怡心苑停车一事。扶风县怡心苑不立刻给住户办理停车服务在480元,搪塞了事,想让有房冬天住在这里用户走了之后才给办。且每晚临时停车从以前2元涨至5元,请问这两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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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网友投诉:《咸阳幸福家园物业乱收停车费 高出咸阳标准》

咸阳幸福家园作为民生工程,刚刚交付房子,还么有装修入住,物业就开始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用,高出咸阳规定,物业服务不到位,收费都是积极,交房里面出现的问题迟迟不解决,收钱却很积极,装修压力,交房必须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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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网友投诉:《凤翔区柳林镇凤林华城小区生活用水浑浊不堪》

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凤林华城小区的生活用水就跟淤泥水一样。这样的水让我们怎么做饭?而且这已经从2021年的11月份持续到现在了。每次找物业他们都说好了。可是过一天就又是这个样子。过年的时候都吃的我肚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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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网友投诉:《咸阳市林凯城7号楼2单元30层楼道乱堆垃圾》

小区楼道乱堆垃圾,给物业打电话没人管,投诉无人管,晚上电动车臭鞋乱七八糟,这环境真恶心人,电动车只有晚上在,有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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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网友投诉:《勉县缙颐阳光城小区每天晚上停水 响居民正常生活》

勉县缙颐阳光城小区自2022年春节以后,基本上每天晚上12点以后就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让我们这些晚上下了班的人回家吃不上一口热乎饭,连把脸都洗不了,提着桶去接饮用水然后烧热了使用,去年刚住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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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51、网友投诉:《红星紫御半山小区物业无故拒绝退还装修押金》

领导好:我是红星紫御半山的业主,去年5-8月份完成装修,期间因为房子主管道漏水所以没有办理装修验收,后来装修公司,物业和地产三方当场确认属于地产问题,物业负责监管维修,一直拖延维修直至10月份才维修完…

有回复:《热线律师说丨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物业服务不到位,我要拒缴物业费!”近日,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反映问题不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

52、网友投诉:《已办理电信宽带注销 下月仍被扣除宽带费用》

我于2022年7月在中国电信子长分公司营业厅成功办理了宽带拆机注销业务。令我不解的是:7月份已经成功注销的业务8月份又产生了宽带费用。对此,我感觉非常气愤。电信的做法严重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消费权益。其行…

有回复:《感谢陕西头条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网友反馈:感谢陕西头条能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真正正正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53、网友投诉:《乳腺癌患者因疫情防控如何去商洛中心医院就医?》

本人媳妇因患乳腺癌住在洛南阳光庭院,必须每月去一次商洛中心医院注射内分泌治疗针,但目前无法从洛南去商洛中心医院治疗。与防肺办电话确认需自行确认是否可以下高速及医院是否可以接诊,目前本人比较着急,如无法…

有回复:《疫情期间就医问题已圆满解决 感谢工作人员》

网友反馈:本人是患者丈夫,疫情期间患者经过社区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帮忙购买到患者所需药物,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

54、网友投诉:《比亚迪二厂要求员工上下班不能骑摩托 合理吗?》

比亚迪户县二厂厂长管的有些宽了吧,这是不是可以理解成逼着员工买比亚迪汽车呢?上下班不让骑车,那我十公里路程买不起汽车,让我咋上班?希望平台能给我们讨个公道。多谢。…

有回复:《比亚迪二厂要求员工不能骑摩托 已妥善处理》

网友反馈:已经妥善处理了,再次感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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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的论文5篇放管服的论文  2022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2022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状况汇报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管服的论文5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2022年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状况汇报范文

  一、疫情期间,推出一系列利企便民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举措:(一)制度先行规范服务,确保防疫各项工作有序进行.cn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思考

  作者:李瑞雪来源:《中国市场》2019年第32期

  [摘要]2016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放管服”改革的理念,旨在通过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文章主要通过对“放管服”改革内涵及意义的梳理,结合当前实际分析“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及遇到的难题,阐述“放管服”改革的保障及建议。

  [关键词]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强力举措激发市场潜力和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真正服务于人民的法治型政府和创新型政府。

  第一,简政放权是前提,用“放”激发动力和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对市场的各类行政行为均要逐一规范、严格论证,除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经济命脉及公共安全等项目外,该取消、下放的一定落实到位。政府部门破除观念“障碍”是“放”的基础,要改变以往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方式,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上加大力度,多部门合力完成“放管服”改革,通过“放”来激发动力与活力,赋权于市场和人民。

  目前,“放”的改革难点在于,由于各级部门间的利益博弈,一些部门“选择性放权”,放掉责任重、压力大、程序复杂的事项及权力,紧抓责任轻、权力大、易操作的权力,暴露出放箩筐不放扁担、放责不放权的问题。同时,权力下放、外放过程中,承接部门或单位对承接事项只能被动接受,没有主导权、话语权,出现了权责、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衔接不畅导致工作掣肘,影响了改革效能。

  第二,创新监管是保障,用“管”维护公平和正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求减少政府干预、激发市场动力;另一方面要求必须严格把关的审批事项要依法、规范,并符合程序化、标准化的要求。行政审批承载着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双重属性,必须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机制,权力设定和行使的依据要明确,实施层级及权限划分要清晰,办理环节及时限要具体,责任清单及追责机制要完备。

  目前,“管”的改革难点在于,清单标准化工作推进缓慢,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工作不到位,同一事项在不同市县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申请材料、办理标准不统一。个别审批项目在“一窗受理”环节后,后续环节如“审图”“现场勘验”等对专业性要求极强,需要职能部门协调专业人士专门审批,甚至需要再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审批,专业性强、多头审图、多头勘验、多头审批严重阻碍了审批提速。

  第三,优化服务是根本,用“服”提升效能和品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本质上都是让人民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一方面要做到“精准高效”,以钉钉子精神切实破除市场与社会的堵点与痛点,以及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另一方面要做到“利企便民”,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全力推动体制变革、机制运行、技术升级。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审批业务集成、审批数据集成、政务服务集成的供应链条,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目前,“服”的改革难点在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因早期缺乏统一规划部署,存在着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设立电子化标准、分别建设数据系统的问题,导致同一业务材料在不同部门重复录入的情况。上级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有标准,下级部门对应上级垂线式建立相应系统,造成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信息隔绝,互不贯通。个别地市部分行业自建系统没有与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政务服务网与专网之间无法一号申请,仍存在“信息壁垒”。实体大厅、网上平台、自助终端等未能有机结合,制约了线上线下、窗口内外业务流程的有效衔接。

  3“放管服”改革的保障及建议

  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紧抓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斩断利益链条、打破行业垄断、重建规范格局。“放管服”改革是对方向、理念、思路、架构的系统性变革,需要各方的通力协作,敢于下狠功夫、深功夫,推进改革走向深入。

  第一,秉承顶层设计,鼓励基层创新。“放管服”改革需要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明确原则、方向、目标及任务,做好全面统筹、调度及监管;同时,各地基础不同、机遇与困难各异,也必须支持基层大胆求索、锐意创新,鼓励多领域、多渠道、多角度、多举措推动改革的魄力与决心。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创新奖励政策,为勇担重任、敢于突围、求新求变的改革者、担当者撑腰鼓掌。

  第二,全局利益为本,协调联动为绳。“放管服”改革是一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性改革,既有基层落实不做表面功夫、不摆花架子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有中间层贯通上下、有力衔接的“中枢传导”问题,还有可能存在顶层部门筹谋规划的“改革第一步”问题,因而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协力解决。更为关键的是,各级各部门无论决策、落实都要以大局利益为重,服从整体安排,决不能抱守部门利益,因小失大阻碍改革,要时刻树立全局观念,以执着坚韧的匠人精神将改革的每一步做深入、做扎实。

  第三,改革永無止境,法治与时同行。改革创新需要法律法规作为支持与保障,依法依规前提下的开拓与变革要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另外,改革创新也意味着有可能突破原有的法律法规框架,经久不变的规定往往因陈旧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指导性,成为创新改革的“绊脚石”,因而必须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把改革中摸索出的成熟、优质、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制度化、法制化,及时高效的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

  “放管服”改革利国利民、意义深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行百里者半九十,往往越接近目标,冲突越尖锐、矛盾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攻坚克难、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履职尽责,以赤子之心坚守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尽心竭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罗政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J].管理观察,2018(35):49-.cn

  深化改革,让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浙江省“放管服”改革探索的经验与启示

  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2018年第5期

  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浙江省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从群众最希望解决、最难以解决的领域改起,全面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政府的简政放权实现高效率、高品质、高标准的政务服务,换来群众的好口碑、企业的好体验、发展的好环境。

  改革背景:让群众和企业能够一次性办成事

  跑断腿,磨破嘴,盖不完的章,写不完的证明,“一直在路上”;“办一张证,万里长征”“跑的路多,办的事少”,这曾经是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时心中的痛。

  2016年12月,浙江省首次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旨在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能够少跑、跑一次甚至不跑,实现一次性办成事。

  2017年2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四张清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落脚点,开启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的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改革举措: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首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群众和企业来办事,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受理,按照职责分派部门审批,并作为第三方对各部门的审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考核评价,实现受理与审批分离、审批与监督评价分离,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打造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2014年6月,联动全省各级地方政府与部门的一站式政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浙江基于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为平台,搭建省市两级架构的政务云平台,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一张网”门户,实现全省“一网通办”,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制定标准促进规范化。浙江省以“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为抓手,制定省级标准《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构建规范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该省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打通信息孤岛。同时,建立公共数据库,让数据流和业务流同步,实现“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

  此外,转变“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

  改革成效: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从“跑多次”到“最多跑一次”的变化不是简单量变,实质上是倒逼各地各部门,集中力量把该放的权放掉、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放管服”落地,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实现减权限权治权和优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成立行政审批处,实行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推动部门审批权与监管权相分离,使原来由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变为一个部门办理,避免企业群众办事两头跑,办事人员办事跑两头。

  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规范“办事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指南”,通过开展县级代填报服务、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专人服务等方式,提升了项目用地的报批服务水平和审批速度。嘉兴市南湖区通过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细化“最多跑一窗”告知清单,实行“一单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科办结”“一证覆盖”“一档归并”,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服务做“乘法”,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把优化服务的“乘法”放在突出位置,着力为群众办事提供“店小二”式服务,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将涉及国土资源业务的24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批,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嘉兴市南湖区建立预约咨询“快车道”、绿色专窗“直通道”、定制专线“加速道”,让数据跑、代办跑、专员跑、快递跑,办事群众表示“到政府办事比以前更加方便”。

  放而不乱,以“治权”为重规范权力运行。以“治权”为重中之重,着力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强化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群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使权力运行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加强放权事项监管,确保简政放权“放而不乱”,管住权力的“任性”,革除与审批发证相关联的寻租权力和不当利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铲除滋生腐败的寻租空间。

  改革启示:推进“一站式政府服务体系”建设

  借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举措,调研组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部政务大厅的功能定位,强化部办公厅对政务大厅的指导,推动所有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真正意义上的归口管理。政务大厅不能只做行政审批材料的收发室和转运站,要加强工作统筹,提高政务大厅全流程协调力度,形成政务大厅和部司局的联动机制。将业务司局的受理权剥离授权给政务大厅,按司局设定的标准化条件和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形成以政务大厅为依托的高效、廉洁、便民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动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的行政审批全流程的信息化运作与监控服务。同时,不断拓宽网上服务事项范围,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终实现事项办理“零跑腿”或“不见面”,以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增进群众获得感。

  申论范文提升放管服效能建设有温度的城市

  提升放管服效能建设有温度的城市

  总书记提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但是,当前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行政效能不高,审批复杂;监管不力,市场竞争不公平;服务水平欠缺等问题,不利于人民城市的建设。因此,深化放管服改革,才能提升城市的温度。

  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城市增便利。《管子》中有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总书记也提到,“衡量一个干部是不是好干部,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人民群众说了算。”然而,奇葩证明还犹如昨日,这些行政审批事项的繁琐、程序的冗杂,不仅仅消耗了时间和精力,更消耗了民心,损耗了政府的公信力。上海作为全国改革的先行者、排头兵、领头羊,首当其冲,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借助“互联网+政务”,简化手续和流程,推出“一网通办”,为群众“解绊”,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群众办事效率。因此,建设便捷型城市,需要推进电子政务,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放管结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城市增公平。古语有曰:“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展开了体制改革。因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要放得开,更要管得住、管得好。诸如

  “三鹿奶粉事件”“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最终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妨碍公平、阻碍创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重事前监管而忽略事中事后监管,让企业一次检验就高枕无忧。因此,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才能把那些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行为主体驱逐出市场,打造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

  优化服务,提高创新服务效能,为城市增活力温度。总书记说:“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创新是城市腾飞最为核心的驱动力,就像城市的心脏,决定着城市的律动,或强大、或衰竭。而创新的源泉来自于人才。所以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竞争。著名的“海潮效应”中告诉我们,引力大才会有大潮出现。这如同政府政策和人才的关系,如果政府能够为人才筑巢,优化薪资待遇条件和发展平台空间,那么人才自然齐聚。例如上海以非常大的力度引才聚才,落实人才“30条”,所以能够聚焦重点、优势领域和顶尖人才,打造人才高峰,建设全球性人才高地,在专利质量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因此,吸引培养人才,需要城市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这样才能实现创新推动城市发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改革的路很漫长,问题层出不穷。因此,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才能为群众“解绊”,为市场“消毒”,为人才“筑巢”,为城市增便利,为城市增公平,为城市添动力,从而让城市升温。

  论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基本战略

  作者:张治宇来源:《决策探索·下旬刊》2018年第7期

  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培育体育市场环境,壮大新经济。目前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存在改革视野狭隘、改革路径残缺、改革内容单一等问题。深化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需要以“放权社会组织”“放权下级机关”和“放权市场”为三条主线,紧扣“管”和“服”中的法律难点,以“三线体系”的视角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进行全景式规划。

  一、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核心目标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是本届政府最鲜明的施政品牌。“放管服”改革的目标说到底就是培育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壮大新经济。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体育产业明确为未来新经济增长点之一,要求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推进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已是国家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代表了未来中国体育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截至2018年2月,国务院已有9个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正式出台了“放管服”改革方案,国家体育总局虽然召开过若干次“放管服”工作会议,但总体部署和系统推进有待提速。

  长期以来,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擅长抓竞技体育,习惯以行政指令为依托的封闭式管理模式。振兴体育产业这一时代主题要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必须适应、进而擅长以法律为依据的开放式管理模式。如何以体育产业为立足点,梳理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的法律依据,分析“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依托,研究现有体育产业管理的法律障碍点,搭建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目标的体育行政法治建设框架图,提出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目标的体育行政法治建设路线图,是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核心目标。

  二、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的改革历程

  “放管服”的提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2013年国务院首提“简政放权”,2015年倡导“放管结合”,最后于2016年明确“放管服”的提法。“放管服”改革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2013年以来,国务院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96份文件,其中2013—2015年的政策文件侧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清单建设等,侧重简政放权;2015—2016年的政策文件侧重登记制度改革、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侧重放管结合;2016年以来的政策文件侧重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削减前置审批事项和政务公开等,侧重优化服务。

  我国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放管服”则是以1992年“中山会议”和1993年国家体委下发的《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为起点,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起步期(1992—2008年)

  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放管服”早期研究紧密围绕如何抓好竞技体育,展现国家形象这一核心目标展开,重点有:一是如何通过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模式,进行简政放权,将竞技体育的管理权下放给事业单位;二是探索推进体育事业组织体系的多元化和实体化建设,以俱

  乐部制改革为抓手,进行管理创新,从而提升竞技体育的水平;三是通过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拓宽体育投资渠道,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与服务,服务体育事业发展。

  (二)推进期(2008—2016年)

  2008年以后中国体育发展的战略发生重大转型,特别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体育定位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自此体育行政领域“放管服”研究进入推进期,改革范围大幅度拓展,并逐步向“放管结合”领域推进。重点有:一是如何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体育行政领域的“简政放权”;二是以体育赛事审批为重点推进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降低体育产业市场主体门槛,探索体育产业“宽准入严监管”的改革思路;四是通过体育类国家强制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对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管理。

  (三)深化期(2016年以来)

  以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发布为标志,“放管服”研究进入改革深化期,本时期的改革范围全面拓展,重心转向如何完善配套措施,如何增强改革的实效性。重点有:一是借鉴治理理论,发挥民间力量,通过协同共治推进体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二是完善体育赛事转播管理制度,打破垄断,构建体育产业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三是严控行政准入类职业认证,推进体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改革;四是综合运用环境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全面提升针对体育产业的服务效能。

  三、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之反思

  通过上述历程的回顾,我们发现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改革视野可以进一步拓宽

  现有改革大多集中于“放管服”的某一个方面,对“放管服”三者之间的联动性和协同性重视不够,针对“放管服”三者有效衔接有机互动的“组合拳”研究有待加强。

  (二)改革方法可以进一步完善

  现有的改革较为注重研究“放什么”的问题,对于“如何放”的问题(依照现有法律哪些权力可以下放,下放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等)关注不足,法学研究的方法亟待充实到现有的研究中来。

  (三)改革内容可以进一步丰富

  “放管服”的“放”既可以针对社会(“放弃”权力),也可以针对下级体育行政主管机关和社会团体(“下放”权力),三种“放”对应着三种不同的“管”和“服”,目前的研究较多关注第一种“放管服”,对第二种和第三种“放管服”的关注有待加强。

  解决上述三个问题的关键是:紧扣“放管服”的联动性和协同性,综合运用法学、体育学、行政管理学等多种研究方法,以三种“放”为线索,紧扣“管”和“服”中的现实难点,梳理“放管服”的法律依据,分析“放管服”的制度依托,研究“放管服”的法律障碍,从法学的角度探索构建“放管服”三者有效衔接、有机互动的“组合拳”式改革战略。

  四、我国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基本战略

  (一)体育行政“放管服”改革的战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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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薪酬福利及社保待遇处理指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编制

一、那些因疫情被封了小区的职工没法上班,工资可以全额拿吗?

答:可以,但要注意,这里是政府封的才可以,自己小区或者村里封的不算。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 [2020]38 号)第 5 条的规定,劳动者请求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广东省人社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第三条也明确:“对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二、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无法上班,工资可以全额拿吗?

答:是的,但这里要注意,被隔离者本身无过错才可,如果违反防疫规定的,则不可以。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20]38 号)第 5 条的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在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三、健康码由绿变黄,单位不给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答:如果是自己没有违反相应的防疫规定,那么这种黄码非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管是因为单位不给上班还是政府统一规定不上班,都是为了防疫的需要,因此,即便没有上班,也是正常支付工资。

四、根据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而没上班,工资如何发放?

答:我们认为,工资应当按正常出勤来支付。当然这里也要区别,如果是个人私事需要而在上班时间做核酸检测,则应算事假。

关于这个问题,以往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因为当时出台规定时并没有这种情形。但我们认为,对于一些风险人员,其根据政府的要求而做核酸检测,显然是为了防疫的需要,自然算是正常提供劳动。

五、员工居家线上办公,工资能否酌情降低?

答:工资应当正常支付,不得降低。

广东省人社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明确对 2 月 9 日之后,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指导企业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而对不能通过居家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或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工资待遇。从上述意见可知,安排休假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只能是以停工、停产的方式处理,而不包括集中调休周六日先休息的方式。

六、劳动者在新冠治疗隔离期满后要求上班,单位不给上班,工资怎么办?

答:全额给,且达到一定程度可被迫离职且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 [2020]38 号)第 7 条的规定,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严重地区返粤劳动者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返岗且不支付工资超过合理期限,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七、单位因为疫情停业,员工工资怎么给?

答:一个月以内要正常支付,超过一个月,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20]38 号)第 14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协商新的工资标准;协商未成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未按上述标准支付生活费,超过合理期限或者约定期限,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生活费及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八、因疫情导致订单减少,能否安排部分员工放假,放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或支付最低工资 80%?

企业如果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职工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不应单方决定给部分员工放假并不支付工资,让这部分员工来承担全部的订单减少的影响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至于支付最低工资 80%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停工停产,则第一个月是正常支付工资,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则是可以的。

我们建议,此情形下,企业与员工应加强协商,在合法且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共渡时艰。

九、受疫情影响,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无法施行,用人单位可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且不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吗?

答:不可以,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因为此种做法规避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相应的工资发放规定,当然,在此情形下,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广东人社厅对于该情形,进行了相应的明确。

十、小区因为疫情被封,劳动者无法返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年休假、企业福利假以抵销不能上班?

答:我们认为,此情形下,企业先优先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具有合理性,毕竟相应的休假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且此情形下劳动者仍可以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可以理解为员工的一种福利,因为疫情,企业也必然会受到影响,出于公平合理以及共渡时艰的要求,又根据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企业作自主安排,具有合理性。

当然,我们还是建议企业与员工争取达到协商一致的结果。关于用人单位可单方安排的问题,广东省人社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第六条明确“对 2 月 9 日之后,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指导企业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另外,广东省人社厅最近关于疫情期间的相关问答中也体现了这种精神。

十一、新冠患者在隔离期和治疗期间,工资有什么区别?

答:不管有无患病,隔离期间工资均正常支付,隔离期间同时也在治疗的,也是正常支付工资而非病假工资,但如果隔离期结束后仍需治疗的,则企业只需支付病假工资即可。

简而言之,有传染性时(隔离治疗期间)正常支付工资,无传染性(不用隔离治疗期间)时只能给病假工资了。

此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中有明确,广东省人社厅最近关于疫情期间的相关问答中也体现了这种精神。

十二、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劳动报酬如何处理才能合理合法?

答:首先,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在劳动报酬方面,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薪酬。

其次,如果是停工停产,那么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再次,如果与劳动者协商调整薪酬未果,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十三、违反防疫规定感染肺炎,隔离治疗期间可以领取工资吗?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20]38 号)第 5 条的规定,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十四、视同出勤中,工资是否应该包含加班费、奖金、绩效和企业的福利?

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形。

这个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政府也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相应的补贴、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种。基于现时的精神是按正常工作发放工资,那么这个加班类的工资肯定是要扣减的,至于其他的款项,要分情况处理:

1.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获得的绩效应该支付。

2.至于奖金,取决于是否有约定及制度规定,如无约定或规定,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是否支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3.至于补贴、津贴,取决于款项的性质,如果是正常出勤才可能发生的待遇,比如出勤人员的车补、误餐费或餐费补贴、津贴,则可以不支付。

十五、企业所在地因疫情影响,工资能否推迟发放?

对于这种情形,人社部明确,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十六、职工出差,因当地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答:正常工资支付。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十七、疫情期间可以减少工作,降低薪酬吗?

答:一般而言,减少工作、降低薪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劳动者可主张被迫离职或要求补足工资,但现时属于特殊的、客观的情况,并非用人单位故意不安排工作或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按劳分配的原则,工作减少,工资理应降低。同时,根据人社部的通知,似乎在现时的特殊情形下,虽然可以有所突破,但仍然要“协商一致”。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 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十八、受疫情影响,在工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能单方调整工资待遇吗?

答: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要降低薪酬需要协商一致,但这种主要是指基础类的工资待遇,一些与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奖金或非约定类的待遇,可以减少支付或不支付。

十九、可否让员工直接休假,不发工资或少发工资?

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根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这个轮休假的性质,不是病假、不是年休假,也不是因被隔离导致无法上班而认定的“视同出勤”。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前提下,在“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的语境内,轮休假可以理解为无需发放工资的休假。不过论休假的适用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二十、单位因疫情而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答:如果停产,工资的支付标准则非常明确,一个月内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则看情况。参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广东的规定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就各地规定来看,上海及天津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广东、江苏、浙江是 80%;陕西是 75%;北京、安徽是 70%。

二十一、疫情不严重的情况下可否不让员工上班,但工资照付?

答:有观点认为,如果未经协商即不让员工上班,其实是剥夺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即便支付工资也可能被认定违法——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不提供劳动条件情形。但我们认为,在有传染风险的特殊情形下,安排员工在家休假没有损害员工利益,故不太可能会认定违法。

二十二、企业根据需要,要求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企业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按正常的工资支付。

二十三、员工未感染或疑似感染,也不属于密切接触者,但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建议可以以休年休假或其他福利假的方式处理,也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按事假处理较为合适。

二十四、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如何定性?

答:之前定性为工伤,后明确为如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的,评定为烈士,其他承担相应工作的,也可评为烈士。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二十五、劳 动 者 在 上 下 班 途 中 感 染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是 否 属 于 工伤?

答: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至于上下班途中,应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构成。

二十六、如果被派到疫区工作而感染的,是否属于工伤?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不过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

本人认为,因为工伤是指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强调受伤与工作具有密切关联性。即便《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因工作场所已存在这样的危险性,如果没有到疫区工作就不会感染,因此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予以认定。

二十七、普通的员工,作为志愿者支援防疫而被感染,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答: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十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由谁承担医疗费?

答:由国家来承担。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要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 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 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二十九、如果不幸感染,可以获得多长时间的医疗期?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法[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 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十、产假期间隔离,产假和奖励假应顺延吗?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规定可知,即便是法定的假期也不顺延,而隔离是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的措施,更非员工法定休息的福利,且隔离期间生育职工一样可以达到休息及恢复身体的条件,因此不应顺延。

三十一、产假期间单位停工停产,可以按照停工停产标准发放工资吗?

答:不可以,其享受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不应低于其原工资标准。

虽然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可以支付停工停产工资,但产假期间女职工显然不在此范围。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生育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原则,不应按停工停产标准支付。

三十二、产假期间,单位以生产经营困难为由降低我的工资,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而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两者中以高者为准。由此可知,产假工资与当下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无关,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降低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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