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拿大边境免税额赠予现金免税额是多少

【JW家族办公室的原创系列】

JW最近碰到朋友咨询一个具体问题:在移民加拿大且“长登”之后,中国境内人民币资产应该如何在加拿大进行申报才是利益最大化的?而且是加拿大税务成本最低的做法?

JW本人对于美国的情况更为熟悉一些。但在国际通行惯例方面,加拿大以及欧盟等国和美国基本上是一致的(除了在“税务居民”的认定方面)。在这些国家,移民登陆后的海外资产申报基本上都属于“税务驱动”型,即移民国对于移入资产的“来源”、“路径”、以及“完税情况”提出了“阳光化”和“透明化”的要求。(其背后是移民国在反恐、反洗钱、反逃税、以及打击国际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正当诉求)。

针对加拿大长登后资产申报的特殊情况,在查阅了相关资料之后,JW把涉及到有关信息和境内人民币资产规划要点在本篇总结一下。希望对于有需求的朋友,本篇有一些参考价值,能对朋友们有些帮助。

【第一部分】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背景信息

- 哪些人需要在加拿大申报海外资产?

根据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的要求,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Tax Residents),如果在报税年度内任何一天拥有成本超过10万加币的海外资产,就需要在加拿大进行海外资产申报。

- 在加拿大,什么叫做海外资产申报?

申报并不表示要为此进行纳税。申报的目的在于将来由这些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都应该纳入到当年度的个人全球收入而在加拿大进行缴税。

- 移民加拿大后,哪些海外资产需要进行申报?

- 加拿大境外的银行存款

- 加拿大境外的上市公司股票

- 所持有的加拿大境外的私人公司股份

- 加拿大境外的投资性房产

- 在加拿大,个人海外资产申报要具体到什么程度呢?

加拿大政府从2013年开始实行个人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策。新政策要求加拿大税务居民必须提供海外资产的明细资料,要求申报细致到必须列明包括存款银行名称等在内的具体资料。

对比旧版的海外资产申报表(T1135),可以看到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海外资产申报的细化要求,这背后是加拿大政府加大了对于海外资产收入的收税及追税力度。

- 如果不申报海外资产,或者少申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后果?

凡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不申报或者少申报海外资产,以后将资产带进加拿大时,有可能会被视为收入而被征税。另外移民后,如果不断有款项从海外汇入,用于购房或家庭消费,但报税时又申报的是低收入或无收入,将带来加拿大税务局对您的调查风险。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所有超过1万加元的海外汇款,加拿大银行是自行向税局进行通报的。加拿大鼓励举报海外偷漏税行为,举报人可得最高15%的税收作为奖励。

加拿大政府于2014年宣布设立了“离岸税务信息计划”(Offshore Tax Informant Program, OTIP ),其中规定加拿大税务局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打击不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者,而且与各国税务部门合作追查海外资产的逃税行为。

【第二部分】 中国移民关心的人民币资产申报实务问题

- 填报了加拿大的海外资产申报表(T1135),进行了申报就要上税吗?

不会。根据加拿大税收原则,只有在移民的海外资产产生了收入(Income)的情况下和变卖海外资产且产生了资本增值(Capital Gain)的情况下才需要交税。

- 夸大海外资产额度,不报海外收入和海外资产增值,将来是否可以把所有的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或资产增值一并免税转入加拿大呢?

不能。这种想法忽略了资产和收入之间的联系。如果海外资产数额巨大但没有产生合理的收入,会引发加拿大税务当局税务稽查的关注。比如,您申报有$1000万存款,但银行存款利息却只有$5,000,如果按照合理的利率水平比如2%计算,您的利息收入应该有20万。您的存款与其所产生的收入严重不匹配,税局就可能要求您提供相关的利息单。

- 申报海外资产中的银行存款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假如您变卖了国内的房产,将现金存入了中国境内的银行,并之后汇款至加拿大。这笔资金在国内的银行账户停留过,您需要申报银行存款这一块。

文件准备方面,您需要证明您将国内房产变现形成了这笔银行存款。这里除了提供买卖合同,政府登记证,税费缴纳凭证外,加拿大税局可能还需要您提供银行的现金流记录。

如果您的银行存款是通过父母赠与获得,您需要提供父母赠与款的资金来源,汇款单等相关文件。加拿大税局还可能要求您父母提供收入来源,目的是要防止资金是您先打入父母的账户,再借父母赠与的名义,打到您加拿大的银行账户中。

- 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的关键是什么?

对于加拿大海外资产申报最为重要的关键,是必须能够对所申报项目提供原始证明文件。

- 什么样的资产是可以安全转入加拿大的?

如果您能证明您转入加拿大的资产是出自以下3个来源,这笔资产原则上就是安全的:

(1)如果您能证明,这笔钱是您移民前就拥有的,且是完税后的阳光化资产;

(2)如果您能证明,这笔钱是您移民以后挣得的,但是您已经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过,并且纳过税了;

(3)如果您能证明这笔钱是您父母赠予给您的,且该赠予款的资金来源清晰,或者是您所继承的遗产。

- 申报海外资产时需要提供什么文件?

申报者应保留与所申报海外资产所对应的各项证明资料。一旦加拿大税务局要求您提供时,您可以拿得出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

【第三部分】境内人民币资产加拿大申报时的规划方案

对于中国移民而言,如何应对加拿大政府的海外资产申报要求呢?

一旦中国移民长登之后,一般而言就已经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了(关于税务居民的认定问题,请参考JW的另一篇原创公号文章《家族办公室实务 – 客户有外籍身份或者想移民,其境内人民币资产要如何处置 中篇》 )。

如果申报人民币资产这件事情在加拿大是无法避免的,那么怎样进行申报才是利益最大化的呢?与此相对应,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资产又该怎样提前安排呢?相关的文件应该如何进行准备,才能符合加拿大的合规要求呢?

JW认为,对于中国客户而言,在美国类似情况下的操作方案也完全适用于加拿大的情况,最佳的申报策略同时也是境内人民币资产在移民情况时的税优处置方案。(可参考JW的原创文章《家族办公室实务 – 客户有外籍身份或者想移民,其境内人民币资产要如何处置 上篇》)。针对具体问题,我们无法在这里进行展开,线下的具体沟通可能会更为适合。

至于一般性操作原则,JW提出如下三点仅供参考:

1. 您应该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详尽沟通,因为这里涉及资产处置及资金转移的路径设计、合法出境安排、加拿大合法入境安排、以及中国及加拿大两国的税务优化。专业即价值,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得较为明显。

2. 所有涉及移民资产转移的安排,其实应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了保障个人和家庭在加拿大的生活品质,以及资产的长期安全,应该尽早进行规划设计,确保自身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3. 在具体落地操作时,因为涉及到了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架构的搭建、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的KYC流程,专业顾问的协助会便于您的规划目的能顺利落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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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你没听错,加拿大的确没有遗产税。

当夫妻一方去世后,所谓的“遗产”是可以免税转移到配偶手上;若所转移资产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免税的特例,比如自住住宅,就可免税转移给其他继承人。
但没有遗产税,并不意味所有的资产转移都不需要交税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去世的人将被默认在死亡那一刻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出售”了自己名下所有遗产(唯自住住宅可免税转移),税法上称为“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如果死者有投资性资产,那么这笔投资的“利得增值”(capital gains),就得交税。
于是,对于奋斗一辈子,手上有钱有资产又有孩子的长者而言,难免想要未雨绸缪,在生前就把财产作为礼物“赠”给孩子,通过正确的“管理”,来支持下一代,让子孙也能共享他们努力的成果。

那麼,有没有方法,能合法避税呢?

首先,要了解,加拿大不对你送给孩子的礼物征税。是的,作为父母,您可以在生前免税抚养您的孩子。但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父母给孩子的最好礼物之一,就是教给他财务知识和责任感,这样他们才能建立良好的理财概念。
最关键的起点是在孩子还是三四岁的时候,就要教他们学会储蓄、目标设定和独立性。然后,他们可以继续设定更长期的目标。
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教他们给予(giving)的重要性。您甚至可以为孩子们设立一个专门用于捐赠的特殊储蓄账户,或者建立一个慈善机构的简单名单,让整个家庭每年有一定的捐款。
接着,有两个地方要注意;首先,虽然您的孩子不需要纳税,但当您将资产赠送给孩子时,你有可能需要为这笔资产纳税。你赠送给孩子的任何资产都被加拿大税务局(CRA)视为在赠送前以公平市场价值出售。如果“出售”后你赚了钱,就有税务责任在里面了。
换句话说,如果您赠与的是已经升值的共同基金、股票或房地产资产,就会产生增值税——增值出来的50%得缴税。例如。若你赚了1000加元,并且还得面对安大略省最高的税率(53.53%),算下来,您将为这1000加元收益中的50%(即500加元)缴纳267.60加元的增值税
另外请记住,如果您持有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则从RRSP提款需缴纳 10%至30%的预扣税,具体取决于提款金额。这些提款也必须作为该纳税年度的收入包括在内,并按您的合并边际税率(combined marginal tax rate)缴纳所得税。因此,您可能会在年底填写税款时收到比预期更大的税单。
赠与如何避税 方式教给你
但是还有其他减税或避税的方式来赠送金钱礼物。例如,帮助孩子或孙子支付专上教育费用对许多家庭来说很重要。每年向注册教育储蓄计划(RESP)供款2500加元,直到您的子女或孙辈17岁,这意味着他们每年将获得500加元的政府捐款,最高可达7200加元。
这年头高房价对年轻的“首购族”相当吃力,您可能还想为您的孩子购买他们的第一个家来做贡献。一种方法是为他们首付到20%甚至更多,这样他们就不必支付抵押贷款违约保险的额外费用。
您可以将这笔钱作为无附加条件的直接现金礼物,也不会影响父母或孩子的税务。
此外,随着孩子的成长,也不要忽略某些价值观的建立。一旦他们年满18,你可能希望借由每年给免税储蓄账户(TFSA)供款,让他们看着自己的账户中不断增加的存款,来帮他们养成储蓄的习惯,比如说,你可以利用机会教你的孩子一些投资和税收的基础知识,教他们善用赚取的每一块钱。
Doug Robinson还提出一个“里程碑赠礼”的概念,也值得大家参考。
比方说,孩子结婚了,或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大学或学院),可以考虑以给钱的方式,给予“奖励”。如果孩子成家立业了,也可以每年资助2500加元做为“家庭假期”的资金。
不过,Doug Robinson提醒一点,在某些情况下,对成年子女考虑放弃你对资产的控制权的话,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打个比方,一旦你向你的孩子赠送了金钱礼物或其他资产,你就如同将这些资产暴露给你孩子可能的债权人。
这里的危险在于,如果您的孩子将来离婚,他们可能会成为未来家庭法律纠纷的“一部分”。
明天与意外,你永远不知哪个会先来。因此,Doug Robinson认为,为意外做好准备,总比意外来时你还得先处理受到影响的情绪要好。所谓“谈钱伤感情”,常有家庭的长辈本来因善意所给予的金钱礼物,最后反过来让自己对家人的情感遭到重伤害。

Doug Robinson建议,在某些情况下,
不妨考虑列一份正式的、书面的低利率贷款协议(而不是一份礼物),甚至不需要固定付款;协议上列出你计划贷款的金额、贷款的原因以及预计何时获得还款。
如果走这条路,可以先与孩子详细讨论贷款事宜。如果您的孩子已婚,夫妻双方都需要参与讨论,网上也能找到此类贷款的表格样式;当然,找律师来撰写协议,比较不会出差错。
在帮助孩子的心态之下,Doug Robinson说,长辈一定要注意送礼的时机,最好也知道孩子会如何用这笔钱,因为长辈肯定不想让这笔钱去伤了孩子的感情。当然,最重要的前提则是,先保护好自己的财务,不要搞到自己穷愁潦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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