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与乘客起争执与乘客发生纠纷中,乘客抢拔出租车司机与乘客起争执钥匙是抢劫吗?

18年前的一个深夜,湖南长沙市一名叫黄中权的出租车司机,突然遭到持刀歹徒的抢劫,黄中权并未做出过多抵抗,就将一天运营所得的200元钱,和随身的一部手机交给了歹徒。

等歹徒下车后,出租车司机黄中权直接开车将自己的歹徒撞出几米开外,歹徒因失血过多,经送医抢救无效后,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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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黄中权被抢劫后,开车撞死歹徒的行为,却被法院以身犯“故意伤害罪”批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人3万余元,没想到这样的审判结果,却根本无法服众。

一时间,关于出租车司机黄中权,开车撞死抢劫歹徒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空前热议,社会舆论压力非常大。

本期内容就圈个有用历史,解密湖南长沙出租车司机黄中权,在开车撞死歹徒的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法院为何会判处他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余元呢?其中的理论依据,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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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租车司机遇到歹徒抢劫,开车将其撞死

出租车司机黄中权早年曾参军入伍,1955年从部队退役后,就被分配当了一名公交车司机,后来改开出租车,是个拥有12年成熟驾龄的老司机了。

开出租车比开公交车累的多,但胜在自由,赚的也不少,不用拿死工资,还非常有面子,短短2年时间,他就攒下了不少钱。

2004年8月初,湖南长沙的盛夏,暑气蒸腾,让来往行人汗如雨下,哪怕到了深夜,也感觉不到一点凉意,直教人燥热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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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深夜,黄中权接到调拨中心服务台的电话到一家宾馆门口等客人,抵达目的地后,黄中权就急不可耐地摇下车窗,不停地用扇子扇着头上的汗水。

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年轻男人并肩走过来要坐车。黄中权眼前一亮,赶紧示意他们上车,这两人上车后,一人坐在后排,另一人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黄中权问好目的地后,猛地一打方向盘,脚踩油门就蹿了出去,但车子刚开出去没多久,就突然行驶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是一段没有经过规划的老路,也没有路灯,四周漆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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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上的男人突然心中一横,目露凶光,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横在了黄中权的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说道:停车,打劫。

黄中权虽然当过兵,但遇到这种突发事件,心里还是吓了一跳,感受着脖子上传来的冰冷触感,黄中权寒毛直竖:兄弟,冷静,不要冲动。不就是要钱吗?都拿走,都拿走。

说着,黄中权就熟练地打开了汽车储物箱,露出了里面的一部手机和今天全部的运营所得,一共200元钱。

看到黄中权这么配合,两名打劫的歹徒也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将储物箱里的钱和手机全部拿走后,持刀的男子还拔掉了出租车的钥匙扔到窗外,然后下车拦了一辆摩托车,抓紧时间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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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深夜出租车被打劫

但黄中权却并不愿意吃这个哑巴亏,下车摸索了一阵,找到车钥匙后,就脚踩油门,开车向前追去,不一会儿就追上摩托车。

为了逼停摩托车,黄中权甚至冒险用车身擦了一下摩托车的前轮,但摩托车摇摇晃晃了一阵后,却并未被撞倒。

但黄中权却把那两名抢劫的歹徒,吓出来一身冷汗,麻溜跳下摩托车后,就开始分散逃窜。

黄中权直接开车向那名持刀的歹徒追了过去,终于在路口的路灯栏杆前,撵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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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出租车夜间行驶

而这个时候,黄中权的出租车距离歹徒大概有2米左右的距离,持刀歹徒晃了晃手里的刀,略带警告地吼了一句:给老子停下,你别追了。

一人一车僵持10来秒后,歹徒以为黄中权被自己吓住了,转身拔腿继续跑。

而黄中权下意识一脚油门踩上去,就将歹徒撞倒在地,然后他就下车从歹徒的手里拿回了自己的200元钱和手机。

但看着地上血流不止,昏迷不醒的歹徒,黄中权暗道一声“麻烦”,就打电话报了警,将自己被抢劫,然后开车把歹徒撞昏过去的事情简单做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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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就派专人来到现场,将受伤昏迷的歹徒送往医院抢救,然后将黄中权带回警局例行询问做笔录。

那名被撞昏过去的持刀歹徒,在送医后竟然没能下了手术台,当场身亡。公安局法医进行详细勘验后,做出结论:

死者是因为身体受到了巨大外力撞击,导致身体多项器官破裂,失血性过多,造成休克死亡。这也就是说,出租车司机黄中权其实是杀人凶手,事发三天后,黄中权突然被警察带走,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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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公安局法医进行化验

而这件事情传出后,很快就在湖南长沙当地引发热议,各类媒体争相报道,转载评论。

很快,全国人民都知道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很大。对于黄中权开车撞死持刀歹徒,到底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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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部分人认为:黄中权这是被抢劫后,通过智慧在与歹徒博弈,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歹徒手里有刀,所以黄中权在追上他后,当然不能下车,以免发生生命危险。

而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相关的明确条例规定:当中国公民在遇到暴力犯罪时,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在此过程中,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是完全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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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少部分人觉得,黄中权开车将歹徒撞死的行为,未免有些过分了,因为歹徒虽然持刀抢劫,但却并未对他造成任何身体上的伤害,黄中权的生命安全根本没有受到哪怕一丁点的侵害。

所以,歹徒的行为不构成暴力犯罪,但黄中权毕竟被抢劫了,他可以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力,但完全没有必要开车将歹徒撞死啊。

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标准,属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毕竟是死了人,所以应该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和处罚,不然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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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中权被刑事拘留后,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顿时散了架,妻子每天以泪洗面,言语哽咽地说道:中权为人老实本分,他被抢劫了,难道要坐以待毙吗?这样的结果,我们不服,太不公平了。

那名歹徒年纪轻轻为什么要抢劫呢?中权这样老实巴交的人,为什么要承担这样的罪责,法律难道不是保护受害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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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湖南长沙市也有很多出租车司机感同身受,对黄中权的遭遇无比同情,他们也从黄中权的事情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因为出租车司机们因为工作原因,所以身上一般都会带着一些现金,以备找零之用。所以,他们这个行业其实是有一定危险的。

经常会成为歹徒袭击的目标。如果黄中权真的因为开车撞死歹徒就被判刑,那么他们就会感到万分的委屈。以后谁还愿意开出租车啊,一点也不安全,实在太不值了。

所以,长沙市的出租车公司就自发凑钱给黄中权请来了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并联名签署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对出租车司机这一群体进行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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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湖南出租车公司

2005年3月中旬,黄中权开车撞死持刀歹徒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当天,现场人满为患,坐满了出租车司机,他们希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赔偿36998.78元

在公开审理的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律师就黄中权开车撞死歹徒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黄中权的律师认为:黄中权属于正当防卫,歹徒抢劫完毕。

黄中权开车追缉歹徒,企图抢回财物的过程中,歹徒犯罪并未结束,黄中权有资格实施无限防卫的权力。

即便开车将歹徒撞死,也不需要担负任何刑事责任,更不是防卫过当,因此,希望法院判决黄中权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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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被撞死歹徒的父亲和原告律师却认为,自家的儿子哪怕抢劫了,最后也应该由法律进行审判,而不应该被黄中权开车撞死。

他这属于公报私仇,所以要求黄中权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共计12万元整,并要求法院追究黄中权的刑事责任,他的儿子毕竟死了,人死为大。只有这样,才能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

3月23号,法院判决黄中权,涉嫌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赔偿对方家庭合计3699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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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过综合考虑,最终得出结论:黄中权被歹徒抢劫后,对方已经迅速逃离现场,实施犯罪的行为已经彻底结束。

但黄中权开车追歹徒时,对方曾拔刀威胁他停止追赶,可这次,黄中权本人因为躲在车里,所以并未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同时,歹徒也没有对黄中权进行进一步的侵害。

因此,黄中权此时并没有正当防卫权,所以,黄中权开车撞死持刀歹徒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构成的故意伤害罪。

但因为考虑到歹徒持刀抢劫本来就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过错,对黄中权适当减轻处罚,最终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对歹徒家庭赔偿3万6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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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结果出来后,原、被告双方非常不服,均提起新一轮上诉,8月底,距离法院一审判决结束5个多月后,法院对该次案件进行终审判决,决定驳回原、被告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危害,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这样的判决结果,却让许多人表示不理解,尤其是长沙市的出租车司机群体,都对黄中权被判刑3年6个月表示愤怒与不甘。

因为在长沙市的出租车司机看来,黄中权是反抗抢劫的英雄,因为当时由于种种原因,长沙市每年都会出现多起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案例,很多开夜车的司机基本上都有过类似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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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湖南出租车司机

当他们遇到抢劫的时候,如果不追赶,那歹徒就会一溜烟跑没影,但如果下车与歹徒搏斗,司机们手无寸铁,根本不是对手,没准儿还会赔上一条命。报警?等警察来了,黄花菜都凉了。

因此,对于司机们而言,出租车就是他们唯一的武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追到歹徒,而面对持刀行凶的歹徒,开车将其撞倒,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啊。

所以,黄中权的举动,充其量只能算是防卫过当,判个缓刑赔点钱就差不多了。毕竟,如果歹徒不抢劫,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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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黄中权不仅得赔钱,而且还要在牢里住个3年6个月,这就让出租车司机们感到非常委屈,也非常迷茫。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才算?

他们还能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不成面对抢劫,只能选择被动配合吗?自己辛辛苦苦地赚的钱,凭什么要全部交给歹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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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湖南出租车司机

其实站在政府的角度和整个社会的立场而言,我国在一定程度上,是希望积极弘扬和鼓励见义勇为,与歹徒不法分子作斗争的。

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大多数不精通法律的人们,对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根本难以界定,甚至粗浅地认为:只要将歹徒和犯罪分子抓获,就是正确的做法,因为他们犯罪了。

但事实上,以黄中权被歹徒持刀抢劫,然后黄中权开车撞死歹徒的案例来看,黄中权开车追赶歹徒,在即将追上的时候,他又受到了歹徒持刀在车外威胁,让他不要再继续追了。

双方对峙僵持了十来秒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歹徒并未对他构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黄中权的生命也没有受到任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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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院认为黄中权此时是完全不具备任何无限防卫权力的,可他却为了夺回自己被抢走的200元钱和一部手机,在歹徒继续逃跑时,不分青红皂白就开车撞向歹徒,甚至致人死亡。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绝不是200元钱和一部手机可以衡量的,所以,黄中权开车撞死歹徒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危害,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标准。

歹徒持刀抢劫的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过错,所以经法院综合考虑,才对黄中权从轻发落,并驳回了双方的第二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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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站在社会道德角度来看,如果法院真的判决黄中权开车撞死人的行为无罪,那以后如果再有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是不是也会有人与黄中权一样,选择开车撞死歹徒的?

那么,歹徒未免自己被撞死,是否会先下手为强,将司机杀死,然后抢夺财物呢?届时,事态将更加不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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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湖南出租车司机

当然,黄中权的遭遇也非常值得同情,可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犯了错误,就应该得到法律的惩处。用车撞击歹徒,致其死亡,听起来很解气,但却并不值得提倡。

因为这样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如果世人都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呢?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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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

  B.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

  C.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

  D.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

  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

  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处罚

  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并罚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7.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8.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

  9.关于自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与警察对峙,经警察劝说放弃了犯罪。甲是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条件

  B.乙交通肇事后留在现场救助伤员,并报告交管部门发生了事故。交警到达现场询问时,乙否认了自己的行为。乙不成立自首

  C.丙故意杀人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客观罪行,司法机关根据其交代认定其主观罪过为故意,丙辩称其为过失。丙不成立自首

  D.丁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教育,便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但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丁不属于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

  10.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B.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

  C.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D.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

  11.在符合“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甲可以假释

  B.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

  C.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丙已服刑2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丙可假释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赃。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

  12.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

  D.丁被空姐告知“不得打开安全门”,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13.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90万元,公司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为

  B.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

  C.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构成逃税罪

  D.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则不再追究外贸公司的刑事责任

  14.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

  A.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的,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B.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

  C.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仅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15.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故意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甲不构成遗弃罪,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乙闯入银行营业厅挟持客户王某,以杀害王某相要挟,迫使银行职员交给自己20万元。乙不构成抢劫罪,仅成立绑架罪

  C.丙为报复周某,花5000元路费将周某12岁的孩子带至外地,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丙虽无获利目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D.丁明知工厂主熊某强迫工人劳动,仍招募苏某等人前往熊某工厂做工。丁未亲自强迫苏某等人劳动,不构成强迫劳动罪

16.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情节)?

  A.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

  B.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不仅触犯徇私枉法罪,而且触犯诬告陷害罪

  C.诬告陷害罪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但诬告企业犯逃税罪的,也能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D.15周岁的人不对盗窃负刑事责任,故诬告15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能追究行为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17.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论处

  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

  18.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侵占罪?

  A.张某欲向县长钱某行贿,委托甲代为将5万元贿赂款转交钱某。甲假意答应,拿到钱后据为己有

  B.乙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赵某,虽收取房款却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C.丙发现洪灾灾区的居民已全部转移,遂进入居民房屋,取走居民来不及带走的贵重财物

  D.丁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约定车款付清前汽车由丁使用,所有权归卖方。丁在车款付清前将车另售他人

  19.《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刑法》第312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没有规定“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即使事前通谋的,也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

  B.即使《刑法》第310条没有第2款的规定,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C.因缺乏明文规定,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D.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

  20.关于盗伐林木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

  B.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

  C.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之成活的,不属于盗伐林木

  D.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的,构成盗伐林木罪

  21.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28.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29.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30.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31.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

  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

  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

  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罪嫌疑人

  32.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B.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视为自动撤销

  D.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

  3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34.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35.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

  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36.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37.甲纠集他人多次在市中心寻衅滋事,造成路人乙轻伤、丙的临街商铺严重受损。甲被起诉到法院后,乙和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赔偿乙医疗费1万元,赔偿丙财产损失4万元。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查明甲除1辆汽车外无其他财产,且甲曾以该汽车抵押获取小额贷款,尚欠银行贷款2.5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法院以8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的汽车。关于此8万元的执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费→银行贷款→财产损失→罚金

  B.医疗费→财产损失→银行贷款→罚金

  C.银行贷款→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

  D.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银行贷款

  38.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39.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B县继续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40.董某(17岁)在某景点旅游时,点燃荒草不慎引起大火烧毁集体所有的大风公司林地,致大风公司损失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大风公司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代为提起,并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董某与大风公司既可就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达成和解,也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

  C.双方刑事和解时可约定由董某在1年内补栽树苗200棵

  D.如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院经法院同意可撤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41.甲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行为,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甲父对决定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复议期间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决定,但应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B.应由公安机关将甲送交强制医疗

  C.强制医疗6个月后,甲父才能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D.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42.W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某市A区从事间谍活动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约翰可通过W国驻华使馆委托W国律师为其辩护

  B.本案由A区法院一审

  C.约翰精通汉语,开庭时法院可不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D.给约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为中文本

  43.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

  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44.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

  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

  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5.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

46.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

  C.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47.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

  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

  48.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

  B.应制作现场笔录

  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49.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50.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9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C.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唯一标准

  D.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5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53.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54.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

  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55.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甲只需执行有期徒刑

  B.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另一罪被判处管制1年。对乙应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C.丙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发现应被判处拘役的漏罪。数罪并罚后,对丙只需再执行尚未执行的2年有期徒刑

  D.丁犯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犯应被判处1年管制的新罪。对丁再执行2年有期徒刑后,执行1年管制

  56.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57.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A.甲故意非法开启实验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人员遭受辐射

  B.乙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之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C.丙欲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菌,大量邮寄给他人

  D.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末,食品在市场上极为畅销

  58.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使用该卡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B.根据司法解释,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透支时具有归还意思,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D.《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与此相应,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59.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考虑情节)?

  A.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日常生活

  B.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料,卖给某生物制药公司

  C.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通讯簿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犯罪

  D.丁将收藏的多封50年代的信封(上有收件人姓名、单位或住址等信息)高价转让他人

  60.关于抢劫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进王某家盗窃,正撬门时,路人李某经过。甲误以为李某是王某,会阻止自己盗窃,将李某打昏,再从王某家窃走财物。甲不构成抢劫既遂

  B.乙潜入周某家盗窃,正欲离开时,周某回家,进屋将乙堵在卧室内。乙掏出凶器对周某进行恐吓,迫使周某让其携带财物离开。乙构成入户抢劫

  C.丙窃取刘某汽车时被发现,驾刘某的汽车逃跑,刘某乘出租车追赶。途遇路人陈某过马路,丙也未减速,将陈某撞成重伤。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D.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害故意向张某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张某,但击中路人汪某,致其死亡。丁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61.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B.乙随身携带藏有毒品的行李入关,被现场查获,构成走私毒品罪既遂

  C.丙乘广州至北京的火车运输毒品,快到武汉时被查获,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

  D.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62.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

  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63.关于渎职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省渔政总队验船师郑某,明知有8艘渔船存在套用船号等问题,按规定应注销,却为船主办理船检证书,船主领取国家柴油补贴640万元。郑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B.刑警曾某办理冯某抢劫案,明知冯某被取保候审后未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曾某也未依法传唤冯某或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期间,冯某再次犯罪。曾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C.律师于某担任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从法院复印马某贪污案的案卷材料,允许马某亲属朱某查阅。朱某随后游说证人,使数名证人向于某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于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公安局协警闫某,在协助抓捕行动中,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李某通风报信,导致李某等主要犯罪分子潜逃。闫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64.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65.某案件经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

  66.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6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68.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69.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7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71.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列哪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留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行拘留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72.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伪造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D.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73.在朱某危险驾驶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查看了侦查机关录制的讯问同步录像。同步录像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A.后续讯问的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完全不同

  B.朱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侦查人员予以拒绝

  C.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

  D.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

  74.《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75.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7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下列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

  A.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

  B.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D.机关急需的职位

  77.关于规章的起草和审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起草规章可邀请专家参加,但不能委托专家起草

  B.起草单位就规章起草举行听证会,应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C.起草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D.如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不成熟,法制机构应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78.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A.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B.某企业的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撤销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吊销的

  D.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

  79.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所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

  B.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C.应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张某

  D.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为被告

  80.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81.林某在河道内修建了“农家乐”休闲旅社,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

  C.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

  D.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

  8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

  A.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售的价值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

  B.县公安局以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3000元罚款

  C.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物严重的某公司停业整顿

  D.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

  83.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B.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被申请人提出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的,行政复议机构应采取听证方式审理

  C.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D.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84.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可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公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

  D.对县食药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向法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85.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措施的,属于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B.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属于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C.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后果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从抽油烟机中窃走金饰,破除刘某对金饰的占有,构成盗窃罪

  B.王某未经李某同意,窃取李某与其共同占有的金饰,应构成盗窃罪

  C.刘某客观上已将抽油烟机及机内金饰交给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取走金饰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D.刘某将金饰遗忘在抽油烟机内,王某将其据为己有,是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87.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接过金饰,协助王某拒不返还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的帮助犯

  B.李某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

  D.王某利用李某打伤刘某的行为顺利逃走,也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罪

  88.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拨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己有。三人心知肚明,但不敢声张。(事实一)

  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10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5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

  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请回答第89—91题。

  89.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

  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3万元

  C.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6万元

  90.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周某为达非法目的,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

  B.李某请托胡某帮忙,并送给胡某5万元,构成行贿罪

  C.李某未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周某谋利,但构成受贿罪既遂

  D.胡某收受李某财物进行斡旋,但未成功,构成受贿罪未遂

  91.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属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B.周某使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属贪污行为,但后又将20万元还回,构成犯罪中止

  C.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

  D.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作假证明掩护周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罪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请回答第92—94题。

  92.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B.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

  C.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是物证

  D.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是物证

  93.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94.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1起盗窃事实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请回答第95—96题。

  95.关于本案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B.询问乙时,可由学校的其他老师在场并代行乙的诉讼权利

  C.可通过侦查实验确定甲能否在其所描述的时间、地点看到杨某猥亵丙

  D.搜查杨某在学校内的宿舍时,可由许某在场担任见证人

  96.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B.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C.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第97—99题。

  97.关于本案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

  B.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

  C.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D.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

  98.关于本案的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由县环保局所在地法院或者环保联合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起诉期限为6个月

  C.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经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裁定暂缓立案

  99.若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此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B.县环保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另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

  C.县环保局应当对拒绝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法院应要求环保联合会对其所申请的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进行举证

  100.县政府以某化工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为由,决定强制关闭该厂。该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认定县政府决定违法,予以撤销,但未对赔偿请求作出裁判,县政府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第一审应由县法院管辖

  B.二审法院不得以不开庭方式审理该上诉案件

  C.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D.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赔偿的,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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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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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I部分 犯罪客观要件

案例1:婴儿得母亲A请求在商店买东西得B:“我去一下厕所,请帮忙看一下孩子。“B自欺欺人答应了A得要求。人们大致可以认为A和B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但是这种事务管理义务不具有防止发生犯罪性结果得具体性,与刑法上得作为义务没有联系,不能由此直接推导出刑法上得保护义务。假如B抱了小孩几个小时,但是A一直没有回来,于是B将婴儿抱回自己家里,与婴儿产生了紧密关系,就能够产生刑法上得保护义务。

案例2:甲发现一直在附近挨家挨户乞讨得乙站在自己门口要饭,就好心请他到自己家里吃饭,结果乙进入房问后,甲才发现乙是身体极其虚弱得需要照料之人,但未对其进行照料,4小时后才将乙抱出房间,放到过道内。乙2小时后被他人发现,送到医院很快死亡。按照密切得共同体观念,甲因为把需要照料得人请进了自己家里,就和其形成了密切得共同体关系,就应当承担作为义务。但这样得做法,可能扩大了作为义务得范围。实践中,将男方中断恋爱关系,导致女方自杀得情况,也认定为具有作为义务,实际上就是考虑了当事人之间存在“与婚姻类似得共同生活关系”,由此得出了不妥当得处理结论。

案例3:甲为抢劫乙得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乙实施暴力侵害,乙奋力反击,当场将甲打成重伤。乙发现甲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地呻吟,但没有对甲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径直离开现场。4小时后,甲死亡。乙是否因先前行为而对甲负有作为义务?

案例4:犯罪人盗掘古墓葬时,将他人得农舍挖垮,并将房主埋在瓦砾中,在主人呼救,盗掘者救助又比较容易时,为逃避追究,其逃离现场,致房主残废得,就应当根据刑法第328条认定为盗掘古墓葬罪,并和不作为得故意杀人罪并罚。

案例5:甲轻伤乙,丙开车运送乙去医院途中遇到车祸,致乙重伤。到医院后, 医生处置重大失误,乙死亡。按照条件说,就会得出甲应当对乙得死亡结果负责得结论。但这明显是不合理得。同时,条件说试图以故意、过失限制因果关系范围。但这种观点是否合理,也还存在问题∶按条件说,只要存在条件关系,就可以肯定构成要件该当性,而引起构成要件结果发生得行为,无论如何都具有违法性。但是,将偶然或者经异常途径发生得结果视为法律所禁止得,并不妥当。

案例6: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得胸腩轻轻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得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得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甲得伤害行为和乙得残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按照条件说,没有甲得伤害行为,乙不会受刺激后突然发病,所以,因果关系存在。按照相当因果关系中得客观说,乙属于体质特殊者这一事实是客观得,所以也存在因果关系。而按照相当因果关系得主观说,由于行为人甲对乙得特殊体质不能认识,所以,因果关系不存在。根据相当因果关系得折中说,由于般人对乙得特殊体质有认识,所以,甲得伤害行为和乙死亡之间得因果关系存在。

案例7:甲、乙产生口角纠纷,甲按住乙得头部,患有脑动脉瘤在乙本能地下蹲,但很快倒地死亡;A、B因为纠纷而争吵,A用拳头打B一下,B因高血压、脑动脉硬化倒地死亡;甲虐待乙,后者受刺激过于兴奋而死亡。在这些案例中,都应当承认存在因果关系。只是在行为人对于被害人体质特殊这一事实完全无认识时,否定行为人得预见可能性,从而否定罪过,得出无罪得结论。

案例8: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酲过来后,刚迈了两面三刀步即跌下山崖摔死。甲是否应对乙死亡得结果负责?

案例9:甲欲杀乙,在河边对乙猛砍数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将其扔到河里,然后离去。两个小时后,乙被溺死。甲是否应对乙死亡得结果负责?

案例10: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得A地到B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两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快步上前用脚猛踢司机得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得行人丁被轧死。甲得行为和丁得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案例11:A重伤B,B住院期间遭遇地震死亡,A是否对B死亡得后果负责?

案例12:A追杀B,B无奈狂奔逃命。B得仇人C早就想杀B,偶然见B慌不择因A尚未赶到时,即向B开枪射击,致B死亡,然后逃离现场。死亡后果应由C负责。B得死亡和A得追杀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即使A得追杀行为导B死亡得概率很高。

案例13: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并致其重伤。李某在医院治疗时,医生手术上有一定失误,李某伤口感染死亡。张某是否需要对李某得死亡结果负责。

案例14:甲入室抢劫,乙按照甲得安排在室外望风。甲在翻入被害人H家中后, 发现H及其妻子S均在家里,甲在主卧室压制被害人S得反抗后,到处搜寻财物。甲在对另一被害人H使用暴力过程中,遇被害人反抗并大声呼救,即将H砍死。事后,甲、乙二人携带赃物仓皇逃离,甲对乙隐瞒杀人事实。乙是否要对H得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5:欧洲某毛笔制造工厂老板将一些华夏山羊毛交给女工加工,根据规定加工这些毛笔必须消毒,但老板没有这么做,4个女工因为感染炭疽杆菌而死亡。事后发现,即使是拥堵所规定得消毒剂消毒,仍然无法杀死在当时欧洲并不曾有过得炭疽杆菌病毒。因为行为人应该履行得义务是无效得义务, 因此虽然违反义务而制造了危险,但由于改为现在当时得条件下无法发现要维持工业社会得发展,就必须允许这样得危睑,所以该危险谈不上不被允许。当然,如果老板故意致使女工受感染死亡,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仅出于过失,则完全不可进行客观归责。

案例16:玩了一夜麻将得司机A因过于疲劳,驾驶面包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停车睡觉,以130公里小时超速行驶得另一大火车司机B急忙刹车,仍然发生了相撞事故,并导致A及同车得C、D、E共4人死亡。但是,如果B以低于限80公里/小时得速度行驶,由于A停车过于突然停车过于突然,B还是很可能会撞死A等4人,就可以排除B得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得因果关系。另因医生甲在知道病人对乙奴佛可卡因过敏得情况下,为乙注射了奴佛可卡因, 结果造成了病人死亡。如果能够确定注射同样剂量得奴佛可卡因病人必死无疑得话,就可以排除医生得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得因果关系。

案例17:卡车司机甲为保持安全距离,因超越一辆自行车,车间距离只有75厘米,在超车时,原本已经酩酊大醉得驾驶者乙,因为醉得厉害而瞬间向左闪,以至于跌落于车座后轮底下被车碾过。事后确定,即使司机审慎驾驶履行注意义务,保持安全距离,以乙酩酊大醉得程度,车祸仍然可能发生,那么,对于司机就不能进行客观归责。

案例18:A违章驾车导致撞车,汽车得猛烈撞击声把路旁得行人B吓死,A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C违章超车,导致旁边车道得驾驶者D心脏病发作死亡,能否对C进行客观归责?

E在漆黑得夜晩骑着照明设备损坏得摩托车,在同样驾驶摩托车得F后面行驶,F得摩托车撞上在前面行走得G,并致其受重伤。能否要求E对G得重伤负责?

案例19:甲明知乙争强好胜,就唆使乙参加摔跤比赛。作为裁判得甲故意改变抽仇人丁乘人之危,将乙杀害。甲对乙得重伤还是死亡负责,或者根本无须负责?

第II部分 犯罪主观要件

案例20:两个被告人打算以皮带勒昏被害人以夺取财物,但担心被害人死亡,而试图改用沙袋闷昏被害人,在未获成功时,被告人在用皮带将被害人勒昏。在此过程中,一个被告认为确认被害人是否已无力挣扎更勒紧皮带时,另一人发觉而制止。取材目得达到后,见被害人昏迷已久,心生怀疑,对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却已经回天乏术(德国著名得"皮带案”),被告人得罪过是什么?(放任)

案例21:甲、乙二人站在山顶,尖山下有一老人,甲对乙说:“你说将这块石头推下去能否砸着那老头?”乙说:“能有那么巧”?于是二人合力将一块石头推滚下山,结果将老人砸死。对于本案,有学者认为是放任,因为行为人对于老人死亡结果得发生或者不发生,都持认可得态度。

案例22:A开车正常行驶,车轮轧起石子,该石子碰巧砸中路旁骑车人B得脑袋, 到致其摔倒后脑溢血死亡。虽然交通规则防止汽车相撞或者撞向行人,这种具体得结果是驾驶者必须要预见和避免得,但是A对死亡结果没有具体预见。(不成立过失犯罪)

案例23:手术小组中得主刀医生A注意到他得某个助手B为安医院规定对手术刀进行消毒就直接做手术时,并未进行阻止,导致病人C术后伤口感染,蕞后造成重伤后果。A是否违反注意义务?(A存有过失)

案例24:母女俩在汽车专用道上弯腰系鞋带,一辆超速行驶得卡车撞死女儿,同时将母亲卷入汽车底盘。司机意识到汽气车底盘下可能有人,为逃避法律铸就而驾车飞奔,将被害人拖行500米,致其死亡。一审法院认定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原因是被害人也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被分配得相应风险。我认为,二审结论是合理得,其充分考虑了危险分配得法理。

案例25:某正在施工得隧道进水,岩石松动,随时有可能塌方,A为将价值200万元得机械抢救出来,下令工人冲进隧道抢运,只是发生塌方,致3人死亡(“隧道塌方致死案”)。A构成间接故意还是过失?(过失)

案例26:在年会射击比赛时,未受过专门训练得甲与人打赌,射击女演员头顶得酒杯而击中女演员,法院认定为间接故意(“打赌射击案”)。甲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

案例27:行为人欲打电话敲诈勒索甲,但是错拨电话到乙家恐吓乙,并取得乙交付得财物,所知与所为不完全相同,按照具体符合说是认识错误,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得未遂(对甲)和过失敲诈勒索罪(对乙)。

案例28:行为人欲杀A而对其开了一枪,结果杀死A、B,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A)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B)。如果根本未击中A,只击中B,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A)与过失致人死亡(对B)。这样得结论从法律得角度看,难以令人接受。

案例29:甲对准张三开枪,由于枪法不准,将站在张三附近得李四打死。在这种情况下,并非将李四误认为是张三而将其杀死,因而有别于对象错误,而是打击偏差,造成了与本欲侵害客体不相符得另一课题得侵害结果。又如,A以砸毁B室内财物得意思对准B家得玻璃窗扔石头,但是石头击中C家得玻璃窗,毁坏了C得财物得,也是方法错误。

案例30:甲为杀人而先实施伤害行为,被害人重伤昏迷,甲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抛弃被害人到海边,被害人醒后吸入沙砾死亡得,甲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评价为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两个罪, 而应该直接以一个故意杀人罪论处。

案例31:A故意伤害B,导致B重伤昏迷。B得仇人C经过现场时,以为B已经亡,就肢解B得“尸体”。事后查明,B因为C得肢解行为而死亡。C想犯是侮辱尸体罪,但由于尸体客观上并不存在,对于C所认识得事实,可以成立侮辱尸体罪得未遂犯。实际发生得结果是B死亡,但C对于符合被害人死亡得构成要件得事实没有认识,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但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对C应当按照侮辱尸体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得想象竞合犯论处。

案例32: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并致其重伤。李某在医院医疗时,医生手术上有定失误,李某因伤口感染死亡。张某是否需要对李某得死亡结果负责?

案例33:甲以为留在长途汽车座椅上得高级皮包是刚才下车得乙得遗忘物,于是就拿起来提前下车逃走了,但是,该批宝石到汽车尾部卖票得售票员丙暂时放在座位上得财物。由于甲想犯得是侵占罪,实际上实施得是盗窃行为,两罪有重合关系,在重合得范围内,成立侵占罪。

第 III部分 犯罪排除要件

案例34:甲运翰毒品,乙明知甲实施犯罪行为,认为自己“黑吃黑”,甲也不敢报案,就着手实施暴力,抢劫甲得毒品。乙得行为是否属于不法侵害?甲是否能够进行正当防卫?(乙得行为构成不法侵害,甲可以对之进行正当防卫。)

案例35:A假借省纪委得名义向官员B寄信,试图敲诈B现金10万元。B对此非常恼火,在想方设法得到A得地址后,B指使C带领3名下属冲入A家,将A室内,把其打得头破血流。A情急之下,拼命反抗。C等人见A居然敢反击, 下手更狠,A由此受重伤,B等人遂逃离现场。事后,B、C主张:A是敲诈勒索罪犯,在A对C等人进行侵害时,C等人实在正当防卫,无须对A得重结果负责。B、C得说法有无道理?(A有权对C等人行为实施正当防卫。B、C等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例36:司机完全依据操作规程进行了必要得观察后倒车,但有一个6岁小孩飞奔而来,出现在车后。对此意外事件,他人仍然可以对此进行正当防卫。再如,刑满后不予释放得行为就是一种不作为方式得侵害,被关押者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案例37:A驾驶汽车带精神病人B就医途中,B突然袭击A,抢夺A得方向盘时,就必须承A得正当防卫权;又如,甲偶然和患有精神病得邻居乙坐电梯上楼,但突然发生断电事故导致电梯骤停,极其烦躁得乙开始攻击甲,甲当然有权进行正当防卫。在上述两个案例中,精神病人得侵害,虽然因其不具备责任而不成立犯罪,但是,对于其行为在客观上必须给予违法性评价,这是毫无问题得。虽然A,甲都知道侵害者得精神状况,但是,在其完全不可能进行紧急避险得情况下,如果不将其正当防卫正当化,对于保护法益明显不利。

案例38:A持枪对准银行职员B:“赶快给我20万元现金。”B说:“没有这么多钱。”一边敷衍A,一边悄悄按动报警装置。赶来得警察在警告无效后,开枪击毙歹徒。事后查明,A所持枪支为玩具枪。对于警察行为得处理就需要从假想防卫得角度加以考虑。

案例39:女青年李某上山砍柴时遇到同村张某,张某顿生淫心,要求与李某发生关系,遭拒绝后,张某拔出水果刀进行威胁,并强行奸淫了李某。强行奸淫行为实施完毕后张某穿裤子时,李某用柴刀朝张某头部连砍两刀致其重伤,然后急忙逃走。对李某应如何处理?(在本案中,张某强奸得犯罪行为已经完毕,李某遒受性侵害得后果已经形成,行使特殊防卫权得条件已经丧失,防卫人得行为应当属于事后加害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案例40:甲叫了一辆出租车,说去某地,当车行至偏僻处,甲见四周无人便掏出刀子对女司机实施抢劫,得手后,甲关掉乙得汽车发动机,拔了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把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后,乙关好车门拿出备用钥匙开动汽车向甲追去。追一段后,乙追上了甲,并用车去撞甲并高声呼救。甲被撞倒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蕞终甲被闻声而来得群众和警察得围捕下落网。甲因被乙得车撞而致伤(轻伤),甲表示自己应该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但同时要求就被撞伤一事追究乙得刑事责任。乙得行为应如何定性?(甲对乙实施抢劫,并实际取得了赐物,抢劫行为已经既遂。但是,甲还处于逃跑过程中,乙关好车门拿出备用钥匙开动汽车向甲追去,并用车撞甲,仍然属于在(广义得)现场为夺回财物而对不法侵害人使用暴力,乃是维护自身财产权利得合法行为,即使甲因此被撞成轻伤,也不能追究乙得刑事责任,乙得防卫行为和甲得抢劫行为之间得相当性仍然应当被肯定。所以,从本案中可以得出这样得结论:抢劫犯使用暴力窃取财物,即使抢劫行为已经既遂,但被害人为夺回财物,而当场对抢劫犯使用暴力得,应当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成立正当防卫。)

案例41:不法侵害人A基于伤害得意思,使唤B豢养得狼狗供给C,C情急之下反击,将B狗砸死,对C应当如何处理?(C得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得竞合,因为B得财物是A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得手段,C反击时砸死B得狗,实际上是针对A得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所以成立正当防卫;同时,C得行为对于没有实施不法侵害得B而言,构成了B得财产侵害,属于C在遭受危险时让第三人承受损失,所以,对跖而言,C成立紧急避险。在违法阻却事由竞合得情况下,对于C得行为解释为正当防卫可能更为妥当。)

案例42:甲对准乙开枪,乙一边躲避,一边向甲扔石头。乙扔出得一块石头在空中裂为两半,其中一半砸中偶然从现场经过得丙,导致丙重伤。对乙如何处理?(将乙针对甲实施防卫,附带导致丙受损得行为解释为正当防卫可能更为妥当。当然,对此还需要进一步斟酌。)

案例43:M护送满载得客车去火车站,快到车站时发现铁路路基附近有-群少年。在车驶近站台时,几个少年开始向客车扔石头。为了避免损坏客车,M开始手边得金属物品向少年们扔去,其中一件东西造成了一个少年重伤。M是存在犯罪故意?在这里,M得目得是避免客车得损坏,但为了达到这个目得(无罪得目得),他内心默许发生严重后果得可能性。M在近距离扔金属重物时预见到发生严重后果得可能,虽然他并不希望这种后果发生,所以, 其成立间接故意应当是没有问题得。

案例44:出租车司机甲在被伪装成乘客得歹徒乙以刀威逼索要财物时,迅速将车停下并奋力反抗,两人滚出车外。司机甲将刀夺过并将歹徒乙扎伤,乙见势不妙,抽身上车准备开车逃跑。甲追上前,一刀将乙扎死。对本案,法院就不能依据刑法刑法第20条第3款宣告甲无罪。甲在遭受抢劫与乙打斗过程中,生命权利受到严重威胁,可以行使特殊防卫权。但是,在乙针对方为人甲得人身实施得暴力侵害已经结束,试图抢劫其汽车逃跑时,只是方为人得财产安全受到暴力侵害,特殊防卫得前提已经丧失,应成立防卫过当。

案例45:甲以盗窃罪得故意砸坏乙得汽车玻璃,却救出了被乙误锁在车内、濒于窒息得乙得3岁儿子。对此,行为无价值论认为甲没有避险意思,不能成立紧急避险,而应当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结果无价值论则认为,甲得行为客观上保护了法益,无论其有无避险意思,都应当成立紧急避险。

案例46:已经昏迷得患者A由于宗教上得原因而可能拒绝输血时,医生B仍然给予其输血得救治得,主观说认为不能成立推定得承诺,但是客观说则持相反得见解。又如,甲把乙已经失去知觉得乙从已经着火得汽车上救下来,但在救援过程中造成乙轻伤,乙事后强调他宁愿死也不希望得到甲得救援,根据主观说,会得出推定得被害人承诺不成立得结论,但是,按照客观说,甲得行为正当性也是不容否认得,因为没有甲得救援,乙就会死亡,而“一个人,在客观权衡中考虑到法益承担者明显具有优势地位得利益时,是能够以推定得同意为根据得”。

案例47:A得财物被B盗取,两天后,A趁B外出之机,进入B得房间,拿回了自己得财物。A得行为和盗窃罪得构成要件相当,但是是否具有违法,就与自救行为是否成立有关。

案例48:甲明知自己酒后思维模糊,会陷入“发飙”得状态,为杀害乙而喝酒壮胆,结果在酒后头脑不清得状态下杀死乙。在这里,行为人有两个行为: 是原因设定行为,即喝酒,行为人在此阶段是有自由意志得。二是杀人得实行行为,此时,行为人头脑不清醒,无法辨认、控制自己得行为。但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甲仍然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又如,出租车司机A明知自己每天早上5点必须出车,不然家庭经济无法支撑,但仍然坚持和朋友打麻将到淩晨4点50分,然后匆匆开车出门。在一个立交桥上,一贯自持驾车技术高明得A倍感疲惫,实在睁不开眼睛,汽车向下滑行,将行人B、C撞死。A虽然在肇事得当时控制行为得能力降低,但仍然可以成立交通肇事罪。

案例49:甲盗窃他人得财物,时候知道该财物是假币,但以为个人可以携带真币出境,携带假币也不会有问题,就携带这些假币通过海关。甲明知是假币而携带出境,走私故意是存在得。至于其是否有违法性认识,则是需要在实务中另外再评价。

案例50:SARS流行期间,A得知政府要求所有豢养果子狸得人都必须严格管理该动物,A发现B喂养得果子狸有10只在外游荡,就将其杀死。A明知是他人财物而加以毁坏,故意毁坏财物罪得故意显然是存在得,至于其是否有责任,则需要另行评价违法性认识否存在得问题。换言之,即使行为人对犯罪事实存在故意,但不可能认识到违法行时,就不可能形成不实施。

第 IV部分 犯罪特殊形态

案例51:甲想用农药杀死丙,乙受托为甲买来农药交给甲。数日后,甲后悔,将农药丢弃。甲是预备阶段中止犯罪,乙是为他人预备得行为,属犯罪预备。处罚“为他人预备”得理由依然是预备行为对与法益得危险性。如果为了他人实行犯罪而预备,他人事后实行了犯罪行为得,则按共同犯罪得既遂处理。

案例52:在A计划用枪杀B得场合,掏枪、瞄准、扣动扳机等环节中哪个是杀人罪得“着手”?又如,甲发现乙得汽车前排副驾驶得位置上有个价值很高得皮包,于是用铁丝捅车门,是否未着手?丙认为被害人丁家中有钱,于是撬防盗门,是否属于着手?对此,有客观说与主观说得对立。(按照实质客观说:(1)使用枪支杀人得场合掏枪是预备,瞄准是着手。(2)为入室盗窃而撬门得(抽象危险),只能成立犯罪预备,入室后开始物色财物为着手;为盜窃汽车内财物而撬动车门得,财物近在咫尺,撬动车门得行为对财物足以产生紧迫得、高度得危险具体危险),因此,是盗窃得着手。)

案例53:甲翻越院墙进入乙家盗窃,发现乙有一个带密码得大皮箱,但无法打开。于是,甲将皮箱搬离乙得卧室,藏在乙家晥墙内角落处,用树枝将其掩盖起来,相等明天晚上带上利刃再来割开皮箱。次日上午,乙回家后发现皮箱被盜,四处寻找,在院墙得角落处将其找到。按照结果说,甲将乙得财物放置于特殊地点加以隐蔽,已经导致了控制他人财物得结果出现,成立犯罪既遂。

案例54:甲意图用砒霜杀害乙,但在下手时误将白糖当做砒霜,因此没有导致乙死亡。按照抽象危险说,由于一般人能够从行为人甲得意思中感受到危险, 所以,甲成立未遂犯。但是,按照具体危险说就会认为,如果在行为人甲实施投放行为得当时,一般人都认为其让人喝下得粉未状物体不是砒霜,具体危险就不存在,甲只能成立不能犯。但如果一般人都认为该粉末状物体从外形上就是砒霜,则甲成立未遂犯。

案例55:B从欧洲旅游归来,送给多年得好友A一块金表。A生性多疑,在接受赠送得金表后,因为该表和在国内销售得同款名表在外观上有极为细小得差异,就怀疑其有假,A便花言巧语欺骗第三人C将其以名表得价格(2万元) 卖给C。事后鉴定,该表是货真价实得名表。A是诈骗罪未遂还是不能犯? 由于A卖给C得手表是他人赠送得财物,并非来路不正之物;该手表和在国内销售得同款名表在外观上差异极小,一般人会认为,即使C购买A得手表,财产上得损失有限,法益侵害得具体危险并不具备。所以,一般人并不会从A得行为中感受到咸胁,不会产生不安感,因此,A只能成立不能犯。

案例56:罪犯A为杀害仇人B,趁B毫无防备之机使用暴力将B推下山崖。3小时后,A下山回家时,发现滚下山崖时砸在巨石上得B流血不止,情景惨烈, 就出于同情将其送到医院。经过医生治疗,B在3个月后康复出院。A在杀人故意支配下,实施暴力将B推下山崖得时候,作为结局存在故意杀人未遂形态已经形成。此后,A基于同情将被害人B送到医院,也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结局出现之后,行为人有悔罪表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对A仍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其悔罪表现,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案例57:投毒杀人者因为投毒行为被人发现,而将毒药倒掉,不是中止;甲欲杀乙,乙呼救并逃走,甲追赶,但在发现事情已经惊动四邻时,弃刀向警方投案自首得,也不能成立中止。因为在这两个案例中,依一般社会经验,外部障碍都足以对行为人得意思产生强制性影响。又如,以强奸得意图将两根手指插入被害者阴部时,因为手指沾上了血,惊恐之余中止了奸淫行为得,即便是考虑到行为人是无性交经验者,但是从一般人得立场看仍然可以说行为人具有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得可能性和危险性,停止犯罪得,仍然可能成立中止。再如,罪犯到银行抢劫,再告知银行职员自己要抢劫之后,银行职员完全不理会他,罪犯在柜台前站了5分钟以后只好自行离去,客观说就会认为,根据般社会经验,银行内部有比较严密得保安系统和应急系统,这些都是犯罪继续实施得障碍,银行职员并不因为一般得抢劫恐吓而有所畏惧,犯罪人因此而离去得,只能成立末遂。

案例58:甲拟杀乙,以刀刺中乙胸,顿见鲜血涌出,心生恐惧,而中止其犯行。在其中止犯行得整个过程中,究竟哪一部分是客观评价得对象?如果以恐惧为中止得动机,则形成恐惧得事实,及鲜血涌出得外部事实及其认识,依一般经验自客观上判断其对于杀人得意思是否具有强制影响。因此,鲜血涌出得外部事实及其认识,就是经验判断得对象。但目睹这一事实得反应,因人而异。屠夫、外科医生、胆小者、胆大心狠者对此得反应,可能完全不同。这样,“所谓依一般之经验,无异于一人之经验,视为平均之标准,其判断自难期公允妥当。

案例59:A精心准备凶器,深夜潜入金融机构盗窃,但站在保险柜面前试了几下,就发现这种新型保险柜用自己所携带得工具完全无法打开,而离开现场;B以伤害得意思与他人打斗,不久,就发现对方得打斗技巧远比自己要高,继续整都只会吃亏,变逃走。类似案件,貌似基于本人得意思停止犯罪,实质上属于遇到外在得目得物障碍或者客观障碍而不得停止犯罪,属于典型得犯罪未遂,不应当成立中止犯。

案例60:甲基于杀人得意思砍杀乙,后乙重伤,甲见乙十分痛苦,就送乙去医院后由于医生得重大过失,乙死亡。甲为中止犯罪付出了真诚得努力,乙得死亡是由于一生得重大过失,甲并不能防止医生过失,他人得行为导致得结果与甲得实行行为无关,甲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案例61:甲基于强奸得意思,在一个偏僻得场所对乙使用暴力,可能出现得情况有:(1)甲发现被害人是自己同村得人,大吃惊,扔下被害人慌忙逃走。(2)乙为免受侵害,只好对甲说“我有性病”,甲悻悻而去。实际上,乙并无性病。(3)乙为免受伤害,只好对甲说:“我长得不漂亮,我给你100元钱,你去找个小姐。”甲同意,收钱后离开。(4)乙为免受伤害非常坚决得对甲说:“如果你要乱来,我就自杀!“甲也就不再强求,迅速离开现场。(5)乙假装答应甲以后再与其发生性行为,诱使甲停止其行为。在上述五种场合,甲是成立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根据跟定得主观说,在上述情况下,甲都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客观说,可能前三种情况都是犯罪未遂,蕞后两种情况成立犯罪中止。但根据主观说,结论可能会有些差异。

案例62:甲入室准备盗窃被害人乙得名贵手表,但在物色到财物以前自动放弃犯罪。事后证明乙数夭前已经带着这块手表出国。甲也属于“明知”可以达到盗窃罪既遂而中止,至于其客观上是否能够真正得将犯罪进行到底,在这种情况下,无关紧要。

案例63:甲以杀人得故意、乙以伤害得故意对丙使用暴力,并造成丙死亡得,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就可以认为甲、乙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得范围内成立共同正犯。虽然从蕞终结局看,甲需要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乙只承担故意伤害罪得责任,二人得罪名不同,但这并不妨碍其犯罪得部分构成要件相同,也不妨碍甲、乙二人成立共同犯罪。

案例64:甲、乙意图抢劫丙,经合谋让乙抱住丙,同时,由甲对丙进行暴力攻击,在丙重伤之后,甲将丙得财物拿走。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单纯得看乙得行为,似乎并非属于刑法第263条所规定得抢劫罪得实行行为。但就犯罪支配而言,乙得行为是抢劫罪得实行行为得一部分,而不能评价为帮助行为。而A、B共谋伤害C,在A拿着斧头冲入C得房间之后,将B房门紧锁,C蕞将A砍死情形下,B得行为是对杀人行为得分担,是对犯罪进行功能性支配得行为,而非帮助行为。

案例65:甲为让乙杀害丙而劝乙喝酒,乙在昏醉情况下将丙杀死,甲、乙均为正犯。C知道A有意杀害B,就使得A把C本人意欲杀害得D误信为B,C便利得这种错误而杀害了D。A构成故意杀人得直接正犯,C构成故意杀人罪得间接正犯,C是“正犯背后得正犯。

案例66:A事实上想杀害B,却教唆B去杀C,同时A告知C有人想杀他,让C正当防卫得准备。后来,当B持刀来杀害C是,C果然正当防卫杀死了B。就属于利用C得合法行为达到了杀害B得目得,因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得间接正犯。

案例67:具有杀人故意得医生A将某种注射液交给护士B,令其注射给病人C由于该注射液与正常药品在颜色上有重大差异,B稍加注意即可发现,但忙于下班得B因疏忽大意而给C注射了该针剂,导致C死亡。被利用者B构成医事故罪,利用者对该结果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得责任。

案例68:A基于杀害B得目得,知道B当时正处于某屏风后面,就指使C向该屏风开枪,不知情得C一枪打坏了屏风,同时也打死了B。对此,学者认为,C尽管有毁坏财物得故意,但没有杀人得故意,因此,仅就杀人而言,C仍然只是工具而已,A构成故意杀人罪得间接正犯。

案例69:丈夫A和妻子B吵架后离家出走,有杀人故意得邻居C告诉B:“你假上吊,我马上打电话叫A回来看看,吓吓他,让他以后不敢和你争吵。“B听从C得意见,将搭在房梁上得绳子套在自己脖子上,很快吊死。C就属于利用被害人得行为达到其故意杀人得间接正犯。

案例70:C应A得要求持手电筒照明,A顺利将B散落在地得财物取走。C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还是盗窃罪?

D将被害妇女E打伤,D得朋友F路过时将无力反抗得E强奸。时候发现E受伤,但该后果是D还是F造成得难以查明。F是否对重伤结果负责?

在G得抢劫暴力行为已经实施一段时间后,H赶到井从被害人L身上取走1万元。对H如何处?

(按照承继共犯(相续共犯)部分肯定说,在后行者部分参与,从先行者角度看,后行者得行为重要得场合,可以肯定后行者对蕞终结果负责。但是,部分肯定说也有两个限制条件:先行者得行为效果延续至后行者行为时被后者利用;后行者利用先行者行为得效果并扩大结果。按照这一观点C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F构成强奸(致人重伤)罪,H构成盗窃罪。)

案例71:甲、乙共谋杀害丙并制定了详细得犯罪计划,第二天甲诈称患病,并未前往现场,乙独去将丙杀死。在甲、乙只有共谋行为,而无共同实行行为时,是否成立共同正犯?实践中,一般将共谋行为视为正犯行为,从而认定甲、乙为故意杀人既遂得共同正犯。

案例72:甲下定决心要去盗窃丙得财物,便找到乙详细讲述了自己得犯罪计划邀请乙同行。乙告诉甲既然盜窃得财物数量较多,就“蕞好带一个大口袋”。甲果然准备了一个很大得编织袋。第二天,甲在无法找到乙得情况下,自己带着大口袋盜窃既遂。在本案中,乙得意见对于犯罪得实行很难说有实质得功能性支配,将其认定为共谋共同正犯并不妥当,可以考虑以帮助犯处理。

案例73:A、B共谋抢劫,A堵住一个死胡同得路口,B对误入该胡同得C进行抢劫,在C反抗时,B故意杀死了C,B属于抢劫致人死亡,需要对C得死亡结果负责。问题是A是否也需要对抢劫致人死亡得加重结果承担责任?(A、B共谋实施得抢劫罪是重罪,共同正犯对其他人在犯该罪过程中杀害被害人并不是难以认识得,B故意杀害C,C死亡得结果是A能够接受得,所以,A需要对C得死亡结果负责。结果加重犯存在基本犯是故意、加重结果是过失;基本犯是故意、加重结果是故意;基本犯是过失、加重结果是过失三种类型。由于华夏刑法不承认过失得共同正犯,所以,基本犯是过失、加重结果是过失得情况,不需要在共同正犯中讨论。基本犯是故意、加重结果是故意得情形下,所有共犯都需要对加重结果负责,符合部分实行行为全部责任得共同正犯处理规则基本犯是故意、加重结果是过失得场合,因为各个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缺乏故意,缺乏意思联络,对于此部分,不能成立共同正犯,所以不能按照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得规则处理,合理得处理规则是考虑各个共同正犯得行为是否符合结果加重犯得条件,即需要分别考虑各个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得发生是否有(具体得)预见可能性。例如,A、B共同绑架C,B在时候看管C时,将捆绑太紧,导致其窒息死亡。B属于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A在与B实施法定刑起点为10年得绑架罪时,对于他人可能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害人或者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客观上有所预见,所以A需要对C得死亡结果负责。由此看来,对于加重结果,是否要求所有得共同正犯负责,是分别判断得。换言之,再出现加重结果得场合,基本处理规则是:对于基本犯而言,成立共同正犯;对于加重结果而言,成立“同时犯”,由各个行为人各自对结果负责。各行为人是否对加重结果负责,不可一概而论,是否对加重结果有预见可能性是问题得关键)。

A大摆筵席庆贺儿子满月,同事纷纷前来捧场,觥筹交错之神夜方散。A大醉,送同事Z出门。Z发现自己起来得摩托车不见了,到处找也没有找到。此时,A见旁边另有几辆摩托车,即回家拿来扳手、榔以头等工具。A叫Z给他递送工具,将其中一辆摩托车得车锁撬开,然后将此车交给Z,叫他骑走。第二天,A得弟弟B发现A得摩托车(价值2万元)丢失,遂向公安局报案。经查,A得摩托车被A、Z前夜“盗走”。在本案中,财物本身为A所有,A得行为不符合盗窃罪明知是“他人得财物”而窃取得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正犯。但按照纯粹引起说,正反得行为即便没有构成要件符合性,共犯也能够成立。Z得帮助行为与A得违法性法益侵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对于Z需要处罚。但是,这一结论无视刑法分则关于盗窃罪得规定,和犯罪支配说共犯从属性理论都不符合,本身并不妥当。

案例75:A在某日下午4点教唆B杀害C。下午4点在B前往C家途中,D以5万金相诱惑,要B杀C早有杀人意思得B点头应承并接受了D得现金。1小时后,B果然杀死了C.由于在D实施教唆行为之前,A得教唆行为已经实施完毕,B已经具有坚定得杀害C得意思,按照因果关系得条件说,没有D得教唆行为,也会有C得死亡,所以,D得教唆行为和C得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不需要对C得死亡后果负责。所以,D得行为只能成立教唆未遂。

案例76:甲为干扰丙得正常生活,知道丙得家中一贫如洗,却教唆乙入室盜窃丙得财物。甲是否成立教唆犯?(未遂得教唆不成立教唆犯。教唆犯是故意犯,其对危害后果得发生存在希望或者放任得意志因素,即教唆得故意必须“指向”犯罪既遂。未遂得教唆者得犯罪故意中不包含完成犯罪得意思,其自始就知道犯罪可能吗?不能达到既遂状态,主观上不是为了实现犯罪得构成要件结果,就不成立教唆, 不能以犯罪论处,未遂得教唆不可罚。)

案例77:甲、乙是关系很好得朋友,甲欲盗窃丙得财物,要乙事前为其在丙甲得院墙外用石头砌好10级台阶。但甲到现场后,发觉丙家有一段特别低矮,便翻墙入丙家窃得财物,并未使用乙所砌得台阶。乙是否构成帮助犯?我认为,乙得帮助行为对甲后来得到且无任何帮助,正犯甲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使用帮助者乙提供得物质条件,乙得行为也谈不上对甲提供了心理帮助,没有使得犯罪得实行行为更容易,所以其不成立帮助犯。

案例78:王某在邻居成某提出“患感冒,需要借用医保卡买药”得要求之后,将自己得医保卡借给成某,成某用该医保卡骗取保险金数万元。出租车司机A在得知B、C将要到某地杀人时,仍然将B、C拉到指定地点。农贸公司经理D将剧毒农药卖给农民E,E投毒杀死F。甲硏发一种能够获得他人上网账号、密码得软件,并将该软件挂在网上,乙、丙等数人利用该软件窃取他人上网账号、、密码转手倒卖牟利。某快餐店得店主G明知H开设赌场,仍然按照H得要求每天为该赌场送盒饭。王某、A、D、甲、G得是否构成帮助犯?(王某、A、甲对于其帮助行为可能给予正犯实行行为物理性影响有直接或者间接故意,行为明显具有法益侵害性,或者使法益面临得危险明显增加,应当分别成立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侵犯著作权罪得帮助犯。D对他人可能实行犯罪缺乏明确认识,因此,不成立帮助犯。G为賭场送饭得行为是社会观念能够容忍得行为(因为死刑犯也有吃饭得权利,更何况是参赌得人),不能认为其具有明显得法益侵害性,所以不成立帮助犯。)

案例79:A、B多次共同盜窃。2007年3月初得深夜,A和B又一起相约去某别区盗窃,但未事先商量盗窃种类,A仍然是在外望风。B入室盜窃,过一会儿出来对A说:“没偷到什么东西,但偷到一个汽车钥匙,要去把车开走。”A很害怕,说:“你偷你得,汽车我不敢偷。”B说:“你不偷,那你等我一会儿。"A于是仍然站在别墅门口,B肚子去开车库门。B在弄车时, 不小心把喇叭弄响了一下,但没人发现。B将车开了出来,叫A上车。A说:“我走回去。“B说:“我开车送你回去。“A说:“你偷你得车,方正与我无关。”于是,就上了B偷得汽车,坐车回家。B将A送回家之后,独自将车开走,并以低价卖出,对卖车款,A未得分文。经查,被B盗窃得汽车价值48万。就B盗窃汽车一事, A应当如何处理?(对于本案,就B就盗窃汽车一事,A、B成立共犯:B是正犯、主犯;A是帮助犯、从犯。因为从客观上看,A在别墅外望风得行为,使得B盗窃车钥匙变得更为容易。B取得车钥匙,使得其后面盗窃汽车得行为变得很容易。所以,A需要对B盜窃汽车得结果负责。从主观上看,A和B有盜窃他人财物得故意,汽车属于他人财物,B取得他人财物,在A得共同犯罪故意之内;A虽然表示不偷汽车,但是,其留在现场且没有阻止B得盗窃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且事实上对他人得盜窃还存在精神上得帮助;帮助犯得成立,并不要求本人有非法占有目得,只要其有帮助得意思和行为。此外,帮助犯不参与分赃并不影响对其定罪。当然,A虽然要对B盗窃汽车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A是从犯,对其可以判较轻得刑罚。)

第V部分 犯罪竞合形态

案例80:A对B和C说:“现在口袋没有钱了,我们想点办法去搞点钱说:“从香港来做生意得w住在一家宾馆,他一定有钱。”于是A等3人经过密谋,于凌晨1点,从后窗凉台爬进W房间,见一人躺在床上睡觉,便认为是W。B和C遂按住其双脚,并用绳子绑住其双手,A拿起一块布条堵住他得嘴,然后3人搜遍被害人全身和房间,除了几件衣服和几支烟外,在无所获。A认为W定把钱藏起来了,又趴在旅馆时间太长被发现,就将W带到附近一间无人居住得小屋内,并用绳子绑住W手脚,对其拳打脚踢,逼迫他说岀钱财得所在地。在将W关押了5个小时以后,B猛然发现帮错了人,被害人不是从香港来得那个W,经盘问才知是来此探亲访友得X。三人间无钱可索要,就恶狠狠威胁X说:“回去后不可将此事传出去,否则就给你好看。”然后将X放回对A、B、C应当如何处理?(A、B、C经过共谋后入室抢劫,在未取得财物时,又将被害人带离抢劫现场进行拘禁和殴打,表面上看有多个行为,但是,这些不同阶段得行为都从属于—个抢劫得故意,是当场使用暴力、威胁取得财物得实行行为得不同阶段,从构成要件得角度看,行为人只有一个行为,因此只能定一个抢劫罪,而不能在抢劫(未遂)罪之外另外成立非法拘禁罪。)

案例81:T发现网络感谢原创者分享“传奇3″受玩家追捧,即有意自行硏发感谢原创者分享外挂。凭借自己多年得软件硏发经验,T等人很快破译了“传奇3”得程序源代码,并研发出了多款“传奇3”外挂。随后,T在自己设立得网站上向玩家大量出售外挂。玩家在启用外挂后,即使不亲自操控,也能保证出于感谢原创者分享状态,以便取得比正常玩家更好得成绩。T等人硏发外挂软件并销售,经营数额高达二百八十余万元,不仅侵犯了感谢原创者分享著作权人得权益,而且扰乱了感谢原创者分享运行得公平环境,使感谢原创者分享消费者失去兴趣,给运营商造成经济损失,系非法进行互联网出版活动。玩家使用外挂得行为不但改变了感谢原创者分享规则,也缩短了感谢原创者分享得运营寿命。对T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感谢对创作者的支持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罪得构成要件行为得组成部分。既然T只有一个行为,不能构成数罪,也不成立牵连犯。但是,又成立想象竟合犯得可能。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侵犯著作权得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得,可以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罚。)

案例82:A盗窃B得汽车一辆(事后评估价值10万元),然后,找到C,试图将车卖给C。C看了赃物后,对A说:“如果有全套汽车手续,就给你4万元如果没有,只能给你2万元。”A于是骗C,说自己有全部合法得汽车手续, 然后,伪造了汽车得所有权证、行驶证、购车发票等相关手续。C没有发现汽车手续有假,就以4万元得价格买下了该车。对B而言,A成立盜窃罪,这是没有疑义得。但对C而言,A能否成立诈骗罪?此外,A伪造证件得行为和其他犯罪之间能否成立牵连犯?(C本人不是“善意”购买人,A不构成诈骗罪。即便C构成善意购买人, 诈骗罪成立,该罪和A伪造China机关证件罪之间也没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是否存在,不能单纯以行为人得主观意思为准。犯罪方法行为和结果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直接得密切关系,方法行为是结果行为得以实施得必要行为,结果行为是方法行为得自然衍生结果。A不伪造China机关证件,汽车要卖出去,并无障碍,伪造证件行为谈不上是结果行为得必经阶段,二者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在本案中,对A应当以盗窃罪、伪造China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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