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扩面型农民工农村买过养老保险城里还能买模式的省份有

(原标题:人社部: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有序投资运营)


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今日表示,下一步,将分类推进基本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各省(区、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有序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举办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我先发布有关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实现良好开局。城镇新增就业保持高位增长,1-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30万人。失业率同比回落,一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9%,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万人,同比增加2万人,为历史同期最高。一是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推进。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五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持续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启动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各地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岗位,开展劳务合作,加强就业服务,就业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动。研究制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启动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激发创业创新热情。三是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突出重点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一季度向9.4万名职工发放补贴1.6亿元。四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公布12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组织实施2018年“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一季度向2.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6.3亿元,惠及职工369万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持续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二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出台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职业培训包开发使用,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升在职职工技能水平。实施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等专项服务活动。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全面推进就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开展第四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不断激发创业创新积极性。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调查研究,打造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拓宽失业人员保障范围,逐步提升失业保障水平。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开展西部和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搭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交流平台。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19亿人、1.88亿人、2.26亿人;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22%,总支出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8%。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等工作稳步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顺利推进。三是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左右的水平提高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截至3月底,1.64亿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截至3月底,北京、山西、上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750亿元,其中306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年金基金监管不断规范。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顺利启动。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截至3月底,全国所有省份基本完成登记任务,省级登记数据库全部建立,国家库已有13.3亿人的基础信息,占全国人口库的比例达到96%。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1.2亿人,全面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全国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指导各地抓好以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的参保工作。三是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分类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各省(区、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落实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职业年金基金规范有序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四是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做好2018年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继续增发社保卡,研究电子社保卡,探索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的应用服务新模式。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等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计划、新疆和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工作计划等。组织赴新疆、西藏专家服务团活动。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建立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完善技工教育政策,推动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修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快建设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贯彻实施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和实际特点的评价机制。继续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研究修改工程技术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遴选确定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工作。印发2018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新疆和西藏特培工作。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开展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四是继续做好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继续推进。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稳妥推进。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季度,全国共有5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5%。二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推进。一季度,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万件,同比上升1.6%,办结案件34.1万件,调解成功率69.5%,仲裁结案率73%。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29件,集中公布887件重大欠薪典型案件,共为100.6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19.75亿元。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目前,省级自查和实地核查已经结束,正在进行综合评议。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引导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强化仲裁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畅通调裁审衔接渠道,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广“双随机”抽查执法方式,推进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信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使失信企业在全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创新模式推广活动,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近期,人社部签发第一张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请问下一步有什么具体考虑?

社保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非常重要的载体,也是服务的有效凭证。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刚才我也列出了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了11.2亿人,普及率达到了80.6%,这个数据非常庞大,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就业服务等人社业务领域普遍使用,同时在居民健康服务等其他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也广泛应用社会保障卡,已成为政府民生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

电子社保卡是为了更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让参保人员享受到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加快了推进社保卡的技术创新,积极探索社保卡的线上应用。在福州全国首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上,被评为最佳实践,展览会上也签发了全国第一张的电子社保卡。这意味着我们国家电子社保卡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运用的有效电子凭证,是以实体的社保卡为基础,同时还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医保结算、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而且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是一一对应的,全国统一、全国通用,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统一管理。实体社保卡持有人可以按照本人意愿,通过人社部门的APP或者各类经过安全授权的可信APP,比如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APP等,随时随地领取自己的电子社保卡。

目前青岛、福州、成都等城市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业务支撑的能力。下一步,重点是继续推进电子社保卡的技术研究,加快出台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技术标准,完善社保卡平台服务的支撑能力,做好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应用对接,在全国一卡通的基础上,实现线上线下一卡通和民生一卡通,为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在脱贫攻坚方面,人社部都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具体推进落实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人社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就业扶贫。就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是非常基础的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二是技能扶贫。三是社保扶贫。这三项任务是中央赋予我们的,由我们部门来牵头的三项重要工作,其他还有人才人事方面的扶贫工作。

这几年,在就业和技能扶贫方面主要做了这样一些工作:出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给予贫困劳动力更多补贴和更多支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因人施策、精准帮扶,推广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扶贫模式,探索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使一些不适宜长期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能够在家门口就近实现就业。同时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全国有上千个技工院校在做这项工作。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在很多省很多地方有这么一句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培训对于提升就业能力具有明显的作用。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600.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了就业。2017年,全国人社部门为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206.3万人次,同时我们还组织“三支一扶”,其中就有一项扶贫。“三支一扶”计划共招募8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扶贫工作。还组织了24期专家服务团赴新疆、西藏开展服务活动。

在社保扶贫方面,主要是从两个角度入手,一是从“入口”上减轻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负担,我们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代缴保费。全国享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贫困人口超过1515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超过1681万人。二是在“出口”上提高保障水平。全国已有30个省份、2835个县级政府在中央70元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上加发了基础养老金,现在全国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超过124元。

下一步,人社领域的扶贫工作任务依然非常艰巨。这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明确我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促进贫困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对16-59岁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实名动态管理,根据其基本情况、就业失业状态和就业意愿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引导各地实施岗位补贴、培训补贴、专项奖补等政策,通过扶贫车间、鼓励返乡创业、电商创业、公益性岗位脱贫等方式,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继续加强东西部的劳务协作,采取专场招聘、实习实训、交通补贴,设立劳务站等措施,切实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从2018年-2020年,面向深度贫困地区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人员,开展定岗培训,促进培训后实现就业。加强技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的对接,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三是深入落实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工作,继续实施代缴保费政策,推进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的“三支一扶”计划,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您刚才提到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请问目前效果如何,下一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什么考虑?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我部联合发改委等十几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已经结束。总的看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这项行动是我部联合相关部门连续多年都在抓的重点工作。

我们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春节前我部第一位的民生工作。专项行动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欠薪排查,摸清欠薪底数,限时解决欠薪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的欠薪问题。对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责令改正不改的,一律按高限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者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资金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我们还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由国办督查室牵头,组成了5个督查组,围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欠薪等,对部分地区开展了专项督查。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29件,各级人社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了887件重大欠薪的典型案件,共为100.6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和赔偿金,涉及119.75亿元,基本实现欠薪问题在春节前得到有效解决,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治理和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是三项措施:一是锲而不舍地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突出治理重点,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广“双随机”抽查执法方式,推进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三是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加大对欠薪企业、欠薪行为的曝光力度,把治理欠薪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

今年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方案已经确定了,我注意到今年的调整增幅是5%,请问是怎么确定的?另外,广大参保人员比较关注的是调整的养老金何时发放到位?

今年是咱们国家基本养老金第14次连续调整,总体水平控制在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主要考虑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物价水平以及基金的支撑能力等因素。今年按5%左右进行调整,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能够让广大退休人员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这样的调整也符合民生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要求。近期我们部召开视频会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在5月31号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人社部和财政部。两部对地方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目前,各地都已经建立了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说明的是,各地发放到位的时间不尽相同,但是对退休人员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到位,按照政策规定都是从今年1月1号起补发。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今年一季度就业形势如何,下一步有哪些促进就业的政策?

今年一季度的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实现了良好开局。最近中央对经济形势也做了分析,对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刚才发布的时候也说到了相关重点数据,总的看是城镇新增就业保持高位增长,1-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9%,同比下降了0.08个百分点。另外还有一些积极信号,主要是市场用工需求热力不减,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一季度劳动力市场保持活跃,求人倍率达到了1.23的历史新高。另外,制造业用工稳定扩张,制造业需求同比增长5.2%,高于总需求增速0.7个百分点,制造业的表现非常好。三是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增。在春节前后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等活动的推动下,1-3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万人,同比增长2万人,也是历史同期最高。同时一季度据我们部对2000个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数据显示,外出务工人数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就业指标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的基础性指标。所以就业局势的稳定、稳中有进、良好开局,也说明我们国家的经济平稳运行,这是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反过来看,就业局势稳中有进、实现良好开局,也是经济发展良好运行的必然结果。因为经济持续发展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所以一季度就业数据比较好,主要还是受益于宏观经济发展总体向好,有力地拉动了就业。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持续扩大,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贸易进出口快速增长等等,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经济结构的优化,一季度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达到了56.6%,增速也非常快,服务业对就业的拉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特别是商事制度、“放管服”等改革,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一季度我国新登记企业达到132万户,日均新登记企业1.47万户,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得到了持续发挥。此外,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积极就业政策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的落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也要看到,今年我国新成长劳动力将超过1500万人,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人岗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也非常突出,特别是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群体的就业任务还非常繁重。此外,部分群体在就业方面也还面临不少困难。特别是,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这些都会对就业产生传导效应。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稳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昨天,我们部召开了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供需发力、创业引领、服务推进、全力稳重点防风险,确保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就业大局的稳定。具体有五个方面措施:

一是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扩大就业与宏观经济的良性互动,努力促进扩大就业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协同联动。

二是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落实好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今年,我们还将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各类创业创新活动,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留学回国人员等群体创业创新。

三是精准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实施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细化帮扶措施,继续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四是大力加强职业培训,积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审议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其中就包括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培训的体制机制改革,特别强调要突出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培养。还要突出抓好新成长劳动力、去产能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职业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

五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匹配效率。今年我们还将制定出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就业任务的完成,确保就业局势的稳定。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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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下统称“六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财政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为帮助社会各界及时、准确掌握和适用“六保”财政政策措施,我们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供查阅。

  1.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出台了哪些财税措施?

  答:一是通过公共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各类资金,支持各地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是推动出台参保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支出。三是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四是切实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定额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五是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六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七是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2.为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在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在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方面。一是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最高提至100%。二是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在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方面。一是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二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三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企业,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二是鼓励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三是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一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二是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三是指导地方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上述补贴政策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新增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3.为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科研助理经费开支提出了哪些管理要求?

  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支出。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的管理要求:一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可由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列支。二是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调整。三是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4.为应对疫情影响,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财政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提出八项政策举措,要求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完成“特岗计划”招聘计划并对湖北省、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倾斜等。2020年,财政部配合教育部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5000人,达到10.5万人,支持地方补充优化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52个挂牌督战地区、疫情严重地区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

  5.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在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二是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三是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五是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6.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二是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三是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并提供租金优惠,推动制造业跨区域有序转移。

  7.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在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四是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五是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8.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落实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措施,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二是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9.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在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失业保险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地区,采取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10.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的支付能力,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不超过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或按不超过3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返还失业保险费。二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三是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将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并按规定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纳入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范围。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降低。

  11.为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一批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等载体,为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四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五是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六是对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以上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2.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如何?

  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就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13.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下列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是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14.2020年以来,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扩面。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降门槛。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员工占比要求,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三是提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四是延期限。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可展期1年。

  五是简化审批。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要求办理时间原则上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并分别明确各部门、机构的具体办理时限,避免相互推诿,切实缩短审批时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相关部门、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六是取消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优质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

  15.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企业需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再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将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为落实“放管服”要求,财政部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小微融资”专栏,提供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经办银行的联系方式,有贷款需求的个人和企业可以自行联系对接。

  16.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保障力度,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预拨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细化落实任务过程中,要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在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森林资源面积、本地管理管护特点的基础上,加强与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的衔接,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和区域,资金分配向深度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倾斜,落实好精准扶贫要求。

  17.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在落实帮扶政策上,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配合国务院扶贫办指导督促各地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明确按规定条件确定的监测对象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可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安置。二是明确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各省(区、市)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

  18.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近年来,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不断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年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基础上,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计划用两年时间,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等。2019年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年安排587亿元。中央财政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倾斜。

  19.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提高资助精准度,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学生资助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不断完善各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建立起覆盖所有教育阶段、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支持引导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在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三助”岗位津贴、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民族地区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范围。至此,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将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2019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整合14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贯穿学生资助各环节的统一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同时,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提高资助精准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0.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出台了哪些新举措?

  答: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决定从2016年起,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一是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二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年,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部署,财政部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出台了一些新的举措。

  一是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中央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继续由中央与地方财政统一按照5:5的比例分担。

  二是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分担比例。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担比例,中西部地区由5:5调整为第一档8:2(西部地区)、第二档6:4(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由“以奖代补”方式调整为第三档5:5(辽宁、山东、福建),第四档3:7(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第五档1:9(北京、上海)。

  三是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由中央与地方分别制定,调整为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国家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所需经费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范围为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具体实施步骤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并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统筹安排经费。中央财政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已达到每生每天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生均定额奖补。

  四是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在此基础上,继续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北方地区学校取暖费、对特殊教育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等政策。

  21.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是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2.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3.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在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等工作,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一是继续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兼顾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用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强化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效投入保障,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二是认真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各项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做实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以拨代支”或“资金等项目”。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三是加紧完善2020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强化项目论证,严格入库审查,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前应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落实管护责任,避免“重建轻管”。

  24.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在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等工作,中央财政坚持聚焦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优化政策举措。一是明确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还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二是各地要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的占比,补齐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要。三是贫困县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项目,不得安排未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的非扶贫项目。四是要求各地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已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可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提档升级需求。五是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坚守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的初心,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各类借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减贫带贫机制,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防止“养懒汉”。

  25.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在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地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为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等工作,财政部坚决压实责任,有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一是要求各地要将审计、巡视、考核评价、排查梳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资金问题建立台账,列明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逐一推动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质量。对易发多发问题,要从完善制度机制角度深化整改,形成切实管用的制度性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二是要求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地的监管优势,把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及监督对象的沟通反馈,区分管理不规范与违纪违法的界线,准确定性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三是督促省级财政、扶贫部门结合实际,对中央政策要求进行实化细化,制定可操作性的具体细则印发市县,避免简单转发文件或提出违反上级规定的政策。同时,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指导市县抓好落实。

  26.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测算如何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中央财政和各省(区、市)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中央财政积极应对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测算分配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时,适当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一是测算安排14亿元,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7省。其中,测算安排湖北8亿元,其他6省各1亿元。二是测算安排4亿元,奖励吸纳贫困劳动力跨省就业规模较大的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东部4省,其中浙江、广东每省1.2亿元,江苏、福建每省0.8亿元,鼓励东部省份克服疫情影响吸纳贫困劳动力跨省就业。

  中央财政和各省(区、市)坚持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一是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强化就业支持,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三是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四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流程、标准和监督等要求,突出绩效导向,主动接受监督。

  27.各省(区、市)如何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时细化中央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贫困人口恢复就业、支持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复工、调整优化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等针对性措施,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抓资金投入,及时安排拨付扶贫资金。安徽省及时下拨32.3亿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比去年增加5.6亿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县,并要求市县在安排资金时,结合实际对疫情较重的地方给予倾斜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高效到位。二是抓产业就业,稳定贫困人口收入水平。陕西省支持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庭院经济,实施“菜篮子”和自主创业等到户产业项目的贫困群众给予补贴。吉林省通过支持开发“扶贫特岗”、安排临时性公益岗位、鼓励无法外出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强化贫困人口网上培训等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贫困家庭收入。山东省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就业援助。三是抓项目实施,组织推动扶贫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扶贫项目入库和公告公示流程,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式,提高项目资金报账效率,促进扶贫项目早开工、资金早支出、群众早受益。山西省及时调整扶贫周转金续贷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周转金支持企业到期贷款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困难。甘肃省定西市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报账支付台账,厘清复工复产扶贫项目清单,确保项目复工复产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8.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的政策内容和执行期限是什么,增支资金通过哪些渠道保障?

  答: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此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阶段性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并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执行期限:2020年3月至6月。资金渠道: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高补贴标准的增支资金和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的增支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地区给予补助,其中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余增支资金,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29.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一是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到位。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密切关注物价变动,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三是做好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致贫的其他人员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四是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救助力度。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可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当地街道(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生活困难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对其中的病亡人员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30.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在保障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一是做好临时滞留人员帮扶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各地要根据其基本生活需要,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二是做好其他外来人员救助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各地要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三是做好发现引导帮扶救助工作。湖北省和武汉市以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公安、城管、疾控和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排查时,需按要求做好引导帮扶救助工作。

  3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地方财政要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对湖北省予以重点倾斜。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要求尽快将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32.为配合开展医疗保障脱贫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哪些工作、注意哪些事项?

  答: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医保发〔2018〕18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将现有医保制度之外自行开展的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转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坚持现行制度,聚焦现行标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统筹安排并用好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挥好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确保政府能承受、政策可持续。相关地区要用好中央财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医保脱贫攻坚政策。

  33.2020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调整水平、调整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34.为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中央调剂基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中央财政补助有何规定?

  答: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35.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担。

  36.在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从 2018年1月1日起,统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2020年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水平。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部分地区还规定了适度的年限养老金水平,制定了丧葬补助费政策和标准。上述政策措施提高了待遇水平,增强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

  37.在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和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目前,大部分地区已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至200元,各地也适当加大了缴费补贴水平,制度的筹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方面,截至2019年底,已有约2/3的省份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委托资金规模约2200亿元,其他省份按要求也将在2020年底前开始实施。

  38.为何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答: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专项用于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39.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何重要意义?

  答: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二是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避免将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通过增加税收、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转移给下一代人。三是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展成果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40.为切实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对划转范围、比例和承接主体作了哪些规定?

  答:划转范围方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转比例方面,综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测算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以及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实施方案》将划转比例确定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如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

  承接主体方面,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同时,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相适应,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41.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推进情况如何?

  答:《实施方案》印发后,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划转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试点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201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要求划转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同时,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附件印发,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指引。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召开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部署会,部署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截至目前,中央层面共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1.33万亿元。地方层面的划转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

  42.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划转的国有资本如何管理?

  答:社保基金会及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划转对象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划入的国有股权,社保基金会及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除国家规定须保持国有特殊持股比例或要求的企业外,社保基金会及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经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为规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加强对划转资本运作管理的监督,财政部正在牵头起草划转国有资本的运作管理办法。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同时,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4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定义是什么,实施期限如何,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如何分工管理?

  答: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3年,期满后,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调整。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管理。财政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住房保障计划编制,督促指导地方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做好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

  4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是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4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的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如何分配?

  答: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公租房筹集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4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如何分配?

  答: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地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47.省级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如何申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的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如何审核?

  答: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本地区各市县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申报资料,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同时将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自评表及能够佐证绩效评价结果的相关材料提交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地方报送的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后,将审核总结报告和审核意见表报送财政部,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汇总各地区本年度计划、绩效目标和上年度绩效评价自评表后,提交财政部。

  48.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如何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

  答: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由相关城市通过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编制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组,围绕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政府重视程度、目标任务合理性、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性等内容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专家组通过答辩提问、审阅材料等方式评审打分,择优确定入选城市,现场公布评审结果,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确定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4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如何下达预算,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30日内,将专项资金预算分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接到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预算、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省级财政部门在接到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预算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相关试点城市财政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50.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如何管理和监督,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执行监控。

  5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在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对象范围,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52.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式是什么,补助标准如何确定?

  答: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拟改造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在建设上,以农户自建和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另外,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殊贫困群体,鼓励地方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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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一)

当今社会,新农村建设正处于非常重要的时期。要想真正向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的 战略目标迈进必须培养大批较高素质的农村劳动者。因此,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就成了关注的 焦点。然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要想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提高国民基础文化素质,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就必须深入了解农村教育所存在的问题,掌握教育的各方面进行深一步的研究并逐步改善。随着社会的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村中小学生教育或许已经不是那么引起现在社会的关注,在如今这个时代,农村的中小学教育普及怎么样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一组人经过商量,做出调查报告表,准备去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周围的农村做相关的调查。

我们调查得知:农村中小学教育问题十分严峻,例如

学校规模小,硬件设施落后

尽管目前农村中小学在校舍及硬件设施配备上虽然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城市中小学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由于农村教育经费有限,很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缺乏或不完备,图书馆的书籍数量少且陈旧,体育器材也很贫乏,很多设备仅仅是摆设,坏了也经常缺乏资金买新的。

二、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教师问题多多

乡村学校任教的老师大多是刚大学毕业的教师,他们的教学经历较弱,待到教学成熟就被调离岗位,从而新教师来临,导致学生一直在适应老师,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住房、福利待遇等无法得以保障。

三、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

农村学生“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是农村教育的主要症结。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初高中毕业生中60%以上要回到农村,尤其是农业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这一比例更高,达到80%以上。这些学生大多返乡务农或

外出打工。但农村普通初中教育,尤其是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与农业生产经营、城乡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脱节,学到的基础文化课,就连劳动技能课也都解决不了很多农村产业技术与经营管理问题。毕业后的农村青年不能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经济建设中,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和盲目流动。一些初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重点高中的孩子,宁可融入了滚滚打工洪流,也不愿到职成教育学校学习深造。因而出现了“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的教育怪圈

以上三点还只是我们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几点,还有许多具体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在我们的调查报告当中,在填写调查问卷过程中,我们还遇到了种种问题例如:我请一位一位家中有辍学学生的家长为我填写时,他三番两次地拒绝。在路上,我拦截了这位家长。在只是简单与他说明一下,他第一次拒绝我那是情有可原。可是,当我仔细与他沟通说明我的来意时,他还是果断的拒绝我,而且显示出极不耐烦的样子时,不免令我有些沮丧。在几天的问卷访谈中,我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有热情友好的,又冷酷无情的,有

的确,人生要因为经历而美丽。因为这次经历,才让我了解到社会的现实,才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我想这次社会调查的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的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去与其他人沟通,如何去处理紧急事件

经过这次的社会调查,我发现了太多的社会问题,看清了很多社会的现实,也收获了很多,这不仅增加了我的知识积累,更扩宽了我的社会视角,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社会调查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的轻松似地,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都得靠自己。在社会调查时不断的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在的本领,同时,也要多与其他人打交道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等。因为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综合能力高的人才。

为了新一次伟大的梦想,我会好好加油的!!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二)

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我国城乡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亿万农民进入城市就业,不仅缓解了农村就业压力,也为城市发展和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民进城既为农村带回了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理念、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又为家乡脱贫致富和实现农村城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亿万农民工已成为推进城乡统筹的主力军。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伴随超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由于认识及相关政策措施严重滞后,农民工领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通过调查我深深感到,农民工领域的问题堆积如山,已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面我就从生活状况,维权进程,子女教育三个方面来总结自己的调查结果:

从我的调查来看,进城农民工的生活状况非常差。

在杭州市郊区,每天早晨在路边都能看到穿着破烂,骑着很旧的自行车去工地的农民工。他们大多都是边啃着馒头边满头大汗蹬车,

既要赶速度,又要避开行人和车辆。每天中午大概12点半左右就可以看见有很多农民工结伴在包子店门口买吃的。吃完饭后便在工地上随便找个地方午休,所以路边的布做的类似帐篷下面经常看到有农民工中午顶着炎炎烈日休息。但如果要赶活的话就连烈日下的午休也没有了。七月份有段时间,杭州的日最高气温达到近40摄氏度,呆在家里吹着空调都还觉得不够凉快,那些农民工在工地的艰难日子可想而知。就在高温的几天,经常可以看到有大批的农民工就拿着席子睡在路边(因为屋子里还没有路边的风凉快)。

据在工地上上班的一位农民工说,他的三餐基本都是面食,早晨,中午是馒头或者包子,晚上就住点面。而他的交通工具则是一辆在大学工地干活时捡的大学生丢弃的自行车,这辆车很破,链条经常掉,有时上班的路上甚至会掉好几次,再加上速度又慢,所以算下来并不比不行快多少,有时还为在路上修链条而迟到被罚工钱但他说有车总比没有好,所以自己还是一直留着这辆车。

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有的农民工居住在工作地点,有的农民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村居住”而我所知道的农民工住在临时工棚的为100%,其余几乎全为0。

他们生病时一般能撑则撑,撑不过去再到药店买药吃。并且生病时大多不到正规医院去看而只是在普通诊所里买点药。不上正规医院看病的主要原因一是费用太高,二是没有去医院看病的习惯,三是没钱看病。

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每月的文化娱乐支出很少,主要靠睡觉、闲聊和看电视打发工余时光。

“据调查显示: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元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00元至500元的占%,500元至800元的占%,800元以上的占%。

调查当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没有签订的占了%,有%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8小时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9小时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和%。”

根据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工时长,工薪低,挣得一点钱很是不容易。但是他们又能否顺利地得到自己应的报酬呢?答案是仍有近50%的人拿不到工钱。我大概问了杭州市郊区近80%的工人,他们几乎全部的人都说自己曾经无法顺利拿到工资,完工后不经过三至四次到工头家的“造访”是绝对要不到钱的。甚至还要为此和他们撕破脸才能拿到钱,其中仍有近十分之一的人至今也未拿到钱。

而在遇到这种情况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在我所调查的民工中还没有。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不断地去索要,如果遇到工头逃走的情况,则只能忍气吞声了。原因可能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而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经费问题以及维权时间。他们的工资可能就是一万元左右,但打完官司下来,去掉所有的花销,就算官司打赢了,可能也所剩无几了。再加上一般的官司顺利的话打下来也至少得半年以上,如果遇到被告人逃跑不在的情况,可能还要再拖时间。所以算下来,加上诉讼费和中间的误工费,即使官司打赢,民工们剩下的可能也不多了。另一方面就是司法程序问题,需要各种证据。而很多民工在工作之前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合同,所以他们之间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很难确定。如此看来,现在维权虽然被喊得很响,但真正算下来,可能并不是那么的好走。

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在我调查的人群中基本没人办理。可见在这件事上,很多单位都是上级喊一种口号,下面依然按照自己愿意的方式办事。但最终受到利益伤害的依然是弱者———农民工!

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凸显,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户籍制度限制,难以享受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充分落实,仍存在很多障碍,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把子女留在农村,形成了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群体。

通过这次的调查我发现农民工的现状任然不容乐观:生活条件差,相关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子女教育问题解决不了等等。虽然国家近年来一直都在加大对这个群体的关注,也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但在政策的执行上并不是很好。而有的单位还是能从中找到漏洞,从而想尽一切办法来回避这些政策的执行。所以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的同时更应该关注这些政策是否被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阻碍,应该怎样来解决这些漏洞,从而使这些政策真正起到它的作用。另外他们的法律意识任然很淡薄,虽然一直在强调工作之前要签订合同,但因为认识不到合同的重要性所以真正签的人却少之又少,因此可以在他们外出之前进行相关的教育。

另外还想给农民工点建议:农民工不要将自己定位为只能干苦、脏、累工种的劳动力,其实,农民工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努力学习,也能熟练地掌握一门技术,成为一名技术工人。毕竟,干苦力活不能做一辈子。农民工可以借空闲下来的时间,参加劳动部门指定的定点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学习一门专业技术,为今后的就业和自主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民工作为现今社会的一个大群体,为社会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城里的状况却不是很好,希望我们全社会的人都能够关注这个群体,为他们条件的改善显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温暖。

近四成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的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9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

调查表明,的农民工反映其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有一些,但不够严密。劳动时间偏长,且一半以上农民工没有加班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率低。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其中,有、、和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食宿

一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每月的文化娱乐支出很少,主要靠睡觉、闲聊和看电视打发工余时光;二是居住环境质量差;三是子女受教育难;四是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垼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三)

xx村坐落在xx县西部,位于xx乡东北部,距县城十四公里左右。该村地属丘陵山区,但地理条件优越,交通条件便捷,气候适宜,广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同时,外出务工作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全村共有228户人家,共计大约946人,辖5个自然庄。村中耕地面积2900余亩,粮田面积2500余亩。

近年来,xx村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方针,按照乡党委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各种产业,促进自身发展,用心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进行,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农产品结构单一,抗风险潜力较弱。种植业作为村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农产品结构的单一化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养殖业资金不足,存在着带动力不足,发展不稳定的现象。同时,农民素质不高,封建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科技人才。

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到达“五个好”标准,在志村两委的带领下,将xx建设成为村民、群众双富,物质、文化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1、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推行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技术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

2、推广健康养殖观念与养殖方式,使养殖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养殖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1、完善道路设施建设。力争实现100%“户户通”。

2、进一步治理村庄环境,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对全村未绿化道路两侧的绿化进行统一规划,基本实现村道两旁绿化,鼓励农户进行庭院美化,建设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治、生活舒适的新农村,做到人居与自然趋向和谐。

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继续加大沼气建设投入,使全村居民都能用上清洁、安全的沼气。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潜力,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尤其是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了解并监督村群众资产和财务收支状况,进一步规划民主决策机制与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科技人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一方面能够透过办学校及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农村教育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向农村基层输送优秀人才,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技术与科技装备农业,为现代农业建设带给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大力覆盖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新农村医疗建设,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的受益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广大农民各方面的生活都有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保障。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四)

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本文将介绍2016年民生问题调查报告。

2016年民生问题调查报告(1)

民生问题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和解决好的核心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瓜州建设,最近,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采取与部门负责人研讨,与乡镇领导、站所负责人、部分村组(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民生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就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我县民生问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关注并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城乡居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有医就、平安生活。调研中各界反映,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民生问题,积极落实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投入。目前,城乡居民(四个移民乡村除外)收入稳中有升,其中,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475元,高于8000元的达到25%以上,低于2000元贫困线的不到15%;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4685元,高于该数值的达到10%以上,低于这一数值的约30%左右,贫困人口不到农村人口的10%;98%以上的居民点水、电、路、电话、闭路电视五通,99%的居民拥有稳定的砖混和砖土木私宅,无房户和危房户不到居民总户数的1%;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99%;98%的村设有卫生所,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13%的非农人口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10%的城市困难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城乡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了2%以内;社会治安状况逐渐好转,关乎民生的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随着社会保障的需求增长,我县关乎民生的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民众的心理预期也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一些影响民生的矛盾问题正在日渐显现。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设施老化,部分农村居民出现饮水困难。

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大都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受当时自然和经济条件所限,设施建设规模较小,设备承载能力低下,大部分管线是使用期限较短的再生塑料。目前,这些设施大部分已过使用期限,加之人口自然增长和大量移民迁入,已经老化的设施不堪重负。同时由于水位下降,水质盐碱化,供水设施停用的组达50多个,约占全县组数的20%,饮水受到影响的农民9000多名,供水不足的组80多个,约占全县组数的27%,亟待维修和改造的管线约100多公里。目前的设施改造进程远不能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2、房价看涨,中低收入居民无力改善住房条件。

县城7000多户居民中,约有三分之一住在使用了10年以上的平房内,近200户城乡常住居民没有住房,常年租房居住,近50户居民还住在危房里。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盼望改善住房条件,不少农户也想进城购买住房,但面对日益看涨的房价都深表无奈,只能等待观望。

3、投入窘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难以满足农民需要。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无力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造成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反差大,城乡居民不能平等享受诸如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目前农村公共设施总量少、质量低、农民集资建设负担重等问题比较突出。各农村乡镇普遍反映通组道路的公共部分(十字交叉、文化室、孤寡老人门前、两个居民点之间)面积较大,占到硬化面积的一半,由农民负担太重。

4、管理滞后,农村公共设施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据反映,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建成的公共设施由于权责不明、管理缺位,造成老化失修,人畜机械破坏、被盗无人管理以及后续维护缺乏投入等问题,难以长期发挥作用,给原本不足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了负担。调查统计,近几年全县有50多公里的沥青路面被压坏或划坏、有60多台输电变压器被盗、有50多个组文化活动室未向群众开放、10多个村组文化室被租赁或挪作他用。

目前,全县城镇仅登记的失业人员近百名,隐性失业、半失业人员变数较大。

1、就业困难人员仍然是城镇就业的难点

从再就业情况分析,两类失业人员就业比较困难。一是4050人员就业渠道窄。城镇40岁以上女性和50岁以上男性(4050)人员在我县约有350多名,他们大多是企业改制中买断身份的工人和早期进城的农民,这些人员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就业技能单一,难以适应企业高素质、技术型、复合型、年轻化用工的要求,因此实现再就业难度较大。二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乏力。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县城镇形成零就业家庭54户,总人口149名,具备就业能力的99名。这部分人由于缺乏就业主动性和就业技能,就业信息不畅通,就业政策不了解,因而实现再就业比较困难。

2、就业帮扶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

这几年,国家和省、市各级围绕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帮扶政策,由于政策具体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利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牵头单位xxx门的协调与组织能力相对有限,使一些优惠政策在落实上打了折扣。据调查,目前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就业、刑满释放人员失业的就业,以及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定额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落实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无业人员就业观念陈旧。

目前在我县无业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就业靠政府、吃饭依恋铁饭碗、不愿干个体、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来、宁可失业也不愿从事苦、脏、累、险工种的陈旧观念和惰性心理。还有一部分失业人员宁可吃低保也不愿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就业引导、指导和组织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目前我县已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备受人们关注。

1、高中教育质量不高。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群众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考大学成为子女就业的集中选择,由于扩招,造成师资短缺,师资力量薄弱,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当地高中教育质量缺乏信心,学生择校情况比较普遍。

2、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我县教师队伍存在编制紧、优势人力资源补充慢、部分教师素质偏低、教学经验欠缺、责任心不够强,年龄偏大教师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我县教育教学提质增效。

3、职业教育档次偏低。技能型师资紧缺,专业设置不尽合理,专业培训能力相对较弱,难以培养出紧跟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

4、素质教育推行缓慢。受教育导向的影响,教育考核机制偏重升学率,淡化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导致普九教育目标贯彻不够到位。

目前我县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障总体上可以分为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劳动保障四大类。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面窄。我县低保金城市发放标准为173元/月,农村发放标准为75元/月,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共有1980户、4448人。其中:城镇1048户、2932人,约占全县城市人口的10%;农村502户、1516人,约占全县农村人口的。据调查,目前城镇因多种原因部分生活困难群众还未能纳入低保范围。主要是常住县城无地无业生活困难的口袋户和家庭成员因生病、就学、失业致贫的市民,这两类人员在渊泉镇约有300余户;农村低保发放标准难执行。农村乡镇反映,农村低保线界定在人均纯收入900元的标准不好执行。我县绝大多数农民纯收入高于900元,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执行,除五保户外,农村几乎很少有人可以享受低保,但部分农民又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现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的运行需灵活操作,不断完善。

2、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扩面慢,农村待试点。

目前我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共3846名,占全县城市居民总数的13%。其中:行政事业性单位职工2289名,企业职工1167名,自由职业者390名,暂无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①城镇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展缓慢。调研中了解到,养老保障已经受到了城乡各类就业人员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城市自由职业者,他们是城市务工队伍的主力军,因为不少民营企业不给工人缴纳养老金,使其养老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也导致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进展比较缓慢。由于务工人员的养老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造成务工不安心、企业用人不稳定。②农民的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农民一直走的是养儿防老的路子,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正逐步发生变化,一孩户、双女户逐步进入老龄阶段,父母和儿女分居越来越普遍,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不高,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已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他们的养老如何保障亟待探索。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运行和监管缺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16年在我县试点,经过四年多的扩面运行,至目前已经覆盖全县的农村人口,成为被农民认可的较为理想的医疗保障措施。调查反映,该项制度在惠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报销起付线高、比例小,救助能力弱;二是定点治疗的门诊少,不便于群众就近就医;三是对定点医疗门诊的监管不到位。群众反映,现行制度存在定点门诊受益较大,参保群众得实惠较小的问题,即入了合作医疗的群众在定点门诊看病收费高,不入的群众在定点门诊看病收费低。

4、用工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规不到位。一是劳动用工合同制、最低工资制的推行进展缓慢。由于劳动合同制和最低工资制约束了用工方的部分行为,所以虽经各级的督促落实,但仍然见效甚微。2016年我县合同用工率仅为,2016年以来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是400元,用工单位以算伙食费、住宿费、奖金、劳保品、效益差、做工时间短、工作量轻等为由打折扣执行,致使务工人员收入很低,甚至出现务工不如吃低保的现象。二是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仍然严重。很多企业采用月工资隔月发、季度发,甚至是克扣工资,套牢务工人员,保证企业工源。这些违法现象的长期存在,将工人置于一种艰难的处境中。仅2016年有关部门受理处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62起,涉及务工人员387名,追讨欠薪129万元。三是劳动保护法规得不到有效落实。多数民营企业和个体户普遍没有给雇用人员缴纳三金,雇工没有完整的休息日,加班没有加班费,防暑、防尘、防潮、防毒、防辐射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劳动保护设施短缺。例如个别企业厂房内粉尘超标,工人工作期间缺乏防护,多次受到有关方面的除尘建议,但仍未做有效整改。

虽然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有了重大发展,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看病贵、病痛解除难仍在影响民生。较为突出的是:

1、药品进入渠道不够规范。调研中,群众反映医院和各种药店均存在药品进入渠道不够公开透明,价格混乱,质量良莠混杂、药效不佳的问题,影响了安全、有效、廉价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

2、公共医疗卫生事业运行市场化倾向,弱化了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保障功能。由于投入不足,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上依靠服务收费,以药养医创收运行,导致医疗机构偏重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医疗机构推行承包制,医务人员收入与服务收入挂钩、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致使其公益性质淡化,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以药养医是造成群众看病贵、病痛解除难的重要原因。

1、农资涨价过快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农民群众反映,农业税减免所带来的实惠被持续上涨的水费、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等农资价格所抵消,农民种地的成本较免税前增大,相当一部分农民种地靠贷款,导致生活困难。**、20**两年农资价格比较:20**年水费每立方上涨了25%,种子上涨了20%,化肥上涨了2%,地膜上涨了10%,每亩地成本较上年增加100元左右。

2、物价过高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由于我县粮食、肉食、蔬菜等基本生活资料不能自给,从县外调进各种费用增大,加之经营环节存在的欺行霸市现象,导致生活资料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与周边县市相比,肉、菜、蛋等生活资料价格高出10%以上,一些居民因此尽可能压缩肉、菜、蛋的消费,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众捡菜贩扔弃的蔬菜吃。物价过高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供暖服务不能满足城市居民需要。群众反映,县城部分住宅区供暖质量差,县上制定的《供暖监管暂行办法》落实不够到位,没有真正发挥出调解供需矛盾,有效管理城市供暖的作用。用户拖欠取暖费要收滞纳金,但室内温度长期低于规定标准却得不到有效解决,部分老人和孩子因受冻经常生病。据了解,去冬县城有部分楼房居民因暖气不热,又在室内生煤炉或用其他方式取暖。

4、盗窃案件突出,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我县流动人口和移民增加,相关部门对居民区的管理职责不清,存在扯皮现象,导致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县城盗窃案件突出。据社区反映,县城居民区有安全死角,部分楼房经常处于无门房、无物业、无管理制度的三无状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盗窃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等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了居民的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

(七)大规模开荒和移民,严重影响了全县的民生。

由于各级移民机构重移轻管使开荒移民成为产生民生问题的最直接原因。移民人数过多,贫困面过大,而后续政策又跟不上移民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严重拖后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制约了老户的增产增收,还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

据了解,我县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开荒移民,由零星小量转向了规模化。至2016年底全县共接受各级移民15274户,7164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加上正在迁移的九甸峡移民13216人,我县移民总数将达到万人。已经迁入的移民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生活十分贫困。大多数移民素质较低,生活习性与我县差异很大,不会耕种,在当地缺乏自救的渠道,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活。70%以上的移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元,80%的人口处在贫困线以下,救济面太广,单靠一县的力量负担太重。二是生产发展难。移民居住地多为盐生草场和荒滩,开垦的耕地肥力低下,盐渍化程度高,改造难度大,加之灌溉用水紧缺,部分灌渠渠低地高,改造任务重,生产发展难。据当地移民反映,目前粮食和经济作物产值极低,种地倒赔。三是适龄孩子上学难。2016年秋季开校我县四个移民集中安置点新增小学生2708名、初中生620名,新开设初中1所、小学13所、教学班81个,一次性需配齐中小学教师163名,对于我县来讲是一个庞大数字。目前缺额教师77名,缺教学用房20600平方米,适龄孩子不能入学和辍学现象严重。据统计,移民当中没有读完初中的有35900多名,占移民总数的,这些人已经成为我县的新一代文盲,启动扫盲教育迫在眉睫。

(一)坚持富民优先,把提高群众收入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

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教育,加强全民创业政策的检查落实,在狠抓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研究并落实加快农业产业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化运作的有效举措,引导城乡居民实现持续稳定快速增收。

(二)不断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深入分析社会各类人群的保障情况,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对困难群体的救助由个案式处理向制度化转变,本着养老不养懒的公德原则,确保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

1、切实落实好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一是建立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落实责任追究制,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定期自查报告现有的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对不落实基本社会保障政策的用人单位给予责任追究。二是成立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民政局、财政局、xxx、社保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落实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单位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监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2、拓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范围。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最大可能的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城乡每个生活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政府的关怀。

3、加强宣传,靠实责任,积极争取各级支持,促进城市非职工人群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4、参照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在农村试点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逐步增加公益建设投入,努力转变现行以药养医现状。突出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和社会保障功能,重点抓好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供给政策的落实,减轻县乡医院运转经费不足的压力,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奠定基础。

6、规范现行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树立医务行业新形象。一是完善落实医疗管理阳光操作制度,保证病人就医费用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三是建立医患沟通制度,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打造信用医疗环境;四是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病人投诉;五是采取多种方式,收集病人意见,及时反馈改进工作;六是抓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水平。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医务人员外派实地培训力度。同时,结合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争取大城市医师到我县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

7、强化药品进入渠道的监控,确保患者用上合格药品。进一步加强市场流通药品的质量监督,发挥好职能部门在药患间过滤器、防火墙的作用,切实监控好药品的质量和价格,让广大患者用上放心药、实惠药。

8、建立困难人员社会救助基金制度。面向社会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机动调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当前群众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1、建议出台农村人饮设施改造中、短期规划。相关部门要把农村人饮设施的改善纳入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列出改造计划,从最需要改善的村组入手,全面开展对农民饮水设施的改造。针对当前部分村组吃水难的问题,建议采取应急措施,协调经费和人力首先给予扶持解决。

2、建议出台非盈利性住房建设规划。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化、经常化和公开化,并逐年落实,有计划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贫困户住不起房的问题。尤其是近两年要适当增加非盈利性住房的修建数量,对今年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和廉租房的出租,应全程阳光操作,让中低收入家庭在公正、公平的程序中圆了住房梦,更让全县人民看到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希望。

3、协调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引导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充分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建议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做实就业指导,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大都有岗可上。并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延伸到农村,把乡村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组织起来,开展治安、环境卫生、公益设施管理维修等事务。

4、切实落实《城市供热监管暂行办法》,缓解城市供暖矛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建议县上成立由主管部门、质检、消协、物价、供暖企业、热用户代表六方参与的供热监测组织,依照《城市供热监管暂行办法》加大供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室温鉴定和企业、用户双方维权工作,建立供暖事故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事故排除渠道,并探索实行新的有效管理模式,确保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5、强化职业教育,培养优势人力资源。把新生劳动力和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国民教育,培养成有一技之长的优势劳动力。一方面,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改善职业培训中心的教学设施,根据市场需要设置课程和专业,联合县内外企业、国内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打造优势劳动力品牌。另一方面,加强企校联系,搞好就业衔接,力争达到学生毕业不落地,直接输送到用人单位,实现校企互惠双赢。

(四)建议县上积极向上协调,力争把我县移民乡村的后续建设纳入上级扶贫攻坚计划。完善移民乡综合发展规划,加大对移民乡各项建设的立项和资金争取力度。围绕移民乡的后续建设和发展,建议县上在引导移民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自救,动员社会各界从思想观念、科学技术、生产物资等方面广泛救助、大力帮扶的基础上,加大争取力度,争得上级的支持,力争把移民乡的后续建设纳入国家或省扶贫攻坚计划,形成制度化、长期型的帮扶。

2016年民生问题调查报告(2)

一、调查样本分布及对象

本次调查问卷设置了十个方面的民生问题,由受访者选出其中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从调查结果看:物价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住房问题是当前民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

本次调查还针对十大民生问题的各个方面设置了一些问题,进一步了解民众对各问题的主要看法和认识,调查结果如下:

(一)社会腐败及政府执法不公问题

受访者认为当前有腐败现象,但是可以容忍,认为腐败最严重的行业是行政部门,其次是企业、公司,认为权钱交易,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是腐败和执法不公的最主要问题,其次是现行的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

受访者认为,要改善社会腐败及政府执法不公的问题首先应加强民众监督作用,力求办公透明化;其次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增设督查机构。

受访者认为当前住房最大的问题是房价太高买不起房,其次是房贷利息过高,同时还存在住房设施不完善、拆迁补贴不及时到位等问题。认为导致房价如此高的原因,主要是房地产公司、炒房团炒作,其次是政府高价拍卖土地。

受访者认为目前的廉租房制度不错,对低收入家庭有帮助,但僧多粥少,难以帮助更多的人,认为政府应介入调控房价,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价,加大廉租房等修建和管理力度,降低房贷利息,进一步规范低保和廉租房问题,让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

受访者对目前升学,就业等问题及对子女的未来最关心的是教育费用过高,其次是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保障。认为造成我国教育方面缺陷的原因是教育不公平现象普遍存在,其次是国家教育改革不彻底。

受访者普遍对目前缴纳择校费来换取更好的教育质量表示不愿意,认为这样助长了不良之风。认为目前小孩教育比较困难,希望纠正补课时间比较多的不良现象。

受访者认为自物价上涨特别是蔬菜价格上涨对生活影响最大,其次是衣着,月支出相比以前增长较多,感觉有点承受不起。

受访者认为目前水、电、气价格,门面租金等价格太高,老百姓生活压力大。希望职能部门能管理乱涨价现象,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物价上涨。

(五)环境污染、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

受访者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且还在不断恶化中,最关心的环保问题是水污染,其次是空气污染。受访者认为要倡导低碳生活,应减少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设施,禁用一次性的餐具和瓶装水,加大力度推行无纸化办公。

受访者希望政府合理规划城乡城市环境,加大道路、路灯、小区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淘汰污染严重企业,有效治理环境、水等污染,让城市更加整洁温馨。

受访者认为产生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私家车增多,其次是城市规划不够合理,同时存在居民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和政府的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

受访者对交通安全方面的行为最反感是酒后驾驶,其次是夜间开车时不关闭远光灯。受访者希望加大酒驾惩罚力度,职能部门应制止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不良行为。

当问及对当前社会存在贫富差距问题的看法时,多数受访者认为很不合理,认为社会主义不该有这么大的差距,但还是有少数受访者认为社会就是适者生存,虽然不合理,但却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避免不了的问题。

受访者认为目前物价不断上涨,公务员、企业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生活、医疗都比较困难,希望提高企业、公务员工资、待遇,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同时增强对就业问题的重视,鼓励创业,逐步实现社会在分配上的完善,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过上好日子。

受访者对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方面最担心的问题是有毒有害物质(如农药)高残留问题,其次是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超量使用,同时担心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食物的卫生和食品处理不当生产的问题。受访者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其次是商者利欲熏心,同时认为当今社会道德水平滑坡,消费者对维权认识不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受访者认为目前要保障食品安全,最重要的手段是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受到重罚,让其不敢触入违法行为,同时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主动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检验结果。

据调查,受访者对社会保障认识比较到位,均参加了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其中参加最多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次是失业保险。受访者认为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弊病在于覆盖面不宽,保障水平较低,其次认为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的改革滞后,而且缺乏统一而且缺乏系统管理。认为应该为非正式员工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特别应关注农民工,因为他们也是劳动者的一部分,没理由差别对待。

受访者认为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过高,养老金标准较低,企业和行政的养老保险差距较大,希望政府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提高待遇,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年度节余等情况透明度,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解决民众的养老问题。

受访者认为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最需要更改的是报销比率低,其次是缴费率过高,异地报销结算不便等。

受访者认为目前医院检查费用多,不论病大病小都要求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医疗费用种类较杂,乱收费现象突出,特别是药品价格太高,医疗门诊费报销难,手续繁多。认为医改目前最迫切要做的事情是降低药价、降低检查费用和治疗服务费用,增加卫生医疗的财政投入,扩大医保人群,让更多私立医院加入市场竞争。认为在医疗卫生服务上,最应该提高的是医生技能,廉政从医,改善就医环境、医疗设备和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效果,提供简捷的就医程序。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五)

(一)科技调查报告的定义和作用

科技调查报告是针对科技领域的某一事物、某些现象或某些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研究,得出规律性认识之后所写的一种报告性文书。科技调查报告要陈述事实、列出数据、分析特征、把握规律,是一种将叙述、说明、议论多种方式融为一体的实用文体。

科技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为科技领域的决策、管理、研究等提供参考资料。

(二)科技调查报告的特点

科技调查报告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文体,它或者针对科技领域中的某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力争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针对科技领域里的某些情况或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力求对其有清楚的认识和把握。科技调查报告所提供的材料、数据、意见、建议,往往会对科技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科技调查报告对情况、现象和问题的揭示并不是主观印象式的陈述,而是要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提供大量确凿的数据,把认识建立在大量事实材料和科学分析归纳的基础之上。大量来源可靠的数据使调查报告显得内容充实、真实可信。

科技调查报告是针对当前科技领域里的新情况、新现象、新问题而进行调查、写作的,它在时效性上有较高的要求。当前的社会是瞬息万变的,科技领域也日新月异。如果调查和反映内容已属时过境迁,其意义和价值必然大打折扣。

(三)科技调查报告的写作

科技调查报告的标题有三种写法。

一是直接由调查课题和文体名称组成标题,如《光电技术产业动态调查报告》。

二是用提问的方法拟制标题,如《cad能够帮助我们干什么?》

三是正副标题写法,正标题用来陈述事实或提出疑问,副标题写明调查课题和文体名称,如《无证造缆车,六成不合格——对×市七家游乐场游览车质量的调查》。

导言是科技调查报告的开头部分,用来简明扼要地介绍调查展开的背景,交代调查的对象、时间、地点、范围、方法等,阐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主体是调查报告中是篇幅最长、内容最重要的部分。对基本事实的叙述,对各种现象的统计和分析,对特点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都是在这一部分中进行的。

科技调查报告的主体要分出不同层次进行撰写,每一层次可以有一个小标题,也可以用标序码、层间空行、段首关键句提示等方式显示层次。

科技调查报告的结语,也就是全文的结尾部分,它可以用来概括全文的中心观点,可以用来预测未来、提出希望,可以用来作些补充说明。

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创新与实践

——关于南平市“科技xxx制度”的调研报告

科技部赴福建南平调研组

“科技xxx制度”,是福建南平市地方党委和政府为探索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在干部交流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与实践。南平市通过大批机关和事业单位有特长的科技人员直接下派到农村一线工作,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求为农民提供服务,把科技直接导入农村基层,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科技xxx制度”不同于“科技下乡”和“科技进村”活动,把短期行为转为长期行为;不同于科技副职,把对基层的行政领导转为直接的参与农村生产实践;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把生产咨询行为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经济行为;不同于“定点扶贫”,把农村的脱困解难转为示范带动;不同于机关的“分流下派”,把干部的“被动”锻炼转为主动发展,使广大科技干部的人生价值得到最直接的具体体现;也不同于简单的技术服务,把个别项目的个别行为转为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注重农产品品质、品牌、专利和标准,兴办农村龙头企业,实现了产供销的集成运作和系统运转。通过综合调研我们认为,在闽北贫困山区实行“科技xxx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人才资源的重新配置,带动了当地特色资源的开发和市场资源的进一步作大,实现了科技与农村经济的紧密结合。“科技xxx”,使当地农民尝到了用科技增收快、增效快、致富快的甜头,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基层xxx,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的具体实践,是在地方农村经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的新生事物,是一种适合于相对落后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创举

1.积极探寻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南平地处闽北山区。建国以来,南平一直是福建的经济重地。南平山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素有福建粮仓、南方林海、中国竹乡之称。近年来,随着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长期统购统销环境下形成的闽北传统农业面临着重大挑战。原有的单一以粮林为主的经济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经济发展减缓,农民收入增幅下滑,局部地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农村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剧。农业成本提高,卖难问题加剧。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农业和非农业的收入落差增大,一部分农民抛荒土地,外流发达地区,农村出现了严重的“人才”空缺。

南平“三农”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一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农民科学

2.积极探索把科技直接导入农村的新途径

南平市推行科技xxx制度,就是把大批科技人才派到农村,在科技与农民之间建立起一个直接联系的机制与平台。1999年2月,首批225名科技xxx进驻215个行政村。这些科技xxx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涉农部门干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一般任职时间为1~3年。这其中不少人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只是普通干部,他们比农民科技、文化、政治素质高,派到农村后就好像进入一个广阔的新天地,找到了干事业的舞台,发挥了超乎预料的作用。三年多来,已先后分四批选派2238名科技人员,进驻1364个村,覆盖了闽北85%以上的行政村,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浪潮。

南平实施科技xxx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逐步推进的过程。其主要做法:

一是实行双向选择,寻找科农的结合点。(略)

二是创建利益共同体,科技进大户,形成龙头企业示范。(略)

三是高位嫁接,重心下移,成果转化一步到位。(略)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解除科技xxx的后顾之忧。(略)

五是小农经济与集约化联动,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略)

二、“科技xxx制度”“特”在哪里

经过调研和实地考察我们认为,南平市推行“科技xxx制度”,“特”就特在制度、机制和途径等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为:

5.特殊的工作方式(略)

1.在落后地区把资源做大,在农村基层“筑巢引凤”,使科农携手,实现了“双赢”。(略)

2.突破“三部曲”,三个资源一起抓,以人力资源重组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略)

4.机制重于技术,防止市场失灵,激活农村经济细胞,做到系统有效。(略)

5.在农村播撒科技种子,把点的技术固化转为面的技术辐射,是新时期农村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使命。(略)

6.通过农村基层社会组织资源的重新整合,巩固和稳定党的基层xxx,是我国结构性稳定的前提,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略)

四、西北地区推行“科技xxx制度”刻不容缓

西部大开发战略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西部的经济发展与西部稳定问题密切相关。同志最近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必须要有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创新的机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出一条西部大开发的新路子。”

西北五省区是我国最大的贫困、半贫困地区,也是我国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区,那里的农村经济能否通过引入科技实现较大发展,闲置的科技人力资源能否通过科技xxx制度得到盘活,特色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系统建设能否同步进行,是新时期的重大政治问题。根据调研,我们认为南平科技xxx制度是在革命老区、闽北贫困山区进行的一场制度和机制创新,是我国由“短缺经济”进入“过剩经济”时期在地方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的新生事物,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可以在西部进行“移植”和试点。下一步,我们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宣传福建省南平市推行科技xxx制度的经验。

2.科技部将选择西北地区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试点。并在进一步总结有关经验的基础上示范推广。

3.认真贯彻《20__~20__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西部地区人才政策、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合理流动等精神,在促进西部人才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积极鼓励东部地区科技人才以科技xxx的形式向西部选派和流动。

4.目前,西北地区正在积极制定有关实行科技xxx制度的试点方案。拟于下半年在西南地区试点,进而辐射到整个西部地区。科技部应对试点进行政策上的指导。与此同时,对西部科技xxx制度试点地区和城市给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5.把西部地区科技xxx制度试点建设纳入科技部整体工作:一是将其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予以部署;二是将其纳入“科技条件大平台”建设予以支持;三是结合西部地区科研院所转制,鼓励科研院所转制过程中科技人员下派到农村生产一线,实现科农携手。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六)

调查运用国家xxx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比XX年的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除隔代户从XX年的下降到XX年的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提高到,夫妻户从提高到,与其他人同住户从提高到,两代老人户从提高到。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丧偶的占。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个百分点,占。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患慢性病的占。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经常感到孤独的占,感到不幸福的占,有过自杀念头的占,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的人患有慢性病,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医疗费开支,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需要上门护理的占,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七)

2. 调查对象:村委会以及当地的村民

近年来家乡发展迅速,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的巨大的变化,312国道和西合铁路穿境而过,以及近年来沪陕高速,西商高速等的开通,比亚迪等的入住,使得沙河子镇也重新定位为省级工业重镇。而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村的生活再熟悉不过了,在这一切带给家乡美好的同时,也亲眼目睹了由此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环境方面。昔日的青山绿水,碧水蓝天不见了踪影;昔日的“秦岭最美是商洛”不知要从何谈起;而那昔日引以为豪的“一江春水送北京”早已显得是那么的荒唐可笑(流经舒杨村的丹江河是丹江口水库的一级支流,而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工程的中线的水源地)。山林树木锐减,荒山裸露,雨季来临,山洪、泥石流、滑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日常生活垃圾开始爆炸式增长,在城市式环境卫生尚未普及至此,而且人们环境意识尚未脱离乡村生活模式的情况下,依然保留着垃圾随处倒,怎么方便怎么来的生活恶习,农村人们的生活环境已经变得惨不忍睹,到处垃圾成堆,各种“白色垃圾”随处可见,恶臭飘飞,整个就一郊区垃圾厂。此外,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城市还在采取老的发展之路,重经济,而忽略环境保护,可执行发展观贯彻不彻底,工业污染加剧,河流污染严重。总之,农村环境正在恶化,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以上的背景之下,我利用暑假的时间在家乡进行调研,目的在于唤醒村民们的环保意识,提醒政府等相关部门增强对农村地区环境的重视程度,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关注民生,为“为中国梦”添砖加瓦。此外,也借此机会将自己所学的社会学知识加以实践,增强自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努力将自己历练成为21世纪需要的新型人才,也为“中国梦”进献自己的一点点微薄之力。

在调查开展的前期我先提出了一下几个问题:我村环境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突出的矛盾?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为了解我村环保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对我村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简单调查。先后采访了村支书、几个村农户和几个养殖专业户,此外还对镇上的两家大企业,询问了他们在污水处理方面的一些情况,它们是比亚迪商洛实业有限公司和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商洛炼锌厂,因为这两家公司是当地规模最大的两家企业,是当地污染最大的两家企业。还对本村的大部分地区进行的实地的观察。最后,在这些走访、询问、观察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学所学的相关知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1) 农民的环境意识较差,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

2) 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可以就地化解、循环使用的,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塑料和电子等产品产生的难以降解的废品占比例越来越大。

3) 农村成为城市垃圾的转移地。由于农村天地广阔、管理松散,往往成为城市转移生活、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医疗卫生垃圾的选择地。

4) 村镇布局不合理,基本上没有环卫基础设施、垃圾收集房等基本配套,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乡镇特别是中远郊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生产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

一方面,是饮用水方面。虽然本村基本上饮用的蓄积山泉供应的自来水,因此饮用水目前还未受污染过,饮用水水质目前还算合格。但不排除的工业污染继续严重的情况下,污染物经过雨水而汇入自来水供应系统内,就将影响人们的健康。另一方面就是农业用水方面。由于当地工业的迅速发展,河流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受到污染,难以在用到农业生产上,此外由于人口的增加,工业的发展,造成需水量的大增,因而地下水过度采取,导致水位下降,以难以满足农业灌溉的需要。其他方面还存在大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基本无相关的设施,基本处于无序排放;沿河、湖圩区灌溉水受到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农业退水污染,主要是因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所致。此外,集约化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现,畜禽粪尿直接排入,生活垃圾的随意丢放,进一步加剧了水体污染。

当地虽处于山区,总体植被覆盖率还是较高的,但当地空气已经受到污染。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当地冶炼,化工企业的发展,而且这些公司大都没有承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治污排污方面尽到自己的职责。如果再任其发展,不加以治理的话,在不久的将来也即将成为当地人民的“隐形杀手”。另一方面,就是农忙季节的农作物秸秆焚烧,由于当地耕地有限,难以形成规模化的集中回收再利用,因此农民还是普遍采取传统的直接焚烧,这就造成了空气的污染,虽然秸秆焚烧是具有时效性,季节性的,但大量的集中焚烧,对空气的污染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

1. 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有机统一体。应以搞好农村垃圾处理和清洁卫生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快推进新农村清洁工程,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美好家园。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改善村容村貌状况方面主要有一下几点建议:

要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群众是农村垃圾等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受害者,更是环境治理的受益者。他们对环境卫生的认识程度,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成效。因此,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等农村环境情况的宣传教育,利用农村人口学校及广播、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建立完善环保制度,实行责任制,对村民门前实行三包、村干部分片包干制度,由村委会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奖励,对违反环保规定有损村容村貌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纠正和改进。

2. 饮用水安全,向来是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它关系到千家万户

的生命健康。针对本村的水危机,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村内的供水体系,将其正规化,政府应该建立正式的供水公司,负责农村的饮用水供应,放弃传统的由村自行负责,出了问题无人问津,村干部相互推诿,最终损害村民利益的现状。

相关的企业应该积极承担的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行污水达标排放,相关部门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履行的监管职能,保障人民的利益。

3. 本村所处的地方,空气污染虽然尚不是很严重,但也必须引起人们的注意,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有一下几点建议:

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履行还自己的职责。企业做到改进技术,减少排放,政府起到自己的监督作用,共同致力于环境的保护。

村民也应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放弃自己传统的秸秆焚烧相关,政府也要鼓励相关的秸秆回收利用企业,积极进入当地,开拓市场,实现当地的秸秆利用回收。

这次调查虽然时间很短,却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收获。一方面通过这次实践,我们更深一步地了解了农村,了解农村各方面的情况,提高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另一个方面,是对自己所学的知识一次升华,也是对自己的能力的一次历练,它也促使我们来思考如何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来回报社会,为促进农村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八)

养老保险制度是化解老年经济生活风险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经济生活安全的有效约束机制,也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包括农村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农村,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中国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又是实施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方式,通过其在农村的实施,可以显著地解决我国农民收入低的问题。我们去调查的同时可以让自己更加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

上里古镇和桃花巷对岩镇清江村

街道居民和随机遇到的行人

了解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力度和普及度

一) 总体现状及问题:

1. 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 :

1.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确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居民社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

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对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而言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繁荣和发展,缺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或者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完整的。当下的中国,已经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是摆在执政党面前亟待解决的大事,只有人民在养老保险中得到实际的可以满足的利益,那么实行养老保险才算成功。通过养老保险让老人们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才会减轻社会的压力,所以养老保险必须保质,保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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