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故辞退员工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赔偿没有签合同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是大家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聊聊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赔偿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赔偿没有签合同,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且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三、除上述理由外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即使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之规定的情形,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无缘无故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老板无故辞退员工处理方法1、理xing对待,据理力争。在现实工作的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其去留,但并不意味用工单位随意开除员工。若用工单位无理由开除员工,应当据理力争,让用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手续。因此在争议过程中要以理xing态度对待。2、协商不成,寻求司法帮助。根据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在无故被解雇后,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谈判。但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用工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工单位拒绝劳动者继续上班也不同意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如果用工单位认为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工单位必须举证证明这些事实。当然特别规定也要特别对待处理。如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工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而不属于违法,但劳动报酬必须给足。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老板无故辞退员工处理方法1、理xing对待,据理力争。在现实工作的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其去留,但并不意味用工单位随意开除员工。若用工单位无理由开除员工,应当据理力争,让用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手续。因此在争议过程中要以理xing态度对待。2、协商不成,寻求司法帮助。根据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在无故被解雇后,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谈判。但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用工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工单位拒绝劳动者继续上班也不同意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如果用工单位认为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工单位必须举证证明这些事实。当然特别规定也要特别对待处理。如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工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而不属于违法,但劳动报酬必须给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综上,老板随意开除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现实中很多员工即使知道这样的行为违法,但也不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维权。此时,其实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则就要尽快寻求司法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

“金三银四”离职季已经过去一半,

不少打工人都蠢蠢欲动。

最近关于离职的讨论非常火爆:

我们公司一个月内走了几个,也来了几个,

真乃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当然,打工人走马换槽,无可厚非,

只怕是遇到良心不好的老东家,你想走,也得让你剐层皮,

不少经验不足的年轻“马儿”就会着了道,吃了哑巴亏。

所以,公子本着过来人的身份,

趁这个时节给大家总结一篇离职攻略,

教你如何吊打无良老板,既能快速离职又不吃亏!

离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主动离职就是员工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我们常见的辞职,

被动离职就是公司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被开除、公司倒闭、项目解散等等。

不管我们怎样离开公司,

主动提出,主管同意,人事办理,然后离职。

比如我公司小A不想干了,

他需要给我说一声他要走——主动提出;

我收到后回复他可以离职——主管同意;

接着他去找人事的同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办理;

最后他交接完工作可以离开——离职。

项目裁撤,人事协商,人事办理,离职。

比如年末盘点时我发现公司某个项目既费钱还亏损,

于是我打算裁撤掉这个项目——项目裁撤;

项目组的员工不想走,我让他跟人事部去谈——人事协商;

人事按规定办理离职和补偿——人事办理;

最后交接完工作离开——离职。

只需要在这四步中,每一步都做得规范,得体,

老板就坑不到我们,我们也能迅速的全身而退,踏上新的征程。

怕就怕很多新手不知道这里面藏着许多暗坑,

啥事不问,啥文件不看,大笔一签,

最后要啥啥没有,公司责任撇得干净!

接下来公子就给大家细数离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暗坑,

教大家如何规避和应对!

比如平时的加班工资,离职要怎么算?

比如公司莫名要扣钱,合不合规?

比如公司会不会承诺你次月工资到账最后却不给钱?

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一般的处理就是能直接给你调休就调休,

如果你不愿意调休,在一般私企就折算成正常上班的工资给你,

如果在事业单位后者国企等,这种加班工资一般是按平时正常上班工资的三倍算的,

对于公司莫名扣钱,公司需要举证证明你造成了公司的损失才能扣钱,

《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如果公司找不出你的责任,那就是违法的,

这个时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同样,公司在给你办理离职时会给你结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结清只是把账给你算清楚,但钱可能是次月发工资时才能拿到。

如果次月发工资时公司找理由不给你,

一天两天可以,但拖久了肯定就是故意不给你钱。

这种情况属于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对于离职清算工资和补偿时,

截图、拍照或录音保留证据。

我姑且找到我们公司的交接单给大家举个例子:

比如我公司小明3月10日离职,

为求简便,假设他只有每月基本工资10000,绩效工资0。

3月实际出勤:10天。

社保公积金缴纳终止日:2020年2月15日。

3月不交,只交到2月份的,因为离职时间早于3月15日。

离职当日应发未发基本工资是:()*10=4597.7元

因为3月实际出勤10天,用每月工资除以21.75,然后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即可。

这笔钱将会放到4月10号去发。

离职当日应发未发绩效工资是:0。

因为3月份公司并没有给小明缴纳社保。

比如离职之后,人事不及时给你办理减员手续,导致下家没法给你交社保,

比如你一提出离职,公司就不给你交社保了,哪怕你还在公司供职。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如果公司不在规定时间给你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是违法的,

至于档案问题,如果你的下家没有档案接收资格,你就继续转到你接收档案的人才市场即可。

如果你一提离职,公司就不给你交社保了,那也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58条和8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将被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正常情况是当我们提出离职后,

如果工作交接在当月15号之前就办完了,那当月的社保公司就不负责,

如果工作交接超过了当月15号,则当月的社保公司也得给你交。

如果公司在社保方面卡你,

多跟人事部门沟通,确保人事部给你封存了公积金和办理了减员手续,

如果公司没给你交社保,直接12333举报或者走劳动仲裁。

辞职后社保转移的事情公子就不在此展开,

比如你和老板存在个人恩怨,老板开了你,

比如你突然怀孕,老板嫌你是拖累想要开了你。

员工不是想开除就开除,有的时候开除需要补偿,有的时候开除不需要补偿,

作为员工,我们心里得做到门儿清。

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想要开除你可以,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我们先来说公司不能开除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如果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检查期、医疗期、以及诊治后经鉴定达到一定的伤残标准的,不能开除。

如果员工是普通生病和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开除。

如果员工怀孕、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都不能开除,

如果员工在一家企业干满15年,离退休年龄不到5年,不能开除。

如果公司在这些时候开除了你,

可以找工会,也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解决,甚至找媒体爆料,公司都会因此承受巨大压力

再来说公司开除你,必须赔偿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公司开除必须赔偿的几种情形,

法条没有详细写出,而是引用了其他条款,

公子列了个表,总结在下面:

第一,老板看你不爽,开了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公司拖欠工资、社保等没有尽到义务时,你提出离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你因病不能继续工作,或过了试用期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开除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公司经营不善,最终破产导致你失业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企业不打算续签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公司破产,或被吊销执照、提前解散导致你失业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如果公司已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仲裁后合同继续生效,但你不想干了,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并且是双倍补偿。

至于剩下的这几种情况,被开除你也就认栽,

并且写到离职证明上也不好看,大家尽量不犯便是。

公司要开除你,基本上也就是你犯了什么大错,

这对我们入职下家影响蛮大,因此大家提辞职时要确保离职证明上写的不是开除。

对于老板想开的人,他是不愿意给你经济补偿的。

如果老板不愿意给你经济补偿,

他就会想尽办法羞辱你、刺激你、给你穿小鞋,让你待不下去主动辞职。

这个时候我们千万要顶住压力,

“你不就是想把我开了吗?钱给到位,咱立马挪窝!

“如果钱不到位,你就会去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你在工作上没有问题,尽职尽责,该给多少就得给多少,

如果老板让人事少给你钱,你千万不能含糊。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要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满1年补1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也补1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当然,如果员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

只能按照3倍的标准补偿,且最高补偿12年的。

老板打算挤走你不给你经济补偿时,

自己算算该补偿多少,别含糊;

顶住压力,该干嘛干嘛,一切为钱着想。

比如很多人要离职,老板说,

“这个时候走,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你对公司哪里不满意,你尽管说,别走就是。”

甚至有的主管消息读了回都不回。

这时候你着急啊,你下家催着你入职呢,结果卡在主管这里没法离职。

其实,不管主管怎么道德绑架你,你想离职就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

你只需要提前30日书面告知单位,到时间就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了,

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存在暴力威胁、拖欠工资等行为,可以马上就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劳动仲裁即可。

不过,部分国防单位的涉密岗位,可能会在合同中约定有脱密期,

这个时候你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很长时间通知,过了涉密期,你才能走。

当你想离职主管不批时,

书面告知后并和人事部沟通。

你可以跟人事部表明自己也不想找事,但如果走不了肯定会找劳动仲裁。

由于劳动仲裁时人事部、甚至公司都会很麻烦,所以人事的同事一般会帮你催。

比如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

比如偷偷在你离职证明上写你是因为考核不过才离职等。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开具解除证明,也即离职证明。

所以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是违法的。

并且,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你也很难办理下家入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

如果下家招了还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上家造成损失需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下家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会要求要离职证明。

如果老板一直不让自己走,最后到了30天自己走了,还是没拿到离职证明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下家的HR通常会让你签写一个承诺书,

承诺你于何时于上家解除了劳动合同,才能入职。

除了不给开离职证明,有的公司也会在你的离职证明上写点“黑料”

正常情况下,公司辞职和被开除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辞职的证明叫“离职证明”,被开除的证明叫“劳动合同终止协议”

但也有公司把两者混到一起,然后在写离职原因时,

你明明是主动辞职,但却给你写因为考核不过,玩忽职守等等原因离职。

出现这种情况的多是一些比较小的行业圈子,几家同行的HR是有联系方式,互通有无的,

如果员工不行,这么做就是为了在这个圈子里封杀掉这个员工。

所以,大家拿到离职证明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面的内容,确保没有问题才行。

这个时候大家在提离职时保留的书面证据就派上用场了,

你想写开除可以,我找劳动仲裁,我保留了证据,你必输,

到时候我索要经济补偿,你就偷鸡不成蚀把米!

离职证明一定要及时拿到,

同时拿到离职证明时还要仔细检查是否有问题,

提出辞职时保留证据,如果有问题可以基于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还要确保离职证明上面有公司的公章,不然没有公章是无效的。

比如有的人是公司核心人员,或者手里掌握着公司重要客户,

你想走,公司为了填补你这个坑位,至少要损失你岗位工资的3-5倍,

所以,核心人物,老板一般不愿意你走。

但很多老板都比较在意下属是否忠诚,

并且也不会让自己的业务发展全系于一个想要离职的员工身上。

出于这样的考虑,很多提出离职的员工一旦提出,必然都是要走的,留也留不住。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容易闹出矛盾,

老板一直拖着不同意办理离职手续,员工一直想走,

而这个时候员工恰恰就成了无故旷工

公司不仅可以名正言顺开除你,而且还可以扣你工资。

因为《劳动法》第25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则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不仅不用赔钱,还能在你的离职证明上给你留下污点,抹黑形象。

于是去找劳动仲裁,结果公司说你没提离职,自己旷工走的,当然要开除和扣工资。

劳动部门要你拿出证据证明是你提出离职的,你没法证明就只能自认倒霉。

提出离职要记得保留证据!

可以发邮件给主管辞职时抄送给人事部门和密送给自己私人邮件,同时拍照;

如果是用微信、钉钉辞职,也要截图留存;

最保险的办法是写一封书面的离职信签字拍照后交给主管。

比如有的企业你已经交接完成,还非要你教会接班的人

比如有的企业你已经交接完成了还要不断的骚扰你

比如要求你不能去同行等等。

对于工作交接,本身是我们打工人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要按照双方的约定(合同中载明)交接工作,

如果老板要求你进行合同约定的正常交接之外的操作,

至于本人已经离职,前公司还不断因为新业务过来问这问那,完全把你变成免费顾问的行为,

公子建议,一次两次还可以,多了大家可以直接拒绝。

有的员工做到了中层,高层,公司就会和其签订竞业协议,

要求这样的员工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能去同行求职或开设有竞争性质的公司。

竞业协议可以签订,但是公子建议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其中的条款,

我们遵守了公司的竞业限制,公司也要在此期间按原工资的一定比例付给我们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规定,公司和员工存在竞业限制方面的约定,但公司必须每月付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也需要向公司缴纳违约金。

如果在我们遵守竞业限制的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们经济补偿,

我们可以走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签署劳动合同或竞业协议时,

仔细看清里面的相关保密和限制条款,

如果没有竞业限制,我们就无需遵守。

离职过程的八大坑我们已经知晓,

虽然我们在离职的每一步做到,就很少能碰到这样的坑。

但在现实情况下,仍然存在很多不良公司,

员工对于公司而言,永远是弱势群体,

因此,打工人不仅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更要知道整个具体维权的手段,

接下来公子就给大家分享劳动维权的具体方法。

我们打工人主要的劳动维权手段就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的权利受到侵害,请记住下面的仲裁劳动仲裁流程:

第一步:查找所在区仲裁院的位置

大家需要在地图上找到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然后打一下对方电话,确认一下位置,

同时问清楚过去申请仲裁需要带什么东西。

大家最好是去仲裁院大厅去,在那里咨询清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以及在那里拿到申请仲裁的模板之后,填写时可以随时请教工作人员。

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证据,根据不同的仲裁请求需要准备不同的证据,

我给大家列了常见几种申请需要准备的证据:

大家最好去仲裁院之前就提前准备好这些证据。

在我们准备好证据,提交申请之后,仲裁院会进行审批,

然后传达室会告诉我们审批是否通过,不通过要补充哪些材料,

以及通过了什么时候开庭,此时我们只需要坐等开庭就行。

开庭审理的主要流程有四个:

庭前准备→答辩环节→事实调查环节→质证环节→庭审辩论环节→采取调解

这里面的细节比较多,篇幅有限,公子不具体展开,多是一些法院审理的流程规定和常识。

公子建议,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做,

如果大家不懂怎么当庭陈词辩论,可以联系一名律师,让律师代理自己参加仲裁。

开庭审理结束之后,如果员工和公司双方同意调解,就会进入调解环节,

调解的结果如果双方同意,就签字生效,双方按调解结果执行之后,案子结束。

如果双方不同意调解,或者对调解结果不认可,

则要进入仲裁院仲裁环节。

第五步:仲裁委员会裁决

不服从调解,只能让仲裁委员会裁决,

裁决之后会出一个裁决结果,

如果双方认可裁决结果,则服从执行之后,案子结束。

当然,裁决结果不具有强制性,

如果双方不认可裁决结果,

不认可的一方还可以提起诉讼,这就进入了司法程序。

基本的问题和维权方法也就结束。

但如果不是对方太过分,得寸进尺,

又有谁喜欢空耗时间来一场仲裁呢?

所以,公子在下面再教给大家一些可以快速离职,而且不吃亏的小技巧。

公子凭着自己十多年的职业生涯经验,

给大家总结了下面这些可以快速离职的小技巧,

不一定对,适合自己的最好。

1、写一封规范得体的辞职信

具体不多说,直接给大家上模板:

总体要求就是意思表达明确,让人感受到尊重的同时无法反驳,只能放你离开,

这是为塑造自己的个人品牌用的。

2、讲一个让领导无法拒绝的原因

切记,一切为了打造自己的个人职业品牌,

并且,既已决定离去,无需在情绪上胜过别人。

可以说个人职业规划原因,可以说个人家庭原因,可以说亲人患病(用已故亲人)等原因。

但最好别说工资低,与同事处不好,看领导不顺眼等等,惜才的老板会为你改善,不惜才的老板你说出来也显得你很掉价。

但离职原因下家HR大概率会问你,

所以选个人职业规划原因最稳妥。

3、离职时要注意手续是否已经办理齐全。

一是离职证明,二是工资清算和补偿,三是社保和档案办理妥当,要跟人事的同事确认清楚何时能办好才行。

4、交接工作时做好文件归档

这个看个人工作习惯,公子的经验是从入职公司第一天起,

公子就在D盘建立四个文件夹:

“工作文件”、“临时文件”、“办公软件”、“生活软件”,然后创建快捷方式引到桌面上来。

之后每天的工作、培训等都会在对应的文件夹里面新建子文件夹,

并按日期、项目、图片、文件、表格等归类好。

到最后工作交接时,文件已经是完全归档整理好的,只需要拷贝即可。

这样既能保持电脑桌面的清洁整齐和条理,也能提高工作的效率。

5、和经常合作的项目组群内道别

大家共事一场,也算缘分,不必偷偷摸摸,一声不吭的就走了。

可以在项目小群里简单告别祝福一下,再留下自己的邮箱、电话等等,

如果同事还有事找你,方便联系。

这个要单独拿出来说,因为很多鸡贼老板格局不大,喜欢临走给你使绊,

公子建议大家,从入职公司的第一天起,

每周或者每月的钉钉打卡报告,每月的工资条都单独发送到自己的私人电脑或邮箱里保存,

同时在签署劳动合同、加薪、降薪等涉及个人利益的谈话时,全程录音并保存到私人电脑/邮箱。

一旦无良老板卡你,你告诉他所有证据你都已经收集好并存档了,

你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相信不想找事儿的老板都会让你顺利离职。

简单总结一句话告诉大家,

作为员工,恪尽职守,了解相应的维权手段,留好证据,避免情绪化,

可进可退,一切以打造个人职业品牌为主。

当然,上面讲的都是签了劳动合同的普通上班族如何快速离职不吃亏的办法,

现实中还有劳务派遣员工和三方协议、实习生等的离职。

公子再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员工,

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派遣公司的员工,即派遣公司是你的用人单位,

派遣公司把你安排给实际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不需要和你签订什么协议。

每月工资、社保缴费等由你的用人单位负责。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享有同工同酬、加班补偿等等一系列与正常劳动者别无二致的权利。

如果用工单位无故开除我们,或出现下面的情况,大家想要离职,

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你是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校方、企业方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

更多的是为了保障毕业生不被无良企业无端退回或拒收的权益。

如果你在三方协议有效期间反悔了,不想去这家单位上班,可以直接违约,

如果协议里没有规定违约要赔偿多少钱,你就不要赔偿,

如果协议里约定了违约需要赔偿多少钱,大家就只能赔偿了钱才能解约。

如果你是实习生,和企业签订的是实习协议,

则实习生是不享受缴纳社保等等劳动合同享有的权利的,

如果大家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辞职就行。

大家有什么问题,可私可评。

“聪明的打工人永远不会只捧一个碗,

而是永远端着第一个碗的同时,背后还放着一个备用的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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