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走斑马线闯红灯怎么划分责任?

礼让行人,这一文明礼貌,不能取消,应该尊重,取消的是交警不要脸的扣分罚款,礼让是每一个开车司机的第一要务,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是每个司机应有的道德和准则,但车是动能的,有惯力,何说是车,就是人时常都会碰到人,他总有分神,视线受阻,疏忽大意的时候,不能一下未礼让得容,就把责任全推到司机,行人也同样要礼让,礼让是相互的,路权是平等的,如果把礼让强加于司机一方,那就不叫礼让,叫强让,也失去了礼字。所以说取消的不是礼让行人,而是扣分罚款,扣分罚款其实就是不要脸的交警为了抓收入,才想出来的一个法子。

礼让斑马线行人合理吗?该不该取消? 肯定的说不该取消!斑马线的设立就是为保障行人安全设立的。一个国家的文明体在很多点,排队购物排队上车,爱护公物,其中礼让行人就在文明的行列。

城市街道的斑马线,它是出于各种机动车辆对行人的尊重和礼让的行为规矩,它代表着城市的文明,和对市民等行人的尊重,是对车辆驾驶员要求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标准线,行人横过街道时,走斑马线是对车辆驾驶员的尊重,斑马线本身就是为了,各种车辆驾驶员和行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也是为了城市行人有序的横过街道维护交通规则的行为路线,它代表着城市的形象也树立着城市的规矩。在任何时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城市取消了城市交通斑马线,他就破坏了城市交通的规矩和法则。也破坏了城市的形象,造成了行人横过街道的混乱现象,失去了城市的文明,对市民横过街道和马路造成不安全因素,所以在这里要求大家,作为一个市民,应该尊重交通安全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其它财产安全,积极和自觉的尊重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和车辆行人的安全!

在礼让这个问题上交管部门做得确实有点过。本来是一种文明行为硬是办成了强制执行,既然是礼让就不应该强行强制车辆让行。你现在的规定已经是强让而不是礼让。既然是礼让那让不让就应该由驾驶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让不让而不是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斑马线旁边有个人就必须停车让行不让就罚款。就比如给灾区捐款这种自愿的行为如果你这捐款来个强制性的那就已经不是捐款而是缴款甚至是罚款了。有时候一排几辆公交车给一个斑马线上的行人让行,而被让行的路人还慢吞吞悠哉悠哉的过斑马线,要知道一辆公交车上有可能有几十个人。几辆公交车就是几百号人。你让几百号人给一两个行人让行这是不是有点太过于不应该。而且有些被让行的人还慢吞吞悠哉悠哉的在斑马线上闲逛式的过马路,这礼让就完全变了味,虽然说礼让是一种美德。如果硬要给这种美德披上强制的外衣那就已经不再是美德而是道德绑架。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多,大街上到处是飞驰的车辆,对于每一个开车的司机来说,礼让斑马线是应有的驾驶习惯和基本素质。尤其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不礼让行人会扣分罚款,电子警察会对那些在交通路口不礼让的司机进行抓拍,逼得司机不得不在斑马线礼让行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和现象。

在机动车礼让行人的问题上,杭州市在这个方面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不管是公交车还是私家车,当行人还没走到斑马线上只要准备过马路时,司机朋友只要一看到,便会远远地减速甚至停车让行。但是在实际行车过程中,没有信号灯斑马线停车礼让方便了行人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好的方面和问题,这也是广大驾驶人员吐槽的地方。如很多城市的路口因为礼让行人,甚至出现车辆的大量拥堵。而且有的地方因为市民素质不高,在过斑马线时仗着礼让行人的规则,认为反正驾驶员也不敢撞我,“很随意”,也“很任性”,故意慢慢走路通过;有的还边打电话边慢吞吞的往前走,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有时行人不断,一个接一个,个别行人甚至无视交通信号灯,在车水马龙中自在穿行,这些行人过马路的陋习让有些车主恨得牙根都痒。

行人有优先通行权,礼让行人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具体执法上有时也会不晓得怎样作出判定。比如在一些中、小城市会有这种情况,有些行人无意通过,有的行人素质较高站在路边让车先行,也就是他礼让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又怕扣分不敢走,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让行,让行导致车辆通行不畅,不让行又要被抓拍,这就需要双方一定时间来确认,车多的话又会导致堵车,哈哈,真的是进退两难,左右为难啊!

所以,礼让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养成人人遵守交规的良好氛围,要靠行人和司机朋友等交通参与人来共同维护。一方面,广大车主朋友和驾驶员要有基本的驾驶常识,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遇到斑马线提前减速让行。另一方面,广大市民行人要换位思考,主动自觉地配合司机朋友,过马路注意观看,从斑马线快速通过,做到车让人、人快走,这样也就方便了大家,才能构建和谐通畅的交通秩序。

斑马线是为保证行人安全而设的,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说通俗点是保命的。现在有些人提出取消礼让斑马线,理由是行人影响汽车通行,斑马线前急刹车容易造成追尾。这个理由既自私又滑稽,根本就不成立。斑马线前本来就应该减速观察是否有行人通过,怎么会有急刹车。行人通过斑马线是遵守交通规则,没有乱穿马路。作为汽车驾驶员斑马线撞人是全责,撞死人是要蹲监狱的。奉劝那些想取消斑马线横冲直闯的人,还是好好的遵守交规,敬畏生命吧!顺便说一句我也有汽车,也有驾驶证,开车时我是驾驶员,走路时我是行人。

首先说,礼让行人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交警将自己的管理责任转嫁到司机和行人身上的这种方法是极其不合理的!既然是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法治交通行为,又何来道德范畴的礼让行为?法有何用?礼欲何为?所以,和谐畅通的交通秩序仅仅靠司机及行人的所谓“文明素质”和扣分罚款是保证不了的。

    其实很简单:在所有的人行横道都设立车和人的红绿灯,车遵守车的灯,人遵守人的灯,各有各的路权,各有各的规则,车不用担心被扣分,人不必害怕车不让,大家不必人害怕车、车顾忌人,人和车都各行其道、各遵其规,多好!机动车只需要礼让那些没有完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即可!

    当然,行人红绿灯的时长、人行横道的选位、宽马路中间的安全岛、人少人行横道的行人自控信号灯等等问题,需要交警等政府部门合理合法的统筹考虑设置好!

礼让斑马线,这个规定非常好!

我2017年6月2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游玩三天,在那三天里转景点很多,过马路很多次,基本上每个路口的公交车、私家车到斑马线路口时都是远远的停车(停车线以内),让行人先通过,我在西安游玩回家后,在信息港发表的“西安游记”中还特意写了这一项,非常值得“点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前几天,2018年8月16日-19日我去江苏省南京市游玩三天半,看到南京的公交车、私家车每到斑马线处也是远远的停车(停车线以内),让行人先通过。做得非常好,值得“点赞”、值得“学习”!

我去过的城市少,当然,肯定还有很多城市“礼让斑马线”做的也非常好,都值得我们“点赞”、值得我们“学习”!

我是河南省洛阳市的,洛阳市的“礼让斑马线”做的真的不好(我见过的次数特别特别少),右转弯车辆遇到直行绿灯的行人(行人走的斑马线),大部分车辆都是鸣笛后通过,或缓慢中间插队通过。希望我们洛阳市以后在这方面越做越好!

我觉得不是谁让谁的问题。而是该谁走时谁就走,明确责任。不能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还要让行吧!机动车道就是车走,暴走族就不能走,这就是侵权。有指示灯的路口就按指示灯行驶,没有指示灯的,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但是必须是在人行横道才让。

谢邀!一般来说划有斑马线的地方都是人流密集区,是事故多发地段。由于非路口的斑马线均无红绿灯或交警指挥,过往行人不可能按指挥统一时间穿行,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就相对会上升,礼让斑马线就是要机动车司机减速,尽可能避免行人穿行怱忙而发生事故。在新加坡其交规更人性化。穿行道路的老人由于行动迟缓,其穿行时只要做个手势,机动车就得减速礼让。

这个规则一执行便有很大争议,正反双方各执一词。现举个国外例子,给各位参考。儿子因工作原因去日夲两年,目睹了日夲人尊纪守法的自觉性。斑马线前,行人通过时,所有车辆自觉停车让行,即使有个别人闯红灯,也无车辆抢行,行人过后才走。另外,日夲人极少有行人闯红灯之行为,这也是斑马线让行能顺利执行的一个重要条件。反观国内,交通安全观念很差,行人只知车让人,很多闯红灯行为。做为驾驶员往往觉的绿灯通行我是应该的,所以才对斑马线让行产生抵触。其实静静地想想,那几秒、几分钟对你来说真的重要吗?礼让行人往小说是礼貌,往大了说是对生命的尊重。当然,我们还是希望国家加强尊守交通规则的宣传力度,对行人闯红灯的规则约束,不能把不管是驾驶员也好、行人也罢的违规行为变成为以罚款为主的事来办。人人尊守交通规则,是对法规的尊重,也是对自已的尊重。一个开车人的感想,不喜勿喷。

我怎么看?我用眼睛看呗?我也做不了主,礼让是互相的,如果人流量大的地方,礼让行人就是增加拥堵,你的车就是准备在那停一天也不一定过得去,如果人的素质不提高,光出台这些可笑的规定,只能是适得其反,只能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更加猖狂的过马路。

这个提法让人误解,故而引起各种意见,礼让二字本来是修饰这词语的,为了美化说成是礼让,礼让二字是传统思维带来的习惯性用语,早在五六十年代,汽车上没有强制性喷限载几人限载几千克的时候就必须在车门上喷某某单位某某厂名,解放汽车货箱上喷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什么礼让?法律规定,斑马线就是行人的优先路权,行车线就是汽车的路权,行人侵入了行车线就是违反了法规,受到处罚,汽车抢行斑马线就是侵犯了行人的路权就必须受到处罚。是礼让二字让人钻空子了,应该改掉的是礼让二字而不是法规。无所谓礼让就是法规,去掉虚伪的文明剩下赤裸裸的法规就没有人争论不休了,小编也没有了挑事的缘由。

有交警和红绿灯的班马线,按正常规定和要求执行,没有交警和红绿灯的班马线应当相互礼让不抢行,对特殊情况的人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机动车进入班马线之前必须减速慢行,应该明确行人与车的侧面距离大于多少机动车可以通行,小于多少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通过班马线时也要有车速限制,应视地段而定。

从中国道交法来说,斑马线让行完全合法,程序正义。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过分一刀切导致了很多不合理甚至反人类的管理。比如,在设计时速60km/h以上或车流量较大的宽马路设置不带红绿灯的斑马线,并且通过高压抓拍处罚的方式逼机动车一方让行,不是车不该让,而是这种路压根就不适合设没有红绿灯控制的斑马线,要么加上红绿灯,要么改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我认为,强化路权观念是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基础。去年去过一趟德国,我觉得德国对于车让人和人让车的路权划分得非常清晰,思路也值得借鉴。

首先,德国的斑马线只出现在没有红绿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有斑马线的地方,车让人。一般出现在路口右转专用道和景区等场合。

灯控路口的行人过街区域用纵向两条虚线来表示,人和车按各自的红绿灯通行。

汽车绿灯、行人红灯时,车不用也不会让人,更没有义务减速观望或避让违规者,都是全速通过,此时发生人车事故,行人负全责,还要承担机动车一方的损失。反过来行人绿灯时,也不用左顾右盼,放心过马路就行了,就算是不受红灯约束的右转车,也要无条件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先走,而且还必须早早减速,不能临到跟前再一脚急刹吓到行人。

没有斑马线、红绿灯、路口、天桥、地道和中央护栏的开放道路,也允许行人横穿马路,但要无条件让车先走,机动车一方无须减速避让。这种路段往往是人车稀少,车速相对快的市郊道路或城镇联络线。考虑到行人的出现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辨识度不如汽车,灵活性优于汽车,所以行人发现和避让车辆比车发现和避让行人更容易、更安全,这与平交铁道口汽车要让火车是一个道理。

有了这3种场合的具体规定,行人和车流交汇时双方都能走都很省心:看见斑马线100%车让人,过路口踏实按红绿灯走,其他情况人100%让车。看似机械,但是路权明确,并且可操作性强,安全性和通行效率都是可控的。

反观我国的交通法,对斑马线让行问题的规定就比较模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对于这三款规定,我想质疑几个问题:

1.这条法规的第一款,减速如何判定?从70-50km/h和匀速30km/h相比,后者没减速,但绝对速度更低,实质上对行人更安全,该罚前者还是后者?在没有行人的情况下,到底以什么速度通过人行横道不算违章?

2.行人是否通过如何判定?对于路中间有过街安全岛的道路,如果行人已经走到安全岛,那对于他已经走过去的半幅路面的车来说,还要不要继续停车等待?这种情况算究竟属于第一款——“行经人行横道”,还是第二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3.如果行人站在路面刷抖音、打电话、侃大山、东张西望,那司机要怎么判断行人要不要过马路?此时不停车直接通过斑马线,会不会罚款?

4.第三款规定就更流氓了,就是这一条成了行人碰瓷的保护伞。从字面不难理解,不管是高速路、环路、快速路、高架路、国道,只要是没有红绿灯的路段,行人哪怕从路边隐蔽处突然冲到车道中间被撞,都要怪车没让人。这一条表述得过于笼统和模糊,字面意思简直是任何情况都无条件车让人,完全无视行人是否违法在先,和德国在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地方人让车的规定正相反。

某汽车大V对这条规则的评价也是一针见血:

道路交通千变万化,路口情况极其复杂,而人的多样性又空前丰富。这条规定居然企图把这么复杂的情况完全交给这么多样的人们自行酌情处理,在每个人觉得“应该能过”“应当减速”“应当避让”“应当停车”的时候按照各自的想法“适当过”“适当减速”“适当避让”“适当停车”,那能不乱套吗?

在路上,人的交通身份是经常转化的,开车人不可能不下车走路,今天的行人可能就是明天的骑车人或开车人。凡事多一些换位思考,少一些本位主义,就能多一些互相理解和安全意识。比如在常规的灯控路口,机动车让行绿灯过斑马线的行人就是合法又合理的。

1.行人正常过马路必定走直线(没听说斑马线还带拐弯的吧),只有转弯车才会和行人的过街路线交叉。在行人没闯红灯的前提下转弯的车让直行的人,天经地义。

2.路口转弯本身车速不快,并且行人出现的位置处于驾驶员视野的正前方,发现行人和减速停车都比较容易。

3.行人过路口耗时比汽车长得多,如果行人绿灯还要让车,可能就没法赶在红灯前过去了,从而被困在路中间,不仅行人的安全受威胁,也影响后续车流通行。尤其是现在的宽马路,给行人的绿灯时间本来就短,好多路口得健步如飞才过得去,老年人一次通过基本就是奢望。如果行人循规蹈矩很难通过路口,那就剩闯红灯翻护栏了。

4.对汽车来说,右转车不受红绿灯管控,没人时或者行人变红灯之后就能过了,等不了多久;而左转车需要让行人的时候,早已越过停止线,也不用担心变红灯之后被困在路口。有的右转司机到了路口斑马线不仅不减速让行,反而又是按喇叭又是闪远光地高速冲上来,意图逼退绿灯正常过马路的行人,这种篮子成为下一个昆山龙哥绝不为过。

还有些人开车的时候希望人让车,走路的时候又希望车让人,这就没法聊了。

首先,本人既是一名司机,又是一名普通行人。关于道路交通法中,我最不赞成的是以下两条:1.斑马线车辆无条件让人;2.行人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车方承担10%的无过错责任!请制定这两条条文的专家,解释一下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一规则本是道德范畴的,在国内很多时候被地方领导当成政绩来做,不按规定就罚,这是引起大多数人反感的最主要原因。还有次要原因,第一是不知道交管部门有没有统计,因礼让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多少,我在一个几十万人的小城市,一年内看见的几车连撞事故不下五起,这可是市区内啊,能有多快的车速呢?第二是高峰时期,没有行人红绿灯的路口,几十辆车等一个人的情形每天上演,到底什么规则伤害了交通便利呢?

行人和车辆本应该是等势的双方,因为有交通规则,因为有法律,并不构成行人就弱势的情况,因为到底撞了行人车辆就基本全责,而还要强行为行人提供更多路权,那交通可想而知。

这种说法有些牵强,礼让斑马线之说涉嫌影响交通法规之执行是否严肃之大问题,道理上讲车辆行人都有严格尊导交通法规的义务,但同时又都有享受路权的权利,只要都能严格要求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大可不必单单搞出个礼让斑马线之说。这样搞的结果是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是经常造成另一种麻烦,即行人堂而皇之的闯红灯,车辆稍有不甚就被追尾等,实际上也在造成另一种交通混乱。因此我认为还是应该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为好,做到该谁走谁走,违法的重罚,否则如果一味的要求礼让斑马线则必然会造成了闯红灯的有优先权,而车辆在绿灯时的通行权被剥夺了,这与理与法都是说不通的。还有交通安全法是上位法,而一些补充性的法规不应高于上位法执行,否则将来会给法院的审判带来麻烦。

说个自己的,每天下班要走河边快速路,在拐出快速路的十字路口有个斑马线没有信号灯,由于路一边是个繁华商业街另一边是公交车总站,每天人来人往根本不让车,我每次过来等着人走完,可惜根本不可能,而且不是等凑够一帮人过马路,而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根本不让车,也没有人为车主着想,要按规定回家了得等到晚上10点以后人少了商店关门了。车让人应该提倡不能处罚,而且信号灯就是法律,谁违章处理谁,路权对人对车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弱势群体,正是因为警察只处罚车不管行人哪怕车没有错也要负责一部分责任,所以才出现行人闯灯习以为常情况,

就不是一个玩意。要不你就按个红绿灯。行人汽车都能管了。我的车就这么被追尾了。我停下了,后车没停住。建议改了吧。

我觉得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毕竟道路上行人是弱项,保护行人没错,但是操作起来挺难。现在和以前状况其实差不了多少,确实也有机动车礼让的,但是撑死能占到两成,大部分都是快到斑马线之前使劲鸣笛,然后加速而过,碰到胆大的行人,就来个急刹车,搞得挺惊险,当然这也算让了,但肯定不能算礼让,这个“礼”字该怎么衡量。尤其是早上上班高峰期,再赶上哪个路口有送孩子上学的家长,经常是车流和人流混在一起通过,车是一点点地往前挤,孩子就在车流中歪歪曲曲地往前赶,你如果等车给你礼让,那估计都得迟到。我觉得你开车过斑马线的时候,别故意加速,那就算是好司机了。

礼让要在各方都守规则的前提下礼让,而不能一方闯红灯,另一方还要礼让。

都说应该取消,但是交警部门会这样做吗?

养成了行人不看信号灯的交通规则,我是老大我怕谁。照成人为的堵车,。要陪养良好的行人通行秩序按规定通行!司机开车是有交法的!

应按照互相礼让的原则进行,

取消到是不用。关键是要提高行人素质。行人一定不要闯红灯。上下班高峰绿灯本来就过不几个车。行人闯红灯汽车礼让。很容易造成堵车

非常支持礼让斑马线!对不遵守规则者就该亮剑!

类似于这种问题,在道德与规则面前起冲突的时候就要看规则,否则定规则干嘛?应该本着一个原则,谁违章谁违反规则,谁就要受到惩罚,这就好办了。千万别听那帮孙子说什么,国外人的素质高了什么的,那是因为国外人少。

如果车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礼让行人的话,那在国内就没法开车了。

规则制定好,如果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被撞死,活该,机动车没有责任,这个社会立马就规范了。

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礼,在中国来说是历史悠久的优良传统,人与人之间的点点滴滴都是以礼行先,不过凡事都要讲究有个度,我发现很多的斑马线设立的摄像头比较规范,有行车的摄像头也有行人的摄像头,但在广西来宾这个小城市,设立的摄像头感觉主要目的就是要罚款车主,在比较多的斑马线处只设立行车摄像头,行人只要一只脚踏入路面上,车子你停不下来的就要罚款200元扣2分,特别是有些小区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多,你没装行人摄像头,只要一有人到他就过马路,不管你车子多多少少急与不急,他老哥子就不慌不忙的过马路,有时有些路口,一等就是两三分钟,比等红绿灯久得多。行人你赶时间做事车主也赶时间做事,只是彼此的行路方式不同而已,我相信大多车主就因为赶时间做事才买车的,不然谁会花这些紧巴巴的钱去买个高消费品?所以我觉得在斑马线处设立摄像头也要公平合理,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被车撞了,车主与司机不负任何责任,车子闯红灯不管撞不撞人都要罚款,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礼(理)出来。

礼让是师机与行人之间的一种素质和修为,单方要求谁让谁是一种错误,会给行人和师机带来很多困绕,希望多想想人的修养教导才是上策。

作为一名司机,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礼让行人我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对于闯红灯的行人或者不走斑马线的行人我是深恶痛绝!只要不撞着他们,我是不会让的!同时对这种人忠告一句:你只能中午出来,出事了你就是既害人又害己!另外希望在行人通过量大的地方,有关部门能按上信号灯!

斑马线礼让行人是绝对遵守的义务!

但是,在设计斑马线的时候,应该设置红绿灯,不能让行人随意穿行,同时也可以给车辆提醒。才能做到双方都遵守交规,保护自己!

车辆礼让斑马线行人是世界通行规则。体现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肉体和钢铁交汇,肉体永远是弱者,是需要额外加以保护的一方。另一方面,行人通行方面也不是不可以加以改进的。比方斑马线前加装行人过街灯光和声音指示器。加装行人可以通知系统的过街等待按钮,以便系统经过计算尽快变换行人过街灯光信号安排等待的行人过街。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行人过街地道或天桥,实现彻底的人车分流分道。更合理的设置路口红绿灯信号转换,提高人车通过率。行人过街务必按照信号指示通行。等等。

“礼让”两个字,包含了对于人的尊重,文明,素质等各方面的要求。相信质疑这个规定的车辆司机,都需要提高自身修养和文明程度。多多换位思考。让“礼让”不仅仅只是体现在斑马线前车让人这一个方面!在任何社会场合,都弘扬“礼让”精神!

不管车主愿不愿意,交警的罚款与扣分哪去弄钱

有红绿灯的地方不论行人车辆都应遵守规则,没有的地方斑马线就是行人的优先权,车辆必须停让。

坚决反对!本来人车相互谦让,和谐交通,非常之好。被什么砖家弄个礼让行人,这下好了,惯坏了,个个行人象大爷、似螃蟹,慢吞吞的溜达着,车子干着急,还没撤!

主干道斑马线设置红绿灯,按灯行路。警察不设置红绿灯,设置摄像头就是故意纵容行人,设陷阱抓行车。十字路口转弯,行车应该主动让斑马线行人,直行按灯行驶。

首先应该肯定斑马线礼让是正确的。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在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机动车,行人应该按红绿灯指示通过,该谁走谁就走,不该走就老老实实等绿灯,现在机动车基本没有闯红灯的,反倒是行人随意闯红灯。不能让别人为你的违法行为买单。谁违章谁负责,责任划分明确。

司机被监控和交规约束,有些行人却觉得理所当然,慢悠悠的过没有指示灯的路口,真心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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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文明20条》解读目的是引导广大市民发扬主人翁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鄂州文明20条》,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

  1、爱惜粮食,不剩菜、不剩饭

文明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礼为先。小餐桌,大文明,承载的不仅是人类的生生不息,更是尊重劳动、珍惜粮食。成由勤俭败由奢。当前,在餐饮消费中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浪费现象,近日一组数据显示,中国人每年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2000亿元,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

我们每个人都有消费的权利,但是却无权铺张浪费。面对在餐饮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广大市民只有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提高文明消费意识,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在餐厅按需点菜,在食堂按需打饭,在家按需做饭,才能用小餐桌带动大文明,让自己真正成为文明新风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文明解读:从古至今,无酒不成礼,喝酒、劝酒几乎成了人与人感情沟通的桥梁。饮酒中,自古倡导为酒无量,不为过, 强调适量饮酒、恰到好处的饮酒标准,在饮酒中,讲究酒礼、酒德、酒风、酒俗。

劝酒本是热情好客的表现,可是一旦劝过了头就变成了强人所难、使人醉倒、逼人出丑的陋习。甚至酒后滋事,打架斗殴,轻者入狱,重者丧命。从法律上讲,一旦饮酒者发生重大事故,劝酒者也逃脱不了干系。喝酒应该倡导健康的酒文化,戒掉过分劝酒的陋俗,让不劝酒、不被劝成为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每一个人的文明习惯。

文明解读:垃圾分类就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将之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垃圾分类的方法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垃圾分类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分类后的可回收垃圾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

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就在垃圾怎么分、怎么扔的一个个小举动上。乱扔垃圾看似小事,实则不然。乱扔垃圾不仅是一种不良的行为习惯,也是缺乏社会公德的表现。事实上,乱扔垃圾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还会危害到人体健康,人身安全。乱扔垃圾给滋生蚊蝇制造了良好环境,而蚊蝇又是传播各种疾病的主要载体,会危害到人体健康。因此,每一个市民都应该加强自身修养,倡导良好风尚,改掉乱扔垃圾的陋习,加强自律就在举手之间,让我们为城市文明尽好自己的一份责任。

  4、不乱堆乱放,不乱拆乱建,不高空抛物

文明解读:楼层走廊和楼层梯间属于公共部位,乱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不是个事,要是碰到火灾时挡着路,损失可就大了;乱拆乱建大煞风景,侵害了过道等公共部位,使公共秩序遭到破坏,并埋下隐患;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多数高空抛物行为都是因为一些人图方便,然而这种方便,却使得其他居民的安全风险攀升,环卫工人清理成本加大。

一座城市的文明不仅体现在大处,更体现在小处。楼道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摆放整齐,安全有序,能促进广大居民朋友的身心健康,能融洽邻里之间的关系,同时又能使我们每个居民朋友享受到良好环境催生出的温馨喜悦心情。

    5、不在当街过道或小区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文明解读:清洗衣服、晾晒被褥,是日常生活必需,有的市民居住条件不能满足晾晒的需要,确实需要拿到室外晾晒,但晾晒的地点一定要适宜。在当街过道或小区公共场所晾晒衣物,既损害了街道、小区乃至整个城市的形象,而且被晾晒的物品也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污染,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生活中的细节彰显人们的文明素质,衣服是晾干了,可文明也被晒没了。街道、小区是所有住户共同的家,只有大家都来爱护它,它才能永保美丽。

    6、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

文明解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汽车时代已经悄然来临。我们的城市虽然不大,但机动车保有量却是逐年上升,这不仅给城市交通带来很大的压力,也让交通陋习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变得越来越普遍。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闯红灯……对于许多交通参与者而言,这些交通陋习看似是一种不良习惯,实际上很多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其后果是扰乱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市民素质的重要体现。为了自己的出行安全,市民一定要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解读:简单的让座,让人感受到的是城市的文明。汽车的发展历史比较短,让座这一行为是在现代文明中衍生出来的,以另一种形式来体现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延续。让座是文明的一种基本行为,能体现一个人的文明修养程度。这一行为是把方便让给别人,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反过来,被让座的人接受帮助后表示感谢,使让座者得到相同的尊重,这能让社会形成一种温馨的氛围。

乘坐公交车让座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值得提倡,有助于社会和谐和下一代的成长。市民应从我做起,自觉践行公德意识,文明乘车、主动让座,展现出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一面。

良好的社会秩序,温馨的生活环境,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在有序排队、先下后上这个问题上,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小视,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多一些秩序意识,少一些借口和理由,鄂州将会变得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9、开车不随意掉头、不强行加塞变道

文明解读:开车随意掉头、强行加塞变道非常危险,极易因变道妨碍后面车辆正常行驶,此行为轻则造成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于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多数司机都很反感,要是反应慢点就非常容易撞上,太危险了。

 “多一点耐心等待,就是对别人的一份关爱。行车安全呼唤文明驾驶,为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文明驾车,摒弃交通陋习,从我做起,用自己的素质和文明行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交通环境。

 10、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觉走专用车道

 文明解读: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很多人短距离出行的选择。但其在提供便利的同时,市区交通要道上,时常出现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占据超车道,更有甚者反客为主,丝毫不理会汽车驾驶员的喇叭声提醒,在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城市形象抹黑。

根据交通规则,机动车有机动车的道,非机动车有非机动车的道,行人有人行道,大家都按规矩走路,道路自然就会顺畅许多,然而却总是有些人不走自己该走的道儿,这样一来就乱了。文明出行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需要以身作则,只有大家都能遵守交通秩序,市区道路才能顺畅起来。

  11、不衣冠不整,招摇过市,不赤膊上街

 文明解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着装的目的除了保暖蔽体外,在一定程度上更是一个人道德修养、审美情趣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衣冠不整,招摇过市,打赤膊上街,不仅是对社会的不恭,更是对自己的轻慢。古人云:虽燕处,不得裸袒露顶;虽盛暑,不得辄去鞋袜(《程董先生学则》)。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一定的衣着礼仪,来规范人际交往的秩序。

文明并不抽象,它是由一个个小细节构成的。衣冠不整,招摇过市,打赤膊上街看似小事,但直指的是文明陋习、个人素养,不可小视。市民既是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承载者,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张张活名片。如果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一个市民都能做到从小事做起,注重每一个文明的细节,就会汇成文明的洪流,鄂州也将因此而变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

 12、不乱刻乱画、不破坏花草树木、不损毁公共设施

 文明解读:外出旅游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旅游景区乱刻乱画、破坏花草树木、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景区景观、影响了旅游的环境可持续发展,也给以后来参观的人们留下遗憾。游客应该迈开腿、管住手和嘴、讲文明、欣赏美。

文明是个人道德行为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创建和谐社会,文明旅游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每个公民都应参与其中,这是个人道德修养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当我们踏足祖国的大好河山之时,不要忘了回望一下我们的手中、身后和脚下,看看是否做到了带走的只是照片,留下的只是脚印

13、不在公共座椅上躺卧,晨晚练不打扰他人休息

文明解读:公共场所椅子是供游客走累了短暂歇脚的,可现在常常有人躺在条椅上睡大觉,不仅霸占公共资源,行为也不雅观。晨晚练是一件好事,能增强人的体质,特别是老年人加强晨晚练,不仅可以强壮筋骨,还能预防多种疾病。但好归好,也不该打扰他人的休息。

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是公民共享的资源,我们要多为别人考虑、多替别人着想、多注意自己的举动,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自己受惠的同时也要方便他人。

 14、不说粗话和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说话

文明解读:中国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孔孟之道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处理好包括语言在内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君子交绝而不出恶声”———到了绝交的地步也不会去说不好听的话;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坚持了这样的处世原则,人都不愿意被人用脏话来骂,那么怎么可以用脏话去骂别人呢?而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声三伏寒,则是广大人民群众通常明白的道理。公共场所不是自己的个人空间,大声说话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有失自己的风度,也影响了身边的人。原本安静、祥和的环境被打破,令人反感。语言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工具,也能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平日里人们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尽管很多市民本身并没有恶意,但因为不雅的语言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还是会给城市的文明程度打上折扣。

文明并不抽象,它是由一个个小细节构成的,我们不妨从不说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说话的细微处认真做起。

  15、遇人问路,要热情指引

文明解读:别人问路,既是一种求助,更是一种信任,耐心解答会赢得更多的尊重。而一个外地人向你问路时,你代表的就是鄂州的形象,如果你热情友善地回答了他的问题,他就会对鄂州人、对鄂州留下美好印象。

   一个人的文明,是由自身的言谈举止来体现的,一座城市的文明,是由每位市民的文明举动汇聚而成的。问路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遇到的事,问路是寻求帮助,而指路是助人的美德。一个城市的温情,不仅仅取决于亲人和朋友之间的温情,更多体现在这个城市中陌生人之间的友善。提高一座城市的文明,首先是要在这些细节上,用自己的文明行动去影响身边的人,让文明的种子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生根、发芽。

16、购物时不损坏商品,选购后注意将商品摆放整齐

文明解读:购买商品是我们经常要做的事情,从购买油盐酱醋等生活用品,到购买服装鞋帽等穿着用品,可以说,每一个人都要去购买商品,如果离开购买商品,我们将无法快乐地生活。

购物时,面对性能良好、摆放整齐的商品,我们既享受到挑选商品的乐趣,也满足了我们的消费要求。但如果遇到前面的一位顾客购物时,将商品损坏,选购后又不把商品摆放整齐,把商品弄得乱七八糟,一遍狼藉,那我们愉快高兴的购物心情一定是一落千丈,没有丝毫的购物兴趣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们在购物时,不要损坏商品,要把挑选过后不愿购买的商品摆放整齐,给后面购物的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每一个人都享受到购物的乐趣,也体现了我们作为一个现代人的文明素质。

  17、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乱扔烟头

文明解读:吸烟的害处很多,会诱发多种疾病,不但吞噬吸烟者的健康和生命,还会污染空气,危害他人。乱扔烟头,既破坏环境,影响市容,又容易引起火灾,造成事故。

统计数据显示:烟草烟雾中含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至少含有250种有害物质,如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等。烟雾中的有害物质吸入肺部后,通过血液循环对人体器官造成危害,可以导致肺癌、冠心病、呼吸系统疾病、中风、口腔疾病、白内障等多种疾病。

抽烟、扔烟头虽然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如果时间、地点选择不当,就会影响到别人。在危害自己健康的同时还危害别人的健康,影响到公共场所卫生,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形象。公共场所是一个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广大市民要自觉养成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的良好习惯,这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文明之举的有效践行。

 18、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

文明解读:随地吐痰的危害很大,一口痰中会驻扎成千上万的病菌。通过痰液可能传播的疾病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结核、流行性感冒、霍乱、麻疹等。咳嗽或者打喷嚏本是生理或病理的正常反应,但如果旁若无人不及时遮挡,既不礼貌不文明,飞溅的唾沫也容易传播病菌。

虽然在公共场所举止要文明倡导已久,但不能否认的是,诸如随处吐痰、咳嗽、打喷嚏等一些陋习,目前还时常可见。不少人对公民健康权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维护和爱惜自己及家人健康的层面上,而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和维护社会的整体公共健康权利却往往被忽视。   中国是礼仪之邦。而所谓,就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标准,是一个人对待自己、对待别人、对待社会的基本态度,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并尊重社会。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就是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尊重社会的一种表现,这样才能让我们居住的城市更加美丽和谐。

 19、遛狗要牵绳,宠物粪便要负责及时清理

文明解读: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宠物来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为了更好地规范市民养狗行为,很多城市开展了不文明遛狗整治行动,重点在居民小区及周边、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大对遛狗要牵绳,宠物粪便要及时清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对不牵绳遛狗或狗绳超过2米长的,要及时制止,对违反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污染环境的,由城管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予罚款。炎热的夏季,气温较高,宠物的粪便如果得不到及时清理,很容易滋生细菌,影响人的健康。

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不少市民希望,养狗的人能够文明遛狗,最好随身带着铲子、塑料袋等物品,如果宠物狗在小区里方便,应及时清理干净,这样也可以减轻环卫工人一些负担。对于养狗者而言,在享受乐趣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德守礼,文明养狗,说小了关系着邻里和睦,说大了关系着城市文明。换位思考,假设是我们自己,走路时踩上了狗粪,心里有多窝火。没有不合格的宠物,只有不合格的主人,推己及人,多点文明意识,我们的社会就会多点和谐进步。

20、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不聚众碍行,不噪音扰民 

文明解读:人们在千百年的生活中,形成了很多风俗。一些好的风俗,我们应该继承发扬,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风俗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时代要求,应该进行改革创新。我市以前部分地区有丧事大操大办的风俗,这是由于当时科学不发达,人们认识水平有限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如今随着科学的发展,文化知识的普及,人们已经认识到,死亡是一个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应该厚养薄葬。

丧事大操大办,侵占道路,别人如何通行?唱道士、吹喇叭等制造巨大的噪音,别人如何学习和休息?这些行为既影响他人,又浪费钱财,这种陋习的确该改改了。还有部分市民碍于面子随大流,别人都是这么做,认为不大操大办,就是不孝,这更需要大家一起做好宣传解释、提醒抵制工作。提倡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不聚众碍行,不噪音扰民,厚养薄葬,是做一个文明人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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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代丽思  时间: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为了图方便、省时间,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随意闯红灯、翻护栏,无视交通安全。这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倡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我市将“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护栏”列入“襄阳文明20条”第17条。 

  7月14日,记者走访襄城、樊城等地的十字路口及部分主干道。在鼓楼十字街,记者观察许久,发现市民都能按着信号灯指示自觉通过斑马线,未见到有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行人。“以前十字街这块闯红灯现象挺多的,自从开始‘创文’,又有了交警和文明志愿者的提示引导,现在大家都很自觉了。”家住红花园社区的王先生说,不走斑马线、斜穿或乱穿马路的行为是陋习,这种坏习惯必须纠正,不然会引发很多交通事故。 

  行人跨越护栏乱穿马路,是影响城市交通的一个难题。“我觉得那些心存侥幸,为了图方便翻越护栏的人,真是太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市民吴女士说,在马路上“自由”穿梭,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还增加交通隐患。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他们均表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最怕行人翻越交通护栏或从破损的护栏内钻出,生怕哪天一时反应不过来,刹不住车。“现在这种现象少了,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司机钱师傅说。 

  文明解读: 

  为了少走几步路,无视红绿灯、斑马线、过街天桥、交通护栏等设施,在马路上任性穿梭,违反交通规则,是极不文明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自身形象,更损害整座城市的文明形象。 

  过马路看信号灯、走斑马线是市民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不翻越护栏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 

  文明交通需要每个市民共同参与。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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