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福寿年商业养老保险双账户管理有优势吗?

本网6月29日讯  众所周知,“老龄化”一直是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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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预期寿命也在逐年增加,平均预期寿命已接近 78 岁。鉴于老年人的数量多年来一直在增加,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老龄化的时代。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可以做些什么来缓解老龄化的问题?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服务体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这离不开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业支持。

去年 6 月 1 日,银保监会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试点。今年 2 月,银保监会印发通知,明确从今年 3 月 1 日起,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多家养老保险公司表示,随着试点扩围,政策影响力也将随之扩大,推动消费者提高社会养老意识,有利于壮大养老第三支柱。

2021 年 7 月,作为业内头部险企,中国人保寿险率先推出以养老保障为目的,并采取账户式管理的养老保险产品——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据了解,其投保门槛底额仅为 100 元,缴费灵活,支持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费。

它采取“稳健+进取”双账户管理模式,为不同需求的用户设置了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3%,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年利率为0.5%,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稳健型账户与进取型账户之间自由分配,自由切换。

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定:用户满 60 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者按月分期领取,用户可以选择10、15、20、 25 年固定期限领取或者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助力用户“我的养老我做主” 。

除养老年金外,“福寿年年”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呵护养老、体现关爱,传承财富、延续保障。

“我每个月缴纳 800 元,每年 9600 元,缴费 10 年,累计96000。 60 岁以后可以领取,累计可领取 20 年,按中档算,一个月可以领取 1500 元,”重庆快递小哥表示,“这款产品打动我的重要原因,就是交费、领取都很灵活,挣钱多时就多交、收入差点就交少点,收益有保底。”  

今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是基于养老第三支柱的补充和完善,施行独立账户、个人缴费、多元投资形式,参加人有税收优惠。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表示,为了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要与第三支柱衔接,给予税惠政策支持。

人生在世,养老是必将面临的事情,用“福寿年年”提供的保障来对抗长寿风险,是能缓解焦虑、实现理想老年生活的优解之一。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仅供消费者了解产品特点,具体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您可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或在支付宝中搜索“福寿年年”查阅本产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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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养老保险作为未来的养老保障,应加快发展的步伐。据银保监会决定,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参与的保险公司分别有大家熟悉的人保、国寿、太保、太平、泰康、新华等六家保险公司。那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什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哪些?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期限和范围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

  (二)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

  (三)试点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等。

  (四)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保险优势,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二)各总公司应统一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相适应的治理架构、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风险管控要求等。

  (三)各公司应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报送试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试点启动后,各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报送进展情况。

  (四)各公司应结合试点地区情况和自身实际,立足消费者需求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审慎开展经营,加强合规管理,做好消费者保护,始终守住风险底线。

  (五)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应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密切关注业务发展,加强业务监管,及时总结、动态评估试点经验,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哪些?

  太保易生福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老金领取方式为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 10 年(或 15年、20 年、25 年)月领(或年领)。

  (1)若选择终身月领(或年领)

  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 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2) 若选择固定期限10年(或 15 年、20 年、25 年)月领(或年领)

  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 保险公司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新华人寿卓越优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根据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按投保人选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保险公司当时公布的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确定被保险人每年(或每月)养老年金领取金额。

  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保证20年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15或20年)领取。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按照投保人选择的其中一种领取方式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之前,给付已交保险费或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之后、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给付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同时按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的5%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70周岁保单生效之后,给付合同已交保险费与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国寿鑫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

  (2)固定期限十年(或十五年、二十年)月领(或年领)。

  2、失能护理保险金

  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失能护理状态,可以选择约定方式之一领取失能护理保险金。

  按领取身故保险金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人保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

  (1)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

  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不计利息)小于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保险公司按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不计利息)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在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每年(或每月)的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确定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保险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在固定领取期限届满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两者中的较大者一次性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①固定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之和(不计利息);

  ②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不计利息)的差额。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重度失能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鉴定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保险公司将根据当时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开始领取重度失能保险金之后,不允许变更领取方式。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领取类型及领取金额将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可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如下:一次性领取;按年(或月)分期领取。

  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根据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当时适用的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确定养老年金受益人每月(或每年)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在领取凭证上载明。

  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将注销保单账户,并按约定的领取方式按期给付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身故,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太平岁岁金生专属商业养老险2021

  1、终身领取:按确定领取金额,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

  2、固定期限领取:按确定领取金额,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固定领取期限届满。

  1、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后身故:

  (1)终身领取:按养老年金总和以及个人账户价值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固定期限领取:尚未领取的养老金之和、账户价值减去累积领取的养老金,两者取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前全残,保险公司按账户价值给付全残保险金。

  2、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后全残:

  (1)终身领取:按养老年金总和以及个人账户价值的差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2)固定期限领取:尚未领取的养老金之和、账户价值减去累积领取的养老金,两者取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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