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按规定时间按时退房租怎么办?

  进入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对于在外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是适用最广泛又最实用的一项。

  随即,有租客在微博上晒出和房东对话的截图,内容显示,房东因为担心要缴纳高额的住房租赁税,不愿让租客填报自己信息用于住房租金的抵扣,并表示要么退房要么涨房租。帖子底下有上万留言,纷纷表示自己也有类似的遭遇。

  房东要涨房租,租金抵扣个税你还报吗?

  近日,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火了。

  文中,一名房东针对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房东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事后税务部门就会要求“开发票”,需要交税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此外还包括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租客)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有中介发布通知称,因目前房租不含税,如果因为填报个税相关文件出现交税问题,“都由填写人承担(房租的20%,一年大概2万左右)”。

  有租客表示,如果因为申报个税抵扣导致房东涨房租,他还不如放弃申报。

  王琦(化名)今年24岁,北漂一年半。她唯一能享受的只有住房租金一项。但她坦言,申报过程不顺利。

  当向房东询问身份证号,用于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时,对方直言“不同意”。王琦表示,在房东眼里,租房本是私人行为,他并未去主动报税,“你申报等于把我的个人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如果税务局来收税怎么办?”再三考虑后,王琦决定放弃。

  北京西城区一名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个人房屋出租房东一般都没交税,通过中介公司出租也只是向公安机关备过案,和交税是两码事。

  北京东城区一名我爱我家工作人员透露,政策刚出来,他们其实都不太懂,还在观望。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直言,自己也在北京租房,目前也没有申报。

  至于租客申报后,税务部门会不会找房东收税,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确定。

  房东要补税吗?专家这样说

  很多房东被网络文章提到的高额计税数字吓住了,更不愿意去配合租客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那么,个人出租住房真的缴税很高吗?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表示,很多地区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房租的税金。比如北京和上海,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综合税率来征收。

  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员杨默如表示,如果房东已经足额纳税了,就不存在增加税负的问题。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建议,可以考虑与正在推进的房地产税立法进行衔接,比如同样征收房地产税,个人房东出租房屋如果去备案和缴税的话,可以酌情让他们少交一点,要给予一些优惠措施,鼓励这些房东愿意去做租赁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行为应该是要交税的,很多业主担心会被追交。因为这个税额比较高,其中涉及房产税、营业税、个税、出租税等。到底未来要不要补交(税),现在都不明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如果房东或机构因此需要交纳税费,那么不排除会转嫁成本,可能会涨租。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认为,短期内可能会存在税负转嫁的情况,但前提是处于卖方市场,房子供不应求。而保障性住房如果得到保障,这个问题就能解决。

  至于有人认为政府想借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整理房屋租赁市场,杨卫华分析,可能有这个考虑。他指出,从长远发展来看,(按规定交税)应该是一件好事。本来应该交税却没有交,会导致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贯彻,也会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税法对任何纳税人都是公平的。如果说每一个人的租金都上报了,然后免税的这部分给他扣除了,我个人认为这是法治推进的一个重要的表现。”

  不能激进执法,不搞“运动式清算”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出租房屋后,主动前往税务部门报税的出租人并不多,“企业租房,可以要求缴税,但是个人出租房屋,没有办法控制。”

  税务部门人士表示,目前关于个税抵扣并没有具体的操作细节,但只靠租赁合同就能抵税,这有些不妥,“还是需要房东先去缴税,承租人再拿着税票去抵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对这次的个税改革评价很高,他说,觉得“痛”了,恰恰能证明改革改到了关键点,“你租房收了租金不缴税,肯定不合适!这是涉及税收公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对社会是有促进作用的。”但他同时承认,短时间内,这给租客也造成了很大压力,需要去和房东博弈。

  专家表示,在从0到1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出租方税收增加与承租方税收扣除的政策对冲效应,妥善处理衔接问题。在坚持税法原则性的同时,要灵活执行政策,留有缓冲空间,正确认识之前存在的客观事实,在积极推动个人出租房屋缴税规范化的前提下不能激进执法,不搞“运动式清算”。

  税收一头关系着国家的繁荣,一头与公众的获得感直接关联,这次个税改革中的专项扣除政策,无疑是一次惠民行动。但是房租的专项扣除,一头连着租客,一头连着房东。长时间以来,个人房屋出租处于灰色地带,存在着大量房屋出租没有经过备案、没有缴税的现象。

  小编认为,针对目前的各种流言传言,相关部门要及时出面澄清,让公众吃下定心丸:房租的专项扣除申报,会不会直接转化为向房东的征税;个人出租房屋,到底实际要承担多少税负;是不是一些传言当中说的那样: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最终要高达百分之十几……这些问题都需要厘清。

  政策明朗,税收条件清晰,才能让市场主体做出理性的选择,避免引发市场恐慌,才能减少“租客申报抵扣,房东就退租”现象。

  随着个税征收体系的越来越完善,公民个人的收入必然是“应征尽征”,房租收入纳入征税范围是大势所趋,而不应由此次的个税申报“背锅”。当然,也要在具体的执行政策当中,防止税收政策的“不良传导”,避免租客因正常申报房租抵扣信息却遭房东扫地出门。

  (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 整理: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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