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直请病假,单位会去医院核实结果开除她吗?

升级“准妈妈”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可在职场成为了“准妈妈”,可能就变成了大麻烦,说不定还会被辞退。

珠海就有位“准宝妈”,怀孕期间感冒休假结果竟然被公司辞退了…孕妇感冒请假无人批 回来上班却被开除

阿萍是一位职场白领,在公司上班三年的她,可以说是老员工了。可她却因为一场感冒,就被公司辞退了,这又是为何?

原来年初阿萍被确诊怀孕,正式升级“准妈妈”。有了宝宝对阿萍来说,既开心,又烦恼。各项检查必不可少,隔三差五就往医院跑。为此,阿萍陆续向公司请了几次假。三月初,阿萍不小心感冒了,医生建议她休息几天。为了宝宝的健康,阿萍不得不再次向公司请病假。令她奇怪的是,连续两天申请请假,却没有得到回应。纳闷的她,想向部门主管请假,电话打了好几次也不通。阿萍只能通过短信将自己的情况向主管说明后,就回家休息了几天。几天后阿萍回公司上班时,却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阿萍被辞退了,理由是随意旷工。对公司的辞退决定,阿萍十分不服,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却被以请假存有瑕疵为由,驳回阿萍的仲裁申请。

求助“娘家人” 维权终获胜

自己无端被辞退,又维权无门,阿萍心里是又生气又委屈…于是阿萍求助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珠海站)(简称维权站),希望“娘家人”帮她维权。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维权站建议阿萍向法院起诉,并指派专业的志愿律师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在维权站律师的协助下,阿萍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阿萍确实属于怀孕时期,且医生证明她确实需要休息。虽然阿萍没有得到公司允许就休假不符合公司规定,但主管应该先向阿萍了解情况,而不是直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此,公司与阿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存在瑕疵,应当撤销。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阿萍劳动争议期间的工资共计9918.83元。在职场中,孕妇如果真的遭遇歧视,该怎么和公司协商?怎么收集证据?怎么拿回赔偿呢?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后简称“三期”)未满前,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处于“三期”的女性遭遇职场孕妇歧视后,可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原先的劳动合同内容,即恢复其工作、薪资待遇;也可以主张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间的工资;

3)拖欠的加班工资、社保、生育津贴等费用。

当孕妇遭遇职场歧视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2)请求妇联、工会介入协调;

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用人单位;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一般在六十日内出结果;

5)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于“三期”的女性是不是拥有了免辞金牌?其实并不是。尽管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也存在公司合法解雇“三期”女职工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有严重失职行为、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四)兼职其它工作,影响本职工作;

(五)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变更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亲爱的姐妹们,如果您需要维权协调或是求助,都可直接拨打妇女热线电话(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咨询相关问题;或者到市妇联维权站咨询(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童心路18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楼一楼),我们将有律师志愿者为您解答疑问。

录入编辑:珠海妇联4澎湃新闻报料: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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