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交了社保的朋友会有疑问
不想再交社保了,可以退吗?
答案是:可以,但需满足退保条件。
01 可退保的5种情况
1、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额,可申请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退休前去世的,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退休后去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毕,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剩下的余额;
4、出国/境定居的,可申请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5、重复参保的,同时缴纳了多份保险的,可申请社保退费。
1、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全部退还;
2、退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8%的缴费)及其利息;
3、正常缴费时不幸去世或退休正常领取养老金时去世的,可另外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个地区的具体标准有所不同。
03 申请退保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
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
3、个人(单位)缴费书面申请和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
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5、社保卡、身份证及复印件;
6、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或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2、社保机构或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申请情况,并核实后,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
很多人由于换工作、换城市等原因,社保缴纳一直是断断续续的,而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才可以,而且考虑到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会比较少等情况,难免会产生退保的心理,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保退费只会退还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统筹账户那笔钱是退还不了的。
}
退保(退养老保险)可以退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金额,就是在参保人在网上查到的个人帐户总额。
2006年8月以前个人帐户里的金额有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有的以缴费工资的3%划入个人帐户中。也就是说,个人交的全退,单位交的只有一部分退给个人。
根据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
第十二条 市社保机构应将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下列比例分别计入个人账户和共济基金:
(一)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
(二)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如果你的缴费工资(大部分与实际工资不一样)为1000元,那么你每月须缴80元,企业需缴100元,只有你自已缴的部分:80元计入个人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