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无期徒刑,被害人家属如何上诉改判死刑?

  湖北高院认为,杨世洪在二审期间检举了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具有悔罪表现

  3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武汉市政法委书记、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宣告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利用担任江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的职务之便,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368.96万余元人民币,杨世洪分得184.38万余元。

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在担任江岸区政府区长、江岸区委书记、江岸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11.5万元人民币、1万元港币、10.1万元美元和价值51.108万元的两套住房。1996年10月间,杨世洪还伙同袁明藻从江岸区重点办工程款中借款100万元给他人使用,收取利息二人私分。

  此案经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杨世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世洪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经二审,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杨世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二审期间,杨世洪检举了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二审法院认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对杨世洪犯贪污罪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无期徒刑,维持原审对其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判决。

  同时宣判的还有同案被告人袁明藻。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的刑事判决。 (李国清 程勇 闫俊 樊斯坦)

 杨世洪有今日下场,竟是从眼馋西服开始

 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曾被认为是一名德才兼备的“政治明星”

  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曾被认为是一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甚至被人称为“政治明星”,但1993年香港之行的一件小事使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逆转:因一套西服受人耻笑,杨世洪放弃了做“人民公仆”的理想,成为形形色色的老板们“驯服的黄牛”,滑向了堕落的深渊。2005年6月3日,杨世洪一审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3日,原武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湖北省黄石市一审宣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其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其犯罪同伙原江岸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袁明藻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

杨世洪今年51岁,曾历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03年8月杨世洪被免职,同年12月19日,被依法罢免武汉市人大代表资格。此后,接受湖北省纪委调查期间,杨主动要求退赃。2004年1月1日杨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5日被逮捕,同年12月7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世洪贪污受贿案。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368.96万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元,袁明藻分得184.58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价值人民币51.18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人民币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

  在被“双规”期间,杨世洪对自己的堕落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摘发如下:

  回想和反省自己,为什么拜倒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脚下,放弃了人生追求,滑入泥潭?究其原因与教训,主要有三:

  穿的是精心挑选的一套当家西服,却不想被港方人员耻笑,不让上场,这事给我极大的刺激

一是放弃思想改造,致使思想上拒腐的防线溃决。我觉得自己走到今天就是因为放松了思想改造,人生追求发生了蜕变。记得1993年,自己首次到香港招商时,穿的是精心挑选的一套当家西服,却不想被港方人员耻笑,不让上场,最后不得不连夜买了件中低档上衣才勉强过关。这事给我极大的刺激,觉得香港人的那种消费层次,无论如何这辈子是要达到的,不然就枉活一世了。于是,自己后来在与私营老板们的接触中,很快就为他们那种“一掷千金”的风度所腐蚀和击倒,成了一头驯服的“黄牛”被牵着走,被纸醉金迷和穷奢极欲弄得瞠目。

  行政官员就像足球场上守球门,老处于被人攻门中;与商人交往必须设防,要有距离感和最终界限

二是放弃法纪意识,损毁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政治上是否安全健康,重要的就是看法纪面前是否循规蹈矩。要政治安全,就得规规矩矩,清贫守道。自己这样的行政官员,就像足球场上的球门,老处于被人攻门、被人打破和解除你的防线之中。记得1994年,自己的一个在深圳市任职的同学开导我:“要开放就得让外商放心,政府官员必须与人家打成一片,像某市长都是亲自驾车带外商看地块,谈项目,信用卡别在身上,随便划。”事发后才如醉方醒,与商人交往必须设防,要有距离感和最终界限。

  防范违纪贵在敢说“不”,贵在第一次就说“不”,真正是小不堵而坏大节,这正是自己的惨痛教训

  三是放弃应有的行为原则,从小错而铸成大祸。任何错误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而起始渐变总是从放弃原则开始的。

  我是个有碍于情面很少说“不”的人。人家送“礼金”,因关系好,怕“泼”人家面子,收下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前面是小额的“敲门砖”,后边即是高位套牢的筹码。所以,谨慎在初次,防范违纪贵在敢说“不”,贵在第一次就说“不”,真正是小不堵而坏大节,这正是自己在惨痛教训后的总结。

在痛悔中反思,自己滑向深渊的直接原因有这三个方面,从深层次的原因看,还是没有真正解决“革命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的确,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的正确打造,都要动真格的,弄不好,结果就可能是灭顶之灾,对此不可有一丝一毫、一时一刻的“掺假”,所谓“从恶如流,从善如登”,学坏容易,一辈子从善积德很难。这种逆水行舟的道理,自己在这知天命的年龄,在要接受法律判决时才深深彻悟。 

  杨世洪犯罪清单一览

  ■杨世洪与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犯罪清单

  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办公经费紧张和修建区直干部宿舍楼等为由,向区政府下属六家单位索要赞助款和骗取公款9笔共计248万元。

  犯罪事实:帮助江岸区政府重点办所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从某出租汽车公司借款20万元,又安排重点办从另一项目工程款账户支取20万元还给出租车公司,后来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还款私分。

  杨世洪非法所得:10万元

  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江岸区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索要赞助55万元人民币,随后私分,后让一企业捐赠50万元填平亏空。

  杨世洪非法所得:25万元

  犯罪事实:从江岸区重点办多次套取资金借给一家广告公司,本息合计72.5万元,后将还款私分。

  杨世洪非法所得:27.4万元

  ■杨世洪与毛某某“权钱交易”清单

  犯罪事实:向某银行支行行长做工作,要求为毛某提供贷款;以江岸区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向江岸区所属一家房屋开发公司做工作,要求将门面房和两套商品房优价卖给毛某兴办酒楼;为毛某办理食品卫生许可、环保、税收优惠等事项提供帮助。

  受贿金额:收受计价值人民币51.108万元的两套商品房

  犯罪事实:向武汉市江岸区某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做工作,促成该村与毛的企业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安排区政府办公室与毛的企业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

  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犯罪事实:为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有关规费减免手续,减免共计61.14512万元;在这一项目因违规加层被查处过程中,协调减免有关费用、免交罚款金额共计132.35万元;协调江岸区房管局为这一项目办理产权证简化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11.9199万元。

  受贿金额:先收受50万元人民币,后换成10万美元

  犯罪事实:以江岸区政府名义为毛某提供续贷担保,协调江岸区属房产公司商业用房优价卖给毛某。

  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犯罪事实:向江岸区属一家公司做工作,要求这家公司数千万元存款存单提供给毛的公司办理贷款质押,毛的公司得以贷款1400万元。

  犯罪事实:利用担任江岸区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毛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

  犯罪事实:帮助毛的公司购得15亩土地,协调使该宗土地契税94.28万元得以缓交。

  犯罪事实:时任武汉市委常委的杨世洪向有关部门做工作,使毛某某的46万元土地过户契税缓交一年。

  犯罪事实:毛的酒楼门前因设置公共汽车站影响酒楼经营,欲请公安部门将该车站移位,时任武汉市委常委、武汉市政法委书记的杨世洪在毛的相关申请报告签批意见,要求迁移该站。同年底,接受毛的请托,为一服刑人员减刑之事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使之减刑二年。

  受贿金额:收受5万元

  犯罪事实:帮助毛丽娟优价购得约180亩土地用于开发生态花园项目为毛的公司争取到1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指标,并将其所购约180亩土地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发展用地。1999年底,将64.43亩用地指标转让给毛某;帮助毛缓交教育配套费,减免9.2万元人防配套费。2002年6月间,协调关系为毛少交土地增值收益金120万元。

  ■杨世洪与陈某某“权钱交易”清单

  犯罪事实:帮助陈某某的公司购得7.5亩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港币

  犯罪事实:帮助陈某某承接一项拆迁还建工程。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陈某某在建拆迁还建工程时,与当地村民发生土地纠纷,致使施工无法进行。杨世洪接受陈某某的请托,以江岸区政府名义进行强制拆除。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为使陈某某经营的酒吧免受公安人员巡查,要求公安人员不要常到酒吧巡查,以免影响生意。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帮助将陈经营的公司列入江岸区公安分局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为陈的表亲提升职务之事,先后向江岸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做工作。

  受贿金额:收受1.5万元

  犯罪事实:协助陈的公司追讨江岸区下属一政府部门欠款70万元。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协助陈的公司追讨江岸区下属一村庄欠款220万元。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陈某某感谢杨世洪多年提供的帮助。

  犯罪事实:为陈某某的侄子能进入一重点小学就读写条子。

  受贿金额:收受1万元

  犯罪事实:为陈某某的连襟调动升职打招呼。

  受贿金额:收受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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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典型案例、大案、要案全面梳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包括4件行政案例和1件知识产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指导案例88号《张道文、陶仁等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指导案例90号《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91号《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这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均为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件,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判庭与司法案例研究院合作开展网络评选,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确定。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能够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三、最高法发布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毒品犯罪及涉毒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怀愉贩卖、运输毒品案;蔡志雄贩卖、制造毒品案;杨开水运输毒品案;肖胜故意杀人案;臧吉喆贩卖毒品案;於国军贩卖毒品案;杨洪贩卖毒品案;利慧青等容留他人吸毒案;鲁福平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张沛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

四、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第一批)

1. 林建国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管理案

2. 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案

3. 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无主财产上缴财政案

4. 张道文、陶仁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5. 郑州市中原区豫星调味品厂诉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案

6. 刘云务诉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源一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案

7. 儿童投资主基金诉杭州市西湖区国家税务局税务征收案

8. 李国庆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9. 冯书军诉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案

10. 杨吉全诉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五、最高法: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

1.被告人余镇、高敏拐卖儿童、被告人黄思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

2.被告人卢小旭拐骗儿童案

3.被告人王璐、孙艳华虐待被看护人案

4.被告人王思琦虐待案

5.被告人潘德峰强制猥亵案

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程某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案

案例二  张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三  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四  谢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五  王某诉罗某离婚纠纷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六  马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七  刘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八  王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九  陈某某、泮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十  刘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七、最高法发布10件知识产权领域指导性案例

经最高人民法院第261次民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和第287次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本次公布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第16批指导性案例,全部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例,包括9个民事案例和1个刑事案例。

八、最高法通报第16批指导性案例 全部涉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第16批一共10件指导性案例,均为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指导性案例。其中9件民事案例,1件刑事案例。民事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专利权侵权纠纷、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反垄断领域中的捆绑交易纠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等。刑事指导性案例涉及假冒商标犯罪。这批案例专业性强、类型多、领域新。除了传统知识产权领域的几大案件类型之外,还涉及互联网领域中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

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公益诉讼典型十大案例

1.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

3.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4.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库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5.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6.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7.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8.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9.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10.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最高法发布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

为落实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有关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进行了梳理,选取了五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非法占用耕地,破坏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的暴力抗拒执法,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还有的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纵容、助长了违法建设不正之风。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案例的教育、引导、警戒作用,现公开发布这些案例,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十一、最高法发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3起为故意杀人,另外两起涉及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案例1  卢德坤故意杀人案

案例2  贺正平故意杀人案

案例3  王兴臣故意杀人案

案例4  向冰豪等故意伤害案

案例5  宋全喜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十二、最高法发布8件指导性案例厘清审判模糊点 拒执行为由民事判决生效时起算

最高法近日发布第15批8件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对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时间起算点、企业破产案件中工程款优先受偿等问题,供各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十三、2016年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彰显了海事司法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引领国际海事规则、统一海事审判尺度、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落实了“围绕把我国建设成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指导各海事法院提升司法水平”的任务。

十四、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结果出炉

这十大执行案件分别是:京津冀协同执行案(北京)、外籍负责人限制出境案(辽宁)、致人伤残赔偿执行案(重庆)、运用联动执行机制合力腾退易爆厂房案(浙江)、“法媒银”平台助力执行案(江西)、重大金融纠纷执行案(上海)、商铺腾退交付案(河北)、排除妨碍执行案(湖南)、跨省强制执行案(甘肃)、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抚养费案(广东)。

十五、最高检发布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大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发布了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件案件。

1.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3.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4.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6.董亮等四人诈骗案。

十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典型案事例

典型案事例1  刘某姐妹妨害公务案

典型案事例2  王某某交通肇事案

典型案事例3  韦某送刑事申诉案

典型案事例4  曹某某强制医疗案

典型案事例5  王某某故意伤害案

典型案事例6  杨某某校园暴力案

典型案事例7  以案释法防范非法集资

十七、最高检发布六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是为了配合《解释》的出台,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解释》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确保刑法的正确实施,有利于普及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有关法律知识,警醒社会公众遵纪守法、提高司法保护意识,并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引、参考。

据悉,六起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检察职能,分别是韩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张某某、姚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章某某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郭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鲁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籍某某、李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十八、最高检发布环境保护领域五起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截至2016年12月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有五个,分别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九、2016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之一  湖北张伟假冒注册商标案

典型案例之二  福建陈飞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典型案例之三  上海沈澄、黄如伟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典型案例之四  山东刘飞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典型案例之五  广东罗开玉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典型案例之六  河北霍国章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典型案例之七  北京何晨亮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典型案例之八  南京科鲁斯压缩机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典型案例之九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标权纠纷申请支持起诉案

典型案例之十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与董超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监督案

二十、“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公布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评选结果,聂树斌被宣判无罪案、“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白恩培受贿被判终身监禁案等十大案件入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七大典型案例

1.邵保明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韩世杰、旷源鸿、韩文华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3.周滨城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4.夏拂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5.肖凡、周浩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6.杜明兴、杜明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7.丁亚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二十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选取今年审结的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件,公布如下,希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二、公安部公布一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上海金山破获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安徽安庆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河北湖南破获利用互联网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上海浦东破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广西南宁破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二十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8起典型网络传播色情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外公布8起典型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包括今年查办的北京“夜魅社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江苏常州“微笑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等6起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以及近日审结的江苏浙江台州陈某翚等人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2起案件。

二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二十五、我国海事法院首次审理刑案宣判:致14死5失踪船员判3年半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根据我国法律,本案被告人艾伦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依法惩处。鉴于其案发后主动自首,且真诚认罪、悔罪,“卡塔利娜”轮所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部分被害人近亲属对艾伦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等,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二十六、国内首起黄牛抢购软件案宣判:三人获刑

利用抢购软件,抢占其他正常用户的下单请求,使商家、淘宝平台给予普通消费者的让利被少数黄牛党非法获取,破坏了诚信、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从这一点来说,国内首个对黄牛抢购软件制作者判刑的案件,意义重大。

二十七、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一审宣判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就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赔案——原告梁某娇、吴某珍、梁某墨与被告厦门某公司、李某生命权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宣判,判决驳回原告梁某娇、吴某珍、梁某墨的诉讼请求。

二十八、国内最大网站侵权案告破:迅播影院非法发布3万多部影片被端

镇江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内最大网站侵犯著作权案告破,盛极一时的“迅播影院”被警方打掉,办案民警表示,该网站免费提供盗版资源,涉嫌非法发布影视作品34835部,数量为国内同类案件之最,主要犯罪嫌疑人从中牟利800余万元。

二十九、国内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两名农民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倾倒印刷电路板废渣,严重污染环境。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守伟、董守亚处置有毒物质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决两被告人赔偿五河县环保局因此遭受的损失47.9万余元。据悉,这是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十、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宣判

全国“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三十一、全国“专车第一案”宣判 客管中心对专车司机处罚被撤销

备受社会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撤销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审法院认定,陈超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但该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幅度畸重,程序违反规定。据此,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

三十二、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将开庭 准大学生起诉铁路局

因为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也没有工作人员对抽烟者进行劝阻。大学生李晶(化名)于是将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李晶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在普通列车上全面禁烟。目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该案将于近期开庭。

三十三、“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刑八年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宣判“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杨秀珠贪污、受贿所得人民币二千六百三十九万九千四百五十五元。

三十四、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扰乱法庭秩序案一审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扰乱法庭秩序一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谢阳家属、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境内外的媒体记者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谢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其在被羁押期间遭受“酷刑”的谣言予以了否认。

三十五、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长沙中院一审公开宣判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三十六、“e租宝”二审维持原判 主犯丁宁被判无期

“e租宝”案迎来终审判决。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获悉,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十七、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6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

三十八、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涉事教师被刑拘 责成免除园长职务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院被指“虐童”,引发关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涉事教师刘某某已被刑拘。随后,北京市教委对事件涉案人员予以“强烈谴责”,北京朝阳区政府则发声责成立刻免除该幼儿园园长职务。

三十九、徐玉玉案二审裁定驳回3名被告人上诉 维持原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并送达了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罚金十万元到六十万元不等。

四十、留日女学生遇害案再引关注

就江歌案来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中国人呢?

对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保护管辖。但是,如果该外国人不进入中国领域,这种管辖就很难实现。

四十一、章莹颖案嫌犯拒不认罪 案件将于9月12日开庭审判

当地时间20日,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犯布伦特?克里斯滕森被正式起诉后首次出庭,案件定于9月12日在伊利诺伊州厄巴纳审判。

章莹颖在美失踪至今已经一月有余,尽管警方仍未寻获她的下落,甚至宣称章莹颖已经遇害,但是家人和其他关心章莹颖的人士,依旧期盼着奇迹出现。

四十二、太湖垃圾倾倒案一审宣判 三名被告人获刑并被处罚金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太湖垃圾倾倒案作出了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环境污染罪(属“严重污染环境”)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四十三、文著协提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一案

文著协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海淀法院已于近日正式受理。

据悉,这是文著协依法维护会员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第一案。据文著协负责人称,文著协还将陆续对侵犯会员著作权的其他知识资源数据库平台、有声读物制作机构和平台展开诉讼维权行动。

四十四、高通起诉苹果:要求禁止在中国生产、销售iPhone

在与苹果公司旷日持久的专利诉讼战中,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祭出了一个“大招”。据外媒报道,高通发言人克莉丝汀·特林布日前表示,公司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苹果侵权,使用了高通的技术却没有付专利费,希望禁止苹果在华生产和销售iPhone手机。

四十五、未成年人起诉游戏公司第一案:腾讯请求和解

网络上的各种新闻将《王者荣耀》推上风口浪尖,而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也被拖进了这件事情中。作为未成年人起诉游戏公司第一案的代理律师,与腾讯公司的这场较量,掀起了一场法律与游戏市场的博弈。

四十六、淘宝告赢售假商家获赔12万,“第一案”释放了哪些信号?

奉贤区人民法院和阿里巴巴集团方面掌握的信息均显示,这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案。业内认为,该案的判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动员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改善消费环境上起到积极作用;并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售假的违法成本。

四十七、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当事人获准自行办理出院

2013年5月6日,徐为以“侵犯人身自由”为名起诉自己的监护人和青春康复院,并要求出院。这是我国《精神卫生法》正式施行后,依据该法起诉到法院的首起案件,曾被媒体称为“精神卫生法第一案”。但徐为一审二审皆败诉,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四十八、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结案 8企业承担5.69亿修复金

备受关注的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8家被诉企业承担5.69亿余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

四十九、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开审 试卷在印刷点被偷拍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首日,一份英语试题答案开考前在网络中流传。各级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剖根溯源、迅速破案,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3月21日,湖北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13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涉及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提供出售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三项。这是作弊入刑后首次有犯罪团伙同时涉及三项罪名。

五十、法院判定撤销学位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北大一审败诉博士因学位被撤销起诉母校案

因发表的学术论文涉嫌抄袭,博士学位被学校撤销,于某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大学作出的《决定》,驳回原告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十一、法院首对司法网拍恶意竞拍者司法拘留

司法拍卖过程中34次竞价,最终以145.0077万元拍得,却拒绝付款。记者今天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对司法网拍恶意竞拍者刘某丽处以司法拘留。据悉,因司法网拍恶意竞拍被处以司法拘留系全国首例。

五十二、水电费牵出虚开发票大案 发票金额超过1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州吴忠市国税局稽查人员经过抽丝剥茧,发现一桩羊毛深加工企业虚开发票亿元的大案,6户涉案企业利用其涉农企业身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78份,涉及金额17702万元。

五十三、“私排渗沥液案”一审宣判:原市政经理获刑17年

“私排渗沥液造成环境污染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俗称“垃圾汤”的渗沥液,是生活垃圾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高浓度有毒有害液体,经过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2015年4月11日,《新京报》刊发《假洒水车垃圾场运污水 偷排市政井》调查报道,多辆罐车在六里屯垃圾场灌满渗沥液后,未经达标处理便往市政污水井偷排,私下省掉费用高达5000余万。

财政拨款5000万进入了个人腰包。法院查明,曾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七处经理马某,因伙同他人,将外运的垃圾渗沥液倾倒入市政污水井内,被法院以受贿罪和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90万元;天津某商贸公司因单位行贿罪、污染环境罪,被判6100万元罚金;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五十四、揭谭新善故意杀人案抗诉之路:有罪供诉存重大瑕疵

2016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谭新善故意杀人案,法院经再审,当庭宣告原审被告人谭新善无罪。

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采信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且真实性、合法性高度存疑,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所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了抗诉。

五十五、张志松“杀妻骗保”案一审宣判 被判死缓

对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志松故意杀人、保险诈骗及其伙同邓某、徐某等八人保险诈骗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张志松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限制减刑;其他八名被告人均以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这起性质恶劣、备受关注的杀妻骗保案的公开宣判就此结束。

五十六、北京公证协会公布骗取公证五大典型案例

北京公证协会公布了五大类相关的警示案例,这些案例中有涉及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个人身份和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骗取公证材料的违法行为。北京公证协会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或找人冒名顶替是违法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五十七、北京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宣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宣判。该案系北京市首例民政部门作为申请人要求撤销未成年人养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北京市首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法院判决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案件。

五十八、上海首例直接指定监护人案落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当事人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作出宣判。这是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后,上海法院首例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

五十九、上海妇儿工委公布携程亲子园事件调查情况

携程亲子园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进行认真公正的调查,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伤害儿童事件的发生。

六十、沪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家教被判3年禁当老师

犯罪嫌疑人钱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除此之外,钱某还被判决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据悉,这说是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如此判决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六十一、江苏首例反恐罚单:快递不查验包裹罚15万

江苏沭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沭阳公安”对外发布消息称,当天,沭阳县城区一家快递公司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被罚款15万元。

六十二、宁波开出快递业史上最高罚单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枪支买卖案件,其中,当地一家快递公司竟成该非法贩卖气枪团伙的运输渠道。该快递网点负责人郭某在明知所涉物品违禁的情况下,为牟取暴利,替不法分子“暗度陈仓”,不想很快落入法网,该网点所属快递公司也被罚款30万元。这是宁波针对快递业开出的史上最高罚单。

六十三、杭州致4死纵火案保姆被检方批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28日受理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莫焕晶的行为,已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于7月1日依法对莫焕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六十四、山西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追回近300万元补助款

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结案,292万元“家电下乡”专项补助款被追回。

据悉,今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此后,检察机关通过摸排相关证据线索后发现,在“家电下乡”活动中,阳曲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损失。

六十五、四川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宣判

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该市一家煤焦油作坊在无许可手续和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加热、销售煤焦油6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法院当庭宣判4名责任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六十六、无需亲临庭审现场!广州出现全国首例通过微信作证案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该起盗窃案,并通知一位现场执勤民警出庭作证。但该执勤民警并未“现身”庭审现场。原来,这是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首次尝试证人微信作证。执勤民警无需亲临庭审现场,只要登录“数字越法远程视频平台”,进行“刷脸”及身份认证后即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远程作证。

六十七、深圳市光明新区滑坡事故案一审 40多人被判刑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7年4月26日至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山区人民法院、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所涉10件刑事案件;5月5日,继续公开开庭审理;下午,法院对上述案件涉及的26名直接责任人员和19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六十八、辽宁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宣判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钟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提起上诉。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是辽宁全省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

六十九、陕西榆林绥德孕妇坠楼事件追踪:涉事医院2人被停职

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七十、云南会泽致19死特大杀人案一审宣判 杨清培被判处死刑

2017年7月28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对杨清培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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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吉杀妻骗保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单单只听骗保这两个字,大多数人都会觉得离自己非常的遥远,正常情况下这种事情只发生在影视作品当中,在现实中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有多么严重,因此基本不会有人去做这种事情。

大家知道想要骗保的难度极高,而且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妥协,我们的行为也逃不过警方的法眼,所以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但事实上少不代表没有,像是普吉杀妻骗保案就是很好的例子,明明案件已经非常清晰明了,可以证明被告人是为了骗保才杀害妻子,可是被告人仍然不死心,想要请求继续上诉。

据了解,2021年4月26日,死者亲属的代理律师方文川收到了关于此案件的判决书原件,在判决书中,中级法院将无期徒刑改成了死刑。

中级法院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判决,自然有它的道理,因为每被告人的言论实在是很难站住脚跟,很显然被告人一直在掩饰自己杀妻骗保的事情,想要减轻自己的惩罚。

尽管被告人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杀死自己的妻子,可实际上这就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被害人本身是一个游泳好手,从小就会游泳,她被淹死的地方只有1.3米到1.4米深,根本就淹不死站立的成年人,如果不是有人刻意为之,被害人又怎么会死在水池当中呢?

要不是警方拿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也不会承认是自己杀了妻子。尽管被告人称自己是过激杀人,可真相真的是这样吗?他到底在隐藏些什么?

警方根据被害人身上的伤痕,综合被告人所描述的情况得知结论,被害人根本不是在和被告人发生争吵的过程中被杀死的,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淹死的。

而且在被害人出事之前不久的一段时间里,男子曾为妻子买了很多的保险,金额巨大,受益人都是他自己,这非常的不合理。

谁会无缘无故给自己的妻子买很多的保险,而且保险的受益人全都是自己,除非他早就知道妻子会死。

细思极恐,看来男子早就想好了如何杀死妻子,为自己攒下一笔财富。难道两人互相扶持,相濡以沫的日子还赶不上一笔钱吗?这着实是令人痛心。

这也反映出找对象时人品究竟有多么重要,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重蹈覆辙。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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