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我,离婚他不同意?

  “如果这次没判决离婚,我还是会继续起诉。别说第五次,哪怕第六次、第十次我都要起诉。只要一个自由身。”湖南衡阳市衡阳县女子宁顺花4月14日告诉澎湃新闻,她今年已是第五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前四次的起诉离婚都已被驳回。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供图

  是什么原因坚定了宁顺花的离婚决心?她称,在前四次起诉离婚期间,丈夫陈定华曾殴打她和她的家人,并发短信称要对其进行报复。“派出所因为我们两人的冲突将我们行政拘留过。法院给我发过两次人身保护令。”

  澎湃新闻注意到,宁顺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是在结婚五个月后,理由是因为陈定华赌博,而陈定华“家暴”则是发生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

  对此,陈定华向澎湃新闻称,在结婚之后“只打过一次牌,后来就没赌过了”,他曾给宁顺花30余万元做生意,至今对方仍“不认账”;对于家暴,他在法院门口拽了宁顺花头发一次,此外并没有打过她。陈定华表示,他仍然不想与宁顺花离婚。

  衡阳县人民法院4月15日下午发布通报称,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该院提岀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并指定两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及一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同时,该院已协调相关部门对当前和判决之后的相关工作作出了相应的安排。待举证期限届满后,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

  “曾两度收到人身保护令”

  宁顺花称,在她眼中,丈夫陈定华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

  宁顺花生于1988年,2016年时经人介绍认识了陈定华并领证。据她描述,双方领证很仓促。“当时我28岁,因为年龄压力,便在了解不多的情况下和他相亲后领证。”宁顺花说,后来,她发现陈定华赌博,且屡教不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还没来得及摆酒席,年底他们就闹上了法院。

  2016年12月2日,宁顺花以陈定华赌博屡教不改等原因,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第一次被驳回我是预料到的,但没想到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都会被驳回。”宁顺花说,她一直把希望寄托在法院的判决书上,但法院一次次驳回她的起诉,这让她失望。

  “法院说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但实际上我们两个人感情并不好,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我们打架打到被派出所拘留了,我被拘留3天,陈定华被拘留5天。我父母我弟弟也都被他打了,但法院依旧没判决离婚。”

  宁顺花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她说此前被陈定华殴打受伤。

  在这之后,她又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被驳回。宁顺花说,其间陈定华对她进行殴打和威胁,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威胁她家人,被当地派出所拘留。

  宁顺花提供的《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该院曾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两次向宁顺花发出人身保护令。

  该判决书称,该院认定事实如下:(宁顺花和陈定华)双方2015年确定恋爱关系,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尚未生育小孩。2016年双方因为房屋贴地板砖一事,双方发生意见,原告离家外出。

  2016年12月,原告以被告赌博屡教不改等原因向该院诉讼离婚,被驳回;2017年7月14日,双方因经济算账发生纠纷,并经当地派出所处理。2017年7月31日,原告再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衡阳市中院,衡阳市中院维持原判。

  2018年10月23日,原告又进行第三次起诉离婚。被告因不愿离婚,对原告律师有过激行为,还曾对原告亲人有过激言行,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拘留过。2019年3月26日,该院再次驳回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第四次向衡阳县法院发起了离婚诉讼。判决书提到,2019年12月28日,开庭结束后原告被被告陈定华拖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致宁顺花面部等多次受伤,陈定华被行拘五日。

  判决书称,2020年7月7日,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期间,原、被告协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方承诺两年内不谈恋爱不结婚;男方不威胁、不恐吓、不家暴女方及家属等等。

  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5日,法院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冷静妥善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切实加强沟通,各自反省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夫妻和好还是有希望的。”法院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男方称“给一千万也不想离婚”

  在陈定华的叙述中,他并不是一个家暴赌博的人,反而很迁就宁顺花。

  他告诉澎湃新闻,他在2007年就认识宁顺花,追求她未果。2015年经人介绍后,二者于2016年中旬登记结婚,两人在一起共5个月。

  他称,先是给了宁顺花三十多万搞装修,还给她买了十多万的钻戒。后来又给了她三十八万元现金做生意,现在这笔钱宁顺花还“不认账”。

  “后来因为搞装修起了矛盾。”陈定华说,双方因为贴地砖的问题争吵,其间陈定华父亲“有一点胡说八道”。“后来我带我爸跟她道歉,但没有用。我说了几句重话,第二天她就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宁顺花说她父亲曾被丈夫殴打受伤。

  陈定华称,在结婚后,他并没有一直赌博,2016年11月赌过一次,这是在宁顺花提出离婚之后。关于家暴的指控,陈定华称他曾经和宁顺花家人互殴,对方也先动手过;他自称没有家暴过宁顺花。“只有一次开庭后,我想把事情说清楚,但宁顺花不给机会,我追上去拽了她头发,打了她。”

  衡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案开庭后,宁顺花被陈定华拦住拖下车。

  宁顺花离家期间,陈定华称,他甚至雇佣过私家侦探和情感挽回机构去查她的个人信息,怀疑她与其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衡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未提到该记录,陈定华称,他不想离婚,所以没提交相关证据。

  在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一直认为,他需要和宁顺花把话说清楚,于是曾对其进行蹲点和跟随。“她第二次去法院起诉,我从早上3点等到6点,想等他们经过那里。”陈定华称,他认为宁顺花和家人总是不愿意和他沟通。“2016年到现在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他们愿意和我沟通,我也绝对不会每次看到她都去追。”

  “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我们还有半年磨合期,我一直没动手,写承诺书、去她家道歉,但吃了闭门羹,我付出这么多努力她还是要第二次起诉,再加上查了她开房记录,我很生气。第三次她起诉到法院,我觉得没办法了,就去恐吓了他弟弟,希望她能和我好好商量,能重新好好过。”陈定华说,之后他被警方拘留。

  “给我一千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一旦离婚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陈定华说,“我估计我也好不了了,我心里感觉已经残疾了。”

  如果最终法院判二人离婚,如何作打算?陈定华说,那就是他的命。他父亲去世,母亲已经八十岁,双眼看不见,他就去好好照顾他母亲。“我妈走了我就没有顾虑了。”

  衡阳县法院: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这五年,我反而像一个逃犯,在东躲西藏。”宁顺花则向澎湃新闻称,她一直在广东打工,仅有起诉和开庭会回衡阳老家,过年过节都不回,怕又会引起纠纷,也怕家人受到困扰。

  对于陈定华的说法,宁顺花表示对方“撒谎”“演戏”。她称,陈定华的说法并没有实质证据,但她所说的都有报警记录等材料可以证明。

  宁顺花说:“我们没有孩子,一共也只生活了几个月时间,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而且还有一堆关于他家暴、赌博的证据,为什么婚就这么难离?”

  今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她称,3月3日,当地法院对此事已立案,但还未通知开庭时间。目前,她仍留在广州务工。

  衡阳县人民法院4月15日晚通报了前四次离婚诉讼情况。通报称,2016年12月2日,宁顺花首次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因未提供证据,该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了原告宁顺花的诉讼请求。之后,宁顺花又分别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向该院起诉,要求与陈定华离婚。该院均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并邀请了妇联干部、心理专家参与审理。期间,陈定华多次向宁顺花表示认错改错,以求谅解。宁顺花也通过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愿意给其时间和机会。从宁顺花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陈定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2020年6月,该院承办法官与妇联干部一起到双方户籍所在村及乡镇走访,听取了双方亲友及村镇干部的意见。综合考虑全案客观情况,依法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请。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分析,满足离婚的条件很简单,其中有重要一条就提到,一方有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可以判离)。这些规定必须得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

  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后,其和家属都遭到丈夫的暴力行为,法院会怎么处理?张荆说,这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定,这种行为可以被认定是构成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其次,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其实是个很抽象的标准,感情它本身就是很主观的一件事,有人看就是破裂了,有人看就没破裂。”张荆认为,在法院判断的维度当中,如果有赌博、家庭暴力、虐待、重婚,还有法律意义上的同居这些情形的话,不需要等待六个月,也不需要第二次起诉,一次起诉就应该马上能办理(离婚)。即使证据不充分,法院给缓冲期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法院通常也应当判离。

  如果男方不存在赌博等情况,女方起初是因其他原因或提交虚假证据诉讼离婚该如何处理?张荆表示,法院主要依据提交的证据进行离婚判决,当事人陈述内容不重要。如果当事人提交虚假证据,那么其涉嫌妨害民事诉讼程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轻了罚款,重了判刑。”法院一定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查证和核实。

  “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判决不离婚是很容易的,因为程序既简单,法官也不担责任,所以判决不离婚的情况比比皆是。”张荆表示,“判决离婚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工作量也大,有的时候还会因为判决离婚导致激怒一方当事人,所以司法事件当中我们看到判决不离婚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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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的小丽(化名)认为和丈夫感情破裂而在工作地深圳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4个月后,小丽丈夫彭某也在户籍地江西新余发起离婚诉讼,原被告均同意离婚,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而不予支持。

12月3日,小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已提起上诉。而彭某表示,第一次离婚官司他认为孩子太小没有同意;第二次他提起离婚诉讼“算是一气之下起诉的”,对不离婚的结果也接受。

“闪婚”一年后起诉离婚

小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和丈夫彭某都是江西新余人,她今年27岁,丈夫比她大几岁。2019年8月,两人经人推荐相识。因小丽怀孕,两人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共同在深圳工作生活。同年6月,小丽生下一女,小丽说,在生产前几个月,她就没有工作了,此后一直备产,照料孩子。在产后几个月,她还因腿部淤青不退住院,确诊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小丽表示,她和丈夫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她还发现丈夫和其他女性暧昧不清,丈夫也对她有过家暴行为。在生产完一个多月后的一次矛盾中,丈夫将其殴打至身上出现淤青。

因种种矛盾累积,2021年4月,小丽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后没几天,双方又发生纠纷,小丽还向当地警方报警。过了一段时间,小丽就带着女儿开始分居生活。

但这起诉讼却以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驳回小丽其他诉讼请求而结束。记者从小丽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丈夫彭某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且没有确认对小丽家暴等事实,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小丽未提交证据证明彭某婚内与众多女性暧昧不清。关于家暴问题,原告小丽提交身体个别部位淤青的照片,认为是被告殴打所致,但其本身患有紫癜,不排除淤青是自身疾病导致,且原告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被告彭某也不认可,法院对此说法不予采信。

小丽说,开庭后不久,彭某就叫她一起回到江西新余。当时彭某态度很好,说同意离婚,孩子也会给她抚养。但她带着孩子回新余后,彭某的承诺就变了,还胁迫她签订不平等的离婚协议,让她放弃孩子、车子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

小丽告诉记者,她撕毁了协议,但身份证和手机等被彭某抢走了。7月12日,她独自去上海找工作,却发现自己又怀孕了,遂回到深圳打掉孩子,此后一直在深圳。

但小丽说,几个月来,她只在视频里见过女儿一次,时间就几分钟。她给彭某打视频电话总是不接,在不得已之下,她求助了新余市妇联。

小丽提供的新余市妇女联合会证明显示,小丽多次联系妇联工作人员要求做调解,满足其和女儿通视频的要求。妇联工作人员与彭某联系劝说,但调解无效。

12月3日,新余市妇女联合会向记者证实该证明属实,但工作人员表示,妇联对小丽的婚姻状况了解并不多。小丽最初求助,称自己和孩子分开,想知道孩子的状况,妇联工作人员同彭某联系得知孩子状况很好,且彭某已起诉离婚。得知彭某已走法律程序,便未对小丽的婚姻做深入调解,此后小丽又向妇联反映称她丈夫不让她和孩子通视频。妇联告知彭某拒绝母女相见是不对的,彭某回复称,可能有时候孩子在睡觉或者不方便视频通话,小丽想看孩子可以回家看。

今年10月,小丽收到彭某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消息。在判决书中,彭某提出诉讼请求时表示,婚后双方矛盾较大,感情基础薄弱,被告小丽性格倔,多次离家出走,不接电话,不与其联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于2021年7月协议离婚,前往民政局递交申请,后被告私下撕毁协议,不同意离婚。彭某还向法院提出希望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

小丽辩称,同意离婚,但女儿由她抚养,由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及相关赔偿。

该法院认为,双方婚前婚后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缺乏沟通影响了夫妻感情。因原告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院综合多因素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

小丽告诉记者,她得知彭某起诉离婚后非常高兴,认为这次肯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途径将女儿接到身边。但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12月3日,小丽的丈夫彭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和小丽在深圳认识,后回到老家新余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在深圳工作生活,他从事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2021年6月,他回到江西新余,且妻子小丽“离家出走”,他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如今的经济来源主要靠摆地摊,在外出摆摊时会孩子会交由亲戚照看,但孩子认生,摆摊频率也不高。

记者就小丽所说的家暴等内容向彭某求证,他表示自己从未家暴过小丽,她身上的淤青法院已做出判断,小丽的身份证找不到是因为外出游玩时落在了车上,自己也为她取回了。对于“出轨、暧昧”等问题,彭某表示,那是认识她之前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小丽老是提起此事。

“第一次她在深圳起诉离婚,我认为孩子还小,就没有同意。”彭某说,反倒是小丽今年4月和7月都曾离家出走,他便把小丽告上法庭,提交的证据主要为他和小丽的聊天记录,“算是一气之下起诉的吧,法院判决不离之后,也不打算上诉。”

对于彭某所说的小丽多次离家出走,她表示,2021年4月初,她受同事邀请,去她家住了几天,去之前和彭某已经说过此事。4月21日离开属于离婚诉讼期的分居。而7月是在自己人身自由和安全受胁迫的情况下离家,也没能带孩子一起走。

小丽说,前几日,她已向法院寄出上诉状。

当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渝水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仍在上诉期,法院工作人员曾同小丽联系过,其表示有上诉想法,案件尚未完全结束,暂不便透露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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