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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出国(出境)留学流程

申请出国(出境)留学流程

4、上外校研究生调档流程

5、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流程

二、几个重要的就业概念

(一)毕业、结业与肄业

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学校准予毕业的情况。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的情况。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同学,一般可以在结业后一车内向学校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见各校的具体规定)。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就业,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已被录用的结业生,在国家财政拨款单位就业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比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低一级。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情况。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肄业生国家不负责其办理就业手续,由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本科生和研究生略有不同。

是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北京地区的竞技体育学校、艺术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招收的非北京户籍学生考入大学的,其生源地仍为考入上述中等学校前生源所在地,而非北京生源。

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大学起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考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落户(非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

毕业去向主要指毕业生的就业状态,一般分为派遣、考研、考双、接本、出国、病缓、待分、不分、延期、二分等几种形式。毕业去向直接决定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如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转接的手续办理方式。如派遣的毕业生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考研的毕业生则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等。

(四)派遣、二分、待分与改派

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其人事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其中,对于接收单位,要求其能够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一般来说,要求用人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如果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未转入学校且落实的接收单位在其户口所在地,则不要求解决户口问题)。

是指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了灵活就业单位(单位不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如单位不能解决北京市户口或没有编制等)、准备毕业后再参加研究生考试或申请出国等原因,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派遣回生源地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落实其就业或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

待分是指毕业时由于一定原因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存学校的一种状态,如毕业时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的,或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将户口和档案留存学校的未分毕业生,这种情况需符合北京市关于毕业生户档留校的相关条件。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按有关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得改派。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调整的,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下达调整方案,按照调整方案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总体上,改派有以下注意事项:

1)学校就业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毕业后一年之内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改派手续;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流动办理。

3)毕业生办理改派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

4)有以下凡种情况的改派申请,原则上就业部门不予受理:已派遣京外单位就业,欲改派在京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已经派遣至在京单位,又提出在京改派但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的;已派遣毕业生申请跨省市改派,但不是回生源地就业的;上报就业方案为回省待就业,又申请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无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办理改派手续的。

5)申请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因种种原因未成行的,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手续。

6)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的,应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

7)定向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到原定向单位(地区)就业,原则上不予改派。

8)未经学校允许,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将学生退回学校。

9)学生档案已经不在学校的毕业生,须待学生档案退回学校后,方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五)统分、委培与定向

旧称统招统分,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按照国家制定的高考招生办法规定的章程制定的分数标准统一录取的本科生和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并按照国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研究生,具备统分资格。

即委托培养,某个单位委托另一个单位对人员进行定向培养,满足对此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毕业时按照委托培养协议执行就业政策。

即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招生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培养方式为定向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六)推荐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推荐表是由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通过各高校发放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来说,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土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要提交推荐表。

3)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

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俗称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

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接照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因此,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三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需要提醒的是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用人编制、经费、工资制度等方面仍对事业单位实行宏观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以下将聘用合同也称为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有三方主体,涉及培养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具体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先于劳动合同。

4.合同有效期不同。就业协议书自签订日期起到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劳动合同有效期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

5.法律适用不同。就业协议书属于民事合同,适用于民事法律,因此,如果出现违约现象,违约方应根据民法、合同法有关精神对其他签约方进行赔偿。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八)进京指标、留京单列与留京调控比例

进京指标是由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的及中央在京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的招聘京外生源统招应届毕业生的用人指标。

留京调控比例俗称留京指标,是由北京市教委确定的每个学校的京外生源统招毕业生能留京就业的最大比例,比例由北京市教委确定,它是毕业生就业落户北京的另一个前提条件。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留京坚持学以致用,择优推荐的原则。所谓留京指标并不是一个确定到某一位毕业生头上的指标,而只是限定了高校毕业生能够留京工作的最大人数。

一位毕业生必须同时拥有了留京调控比例和进京指标才能最终留京就业。

所谓“留京单列”是指这类单位接受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在京工作时不计算在每个学校的留京调控比例之内。单列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部队、教育系统、远郊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保证的单位等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的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如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计算工龄。对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无人事主管权的非国有企业和改制中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而言,解除了接收人员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从具体琐碎的人事管理事务解脱出来,减少人事机构设置和人员开支。

2.人事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

人事代理制度属于人才交流服务范畴,代理机构一般向委托代理方提供以下服务:人事政策咨询服务;管理人事档案服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服务;代办人才招聘服务;制定培训计划,并受委托进行岗位培训;开展人才测评服务等。

3.与高校毕业生有关的规定和办法

关于人事代理制度有一些具体规定。现将大学毕业生应当了解的几条规定简介如下:

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部门和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招聘的职工均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委托方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应连续计算。

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在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在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档案工资的调整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贝习期的考核、转正定级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代理方提供这些毕业生的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代理方负责办理。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如果解除了聘用合同,可以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方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1个月者,其见习期顺延。

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十一)就业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将生成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俗称“报到证”或“派遣证”),由毕业生在毕业前到学校领取。

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印制,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证件。报到证一式两份,分别称为“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封存。

用人单位和高校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的落户、档案转递、干部身份、工龄计算等。报到证的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代表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十二)用人单位违约和毕业生违约

是指因用人单位方面原因造成的就业协议无法履行,违约的原因一般包含:单位经营困难导致裁员、岗位撤销、破产;用人单位用人计划发生重大变动等。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毕业生开具写明原因的正式书面退函。

是指因毕业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就业协议无法履行,违约的原因一般包含:已签约毕业生又与别的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已签约毕业生准备继续考研或出国、已签约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生产条件不满意违约等。毕业生违约也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慎重考虑。

(十三)试用期、见习期与服务期

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试用期的开始也是劳动关系的开始,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应该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加以约定。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见习制度即部分用人单位(一般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查,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

当前对见习期的理解需要注意两点:

第一,适用范固。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见习期仅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因为它们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而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单位不得再约定见习期,否则没有任何法规依据。

第二,时间限制。国家对机关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的时间长度也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见习期为六个月到一年,一年是它的上限。

3.工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法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查期;见习期一般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意义上的在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具体来说,见习期和试用期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1)期限不同。见习期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而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适用的对象不同。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前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限。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对双方约束力不同。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若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不合格,可延长其见习期或将其辞退,而毕业生则没有对应的权利。试用期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毕业生不符合其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将其辞退,反过来若毕业生对用人单位不满意也可以随时辞职,双方上述做法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效力不同。见习期是强制性的,毕业生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转正为人事部编制的国家干部。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长短或者有无。

主要是指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即签订几年的劳动合同。

1.在毕业学年里,毕业生每个月要着重做些什么

做好就业前的心理准备,制定亡份适合自己的求职计划书,包括求职目标、求职策略等。

仔细浏览学校就业信息网中的政策法规栏,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就业政策、签协议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流程,特别要注意就业工作进程各阶段的时间界限,做到心中有数。

搜索、查询和自己专业紧密相关单位的信息,了解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条件。准备个人简历、照片、各种证书、成绩单以及复印件等。联系实习单位和有意向的单位(针对企业文化、岗位要求、工作内容进行相应调查)。

毕业生通讯方式变更后要及时通知院系老师,对于特别重要的就业信息以及用人单位的面试时间等,学校一般会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通知大家。

10月开始,将陆续有用人单位来学校举办宣讲会,介绍单位情况、用人理念等。建议毕业生积极参与,熟悉用人单位要求,积累求职经验,对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抓住机遇,积极签约。

对于自己想去的行业和单位,要通过上网查询、实地考赛、工作实习等各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社会上各种招聘会也要积极关注,有些单位只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以大型企业为最多),请同学们注意利用多种方式及时搜集信息。

10月份开始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会陆续举办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

毕业生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模拟面试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活动,届时有著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现场模拟招聘,并针对同学们的简历、面试表现进行点评,毕业生可以获得一次真实的求职锻炼机会。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

11月到寒假是毕业生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关键时期,请毕业生好好把握,使自己在择业过程中有更多的主动性。

学校陆续举办校园双选活动。人单位进入校园开展宣讲和招聘活动,有关通知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专场招聘会是学校大力组织和安排的重要招聘形式,毕业生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这种方式提供给同学们的信息量更大,更有利于同学们进行职业选择。建议同学们提前到达招聘会现场,争取单独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机会。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一般在10月下旬开始报名,由毕业生自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址:)报名,11月初查询报名序号,11月下旬进行公共科目笔试,通过笔试后再填写《报名推荐表》继续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再经过体检、考查等程序,最后录用。

有意报考省市级公务员的毕业生,请密切注意当地媒体发布的有关公务员招考的消息,及时报考,避免错过机会。当然,对于一些重点地区的公务员招考消息一般学校也会通过就业信息网及时转发。

一些重点企业的招考也常常在11月份、12月份举行,他们同公务员招考了样进行笔试和面试,比如银行系统、石化系统、进出口系统等企业。大家要经常登录各类企业的网页关注他们的招考信息。

学校的大型供需见面会一般在11月下旬举办,这是毕业生签约的大好机会。要事先了解参会单位的相关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当场犹豫不定或材料不全错过时机。

4)第二学期二月至五月

2月份至4月份是各地举办招聘会的高峰时期,大家要经常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和各省市毕业生就业网以及人才网的公告,并且积极准备参加。在此期间,一般北京市京郊农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报名工作开始进行,在此前后一般选聘优秀毕业生到社区担任助理工作也会启动,请有意的毕业生密切关注报名事项。

2月至4月期间各省市级组织部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称“选调生”),有意的同学须积极关注各省市级人事信息网。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也将在这期间进行。

3月份至5月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始启动,希望大家积极报名,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研究生入学考试结束后,参加考研的毕业生应该对自己的考试有比较清晰的判断。不管成绩理想与否,都要积极应对就业,准备个人材料,同用人单位联系。学校一般在3月份会举办大型供需见面会,毕业生千万不要错过此次签约机会。

2月至5月是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峰期,想就业的同学要抓住机会,犹豫不定和屡屡毁约都是不可取的。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和求职就业的关系。

通常6月中旬学校要将就业方案上报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请同学们在6月中旬前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这样,同学们才能在6月底毕业时领到报到证,走上工作岗位。

2.毕业这一年应该做的十件事

1)制作一份比较详细的求职计划书,做到目标明确、现实,具有可操作性;

2)认真制作求取简历,做到简洁、明确、重点突出,要针对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要求制作简历,避免针对所有用人单位投同一份简历,也避免求职简历的过分花哨;

3)签约前每天至少上网浏览就业信息网一次,及时掌握最新就业信息和动态;

4)核实已修学分和科目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否则不能毕业,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接收;

5)如果英语四、六级还没有通过,抓紧通过,最少通过四级,否则就业非常被动;

6)就有关自己的就业问题,至少去学院(系)咨询一次,听取老师对你的就业建议;

7)听取有关就业指导方面的专家讲座不少于2-3场,专家的建议往往能使我们茅塞顿开,少走弯路;

8)积极利用学校就业网络,开展职业测评、学习就业课程,收获对自己有益的就业指导知识;

9)有计划、有准备地参加学校、社会或网络组织的招聘会,要求着装得体,礼仪规范;

10)签约或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回报家庭和社会,不做“啃老一族”。

二、有关三方协议的签订

3.填写协议书前要了解什么

1)每位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要在考虑清楚以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广档案转递手续的依据。单位如果不能落实户口和档案关系,就不必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4)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已报考研究生,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的协议纠纷。

4.填写协议书时要注意什么

1)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大部分省市要求根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等。

2)单位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省市,并且精确地写出具体地址。因为报到地址、单位所在地及单位隶属等都要依据此项录入,一旦单位地址一栏有误,会导致单位所在地区不能接收毕业生就业方案,将会影响毕业生顺利报到。

3)毕业生所填写的档案转移单位地址以及邮编必须准确,不得省略。学校将据此录入方案,并转移档案,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移过程中投递和接收的困难,致使毕业生不能及时顺利落实各种关系,包括影响到享受单位福利(如“三险”的缴纳)等。

4)如实填写毕业生生源地。因为最终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据此将其方案报送其生源所在省市或者省市以下地区,该栏如有误,会导致毕业生无法在本地落户和落实关系,更无法在其他地区落户和落实关系以及就业。如需改正,必须征得生源地省市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

5)关于计划单列市的情况说明。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环节上,我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外,另有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提醒毕业生注意的是,在这五个地区就业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督促并配合用人单位向当地人事局申报用人指标,在拿到当地人事局的批复后,就业计划方案才能成立。

5.签订协议书有哪些相关规定

1)毕业生在择业时,应持有学校统一下发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的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带有校内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研究生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科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形成就业约定的有效凭据,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有效的《就业协议书》来制订就业方案。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须以书面形式说明。

4)被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保送、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报送就业方案之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地就业。

协议书是三方协议,必须三方签署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的问题不大。关键是用人单位的签章是否有效,而有效的关键是该单位是否有相人权,(人事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其人事部门盖章即生效;省直单位需要其单位的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盖章才有效;市属单位需该市人事局盖章才有效;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有效。

7.协议书无法使用、丢失怎么办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损毁无法使用的或丢失又确需补发的,应按学校要求填写相关申请,并由学院(系)审核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更换或补发手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将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分。

8.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要承担什么责任

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毕业生(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学校作为鉴证登记方,将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计划并监督甲、乙双方履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商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应该信守协议。如果毕业生因本人原因单方面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并向用人单位交纳协议书中所商定的违约金,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学校规定的范固内重新择业。望毕业生慎重签约,以免违约造成自己经济上的负担和给学校声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三、有关就业手续的办理

9.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带什么手续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须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介绍信。

10.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请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1)在报到期限内且未到单位报到的,应由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核实无误后,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或超出报到期限报到证丢失的,由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由学校出具“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持该申请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其效力与报到证相同。

11.报到时发生疾病不被接收怎么办

按照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学校在集中办理就业手续前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不能坚持日常工作的,回家休养。一年内病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学校将其户口、档案关系转至其生源所在地。

第四十四条规定,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不能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12.灵活就业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上交灵活就业相关材料:填写《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交到学院(系),签订劳动合同的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开具用人证明的附单位证明,自由职业的附个人声明,自主创业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声明,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的附个人声明,由学院(系)审核后统一交至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灵活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到户籍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就业手续。

灵活就业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就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接收毕业生回原籍的有关事宜。

灵活就业毕业生办理了回生源地的就业手续,在一年之内,找到工作,可办理改派手续:

1)新落实单位在生源所在地省内,由本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落实单位在二分回省单位所在地之外(不含北京市),持报到证、档案、三方协议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13.未就业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转档手续

在毕业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领取二分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毕业当年91日之前落实工作的北京生源,可以在学校办理就业手续,91日后,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区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后续手续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

14.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户口的迁移,由学校保卫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生就业方案(或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具体城市)办理户口迁移证。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15.毕业生如何凭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口手续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有的单位是由单位统一办理)。

16.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怎么办

有的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只能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把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部门(有的到地市级),由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17.人事档案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人事档案。

大学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般包含:履历材料;鉴定、考核、考查材料;学历材料(高中及以上的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如入党审查材料等);党团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民主评议表、入团志愿书等);奖励材料(如三好学生等);违纪材料;工资级别、任免、工作调动、出国、退休材料(涉及毕业生的有劳动合同等);其他材料(如就业报到证、体检表等)。

档案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因此提醒毕业生,尽管现行政策允许毕业生在转正定级后继续保持户档分离,但档案不能够随意丢弃不管,要妥善处理档案关系。

18.毕业生档案如何转寄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其中,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19.如何查询档案的寄出时间和邮寄地点

可与毕业生所在高校的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查询档案寄出的时间和邮寄地点。

20.为什么有的档案寄出后又被退回

档案被退回有以下凡种原因:

1)档案接收地址填写错误。

2)档案接收地址不全或不清。

3)档案接收地址是小公司或小单位,且与机要局未建立寄递关系。

4)档案寄到后本人离职,导致单位拒收。

5)档案接收单位已倒闭或关门。

所以,若签约单位没有人事权,建议尽量将档案委托人才机构接收。

21.考研、保研毕业生档案如何调转

考研、保研毕业生调档函的接收单位应该填写自己所在学院(系)的就业工作部门,待对方院针交将调档函寄到学院(系)就业工作部门,由学院(系)填写毕业生的政审材料后,及时通知毕业生本人将调档函交到学校管理档案的部门。再由档案室将毕业生档案转寄到对方院校。

22.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递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考取研究生或第二学位的毕业生

转至生源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保留在原党支部,待转为正式党员后组织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其间落实工作单位的,要转至工作单位)

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23.如何申请档案留校

原则上学校不予保留毕业生户档关系,但根据每年毕业生实际签约情况,每年毕业离校前仍未签署三方协议或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户档保留:

1)已确定接收单位,但相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应提供“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中要包含“单位同意接收,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内容。

2)公务员考录或各类选调生考核程序仍未完结的,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写明报考的单位名称,已进入到什么环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笔试面试通知、公示证明、报考通过审核证明),先由学院(系)审批,再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3)博士生联系博士后流动站,近期不能办结手续的,可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先由学院(系)审批,再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除以上条件外,一般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的户档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一份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系)初审,加盖公章,再由学院(系)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通过户档保留审核的同学要关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随后发布的签订户档保留协议通知,并及时办理户档保留手续。

户档保留在校的未就业毕业生,学校能为其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1)提供有关户籍问题的咨询;

2)为未就业毕业生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身份、户口等符合政策法规的证明,但不为其提供补办身份证、考研、出国、婚育等与就业无直接关联的证明;

3)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落实就业的,在手续齐全(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情况下,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为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时间不超过两年,两年后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所在地。

24.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重要环节,今年在这方面有何新举措?

在就业服务方面,《通知》进一步明确就业4条渠道和优惠政策。

第一,报考公务员。《通知》规定,各省(区、市)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将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将认真解决报考过程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第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在这方面作出新的规定:一是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二是各省(区、市)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择业。在坚持市场就业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

第四,自主创业。《通知》要求各地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在相关政策衔接方面,也有相应调整。一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二是对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三是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6,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5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1)在校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应征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一般应回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对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5)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6)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学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7)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8)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9)应征入伍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

(10)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相关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11)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12)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3)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学校安排复学。

(14)服役期间享受优待金。本市入伍的大学生服义务兵现役期间,每年发给其家庭不低于1.8万元优待金,由其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的区县解决;外省市籍在京入伍的大学生,服现役满1年后,可凭入学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待金证明,到本市批准入伍的区县,补助解决与本市义务兵优待金差额的部分。

(15)2010年征兵开始,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并复学时,由批准入伍的区县给予一次性助学经费,每人3万元。

(16)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公务员考录。结合北京市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结合北京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3.国有企业招聘。结合每年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4.非公经济组织招聘。结合北京市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招聘,统筹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5.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享受国家和北京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7.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对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8.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9.具有北京户籍的退役士兵,在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

17)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

.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

.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为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的经费支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34.毕业生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来确定毕业生的权益,并对侵犯毕业生权益的行为予以抵制和处理。

学校对毕业生权益的保护最为直接。学校通过制定各项措施来规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对于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学校有权予以抵制,以维护毕业生公平被录用权。对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予同意,可不作为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

3)毕业生的自我保护

毕业生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毕业生自我保护,毕业生自我保护体现在三方面:

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毕业生可享有的合法权益如: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在报到后应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对某些岗位的特殊体质要求,用人单位应在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时就明确,否则不得以单位体检不合格为由将学生退回学校。

另外正常的人才流动也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人才流动规定,不应受到限制;报到后毕业生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则按单位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退回学校。毕业生应对自己的权利有正确认识。任何公司或部门做法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毕业生均可依据法规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应目觉遵循有关就业规范,接受其制约,保证自己的就业行为不违反就业规范,不侵犯其他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关部门将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礼要求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毕业生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H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节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毕业生离校前学校一般会统一组织体检。如果在这之前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需要毕业生体检,有些单位会统一组织体检,有些可能要求毕业生自己体检。自己体检的毕业生可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到相关医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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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211院校毕业后来到沈阳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三年后因各种原因选择辞职考研,这其中的个把滋味外人无法体会,今天分享给正在犹豫是否选择此路的你,望有所帮助。

决定辞职考研前,我花时间把高等数学看了看,目的是确定自己是否还具备学习能力,毕竟本科毕业后工作了近三年,测试结果还好,当时觉得自己考上的概率还是挺大的,果断决定辞职。五月份决定辞职,跟单位的领导谈了谈,把工作交接了一下,开始办理辞职手续,这里有点私心,想多混几个月的工资,八月份正式离职备考,下一年一月份考试,压力可想而知。除了备考压力,辞职带来的还有经济压力、舆论压力。

生活失去方向:在体制内你不必考虑生活目标是什么,每天该做什么,因为体制内有完整的人才培养机制,你可以为了中高级职称努力、为了升职努力,会有明确的短期和长期目标规划,你需要做的就是每天认真工作。体制给你画了一个圈,你只需要关注圈内的事,圈外的事不用管,也不需要花心思去琢磨。离开了体制,这个圈没了,你被迫去探索圈外的事,然而圈外的世界很繁杂,又没有人为你规划,于是你失去了方向,每天都很焦虑,看别人挣钱你焦虑,看别人升职你也焦虑,看着自己碌碌无为更加焦虑,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你只有拼命抓住考研这根救命稻草,才会觉得生活有希望。

前途压力:我辞职并不是因为找了新的工作,而是选择考研再回炉,记得复习准备考试那几个月,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白天都不敢睡午觉,不敢有一丝懈怠,粹背水一战,辞职考研说句土话一旦考不上就废了,考上了也不一定找到更好的工作,所以压力山大。

经济压力:除去日常开销外,工作的时候贷款买了房子,辞职后公积金只够还半年的,所以半年后我就需要每个月往卡里存钱,兜里的积蓄很快就用完了,不得不借钱、做家教,有时还需要年迈的父母资助,经济压力也很大。

舆论压力:从你决定辞职那天起,你就必须面对来自亲戚、朋友、以前同事的舆论压力,所谓人言可畏,普通人是无法迈过这一关的。我可以毫不留情告诉你,除去你的父母,不一定真的有人希望你考上研究生、找到好工作,这是事实,因为你破坏了某种平衡,不小心伤害了他人自尊心。我当时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如何我必须考上,很幸运我最终考上了。

再说一说压力以外的事,辞职辞去的不只是一份工作,同时放弃的还有你积累的各种人脉资源,相当于从零开始。等你重新参加工作,你会发现往往起决定作用的就是人脉及年龄,而这些对于重新参加工作的你,往往是欠缺的。

刚辞职那会,很多人问我后不后悔,答案是不后悔,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得走完。但是当有朋友想从国企辞职征求我意见时,我会毫不犹豫告诉他,千万不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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