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阀门挂牌标准要求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范围包括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以及已经立项、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通知中对整合精简工作的进度提出了要求。通知原文如下: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  强制性标准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2016年底前,提出整合精简工作结论,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同时研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基础,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二、工作范围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范围包括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以及已经立项、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时间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合精简工作。充分发挥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技术专家的作用。积极做好跨部门、跨领域标准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整合精简工作,充分发挥省级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 (二)平稳推进,兼顾应用。全面掌握强制性标准的应用实施情况,充分考虑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的衔接,有效保障相关标准间的协同配套。在新标准制定发布前,确保原标准正常实施和发挥作用,不造成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 (三)试点引领,点面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在不影响总体进度的情况下,可选择典型领域先行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进整合精简的组织实施工作,点面结合,确保顺利有序开展。 四、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中需协调的重大问题和整合精简结论,报请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联席会议要求,督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负责确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范围和责任部门,开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整合精简结论并提交联席会议审定。 (二)专家咨询组。设立专家咨询组,为整合精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必要时为联席会议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咨询组由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推荐的专家组成。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提出整合精简结论及本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可根据需要成立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整合精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根据整合精简工作需要,可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组,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逐项进行评估,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提出本专业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建议。专业组由涉及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专家组成。 (四)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整合精简,提出整合精简结论。可依据实际需要成立工作组,并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整合精简工作实施细则,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根据整合精简工作需要,可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一个或多个专业组,对强制性地方标准逐项进行评估,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 (五)协调机制。整合精简过程中,部门内跨领域标准协调问题,由本部门负责;跨部门的协调问题,由相关部门先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必要时提交联席会议协调。地方标准的协调应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2月)。 。  (二)征求意见项目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询。  二、社会公示  (一)为加快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进程,对征求意见项目中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同时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社会公示(截止到10月30日),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二)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示60天。  三、意见处理及工作报告提交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各部门和各地方提出的意见并转整合精简责任单位处理。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将通过整合精简工作平台直接反馈给整合精简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注意查阅。  (二)征求意见结束后,各部门和各地方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最终结论,并通过工作平台再次提交。同时,编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报告,函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报告和平台数据再次提交的日期不应晚于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朱 虹 010-  技术支持 谢 波 010-转191  附件:。  (二)征求意见项目的详细信息可登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平台“征求意见”栏目进行查询。  二、社会公示  (一)为加快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进程,征求意见项目中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同时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社会公示60天(截止到10月22日),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二)拟废止和转化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请各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示60天。  三、意见处理及工作报告提交  (一)各部门和各地方提出的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汇总并转整合精简责任单位处理。社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将通过整合精简工作平台直接反馈给整合精简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注意查阅。  (二)征求意见结束后,各部门和各地方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最终结论,并通过工作平台再次提交。同时,编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报告,函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报告和平台数据再次提交的日期不应晚于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部

  • 童鞋是儿童生活中的必需用品,与儿童的成长息息相关,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儿童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万千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和谐。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强制性标准GB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明确标准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下(鞋号不大于250mm)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供儿童日常穿用的鞋类,并对各种造成或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因素进行了规范,其主要安全要求分为两块:一是物理机械安全性 能。包括对童鞋内外可触及锐利间断和边缘以及钉尖、断针的要求,同时对于童鞋上可拆卸附件的大小尺寸、抗拉强力也做了相应要求。二是异味和化学限量物质。新标准对有害物质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 胺染料、甲醛、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作出相应限量要求,上述要求与欧盟及我国玩具等其他行业标准相同。  检疫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进出口企业应及时熟悉该标准的要求及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避免进口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使入市受阻;二是生产企业要强化对塑料材料、橡胶底、鞋上小附件以及干燥剂、防霉剂 等原材料及关键点的质量管控,提前完成鞋类安全质量升级。

  • 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该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方面存在的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状况,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为此下一步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整合现行各级强制性标准,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各类标准有望得到清理,以后地方标准可能会存在,但是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下一步协调各部门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有望发挥作用。  此外,市场上各种标准五花八门,比如食品就有绿色认证、无公害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其中绿色标准为推荐性的行业标准,无公害标准部分为行业标准,部分为国家标准,有机标准有国际、国内的版本,也是推荐性标准。  而此前也存在标准认证管理混乱的情况,使得居民无法根据标准对商品进行识别和判断。  清理各类标准  2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关键。必须深化改革。  下一步: 一是要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  二是要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整合现行各级强制性标准,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  三是要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四是要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制定工作,以有效的市场竞争促进标准上水平。努力使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立得住、有权威、有信誉,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证。  从事(空调)循环水处理产业的无锡广源高科技公司负责人陈登鑫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所接触或关联的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都有,“我感受最深的是,某些标准竟然鼓励使用可影响水环境与水管网材质的污染物,更看不到限制指标,其次某些指标却形同虚设,甚至连超范围经营的非法企业也能轻松‘达标’,导致低价、无序恶性竞争。  为此,他建议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工作,鼓励市场中更多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中,杜绝某些标准腐败,摒弃起草标准就有钱,以“标准作为“遥钱树。同时可以考虑能否设立问题标准听证会,由管理者组织把制定者、意见者坐在一起“争吵。  “甚至把各方意见进行公示,引发更多人参与热议,同时整改的一定要落实到位。他说。  此前,由于部分地方标准存在低于全国,或高于全国的情况,这导致很多产品质量优劣的争议。比如某水产品就因为使用了一个省的地方标准,其中总砷、镉等比国家标准低,被指责产品质量有问题,最后其部分产品,比如桶装水在某城市被驱逐出市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以后有了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后,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如果有,只能高于全国。而各个标准之间打架的需要做好协调。  将建统一强制性国标  而如果建立统一强制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这意味着以后总的国家标准将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按此看,涉及到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都属于强制性标准。   针对目前农产品行业的多种标准,有专家告诉记者,农业绿色食品标准由农业确定,是行业的推荐性标准。而无公害食品标准,有一部分是行业标准,一部分监测方法是国家标准。有机食品标准分国内和国外的,国内的是国家标准,但是也只是推荐性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建立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有专家认为,可能以后农产品各种论证性标准要减少, 比如农产品达到一个标准就可以上市。这样可以减少各种没必要的论证。  不过,类似有机的推荐性农产品标准,可能仍会少数会存在。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指出,像有机食品是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这种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不使用合成的肥料,但是中国的无公害食品则可以使用合成肥料。“有机食品标准论证有国际的,这方面产品还是有一些人有选择,存在很大的市场。

  • 2010年5月4日,埃及标准化与质量组织发布G/TBT/N/EGY/16号通报,宣布关于“玩具安全”的标准。按规定,玩具必须符合涉及机械和物理性质、可燃性和某些元素迁移的安全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第1部分规定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质的特殊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2部分覆盖禁止在所有玩具中使用的易燃材料,以及涉及在遇火时某些玩具的可燃性要求;  第3部分规定从玩具原料和玩具部件中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特殊要求和测试方法。  这些标准是强制性的,并且遵守了欧洲标准(EN)和EN 71-1、2、3。该通报的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分发日期起60天。

  • 国内的阀门行业存在一些需要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在产品方面也是一样。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国家新产品标准,全国阀门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阀门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有些企业在阀门产品生产中,忽视产品质量,有的为了降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如在阀门产品的壳体壁厚上,自行修改壁厚尺寸,加上在阀门产品壳体质量上没有一部规范可行的质量标准,原有标准也不完善,给阀门安全装置带来一定安全隐患。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在去年组织起草了国标《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  而第一部阀门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成为强制性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产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这部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上海纳福希阀门、安徽白湖阀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江苏神通阀门、武锅阀门、上海良工阀门。主要起草人有:杨恒、金成波、陈江山、张逸芳等。  阀门壳体壁厚是阀门产品的安全指标,规定了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旋塞阀及隔膜阀等钢制和铁制阀门的壁厚要求,分别适用于公称压力PN10~PN760,公称尺寸不大于DN1250的钢制阀门和公称压力PN1.0~PN25,公称尺寸不大于DN3000的铁制阀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而在该标准实施前夕,我国各地阀门企业已陆续抓好宣贯工作,整顿规范生产检验条件,充分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阀门产品质量达到GB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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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电刷软连接线脱出拉力JB/T3

1 外观质量和尺寸GB/T

6 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

13 微量金属元素(铁)GB/T 附录H

14 微量金属元素(钠)GB/T 附录H

15 微量金属元素(铬)GB/T 附录H

16 微量金属元素(铜)GB/T 附录H

17 微量金属元素(镍)GB/T 附录H

29 有机物(丙酮)EPA

30 有机物(异丙醇)EPA

31 有机物(甲苯)EPA

32 有机物(乙苯)EPA

33 有机物(二甲苯)EPA

35 有机物(乙醇)EPA

36 限用物(多溴联苯)GB/T

37 限用物(多溴联苯醚)GB/T

38 限用物(镉及其化合物)GB/T

39 限用物(铅及其化合物)GB/T

40 限用物(汞及其化合物)GB/T

41 限用物(六价铬及其化合物)GB/T

11 无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用石墨

14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22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

8 外观质量/表面质量YB/T

27 铝电解用石墨化阴极炭块

28 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

30 柔性石墨编织填料

31阀门用柔性石墨填料环

34柔性石墨复合增强(板)垫

35 机械用炭材料及制品

36 青铜石墨含油轴承

6 铅笔芯直径、笔杆长度GB/T

39 半石墨质高炉炭块

43 管法兰用金属冲齿板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44 柔性石墨金属缠绕垫片

45 机械密封用碳石墨密封环

46 无轨电车用炭滑块

47 抗氧化涂层石墨电极

48 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制品

49 经编碳纤维增强材料

50 普通磨料 碳化硅

51碳化硅特种制品 硅碳棒

7 发热部与冷端部单位长度电阻比JB/T

9 发热部表面发热温度偏差JB/T

53 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

7 浸渍石墨间粘接抗剪强度HG/T

8 浸渍石墨间粘接抗拉强度HG/T

56 树脂结合铝镁炭砖

1 尺寸偏差及外观要求GB/T

58 高炉用超微孔炭砖

60 石墨化阴极炭块用石油焦原料技术条件

62 矿热炉用大规格石墨电极

68 锂离子电池用钛酸锂及其炭复合负极材料

21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69 航空用碳石墨密封材料

70 编织填料用柔性石墨线

1 长度重量偏差、外观JB/T

72 矿热炉用高石墨质炭电极

1 外观及尺寸偏差YB/T

73 太阳能发电用炭素基板

1 外形及尺寸偏差YB/T

74 预焙阳极用煅后石油焦

75 锂离子电池用炭复合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76 低硫高抗氧化性可膨胀石墨技术条件

77 精细球型石墨的技术条件

78 低油超薄石墨纸的技术条件

79 石墨散热膜的技术条件

14 微量金属元素(铝)附录B GB/T 附录B

26 限用物(镉及其化合物)GB/T

27 限用物(铅及其化合物)GB/T

28 限用物(汞及其化合物)GB/T

29 限用物(六价铬及其化合物)GB/T

1 尺寸及允许偏差YB/T

82 摩擦材料用人造石墨

注:1)本中心检验项目覆盖石墨初级、深加工及制品83个品种799个参数,产品检验以现行有效标准为依据2)本中心认证项目详见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网站,即:;3)本中心还可承担上述产品以外的碳素材料和石墨及制品的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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