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单位给交的社保,我要转通化集安,都需要什么手续?

作为物流自动化的最后一个环节,托盘侧装自动装卸一直是业界难题,为此旷视结合视觉算法,研发托盘侧装自动装卸系统。该系统适用于食品、饮料、烟草、乳业、纸业和先进制药业等生产领域中货物外运装、卸车环节。

珠海到通化集安物流专线收费(省市县派送)2022已更新
江门市华亮物流承接以下业务:
1.承接货运及货运业务;

2.货物仓储和暂存。中转

3.承接整车。零担业务

5.商品打包,订做封闭。半封闭。纸箱包装。木箱包装

6.为个人和公司提供长途货运业务

7.贵重物品。展会物资。易碎品软包装运输

8.办理如画报。彩画以及手工油画的包装运输业务

9.普通、高级化妆品;钢琴专业搬运。包装的运输业务


如果失去对飞行风险的敬畏之心,一定会掉入坑中,如果所有飞行员都希望像前面所说的光荣退休的老飞行员一样,安安飞行一辈子,这种意识会成为其保证飞行的原动力,其实,和危险就在一念之间,保持对飞行的敬畏之心,防松懈。
京东投资部的多位朋友都曾向朱思码记表示,两家体量接近的公司发生并购时,整合工作甚至可以用一地鸡毛来形容——这宗并购案发生后的善后工作让京东上下各部门断断续续持续了整整2年。但事实证明,彼时京东攻入上海而没有在北京和阿里死磕的决定是高明且明智的。传闻中整个天猫搬迁北京对抗京东的说法即不合理又缺乏逻辑(诸如天猫事业群大部分员工都安家杭州),在京东并购进入上海后天猫很快又回师也从侧面证明了此前的说法实属虚张声势。
江门市华亮物流有限公司经江门市新会区交委批准局注册的专业性物流企业,注册资金800万;珠三角各地区有分公司;是集仓储配送、货物配载、门到门货物运输、代理、代收货款、物流信息咨询等一体化的专业物流企业。
公司引进域普物流信息系统,实现公司以信息化、网络化综合物流体系,实现车辆管理、客户网络信息交互平台、跟踪服务等功能,车辆安装GPS系统,对各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全程跟踪,货物在途信息尽可掌握在客户手中。
本文代表在作了数据驱动的主旨发言,围绕的业绩,大数据实际应用和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和与会代表一起分享了的做法,与会代表认为,的飞行标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和飞行品质作为支持的三大系统,起到了数据驱动的基础性作用。
这也抒大货主和三方最痛的一个痛点,末端失控,看不到轨迹,也不知道货给了谁,只能是电话一层一层打下去。全链条上的所有人都是痛苦的。这不是技术问题,因为根本没有技术难度,本质上还是商业模型的问题,导致了末端订单密度不够,只能外包。解决末端不可控,除了共配,另一个更科学的手段就是干线拉直,做到点地直达。难点在于集货,需要大家的量拼起来才能合并发车。这是一个过程,全局,但局部不是,现在话语权还掌握在局部手里。

珠海到通化集安物流,公司以“敬职敬业、真诚服务”为服务宗旨,以用户为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开创物流行业新楷模。 随着公司业务扩展,公司不断朝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在此真诚期望能结识更多的合作伙伴,相信我们的强强联合将使我们的商路越走越远。
各种新型电子,化工产品大量涌现,这些新产品对于性,快速度的运输需求,恰恰符合运输的特点,在大城市的货运圈里,一些急于运出的货物往往愿意接受很高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机场员工可能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的底线,同时。
值得注意的是,《治理办法》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称重检测设备,并有权拒绝超限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处罚:《治理办法》三个治超力度再升级据介绍,《治理办法》在全国有三个。首次在规章中明确采用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集的电子信息(含称重数据、、影像)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机构的证据;首次在规章中明确将货运源头单位出厂、场、站过磅称重数据接入县级及以上治超信息平台;首次在规章中明确鼓励引导货运车辆所有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超限阻断技术设备等。

运输是物流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物流系统的一个重要功能。选择何种运输手段对于物流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决定运输手段时,必须权衡运输系统要求的运输服务和运输成本,可以从运输机具的服 务特性作判断的基准:运费,运输时间,频度,运输能力,货物的安全性,时间的准确性,适用性,伸缩性,网络性和信息等。

快递行业发展需要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风里来雨里去,越是节假日越忙碌,快递员每日奔走在大街小巷中,用“自己多跑路,让客户少出门”的朴素想法,为千城百业、千家万户及时送上所需物品,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快递员保障了市场活力,但许多快递员的合法权益还在“慢车道”上,如果不能保障好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快递行业就会出现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只有相关政府部门、物流企业和社会各界多方联动,有效协作,从薪资待遇、社保权益、工作时长、社会认同等多方面进行保障,才能让快递员群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快递员心安,快递业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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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心支行科技科的副科长。

金成浩毕业于吉林大学数理统计专业,

却和央行科技工作结下了

月他一直从事金融统计工作,

年,由于他在金融统计工作中的出色业绩以及平时善于用一些

引起了中支党委的重视,

金成浩是朝鲜族,外语学的是日语;他从数理统计专业毕业,专

业上也不对口。部门领导及同事一开始都有疑问:一个门外汉,能做

科技工作么?当时困难重重,

为了让自己尽快融入业务工作,

单的科技基础业务操作和系统维护;

三是争取科技工作与央行业务的有

机结合。这些标准要实现,

在当时看来如同天方夜谭,可他将不可能

变为了可能,用执著与追求让经历中平凡的日日夜夜变得更有价值。

月,人民银行长春中支提出业务需求,要在全省研究

开发《吉林省利率报备系统》

,面向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公开招标。中

支行领导找到金成浩,了解情况,并询问他是否能开发这个系统。从

年的学习经历让金成浩积累了丰富的科技知

识,他决定试一试。然而理想丰满而美丽,现实却是骨感残酷的,一

个又一个困难摆在他的面前,程序测试阶段他曾经连续工作

日,全省人民银行利率报备系

统成功上线运行,大家庆祝时,金成浩眼含泪水,内心澎湃

从第一个程序开发成功后,

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集政发〔2022〕2号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现将《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全面落实省、通化市稳定经济政策举措,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

  1.落实减税降费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类: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留抵退税政策类: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于2022年7月起,在已落地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市财政筹集1800万元资金,用于兑现稳企发展、拉动经济、促进消费、企业增收奖励等政策支出。按月调度财政支出进度情况,督促指导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和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执行的财政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加强库款调度,及时调度退税补助资金,动态保障国库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抓紧完成2022年度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拨付资金使用进度,力争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密切跟踪国家、省专项债券的最新政策,做好2023年专项债券谋划、储备、申报及提前下达准备工作。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主体提供配套资金。(市财政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集安支行、集安银保监管组,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国家、省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落实国家、省级中小微企业降费担保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争取省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优先提供担保增信支持,阶段性压降担保费率至0.7%。(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集安银保监管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将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强化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各级预算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60%,增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规模。(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企业困难程度条件,迅速落实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其他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以上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好社保基金筹措工作,采取落实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等多种措施,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扩大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不欠缴2021年失业保险费),一次性补助标准按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每人500元计发。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顶格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按每人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落实省人才政策2.0版,持续实施“万名学子兴企计划”,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组织“社工岗”、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公开招聘,全面稳定和扩大就业。(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

  8.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加大汽车、货车贷款投放力度,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集安银保监管组、人民银行集安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其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扩大支小再贷款支持范围,允许符合评级条件法人银行机构以信用方式申请再贷款资金,优惠政策持续到2022年底。加大银企对接力度,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可通过“吉企银通”“信易贷”“微信贷款码”等线上平台,自主填报融资需求,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转续贷,“吉农金服”集安平台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民银行集安支行、市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集安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引导国内投融资机构加大对拟上市企业投资力度。将企业上市奖励标准提高至1000万元,按照辅导备案、申报审核、成功上市三个阶段,给予分阶段奖励。积极支持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需转让股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或主要股东,按照不超过财政贡献的95%给予补贴。对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员工持股平台等投资我市企业的,在退出时,按照财政贡献的80%给予补助。(市金融服务中心、集安银保监管组、人民银行集安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服务专员和“项目中心+行长制”作用,搭建项目与银行对接通道,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及时向法人银行推送地区项目融资需求认领单,认领后银行机构派出金融服务专员,随项目中心金融服务小组进行企业实地考察。引导政策性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为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支持;深化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金融产品路演和宣介活动,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人民银行集安支行、市金融服务中心、集安银保监管组、市发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稳投资政策支持

  13.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对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的集桓高速公路、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等,服务重心前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和保障要素落实。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项目改为告知承诺制审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对未立项新开工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将联系人方式公开,设立项目专员指导项目单位全面采用网上视频评审,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项目、民生项目等,实施非必要件可容缺制度,全部组件材料网上报送。结合集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获得资金支持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量超过1亿元、三季度完成投资量超过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量超过5亿元,分别给予项目法人单位5万元、10万元、2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同一项目法人单位不重复落实。(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重点开展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积极推进“绿水长廊”等重大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加快编制完成工程规划设计报告。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筹措落实、积极争取项目前期经费和中央、省级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开通项目征占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征占林地审核缩短至一周内办结,林木采伐审批实施日办结制。(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合省交通厅、吉高集团做好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8月底前启动征拆、9月底前具备施工条件。加快集桓高速建设,完成全部路基和桥梁建设。在确保完成农村公路改造341.6公里、危桥改造7座基础上,完成财榆线花甸至双岔公路、鸭热线欢喜岭至热闹公路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对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的178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入库管理,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实行前期手续办理“领办制、代办制、帮办制”,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2022年,推荐申报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9项,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3家以上。落实《通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通中小〔民营〕发展组发〔2022〕1号),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年内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户以上,支持市级向省级、国家级迈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探索运用综合开发参与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促消费政策落实

  17.推动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省级消费券奖补政策,6—8月份安排100万元消费券,支持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三季度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增速高于全市的限上批发业企业,全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增速高于全市的限上批发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简化室外促销活动审批流程,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商贸企业,允许利用周边场地带动商户开展室外促销活动。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在小区内建立连锁机构。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优化市区商业网点设施布局。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立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级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县域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立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屯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城市“三产”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推动汽车消费市场恢复,用好用足现有消费券资金,对在集安市内购置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三档给予补贴,其中对购置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标准的补贴;对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4000元、6000元标准的补贴。对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车(包括传统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强化消费券投入,针对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落实国家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积极指导我市新能源汽车用户申报享受省级补贴,专班化推广红旗新能源出租车、公务车,建设新能源汽车交换电站。鼓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分期免手续费、执行较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等方式,有效保障消费升级需求。(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集安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结合疫情管控相关要求,有序开放文旅场所。为因疫情暂停运营的6家互联网经营场所减免3个月网络租期。扩大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至100%。统筹省、市两级文旅消费券,为符合要求的A级旅游景区、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民宿申报省级消费券。积极推动文旅企业产品及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为新评的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申请省级奖补资金。对新评定符合我市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民宿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抗美援朝第一渡、桃花潭温泉酒店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具有旅游功能的葡萄酒庄、5000万元以上星级标准宾馆和具有康养功能的养老项目,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开展节庆活动和特色文旅活动,持续提升文旅市场消费热情。(市文旅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集安支行、集安银保监管组,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支付房贷政策,调整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计算方式,提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系数。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职工首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加快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规范企业资金使用用途,确保房地产项

  21.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吉林省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立集安市电子商务协会,推进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和适合电商销售的生产型企业合作,积极参与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促进电商平台经济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推动优质电商平台类企业进入各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市发改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支持

  22.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及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6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8.3万亩,确保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达到1亿斤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4373万元,建设2022年高标准农田3万亩,力争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40%;落实“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肉牛发展到2万头,净增加4500头;落实棚室建设补贴政策,全年新发展棚室90亩,不断提高冬季蔬菜供给能力;围绕全省农产品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落实稳企纾困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和链长制责任,加快推动六大农业龙型经济集群发展,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六大农业龙型经济实现产值28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农发行集安支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快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积极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LNG储罐等储气设施建设,为全市储气调峰和稳定供气提供保障。(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高取暖期煤炭储备能力。压实储备责任,加强市级应急煤炭储备管理,确保采暖期煤炭稳定供应。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政策宣传解读,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储备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申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争取优惠资金支持。(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集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

  25.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优化对复工复产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开展用电业务代办,缩短现场勘察、工程验收和装表接电时限。对重点企业推行“一户一策”保电措施,合理配置保电方案,建立24小时专属服务团队,提供复工复产免费检修服务。对2022年5月欠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用户实行不停电原则,电费缴纳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并减免电费违约金。对城区个体工商户5月至7月的水费,按实际用水量的50%收取。对城区商业用户6月至8月用气价格下调0.5元,对城区工业用户7月份用气价格下调0.3元。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领域收费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局、国网集安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对承租市城投公司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对市城建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减免5月至12月的物业服务费。鼓励非国有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考虑予以支持。2022年因疫情减免租金的国有和非国有出租人,减免租金后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度申请减免,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集安支行、集安银保监管组,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法人银行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将市政府推送的融资需求企业名单传达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助力政银企融资对接。(人民银行集安支行、集安银保监管组、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围绕医药、食品、矿产等支柱产业和防疫医疗物资、生活必需物资、春耕备耕物资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对全市稳增长作用较大的企业,确定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建立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全力做好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服务,落实《通化市2022年“奋战50天、决战二季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市政明电〔2022〕2号)、《通化市扶持培育工业“双50”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通办发〔2022〕8号)、《集安市关于加快工业、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集发〔2021〕3号)、《集安市工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方案(试行)》(集政办发〔2022〕3号)等支持政策,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落实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三不一优先”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保障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利通行。依规发放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全力保障物流通道便捷畅通。全力保障各类交通枢纽、公交、客运班线等有序运行,持续开展关爱货车司机行动。加大路网运行监测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网络高效畅通运行,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不得擅自阻断、关闭、硬隔离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客运车站。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开通“道路货运驾驶员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确保货车司机健康码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得到协调处理。在全市高速公路出口、省际公路交界处等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为货车司机免费提供核酸采样和抗原试剂检测。视情建立物资中转站。(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集安市邮政分公司、市总工会,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货运企业指导扶持力度,加快培育规上货运企业,对年底前升规入统的货运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农村物流高质量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和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完成到期班线改造50%目标任务。推进集安市客运总站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2023年开工建设,建成11个乡镇运输服务站、127个农村物流服务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蔬菜、水果及地方特色品种产地冷藏保鲜设备设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内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集安市邮政分公司、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集安支行,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稳外资稳外贸政策支持

  31.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鼓励域外外贸企业在我市注册、经营、结算。建立10户外贸外资企业重大信息报告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发展堵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市外贸外资保稳提质发展。(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2.积极争取和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申请国家、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企业贸易融资、国际物流、公共平台建设等给予补贴;对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高交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以及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等给予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落实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外贸企业出现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时,争取进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支持。对外贸企业保单融资产生的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做强做大围绕医药健康、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提升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与毗邻国家合作,鼓励企业在俄、韩开展能源、农林、矿产等资源开发,加强煤炭、木材、水海产品进口。(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加快贸易通道建设。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基础上,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落实“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先声明后验证”等政策措施。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力争集安口岸24小时通关,巩固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快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重点支持集安边合区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充分发挥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优质全流程服务。(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着力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好“跨国公司走进吉林”“全球吉商大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合作。(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

  38.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含灵活就业缴存人)经核查审批通过后,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合理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取限额提高至每月1200元。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底。促进住房公积金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平稳运行。(集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人民银行集安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务工增收行动,落实全省“五个一批”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大农村返乡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乡镇培育返乡创业基地1个,择优打造县级返乡创业基地3个。全面落实《吉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方案》,培训高素质农民153人;围绕提升农民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开展冬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民2万人次;举办线上线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为缺工企业和未就业农民工搭建劳务对接桥梁,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万人。完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政策,推进就业帮扶载体建设,新建就业扶贫车间1个,落实奖补政策。实施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搬迁劳动力至少有1人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将低收入群体和高校毕业生纳入开发范围,充分发挥兜底安置作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集安市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金秋助学”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子女助学申报工作,继续完善和实施“吉工·励志”优才奖励计划。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帮扶工程,以优质企业为实训基地、学校为培训基地,计划培训焊工、车工、电工等约200人。密切关注我市CPI和食品价格指数变化,达到启动条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持续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重要民生商品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强粮油肉蛋果蔬等价格预警分析研判,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社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相关工作。落实《集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交通、建筑、非煤矿山、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重大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集安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运行的责任,全力抓好国家33条、省43条和通化市42条稳经济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全力以赴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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