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2015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三)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三)办理复核:小一(5月16日至5月23日)
异议处理:家长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学位申请时,将新的材料提交给申请第一志愿学校。
2.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1.时间:小一(5月25日至6月26日)
2.统一审核学位申请复核材料,并最终依据复核结果安排学位。
(六)结果:1.时间:小一(6月29日至7月5日)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依据其第一第二志愿情况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未到分流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就读。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