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商标注册流程费用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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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的。
双方必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处申请。
所需的证件:户口簿、居民、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出示婚姻状况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含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所需证件:中国公民需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与何人明。外国人需持有本人护照、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本国外交部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但申请办理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有住所。
3、拥有中国国籍。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
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3、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4、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1、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2、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
3、《代理人委托书》。
4、商标图样2份,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
5、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中国侨民,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一份。
四、逐一国家商标注册申请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以下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需按逐一国家注册方法进行:日本、泰国、缅甸、印度、柬埔寨、阿富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巴西、科威特、黎巴嫩、老挝、约旦、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伊朗、阿联酋、南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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