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证驾驶加肇事逃逸谁的责任大?

  前言: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不断增加,交通事故频发,致使人身伤害纠纷渐增,其中,无证和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予赔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已判决的案例分析法律适用:

  基本案情:2010年4月,周某无证驾驶涉案摩托车(冀xx号二轮摩托车)与陈某在xx门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身体受伤、涉案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将送陈某到医院后逃逸,陈某自事故发生当日起住院治疗三十天,事故造成陈某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医嘱需修养三个月;陈某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7 852.2元,其中周某已赔偿4500元。次月,x市公安局x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同年7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伤残等级为九级。

  另查明,涉案摩托车车主为钟某,且该车在天平保险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陈某以人身受到损害,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要求周某、钟汉波、天平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周某、钟汉波、天平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14 551元。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承保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即无论事故双方责任认定大小,承保人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付受害人。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人对事故赔偿责任原则是无过错责任,不论事故双方过错如何界定,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这一规定体现交强险的公益性和救助目的,明确交强险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和救助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的利益。

  国务院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无证驾驶承保人免责。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产生冲突,优先适用法律,法律没有规定无证、醉驾可以成为交强险赔偿的免责事由情况下,为避免保险人同肇事者内部约定的免责条款对受害者的权益造成损害,承保人对无证驾驶导致的事故赔偿,应由承保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但这并不是认定承保人是经济赔偿的最终负担者,否则,将不符合基本的公平正义,有违社会伦理道德,也不利于抑制无证、醉酒驾驶等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的发生。综上所述,承保人在先行赔付受害人后,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对肇事者追偿。

  本案中,天平保险公司提出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其在肇事者无证驾驶情况下,仅对抢救费用垫付,对其他人身伤害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的观点,结合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规定和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交强险的目的,在法律没有明确承保人在肇事者无证驾驶行为下可免去先予赔付的责任情况下,不能以承保人和肇事者之间的责任划分约定,免去承保人对受害者的的法定赔付责任,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故本案中,应有天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陈某因本起交通事故尚应得的赔偿款总额为106 552元;天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106 552元予陈某;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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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的损失轻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有造成人员伤亡就需要即时的通知交警和医护人员,切勿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结果会更加严重,那么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

  在我国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惩罚的逃逸行为,与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轻重无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无证驾驶致人重伤死亡肇事逃逸后会怎样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的内容,在我国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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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海交警大队头门港新区中队就抓获了一名无证驾驶无牌无保拼装三轮汽车、且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人员。

一方逃逸、一方被卡车内

11月23日15时44分,有群众报警称,在临海上盘镇进港路与旧城村村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已逃离现场,另一方拖拉机驾驶员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

接到警情后,头门港新区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与消防队员一同将卡在拖拉机车内的当事人王某救出。后经医院检查,王某脸部被玻璃碎片刮擦出血,脚部被挤压发肿,身体其余部位无大碍。

一组走访、一组调取天网视频

安置好伤员后,交警部门兵分两路,一组对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对周边的村民进行走访,另一组在中队调取天网视频,从中找线索。

通过视频查找,发现逃逸当事人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车辆。没有明确车牌为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办案民警便仔细排查附近区域的所有相关监控,逐渐缩小逃逸车辆的流动范围,最终确定逃逸车辆进入上盘镇涂岙村内。当日晚10时许,董某迫于压力在儿子陪同下到交警队主动投案。

在执法办案区的询问室里,董某称自认为事故发生为王某责任,且清楚交警队最近在查处此类拼装无牌车,害怕自己被处罚,便一时糊涂驶离现场,现在非常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海市公安局认定董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董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行政拘留十日;对董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对董某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620元;对董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一直坚持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1月以来临海头门港新区交警中队已查扣处理6例驾驶无牌拼装三轮汽车的违法行为。

广大市民切勿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并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

肇事逃逸终将受到严惩!

来源:台州公安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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