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找林新消防做办公室消防的,感觉行吗?

时下中国许多地区仍处于防火期当中。与新冠疫情相似,森林火灾也是全球性的挑战。
年初有澳大利亚山火,而3月底四川凉山多处再次发生森林火灾。近期又有青岛黄岛小珠山因工人违规焊接
,广东潮州因车辆自燃。2019年春天起,澎湃新闻就中国森林火灾的防治工作,在多地,形成“林中路”系列。以下是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森林防火研究中心教授吴泽鹏,分享该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法规与实践。

2019年8月,广东省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技术骨干在珠海集训。澎湃新闻记者 王昀 图

澎湃新闻:从您的研究看,目前广东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何?

吴泽鹏: 我主要从事森林防火的建章立制、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研究,还有一些森林防灭火技术体系集成的工作。从2001年开始,我最早是做森林防火抗火树种选择,后来省里成立了广东省森林防火研究室,又升级为森林防火研究中心,到现在搞森林防火18年了。

2015年,当时的省领导说,森林防火工作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我们就加强了森林防火建章立制工作。随后,出台了《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又出台《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该条例在2015年列入立法计划。我印象中,经过了九到十次调研论证,我参与了其中两次,包括最初的起草。出台之后的论证评估,我也参与了,觉得比较切合广东省的情况,也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广东省出台森林防火条例后,很多地级市利用自己的地方立法权做了这方面工作。梅州、韶关、汕头三个地方都出台了野外火源管理条例。有了责任制实施办法之后,我们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法可依。这几年森林防火工作有了较大提升。当时的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到广东省调研,对我们的森林防火条例给了比较高的评价。现在,这个森林防火条例也将根据应急体制大改革,做一些适应性的修改。

澎湃新闻:在全国层面,森林防火工作的改革如何?
吴泽鹏:
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之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各省根据自己当地森林防火的情况和特点以及发生规律,出台相应地方法规,进行细化。

传统应急管理方法是分灾种管理。比如说森林防火工作以前都是在林业部门,三防工作在水利部门,地震防治工作在地震部门,其他一些灾害的防治工作分散在其他各个行业部门。这样,力量比较分散,协调管理成本很高。一种技术装备,经常存在相同层次的重复建设。所以,通过应急体制改革,把11个部门的13个应急处置的职能,整合到应急管理部门,这么多队伍整合在一起,建成一个大的平台。以后技术装备要标准化,战法也要标准化、流程化。

云南香格里拉一带林区,此处风景优美,山火风险也较高。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应急部门针对这个情况提出三个“新”: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

以森林火灾为例。我们主要有两类扑火方法。一是传统的办法,主要依赖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工具,还有割灌机;二是像珠江三角洲,水网或水资源比较丰沛的地方,提倡以水灭火,还可以采用直升机航空吊桶灭火。以水灭火有三个条件,第一,要有充沛的水源;第二,要有相对良好的交通条件,就是林区公路;第三,由于装备投入比较大,因此,要求当地经济相对需要比较发达。以水灭火有个特别大的好处:安全、高效,不会有死灰复燃的情况,扑救过程中,扑火队员面临的浓烟熏呛、一氧化碳中毒等状况也会大为减少。

新技术方面,可以采取一些智能通讯技术,比如预警监测,采取远程视频监控,甚至利用无人机搭载一些专业设备,比如激光雷达来监测火场情况,甚至事先监测火场环境,比如可燃物、天气、空气温度湿度等,这样获得更准确的信息。扑火过程中,可通过无人机,把火场真实信息同步实时传递到指挥部,为扑救森林火灾决策提供辅助信息。

新战法方面,广东省2011年已经采取了直升机吊桶灭火。但以前因为种种原因,空中打空中的,地面打地面的;地空配合也有,但没有形成标准化和体系化。我们建议,形成一种新的战法,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现在提倡要快速、高效、安全,意思就是响应要快速,处置要高效,扑救要安全。如果要达到这三个目标,要采取现代装备和创新战法。比如,真正做好空中跟地面配合,做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可以迅速扑灭森林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真正做到科学组织,安全扑救。

这些年,我们做了一些实验,也创新了一些做法。现在要花更多精力把它体系化、标准化。针对大火、中火、小火,或是上山火、下山火,我们要有相应不同的技术标准,将扑救工作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广东珠海林区的警示牌。澎湃新闻记者 王昀 图

澎湃新闻:广东西部山区的经济,不足以支撑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怎样看待这种不平衡?
吴泽鹏:
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现实问题。中央到省里也在逐步解决。从我的角度说,更应通过全省统一的标准化体系,由省里统筹,进行不同的投入。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林地面积也非常大。越落后的地方森林面积越大,森林扑救的任务也越繁重。这是一个悖论。这要求通过顶层设计、体制机制的改革、标准体系的建立,以及转移支付,提升全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澎湃新闻:怎样看森林消防专业化的问题?
吴泽鹏:
我们确实实现了职业化。广东的105支专业队伍就是例证。但现在远未做到专业化,也没有规范化。

我们希望,第一,这些队伍能做到一专多能,或一队多能;第二,通过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形成规范化管理,走向专业化。最终,我们这些队伍都能拉得出去,能安全高效扑救,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对森林扑火工作来说,能做好安全扑救,队员能安全回来,是最理想的状态。

澎湃新闻:广东省没有武警部队驻点,是不是军民结合更为重要?
吴泽鹏:
对,森林武警主要部署在国家两个重点林区,一是东北林区,一是西南林区。广东省当时没有驻扎武警森林部队,所以走了森林消防专业化的道路。

扑救森林火灾是全社会的工作。既然民兵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任务,就必须进行培训。我们建议,民兵主要做辅助性工作。冲在第一线、去火线的,还是强烈建议用专业化的队伍。看守余火、处理一些小火,或者一些后勤工作,可以通过半专业队伍,或者说军民结合。

扑救森林火灾确实比较危险。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救援困难。扑救难免发生伤亡。不光中国会,美国也会。但我们也确实发生了一些队伍的严重伤亡,这是值得检讨的。

我们国家改革的目的,就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一支队伍有主要的工作任务,但其他抢险救灾工作,也要能承担。社会事件归公安部门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归卫生部门协调解决,其他八类自然灾害基本都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灾害种类有很多,以前力量比较分散,很难做到专业化。现在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来集中处理这些灾害。队伍要提高能力,首先靠人员选拔,其次靠培训。我们希望它成为常备军,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比如说防火期时,要扑救森林火灾;防汛时要防汛抗洪;有台风来了要去做应急处置;甚至有地震也要去应急救援,这个能力怎么来的?靠培训,所以我们提出叫一专多能或一队多能。

2019年,广东省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在珠海集训时用的风力灭火机。如果当地以水灭火行不通,使用风力灭火机通常是首选。澎湃新闻记者 王昀 图
澎湃新闻:您觉得怎样才算一支专业队伍?
吴泽鹏:
我们广东省有105支队伍。粤东、粤北、粤西财政不一样,各地情况也不一样,具体方式也。有一专多能的,有政府成立的,有部门管理的,也有一些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企业成立的。总之就是,各地发挥自己的经济力量,建立了自己的森林消防队伍。

毕竟有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如果要一个部门养一支队伍,基本都养不起,也养不好。而且一个部门如果只管一个事,比如说森林防火队伍,防火期可能有很多事情做,非防火期没有这方面工作,工作不饱和,就要找其他事情进行补贴。这样很难形成所谓专业化、职业化。

我们改革的方向,是要成立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其能力提升、工作规范、制度健全。非专业的队伍基本上不鼓励。改革以后,预防和扑救分开,预防责任主要在行业主管部门,扑救责任主要在应急管理部门。以前林业部门,管预防又管扑救,体制没有理顺。理顺以后,基本由行业部门管预防,应急部门主要管应急处置,但中间怎么衔接,这是我们应该探讨的。队伍一定要往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应急工作响应迅速、处置高效、救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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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已于2007年7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2007年7月2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森林消防,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消防工作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消防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森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的森林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森林消防指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和预防扑救工作,保障森林消防工作经费,及时处置森林火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森林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科技、农业、民政、建设、交通、教育、卫生、广电、质量技术监督、旅游、铁路、民航、气象、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消防相关工作。

  第二章森林消防组织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森林消防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办公室。森林消防指挥部由负有森林消防职责的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森林消防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乡(包括镇、街道,下同)应当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单位,应当按照森林消防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森林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第八条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消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措施的实施;

  (二)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和教育;

  (三)组织制定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组织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预防工作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

  (五)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组建和培训森林消防队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设区的市、有森林消防任务的县(包括市、区,下同)、乡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应当建立群众性的森林消防组织或者成立义务森林消防队。

  第十条森林跨行政区域的,毗邻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联防制度,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

  省际间的森林消防联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乡和村的护林员应当明确森林消防责任区域,履行以下森林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二)巡护森林,制止违反规定用火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报告火情并就地扑救;

  (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全年森林消防预防和扑救工作。

  第十四条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并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备案。

  森林防火期内,除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外,禁止其他野外用火。

  本条例所称野外用火,包括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第十五条遇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以及春节、清明、冬至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森林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和禁火区。

  对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别重要的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常年禁火区。

  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应当设立标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应当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林业生产性用火以及进行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第十八条经许可依法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

  (二)有专人看护用火现场,并明确看护人员的责任;

  (三)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四)落实其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批准用火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用火许可情况通报当地的乡和村,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在森林防火期、禁火期、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的,组织演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事前通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应当落实相关的森林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条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加强昼夜值班和应急力量,加大森林消防巡查密度,严格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落实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进出路口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对违法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应当对旅游者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设置森林消防宣传牌、警示牌,营建森林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常规的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缆、电线,业主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线路检查。

  途经林区的火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不得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不得干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备的森林消防专用电台频段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禁止谎报森林火警。

  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条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力量扑救,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第二十六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根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有权决定采取开辟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人工增雨、实施局部交通管制、转移人员等紧急措施。

  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消防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

  第二十七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查验无复燃可能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八条森林火灾扑救实行以森林消防队伍扑救为主,群众扑救相结合的原则。

  森林消防指挥部(所)统一组织、动员单位和个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第二十九条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英勇献身,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第三十条森林火灾扑救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救本地、本单位森林火灾的费用,由组建单位承担;跨区域、跨单位扑救的,扑救费用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二)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和群众参加扑救的费用,由肇事者支付;肇事者不明的,由起火单位支付;肇事者或者起火单位确无能力支付的部分,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前款所称扑救费用,包括扑救人员的误工工资、误餐补助、消防装备和器材损耗等。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建设:

  (一)设置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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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春季以来,市国有林总场注重在森林培育管护上育新机、开新局,致力打赢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切实保护国有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服务。

  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周密安排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总场领导班子在今年春季森林防火期刚一开始,就迅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和安排总场及6个分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自上而下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到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各分场以领导干部和护林员为主体,实行网格式管理;发挥森林扑火队和安全防火办公室的专业优势,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生产组织的综合优势,加大物资投入,尽快补齐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短板;注重做好隐患排查、野外用火管控等基础工作,从源头预防和消除森林火灾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手抓,保障防火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大发动职工力度,全员参战打赢春季森林防火这场硬仗。总场面对春季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组织所属职工全员参加、全力以赴、全面做好各项防火工作,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实现连续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总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森林防火指挥和调度,深入基层,认真检查和督导防火工作。6个分场的领导干部轮流带班,组织职工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近百名护林员对各自管护的森林防火区,起早贪晚看护,耐心说服准备焚烧秸秆的村民改变原来的意图,坚决阻止易燃易爆物品入林和上坟焚香烧纸。临近清明和“五一”森林防火紧要期,总场抽调15名机关干部,组成2个森林防火力量加强组,分别由总场领导带领,来到重点防火地域南部山区的和平林场、二十家子林场,参加定点设卡、流动检查和巡山守护,增加了重点林区的巡护密度和频次,引导和督促基层林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靠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实现安全有效森林防火。今年春季市国有林总场坚持实行依法治火、群防群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当地群众注意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参加森林防火,增强保障森林安全的社会条件和群众基础。总场深入宣传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把具体内容制作成短小生动、亲切感人的音视频,到各乡镇和林区附近村屯播放,让不同行业和年龄的人们更加清楚森林防火对于自己的关联性、重要性。总场及6个分场还向农户印发森林防火法规和常识宣传单,在集镇悬挂“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横幅,在通往林区主要道路上树立森林防火旗帜,在山林入口设置“严禁野外用火”警示牌,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加大装备改进力度,依靠高新科技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今年刚一入春,市国有林总场就对原有的运兵车、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浇水器等森林防灭火装备进行了彻底检修,装备完好率达百分之百。各分场根据春季森林防灭火需要,及时添置了一些专用工具和器材。总场为了能够充分掌握和运用高新技术装备,还投资30余万元,购置制式专用森林消防车3辆。新购置的森林消防车主要用于重点林区巡护、处置突发火情,以及深入各乡镇和村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更加广泛、持久、精准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春季森林防火期开始以来,已经发现的火灾隐患被全部清除,大风、高温等严重火险得到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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