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交了合同没给现在降价了怎么办?

一,我们夫妻俩均是四川籍人,育有一女.现在重庆上班, 已看中一套六十左右的两室.听说现在重庆的住房标准是三十个平方/人.那是否就说明我买的六十的房子只能解决两个人的户口问题.? 你们现在重庆看中一套六十左右的两室房子将来买下了,从物权法上讲,你们只是对该房享有所有权与户口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听说现在重庆的住房标准是三十个平方/人.那也不过是重庆市政府制订的该市市居住条件的愿景。如果不符合该市户口迁入的条件,买再大的房子也解决不了户口迁移的问题。反之,再小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的户口迁移政策也是可以迁入户口的。所以说,房子的面积与解决多少人的户口之间没有必然法律关系。 二、是否有必要写上孩子的名字,因为这个小区有全程教学环境,且承诺业主子女赞助费减半,不知这项条款可否写进合同中?有关键的一点是: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定将来到底是在四川还是在重庆发展,如果现在写上孩子的名字,是否以后只能在重庆读书和考试? 你说的这个小区有全程教学环境,且承诺业主子女赞助费减半,那是该小区业主与设立在该小区教育部门之间的教育关系中的优惠事项,而买房行为是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商事法律关系,如果将这项条款写进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不一定愿意,即使愿意也制约不了开发商。如果现在写上孩子的名字,(不管是在购房合同上还是房产证上)那也只能证明是购房人或者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与孩子在那上学考试没有关系。孩子上学是以户籍确定学籍学区,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本学区上学,但也可以在其它地区上学,按照现行的规定,只不过是在高考时为了防止高考移民的倾向各地都有自己的不同规定罢了。 三、假如几年后我们想卖掉房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是否不能卖? 可以卖。如果房产证上写上一家三口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说该房产所有权人是共同共有关系。对共同共有关系进行处分时,《物权法》第九十七条作出了规定,即: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但是如果不写,我又怕以后万一决定在重庆发展,户口迁不过来怎么办?而且听说现在不写,以后如果要给孩子还得交税什么的. 现在不写将来户口也是可以迁进来的。孩子未成年时,其父母户口到那,孩子户口就可以随之迁进。成年后,也可以以父母身边无子女而迁入。听说现在不写,以后如果要给孩子还得交税什么的说法,那只是一种遗产税,我国现在还没有这种税种,将来什么时间有还很难确定,纵观世界各国关于遗产税的立法现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这个税种,所以说没有必要过多考虑这个税的问题。即使你们现在在房产证写了你孩子的名字,将来我国也有了遗产税税种,只要不是他一人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该税还是要承担的,也只不过是计算应纳税数额多少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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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热搜被双十一尾款人霸占了

明明一开始什么都不想买  
但又觉得不买就亏了  
而为了付这个尾款  
就怕自己睡着错过  
你以为直接付尾款就结束了?  
不仅费钱更费脑子  
一晚上也没剩下几个小时了  
拿起手机想退款的时候  
却发现快递已经送到了  

付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定金不退,尾款支付后可退全额。

定金不能退,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等又该如何理解?

答: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

答: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答: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你也是尾款人吗?  
付了多少?快递收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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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税率下调1%,适用于所有行业吗?

增值税税率新政(32号文)出来后,有些财务小伙伴有点失望,觉得降一个点有点少,还有的小伙伴在疑问:制造业降到16%,贸易企业也降吗?从11%到10%里面有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房地产企业包含吗?有些行业没有被列举出来的,于是心里很疑惑。

对于这个问题,前天《中国税务报》进行了说明,我们一起来看看:

32号文出台后,澄清了之前的一些困惑。32号文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规定,此次降低税率的范围并不限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农产品”。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17%和11%税率,实际上被取消了。需要关注的是,5月1日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也将一并调整。

终于有权威媒体出来说明情况了,之前很多小伙伴跟小编说,只有“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农产品”税率发生变化,小编觉得这个不可能。

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现在只是把制造业从17%降到16%,而贸易企业依然保持17%,把交通运输业建筑电信从11%降到10%,而房地产和不动产租赁依然保持11%,结果是三档变两档不但没有变,反而成了三档变五档,也就是说贸易企业是17%,制造业是16%,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是10%,房地产又是11%,然后再加一个6%,本来计划的三变二成了三变五,想一想这种事谁能干得出来?

2税率下调后,合同也要做修改

对于税率的调整,可能会给企业履行合同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这是基于增值税固有的特性,即增值税系价外税,以下图某企业17%的增值税税率为例,我们通常看到增值税发票中有商品的单价、数量、金额以及税率、税款,价税合计即为我们出售给买方的最终的价格。

即:商品的总价(价税合计)=商品金额+商品金额*17%=商品金额*(1+17%)

由于税率的调整,意味着买方可以认证抵扣的税款减少,作为买方,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应的税率降低部分的款项?因此,为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这种不必要的纠纷,财务人要做好下面两件事:

3月到5月期间的采购合同、销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合同是否要等于5月1日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要考虑降价,财务人员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

如果我们是在5月1日之后收到以前合同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如果以5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5月1日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一些长期合同,比较大的合同,已执行的部分,如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税务给予明确规定

总之,当务之急,一定要回去梳理合同、发票等,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这也是我们财务人员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争取为企业取得最大优惠!

4月清查合同发票,关注25个问题

1、17%、11%的专票5月1日后能否抵扣?5月1日以后取得5月1日前开具的17%或11%专票能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是“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与税率/征收率无关,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从另外一个角度,销售方开17%或11%的专票,其已缴纳17%或11%的增值税额。所以说,取得17%或11%专票,不是必须要在5月1日前认证,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17%或11%的进项税额。但建议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可能也比较繁锁。

2、购买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应16%税率吗?

5月1日起,所有适用17%都调整为16%,购买货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税率专票,5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应16%税率。不要感觉“占便宜”了,没有!因为销售方开17%,其已经缴纳17%的增值税额。

3、 销售方特意等到5.1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

4、简易征收和小规模哪个更具优势?

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不能享受增值税季度9万元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可以。

5、政策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将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一定时期如何理解?该制度是一直存在还是仅仅存在于5月1日之后的一定时间段?

是的,要关注税务局最新通知,等待最新政策中。

6、转为小规模,但有固定资产,40%的留抵,怎么处理?

按原则上是不能再进行抵扣,一旦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转入成本。

7、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生产、销售商品和货物的企业减按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0%,服务行业不变,还是6%。

8、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调整为500万元,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没有达到500万元,那他就不能给我开专票,作为购买方那不就亏了吗?

对方可以代开3%的专票,不能开17%的专票,作为购买方确实是不划算。

9、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10、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增加,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或是有什么好处?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好处是,可以继续使用低税率发票3%或5%,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年度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还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11、5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开红字发票,税率在开票系统应该是开不出来,最后只能退税。

12、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账户收钱了,然后又转入法人私人账户了,老板给他家人用了,有没有什么风险?

做为股东借款,如果股东一年之内没有还给公司,法人按20%交人个所得税。

13、 农机设备原来没抵完的进项税可以退回吗?

最好在4月底前认证,是否能退,还得看合同日期,以及发票开具日期。

14、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5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依据新的政策,企业要把新签合同管理好,可以签16%或10%税率的合同。

15、房地产老项目5%的怎么办?

断续执行简易征收,按5%交增值税,不影响。

16、 新政策实施后17%税率的专票有抵扣期限吗?

要等待税务局最新通知,企业做好进项发票梳理工作,哪些发票在5月1日之前能收到,进行认证。

17、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一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18、粮油也调减为10%?

是的,初级农产品税率11%调整到10%。

19、工业、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高到500万元,是否意味着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会减少?还是会实行更广泛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3%税率专票?

不会减少,如果我是购买方会考虑和一般纳税人合作,如果转成小规模,会减少订单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对于一般纳税人,要考虑自己的客户需求,不能随便转小规模纳税人。

20、5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5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10%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5月1日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10%签的合同,可以开10%的发票。

21、5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6%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22、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能详细说说嘛?建筑的总包合同呢?租赁老项目5%的呢?

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1个点。

23、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现在是核定征收,国地税合并以后,必须是查账征收吗?

会的,要查账征收,一定要把账理清楚。

24、超过50万元之前被税务局通知变为一般纳税人,还没去变,还需要做什么?是不是不用管?直接还是小规模?

要与税务局沟通,看是否可以现在不予办理。

25、我们企业是做不动产租赁的,会调吗?

3税率降低了,客户要求降价要怎么处理?

1)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真是一个问题

除了增值税税率下调外,在32号文中还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个对很多中小企业绝对是利好消息,因此无论是制造业还是商贸企业,请先自查一下,如果2017年或者2018年5月1日前连续的12个月,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那么完全可以考虑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具体要不要转小规模呢?可以计算一下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如果这个税负率是大于3%的,则建议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原因如下:

我们知道企业产生了销售额带来一个销项,然后采购成本采购服务取得一个进项,销项减进项,即为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这个增值税除以销售额就是税负率,税负率如果超过3%,当然小规模纳税人划算,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销售额乘以3%就行了。如果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还没到3%,那有可能一般纳税人会比较划算。

2)老板,税率下降了,我们重新谈谈价格吧

如果贵公司的供应商的产值也是在500万以内,那它也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那就意味着原来取得的17%的抵扣会变成3%,原来取得11%的抵扣有的会变成5%或者3%。

如果你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就会很尴尬了。虽然从销项来说,税率从17%降到16%,但从进项的角度上来看,原来取得的17%的抵扣会变成3%,原来取得11%的抵扣有的会变成5%或者3%,从销项的角度看企业会划算,但从进项的角度上来看,企业增值税的进项可能减少一大块。

这样对于企业来说,可能重新要对供应商进行一下整理和统计。所以每一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以及增值税政策的变化,都会带来对供应商的重新管理和定位,也意味着企业可能要跟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去谈判合同的价格是不是应该要下调一点?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公司也是别人的供应商,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你的销项下降了,那你的客户很有可能也会跟你说:17%降到16%了,我们来谈一谈价格吧。如果你选择了对你更有优势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调到3%或者是5%的征收率了,那我们更应该好好谈一谈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增值税税率的下调,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标准的上调,会同时对企业的销项和进项产生影响。如果你是公司的老板,你当然应该清楚地知道5月1号后对客户的报价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那么如果你是财务人员,就更要知道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将会对我们企业的增值税的税负有什么影响,以及对现金流的影响?

看到了吗,增值税税率的下调,以及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标准的上调,会同时对企业的销项和进项产生影响。同时,并不是只对营改增的企业有影响,这会对所有的企业都有影响。那么各位同学,你们如果是公司的高级管理者,你们涉及的部门要么做采购,要么做销售,要么做研发,反正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或者是销项问题,那如果你是公司的老板,你当然更应该清楚地知道我对客户的报价以及我对供应商的管理。那么如果你是财务,就更要知道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将会对我们企业的增值税的税负有什么影响,以及对现金流的影响?

3)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增值税税率调整仅仅影响企业的销项和进项吗?非也,无论是企业对外销售,还是采购材料以及购买服务,总价扣除增值税以后,剩下的金额就是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者是成本费用,接下来会影响的是企业所得税。

因此,这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既要从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两个角度考虑,还要涉及到多税目多税率的调整,同时在价格调整和谈判的基础上,它还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继而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和股东收益。

45.1后,客户要求退货该怎么处理?

问:我公司今年3月份销售货物已按17%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听客户说可能5月份要退货,请问到时候我们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税税率虽然只是下调一个百分点,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不但影响到增值税的税负,影响到给客户报价及企业的成本费用,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更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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